作者颜寂璃的文章《致我们逝去的青春》涉嫌“文章大面积雷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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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抄袭文章《致我们逝去的青春》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2-06-25 被涉嫌抄袭文章《最美的爱情回忆里待续》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1-11-09 关于抄袭的分析如下: http://weibo.com/hanshisan 大家来抓抄袭者了,这个名叫“颜寂璃”的所谓作者,在晋江上抄袭篡改我曾发表在2011年花火杂志10月A版上的一篇叫做《最美的爱情回忆里待续》的文章。抄袭地址http://t.cn/zWQTHz0 原文地址http://t.cn/zWQTHzW @花火杜莉萍 =====上面为原作者的声明 =====下面为对比,可以看出是照着原文改动一些文字而已,文章内容大致上还是相同的。 原作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c7dbf0102dxht.html 陆臣安,事到如今我还记得那年夏天,我们一家搬进原来属于你们家的小别墅时的情形。你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眼神中尽是恨意,而那时的我还傻傻地对你笑了一下。 那时候我爸爸是买了你们家的房子,可是,将你和你妈赶出房门的不是我们,而是你爸爸的债主。 当年,你爸爸是江北有名的民营企业家,后来由于经营不善,破产后银行便收了你家的房子,拍卖给了我爸爸。而你,把这一切的仇恨全都算在了我家人的身上,也许这跟你爸爸的自杀有关。 那一年,他躺在江北小站附近的一段铁轨上,被那辆时速仅一百公里的小火车,带到了远方。 你们并没有走远,因为那座小别墅的院墙外面就是当年你父母结婚的时候老房子的所在地,老房子虽然已经破败得不能住人了,可是院子里还放着一辆白色的中巴车。你妈妈将那辆报废的中巴车改成了一间可以供两个人居住的小房子。 二、其实陆臣安不可怕 陆臣安,你第一次把我弄哭,是在我们搬到你家后的第四天。 那一天傍晚,你偷偷地越过墙,从窗户爬到了我的房间,用你妈妈刷汽车时剩下的那半桶蓝色油漆,涂花了我最心爱的毛熊。 我看着窗上那面目全非的毛熊,大哭起来。 那一次,虽然我没有在爸爸面前告密,但是,他还是一下子就猜到了是你干的。 可是,他并没有怪你。 他只是在我身前轻轻地蹲下身来,然后循循善诱地对我说:“锦歌不是一直都想要交新朋友吗,那就跟陆臣安做朋友,好不好?你们做了朋友,他一定就不会再欺负你了。” 那一天,我虽然满腹委屈,但最后,还是在爸爸面前重重地点了点头。 当我抱着爸爸精心为你准备的变形金刚出现在你们家的时候,你和你妈妈正在用小铲子在汽车的周围挖坑种蔷薇。 我轻轻地向前一步,将那个变形金刚举到你的面前,按照爸爸事先交代好的对你说:“陆臣安,这个礼物送给你,我想和你做好朋友,爸爸说明天我就要去幼儿园了,我不认识路,你能带我去吗?” 你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又撅起屁股挖起坑来。倒是你的妈妈特和蔼,她接过我手中的礼物,摸了摸我的脑袋,笑着对我说:“放心吧,明天臣安哥哥会带你去上学的,明天咱就在门口等哥哥,好不好?” 第二天,我便按照约定好的,穿了粉红色的小皮鞋,白色的连衣裙,站在你家门口等你。 那时候,你脸上依旧是冷冷的表情,径直从我身边走过去,在走出去十几步远之后,突然又回过头来,对着我恶狠狠地命令道:“还不走!” 我远远地跟在你的身后,从来都不敢靠近。 可是这一跟,就整整跟了十三年。 这十三年期间,在幼儿园,你上大班,我上小班;在小学里,你上三年级,我上一年级;在高中,你上高三,我上高一。 这十三年里,你还喜欢上了一个姑娘,她叫做程堇。 抄袭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550123&chapterid=1 顾朝年,我还记得那年夏天,我搬进原本属于你家的小别墅,你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好像我抢走了你心爱的玩具一般。我不知所以,傻傻的冲你笑了一下。 这也许注定了,我们俩的命运会牵绊在一起。 我爸爸买了你们的房子。可是把你和你妈妈赶出家门的不是我们。而是你爸爸的债主。 当年,你爸爸因为上司的一场李代桃僵。立马下台,几十年的清官名声在一刻间化为乌有。你爸爸被判处死刑之后,还欠了一屁股的债。银行没收了你们家的房产,拍卖给了我爸爸。 而你,却把这一切的一切,都算在了我们家人的身上。 虽然债主几乎天天临门,而你们家的名声也早已臭的不行。但是你们并没有走远因为在别墅的后面有你爸爸妈妈刚结婚时的一间小平房。 虽然里面已经破败不堪了,但是凭着你妈妈的一双巧手,那间破房子居然有了温馨的感觉。 我因为父母的离异,常常到你家里赖着不走。长大后你多次问我:为什么?我总是回答:我缺乏母爱啊。我超级喜欢你妈妈的! 虽然是小时候,什么都不懂。可是,除了你谁都能感觉到我对你的依赖。 你第一次把我弄哭,是5岁那年。 我刚刚回家,走进房间。看到了那只爸爸送给我的小熊,它身上被涂满了油漆。那是我最心爱的玩具。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向爸爸控告一番,而是选择了沉默。 其实爸爸知道是你干的,一直都知道。第二天他给了我一只奥特曼:锦歌啊,刚刚到这里还是很不习惯对吗?我知道你想和对面的朝年哥哥做好朋友,你把这个送给哥哥,你们成为好朋友好不好? 我推开你们院子的们,走进屋子里。走到你面前,把奥特曼递给你说:哥哥,我叫周锦歌,我想和你成为朋友好吗? 你没有接过我手中的玩具。只是别过头不看我。眼神里流露出微微的敌意。 你妈妈微笑着接过了我手中的玩具,笑着摸摸我的头对你说:朝年,锦歌是妹妹,刚刚来,以后你带着他上学好不好? 未等你表态,又笑着对我说:“你叫锦歌啊,真是个好名字。以后就让朝年哥哥带着你上学好吗?" 第二天,我早早的出现在了街口。穿着我最心爱的白裙子和红皮鞋,背着卡通的书包等着你。 你似无意的走过我面前,我不敢出声。 等你快要走过街角了,回头瞪了我一眼:还不快跟上。 就这样,我总是跟在你后面。 我上小班,你上大班。 我上一年级,你上三年级。 我上六年级你上初二。 到了初三,我依旧固执的报考了你所在的中学。 我就这么一直跟在你的屁股后面,一跟就跟了15年。 在这15年里,你还爱上了一个叫安然的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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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2012-08-22 00:00:00 | ||
处理操作 | 接收人: 管理员 接收时间: 2012-08-23 | |
处理人: 编辑微荫 处理时间: 2012-08-24 | ||
处理结果: 构成严重违规,锁文要求清理,黄牌一个月,红牌半年,永久禁止上榜 | ||
判断分析: 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文字或全文情节走向方面基本雷同,且无证据证明涉嫌抄袭文章的涉嫌抄袭段落发表时间早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的被涉嫌抄袭段落,亦无证据证明涉嫌抄袭文章的作者与被涉嫌抄袭文章的作者是同一人的,认定为抄袭。 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并且不是例外情况【例: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但雷同段落不属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独创的(如:她的脸红的像苹果),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的(如名人名言),或雷同段落少于25个汉字的(因句型结构简单,易撞车),不认定为抄袭。但雷同段落文字性质为诗、词、歌词等短体裁作品的,不受25个汉字的限制。】的,雷同总字数超过1000字的,判定为抄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