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银色月光的文章《重生香港娱乐圈之完美演绎》涉嫌“文章大面积雷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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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抄袭文章《重生香港娱乐圈之完美演绎》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4-03-02 被涉嫌抄袭文章《最佳影后》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3-09-27 关于抄袭的分析如下: 这里只列一部分,更多抄袭对比请查看这个帖子:http://bbs.jjwxc.net/showmsg.php?board=17&id=333418 【qd最佳影后的第七章小说火热】 递交最后八万字(这里是指的女主投稿的《寻秦记》)的时候,蔡中笑道:“阿瑶,最近是不是有很多人找你出版啊?” 陈嘉瑶笑道:“还有漫画公司也找上了门,不过我还没答应下来。” “那你是什么想法?” 陈嘉瑶问道:“蔡叔有什么建议?” 蔡中呵呵一笑:“明报自然喜欢能够得到小说出版权。” 陈嘉瑶直接道:“好。” 蔡中一怔:“你还没听过出版数目就直接同意了?” “其实,一直没答应就是在等蔡叔开口,到底是蔡叔给了我机会,做人不能忘恩。更何况,蔡叔比我更清楚市场情况,总不能放着生意不做让我吃亏不是?” 蔡中笑道:“既然你同意了,那么就按办税来,印刷一万册,价格上以热门作者相并论。” “好。”陈嘉瑶点点头。 【这是重生香港娱乐圈之完美演绎的第九章】作者完全就是复制修改,你看那个阿瑶,连名字都没改。 =========================================== 查良镛声音里明显的带着笑意:“阿瑶,最近是不是有很多人找你商量有关【寻秦记】将要出版的事宜出版啊?” 向天晴笑了笑说道:“査叔,你的消息还真的挺灵通的;是有好几家出版公司联系过我,还有漫画公司也曾经找过我;不过我一家都没有答应。” “为什么?阿晴可以跟査叔讲一下你的想法是什么吗?”查良镛这一次之所以会找向天晴,也就是为了【寻秦记】的出版问题。 查良镛除了是一名大作家以外,他还是【明报】的老板;站在【明报】的立场来说,他自然也希望【寻秦记】的小说出版权;可以落在【明报】的手上,这样的事情查良镛一直都不用亲力亲为的;他倒是私心里真的将向天晴当成一名可以提携的后辈看待,这才会亲自打了这一通电话给向天晴。 向天晴跟查良镛接触的不算很多,但也知道对方是真心为自己好;她笑嘻嘻的反问了一句:“査叔,难道你们【明报】就没有别的想法吗?” 原本查良镛就算不打电话过来,向天晴也打算将【寻秦记】的小说出版权交给【明报】来发行;不过她想是这么想,却也不愿意自己先开口提出来。 “哈哈哈……你这个丫头还跟査叔玩起心眼来了。”查良镛爽朗的笑声从电话的另外一端传了过来:“査叔当然也希望【明报】可以拿到【寻秦记】的小说出版权。” “好!”向天晴直截了当的应了一句好。 这一次向天晴答应的这么爽快,反而轮到查良镛怔住了:“阿晴,你都还没有听査叔说出版数目;呃……就这么直接同意了?” 向天晴难得俏皮地说了一句:“怕什么?査叔你一直都这么的照顾我;难道还会让我吃亏不成?” 查良镛声音中带着笑意:“呵呵……既然你同意了,那么就按办税来第一次先印刷一万册;价格嘛!就以热门作者同等待遇,阿晴你看怎么样?” “没问题,到时候査叔你再给我电话;我过去【明报】找你。”向天晴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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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2014-04-09 00:00:00 | ||
处理操作 | 接收人: 管理员 接收时间: 2014-04-11 | |
处理人: 编辑珞茜 处理时间: 2014-04-11 | ||
处理结果: 构成一般违规,锁文要求清理,黄牌一个月,永久禁止上榜 | ||
判断分析: 对比结果: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人物设定、情节设定以及具体描述语言上均有雷同。 综上所述,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人物设定、情节设定以及具体描述语言上均有雷同,雷同总字数低于1000字。现根据抄袭处理制度的判定标准“5_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具体描述语言上雷同的,并且不是晋江《原创网抄袭处理制度》所列的例外情况的,雷同总字数低于1000字的,判定为借鉴过度。”判定作品《重生香港娱乐圈之完美演绎》为借鉴过度。按晋江抄袭处罚规定“2_构成借鉴过度的,发黄牌(该文积分减少30%)并锁文(无法上任何榜单)要求清理,清理干净之前不得解锁撤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