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泽熙少年的文章《哑舍古迹》涉嫌“全文照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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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抄袭文章《哑舍古迹》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5-05-24 01:09:33 被涉嫌抄袭文章《哑舍》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1-04-21 关于抄袭的分析如下: 书名:哑舍古迹 作者:泽熙少年 ☆、哑舍.古镜2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460285&chapterid=2 “摄像头就是连接电脑上的一个镜头……算了,当我没说”何亦瑶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和一个古人讲什么是摄像头?他们只懂通天镜! “喂!你也擦啊!别光我一个人干活。” “我擦?我手中的镜子是新的啊!已经很亮了!擦什么擦?”霍去病弹了弹铜镜面,“女人,我弹镜面你疼不疼?人家都说如果损坏物品的话,寄居在里面的鬼也会痛的!” “痛你个鬼!”何亦瑶市井的擦着镜面,想象成霍去病的脸,我蹭我用力蹭!“我才不是女鬼” “知道,所以我才叫你女人嘛!”某人用着非常敷衍的语气。 何亦瑶恨得牙痒痒,泄恨似的使劲擦着镜面,过了一会儿后,那个惹人厌的声音再次响起。 “看到你了!什么嘛!那些大叔骗人!女鬼才不美艳绝伦呢!长得很吓人才对” “哐当!”何亦瑶把镜子直接反过来扣在桌子上,然后拿着书泄愤似的砸了几下。 她长得很吓人?何亦瑶忍不住朝自己梳妆台上的镜子看去,里面映出一张清秀可爱的脸。 那家伙眼睛有问题!还说什么骑马射箭!别射到自己人就算很好了! 镜子里还不断传来“女人!女人!”的呼唤声。 何亦瑶用手摸着铜镜背面的纹路,想起刚刚在把镜子翻过去之前,依稀看到一张俊逸的脸。 她脸红什么?谁要管那个家伙?关灯,睡觉! “喂!女人,你在吗?”晚上十点,铜镜里准时传来某人的声音,只是这次,并不是那么轻佻,听上去还有些深沉。 何亦瑶只在内心挣扎了两秒钟,便把翻过去的铜镜重新翻了过来。她不得不承认,有个两千多年前的网友还是挺牛X的,更别提是有名的霍将军了。 斑驳的镜面上,划痕少去了一下,里面映出一张英俊飒爽的容颜。还是有些模糊,但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清澈而闪着深邃的亮光,一下子就吸引住何亦瑶的心,再也移不开视线。 不过,他在往哪看? 何亦瑶低头一看自己的吊带睡裙,暗骂声小色狼,立刻去找了件外衣套了起来。这种穿着估计对古代的男人太刺激了。不过,男人?何亦瑶戳着镜面上霍去病的脸,好奇地问:“你多大了?” “小爷今年十六岁,怎么了?他们拒绝我参军!”霍去病拿起手中的酒壶灌了一口,“小爷我已经足够资格上阵杀敌了!别告诉我你也像他们那样嫌我年纪小!” 十六?怪不得这位网友五官稚嫩,原来是个未成年少年,何亦瑶挑挑眉道:“乖,叫姐姐。” “不叫!女人,你能不能每天都陪我聊天?每次要等上十天呢!不能随叫随到吗?”霍去病打了个酒嗝,无赖的要求道。 “我每天都在陪你聊天啊!”何亦瑶撇撇嘴,随叫随到?霍少爷以为他是哈利波特的校友,学过移行换影哦? “看来是天上一天,地上十天啊!”霍小爷遗憾地叹道。 “你刚刚是在夸我是仙女?真是的!”何亦瑶不好有意思的的捧颊道,故意曲解霍少爷的意思。 霍小爷难得没和她拌嘴,他喝得有些神志不清,嘟嘟囔囔说着一些迷糊的话,“女人,想……不想看……塞外的风景?要……一直在我身边,别、别走……我会带你……带你去看的”说到最后,自己却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何亦瑶静默地看着镜里面那位怀着红鸿鹄之志却郁郁醉倒的少年将军,觉得胸口有些发堵……她记得,在历史上,霍去病二十四岁就英年早逝…… 该不该告诉他?但说了,他会当做笑话吧…… “女人,我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荣华富贵。大丈夫生来就应该战死沙场,保家卫国!” “女人,你知道吗?匈奴每每骚扰我朝边境,圣上却以和亲和陪嫁财物来维持相对和平!” “女人,如果让我上沙场,肯定会杀敌四方!” “女人,……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听着呢听着呢!”何亦瑶挖了挖耳朵,继续低头做着复习题。 这种情况都维持了好几周,每天在晚上十点,她都能通过铜镜见到这位两千年前的网友,大概半个钟头,就强制下线。而霍去病只有每十天才能见到何亦瑶,所以算起来,都快一年了。 “你骗谁啊?连我的脸都懒得看一眼,你在写的那个东西很有趣吗?有小爷我有趣吗?” 这是她明天要交的最后作业,补课班明天是最后一天,然后就要开学了!不过,何亦瑶眨了眨眼睛,抬头看向桌上的台历,突然间醒悟过来,她明天就应该去把这个铜镜还回古董店了。 虽然,霍去病的碎碎念有些扰人厌,但是她发觉,她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听他在那里倒苦水。她忍不住朝右手边的铜镜看去,斑驳的镜面,显现出对方青涩但却难掩霸气的一张脸。 “你……”何亦瑶想和他好好道别,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这个铜镜,肯定是真品,买了她,她也买不起。 而且,她真的无法再陪他这样聊下去了。这一个月间,她为了不改变历史的进程,什么都没和他说,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听众,现在他估计还认为她只是寄居在镜子里的女鬼。 “女人,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少和人说话的。但是对着你,总有说不完的话,也许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缘故吧……” 何亦瑶一呆,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这些天发的牢骚,她都听在耳里。皇后卫夫子是他的姨母,他舅舅卫青是大汉将军,他想要上阵杀敌,不想过长安安宁的生活……她总觉得,那是和她无关的另外一个世界,但是在他每天一点一滴的渗透下,她就像是亲眼目睹一般,在他的身边,透过还有些模糊的镜子,看着他策马奔跑在猎场上……“女人,记得我说过,要带你看沙漠草原吗?十天后,我带你去看!”霍去病兴高采烈地说,何亦瑶能看到他飞扬的双眉,就像插入云间的两把小刀,锋利而独特,“我已经主动请缨,让圣上封我为骠姚校尉随军出征了!十天后,一定要等我!” 镜面已经恢复,但是霍去病振奋的声音仿佛仍然回荡在她的耳畔。 何亦瑶心一软,单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古镜。她不说多余的话,只做听众,这样应该可以吧?明天去哑舍,问问老板,可以不可以把古镜继续租给她,她可以把小猪储蓄罐里的硬币都取出来,预付一年的量,应该没问题吧? 从此以后,何亦瑶的晚上,变得十分精彩。她透过这枚古镜,看到了塞外诱人清朗的月光,看到了沙场上的血雨腥风,看到了茫茫大漠…… 她一边翻着史书,一边看着古镜。 她从史书的字里行间,看古镜里的沙场风云。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他,鼓励着他,安慰着他,度过漫漫时光。 她的一天,等于他的十天。 元朔六年,他率领八百骑兵,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结果他长途奔袭的战术首战告捷,战斗二千余人,匈奴单于的两个叔父一个毙命一个被活捉。他率兵全身而返。汉武帝立即将他封为“冠军侯”,赞他勇冠三军。 她隔着古镜,看着他奔波数百里,马蹄下扬起的灰尘,他胸前流下的血,足足遮住镜面整个长夜。 他说,这是他第一次上阵,就取得傲人战绩。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古镜上斑驳的血迹,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 元狩二年的春天,他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刚刚十九岁的他,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六天中他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在皋兰山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在此战中,他惨胜,虽斩敌近万人,但他的一万精兵也仅余三千人。 她隔着古镜看着,没看到他征战的场面。再见面,已是胜利的画面。 他说,为了不让她看到血腥场面,他特意挑选了他们通话的间隔时间来打仗。 她什么都没说,这次镜面上没有鲜血。但她却发现,在镜子背面,多了一道深深的刀痕。 她能看到古镜上的刀痕。 但,他身上受了多少伤,她根本看不到。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开展收复河西之战。此战,他成为汉军的统帅,再次孤军深入,并再次大胜。就在祁连山,他所部斩敌三万余人。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从此,汉军军威大振,而十九岁的他更成为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她隔着古镜看着,看着他脚下的河西大地,看着他意气风发,看着他的千万士兵仰望着他…… 他说,真想让她站在他身边,感受着一切。 她什么都没说,因为她知道不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哑舍.古镜3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460285&chapterid=3 同年秋天,浑邪王和休屠王想要投降汉朝,他前往黄河边受降。当他率部渡过黄河的时候,突然匈奴降部中发生了哗变。他竟然只带着数名亲兵就亲自冲进了匈奴营中,直面浑邪王,下令诛杀哗变士卒。浑邪王完全有机会把他扣为人质或杀之报仇,然而最终浑邪王放弃了。他敢于孤身犯险不惧生死的气势不但镇住了浑邪王,也震住了四万多名匈奴士卒。河西受降顺利结束。 她隔着古镜,看着那个烛光扑朔,局势迷离危机四伏的夜晚,他就那样站在敌人的营帐里,仅仅用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将帐外四万兵卒、八千乱兵镇住。天下震惊,高呼战神无敌。 他说,他这次真的是冒险了,但是有他陪着,她就是他的守护女神。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古镜的这一边,默默地松开已经捏得不成样的衣角。 元狩三年,汉武帝为他建造起精美的豪宅,并且嘱咐他前往察看。 她隔着古镜,看到年轻的皇帝眼中对他的器重,看到他身旁笑盈盈的公主。她知道,汉武帝不光只赐予他豪宅,还有让他和公主联姻的意思。 他说,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他说话的同时,放在镜面上的手,掌纹清晰可见。 她头一次伸出了自己的手,印上了他的。 他们的手,不光隔着一道冰冷的镜面,还隔着两千年的时光。 却仍有些什么,脉脉流动。 元狩四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他率部深入漠北奔袭两千多里,歼敌七万多人。为了追杀匈奴单于,他一路来到了狼居胥山,率大军进行了祭天地的典礼。封狼居胥之后,他继续率军深入,一直打到俄罗斯贝加尔湖一带,一路连胜。经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他的“封狼居胥”,从此成为中国历代兵家人生的最高追求,终身奋斗的梦想。而这一年的他,年仅二十二岁。 她隔着古镜,看着这场历史中最高的兵家祭天封礼,看着他站在人生的最巅峰,看着他的至高荣耀。 她在他征战的六年间,一直陪在他身边,护在他的胸前。 他说,女人,你真的是女鬼吗?这么多年了,你的容貌,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镜子上,斑驳的刀痕无数,镜面却越来越清晰。 她甚至可以看得到他眼中,映着她的影子。 他说,他平匈奴的理想,已经实现了。他的将军梦,也已经成为现实了。他几乎已经完成儿时所有的愿望,他也几乎可以得到他所有想要的。 他说,他想要她。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摇摇头,把镜子放在密封的盒子里,锁在柜子的最里面。 够了,她对自己说。 她陪他七个多月,看着他一步步艰辛走过,看着他终于爬到人生的顶峰,这就够了。 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宁愿他就认为她是个女鬼,永远的失去了法力,已经魂飞魄散,再也不能相见了。 她要忘了他。 她埋头学习,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书本上,绝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他。 除了在每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心脏都会抽痛一下,习惯性的看着往常古镜摆放的位置,然后强迫自己移开目光。 他在做什么?想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 她咬咬牙,他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她怎么能看着他,慢慢地生病,衰弱,直至死去? 她受够了只能隔着古镜看着他,而什么都做不了,触碰不了。 她承认自己很懦弱,所以选择逃避。 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上学、补课、写作业……只是每天清晨醒来时,脸上满是泪痕。 终于,高考结束。她考得很好,告诉父母她应该可以上那所她从小就想进的大学,父母欣喜若狂,她则关上门黯然忧伤。 考试结束了,她空闲了。没有了理由学习,她开始无法抑制对他的思念。 她终于忍不住把深锁在柜子里的盒子拿了出来,看着久违的古镜,轻轻摩挲。 这次,一定要告诉他。 虽然他们不能在一起,但是她一定要告诉他。 她喜欢他。 房间里空旷而寂寞,她就这么静静地坐着,一直等到晚上十点。 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有一声清晰的破碎声——她手中的古镜,毫无预警的出现了一道裂痕。 然后,她看到了镜子的那边覆着一条绸布。 绸布上写着遒劲有力几个字。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她已泣不成声。 “老板,”何亦瑶站在柜台前,把盒子打开,里面的古镜镜面有了一道裂痕,今天是大学开学的日子,也是正好租下这枚古镜一年的日子。“这古镜多少钱,我买下来。” 年轻的古董店老板看着有了裂痕的古镜,脸上却并没有多少意外的神色,“不用了,你的租金,正好是它的价钱。” “是吗?”何亦瑶根本不信,这古镜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就算老板报出一个天文数字,她都会想办法赊账偿还。 老板把盒子盖上,推还给她,微笑道:“现在,它是你的了。” 何亦瑶垂下眼帘,小心翼翼的拿起盒子。 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对了,还有一个东西,是和这个古镜一起的。等我找找。”老板走入后面的房间,一阵翻找后,手中拿着一块泛黄的破旧的黄布,慢悠悠地走出来。 何亦瑶如遭雷击,颤抖着接过这块绸布。 手微微抖动着展开绸布,上面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捧着古镜盒子,握着这块绸布,她不知道怎么走出哑舍的,只知道回过神时,她就已经被父母送到了大学校园里。 新生接待处一片人声鼎沸,而她觉得自己就像站在另一个空间。 迷茫间,她被人撞了一下,摔倒在地。她拼命地搂着古镜,但绸布却飘落在地。 一只手替她捡起绸布,那是双骨节分明的手。 她的心忽然揪得死紧,连站起的力量都没有。 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容。这次没有隔着古镜,没有隔着遥远的两千年,没有战马嘶鸣,金戈交击,尘土飞扬……他的面容清晰而真实。 不同的是,他没有穿着不离身的铠甲,只有简单的白T恤,蓝色牛仔裤。 泪水悄然滑落。 那人走到她面前,展开绸布,像是无意间看到才念着上面的字,又像是早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一样,用力地说道: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哑舍里的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但,它们都在等待…… 作者有话要说: ☆、哑舍.香妃链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460285&chapterid=4 第二章哑舍·香妃链 2010年5月7日星期五大到暴雨 苏晚落把书包抱在怀里,坐在广场的台阶上,一点都不在乎自己已经被雨水浑身淋湿了,行人打着伞匆匆走过,偶尔有人向她投以奇怪的目光。 她也并不在意,只是呆呆地看着雨点打在光滑的青砖上面,溅起一个个皇冠型的水花。 雨打在她身上,又冷又疼,但她一点都没有要躲雨的意思。冰冷的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流过脸颊,混合脸上的泪,再流进脖子里。 苏晚落正茫然地看着水花一个个溅起又消逝,突然有人为她撑起一把伞,遮住了下落的雨。 “已经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一个温柔好听的男声如此说道。 她抬起头,一个穿着黑色唐装的男人,左手拎着环保袋,右手举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关心地看着她。 这个男人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明明是平凡得在街上匆匆一瞥就会忘掉的类型,却穿着一件令人移不开眼睛的唐装——深如暗夜的黑色缎子,对襟上的几颗盘扣深红如血,右手的袖筒绣着一条暗红色的龙,龙身蜿蜒,顺着袖子盘旋而上,龙口正对着领口,乍看如同活物一般,仿佛下一刻,就要咬断他的脖子,这诡异而又栩栩如生的绣品,让人感觉到他有种说不出来的神秘气质。 苏晚落很想说不用他多管闲事,但开口却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沮丧道:“我把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丢了……” “真是可怜。”年轻的男人惋惜地叹道。 苏晚落扁了扁嘴,忍不住又哭了起来——她把他借给她的雨伞弄丢了。 放学的时候雨已经下得很大,同桌见她为难,好心地递过一把雨伞。她呆了一下,正要满心欢喜地追出去想要道谢,却看到他和另一个女生共用一把雨伞,有说有笑地走出校园。 她的世界仿佛在那一刻崩塌了。 于是干脆连伞也不打,一路走回家,半路上突然发现,他借给她的雨伞,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丢了。 其实雨伞丢了还是小事,最让她伤心的,是她意识到她的心已经丢了。 年轻的男人并没有立刻就走,反而沉吟了一会儿问道:“你是不是很想找回它?” 苏晚落使劲地点了点头。 “那要不要到我店里坐坐?”年轻的男人轻声建议。 苏晚落一愣,再次抬起了头。 男人长得平凡,但此刻笑起来时,他背后浓重的乌云深处透射出一缕阳光,一下子扫除了天空中凝重已久的阴霾,让人不自觉地连心情都变得好转起来。 像是被催眠了一样,苏晚落轻轻地点了点头。 雨点渐渐变小,淅淅沥沥地打在伞上,清脆好听。 苏晚落却在这时后悔起来,她怎么就突然鬼迷心窍,答应和一个陌生人走?不行,要赶紧编个理由溜掉! 这时那年轻的男人柔声说:“到了。” 苏晚落抬头一看,这是间店面狭小的铺子,布置非常古朴,门窗都是精巧的古典样式,夹杂在两家现代的快餐店之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门楣的牌匾上面写着两个漂亮的小篆书,依稀可以辨认出“哑舍”二字。 “哑舍?”苏晚落满腹疑问。 “这是我的古董店,这里的每件古董都承载了许多许多的故事,但它们都不会说话,所以也无法让人听到它们的心事。” 年轻的老板推开陈旧的雕花木门,令苏晚落感到异样的是,店里并没有人,但他却没有锁门。 “别担心,我从来不锁门,不会有小偷敢来这里偷东西的。”像是知道她心底的疑问,年轻的老板站在略暗的铺内,缓缓回过头,笑了笑。 “欢迎光临‘哑舍’。” 年轻男子的笑容,融在一片漆黑的背景里,让苏晚落怎么看怎么觉得非常的诡异。 奇怪的古董店,神秘的老板。 苏晚落吞了吞口水,并没有向后退,反而鬼使神差地抱紧书包,迈了进去。 哑舍并没有外面看上去的那样小,反而像是一条细长的通道,黑黝黝的,也不知道究竟有多长。老板点燃门口处的两盏宫灯,苏晚落扫了一眼,差点吓得跳起来——这两盏宫灯,怎么和历史书上的那个长信宫灯那么像? 是赝品吧……肯定是赝品吧…… 苏晚落的嘴角抽了抽,警惕地说:“那个……我没钱的,如果是想卖我东西,我可买不起啊!” 老板闻言轻笑道:“我不卖你东西,我这里有件东西,倒是很适合你。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送?居然还有这等好事?苏晚落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心想,先看看他能拿出个什么东西,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吧……她在旁边的红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不一会儿,老板便拿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 幽幽的昏黄色光线笼罩下,他手中雕刻着龙纹的盒子慢慢打开,明黄色的绸布上面,躺着一条镶满宝石的手链。 “这、这太贵重了!”苏晚落刷地站起来,瞪大了眼。 “这条手链的第一任主人,是清朝乾隆皇帝的一个宠妃,也就是那位‘玉容未近,芳香袭人’的香妃。” 苏晚落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老板倒也不急,悠悠地说:“据说她本是新疆回部酋长霍集占之妻,回部叛乱,霍集占被清廷诛杀,将军兆惠将香妃生擒送与乾隆。但香妃心怀‘国破家亡,情愿一死’之志,始终不从乾隆,相传乾隆为讨美人欢心,搜集了七颗颜色迥异、蕴含灵气的宝石,精心打造了这条手链送给她。” 年轻的老板缓缓地讲述道,声音柔和动听,“这七颗宝石,分别是蛋白石、青金石、托帕石、月光石、橄榄石、石榴石和黑曜石,传说带上这条手链的人,可以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 “七颗?这上面有两颗宝石的地方空了。”苏晚落有些怀疑。 “每找到一件东西,其中一颗宝石便会消失。香妃第一个想要找回的,是她丈夫霍集占的尸骨。而第二个想要找回的……”老板顿了顿,“是她的故乡,于是她被太后赐死,终于魂归故里。她的愿望相继实现,所以相应的蛋白石和青金石都已经消失了,现在只剩下五颗宝石。” 年轻的老板拿起这条手链,放在手掌上,朝苏晚落递了过去,“你不是丢了东西吗?戴上试试吧。” 苏晚落知道卖古董的往往都会说得一口好故事,但没想到还有这么离谱的故事。 带上一条手链,就能找回丢失的东西?骗几岁的小孩子估计还有用,但她已经过了会相信神话的年纪了。 可……就算是骗人的,就算手链缺了两颗宝石,也不能否认这条手链是多么的漂亮。每颗宝石都有拇指大,,细碎的宝石碎片作为点缀镶嵌四周,昏暗的灯光下仍泛着夺目的光芒,仿佛天然带着魔力。 她带几天,应该没关系吧? “真的送给我吗?”苏晚落最后确认地问道。 “是的。”年轻的老板笑了笑,“有一点请客人必须记住,这条手链戴上以后,就不能摘下来,否则你找回的东西,就会再次失去。” 苏晚落点了点头,把左手伸了过去,老板低下头,在少女纤细雪白的手腕上戴上手链,并细心地系上了锁扣。 手腕上一阵沁心的冰凉。 外面的雨彻底停了,晚霞满天,如火烧般的红艳。 2010年5月8日星期六多云转小雨 苏晚落是被楼上轰鸣的凿墙声吵醒的。看着雪白的天花板,脑袋里仿佛也有个小人在拼命地凿着。 装修扰民!她无奈地伸手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手腕上叮当作响,这才想起,昨天莫名其妙有人送了她一条手链。 她把左手伸到眼前,就着射进屋内的晨光,欣赏着手链上的各色宝石——橙黄雪梨色的托帕石、葡萄酒般紫红艳丽的石榴石、青翠如祖母的橄榄石、泛着银蓝光晕的乳白色月光石……咦?怎么只剩四颗宝石了? 苏晚落立刻用前所未有的速度收拾了房间,却没有找到任何掉落的宝石。她明明记得,昨晚睡觉的新峰网时候,手链上确实还有五颗宝石。 难道……真如古董店老板所说?每找回一个丢失的物品,就会消失一颗宝石? 消失的是有着双彩虹眼的黑曜石。 可阳台上晒着的书包里,还是没有她那把丢失的雨伞。 果然,是骗人的。苏晚落心中刚刚升起的一丝希望,又被浇灭了。 居然把希望寄托于一条手链……她果然是没救了,还是再出门买一把雨伞还给他比较实在吧…… 苏晚落抓了抓像鸟巢一样蓬乱的头发,穿过客厅,想要到厨房找点吃的的时候,却听到门外依稀有狗叫声传来。 怎么回事?她记得这幢公寓是禁止养狗的啊! 苏晚落疑惑地打开门,马上愣在原地,随后惊喜地高呼:“妈!妈!可乐回来了!” “你在胡说什么?可乐怎么可能找到这里?它不是走丢了吗?”苏母擦着手从厨房走了出来。 “不!是可乐!这肯定是可乐!”苏晚落把朝她扑来的狗狗一把抱在怀里。小狗浑身雪白,嘴边一撮黑毛,像偷吃没有擦干净嘴一样调皮——这么独一无二的造型,除了她的可乐还会有谁? “可乐,你好脏啊!来,我带你去洗个澡!”苏晚落喜欢抱着汪汪叫着不停的可乐走向浴室,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母亲和平常不大一样的古怪脸色。 给可乐洗了个香喷喷的澡,苏晚落拿着吹风机给它吹毛,突然想到,可乐也是她“丢过的东西”之一! 可乐在她家要搬到新公寓前就走失了,已经两年了,它到底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难不成……真是手链的力量? 她低头看了看空了三颗宝石的手链,心脏突突直跳。 恐怕这手链真有魔力,只不过并不会很准确地找回她丢失的物件,而是会把她丢掉的东西一个个都找回来。 手链上还有四颗宝石,这就说明,她还有机会找回四件丢掉的东西。 四件,她丢掉过很多东西啊!都要找回什么好呢? 苏晚落激动地想着,可乐在她的床上快乐地滚来滚去,是不是凑过来舔舔她的脸颊,亲热得不得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哑舍 作者:玄色 吾·汝 http://www.qdmm.com/BookReader/1945703,32326040.aspx 这么一放,何亦瑶足足有三天忘记了古镜,补课班和学校老师留的作业,就让她没时间去想其他事情了。 直到她这天偶尔翻资料书的时候,突然发现里面夹着那枚铜镜。好几天没听到他咬文嚼字的“吾、汝”了,反而倒是很怀念。 何亦瑶把铜镜靠着参考书摆好,正要低头写作业,看着自己垂下来的长发,想起那霍去病之前说的话,索性好好地梳了一个马尾辫,再开始学习。 等到十点的时候,果然铜镜里传来了戏谑的声音:“呦!好久不见!有一个月了吧?咦?这回居然把头发梳起来了?女鬼不是碰不到自己的头发吗?” 何亦瑶手中的自动铅笔芯“啪”一声地断掉了。“你才是女鬼呢!不对,你说什么一个月?我这里才过了三天啊!”她朝古镜看去,发现镜面要比上次清晰了一些,隐约可以看得到镜子那边有一抹跳动着的烛火,还有一个男人的轮廓。 “喂,女人,汝……你再擦擦镜面,上次你擦过之后,好像能看清点了。”霍去病学着何亦瑶的称呼,把汝和吾改了过来。虽然有些别扭,但是让他新奇不已。 何亦瑶看了看已经写完的作业,干脆直接拿起桌上的抹布就开始擦了起来。“对了,你说一个月没见到我了?怎么回事?你之前是什么时间才能看到我的?” “最开始那天是六月初一,然后上上次是六月十一,而今天是七月十一。我记得很清楚啊,六月初一那天我去上林苑射猎,喝得大醉,回来的时候就发现镜子里的你。” “咦?难道我们的时间不一致?也许这面古镜就像是个摄像头,连接了两个时空呢!只不过,这网线可能有点太长了,有延迟。喏,不过为什么我们说话没延迟呢?” “……女人,请讲我能听懂的话。摄像头是什么?网线又是什么?”霍去病很努力地听着,但是他发现他是有听没有懂。 “摄像头就是连接到电脑上的一个镜头……唉,算了,当我没说。”何亦瑶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和一个古人讲什么是摄像头?会越说越离谱的!“喂!你也擦镜面啊!别光我一个人干活。” “我擦?我手中的镜子是新的啊!已经很亮了!擦什么擦?”霍去病弹了弹铜镜面,“女人,我弹镜面你疼不疼?人家都说如果损坏物品的话,寄居在里面的鬼也会疼的哦!” “疼你个鬼!”何亦瑶使劲地擦着镜面,想象着这是霍去病的脸,我蹭我蹭!“我才不是女鬼呢!” “知道,所以我叫你女人嘛!”某人用着非常敷衍的语气。 何亦瑶恨得牙痒痒的,泄恨似地使劲擦着镜面。过了一会儿后,那个惹人厌的声音再次响起。 “啊!看到你了!什么嘛!那些大叔骗人!女鬼才不美艳绝伦呢!是长得很吓人才对!” “哐当!”何亦瑶把镜子直接反过来扣在桌上,然后拿着书泄愤似的使劲砸了几下。 她长得很吓人?何亦瑶忍不住朝着自己梳妆台上的镜子看过去,里面清晰地映出一张清秀可爱的脸。 切!是那家伙眼睛有问题! 镜子里还不断地传来“女人!女人!”的呼唤声。 何亦瑶用手摸着铜镜背面的纹路,想起刚刚在把镜子翻过去的前,依稀看到了一张俊逸无比的脸容。 呃,她脸红什么?哼!谁会再去理那个家伙?关灯,睡觉! 她的一天,等于他的十天…… http://www.qdmm.com/BookReader/1945703,32326092.aspx “喂,女人,你在吗?”晚上十点,铜镜里准时传来某人的声音,只是这次,并不是那么的轻佻,听上去还有些深沉。 何亦瑶只在内心挣扎了两秒钟,便把翻过去的铜镜重新翻了过来。她不得不承认,有个两千多年前的网友还是挺牛X的,更别提是有名的霍将军了。 斑驳的镜面上,划痕少去了一些,里面映出一张英姿飒爽的容颜。还是有些模糊,但是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清澈而闪着深邃的亮光,一下子就吸引住了何亦瑶的心神,再也移不开视线。 不过,他在往哪里看? 何亦瑶低头一看自己的吊带睡裙,暗骂声小色狼,立刻去找了件外衣套了起来。这种穿着估计对古代的男人太刺激了。不过,男人?何亦瑶又仔细看了看霍去病的脸,好奇地问道:“喂,你多大了?” “小爷今年十六岁了,怎么了?他们拒绝我参军!”霍去病拿起手中的酒壶灌了一口,“切!小爷我已经足够资格上阵杀敌了!别告诉我你也像他们那样嫌我年纪小!” 何亦瑶挑挑眉,十六岁?怪不得她觉得这个霍去病的五官有些稚嫩,原来比她年纪还小。“乖,叫姐姐。” “切!才不叫呢!女人,你能不能每天都陪我聊天?每次要等上十天呢!不能随叫随到吗?”霍去病打了个酒嗝,无赖地要求道。 “我是每天都在陪你聊天啊!”何亦瑶撇撇嘴。随叫随到?霍少爷以为她是他家的仆人吗? “喏,看来是天上一天,地上十天啊!”霍去病遗憾地叹道。 “咦?难道刚刚你是在夸我是仙女?哎呀,真是的。”何亦瑶不好意思地捧颊道,故意曲解霍少爷的意思。 “女人,想不想看塞外的风景?记得要一直在我身边,别走开。我会带你去看的!”霍去病没有和她拌嘴,他喝得有些神志不清,嘟嘟囔囔地说着一些听不清的话,最后自己都趴在了桌上睡着了。 何亦瑶看着静默的镜面,觉得胸口有些发堵。 她记得,在历史上,霍去病二十四岁就英年早逝了…… 她该不该告诉他? 也许,说了也会被他当成笑话吧…… *** “女人,我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富贵豪华。大丈夫生来就应该战死沙场,保家卫国!” “女人,你知道吗?匈奴每每骚扰我朝边境,圣上却以和亲和陪嫁财物来维持相对的和平!” “女人,如果让我上得沙场,肯定会杀敌四方!” “女人,……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听着听着呢!”何亦瑶挖了挖耳朵,继续低头做着复习题。 这种情况都维持了好几周了,每天在晚上十点,她都通过铜镜能见到这位两千年前的网友,时间大概是半个钟头。而相对于霍去病,就只有每十天才能见到何亦瑶,所以算起来,那边算起来都快一年了。 “女人!你骗谁啊?连我的脸都懒得看一眼,你在写的那个东西很有趣吗?有小爷我有趣吗?” 这是她明天要交的最后作业,补课班明天是最后一天,然后就要开学了!不过,何亦瑶眨了眨眼睛,抬头看向桌上的台历,突然间醒悟过来,她明天就应该去把这个铜镜还回哑舍古董店了。 虽然,霍去病的碎碎念有些扰人厌,但是她发觉,她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听他在那里倒苦水。她忍不住朝右手边的铜镜看去,斑驳的镜面,显现出对方青涩但却难掩霸气的一张脸容。 “你……”何亦瑶想和他好好道别,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这个铜镜,肯定是真品。她想买也买不起。 而且,她真的无法再陪他这样聊下去了。这一个月间,她为了不改变历史的进程,什么都没和他说,老老实实地就当成了一个听众,现在他估计还认为她只是个寄居在镜子里的女鬼。 “女人,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少和人说话的,但是对着你,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也许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缘故吧……” 何亦瑶一呆,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他这些天发的牢骚,她都听在耳里。皇后卫子夫是他的姨母,他的舅舅卫青是大汉将军,他想要上阵杀敌,不想过长安安宁的生活……她总觉得,那是和她无关的另外一个世界,但是在他每天一点一滴的渗透下,她就像是亲眼目睹一般,在他的身边,透过还有些模糊的镜子,看着那些华丽奢侈的夜宴、看着宫中富丽堂皇的装饰、看着他策马奔跑在猎场上…… “女人,还记得我说过,要带你去看沙漠草原吗?十天后,我带你去看!”霍去病兴高采烈地说道,何亦瑶都能看到他飞扬的双眉,就像插入云间的两把小刀,锋利而独特,“我已经主动请缨,圣上封我为骠姚校尉随军出征了!十天后,记得等我哦!” 镜面已经恢复,但是霍去病振奋的声音仿佛仍然回荡在她的耳畔。 何亦瑶的心一软,单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古镜。她不说多余的话,只做听众,这样应该可以吧?明天去哑舍问问老板,可不可以把古镜继续租给她,她可以把小猪储蓄罐里的硬币都取出来,预付一年的量,应该没问题吧? *** 从此以后,何亦瑶的晚上,变得非常的精彩。她透过这枚古镜,看到了塞外诱人清朗的月光,看到了沙场上的血雨腥风,看到了茫茫大漠…… 她一边翻着史书,一边看着古镜。 她在史书上的字里行间,看着古镜里的沙场风云。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他,鼓励着他,安慰着他,渡过漫漫时光。 她的一天,等于他的十天。 香妃链 http://www.qdmm.com/BookReader/1945703,34001587.aspx 2010年5月7日 2010年5月7日星期五大到暴雨 苏晚落把书包抱在怀里,坐在广场的台阶上,一点都不在乎自己已经被雨水浑身淋湿了,行人打着伞匆匆走过,偶尔有人向她投以奇怪的目光。 她也并不在意,只是呆呆地看着雨点打在光滑的青砖上面,溅起一个个皇冠型的水花。 雨打在她身上,又冷又疼,但她一点都没有要躲雨的意思。冰冷的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流过脸颊,混合脸上的泪,再流进脖子里。 苏晚落正茫然地看着水花一个个溅起又消逝,突然有人为她撑起一把伞,遮住了下落的雨。 “已经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一个温柔好听的男声如此说道。 她抬起头,一个穿着黑色唐装的男人,左手拎着环保袋,右手举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关心地看着她。 这个男人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明明是平凡得在街上匆匆一瞥就会忘掉的类型,却穿着一件令人移不开眼睛的唐装——深如暗夜的黑色缎子,对襟上的几颗盘扣深红如血,右手的袖筒绣着一条暗红色的龙,龙身蜿蜒,顺着袖子盘旋而上,龙口正对着领口,乍看如同活物一般,仿佛下一刻,就要咬断他的脖子,这诡异而又栩栩如生的绣品,让人感觉到他有种说不出来的神秘气质。 苏晚落很想说不用他多管闲事,但开口却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沮丧道:“我把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丢了……” “真是可怜。”年轻的男人惋惜地叹道。 苏晚落扁了扁嘴,忍不住又哭了起来——她把他借给她的雨伞弄丢了。 放学的时候雨已经下得很大,同桌见她为难,好心地递过一把雨伞。她呆了一下,正要满心欢喜地追出去想要道谢,却看到他和另一个女生共用一把雨伞,有说有笑地走出校园。 她的世界仿佛在那一刻崩塌了。 于是干脆连伞也不打,一路走回家,半路上突然发现,他借给她的雨伞,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丢了。 其实雨伞丢了还是小事,最让她伤心的,是她意识到她的心已经丢了。 年轻的男人并没有立刻就走,反而沉吟了一会儿问道:“你是不是很想找回它?” 苏晚落使劲地点了点头。 “那要不要到我店里坐坐?”年轻的男人轻声建议。 苏晚落一愣,再次抬起了头。 男人长得平凡,但此刻笑起来时,他背后浓重的乌云深处透射出一缕阳光,一下子扫除了天空中凝重已久的阴霾,让人不自觉地连心情都变得好转起来。 像是被催眠了一样,苏晚落轻轻地点了点头。 雨点渐渐变小,淅淅沥沥地打在伞上,清脆好听。 苏晚落却在这时后悔起来,她怎么就突然鬼迷心窍,答应和一个陌生人走?不行,要赶紧编个理由溜掉! 这时那年轻的男人柔声说:“到了。” 苏晚落抬头一看,这是间店面狭小的铺子,布置非常古朴,门窗都是精巧的古典样式,夹杂在两家现代的快餐店之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门楣的牌匾上面写着两个漂亮的小篆书,依稀可以辨认出“哑舍”二字。 “哑舍?”苏晚落满腹疑问。 “这是我的古董店,这里的每件古董都承载了许多许多的故事,但它们都不会说话,所以也无法让人听到它们的心事。” 年轻的老板推开陈旧的雕花木门,令苏晚落感到异样的是,店里并没有人,但他却没有锁门。 “别担心,我从来不锁门,不会有小偷敢来这里偷东西的。”像是知道她心底的疑问,年轻的老板站在略暗的铺内,缓缓回过头,笑了笑。 “欢迎光临‘哑舍’。” 年轻男子的笑容,融在一片漆黑的背景里,让苏晚落怎么看怎么觉得非常的诡异。 奇怪的古董店,神秘的老板。 苏晚落吞了吞口水,并没有向后退,反而鬼使神差地抱紧书包,迈了进去。 哑舍并没有外面看上去的那样小,反而像是一条细长的通道,黑黝黝的,也不知道究竟有多长。老板点燃门口处的两盏宫灯,苏晚落扫了一眼,差点吓得跳起来——这两盏宫灯,怎么和历史书上的那个长信宫灯那么像? 是赝品吧……肯定是赝品吧…… 苏晚落的嘴角抽了抽,警惕地说:“那个……我没钱的,如果是想卖我东西,我可买不起啊!” 老板闻言轻笑道:“我不卖你东西,我这里有件东西,倒是很适合你。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送?居然还有这等好事?苏晚落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心想,先看看他能拿出个什么东西,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吧……她在旁边的红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不一会儿,老板便拿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 幽幽的昏黄色光线笼罩下,他手中雕刻着龙纹的盒子慢慢打开,明黄色的绸布上面,躺着一条镶满宝石的手链。 “这、这太贵重了!”苏晚落刷地站起来,瞪大了眼。 “这条手链的第一任主人,是清朝乾隆皇帝的一个宠妃,也就是那位‘玉容未近,芳香袭人’的香妃。” 苏晚落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老板倒也不急,悠悠地说:“据说她本是新疆回部酋长霍集占之妻,回部叛乱,霍集占被清廷诛杀,将军兆惠将香妃生擒送与乾隆。但香妃心怀‘国破家亡,情愿一死’之志,始终不从乾隆,相传乾隆为讨美人欢心,搜集了七颗颜色迥异、蕴含灵气的宝石,精心打造了这条手链送给她。” 年轻的老板缓缓地讲述道,声音柔和动听,“这七颗宝石,分别是蛋白石、青金石、托帕石、月光石、橄榄石、石榴石和黑曜石,传说带上这条手链的人,可以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 “七颗?这上面有两颗宝石的地方空了。”苏晚落有些怀疑。 “每找到一件东西,其中一颗宝石便会消失。香妃第一个想要找回的,是她丈夫霍集占的尸骨。而第二个想要找回的……”老板顿了顿,“是她的故乡,于是她被太后赐死,终于魂归故里。她的愿望相继实现,所以相应的蛋白石和青金石都已经消失了,现在只剩下五颗宝石。” 年轻的老板拿起这条手链,放在手掌上,朝苏晚落递了过去,“你不是丢了东西吗?戴上试试吧。” 苏晚落知道卖古董的往往都会说得一口好故事,但没想到还有这么离谱的故事。 带上一条手链,就能找回丢失的东西?骗几岁的小孩子估计还有用,但她已经过了会相信神话的年纪了。 可……就算是骗人的,就算手链缺了两颗宝石,也不能否认这条手链是多么的漂亮。每颗宝石都有拇指大,,细碎的宝石碎片作为点缀镶嵌四周,昏暗的灯光下仍泛着夺目的光芒,仿佛天然带着魔力。 她带几天,应该没关系吧? “真的送给我吗?”苏晚落最后确认地问道。 “是的。”年轻的老板笑了笑,“有一点请客人必须记住,这条手链戴上以后,就不能摘下来,否则你找回的东西,就会再次失去。” 苏晚落点了点头,把左手伸了过去,老板低下头,在少女纤细雪白的手腕上戴上手链,并细心地系上了锁扣。 手腕上一阵沁心的冰凉。 外面的雨彻底停了,晚霞满天,如火烧般的红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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