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软萌染柒的文章《史前很幸福》涉嫌“文章大面积雷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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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抄袭文章《史前很幸福》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5-12-31 被涉嫌抄袭文章《史前有大厨》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4-10-10 关于抄袭的分析如下: 从文案到剧情大致走向。 原文:第二章小明会、放、火! 高明舔舔唇,热、真热、水...... 他全身骨头疼,胸口也疼的要死,不过此刻最难受的就是热,像是在火炉里一样。意识清醒,不禁在心底大骂,今天真他娘的晦气,先是失业了再来就是车祸...... 身体疼痛折磨着,思维无比清醒。原本高明想睡下去,医院总会有护士查房吧?看他这个样子一定是发烧了,总要给他弄点退烧针什么的吧?可他现在真的很热,口干舌燥的整个人都快炸了,现在哪个小护士给他一口水喝,绝对的千恩万谢。 过了几分钟,越来越热,高明等不到送水女神小护士了,他感觉在不醒来喝点水,他就会被热死。 慢慢睁开双眼,光线刺眼,高明赶紧闭上眼,费劲抬起一只胳膊遮着双眼,重新睁开双眼。 光线丝丝透过高明大衣,适应后才缓缓放下胳膊。 我嘞个大擦!!这是什么鬼啊! “哥!怪物醒了!”兰达露出白花花的牙,哒哒的从帐篷跑出去。 高明头晕目眩,热的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尽管这样刚才眼前一闪而过的印象也是记忆犹新啊!脏兮兮的脸,不知道是人是鬼,乱糟糟的长发垂下,高明只记得一排排白花花的牙齿。 难不成自己已经死了? 太阳刺目,他出车祸明明下着大雪,哪里来的大太阳?乱七八糟想着,没有头绪,浑身上下骨头疼不说人也热的要死。看了一圈,皮革帐篷随意搭着,只能遮盖住自己,太阳烤的石板炙热,他就躺在石板上,旁边放了几个奇形怪状的石碗。 身上的毛呢大衣裹得严实,高明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目前的状况,身上热的快受不了。费劲的坐起来,靠在一面石头壁上,一颗一颗解开大衣扣子,手抖的厉害,费了半天劲才解开第三颗扣子,眼前就出现两个高大壮实的身影,疾步敏捷的一步一步跳上石头。 高明放下手里的扣子,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全身没力气,手抖得厉害,可千万别有事,自己是靠着这双手吃饭的,好不容易出师手艺到了,可别毁了,自己一把年纪在转行可不容易。 “哥,你说这是什么怪物?”兰达露出一排排白牙,靠近高明。 布加一把拽住兰达,俩兄弟站在帐篷外和高明对峙。 布加兰达身材高大壮实,一下子堵在帐篷外,光线挡住,整个帐篷都阴凉起来,高明徐徐缓了口气,舒服不少,舔了舔下嘴唇,一层层死皮已经暴起,口干舌燥,憨憨一笑,道:“兄弟给弄口水呗?!” “哥,怪物还会说话!”兰达眼睛亮了。 布加思索了一会,沉声道:“他不是怪物,兰达你去舀水。”布加走进帐篷,蹲下身拿起了高明身边的石碗,眼神却死死盯着高明。 高明傻乎乎憨憨一笑,他这外表不知道骗过多少人,都说他忠厚老实,也只有师傅知道他精怪。 布加将石碗递给兰达,“小心。” 兰达好奇一直盯着高明,接过石碗,看了眼高明这才转身就走。 高明靠着石头,舔了舔嘴唇,笑呵呵道:“多谢!我叫高明,兄弟怎么称呼?”这环境不对,要不是身上痛的要死,他还真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舀水的叫兰达,这就是兰达他哥,俩兄弟都跟野人一样,裹着野兽皮当裙子,上半身被晒得蜜色,头发长得遮盖住整个脸。兰达还好,模样能看清几分,这个人一脸大胡子压根看不出样貌。 “布加。”布加盯着高明。 布加戒心很重,高明傻乎乎笑了半天也没能让布加松懈一两分,俩人大眼对小眼看了半天,兰达抱着石碗往上跑,速度很快却很稳,碗里一滴水也没有溢出。 布加接过碗,放到高明腿边。 简直就是救命水,高明也顾不上有没有劲,弯腰凑到罐子前,手给不上劲,根本抱不起来,难不成要跟狗一样舔着喝? 布加皱着两条眉,不过满面胡须头发纠缠在一起,谁也看不出布加表情。上前一步,一只手拿起石碗,凑到高明嘴边,“喝。” 高明话也来不及说,一口口下去,半碗没了,这才舒服不少。乐呵呵一笑,道:“谢谢,能在麻烦你个事?”指了指自己的大衣,“我手上没劲,你帮我脱下衣服?” 布加皱着眉头,俩人挨得近,高明能看清布加眼底的茫然。抬起手,高明解了颗扣子,笑道:“就是这样——” 布加接过手,费劲的在解扣子。 高明此时连笑都笑不出来的,现如今哪里人会不知道怎么解扣子啊!连最后一丝侥幸都没了,他到底在什么鬼地方啊!? 脱了大衣,高明心不在焉的道了谢,俩兄弟看着高明,不懂刚才还傻笑的高明怎么突然沉默起来。靠在大衣上,高明缓了半天,帐篷里只剩下兰达,布加早早不见踪影。 太阳西落,晕黄的光洒在石板上,高明还是靠在大衣上不出声,嘴唇死皮暴起,整个人面容憔悴,不过半天的时间,高明看起来落魄不少。 兰达好奇的盯着高明一下午,一个人无聊对着高明讲了不少,絮絮叨叨的,高明还是一副呆愣的表情,兰达无聊就不说了,只是盯着高明看。 山下布加扛着一只小野猪往山上走,兰达出了帐篷帮忙搭手,俩人就在帐篷外不远处的石板上剥皮拆骨,一会会血腥味就传进帐篷里。 布加从腰间掏出一把谷草,在地上打了几下,落下不少籽,兰达双手捧着将籽覆盖在血迹斑斑的石板上,浓烈的臭味出来,血腥味却没了。 帐篷里高明眼珠子动了动,他想了一下午,最终只有一条路,他不想在死一遍,那么只能是留在这个世界了。反正在现代也是无牵无挂,只希望师傅不要过于担心。兰达絮叨了一下午,高明确定了他从车祸现场一下子穿到了另一个世界,更确定了这个世界简直就是要啥没啥的原始社会啊! 休息了一下午,高明体力恢复不少,骨头隐隐作痛外,其余的倒是没什么大碍。太阳缓缓落下,烤了一天的石板仍旧炙热,空气中也刮着热风。高明早早将毛衣脱了,全身上下就是一件白色背心和秋裤,就这样也热的一头汗。站起身,高明慢步走出帐篷,才发现这哪里是帐篷,就是四个木棍撑着一张不知道是什么的皮,根本就遮不到多大的太阳,难怪这么热。 “需不需要帮忙?”高明看着布加用骨刀处理野猪肉,明明钝的骨刀在布加手里却很锋利精巧,兰达也没闲着,用枯草正在鞣制野猪皮。 兰达见高明问话,双眼亮晶晶笑道:“高明你好了啊!”手里的活一点也没有慢下来,“我哥在准备吃的,晚上你没有盖得,这个给你。” 兰达指了指手底的野猪皮,虽然说是小野猪,可在高明看来简直就跟现代养的家猪差不多大小。 两人说话间,布加已经将骨头剃掉,野猪肉割下最嫩的,分成三块放在皮革上,其余的和骨头扔在一旁。“吃,兰达。”布加捏了一块血淋淋的肉递过去,兰达接过,被血浸染的肉糊的兰达满手,他自己倒是挺高兴,扬了扬手中的肉,冲着高明道:“小黑子的肉最嫩了,高明你吃!” 小黑子就是小野猪的另一种叫法。 高明知道兰达是好心,可着血淋淋的猪肉块,这么生吃他还真下不了口。手上的肉还在渗血,滴滴滑进手缝里,黏糊糊的很难受,高明有点反胃。他平时处理肉类,以前当学徒杀鸡杀鱼的也不是没做过,可没一次反胃过,估计是车祸后遗症吧!见兰达亮亮的眼神带着期待,高明知道,这俩兄弟肯定将最嫩的肉让给他吃。 可......“不煮来吃?”高明见布加将肉塞进嘴里,赶紧出手想阻止,布加警戒心重,眼神犀利的盯着高明,兰达赶紧道:“什么是煮?高明你们洞人要煮肉啊?” 高明猜测兰达口中的洞人估计就是几个人组成的家庭住在洞里。 “煮就是用水和火烧,肉就会熟,这样......”高明见兰达和布加满头问号,停下嘴,他们根本连什么是火都不知道,他想过原始社会,可没想过这么原始,连火种都没有出现。 “等等!”高明想到他大衣口袋应该有打火机的,赶紧道:“等我一会,先别吃!”走到帐篷摸到了大衣口袋,一块巧克力半包烟还有一支满气的打火机,另一边口袋是一包纸巾剩下的八千块还有钥匙串,上面有把多功能小刀和指甲刀。拿了打火机和钥匙串,高明赶紧出了帐篷。 兰达乖乖听话,好奇的看着高明手里的打火机,而布加已经埋头吃起来,满嘴的鲜血。 “高明,快点吃肉,不要什么煮了,吃完我们要回洞里的。”兰达不放心道:“等月亮升起来我们一定要回洞里的。” 兰达说完也开始啃肉,野猪肉腥味很大,高明扭过头不敢看俩兄弟,他怕自己反胃。高明观察过,他们在一座山半腰上的一块石板上,附近到处都是枯树枝,高明快快捡了一些,他怕自己耽搁时间,按着兰达下午说的,这里野兽晚上出没,要是因为自己要吃一块熟肉害的兄弟俩丧命危险就不好了。 布加已经吃完了,在收拾帐篷,高明用小刀将肉片薄串在木棍上,兰达也吃完了,好奇的看着高明,高明见串好的肉递给兰达,“帮我拿一下,兰达。” 平时布加沉默寡言很少和兰达说话,兰达见了高明什么都很好奇,穿的怪怪的,长得也怪怪的,说话也怪怪的,就像个怪物,可这个怪物虽然奇怪可是很好。 高明将柴火拢起来,手里拿着打火机,在安静的半山腰上,高明轻轻按下打火机,兰达见到橘色亮亮的火源一下子惊了,布加更是冲过来死死的盯着那束微小的火光。 第三章小明烤肉好、好、吃! 满脸大胡子的布加盯着高明手上那微亮的火光,眼神里的光芒刺得高明手抖了一下,尽管看不清布加的神色,可此刻的布加浑身上下充满了好奇和震惊。 兄弟俩不眨眼的盯着高明手上的灯光,高明只要稍微动一下,俩兄弟的眼珠子就一紧,高明吓得手一抖,看了俩人,颤声道:“这就是火。”打火机烧的手疼,高明松了手,微亮的火光一下子灭了。 兰达亮晶晶的小眼神也跟着暗了,而后凑到高明身边,小声道:“高明它好像太阳!”虽然小了点,可一样的橘红色,挨得近了,还能感受到‘太阳’的热气。 “我先把火点起来!”拿过一旁的枯草,压着打火机就着枯草,火焰慢慢增大。身边的兰达眼睛亮晶晶的,手慢慢伸向火焰,眼看就要往火焰中心去了,高明挡了一下,“小心烧手!” 兰达猛地缩回手,呐呐的站在一边只觉得暖洋洋的好舒服,趁着高明添柴空挡就伸手摸了一把。 “啊!”兰达缩起手,虽然烫疼了,看一点也没不高兴。露着白花花的牙冲着布加一笑,“哥,这个叫火的好暖和,比多毛羊的皮还要暖和,不过你要轻轻的摸,不然它要咬你的......” 高明听着兰达可爱的话,一下午阴阴沉沉的心情好了不少。笑着冲一边震惊的布加说道:“我快快的弄点烤肉,你俩尝尝看,就是用火烤肉......”手里麻利的用小刀子片肉,旁边石碗里还有半碗水,一块嫩嫩的猪肉片了半碗,那半碗水早早成血红色。 “布加你可以靠近点,但小心烧伤!”高明将肉串好,一抬头就看见布已经移到火堆旁了。 兰达笑得两颗虎牙若隐若现,拉着布加坐在石板上,俩兄弟半裸的上身在火光照耀下,泛着蜜色诱人的肌肤。拿着肉串的高明莫名的觉得口渴,舔了舔下唇,赶紧移开了目光,专心烤肉。 高明是个厨子,就算着急赶时间情况下,肉片片薄厚大小差不离,虽然没盐没作料,双手握着棍子快速翻滚,一会会烤肉的香味就窜起来了,滋滋作响不说,肉的表面金黄酥脆,一下午什么都没吃的高明不禁咽了咽唾沫。 “兰达你和布加尝尝。”高明将烤好的递给兰达,香味一出来,兰达就坐不住了,亮晶晶的眼珠子恨不得沾在串肉的棍子上。 兰达将棍子递给布加,像个小狗一样凑到布加面前,急促道:“哥,你吃吃,哥......” 布加咬了一小片,兰达见了赶紧把肉往自己口里送。 “高明好好吃,这个肉好像不是小黑子的肉了!”兰达满口野猪肉,口齿不清,含含糊糊。 高明牙齿咬了一口烤好的,整个嘴巴里全是野猪肉的香嫩,没有作料也同样好吃。外面金黄酥脆,里面肉质鲜嫩劲道,高明一口一片肉,吃的嘴巴停不下来,抬头一瞥就看见布加盯着自己在看。 “给你!”高明将最后一棍子肉递给布加。 隐藏在大胡子里的布加深深的盯着高明,又不留痕迹的盯着最后一串肉,“你吃。”站起身,拎着还在玩火的兰达起来,他望了四周,道:“收拾,走!” 简易帐篷早都收拾好了,用于当帐篷的皮革将俩兄弟所有的财产通通包裹住,两只大小不一的石碗,三张不同的皮子,还有高明脱下的大衣毛衣羽绒裤。布加力气大,拎着大包裹抗在肩上。高明骨头还有点隐隐作痛,帮不上力气活的忙,兰达帮着高明把火灭了,俩人紧紧跟在布加身后。 天色已经晚了,附近的景色已经隐约看不清了。布加脚步跟快了。 这是一座大山,他们下午在山半腰的石板上休息,现在开始往上爬,没有现代人工的阶梯,杂草丛生,丛林郁郁。高明原本是光着脚的,后来上路的时候,穿上了棉鞋,虽然热了点但起码不扎脚。气喘吁吁的看着前面布加兰达两兄弟摸黑的敏捷身形,不由给自己打气,赶紧追了上去。 走了一个多小时,高明棉鞋里全是汗,身上秋衣秋裤早早贴在肌肤上,风一吹不由大个寒颤,两腿颤颤,黑夜里高明一张脸白的吓人,兰达扶着高明,小声打气道:“在走一会就到了。” 这已经是第三遍‘在走一会了’,高明累的说不上话,要是身体无碍,这点路他也不放在眼里,咬着牙,推了把兰达,“我没事,走!” 山路艰险,两个人并排走,四周越来越看不清,分分钟会出事。 好在第三遍的‘在走一会’确实是一会,等高明差点累成软泥的时候,前面的布加一声到了,可是让高明心里松了口气,双腿一软,直接倒在地上。 “高明!”兰达关心道:“你怎么了?” 高明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他口干舌燥,累的要死,根本说不上话。布加将包袱放在地上,冲着兰达道:“你去收拾。” 三人是在山洞外,洞口堆着两块大石头,布加先是把一块大石头移开,兰达拾起地上的包袱,摸黑往进走,一路走一路抖着草籽。布加看了会地上的高明,一胳膊抓起软如烂泥的高明,打横抱起来,往山洞走。一进山洞高明就看不清任何东西,黑乎乎的,反倒抱着他的布加眼睛很亮,如同白夜一样,将他放在铺着皮毛的台子上。 高明摸了半天,突然摸到一只胳膊,吓了一跳,黑暗中兰达傻乎乎的笑起来,高明问道:“兰达?” 兰达翻了个身,面对着高明,白花花的牙齿在黑暗里显得特别白。虎牙一闪一闪道:“高明,你多大?”平时就兰达和布加俩兄弟,布加沉默寡言,整日为了兄弟俩生计操劳,兰达一个人就很无聊,今天兄弟俩救了高明,这下平时有了说话聊天的人,兰达比平时活泼许多。 布加顺手解开围在腰间的皮毛,耳朵认真的听着俩人的对话。 “二十六。”高明往里侧移了移,布加上了台子就睡在他身边。 原本给高明盖皮子的手愣住了,布加略带吃惊道:“你二十六了?” 二十六有问题吗?高明还没来及说,身边兰达小声的惊呼,道:“一点看不出来,我大哥二十二,我十八,高明哥你是怎么长大的?瘦瘦弱弱的,那你的洞人一定很强大?不然就是你的阿姆很健康!” 什么逻辑啊!高明还不知道怎么开口问清楚,身边的兰达像是打了兴奋剂,喋喋喋倒豆子一样。按着兰达的说法,高明这么弱还能活到二十六岁,而且一看就是细皮嫩肉,吃肉的时候也是花样多,穿的用的都不像他们洞人一样,这样算下来,高明的洞人一定很强大,不然弱鸡般的高明怎么会长这么大? 在兰达后续脑补中,高明这次奄奄一息被他俩救了,可能因为他的阿姆死了,所以高明的洞人就嫌弃高明什么都会做,直接扔了。 耳边是兰达窸窸窣窣的声音,高明听得昏昏欲睡,可浑身筋骨酸疼的睡不着。这个世界是母系社会,十几二十人共同居住在一个洞穴里,男人外出打猎,女的负责生孩子传宗接代采摘野果,通常孩子生下来都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只知道母亲。健康强壮的女人很受欢迎,地位通常也比较高,兰达的脑补就是因为这些出来的,他和布加就是同一个母亲,至于父亲?谁也分辨不出来。 高明翻了个身,胳膊挨着布加,布加警醒的看了他一眼。高明小声道:“我有点冷,想下去找大衣......”山洞里又潮又湿,洞口虽然石块堵着,可还有山间阴冷的寒风刮过,吹得睡在中间的睡不着。 布加一个翻身坐起,高明只听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而后身上一暖,肌肤上能感受到大衣的暖意,身边布加也躺了下来,兰达早早睡着了。 “谢谢。”高明小声道,一只手将大衣撑开,另一只手拿着大衣一角轻轻搭在布加身上。两人挨得近,他能感受到布加粗粝的肌肤,而里侧睡得兰达却严严实实裹着毛皮子睡得香甜,布加好像就腰间围得那块皮子盖在肚子上,还睡在外面挡着风,高明坚决不承认自己心动布加的好身材。 高明一向对自己大方,毛呢大衣买的是顶好的,小时候穷惯了,长大了能对自己好就绝对不用次的。握着大衣角,刚搭在布加身上,隔着几厘米也能感受到布加瞬间紧绷绷的身体,高明当是没察觉,大衣又长又大,脚底蹬拉给俩人盖严实,一只胳膊自然的搭在布加肩膀上,确定不漏风了,这才小声道:“好困,睡了。” 黑暗里,握紧拳头的布加慢慢放松下来,一双眼闪着亮光。 第四章 前面找寻野果的兰达停下,转头,尽管看不清兰达表情,高明也知道兰达不开心。 “他们赶我们出来,阿姆也死了,我和哥哥就算饿死也不会再回去的。”兰达有些伤心,低着头道:“阿姆身体发热,他们说留阿姆在山洞会害死其他洞人,要把阿姆扔到海里,哥哥带着我和阿姆离开了山洞,哥哥以前是洞里最顶尖的捕猎好手,虽然辛苦点,但也不会饿死,没想到阿姆还是死了......” “我们那儿的一种补血吃的,你哥流了那么多血要好好补补......”高明声音低了,想了一会,又道:“附近又没有野鸡?就是一种在地上跑,飞不高,浑身毛的——” “我知道。”刚才没能帮上忙,现在知道了,兰达快速道:“咕咕,高明哥你说咕咕吗?” 高明发现,他们命名的东西很直接,不是果子的味道就是叫声特征,倒是好分辨。点点头,“应该是的,咕咕这里有吗?我想逮上一两只熬个汤。” “咕咕有是有,不过不好吃,它们很笨,有时候还会撞在树上。”兰达皱着小眉头,想起以前饿的受不了吃过一次咕咕,真的难吃。“它们的毛不好揪,就算揪掉了肉也不好吃。” 你们生吃当然不好吃了。高明只要在脑子里想象一边兰达他们生吃鸡的样子就难受,鸡毛要用开水烫,他们又没有火,随意扒了鸡毛,冲着鸡皮就啃,想想就反胃。赶紧摆摆手,高明道:“好捉就行。” 定下了午餐吃咕咕。原本留着布加休息,哪里知道布加不愿意,高明想有布加在场,他心也安稳点,万一有大型动物,布加还能指点他和兰达。于是,高明兰达抱着石碗,布加拿着高明改良好的布兜兜。 高明的秋衣算是废了,两只袖子都剪了,干脆把领子袖口用布条扎紧,一会摘些果子能当布袋子用。 布加死里逃生一回,兰达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到了树林里,神色坚毅,侧面能看出有几分像布加的样子,手里握着布加的骨刀,留心观察着树林的环境。 兰达小时候就跟在布加身边,打猎手段自然比高明好,近一两年还能和布加一起围捕一些小型猎物。高明就不行了,一路上高明问过布加最基础的,能学多少是多少,布加满脸大胡子还是看不清神色,声音很稳,“到了森林,一定要注意观察,看足迹,每个猎物的足迹不一样......” 高明帮着兰达捉咕咕,布加在一旁冷静的观察四周。当咕咕出现时,高明就知道这家伙真的就是野鸡,羽毛艳丽,脚步轻盈,还有一双翅膀。不过看样子傻呆呆的,对他们并没有戒心,高明想起兰达说的,咕咕肉不好吃,洞人很少捉他们,想必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兰达手脚敏捷,一下子捉到一只,抓着翅膀,举着道:“高明哥,我说过咕咕很笨的。” “是挺笨的。”高明也觉得这咕咕换个叫法简直笨的不可思议,直接撞在兰达手里。高明觉得自己也能试试,给兰达一个‘我来’的眼神,他慢慢走向草丛中,侧耳能听到咕咕咕咕的叫声,连着扑腾了两下,最好才抓住,高明心想一定要锻炼自己的这项技能! 高明剪了一圈秋衣边,当绳子把两只咕咕的翅膀拴在一起,先绑在树上,两只咕咕叫的可怜,三人也不管,摘了甜果、绿皮果,黑果也摘了一个,布加心细找了许多遮血草,高明看见,要不是布加想得周到,他绝壁是回去要杀才想起这玩意的。 石碗石盆子放在水源,找齐了东西三人往回走,路过水源,高明一手拿着咕咕,一手端水碗,盆子兰达抱着,布加见了硬是从高明手里接过咕咕,高明原本想不给的,对上布加冷硬的眼神,手就松了。 高明抱着水碗嘀咕,要不要这么凶啊! 高明的小刀不够用,试了骨刀,磨了三下才给咕咕放了血,兰达在洒草籽,高明看着扑棱的咕咕,没一刀毙命,也怪可怜的。点火烧水,扒了一只咕咕的毛,另一只帮着翅膀扔在角落,看着这边血腥的样子,吓得扑棱的往角落钻。 扒了内脏,放了血收拾干净,水已经用完了,兰达要去打水,高明不放心兰达一个人,还是俩人一起去,布加早都睡着了。 打了水回来,高明摘了两张不知道什么树的大叶子,问过兰达说是没毒,这才敢放心用。原始的咕咕又肥又大,两条腿熬汤,剩下的肉涂了绿果子的汁,这果子是酸甜的,汁水多,涂完后咕咕面上都泛着淡绿色,看的高明再次确认没毒,这才包上已经烫好的叶子,埋进火堆底下。 架火,烧水,扔鸡腿,没盐没作料,高明快疯了,他想吃咸的! 煮沸后,用勺子撇去油花,高明蹲在石碗旁看着,要是搁现代这个时候就是该放辅料了...... 兰达闻到香味,蹲在高明身边,“高明哥好香!” 高明扭过头幽怨的看了兰达一眼,唉,傻孩子啊! 咕咕汤算是没有味道,闻着还好,兰达喝了一勺子,高明根本不想动,这傻孩子还露出一副‘哇塞好好喝’,看的高明心塞,他想这辈子在这个世界他一定要把作料找出来,就算没有原本现代的样子,替代品也好啊!要让着俩兄弟尝尝什么才是美食! 好在叫花咕咕挽回了一点面子,打开叶子,石缝吹过风,香味飘得整个山洞都是,兰达更是蹲在高明身边,像个小狗一样,两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高明心软的不成。刀子割了一片肉,递给兰达,“小心烫,尝尝味道。” 抹着绿果子的咕咕肉变得异常鲜嫩,外表泛着金黄色的光泽,咕咕肉的油烤了出来,整个看上去像是裹了曾黄金蜜汁一样,兰达咬在口里,高明都能听见响脆的声音,外脆里嫩。 他自己割了一片,肉质鲜嫩不说,关键是酸甜的味道配上肉质本身的鲜美,对比着前两顿简直就是大餐。兰达这傻孩子弯着双眼,盯着咕咕,咽了口水,“高明哥,咕咕好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床上的布加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高明的背影,嘴巴动了动,舌头舔了舔唇,却没说话,只是盯着高明手里的咕咕。 高明转身就看见布加像是恶狼一样,双眼冒着光,盯着他.....手里的咕咕! 一顿咕咕肉吃完,三个人抹抹嘴,布加和兰达同时把视线移到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咕咕上,高明无奈笑了,布加平时看着严肃稳重,到吃的上,没想到还挺可爱的。 连着俩天兰达和高明抓咕咕,吃了两天,烤咕咕、炖咕咕,来回变着来,反正高明是吃腻了。吃得好,有营养,布加身体恢复的很好,原本也是底子好,虽然伤口深但没伤到骨头,原始人又经常捕猎受伤,身体恢复起来很迅速。 抄袭文扩写: 热,好热,就像被放在一个大型烤箱中,虽然因为他平时为人处事很冷,一群从小玩到大的损友更是经常会说要把他扔进烤箱烤热,但是现在这种感觉不对,这完全就属于温水煮青蛙和烤箱完全不搭。 脑中胡思乱想,缓慢的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两位行为艺术者。 头发遮住上半部分脸,胡子负责下半部分。□□的上身,唯独一块看不出是什么兽的兽皮遮住大腿以上肚脐以下,两人站在一顶帐篷里。 张嘴,嗓子干干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缓缓地喘两口气才气若游丝的说出了一个字。 “水。” 对面两位行为艺术家迟疑两秒,高个子吩咐矮个子,“玛鞑,给他水喝。” “哦。”叫玛鞑的矮个子很听话,端来一个石碗,碗里有半碗水,递到肯恩面前。 肯恩也不嫌弃石碗干不干净了,直接把头凑过去,大口大口的喝着碗里的水,直到半碗水见底才把头抬起来平缓了口气。 高个子接过玛鞑手里的碗,看看只剩下一口的水,沉吟一秒,“玛鞑,你留在这里,我去打水。” 矮个子点头,“好,哥你小心点。” 高个子嗯了声,就走回帐篷里,拿出一个更大的石碗向山下快步走去。 第3章 史前兄弟 叫玛鞑的少年明显是个话唠,和司晨上辈子绝对是做邻居的。 从高个子去接水,玛鞑就把他搀扶进他们的帐篷里,没了太阳当头照在身上的烘烤度,帐篷里阵阵微风吹来,驱散了热气,好受很多。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话唠在就更好了。 可能是他表现的太容易让人感觉亲近,玛鞑对着他的耳朵就没停过嘴,BALABALABALA。 听着玛鞑问他的洞人,介绍着自己的洞人,满是自豪的语气夸着他的哥哥玛珈是最棒的猎人,什么果子好存放又好吃什么兽的肉新嫩好吃,最大的重点是这些不论果子肉类全部是生吃!!因为这个时代没火。 嗡嗡嗡~~~这不是被玛鞑吵得,是头疼引起的昏疼,眩晕。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呆了多长时间,最后眩晕感消失,左右转头,还是这里,这个吃生肉喝生血,随时要和野兽搏斗一场的史前时代。 伸手,木然的拉开上衣的拉链,把外套脱下来,松开皮带裤子也拖了下来,轻风吹过更清醒了几分。 抹了把脸无视耳边的话唠慢慢缕清所有事。 他出了车祸,从种种迹象都可以表明这是一场人为车祸,生意场上已知的未知的仇家数不胜数,但可以花两条人命为代价也要把他弄死的则是少之又少。 组织一下言语,“玛鞑,你们是在这里发现我的?” 正在说的痛快的玛鞑被人打断停顿一秒随后点头,“是啊,我和我哥走累了然后远远地看到这里可以休息就来了,走近才发现原来你在那里躺着。” 玛鞑倒豆子的继续说:“给你检查了一下,看你身上没伤口不流血还有气我俩就想着等一会看看能醒来就问问你愿不愿意一起生活,没醒来的话我们也没办法。” 没办法?眼皮子跳了两下,傻子都知道没办法就是把他扔这里,好运捡条命,运气坏只能给肉食动物填肚子了。 “你们没看到其他东西?比如,” 两只手比了一个车的形状,“长这样,这么大,黑色的。” 玛鞑摇头,“就只有你和这个东西。” 说着指了指他旁边的旅行箱。 也是,车要是也一起来了早就爆炸了,哪还有他。当时他车直接被撞下半山腰,先不论为什么盘山公路的栏杆那么容易撞断,就他那本就被撞成危车的车再跌下半山腰十之八九得爆,只是为什么他来了这里,不但人来了,行李箱也来了。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从这里可以看到玛珈从山下向这里走来,速度不慢,手却很稳,端着一大一小石碗的水一点不洒。 仔细看下这个野人般打扮的人类。 腰间穿着一件兽皮裙,与其说是衣服倒不如说是一块遮羞皮,在皮子侧面别着一把不知道什么兽的兽牙制成的骨刀。 打量玛珈这几分钟他就已经走到这处棚子外。 玛珈放下两只盛满水的石碗,走到玛鞑身边用三个人都可以听到的声音道:“再休息一下我们就要出发了,快点恢复。” 后面那四个字明显是对他说的,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他明智的选择沉默。动了动手臂发现恢复一点力气,伸手拖过旁边的行旅箱,这个箱子适合短期旅行,箱子不大,唯一的好处就是好用又防水。 两层的行旅箱,拉开上面那层的拉链,掀起箱盖,最上面放着一本《亚马逊丛林探险》,把书拿出来翻了翻,心情愉悦了些,看来他们为了让自己有个愉快的度假废了不少心思,还记得当兵的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可以去亚马逊游玩一圈。 书下放着一把军用匕首,匕首约手臂长,应该是给自己准备防身的。想来在这个史前时代它的用处会更大吧。 还有一个军用水壶,容量挺大。拿起来看了看,新的,空的。 第一层就这些。 拉开第二层的拉链,一套运动装三件套,长袖,现在明显用不着。 运动装下面放了一件大衣,冬款。 再下面两套体血衫短裤,只是现在的温度明显上了四十度,用不着。 最后是一个压缩袋,粗略看下,十来个内裤十来个背心,他一个小短假就回来了,准备这么多看来是准备让他一天一件得换,换完直接扔,标签都没有,是洗过的,打定主意要是能回去一定给私人助理涨工资。 第二层上面是个可以放小物件的袋子,拉开,一双防滑折放拖鞋。 里里外外翻完,也就匕首水壶和内裤作用最大。 这可是史前,连火都没有。 第4章 迈出史前第一步 火???!还真有。 拿过脱下放在一边的那套休闲衣,在所有布兜翻找起来,上衣右面的兜里是那部新款的桃子九私人手机,因为很多人喜爱自拍,这款手机主打自拍两大重要部件,像素和镜子,整个手机背面除了摄像头就是一整片的镜子。 这款手机一出来意外的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好多人在官网留言称,早就受够了自拍只能用摄像头当镜子了,这款手机最喜欢的就是那个防磕防碎的镜子了。 现在看来,这只手机以后也就只能当镜子了。 翻翻裤子,在兜里找到半盒烟,一只定制满气火机。 他的烟瘾并不大,只有闲下来才会吸上一根。 抚摸着火机,翻过来,一张照片镶在火机内壁,上面一男一女,男人笑的温柔宠溺,女孩笑的娇俏机灵,背景是一间卧室。 女孩是萧贝儿,他的妹妹。 男人自然是他,火机是妹妹送给他的礼物,私人订制的,可以打气重复使用,一边火机壁是银色的,只有边上一束是透明的,另一边壁是可镶嵌的,妹妹把他们的照片镶在里面。 如果,如果以后回不去了,那妹妹。 再次温柔抚摸了两次女孩,就把火机和烟放进行李箱第一层里了。这样放心些,并不是怕被偷,只是担心掉了,这可是这里唯一的火源。 “玛鞑,收拾收拾出发了。” 玛珈吩咐完就和玛鞑起来把上面的兽皮帐篷取下来,然后端起石锅一样的大石碗喝起来里面的水,喉结上下滚动,吞咽声不断。 玛珈把石锅中剩余的水递给玛鞑,玛鞑学者他哥一样饮用着剩余的水,什么都像,就是少了点气势。 玛珈端过另一石碗中的水两步跨了过来。 “喝,喝完出发。” 依然话不多,可他却懂了玛珈的意思,这是准备带他一起走,他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自己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不一定能活的下来,组队自然是首选。 只是玛珈带他完全就是累赘,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这个人情自己记下了。 这一碗水自己一人自然喝不完,打开行李箱拿出水壶,试了试不太好灌,水壶口合适,就是碗边太厚,这样灌水一碗能洒下一大半。 想了想,拿过那本书撕下一页做上粗下窄状,窄面放进水壶中,托起碗倒入水,看不出来石碗挺能装水,水壶都给灌满了一大半。 水壶和脱下来的衣服都放进行李箱,检查一下没漏东西这才站起来活动一下。 恢复了大半,其实没受伤,就是出车祸撞出来的后遗症,只是浑身无力这么一段时间已经很满足了,估计要是没穿过来现在连灰都没了,毕竟再好的车受到两面夹击,撞下半山腰都得爆,如果还在现代现在轻者残废重者死亡。 这也是他为什么这么容易接受穿过来的事实。 旅行箱可以拖着,手提,双肩背,现在明显不适合拖着,道路凹凸不平,手提费力,双肩背最合适。 把碗递给玛鞑,就看到他手脚麻利的把碗放到石锅里,然后放进做帐篷的那长大皮子里,四角合在一起,向背上一背。 “我们走吧。” “嗯。”这是玛珈。 “好。”萧宝。 第5章 萧宝的经历 “还没问你叫什么,多大啊。” 一路上玛鞑依然话唠,玛珈一只手拿着骨刀一只手拿着根木棍开路。 一个话题说完,玛鞑才想起来这个问题。 看着最前面支着耳朵的玛珈,温和开口“你可以叫我肯恩。” “啃?啃什么??” 看着玛鞑纯洁的眼神确定他是真的给理解错了,只是,啃??!算了,他相信如果让玛鞑这么叫他总有一天会出现‘肯,过来啃肉。’还是不要了。 “没什么,我叫萧宝,今年二十八。” “二十八??这么大了?完全看不出。”玛鞑语气中满是惊叹。 “你比我大,我以后就叫你小宝哥哈。”玛鞑没有询问萧宝直接定音。萧宝扶额,是萧宝不是小宝,算了,随他吧,反正他们也不认识韦小宝。 第6章 我们都被赶了 打回忆里出来。 看到的依然是半山腰,这已经是他们翻得第二座山了,完全不知道玛珈他们要去哪。 玛鞑依然断断续续的说着话。 “玛鞑,还有多久才到。” 真的走不动了。 玛鞑前后左右看了看,问玛珈,“哥,我们在那住。” 玛珈脚步不停,“再走一会。”说完依然大步向前行去。 萧宝任命拖着已经抬不起来的两条腿向前走,其实在现代有时间他也会健身的,体力耐力都无话可说,当兵时的身手也没落下,可再怎么能走有耐力,一个出行坐惯车的现代人翻了两座山也会虚脱。 终于,在手表指向五点半玛珈停了下来。 前面是一个小口山洞,看了一圈,依然是他们三人,“玛鞑,你们的洞人了。” “小宝哥,还没跟你说,我和我哥和你一样是被赶出来的。”马达回忆一下接着说。“冬天,阿姆病了,洞人怕被传染要把阿姆赶出来。” 玛鞑的表情很是生气,“我和哥哥一起出来了,哥哥打猎给阿姆吃,最后阿姆还是病死了。”兄弟俩身边有浓浓的伤感。 张了张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们,最后只有干巴巴的一句“别伤心。” 玛鞑摇头,从新展露笑容,“我和哥哥没事。” 他们两人正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玛珈没休息,而是走来走去四处转悠,显然是在观察洞口周边的情况。 他们没进山洞,之所以会决定今晚住这是因为洞口有块明显是人工搬运的大石头,刚好可以堵住洞口。 玛鞑在赶路时和他闲聊说过,他们住完的山洞是不会把堵洞口的石头搬开的,说不定在他们走后就会有人路过住下来。 他们这次刚好是赶巧,找到了一个住过人的洞。 玛珈视察完周边这才回到他们面前,“我自己去打猎,这里没有大型肉食动物。”所以他放心把两人独自扔在这。 指了指远处,“那里有一个水湾,渴了自己打水,我走了。” 说完就拿着骨刀走了。 两人歇息一会,玛鞑起来,“小宝哥,我去打水。” “不用,你等下。”把旅行箱放下,打开第一层,拿出水壶打开。 “给,喝吧。” 玛鞑接过把嘴凑到壶口,喝了一口水,直点头“小宝哥,这跟好好用,还可以保存水呢。”说完又喝了一口。 接过玛鞑递来的壶喝了口水润润喉咙,刚才要不是玛珈说水,他早就忘记箱子里还有水这回事了。 玛鞑随手揪过干草团吧团吧就进洞了。 一会就蹲着出来了,面前一堆灰,干草团早就不成形了。 玛鞑把他们的皮子放进洞里把一石碗一石锅拿出来“走,我们去打水。” “好。”答应一声学着他的样子把行旅箱放进洞里,就拿出水壶。借机观察一下洞,洞不大,挺高,借着洞口的光度可以大致看清洞内。 走出来两人一起去打水。 小水弯不远,打完水两人回来没事大眼瞪小眼。 玛珈去打猎了,回来需要烤肉,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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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 编辑士心 处理时间: 2016-0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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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分析: 涉嫌抄袭文章《史前很幸福》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5-12-31 被涉嫌抄袭文章《史前有大厨》的抄袭部分最早发表于2014-10-10 关于抄袭的分析如下: 从文案到剧情大致走向。 被涉嫌抄袭文 原文:第二章小明会、放、火! 高明舔舔唇,热、真热、水...... 他全身骨头疼,胸口也疼的要死,不过此刻最难受的就是热,像是在火炉里一样。意识清醒,不禁在心底大骂,今天真他娘的晦气,先是失业了再来就是车祸...... 身体疼痛折磨着,思维无比清醒。原本高明想睡下去,医院总会有护士查房吧?看他这个样子一定是发烧了,总要给他弄点退烧针什么的吧?可他现在真的很热,口干舌燥的整个人都快炸了,现在哪个小护士给他一口水喝,绝对的千恩万谢。 过了几分钟,越来越热,高明等不到送水女神小护士了,他感觉在不醒来喝点水,他就会被热死。 慢慢睁开双眼,光线刺眼,高明赶紧闭上眼,费劲抬起一只胳膊遮着双眼,重新睁开双眼。 光线丝丝透过高明大衣,适应后才缓缓放下胳膊。 我嘞个大擦!!这是什么鬼啊! “哥!怪物醒了!”兰达露出白花花的牙,哒哒的从帐篷跑出去。 高明头晕目眩,热的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尽管这样刚才眼前一闪而过的印象也是记忆犹新啊!脏兮兮的脸,不知道是人是鬼,乱糟糟的长发垂下,高明只记得一排排白花花的牙齿。 难不成自己已经死了? 太阳刺目,他出车祸明明下着大雪,哪里来的大太阳?乱七八糟想着,没有头绪,浑身上下骨头疼不说人也热的要死。看了一圈,皮革帐篷随意搭着,只能遮盖住自己,太阳烤的石板炙热,他就躺在石板上,旁边放了几个奇形怪状的石碗。 身上的毛呢大衣裹得严实,高明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目前的状况,身上热的快受不了。费劲的坐起来,靠在一面石头壁上,一颗一颗解开大衣扣子,手抖的厉害,费了半天劲才解开第三颗扣子,眼前就出现两个高大壮实的身影,疾步敏捷的一步一步跳上石头。 高明放下手里的扣子,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全身没力气,手抖得厉害,可千万别有事,自己是靠着这双手吃饭的,好不容易出师手艺到了,可别毁了,自己一把年纪在转行可不容易。 “哥,你说这是什么怪物?”兰达露出一排排白牙,靠近高明。 布加一把拽住兰达,俩兄弟站在帐篷外和高明对峙。 布加兰达身材高大壮实,一下子堵在帐篷外,光线挡住,整个帐篷都阴凉起来,高明徐徐缓了口气,舒服不少,舔了舔下嘴唇,一层层死皮已经暴起,口干舌燥,憨憨一笑,道:“兄弟给弄口水呗?!” “哥,怪物还会说话!”兰达眼睛亮了。 布加思索了一会,沉声道:“他不是怪物,兰达你去舀水。”布加走进帐篷,蹲下身拿起了高明身边的石碗,眼神却死死盯着高明。 高明傻乎乎憨憨一笑,他这外表不知道骗过多少人,都说他忠厚老实,也只有师傅知道他精怪。 布加将石碗递给兰达,“小心。” 兰达好奇一直盯着高明,接过石碗,看了眼高明这才转身就走。 高明靠着石头,舔了舔嘴唇,笑呵呵道:“多谢!我叫高明,兄弟怎么称呼?”这环境不对,要不是身上痛的要死,他还真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舀水的叫兰达,这就是兰达他哥,俩兄弟都跟野人一样,裹着野兽皮当裙子,上半身被晒得蜜色,头发长得遮盖住整个脸。兰达还好,模样能看清几分,这个人一脸大胡子压根看不出样貌。 “布加。”布加盯着高明。 布加戒心很重,高明傻乎乎笑了半天也没能让布加松懈一两分,俩人大眼对小眼看了半天,兰达抱着石碗往上跑,速度很快却很稳,碗里一滴水也没有溢出。 布加接过碗,放到高明腿边。 简直就是救命水,高明也顾不上有没有劲,弯腰凑到罐子前,手给不上劲,根本抱不起来,难不成要跟狗一样舔着喝? 布加皱着两条眉,不过满面胡须头发纠缠在一起,谁也看不出布加表情。上前一步,一只手拿起石碗,凑到高明嘴边,“喝。” 高明话也来不及说,一口口下去,半碗没了,这才舒服不少。乐呵呵一笑,道:“谢谢,能在麻烦你个事?”指了指自己的大衣,“我手上没劲,你帮我脱下衣服?” 布加皱着眉头,俩人挨得近,高明能看清布加眼底的茫然。抬起手,高明解了颗扣子,笑道:“就是这样——” 布加接过手,费劲的在解扣子。 高明此时连笑都笑不出来的,现如今哪里人会不知道怎么解扣子啊!连最后一丝侥幸都没了,他到底在什么鬼地方啊!? 脱了大衣,高明心不在焉的道了谢,俩兄弟看着高明,不懂刚才还傻笑的高明怎么突然沉默起来。靠在大衣上,高明缓了半天,帐篷里只剩下兰达,布加早早不见踪影。 太阳西落,晕黄的光洒在石板上,高明还是靠在大衣上不出声,嘴唇死皮暴起,整个人面容憔悴,不过半天的时间,高明看起来落魄不少。 兰达好奇的盯着高明一下午,一个人无聊对着高明讲了不少,絮絮叨叨的,高明还是一副呆愣的表情,兰达无聊就不说了,只是盯着高明看。 山下布加扛着一只小野猪往山上走,兰达出了帐篷帮忙搭手,俩人就在帐篷外不远处的石板上剥皮拆骨,一会会血腥味就传进帐篷里。 布加从腰间掏出一把谷草,在地上打了几下,落下不少籽,兰达双手捧着将籽覆盖在血迹斑斑的石板上,浓烈的臭味出来,血腥味却没了。 帐篷里高明眼珠子动了动,他想了一下午,最终只有一条路,他不想在死一遍,那么只能是留在这个世界了。反正在现代也是无牵无挂,只希望师傅不要过于担心。兰达絮叨了一下午,高明确定了他从车祸现场一下子穿到了另一个世界,更确定了这个世界简直就是要啥没啥的原始社会啊! 休息了一下午,高明体力恢复不少,骨头隐隐作痛外,其余的倒是没什么大碍。太阳缓缓落下,烤了一天的石板仍旧炙热,空气中也刮着热风。高明早早将毛衣脱了,全身上下就是一件白色背心和秋裤,就这样也热的一头汗。站起身,高明慢步走出帐篷,才发现这哪里是帐篷,就是四个木棍撑着一张不知道是什么的皮,根本就遮不到多大的太阳,难怪这么热。 “需不需要帮忙?”高明看着布加用骨刀处理野猪肉,明明钝的骨刀在布加手里却很锋利精巧,兰达也没闲着,用枯草正在鞣制野猪皮。 兰达见高明问话,双眼亮晶晶笑道:“高明你好了啊!”手里的活一点也没有慢下来,“我哥在准备吃的,晚上你没有盖得,这个给你。” 兰达指了指手底的野猪皮,虽然说是小野猪,可在高明看来简直就跟现代养的家猪差不多大小。 两人说话间,布加已经将骨头剃掉,野猪肉割下最嫩的,分成三块放在皮革上,其余的和骨头扔在一旁。“吃,兰达。”布加捏了一块血淋淋的肉递过去,兰达接过,被血浸染的肉糊的兰达满手,他自己倒是挺高兴,扬了扬手中的肉,冲着高明道:“小黑子的肉最嫩了,高明你吃!” 小黑子就是小野猪的另一种叫法。 高明知道兰达是好心,可着血淋淋的猪肉块,这么生吃他还真下不了口。手上的肉还在渗血,滴滴滑进手缝里,黏糊糊的很难受,高明有点反胃。他平时处理肉类,以前当学徒杀鸡杀鱼的也不是没做过,可没一次反胃过,估计是车祸后遗症吧!见兰达亮亮的眼神带着期待,高明知道,这俩兄弟肯定将最嫩的肉让给他吃。 可......“不煮来吃?”高明见布加将肉塞进嘴里,赶紧出手想阻止,布加警戒心重,眼神犀利的盯着高明,兰达赶紧道:“什么是煮?高明你们洞人要煮肉啊?” 高明猜测兰达口中的洞人估计就是几个人组成的家庭住在洞里。 “煮就是用水和火烧,肉就会熟,这样......”高明见兰达和布加满头问号,停下嘴,他们根本连什么是火都不知道,他想过原始社会,可没想过这么原始,连火种都没有出现。 “等等!”高明想到他大衣口袋应该有打火机的,赶紧道:“等我一会,先别吃!”走到帐篷摸到了大衣口袋,一块巧克力半包烟还有一支满气的打火机,另一边口袋是一包纸巾剩下的八千块还有钥匙串,上面有把多功能小刀和指甲刀。拿了打火机和钥匙串,高明赶紧出了帐篷。 兰达乖乖听话,好奇的看着高明手里的打火机,而布加已经埋头吃起来,满嘴的鲜血。 “高明,快点吃肉,不要什么煮了,吃完我们要回洞里的。”兰达不放心道:“等月亮升起来我们一定要回洞里的。” 兰达说完也开始啃肉,野猪肉腥味很大,高明扭过头不敢看俩兄弟,他怕自己反胃。高明观察过,他们在一座山半腰上的一块石板上,附近到处都是枯树枝,高明快快捡了一些,他怕自己耽搁时间,按着兰达下午说的,这里野兽晚上出没,要是因为自己要吃一块熟肉害的兄弟俩丧命危险就不好了。 布加已经吃完了,在收拾帐篷,高明用小刀将肉片薄串在木棍上,兰达也吃完了,好奇的看着高明,高明见串好的肉递给兰达,“帮我拿一下,兰达。” 平时布加沉默寡言很少和兰达说话,兰达见了高明什么都很好奇,穿的怪怪的,长得也怪怪的,说话也怪怪的,就像个怪物,可这个怪物虽然奇怪可是很好。 高明将柴火拢起来,手里拿着打火机,在安静的半山腰上,高明轻轻按下打火机,兰达见到橘色亮亮的火源一下子惊了,布加更是冲过来死死的盯着那束微小的火光。 第三章小明烤肉好、好、吃! 满脸大胡子的布加盯着高明手上那微亮的火光,眼神里的光芒刺得高明手抖了一下,尽管看不清布加的神色,可此刻的布加浑身上下充满了好奇和震惊。 兄弟俩不眨眼的盯着高明手上的灯光,高明只要稍微动一下,俩兄弟的眼珠子就一紧,高明吓得手一抖,看了俩人,颤声道:“这就是火。”打火机烧的手疼,高明松了手,微亮的火光一下子灭了。 兰达亮晶晶的小眼神也跟着暗了,而后凑到高明身边,小声道:“高明它好像太阳!”虽然小了点,可一样的橘红色,挨得近了,还能感受到‘太阳’的热气。 “我先把火点起来!”拿过一旁的枯草,压着打火机就着枯草,火焰慢慢增大。身边的兰达眼睛亮晶晶的,手慢慢伸向火焰,眼看就要往火焰中心去了,高明挡了一下,“小心烧手!” 兰达猛地缩回手,呐呐的站在一边只觉得暖洋洋的好舒服,趁着高明添柴空挡就伸手摸了一把。 “啊!”兰达缩起手,虽然烫疼了,看一点也没不高兴。露着白花花的牙冲着布加一笑,“哥,这个叫火的好暖和,比多毛羊的皮还要暖和,不过你要轻轻的摸,不然它要咬你的......” 高明听着兰达可爱的话,一下午阴阴沉沉的心情好了不少。笑着冲一边震惊的布加说道:“我快快的弄点烤肉,你俩尝尝看,就是用火烤肉......”手里麻利的用小刀子片肉,旁边石碗里还有半碗水,一块嫩嫩的猪肉片了半碗,那半碗水早早成血红色。 “布加你可以靠近点,但小心烧伤!”高明将肉串好,一抬头就看见布已经移到火堆旁了。 兰达笑得两颗虎牙若隐若现,拉着布加坐在石板上,俩兄弟半裸的上身在火光照耀下,泛着蜜色诱人的肌肤。拿着肉串的高明莫名的觉得口渴,舔了舔下唇,赶紧移开了目光,专心烤肉。 高明是个厨子,就算着急赶时间情况下,肉片片薄厚大小差不离,虽然没盐没作料,双手握着棍子快速翻滚,一会会烤肉的香味就窜起来了,滋滋作响不说,肉的表面金黄酥脆,一下午什么都没吃的高明不禁咽了咽唾沫。 “兰达你和布加尝尝。”高明将烤好的递给兰达,香味一出来,兰达就坐不住了,亮晶晶的眼珠子恨不得沾在串肉的棍子上。 兰达将棍子递给布加,像个小狗一样凑到布加面前,急促道:“哥,你吃吃,哥......” 布加咬了一小片,兰达见了赶紧把肉往自己口里送。 “高明好好吃,这个肉好像不是小黑子的肉了!”兰达满口野猪肉,口齿不清,含含糊糊。 高明牙齿咬了一口烤好的,整个嘴巴里全是野猪肉的香嫩,没有作料也同样好吃。外面金黄酥脆,里面肉质鲜嫩劲道,高明一口一片肉,吃的嘴巴停不下来,抬头一瞥就看见布加盯着自己在看。 “给你!”高明将最后一棍子肉递给布加。 隐藏在大胡子里的布加深深的盯着高明,又不留痕迹的盯着最后一串肉,“你吃。”站起身,拎着还在玩火的兰达起来,他望了四周,道:“收拾,走!” 简易帐篷早都收拾好了,用于当帐篷的皮革将俩兄弟所有的财产通通包裹住,两只大小不一的石碗,三张不同的皮子,还有高明脱下的大衣毛衣羽绒裤。布加力气大,拎着大包裹抗在肩上。高明骨头还有点隐隐作痛,帮不上力气活的忙,兰达帮着高明把火灭了,俩人紧紧跟在布加身后。 天色已经晚了,附近的景色已经隐约看不清了。布加脚步跟快了。 这是一座大山,他们下午在山半腰的石板上休息,现在开始往上爬,没有现代人工的阶梯,杂草丛生,丛林郁郁。高明原本是光着脚的,后来上路的时候,穿上了棉鞋,虽然热了点但起码不扎脚。气喘吁吁的看着前面布加兰达两兄弟摸黑的敏捷身形,不由给自己打气,赶紧追了上去。 走了一个多小时,高明棉鞋里全是汗,身上秋衣秋裤早早贴在肌肤上,风一吹不由大个寒颤,两腿颤颤,黑夜里高明一张脸白的吓人,兰达扶着高明,小声打气道:“在走一会就到了。” 这已经是第三遍‘在走一会了’,高明累的说不上话,要是身体无碍,这点路他也不放在眼里,咬着牙,推了把兰达,“我没事,走!” 山路艰险,两个人并排走,四周越来越看不清,分分钟会出事。 好在第三遍的‘在走一会’确实是一会,等高明差点累成软泥的时候,前面的布加一声到了,可是让高明心里松了口气,双腿一软,直接倒在地上。 “高明!”兰达关心道:“你怎么了?” 高明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他口干舌燥,累的要死,根本说不上话。布加将包袱放在地上,冲着兰达道:“你去收拾。” 三人是在山洞外,洞口堆着两块大石头,布加先是把一块大石头移开,兰达拾起地上的包袱,摸黑往进走,一路走一路抖着草籽。布加看了会地上的高明,一胳膊抓起软如烂泥的高明,打横抱起来,往山洞走。一进山洞高明就看不清任何东西,黑乎乎的,反倒抱着他的布加眼睛很亮,如同白夜一样,将他放在铺着皮毛的台子上。 高明摸了半天,突然摸到一只胳膊,吓了一跳,黑暗中兰达傻乎乎的笑起来,高明问道:“兰达?” 兰达翻了个身,面对着高明,白花花的牙齿在黑暗里显得特别白。虎牙一闪一闪道:“高明,你多大?”平时就兰达和布加俩兄弟,布加沉默寡言,整日为了兄弟俩生计操劳,兰达一个人就很无聊,今天兄弟俩救了高明,这下平时有了说话聊天的人,兰达比平时活泼许多。 布加顺手解开围在腰间的皮毛,耳朵认真的听着俩人的对话。 “二十六。”高明往里侧移了移,布加上了台子就睡在他身边。 原本给高明盖皮子的手愣住了,布加略带吃惊道:“你二十六了?” 二十六有问题吗?高明还没来及说,身边兰达小声的惊呼,道:“一点看不出来,我大哥二十二,我十八,高明哥你是怎么长大的?瘦瘦弱弱的,那你的洞人一定很强大?不然就是你的阿姆很健康!” 什么逻辑啊!高明还不知道怎么开口问清楚,身边的兰达像是打了兴奋剂,喋喋喋倒豆子一样。按着兰达的说法,高明这么弱还能活到二十六岁,而且一看就是细皮嫩肉,吃肉的时候也是花样多,穿的用的都不像他们洞人一样,这样算下来,高明的洞人一定很强大,不然弱鸡般的高明怎么会长这么大? 在兰达后续脑补中,高明这次奄奄一息被他俩救了,可能因为他的阿姆死了,所以高明的洞人就嫌弃高明什么都会做,直接扔了。 耳边是兰达窸窸窣窣的声音,高明听得昏昏欲睡,可浑身筋骨酸疼的睡不着。这个世界是母系社会,十几二十人共同居住在一个洞穴里,男人外出打猎,女的负责生孩子传宗接代采摘野果,通常孩子生下来都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只知道母亲。健康强壮的女人很受欢迎,地位通常也比较高,兰达的脑补就是因为这些出来的,他和布加就是同一个母亲,至于父亲?谁也分辨不出来。 高明翻了个身,胳膊挨着布加,布加警醒的看了他一眼。高明小声道:“我有点冷,想下去找大衣......”山洞里又潮又湿,洞口虽然石块堵着,可还有山间阴冷的寒风刮过,吹得睡在中间的睡不着。 布加一个翻身坐起,高明只听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而后身上一暖,肌肤上能感受到大衣的暖意,身边布加也躺了下来,兰达早早睡着了。 “谢谢。”高明小声道,一只手将大衣撑开,另一只手拿着大衣一角轻轻搭在布加身上。两人挨得近,他能感受到布加粗粝的肌肤,而里侧睡得兰达却严严实实裹着毛皮子睡得香甜,布加好像就腰间围得那块皮子盖在肚子上,还睡在外面挡着风,高明坚决不承认自己心动布加的好身材。 高明一向对自己大方,毛呢大衣买的是顶好的,小时候穷惯了,长大了能对自己好就绝对不用次的。握着大衣角,刚搭在布加身上,隔着几厘米也能感受到布加瞬间紧绷绷的身体,高明当是没察觉,大衣又长又大,脚底蹬拉给俩人盖严实,一只胳膊自然的搭在布加肩膀上,确定不漏风了,这才小声道:“好困,睡了。” 黑暗里,握紧拳头的布加慢慢放松下来,一双眼闪着亮光。 第四章 前面找寻野果的兰达停下,转头,尽管看不清兰达表情,高明也知道兰达不开心。 “他们赶我们出来,阿姆也死了,我和哥哥就算饿死也不会再回去的。”兰达有些伤心,低着头道:“阿姆身体发热,他们说留阿姆在山洞会害死其他洞人,要把阿姆扔到海里,哥哥带着我和阿姆离开了山洞,哥哥以前是洞里最顶尖的捕猎好手,虽然辛苦点,但也不会饿死,没想到阿姆还是死了......” “我们那儿的一种补血吃的,你哥流了那么多血要好好补补......”高明声音低了,想了一会,又道:“附近又没有野鸡?就是一种在地上跑,飞不高,浑身毛的——” “我知道。”刚才没能帮上忙,现在知道了,兰达快速道:“咕咕,高明哥你说咕咕吗?” 高明发现,他们命名的东西很直接,不是果子的味道就是叫声特征,倒是好分辨。点点头,“应该是的,咕咕这里有吗?我想逮上一两只熬个汤。” “咕咕有是有,不过不好吃,它们很笨,有时候还会撞在树上。”兰达皱着小眉头,想起以前饿的受不了吃过一次咕咕,真的难吃。“它们的毛不好揪,就算揪掉了肉也不好吃。” 你们生吃当然不好吃了。高明只要在脑子里想象一边兰达他们生吃鸡的样子就难受,鸡毛要用开水烫,他们又没有火,随意扒了鸡毛,冲着鸡皮就啃,想想就反胃。赶紧摆摆手,高明道:“好捉就行。” 定下了午餐吃咕咕。原本留着布加休息,哪里知道布加不愿意,高明想有布加在场,他心也安稳点,万一有大型动物,布加还能指点他和兰达。于是,高明兰达抱着石碗,布加拿着高明改良好的布兜兜。 高明的秋衣算是废了,两只袖子都剪了,干脆把领子袖口用布条扎紧,一会摘些果子能当布袋子用。 布加死里逃生一回,兰达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到了树林里,神色坚毅,侧面能看出有几分像布加的样子,手里握着布加的骨刀,留心观察着树林的环境。 兰达小时候就跟在布加身边,打猎手段自然比高明好,近一两年还能和布加一起围捕一些小型猎物。高明就不行了,一路上高明问过布加最基础的,能学多少是多少,布加满脸大胡子还是看不清神色,声音很稳,“到了森林,一定要注意观察,看足迹,每个猎物的足迹不一样......” 高明帮着兰达捉咕咕,布加在一旁冷静的观察四周。当咕咕出现时,高明就知道这家伙真的就是野鸡,羽毛艳丽,脚步轻盈,还有一双翅膀。不过看样子傻呆呆的,对他们并没有戒心,高明想起兰达说的,咕咕肉不好吃,洞人很少捉他们,想必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兰达手脚敏捷,一下子捉到一只,抓着翅膀,举着道:“高明哥,我说过咕咕很笨的。” “是挺笨的。”高明也觉得这咕咕换个叫法简直笨的不可思议,直接撞在兰达手里。高明觉得自己也能试试,给兰达一个‘我来’的眼神,他慢慢走向草丛中,侧耳能听到咕咕咕咕的叫声,连着扑腾了两下,最好才抓住,高明心想一定要锻炼自己的这项技能! 高明剪了一圈秋衣边,当绳子把两只咕咕的翅膀拴在一起,先绑在树上,两只咕咕叫的可怜,三人也不管,摘了甜果、绿皮果,黑果也摘了一个,布加心细找了许多遮血草,高明看见,要不是布加想得周到,他绝壁是回去要杀才想起这玩意的。 石碗石盆子放在水源,找齐了东西三人往回走,路过水源,高明一手拿着咕咕,一手端水碗,盆子兰达抱着,布加见了硬是从高明手里接过咕咕,高明原本想不给的,对上布加冷硬的眼神,手就松了。 高明抱着水碗嘀咕,要不要这么凶啊! 高明的小刀不够用,试了骨刀,磨了三下才给咕咕放了血,兰达在洒草籽,高明看着扑棱的咕咕,没一刀毙命,也怪可怜的。点火烧水,扒了一只咕咕的毛,另一只帮着翅膀扔在角落,看着这边血腥的样子,吓得扑棱的往角落钻。 扒了内脏,放了血收拾干净,水已经用完了,兰达要去打水,高明不放心兰达一个人,还是俩人一起去,布加早都睡着了。 打了水回来,高明摘了两张不知道什么树的大叶子,问过兰达说是没毒,这才敢放心用。原始的咕咕又肥又大,两条腿熬汤,剩下的肉涂了绿果子的汁,这果子是酸甜的,汁水多,涂完后咕咕面上都泛着淡绿色,看的高明再次确认没毒,这才包上已经烫好的叶子,埋进火堆底下。 架火,烧水,扔鸡腿,没盐没作料,高明快疯了,他想吃咸的! 煮沸后,用勺子撇去油花,高明蹲在石碗旁看着,要是搁现代这个时候就是该放辅料了...... 兰达闻到香味,蹲在高明身边,“高明哥好香!” 高明扭过头幽怨的看了兰达一眼,唉,傻孩子啊! 咕咕汤算是没有味道,闻着还好,兰达喝了一勺子,高明根本不想动,这傻孩子还露出一副‘哇塞好好喝’,看的高明心塞,他想这辈子在这个世界他一定要把作料找出来,就算没有原本现代的样子,替代品也好啊!要让着俩兄弟尝尝什么才是美食! 好在叫花咕咕挽回了一点面子,打开叶子,石缝吹过风,香味飘得整个山洞都是,兰达更是蹲在高明身边,像个小狗一样,两个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高明心软的不成。刀子割了一片肉,递给兰达,“小心烫,尝尝味道。” 抹着绿果子的咕咕肉变得异常鲜嫩,外表泛着金黄色的光泽,咕咕肉的油烤了出来,整个看上去像是裹了曾黄金蜜汁一样,兰达咬在口里,高明都能听见响脆的声音,外脆里嫩。 他自己割了一片,肉质鲜嫩不说,关键是酸甜的味道配上肉质本身的鲜美,对比着前两顿简直就是大餐。兰达这傻孩子弯着双眼,盯着咕咕,咽了口水,“高明哥,咕咕好好吃,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床上的布加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高明的背影,嘴巴动了动,舌头舔了舔唇,却没说话,只是盯着高明手里的咕咕。 高明转身就看见布加像是恶狼一样,双眼冒着光,盯着他.....手里的咕咕! 一顿咕咕肉吃完,三个人抹抹嘴,布加和兰达同时把视线移到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咕咕上,高明无奈笑了,布加平时看着严肃稳重,到吃的上,没想到还挺可爱的。 连着俩天兰达和高明抓咕咕,吃了两天,烤咕咕、炖咕咕,来回变着来,反正高明是吃腻了。吃得好,有营养,布加身体恢复的很好,原本也是底子好,虽然伤口深但没伤到骨头,原始人又经常捕猎受伤,身体恢复起来很迅速。 涉嫌抄袭文 抄袭文扩写: 热,好热,就像被放在一个大型烤箱中,虽然因为他平时为人处事很冷,一群从小玩到大的损友更是经常会说要把他扔进烤箱烤热,但是现在这种感觉不对,这完全就属于温水煮青蛙和烤箱完全不搭。 脑中胡思乱想,缓慢的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两位行为艺术者。 头发遮住上半部分脸,胡子负责下半部分。□□的上身,唯独一块看不出是什么兽的兽皮遮住大腿以上肚脐以下,两人站在一顶帐篷里。 张嘴,嗓子干干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缓缓地喘两口气才气若游丝的说出了一个字。 “水。” 对面两位行为艺术家迟疑两秒,高个子吩咐矮个子,“玛鞑,给他水喝。” “哦。”叫玛鞑的矮个子很听话,端来一个石碗,碗里有半碗水,递到肯恩面前。 肯恩也不嫌弃石碗干不干净了,直接把头凑过去,大口大口的喝着碗里的水,直到半碗水见底才把头抬起来平缓了口气。 高个子接过玛鞑手里的碗,看看只剩下一口的水,沉吟一秒,“玛鞑,你留在这里,我去打水。” 矮个子点头,“好,哥你小心点。” 高个子嗯了声,就走回帐篷里,拿出一个更大的石碗向山下快步走去。 第3章 史前兄弟 叫玛鞑的少年明显是个话唠,和司晨上辈子绝对是做邻居的。 从高个子去接水,玛鞑就把他搀扶进他们的帐篷里,没了太阳当头照在身上的烘烤度,帐篷里阵阵微风吹来,驱散了热气,好受很多。 当然,如果没有一个话唠在就更好了。 可能是他表现的太容易让人感觉亲近,玛鞑对着他的耳朵就没停过嘴,BALABALABALA。 听着玛鞑问他的洞人,介绍着自己的洞人,满是自豪的语气夸着他的哥哥玛珈是最棒的猎人,什么果子好存放又好吃什么兽的肉新嫩好吃,最大的重点是这些不论果子肉类全部是生吃!!因为这个时代没火。 嗡嗡嗡~~~这不是被玛鞑吵得,是头疼引起的昏疼,眩晕。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呆了多长时间,最后眩晕感消失,左右转头,还是这里,这个吃生肉喝生血,随时要和野兽搏斗一场的史前时代。 伸手,木然的拉开上衣的拉链,把外套脱下来,松开皮带裤子也拖了下来,轻风吹过更清醒了几分。 抹了把脸无视耳边的话唠慢慢缕清所有事。 他出了车祸,从种种迹象都可以表明这是一场人为车祸,生意场上已知的未知的仇家数不胜数,但可以花两条人命为代价也要把他弄死的则是少之又少。 组织一下言语,“玛鞑,你们是在这里发现我的?” 正在说的痛快的玛鞑被人打断停顿一秒随后点头,“是啊,我和我哥走累了然后远远地看到这里可以休息就来了,走近才发现原来你在那里躺着。” 玛鞑倒豆子的继续说:“给你检查了一下,看你身上没伤口不流血还有气我俩就想着等一会看看能醒来就问问你愿不愿意一起生活,没醒来的话我们也没办法。” 没办法?眼皮子跳了两下,傻子都知道没办法就是把他扔这里,好运捡条命,运气坏只能给肉食动物填肚子了。 “你们没看到其他东西?比如,” 两只手比了一个车的形状,“长这样,这么大,黑色的。” 玛鞑摇头,“就只有你和这个东西。” 说着指了指他旁边的旅行箱。 也是,车要是也一起来了早就爆炸了,哪还有他。当时他车直接被撞下半山腰,先不论为什么盘山公路的栏杆那么容易撞断,就他那本就被撞成危车的车再跌下半山腰十之八九得爆,只是为什么他来了这里,不但人来了,行李箱也来了。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从这里可以看到玛珈从山下向这里走来,速度不慢,手却很稳,端着一大一小石碗的水一点不洒。 仔细看下这个野人般打扮的人类。 腰间穿着一件兽皮裙,与其说是衣服倒不如说是一块遮羞皮,在皮子侧面别着一把不知道什么兽的兽牙制成的骨刀。 打量玛珈这几分钟他就已经走到这处棚子外。 玛珈放下两只盛满水的石碗,走到玛鞑身边用三个人都可以听到的声音道:“再休息一下我们就要出发了,快点恢复。” 后面那四个字明显是对他说的,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他明智的选择沉默。动了动手臂发现恢复一点力气,伸手拖过旁边的行旅箱,这个箱子适合短期旅行,箱子不大,唯一的好处就是好用又防水。 两层的行旅箱,拉开上面那层的拉链,掀起箱盖,最上面放着一本《亚马逊丛林探险》,把书拿出来翻了翻,心情愉悦了些,看来他们为了让自己有个愉快的度假废了不少心思,还记得当兵的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可以去亚马逊游玩一圈。 书下放着一把军用匕首,匕首约手臂长,应该是给自己准备防身的。想来在这个史前时代它的用处会更大吧。 还有一个军用水壶,容量挺大。拿起来看了看,新的,空的。 第一层就这些。 拉开第二层的拉链,一套运动装三件套,长袖,现在明显用不着。 运动装下面放了一件大衣,冬款。 再下面两套体血衫短裤,只是现在的温度明显上了四十度,用不着。 最后是一个压缩袋,粗略看下,十来个内裤十来个背心,他一个小短假就回来了,准备这么多看来是准备让他一天一件得换,换完直接扔,标签都没有,是洗过的,打定主意要是能回去一定给私人助理涨工资。 第二层上面是个可以放小物件的袋子,拉开,一双防滑折放拖鞋。 里里外外翻完,也就匕首水壶和内裤作用最大。 这可是史前,连火都没有。 第4章 迈出史前第一步 火???!还真有。 拿过脱下放在一边的那套休闲衣,在所有布兜翻找起来,上衣右面的兜里是那部新款的桃子九私人手机,因为很多人喜爱自拍,这款手机主打自拍两大重要部件,像素和镜子,整个手机背面除了摄像头就是一整片的镜子。 这款手机一出来意外的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好多人在官网留言称,早就受够了自拍只能用摄像头当镜子了,这款手机最喜欢的就是那个防磕防碎的镜子了。 现在看来,这只手机以后也就只能当镜子了。 翻翻裤子,在兜里找到半盒烟,一只定制满气火机。 他的烟瘾并不大,只有闲下来才会吸上一根。 抚摸着火机,翻过来,一张照片镶在火机内壁,上面一男一女,男人笑的温柔宠溺,女孩笑的娇俏机灵,背景是一间卧室。 女孩是萧贝儿,他的妹妹。 男人自然是他,火机是妹妹送给他的礼物,私人订制的,可以打气重复使用,一边火机壁是银色的,只有边上一束是透明的,另一边壁是可镶嵌的,妹妹把他们的照片镶在里面。 如果,如果以后回不去了,那妹妹。 再次温柔抚摸了两次女孩,就把火机和烟放进行李箱第一层里了。这样放心些,并不是怕被偷,只是担心掉了,这可是这里唯一的火源。 “玛鞑,收拾收拾出发了。” 玛珈吩咐完就和玛鞑起来把上面的兽皮帐篷取下来,然后端起石锅一样的大石碗喝起来里面的水,喉结上下滚动,吞咽声不断。 玛珈把石锅中剩余的水递给玛鞑,玛鞑学者他哥一样饮用着剩余的水,什么都像,就是少了点气势。 玛珈端过另一石碗中的水两步跨了过来。 “喝,喝完出发。” 依然话不多,可他却懂了玛珈的意思,这是准备带他一起走,他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自己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不一定能活的下来,组队自然是首选。 只是玛珈带他完全就是累赘,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这个人情自己记下了。 这一碗水自己一人自然喝不完,打开行李箱拿出水壶,试了试不太好灌,水壶口合适,就是碗边太厚,这样灌水一碗能洒下一大半。 想了想,拿过那本书撕下一页做上粗下窄状,窄面放进水壶中,托起碗倒入水,看不出来石碗挺能装水,水壶都给灌满了一大半。 水壶和脱下来的衣服都放进行李箱,检查一下没漏东西这才站起来活动一下。 恢复了大半,其实没受伤,就是出车祸撞出来的后遗症,只是浑身无力这么一段时间已经很满足了,估计要是没穿过来现在连灰都没了,毕竟再好的车受到两面夹击,撞下半山腰都得爆,如果还在现代现在轻者残废重者死亡。 这也是他为什么这么容易接受穿过来的事实。 旅行箱可以拖着,手提,双肩背,现在明显不适合拖着,道路凹凸不平,手提费力,双肩背最合适。 把碗递给玛鞑,就看到他手脚麻利的把碗放到石锅里,然后放进做帐篷的那长大皮子里,四角合在一起,向背上一背。 “我们走吧。” “嗯。”这是玛珈。 “好。”萧宝。 第5章 萧宝的经历 “还没问你叫什么,多大啊。” 一路上玛鞑依然话唠,玛珈一只手拿着骨刀一只手拿着根木棍开路。 一个话题说完,玛鞑才想起来这个问题。 看着最前面支着耳朵的玛珈,温和开口“你可以叫我肯恩。” “啃?啃什么??” 看着玛鞑纯洁的眼神确定他是真的给理解错了,只是,啃??!算了,他相信如果让玛鞑这么叫他总有一天会出现‘肯,过来啃肉。’还是不要了。 “没什么,我叫萧宝,今年二十八。” “二十八??这么大了?完全看不出。”玛鞑语气中满是惊叹。 “你比我大,我以后就叫你小宝哥哈。”玛鞑没有询问萧宝直接定音。萧宝扶额,是萧宝不是小宝,算了,随他吧,反正他们也不认识韦小宝。 第6章 我们都被赶了 打回忆里出来。 看到的依然是半山腰,这已经是他们翻得第二座山了,完全不知道玛珈他们要去哪。 玛鞑依然断断续续的说着话。 “玛鞑,还有多久才到。” 真的走不动了。 玛鞑前后左右看了看,问玛珈,“哥,我们在那住。” 玛珈脚步不停,“再走一会。”说完依然大步向前行去。 萧宝任命拖着已经抬不起来的两条腿向前走,其实在现代有时间他也会健身的,体力耐力都无话可说,当兵时的身手也没落下,可再怎么能走有耐力,一个出行坐惯车的现代人翻了两座山也会虚脱。 终于,在手表指向五点半玛珈停了下来。 前面是一个小口山洞,看了一圈,依然是他们三人,“玛鞑,你们的洞人了。” “小宝哥,还没跟你说,我和我哥和你一样是被赶出来的。”马达回忆一下接着说。“冬天,阿姆病了,洞人怕被传染要把阿姆赶出来。” 玛鞑的表情很是生气,“我和哥哥一起出来了,哥哥打猎给阿姆吃,最后阿姆还是病死了。”兄弟俩身边有浓浓的伤感。 张了张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们,最后只有干巴巴的一句“别伤心。” 玛鞑摇头,从新展露笑容,“我和哥哥没事。” 他们两人正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玛珈没休息,而是走来走去四处转悠,显然是在观察洞口周边的情况。 他们没进山洞,之所以会决定今晚住这是因为洞口有块明显是人工搬运的大石头,刚好可以堵住洞口。 玛鞑在赶路时和他闲聊说过,他们住完的山洞是不会把堵洞口的石头搬开的,说不定在他们走后就会有人路过住下来。 他们这次刚好是赶巧,找到了一个住过人的洞。 玛珈视察完周边这才回到他们面前,“我自己去打猎,这里没有大型肉食动物。”所以他放心把两人独自扔在这。 指了指远处,“那里有一个水湾,渴了自己打水,我走了。” 说完就拿着骨刀走了。 两人歇息一会,玛鞑起来,“小宝哥,我去打水。” “不用,你等下。”把旅行箱放下,打开第一层,拿出水壶打开。 “给,喝吧。” 玛鞑接过把嘴凑到壶口,喝了一口水,直点头“小宝哥,这跟好好用,还可以保存水呢。”说完又喝了一口。 接过玛鞑递来的壶喝了口水润润喉咙,刚才要不是玛珈说水,他早就忘记箱子里还有水这回事了。 玛鞑随手揪过干草团吧团吧就进洞了。 一会就蹲着出来了,面前一堆灰,干草团早就不成形了。 玛鞑把他们的皮子放进洞里把一石碗一石锅拿出来“走,我们去打水。” “好。”答应一声学着他的样子把行旅箱放进洞里,就拿出水壶。借机观察一下洞,洞不大,挺高,借着洞口的光度可以大致看清洞内。 走出来两人一起去打水。 小水弯不远,打完水两人回来没事大眼瞪小眼。 玛珈去打猎了,回来需要烤肉,柴火! 对比结果:通过以上一处举证对比可以看出 1.两篇文都是精通厨艺的主角遭遇车祸后,穿越到史前社会,被一对性格迥异的兄弟所救。2.穿越后主角感觉都是热且口渴要喝水。 3.两兄弟在回忆阿姆的死时,事件细节的设定雷同。 综上所述: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人物设定,情节设定有雷同,用于描述这些设定的语言不雷同,虽然以上雷同设定并不完全是被涉嫌抄袭文章原创,但是以上雷同之处均出现在同一文章中。 现根据抄袭处理制度的判定标准:“3、涉嫌抄袭文章与被涉嫌抄袭文章,在背景设定、情节设计、人物设定、物件设定等方面雷同的,但该设定不属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独创的,或已具有广泛知名度 的,不认定为抄袭。该设定属于被涉嫌抄袭文章独创,但涉嫌抄袭文章用于描述这些背景设定、情节设计、人物设定、物件设定的语言并不雷同的,认定为借鉴。 (如同人)”判定作者软萌染柒的作品《史前很幸福》为借鉴过度。 处理依据:按晋江抄袭处罚规定“2_构成借鉴过度的,发黄牌(该文积分减少30%)并锁文(永久禁止上任何人工榜单)要求清理,清理干净之前不得解锁撤牌。”给予作者软萌染柒的作品《史前很幸福》发黄牌(该文积分减少30%)并锁文(无法上任何榜单)要求清理,清理干净之前不得解锁撤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