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想上天的文章《民国路人甲》涉嫌“剧情雷同” 《不走寻常路》
第1章 2018-12-01 20:18:31
端秀看着吕氏递过来的东西,完全愣住了。



这是一条两头有系带的长条形布包,藏青的细棉布上一面用彩线秀了满满的花草树木和飞禽走兽,一面绣了三个衣饰各异、满脸络腮胡子的矮墩墩四方脸糙汉子,顶端还绣有鲜红的四个字――桃园结义。



色彩艳丽、绣像繁复、做工精致,无论配色、构图、绣工乃至针脚都极为细腻精巧,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



可惜这堪称艺术品的东西,它居然是一条姨妈巾。



“这是你嫂子的,知道你姑娘家家的爱干净,这个是她新做的,还没用过呢,便宜你

了,看这做的多么精致!”



吕氏边说边用手抚了抚那布袋,把里面塞的黄色草纸顺了顺,使其平整。



端秀恨不能化身咆哮帝,捉住她娘的肩膀摇晃:来月经没有带翅膀的小天使助我渡劫

也就算了,为什么姨妈巾上面还要绣花啊,不知道摩擦会使人变成黑木耳吗?



而且把桃园三兄弟垫在那里吸血是为哪般啊,辟邪吗?你们问过关老爷吗,知道刘皇叔会哭吗,不怕张飞气的砍人吗?还有,您老洗手了吗,就上手摸,手上有很多细菌的,会让我感染妇科炎症的…… 

 

看女儿神情木呆呆的,只是看着那个东西不说话,吕氏以为她是羞的,安抚到:“这

可是好事儿,咱们女人家都得有这一遭,从今儿起你可就正式成人了!”



  感受着底下一阵一阵的热流,端秀也顾不得其他,麻溜的按吕氏所教导的那样,把那条月事带给绑上了。



那感觉,嗯,摩擦摩擦,在那凸出的绣花上摩擦~酸爽的一比!



“让双红给你再做一个,好换洗,最近可不能再洗澡了,吃食也留意些,那些酸的、辣的、冷的、重口的都不要沾……”



吕氏正絮叨着叮嘱女儿,就见王妈用朱红描金的托盘端了个褐色陶翁进来。



  王妈是吕氏的陪嫁丫头,两人说是主仆,却情同姐妹,又是从小看着端秀长大的,还奶过她一阵子,关系是极亲密的,这会儿也不见外,笑咪咪的冲着以葛优瘫的标准姿势靠在床头的端秀道:“哟,给咱们小姐贺喜了,这是太太特地吩咐给你熬的红糖鸡蛋水,里面加了当归、黄芪、红枣,最是补气益血,对身体好着呢,快趁热喝了吧!”



  想起前世在姨妈手里遭的罪,端秀可不敢再大意,痛经不算病,可痛起来却能要人半条哪。



她干脆的接过盛好汤水的细瓷碗,先喝一口汤,这个味儿可够怪的,红糖甜得齁人,药材又苦涩得让人舌头发麻,只好先把那两个煮成茶叶蛋样的鸡蛋吃了,待吃完蛋,汤也变得温温的了,端秀屏息,端起碗一口闷了,嗝~可撑死她了。



  王妈笑盈盈的接过空碗,打量着端秀,见她脸蛋儿粉扑扑,嘴唇红艳艳,两眼水汪汪,可见气血充足,身子骨十分康健,完全没有了小时候那病歪歪的样子,心里也很是宽慰。



吕氏先前还怕女儿年纪小,又是第一遭遇到这样的事,一觉醒来见到身上沾了那么多血,被吓住了也是难免,便特地赶过来安慰她,不想她倒是个心大的,镇定得很。



“肚子疼不疼?最近可不要贪凉,水要温温的才能喝,晚上睡觉也要盖着肚子,着了凉以后可是要遭罪的......”



端秀乖巧的听着吕氏的絮叨,心中十分熨帖。



她恐怕是唯一一个能有两次初潮经历的人吧,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这次她可淡定多了,虽然没有姨妈巾可用,可是也没有了痛经的毛病,这就足够叫她欣喜了。



她很清楚的记得,上辈子第一次来月经时是在初二的一堂数学课上,那时候可不像这次那么好过,真就像网上形容的一般-觉得肚子里有把旋转尖刀,下面还一阵阵不受控制的流出液体,吓得她以为自己失禁了呢,课间休息时匆匆跑到厕所去,一脱裤子便看见了满眼的血,那时候年纪小,穿的内裤都是粉色肉色的,血渍沾在上面别提多吓人了,她当时一下子就腿软了,那时候无论是家里的大人,还是学校的卫生教育课,对这方面都是讳莫如深,她压根就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绝症,而且裤子后面全是血迹,也不敢出去,只能躲在厕所里。



那时候的无助、恐慌和绝望,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短短的十来分钟,对她来说无异于世界末日。



后来还是被她同桌贡献的外套给解救出去的。



想到那枚青涩俊秀的可爱少年,端秀心里甜滋滋的,那可是她的初恋呢。



说起来,端秀就是因为去参加了这位初恋的婚礼,被同学打趣灌酒,这才醉倒了,结果再一睁眼,就变成个旧社会的四岁病娇女童。



她父母早已离异重新组建了各自的家庭,她从小就是跟着姥姥长大的,姥姥在她念完大学时便去世了,倒也没有太多的牵挂,就是可惜了她才买的一套公寓啊,刚装修完,正在散味,还没住进去呢,她突然就来了这边,也不知她的房子便宜了谁,真是好不甘心啊。



端秀想着那些有的没的,觉得腿有些麻,便稍调整了一下姿势,下面顿时有阵阵热流涌出,那种似痒似麻的异样感让她身体一僵,瞬间脱力了。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敏感了!



“行了,叫双红进来伺候吧,这几天就别出去了,就在屋里读你那话本子吧,不过天黑了可就不准看了,伤眼睛的。”吕氏看女儿安置好了,便掺着王妈的手拐着双小脚一颠一颠的走了。



许是喝多了糖水,不一会儿端秀就有了尿意,上厕所时发现那月事带已经沉甸甸的了,这要是姨妈巾,就直接换一个新的,轻松省事,干净卫生,不过这月事带可不是个一次性的东西,她只能换了里面的草纸,勉强应付。

  

可那湿漉漉的触感简直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必须多做几个替换。

  

“小姐,已经做好了,你看看!”



索性这东西做起来简单,只一下午的功夫,双红就按端秀的要求做好了三条换洗的月事带。 



端秀看了一眼,藏青色细棉布,干净清爽,没有绣花和任何纹饰,而且足有半臂长巴掌宽,几乎就像是婴儿尿不湿了,算是个加长加宽的夜用款吧,看着便安心许多,起码不用当心各种侧漏了啊!



  “你把它丢到那边的开水壶里烫一烫,再拿到炉火上烘干。”必要的杀菌消毒还是要做一下的,万一真得了妇科疾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双红虽然不解其意,觉得多此一举,但与小姐相处久了,也多少了解些她的脾性,只管听她的吩咐做事便了。



  一时将那月事带又煮又烘的烤得干透了,却硬邦邦的活似条咸鱼,只得又拿干净的布包了,好生捶打搓揉了一番。



  直折腾到太阳快要落山,端秀才终于换上了“加长版姨妈巾”。



至于换下来的那条,她是不打算要了,月事带上绣刘关张,她实在接受不良。



双红可舍不得把它给烧了埋了,多少人一辈子还用不上月事带呢,何况这条做得那么精致,她把那月事带拿回自己屋里,在炭火上烤了会儿,那血迹被快速的烤干结痂,随便搓揉几下,去掉血块,就变得跟新的一样了!



双红欣喜的摩挲着手里的月事带,既然小姐不要了,那她就留着吧,以前都是拿破布裹两把草灰就算了事,她还没用过这么好的呢。



  要知道,有些贫苦人家的女孩儿一辈子就连一条塞草木灰的普通月事带都用不起呢,通常都是拿芦草、棉花之类的塞在下面,甚至直接拿木片把经血刮掉完事,而且她们普遍结婚极早,婚后又会不停的生孩子,在讲究多子多福,又没有节育手段的情况下,她们会一直生到自己绝经,或者死亡,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来几次月经。



要说这个时代确实落后得可以,物质条件与后世那是完全无法相比的,想到她未来几十年可能都要用那个月事带,她就恨不得大展雄威,把一次性卫生巾给弄出来!这得造福多少女性,甚至男性呀!



可她知道,即便她开金手指把卫生巾给弄出来了,因为贫穷,估计也是无法普及开来的,即使21世纪的印度妇女,都还有很多用不起卫生巾呢!

第1章 2017.12.31


 “秀儿!秀儿!昂不是故意的,尔伲没事吧?”

 吴声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一个梳着百岁辫儿的小孩儿张着双乌溜溜的瞳子,一眨不眨地瞧着自己,看模样不过八九岁。小孩儿的身边还站着几个和他年纪相仿,大概七八岁模样的小孩儿,绕着她站成一扇半弧形,一个个都瞅着她,好像她是什么稀罕事物。

 吴声愣了片刻,这才感觉手心火辣辣地痛,头顶也像被蜂子蜇了似的,奇疼无比。她伸手往脑袋上一摸,果不其然,满手是血。那红艳艳的色泽,比这小孩辫儿上的红头绳颜色还要浓烈几分。

 不过,她这手怎么变得这么小了?

 记忆陡然回笼,吴声想起五分钟前她还因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而雀跃,正准备打电话给自己的编辑炒一波新书热度,就在这时,她突然感觉心脏很难受,来不及从口袋里拿出速效救心丸,眼前就陷入一片黑暗。

 而她一醒来,就看见这个熊孩子对自己说话,还是句半文不白的方言,要不是她为了采集作品素材而特地去安徽小住过一段时间,肯定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想到这里,吴声忍着针扎般的疼痛,望向那个刚才开口和她说话的熊孩子,刚想问他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却在对方黑漆漆的眼瞳里看见一个长得像个白面包子似的小萝莉。

 虽然小萝莉年纪不大,但已经能初见未来大脑门、趴鼻子的丑模样——虽然称不上丑绝人寰,距离这程度也算不上远。

 沉默几秒后,坐在地上的吴声毫无形象的大哭起来。

 四个字——悲从中来。清秀佳人穿成丑女,是个人都要哭一哭缓一缓。

 虽然身为作家不看脸,可是陡然失去自己尚且不错的相貌还是让人感觉万分悲伤。

 “对不起,对不起!”熊孩子来不及解释更多,便听到身后响起悉悉索索的脚步声,当他小心翼翼地扭头往后瞧,就被一只大手拎住后领,拖着单薄的身板儿从地上薅起来。

 为了挽回自己心中那一点点可怜的自尊,熊孩子不得不板直身体,使出吃奶的劲儿挣脱掉那只手,飞快地跑到小伙伴甫景的身边站定。他本想挡住端秀一点,不让叔伯们看见她那惨样的——要不然他们回家后肯定得被爹娘胖揍一顿,奈何大人们的眼神太吓人,他只来得及瞅自家大伯一眼,还没等他大伯瞅回来,他就有些腿软,赶紧低头看自己打上补丁的鞋面儿,一句话都不敢往外蹦了。

 手的主人是个个子颇高的男人,他梳着清末特有的半光头,四方大脸,太阳穴上有颗灰痣,一对眼睛狭长,宛若在光滑的面皮上划开的两道长口子。他身穿一件八分新的灰青色长衫,脚踩一双黑布鞋,此时正背着手、皱着眉望向地上这群一言不发、装傻充愣的小崽子们。男人在许家排行老二,人称许二,有一定的话语权。这不,刚才他还在屋檐下喝茶,一听到这边孩子们有动静,就赶紧过来瞧瞧。

 许二刚才远远的看见端秀蹲在地上摸脑袋,接着就听见她大哭起来,料定是这群小崽子欺负端秀,毕竟端秀在周围的孩子里年纪最小,还是个娇柔的姑娘家,男孩儿小时候不懂事,以欺负女孩子为乐是常事,以往也就作罢,可这回他们竟然敢欺负到吕老的外孙女——端秀头上!这还是端秀第一回和他们在一起玩,这让他怎么和江夫人交代!怎么和江家人交代!

 这种情况,也只好见机行事。

 想到这里,男人便低声道:“怎回事?尔伲(你)欺负秀儿?不说清楚,晚饭别吃了!”

 “不是昂干的!”熊孩子一听不给吃饭,立刻梗着脖子、扯嗓子喊,声音又尖又脆,喊得树上的麻雀都扑闪着双翅飞走了。谁知他还没说完,就被男人一个眼神给瞪蔫吧了,下意识把最后一个“的”字的声音吞回肚里,缩缩脖颈,小声说:

 “吾又不是故意的,渠(她)自己头撞地上,把脑袋姑子搞破皮,出了血,还又哭又嚎的,虽然渠年岁小,也不能因此怪阿啊(我们)呀。谁叫渠穿这许多,走路踩了衣摆,一头攮(扎)在地面,这边是个坡,顺着就滚了下去,阿啊几个嚇掉魂,跑去看渠,渠也不说话,坐下就哭,吾能怎办?秀儿,尔伲说句话呀!搞得是吾和甫景几个欺负尔伲似的!”说着,还暗暗瞪了端秀一眼。

 哼,想跟我们几个斗,你个吃奶小娃还是滚回家剋吧!

 男人顺势把目光也投向在地上哭得凄惨无比的端秀(吴声),想听听她怎么说。

 四岁的孩子,说话都磕磕巴巴的,自己的想法也不一定能表达的清楚。只要不说清楚,这件事就可以草草了之,虽然江家的闺秀是宝,可他们这些个男孩也是族里的宝贝,若是真让江氏知道这孩子是被他们族里的几个小崽子欺负才受的伤,这几个小崽儿以后想出人头地就难啦。

 江家一句话,他们以后别说是出仕,恐怕想找个好夫子都不成!

 所以,接下来就全看江家小姐怎么说话。只要说得不太明白,他都有办法给她圆回去!

 想到这里,男人走到端秀身前,一撩衣袍,蹲下身来,笑眯眯地摸摸端秀的头,道:“秀儿,告诉叔,是尔伲自己摔倒的么?”



 什么情况?

 她才接受穿越到清末、未来会变成一个丑女的事实,这一上来就玩儿心机大比拼,还是对身体原主人这样一个四五岁的孩子?

 你们有点过分吧!

 吴声思绪转得飞快,她原来虽然身体素质不咋地,但记忆力和逻辑分析的能力都算不错。刚才那个熊孩子在她睁开眼时,明明说的是“昂(我)不是故意的”,眼神到处乱飘,明显的做贼心虚,而他身边那几个孩子也都一脸的后怕,她还听到一个女孩儿嘀咕了句“申子用恁大劲儿推秀儿,过分!渠小阿啊那许多,很容易跌伤的!喏,这不推出事了!”,说完还看了眼脑袋上扎着百岁辫的熊孩子,满脸嫌弃。

 看来,“申子”就是这个熊孩子的名字。

 有名字就好办。吴声借着揉眼睛的小动作,偷偷观察眼前这个男人的微表情,确认他根本不准备帮自己、说不准还要让她自己吃下这个亏后,心道:

 呵,脸皮可真厚。

 不过这样倒也好,省的她还要费劲儿分析他们的行为举止再作答。

 毕竟她最擅长的事情,除了写文章,可就是“随时随地穿上人物角色外套”坑人了呢,扮演一个四岁的真?熊孩子对她来说,不费吹灰之力。

 吴声抽噎中打了个饱嗝儿,趁机把手心儿里刚才糊上的血都抹脸上,边哭边喊:“申子推吾!手痛痛!叔,吾头好痛!痛痛!”

 看着满脸血、哭相奇丑的端秀,许二:“……”

 大人们:“……”

 熊孩子们:“……”

 什么情况这是?怎么说哭就哭,你居然还边哭边嚎?!不知道我们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啊!

 梳着百岁辫的熊孩子微低着头,两只手扭到一起,细密的汗珠凝结在他的额头上,顺着鼻梁两侧向下淌,看上去就像两行清淡的泪。

 但很可惜,熊孩子能认错就不是熊孩子了。

 就在吴声哭嚎没几声后,熊孩子不知想通了什么,几步跑到吴声身边,趁着男人愣神的功夫,捏着她的领子,把她提起来,说:“尔哭一个试试添?(你再哭一个试试)”边说,便大力地拽着她的小小的身体,在空中剧烈的摇晃,眼里恶意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来。

 吴声看着面前这个横到不行的孩子,愣了两秒后,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和尖叫,一边哭,一边悄悄把自己两只小肉手抱住了熊孩子的手,大拇指指甲狠狠掐进熊孩子的手心里,熊孩子吃痛,摇晃得更起劲儿,那狠呆呆的模样吓得他的小伙伴都忍不住往大人身后躲。

 这时候,旁边的男人好像才反应过来,刚抬手想给熊孩子一个巴掌,就听到一位妇人颤抖着声音说:“秀儿?娘的秀儿啊!怎弄成这样子?尔个小B养的!吾尻死你!”

 还没等吴声扭过头去看看原主的这位彪悍的娘长得什么样儿,眼前的景象就倒了个个儿,拎着她的熊孩子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位面容清秀、双眼包泪、作清末少妇模样打扮的女人。

 女人一手抱着她,一手帮她整理衣裳,接着又让丫鬟递上手帕,给她擦掉脸上干掉的血痕。等这些都做完,少妇就把她抱给她右手的嬷嬷,一边吩咐旁边站着的丫鬟,“叫阿爹来,看看渠(他)外孙女被人打成这样子,吾咽不下这口气!带秀儿去找郎中看头。撞成这个样子,真是拿刀子往吾心肝里杵啊!”一口气说完,她蓦地回过头望向正准备把申子偷偷带走的男人,冷笑一声:“怎的?打了人还准备跑?许二,尔伲见嘎(今天)敢把这小密呢(小孩儿)带走,尔试试瞧!”

 “江夫人,尔伲怎……”许二话才出口半句,就再说不出口了,他的目光跳过江吕氏,在看向来人的一瞬间立刻弯腰躬身:“吕大人——”

 但腰还未弯下,老人便道:“老夫可担不起尔这番这大礼,许家老二,申子推了秀儿一把,秀儿才会摔成那样,这是秀儿亲口说的,别说渠是个乳臭未干的孩童,渠头摔成那样,能说谎吗?尔如今代表许家来处理,不但没做到秉公处置,还想含糊过去!让秀儿一个四岁的稚儿蒙受不白之苦!尔……真令老夫失望!”说完,转首望向自己的女儿:“若不是爹这两日休沐在家,秀儿指不定要怎么被人磋磨!尔为渠母,连自己的囡儿都看不好,还能做甚?爹刚才正好看见嬷嬷抱着秀儿往郎中那儿去,脑袋姑子破了碗口大的口子!手心里全是血啊!尔这个当娘的也没心肝得很!”

 “爹!”江吕氏一抬头,便听见两鬓斑白的父亲这般责怪自己,心中委屈,她丈夫死得早,要不是娘家势大加上她有几分手段,孩子和她还不得吃尽白眼苦头!不过现在来看,就算她在外强势,别人也压根没把她江吕氏放在眼里!要不然,怎敢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就那般虐待秀儿!

 这口气她若是不出,她都没脸再见秀儿!

 想到这里,江吕氏强压下心中的火气,顺便将愤怒的表情收个干净,攥紧手中的绣帕,望向头几乎要埋进石头缝里的许二,眯着双眼,笑说:“许二,尔伲让这几个小蜜呢到吾江家里来待几天,吾就原谅尔伲今朝(今天)做的事。”江吕氏将“待”这个字咬地意味深长。

 “这……这如何……”许二“使得”两字还未说出口,就听见江吕氏慢悠悠地又道:

 “许家老二,尔伲可要为许家的前途考虑好啊。”

 江吕氏一抚鬓边抹额上的珍珠,笑得温婉如刀。

 气氛凝滞半晌后,许家老二慢慢道:“是。”只是这句话,像是从牙缝里龇出来的。有多不情愿,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出来。

 江吕氏满意一笑,和父亲交换了一个眼神,重又望向那几个已经吓得失禁的熊孩子,笑容尽收,张口道:“带上,走人。”

 这时,三个丫鬟立刻从江吕氏身后迈着碎步走到许家人中,把那些熊孩子们连拽带拉拖出人群,一个丫鬟带两个孩子,六个小孩儿噤若寒蝉地跟在这些面无表情的丫鬟身边,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江吕氏看人都到齐,也不再理许家人,一甩帕子,跟在父亲身后,丫鬟们带着几个魂不守舍的许家孩子,跟在主子身后,快步离开。

第2章 2018-12-01 20:29:13
平安度过姨妈期,端秀痛痛快快的泡了个热水澡,就着那难得出现的冬日暖阳晾头发。



午后的阳光和煦温柔得仿佛来自春天一般,透过镂空雕花的窗棂,在室内洒上一道道轻灵的光柱。



端秀搁下手里泛黄的书本,懒懒的打了个呵欠,春困秋乏,索性再歇个午觉。



丫头双红进来了,小心翼翼道:“小姐,大小姐马上就回来了,听说她得了个第一哩,大太太正张罗着要摆酒呢,听说还要请三喜班的来唱堂会,少爷小姐们都过去花厅凑热闹了,小姐你不去看看么?”



家里大小姐今早去参加了邻县举办的赛脚大会,居然一举夺魁,这可真是给他们江家争脸了,就是她个隔房的丫头也感到脸上有光啊,哎,可惜她们家三小姐没这个福气,她那脚天生的白嫩细软,要是能早早的裹了,根本不比大小姐的差什么,若是参赛,一定也能拿个好名次,到时候她们四房可就扬眉吐气了。



呵,赛脚大会,端秀一听这个名便抑郁不已。



前世抱着猎奇的心态,她也在网上看过些各国奇葩审美和风俗,像欧洲的细腰、非洲的割礼、泰国的长颈、日本的染齿拔眉等等,其中自然也有中国的三寸金莲,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那畸形扭曲到可怕的一双脚,到底哪里好看了啊,现在亲在其中,她才能体会到这时候的人对一双小脚是如何的看重。



脚比脸还要重要,脚便是颜值的代表。



大脚范冰冰是绝对无法与小脚芙蓉姐相媲美的。



“我就不去了,身上有些不得劲儿,怪不舒爽的,你要看热闹就自己去吧。”端秀心里实在膈应得慌。



“我看你是懒病又犯了!”一个穿着石榴红衣裙的年轻少妇悄无声息的走进来。



端秀闻声看去,原来是嫂子曲氏,她是裹了小脚的,走起路来又轻又慢,怪不得刚刚没听到声响。



曲氏亲昵的点了点端秀的额头:“今天是惠秀的好日子,大伯娘特地请了广福楼的大厨来置办酒席呢,又叫了一个戏班子来唱戏,一家子热热闹闹的,独你一个缺席,到时候叫人怎么想呢?”



“怎么,后悔了?现在后悔可也晚了,”曲氏打量着她的神色劝她:“其实惠秀拔得头魁不说对你们姐妹有好处,就是咱们整个江村也有脸面呐,你是不知道,连咱们族长都欢欢喜喜过来吃酒了呢,这种时候你可别闹脾气,你一向最懂事不过的,要是不去,咱娘心里得多难过。”



端秀简直殴死,感情她嫂子是以为她嫉妒大姐了吗?不要说她那双三寸金莲不过是假作出来装个样子的,即便她真被裹了脚,也绝不会以此为荣,去什么赛脚会给人品评排名啊。



“不为别的,平日里慧秀跟你最好了,今天就当给她捧场也要去啊!”



端秀看她一副你不去我就继续唐僧念经的样子,只好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我这就去夹道欢迎还不成么!”



曲氏这才高兴了,叫双红赶紧拿衣服来给她换上:“捡那鲜亮的衣裳来,就拿那套藕荷色镶金蓝滚边的褂子,配粉红绣荷花的百褶裙!”



双红应了一声便去房内找衣裳了,曲氏把小姑子拉起来,摁到梳妆台前坐下:“嫂子先给你梳个头。”



端秀坐在圆凳上任她折腾,想着自己一会儿要去给得了裹脚冠军的大姐道喜,简直一阵恶寒。



悄悄扭了扭脚脖子,动弹一下脚趾,好放松一下挤在小鞋里的双脚,感受到自己齐全灵活的脚趾,不由暗自舒了一口气。



她恐怕是最没用的穿越女了吧,前世看那些穿越、重生的网络小说,哪个主角不是活的风生水起啊,只有她,还要委屈巴巴的装小脚。



十年前,端秀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为陌生环境而感到震惊,便被脚部传来的剧烈疼痛夺走了全部注意力,她把腿翘起来一看,只见两只脚被两指宽的细白布条缠的严严实实,下意识便以为自己脚受了什么严重的伤,所以用纱布给包扎起来了,把她给吓得不轻,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被缠脚了,幸亏是初缠,还没把脚趾脚背给折断了,而且当时年纪小,恢复也快,并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



当时真是撒泼耍赖、寻死觅活的用尽了法子,才终于让她娘吕氏答应了不给裹脚,然而年岁越长,流言越多,大家小姐里就没有不裹脚的,况且她这双脚不仅关系到自己今后的命运,还代表了家族的颜面,并不是自己就能左右得了的,她又没了爹,无人站出来替她说话,长到七八岁上,实在扛不住族里和家里的压力,吕氏便又萌发了给她裹脚的心思,不过那时候骨头都成型变硬了,要想裹出个好样子来,就要做好遭大罪的准备,吕氏到底不忍心,端秀又适时表示可以做了小鞋穿上,保管人都看不出来,这才作罢,总算让她保住了一双脚。



梳完头,曲氏自袖里掏出一盒胭脂来,作势要给她抹上,端秀忙偏头躲开,开玩笑,一看她嫂子脸上那两团高原红,就知道她是个化妆新手,她才不要做试验品呢。



“为什么不抹啊,这个抹上多好看哪,你如今也大了,该学着打扮起来了,明儿也叫你哥给你买些胭脂水粉回来,我教你画。”曲氏对自己的化妆水平倒是十分自得:“你看我涂了脂粉是不是显得更有精气神了,你再看家里其他几个小姐妹,谁出去吃酒见客的不打扮打扮啊……”



看她这长篇大论的一副你不涂不行的样子,端秀只好接过胭脂,拿润肤的膏脂和匀了再拍到两颊,免得在脸上糊成一团,剩余的一点干脆当眼影抹到眼皮上了。



端秀她们过去时,花厅里已经聚了一堆人。



江家是本地望族,别的不说,人口是真不少,又有远亲近邻的来祝贺或看热闹,来的人着实不少。



幸亏她们家早就分家了,她娘又是个寡妇不好出门应酬,否则光是分清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就能难为死她。



被众人簇拥着奉承的大太太今儿好不得意,女儿可是给她们大房挣了大脸面了,丈夫自来就是个老实没用的,交际应酬、经商敛财是一概不会,自从分了家,她们大房就是坐吃山空,日子过得是一天不如一天,二房、三房的人反倒经营有道发了家,辛亏她养了个好女儿,想必从明儿个起家里的门槛都要被提亲的人踩低三寸吧,只要一想起那副场景,她简直做梦也要笑出声来。



一时惠秀被两个小丫头搀扶着进来了,众人一边连声恭贺,一边纷纷勾头探首去瞧她裙底那双小脚。



那脚果然极小极俊,藏在翻飞的裙摆里探头缩脑,仿佛一只清灵的小鸟般惹人怜爱,众人自然是连连喝彩赞叹的。



“哎哟哟,惠姐这脚怕不只得二寸八吧。”



“您老慧眼,正是二寸八,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大太太矜持中带着得意的回答。



众人果然被惊住了,都说五寸铁莲,四寸银莲,三寸金莲,这还不足三寸的还不得是珍珠宝石一样的贵重啊,不愧是赛脚会的魁首呢。



“要说这二寸八的小脚也不算是稀罕,听说这次的赛脚会上还有更小的呢,妙的是咱们惠姐这脚裹得纤巧细廋,尖翘窄弯,着实的周正,我老婆子还没见过这样好看的哩。”



“就是,就是啊,你们一定下来许多功夫吧,可有什么特殊的法子没有,我家两个孙女也到了要开裹得年纪啦,好歹传授我几招,将来她们姊妹出息了,也要念太太的好呢。”



这裹脚可关系到女子一生的命运,在场众人无不想着学几招,回去好把自己的女儿、孙女们的脚裹的再小一些。



其实女人们扎堆,除了聊丈夫孩子,衣裳首饰,或是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这裹脚的心得交流也是很重要的一项谈资,毕竟,哪个女人不裹脚呢。



端秀也是来了这个世界才知道裹脚之风是多么的盛行,裹脚几乎就像是吃饭喝水呼吸喘气一般的正常。



但凡家里有点条件的,哪个女孩儿不裹脚呢。



像端秀这样死不裹脚,直拖到八岁上才裹的小姐,那真就是异类啊,幸亏裹得还不错,要不然也是乡间一则笑谈了,不知要受多少人的耻笑呢。



这日过后,慕名前来求亲的人果真多了许多,而且都是家境殷实,颇有名望的人家。



大太太千挑万选,最终定下了邻县陶大户家的二公子,这陶大户可不是一般人家,家里世代做着生漆生意,赚的钱十辈子也花不完,家里大公子已经娶亲,自己也跟着陶老爷上柜历练了,就是成亲两年还没个孩子,这二公子虽然生在商贾之家,却是个天生的读书种子,整日闭门苦读,就等着金榜高中呢,极受家里老爷太太的喜爱,将来惠姐儿嫁过去岂不是进了福么,要是能生下陶家长孙,那陶家还不得把她供起来,好日子是受用不尽了,兴许还能拉拔一把她老实巴交的哥哥。



想着未来种种好事,大太太便是无事也要笑三分,整个人看着都仿佛年轻了十岁一般。
第2章 2018.1.1
 吴声睁着一双大眼睛,望向桌案对过正在开药方子郎中。

 清末的郎中和现代的医生很不一样,吴声曾经采访过一些百岁老人,他们口里对郎中的描述大抵就是她现在看到的样子:

 老郎中留着半灰不白、脏兮兮的长须,背后挂一条稀稀拉拉的花白辫子,穿一身半旧不新的长衫,上头打几个暗色补丁,身形佝偻,手指枯干,胳膊下压几张宣纸,手中的毛笔在纸上游走若飞。他几笔写完药方,便起身去身后的药房抓药,枯瘦的长指准确抓出斤两,一柄铜秤精确剂量,分药行云流水,药粉药沫儿在一张张平铺开的牛皮纸上“唰唰”落下,又被包成四四方方的小包,摞成一摞,递给嬷嬷。嬷嬷接过药包,塞给郎中几个银钱,郎中接过,点点头,示意她可以带着吴声走人了。

 此时,座上的吴声正伸长了脖子着头,努力去看郎中刚才写的药方。一般中医药方上会写时间和人名,如果她能看到药方,她就能知道她穿越到清末什么时期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两眼一抹黑,什么也搞不清楚。

 她这个愿望很快就实现了。

 嬷嬷抓完药,返回来抱她离开,临行前顺便把抄好的药方也带上,吴声趁着被嬷嬷搂在怀里的时候,扭头往后瞅,正好瞅见嬷嬷把桌案上写有的药方的纸张拿起来,她急忙顺着药材的名字从右往左瞧。

 药方的尾部写着很小一列字:

 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一



 光绪二十年?

 吴声的大脑飞速转动,这一年是公元1894年,甲午年。

 这一年的7月25日,丰岛海战爆发,是中日双方第一次海战,中方惨败。因是日方突然袭击,主动挑起战争,所以清政府很快宣布与日本开战,当天,日方也宣布同清政府开战,而时间,便是8月1日。

 也就是今天。农历,七月,初一。

 吴声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在当专职作家前在省图书馆待过一段时间。那段日子里,她无聊就翻大事年表,看各种人物传记,每朝每代每年发生的事儿门清儿。

 可她还真没想到这点东西能帮她救命。

 1894年8月1日,甲午战争正式打响。这一天后,清政府日渐式微,最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而同样是在这一年,孙中山在美国的檀香山成立了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小团体——兴中会。

 虽然这个时候孙中山还没有明确跟清政府对着干,可是《兴中会章程》里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纲领已可隐见势头。

 直到看到这个日期,吴声才陡然认识到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她不但站在历史里,她还站在未知的危险中。

 清末到民国这段时间,老百姓的日子是不怎么好过的,上层社会的人依旧歌舞升平,可底层的人不是做了战争炮灰,就是过着颠沛流离、衣不蔽体、饭不饱肚的生活。

 如果想在未来好好活下去,有一门过硬的本事很重要,最起码,她可以过得自在些。

 这个时代,对老百姓不友好,对女人更不友好。遵从相夫教子、三从四德都是小事,更重要的是——这个时代的女人要裹脚不说,还要束胸。

 前世单身一辈子的D杯御姐吴声有点慌。

 刚才郎中给她诊脉时问了她的年纪,嬷嬷说她四岁,清末的女孩儿小一点的四五岁裹脚,大一点的六七岁也必须裹上。原主身体还穿着普通的绣花鞋,足部也没有被布料包裹的疼痛感,证明还未曾裹脚。但是就算现在不裹,没多久也是要裹的。

 辛亥革命后,裹脚的陋习才慢慢被废除。现在距离辛亥革命,还有十多年。 

 所以,她只能靠自己想方设法避免缠足。

 吴声趴在嬷嬷的臂弯里,从她这个角度,正好能看见嬷嬷的一双小脚。这双小脚走路无疑是不稳的,往前走两步就要往后捎捎,走两步就要往后捎捎。因为手里又抱着她,她的这双脚根本吃不住力。没走几步,嬷嬷身上的汗就把深蓝色的布衫子浸透了,馊气弥漫,吴声扭了扭身体,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秀儿,怎搞得呐,怎么打嚏吩了?”嬷嬷一听怀里的吴声打喷嚏了,赶紧把她抱到路边,“别是中暑了,哎,吾苦命的小姐呦!嬷嬷给你买碗糖藕吃,在这儿等着啊!”郎中的铺子外面就是街市,街上有很多饭铺,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不!”吴声一听嬷嬷要走,赶紧摇头,她现在只有四岁,一旦没有大人照看着,被人贩子拐是分分钟的事儿。虽然这里只是个小城,也架不住丧心病狂的人口贩卖人员,清末的人牙子也是屡见不鲜的呢。

 嬷嬷见吴声抓着自己的衣服死活不撒手,也很无奈。她本来是想放小姐下来,让自己歇一会儿的,可这位小祖宗不肯,她也不能怎么样,只好叹口气:“那嬷嬷搀着小姐可好?”

 吴声点点头,嬷嬷把她搀起来,她就迈着一双小短腿儿跟在嬷嬷身边,一双眼睛四处打量着清末街道上的行人,对她这个以文字为生的人来说,活生生的人是最好的写作素材。

 包子铺前,一个男人黄皮蜡瘦,穿身灰突突的皂色袍子,手里抱着几个包子。他捏着一个吹了好半天热气儿也舍不得吃一口,而是撕开一片儿递给身边仰着脸满眼渴望的儿子,儿子接过,刚想吃一口,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把半边包子又重新举起:“爹,尔伲吃!”男人摇摇头,又把另外半边递给他,嘱咐他快点吃。

 肉铺摊子边,一个胖胖的妇人指着铁钩上的肉吐沫横飞的砍价,眼仁儿因为激动都快翻进额头里,下巴上的痦子因她嘴巴剧烈的张合而跟着上下不停的运动,像是一粒油腻腻、黏糊糊的苍蝇。妇人身后站着位穿葱花绿小衫儿的少女,梳着乌亮的麻花辫子,皮肤水嫩,腰身比芦蒿根子还细,正操着一口徽话和肉铺的老板娘商量要哪块五花回家炒着吃。

 吴声一路走过去,津津有味的看着街市上的众生百态,冷不防被嬷嬷拉住:“秀儿,除了桂花糖藕,还想吃什么,尔伲自己挑剋(kei,一声)。”

 吴声回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跟着嬷嬷走到一家食铺前,铺子外面放着长长一张桌案,桌子比她人还要高几分,吴声垫着脚往上看,看见一个包着屉布的长扁容器,里面整整齐齐的码着几排赭色糖藕,上头均匀地淋了层桂花蜜,糯米饭从藕眼儿里渗出,晶莹剔透,端得是一个好看。

 看来,这里装的就是桂花味儿的糯米甜藕了。吴声继续往旁边瞧,紧挨着这容器旁边还有四个一模一样的容器。她走过去一个个看,分别是切糕、茶干、枣泥糕和麻饼。切糕酥软,可惜吃两口便觉口舌生腻,加上香芝麻也无法挽回;枣泥糕齁甜,油大,吃多口中无味;麻饼酥脆,但一口咬下,香味失散的极快,只有现出锅的好吃。唯一她还比较喜欢的是茶干,这东西无论冷热,嚼起来都甘香筋道,回味无穷。

 想到这儿,吴声就指指装有茶干的容器,说:“要这个。”

 早在桌案后等候多时的活计立刻拿出油纸,问:“要多少?”

 嬷嬷走过来,在茶干上比划了下,“这么多。”

 “好嘞。”

 “还要吃什么?”

 吴声又往前走两步,这边的案几上没有这些冷吃的小食,只有两口小缸,奈何她个子太矮,看不见,她下意识往后望向嬷嬷,嬷嬷瞅瞅她,眉头收紧,嘴角耷拉下去,不得不蹲下身把她抱起来。

视界陡然变高,缸里的东西便一清二楚的展现在吴声眼下:一口缸里盛的是混汤酒酿元宵,另一口里是胡辣汤。

 默默地咽了口口水,吴声伸出两只肉呼呼的手分别指向两口缸:“都要!”

 “这么多,小祖宗吃不完的!”嬷嬷捏捏吴声的脸,说。

 “就要!”吴声不依不饶。

 头跌成这样还不能吃点儿好吃的?差评!

 嬷嬷无奈,她抱着这个小祖宗又要拿这些吃的,根本拿不动,又怕她闹,便往店里瞧两眼,问那位伙计:“里头有座位么?”

 “有的,两位从这边进来,吾给尔伲把东西拿过剋。”

 “哎,好。”嬷嬷抱着吴声,跟着伙计进了店里。

 店铺里间比想象中干净很多,几张长椅长桌摆在地上,桌子反着蒙蒙亮光,筷子搁在打着眼儿的小木桶里,旁边还放着牙签。

 伙计麻利地把吴声刚才点的东西放到桌上,嬷嬷为吴声拿好筷子,“秀儿自己吃,还是嬷嬷喂?”

 吴声抬头,瞟一眼嬷嬷:“自己吃。”说完,就接过嬷嬷手里的筷子,夹起面前碟子里的一片糯米藕,细细咀嚼起来,再不睬她。

 这位嬷嬷的面相可不像她刻意表现出来的那样慈祥。唇薄如刀,印堂悬针,眼白生痣,微表情里透露的小心思,耳朵上价格不菲的耳环……若是一一剖析来,这位嬷嬷的心理和过往足够写十几页纸。

 吴声用余光观察着嬷嬷,手里的筷子却不停,吃完糯米藕,又将筷子探向茶干。这样甜咸综合着吃,不但不会腻味,口腔里还会留有一股奇妙的鲜味。无论是烹饪还是烧烤,盐和糖只要配比足够到位,就会产生一种除他们本味以外的鲜香口味,甜、咸、鲜,三重味道重叠,揉捻成一股绳索,带给舌尖上的蓓蕾无法言喻的愉悦,是她极为喜欢的一种食用方法。

 嬷嬷看吴声吃得香,心中有些尴尬,以前秀儿小姐虽然也不太搭理他们这些下人,可也不会像现在这般拂她的面子,自顾自地吃东西,至少……分她一些吃,无论怎么说,她是长辈,尊老都不懂么?

 哎,罢了,她跟一个不懂事的小蜜呢计较什么。

 这样想着,嬷嬷心里的郁气才消下去些。但她的肚子却不听她的使唤,“咕噜噜”地唱起空城计,这时候,吴声手里的筷子一停,抬起头来,嬷嬷一喜,刚张口要说什么,就听吴声说:“嬷嬷,把胡辣汤拿过来。”

 “……好。”嬷嬷讪笑着把装有胡辣汤的白瓷碗推过去,吴声也不管她,捏起汤匙舀一勺晶莹剔透的辣汤,吹两口,就着嘴里的茶干沫儿喝下,满口馨香,余味微辣,实在的好味!

 “咕噜”嬷嬷摸摸肚子,看了眼吃得津津有味、完全不管事儿的吴声,也从筷子笼里拿起一双筷子,看那碟子里藕片还剩不少,就衔来一块,“吧唧吧唧”一顿好嚼。

 吴声斜睨着这个吃相不好的女人,什么话都没说,把碗里的胡辣汤喝干净,又舀几勺子混汤赤豆元宵解馋,这才朝嬷嬷伸手:“帕子,揩嘴。”

 “呜噜……”嬷嬷正大口喝她后点的豆浆,也顾不上回应吴声,只从袖子中把帕子掏出,放在桌上。吴声拿过手帕,细细擦过嘴角,默默等嬷嬷吃喝完毕。

 “嗝!”嬷嬷把桌上的碗都打扫干净,回过神来发现自家小姐用一种极为冷淡的眼神望着自己,不由得头皮发麻,立刻谄笑道:“秀儿,回去吧,啊?”

 “嗯。”吴声的手心被纱布包着,因为刚才吃饭用了些力,导致伤口崩裂,点点的血渍透过纱布晕染开,所以她也没去搀嬷嬷的手,而是拉住她的衣角,跟着她走出店铺。

 外头太阳西斜,嬷嬷吃的发撑,也不想抱吴声,索性就让她跟在自己身后,主仆两人一大一小,慢慢走回江村。

 吴声看着手中被鲜血浸透的纱布,露出一个恶劣的笑容。



 江家

 “怎回事?不是让尔伲去药铺子找郎中包扎好回来的么,怎又搞成这样子?满手是血地!”江吕氏一回来就看见女儿小脸灰突突的,鞋子上也全是泥巴,等人到眼前,扒开手心一看,乖乖,不得了,满手心是血,黑乌乌的,嚇死人!

 “问尔话啦!耳朵聋啦还是怎搞的?”江吕氏看嬷嬷不答,声音陡然变尖,“连秀儿都看不好,滚回尔伲老家剋吧!别在吾面前丢人现眼!”

 “夫人!”嬷嬷一看江吕氏不是说笑,吓得直接“噗通”一声跪下,连连磕头,“是老奴没注意到,但吾还有一个在吃奶的孙子要养,吾那儿子去的早,儿媳又干不了活,夫人,您心肠比菩萨还要软,就饶了吾这一回吧!”

 “饶了尔伲?尔也不看看这两年尔伲做的事情,吾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尔家有好几张嘴等着吃饭,尔伲又跟了吾这许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这回,吾实在忍无可忍!本来秀儿和那些个许家孩子一道玩耍,尔伲就该在旁边看着,尔倒好,躲在廊下嗑瓜子!吾可怜的秀儿啊!要不是尔失职,秀儿怎会磕破头盖姑子!若往下摔一点添,磕破面皮,以后要怎么说婆家!谁要一个破相的媳妇?尔伲倚老卖老,居然还恬不知耻想继续待在阿啊江家!霁月,把这月银钱给渠,让渠赶紧走,再出现在吾面前,便叫人打出去!”江吕氏激动地额上爆起青筋,一口气说完,跌在太师椅上直喘气,给霁月使个眼色,示意她拿银钱。

 “夫人,夫人!”嬷嬷眼看霁月托着银钱越走越近,身子下意识地向后仰,两只手像一对桨在地上划,撑一口气想离她远些。奈何霁月几步便走到她跟前,笑着弯下身子,不顾嬷嬷摇晃得像拨浪鼓似的头,将银钱强塞进她的衣襟子里,笑说:“嬷嬷,尔伲拿好,一个月的银子,不多不少,数清楚喽,回头别再说阿啊江家的不是。”

 “不,不,不……”嬷嬷摆着手,脸色白如蜡纸,“吾不要钱,夫人,尔伲……”

 “打出剋。”

 没等嬷嬷把话说完,江吕氏便不耐烦的开口。很快,两个身强力壮的家丁便从后院儿匆匆赶来,将身形软如烂泥的嬷嬷拖拽出去。

 等嬷嬷有气无力的喊冤彻底听不见,江吕氏才恢复了些元气,红润的光泽重又从面颊中透出。她用帕子擦擦脖颈和双手,那里腻着层汗,夹在身上很不舒服,擦完汗,喘口气,低着头不知想到什么,抬手招呼吴声:“秀儿,你过来。”

 吴声知道这是原身的小名,迈着小腿跑到江吕氏身边,怯怯地望着她。

 “果真是吓坏了。”江吕氏一把将吴声抱到身前,用手摸着她的脸,“娘和尔伲外公商量了,这回尔伲伤的这么重,是五行有毛病,就决定给尔伲改个名字,把端秀改成冬秀,从今朝起,秀儿就叫江冬秀,这两天外公会教秀儿写自己的名字,阿啊秀儿高不高兴?”

 没等吴声从听到原身名字的巨大震惊中回过神儿,江吕氏的下一句话直接把她炸懵——

 “刚才正好说道说婆家这事儿,娘想下子,尔伲今年四岁,过不多久就五岁,也该裹脚了,不过因你现在伤还没好,等你伤好了,娘就给你裹,啊?”

 吴声只觉得眼前一黑,脱口而出:“不要,秀儿不要裹脚!秀儿头好痛!”紧接着,她毫不客气的对自己催眠,深呼吸三次,身子晃了一晃,便软软的栽倒在地。

 说不过你,装晕总行吧?

第3章 2018-12-01 20:31:03
他们江家四房,每房一个丫头,巧的是这四个丫头还都年纪相仿,不过差了岁把,如今大姐儿在赛脚会上一战成名,得了一桩富贵的好亲事,二姐儿是早就许给了舅家表哥的,亲上做亲,也是一桩好亲,至于四姐儿,那更不用愁了,三房家资殷厚,人脉又广,将来说亲也亏不了,只有她的端秀,前景未卜,这怎的不叫吕氏忧心呢。



好事要趁早,这好女婿也要早早寻摸才是,女儿也正式成人了,这厢吕氏便正式琢磨起女儿的婚事来了。



本地习俗,女孩儿十三四岁便要开始相看婆家,然后说媒、行聘、请期、搬行嫁、开脸、迎亲、拜堂、闹洞房、回门,一整套流程走下来,也需个三两年时间,到十六七岁时正好出嫁。



都说嫁女高高求,娶媳低低头,吕氏倒不求女儿能嫁到多么富贵荣华的人家去,高门大户的媳妇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女儿那个疏朗懒惫的性子,平日里连自家姐妹都不耐烦去联络应酬一下,真要到了那规矩大的人家做媳妇还不得愁死她,倒不如选个一般些的人家,家境稍差些也不要紧,到时候多多给她准备陪嫁就是了,重要的是家里人口简单,婆母妯娌良善讲理,丈夫懂得上进疼人,这就很好了,日子都是人过的,过好过坏只有自己知道。



吕氏这心里不由得扒拉起了未来的女婿人选。



除去女婿的人品德行,这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能离家太远了,女儿性情散漫,又没什么心眼,万一遇到那刻薄的人家,他们江家好歹也是当地数一数二的望族,有娘家撑腰,女儿也不至于吃亏。



再一个,虽说不求富贵,可家境也不能太差了,像那种指着媳妇嫁妆过活的人家就万万要不得,女儿虽没有那骄矜之气,却也的确是娇生惯养长大的,这嫁过去不说呼奴使婢,总也不能让她女儿自己铺床叠被、洗衣做饭吧。



吕氏心里正自盘算,看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哪家少年符合要求,忽又想起女儿身上还有那么个“硬伤”,若是那人家十分在意此事,女儿即便嫁过去了恐怕也讨不到个好啊,假的毕竟是假的。



王妈看吕氏的神情,哪还猜不到她在想什么,这些年,为着小姐那双脚,太太不知叹过多少气,小姐越大,太太就越发后悔当年没给她缠脚。



果不其然,吕氏与她抱怨道:“只怪我当初不够狠心,被她一哭一求,就弄得心软了,加之那时她身子骨弱,几次三番的生病,差点没了,我就怕给她裹了脚,反养不住她,哎……”



王妈自己也觉得这是憾事一桩,要说她们小姐,小时候还不显,这越长大就越漂亮,女大十八变,如今活脱的就是个仙女儿模样,多年不见的三小姐不算,家里三个姐妹里就属她长得最好,恐怕十里八村再也寻不到那样水灵标致的姑娘,再过几年,彻底长开了,那还不知多好看呢。



可惜啊,美中不足,偏是双大脚,而今人们说亲,多得是那把脚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家。



小姐将来的姻缘如何还真不好讲。



不过话却不能这样说,要不太太更要忧心了。



王妈便安慰吕氏道:“这也是天意,谁家父母不为孩子好呢!当初的情况咱们也都知道,实在没别的法子,再给小姐裹下去,恐怕连命也没了,连那普宏寺的大师都说了,咱们姐儿根子弱,就是要养一双大脚,才好立得住、扎的稳,果然么,自从彻底放了脚,姐儿身子就一天好似一天了,一路平安长大,硬是连个喷嚏都不带打的,身体康健才是最大的福气呢,您还有什么好求的呢!”



“话是这样说,可现在别说是大户人家,但凡讲究一点的人家里,哪个女孩儿没有一双三寸金莲,她这一双大脚,只怕到时候难得找到好人家了!”



“您可别这么说,咱们姐儿长得那般标致,人又乖巧懂礼,多招人稀罕哪,怎么会愁嫁!”



  “光一张脸漂亮又有什么用,不过就是个半截观音!”



王妈笑道:“您这话要是让姐儿听见了,她肯定要说:这世上哪有小脚的观音菩萨哟!”



吕氏听了这歪理也不由得一乐,心中的郁结之气倒散了不少,本来她也只是顺嘴说道两句,其实心里对女儿还是十分满意的,一双小脚换一副康健的身体,无论多少次,她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似那等以脚看人的迂腐人家,她们也不稀罕。



王妈又接着说道:“咱们天长日久的呆在屋里,什么人也不认识,两眼一抹黑的,哪知道个好坏,反正小姐还小呢,我看您倒不用急,这事不如托给咱们舅家太太来办。”



吕氏听了,眼睛一亮,可不是么,她娘家可不是一般人家,她祖父是咸丰三年的探花,她父亲是光绪六年的进士,都曾授职翰林院编修,是当地有名的“父子翰林”,正因为娘家有靠,她一个寡妇才不至于被磋磨,这村里的寡妇也不止她一个,可谁也没她过得舒心自在,这还多亏娘家嫂子时常记挂着她,不时就派仆人来给她送些东西看望她一二。



她一个寡妇,认识的人有限,也不用指望那几个妯娌帮衬,这事还真得靠嫂子来张罗了。



正好出神赛会就快到了,到时候带着儿女一起回娘家,一来请她嫂子帮女儿留意着人家,二来也要带儿媳去那普宏寺拜拜送子娘娘,这成亲都快三年了,儿媳这肚皮硬是没个动静,真是急死个人。
第3章 2018.1.2
 吴声再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鸭蛋青的帐顶。她转转眼睛,一小时前她将自己催眠,现在时间刚好。她扭扭脖子,刚想坐起身来,就听到江吕氏和吕老爷子在门口谈话:

 “尔伲让爹说什么好?秀儿本来被那些混小子欺负得不轻,又被嬷嬷虐待,尔看渠那双鞋,鞋底全是泥!这说明什么?说明那个嬷嬷是让秀儿自己走回来的!秀儿今朝本来就受到莫大的惊吓和委屈,身上还有伤,这一路走得跌跌撞撞,正是又累又苦,尔还在渠面前把嬷嬷撵走,大声呼喝,这也就罢,尔伲跟渠说裹脚的事情作甚!小姑娘最怕裹脚,爹听下人说,前段时间隔壁张家姑娘裹脚,秀儿特地被那嬷嬷带去看,听完小脸煞白,尔伲这回还特地在其面前提,生怕渠不明白!秀儿只有四岁!不是尔!咳咳咳。”

 说到激动处,吕老爷子咳嗽不止,江吕氏很是愧疚,刚想给父亲拍拍后背,就被吕老爷子抬手制止,“有这个功夫关心爹,不若关心关心秀儿!秀儿不想裹脚,就随渠去吧!别说江家,就是吕家,一口人还是养得起的!爹今天就把话跟尔伲说清楚,秀儿这次遭大罪了!爹只希望这个外孙女儿以后平安喜乐,心里不要有遗憾,只要过得好,过得开心,哪怕不嫁人都行!”

 “爹,这怎么能行!不裹脚,阿啊江家还有吕家的名声都会有损!大家祖祖辈辈都裹,吾也裹呀!老祖宗流传下的规矩,怎能打破!就因为渠不愿意?”

 “名声有损?哼,阿啊两家都不说,外人谁能知道?爹身为秀儿的外公,真心疼渠,这么小就受人欺负,还要看别人眼色,不过是因为渠爹走得早!尔伲说实话,尔伲和秀儿孤儿寡母地在江家,江家这些亲戚妯娌可有为难尔?可有说什么难听的话,做什么过分的、有违纲常的事?这样的条件、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秀儿会长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以后,尔伲又能给秀儿说一门什么样的亲事?裹脚能解决一切问题吗?尔虽然现在是江家人,可秀儿还有吾吕家一半血脉,尔嫁进江家,竟连吕家的家训都忘干净了!”

 江吕氏被吕老爷子一番掷地有声的言论说得面红耳赤,这些话句句戳在她心窝子上,扎得她不得不抬头面对自己苍老年迈的父亲。

 江吕氏从小和爹就不亲,因为爹对她一直很冷淡,她一直以为是因为自己是个女孩儿的缘故。但是今天看见爹对自己女儿这么关心,她突然明白,并不是因为她是个闺女所以才讨不到爹的欢心,而是因为爹打心里就不喜她。

 想到这儿,江吕氏感觉嘴里一颗颗槽牙都疼起来,脸颊酸胀,有泪憋在眼窝里,她强忍着不让泪流出来,缓缓地、如一只鸬鹚低下高昂的头颅,满身的白羽都失去应有的光彩。她心中泛酸,有些嫉妒秀儿得到父亲的喜爱,又为着女儿受到爹的青睐而高兴。

 一时间,江吕氏沉默下来,片刻后,她嘴唇哆嗦两下:“那就……不裹吧。”

 “秀儿身体养好后,就让秀儿到书房去,爹亲自教渠读书写字,爹休沐还有几日,正好趁这段日子为渠开蒙。以后,尔伲就像养男孩儿一样养渠,不要懈怠。”

 “是。”

 江吕氏点点头,又听爹交代自己几句,这才背着手离开。等吕老爷子的背影凝成一滴墨点消融在房间尽头,她才抬起头来,扶着门框踩着三寸小鞋进屋,正好看见吴声睁开眼睛盯着帐顶发呆。

 从今日起,她就是江冬秀,再不是前世父亲嘴里‘大辩无声’的冬秀了。

 “秀儿,尔伲醒啦,快给娘看看!郎中,快叫郎中来,秀儿醒了!”

 江吕氏几步奔到床前,紧紧握住女儿的手不放,刚才父亲对她说的话在她的脑海里不断回放,她下意识脱口而出:

 “秀儿,娘再不逼你裹脚,只要尔伲好好的。”

 “不裹脚,不是嫁不出去吗?”

 冬秀小声说。

 “尔伲个鬼机灵!刚才娘和尔伲外公说的话尔伲都听见了吧?今朝起,娘不会强迫尔伲做任何不喜的事。尔伲愿意学什么就学什么,只要尔伲好好的!能答应娘吗?”江吕氏一点女儿的额头,坐在床榻上,满眼关怀。

 冬秀点点头。

 郎中被霁月带过来给她把脉,听到女儿脉象无异,身体健康的结果后,江吕氏如蒙大赦般的露出一个笑容,摸着胸脯连念好几句“阿弥陀佛”,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赶紧使眼色让霁月给郎中赏钱,这边转过头来,对冬秀说:

 “既然身体无碍,明朝秀儿就去尔伲外公那儿吧,尔伲外公学富五车,渠教尔读书认字,娘很放心,尔伲要听外公的话,好好跟外公学,知道吗?”

 “知道。”

 冬秀瞧着母亲额上浅浅的横纹,心里有些不忍,顺从地应道。

 虽然裹脚的历史被改变,但是原身和胡适未来的婚约还如一柄利剑悬在她的头颅上,晃着刺目的光,提醒她不要得意过早。

 历史上,江冬秀虽然被称为“泼妇”,可也是被胡适这位情感上大写的渣滓逼迫到极点,才做出被后人当作茶余饭后谈资的“泼妇”之举,要不是江冬秀泼辣,最后她的结局未必比徐志摩的妻子张幼仪好到哪去。

 既然她变成江冬秀,很多事情现在就要改变。

 而如果想要完全避开原身未来悲剧的婚姻,好好抱紧外公这条大腿很重要。

 读书改变命运,明天开始上私塾,四书五经,吾来也!



 第二天一大早,冬秀便早早地坐在书房里,好奇地看着满桌案的文房四宝和书册,时不时的摸摸这个,翻翻那个。

 在捏完一排狼毫后,她一手拿起桌上的一块徽墨仔细端详起来。

 哎呦,这正宗的徽墨就是不一样,古语云“有佳墨者,犹如名将之有良马也。”

 这徽墨坚如玉、纹如屏、光若漆,雕工更是巧夺天工,案几上的两块墨闻着都有一股清爽的香味,里面想必加进去不少好料,除去檀香、冰片,估计还加进些麝香。

 这种好的墨也就在清末还能再见到,等再过几年,到民国那时,被外国的书写工具诸如钢笔(这时候还叫自来水笔)、铅笔、圆珠笔一冲击,这墨锭产业就直接进入“风前残烛,瓦上晨霜”的衰微阶段。要不是建国以后国家对中华文化重视,重建墨厂,又给制墨匠人提供生活保障、让他们做出更好的墨,她也不可能对墨宝这块的知识有这样多的了解,更不可能在看见这些徽墨的一瞬间就能知道它们的价值。

 “秀儿对外公这儿的墨宝感兴趣?”不知什么时候,吕老爷子出现在冬秀身后,笑眯眯地开口。

 冬秀被嚇一大跳,手里的墨锭险些没拿稳掉在桌案上。

 好险,冬秀深吸口气,心里有些埋怨这个爱恶作剧的老爷子。但埋怨归埋怨,她还是乖乖从太师椅上跳下来,恭恭敬敬的对外公行了一礼,说:“外公,早。”

 “今朝起得真早,不错,以后都这个点起吧,早些起来,头脑清醒,早些温习功课也很好。”吕老爷子笑着摸摸她的头,“吾这几日都在家休沐,秀儿也能多学点东西。”

 “是。”冬秀应诺。

 “尔伲今年四岁,正是习字的好时候,这本《千字文》就是尔伲以后主要学习的书籍,今朝从‘天地玄黄’这几字学起,到‘律吕调阳’结束。这些都要会写,会背,意思也要记住,明朝吾来考,可明白?”吕老爷子从桌案上拿起早就搁好的《千字文》,翻开到第一页,推到冬秀面前:“这两日尔还有一项任务,便是把尔伲自己的新名字学会了。”

 “是。”冬秀拿起桌上的湿毛巾把手上的墨痕擦干净,捧起书来,一字一句地看过去。

 《千字文》她前世时也背过,只是那时要求必备的是《三字经》和《百家姓》,所以《千字文》就背了三分之一便搁置在一边,不过这些启蒙读物都押韵,背起来事半功倍,所以她也不着急,一边看,一边听吕老爷子讲。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仄,辰宿列张。这十六字所讲的是万物源头。先从‘天地’这句讲起。天地玄黄,源自《周易》,原句为‘天玄地黄’,玄是青黑色,黄是黄色。为着押韵,此书中改作‘天地玄黄’。意思是,天是青黑色的,地是黄色的。下句‘宇宙洪荒’,先从宇宙二字理解。宇宙何解?西汉宗室淮南王刘安编写的《淮南子》中说:‘上下四方叫作宇,古往今来叫作宙’,合起来便是宇宙。‘洪荒’二字出自西汉杨雄的《太玄经》,渠在此书中说:‘洪荒之世’,两词合起来便是‘宇宙洪荒’这句话,‘宇宙洪荒’的意思是:宇宙自混沌蒙昧的状态中形成……”

 冬秀原以为自己的记忆力很好,但当她听见外公背着手在她身后一字一句、抑扬顿挫的将《千字文》逐字逐句拆解、引经据典的解读后,她突然觉得自己引以为豪的记忆力也不过尔尔。

 这才是牛人!根本不用翻书,张口就来,哪一句话引用自哪本书哪一篇、典故、作者、年代等等,没有不知道的,字字句句融在骨血里,随着呼吸自然而然的流出,那背手吟咏的模样,让她好生崇拜。

 冬秀眼珠一转,有了主意。

 当外公说到“闰馀成岁”的“馀(yu,二声)”时,冬秀开口问道:“既然是一岁为一年,可为何娘总说吾已经六岁了呢?明明吾只有四岁啊。”

 这个问题既可以在外公面前刷足存在感,又能显示四岁小孩的智商,再合适没有。

 吕老爷子听见冬秀问这个问题,先愣了片刻,然后笑起来,摸摸长须,看着她笑说:

 “南方一般有说虚岁的习惯,北方一般说实岁的多。这样说,南方人算年龄不按生日算,按年数算,这样一般就比实际年龄大一岁,而过年又要加一岁,合起来就是加两岁,所以尔伲今年虽是四岁,尔娘却说(尔)有六岁,算虚岁的话,是对的。尔伲怎想到问外公这个问题?”

 吕老爷子一双如鹰隼的眼睛盯着她,看得冬秀有些发憷,她硬着头皮奶声奶气的答:“因为外公正好讲到‘闰馀成岁’,吾一下想到娘在吾耳边唠叨说衣服又小一寸,要换新的,又说吾都六岁,却还整天腻在其怀里,吾就说吾只有四岁,还很小呢,喜欢待在娘身边很正常。结果娘就要让吾吃皮带炒肉丝,说吾居然还敢跟渠顶嘴,吾就记下来。正好外公刚才讲年岁,吾就想问问。看来吾说得没有错,娘只是嫌吾穿衣服太费,浪费布而已,顺便嫌弃吾一把。”

 吕老爷子听到冬秀说完,鼓着一张丑萌丑萌的包子脸生闷气的一副小委屈样儿,忍不住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尔伲要是敢在尔娘面前说,尔娘可真要赏尔一顿皮带肉丝吃吃!”吕老爷子心情甚好,摸摸外孙女毛茸茸的小脑袋,“这话以后可以跟外公说,到外人面前可不许说,丢人。”

 “知道,我只跟外公说,外公对秀儿最好了!那外公也要帮秀儿保密哦,好不好?”冬秀眨巴着一双丑萌的大眼睛,仰着小脸儿望向吕老爷子。

 吕老一愣,这才反应过来是被这个小家伙给套进去了,虽然是个四岁的奶娃,心眼儿还不少。不过他倒没有生气,有心眼是好事,没有心眼反倒让人担心。他掐掐外孙女的小脸蛋儿,“好啊,不过保密有条件的,今朝一直讲到‘菜重芥姜’才可以下学,回去把这些都背会,明朝外公考,背不下来,手心要吃板子。”

 “啊?”冬秀没想到外公这么严肃,她想到前世小时候背古诗词背不下来爷爷拿小竹板抽她手心时的酸爽,小脸憋成一团,试探着问:“不打手心,改成打屁股好不好?”

 “不好。”

 吕老爷子微微一笑,拒绝了她这个建议。

第4章 2018-12-01 20:33:11
吕氏娘家在一个颇是兴旺繁华的镇里,那里每到年节便会举办盛大的出神赛会来祈福避灾,是十里八乡都闻名的热闹活动,每一次都能引得附近村民拖家带口前去一睹盛况。



今年冬天,硬是比往年冷上许多,乡间的土路被冻得硬邦邦的,不时还能看见一簇簇的冰链子,不拘人、马、螺、驴,走上去都有随时滑倒的危险,故而人人缓步慢行,便是畜牲迈起蹄子来也多了两分谨慎,只有那裹成球的孩子们,依旧肆意的奔跑笑闹,便是摔倒了也不在意,爬起来拍拍衣服,照旧在人群里横冲直撞,引来大人们一阵阵笑骂。



连绵起伏的山峰间,是一条灰扑扑的羊肠小道,窄的地方仅够一辆马车通行。



赶车的汉子嘴里呼出大团的白雾,牵着骡子缓缓前行,车辕上坐着位青年,全身上下裹得严实,袖着手,缩着脖,靠着车门假寐。



端秀在座位上不时的挪动两下,实在太颠簸了,即使凳子上裹了厚厚的棉垫,她依然觉得屁股发麻,而且她还有点想要小解。



吕氏看她跟根麻花似的拧来扭去的,心下明了,不由觑她一眼,问道:“你好好坐着,拧巴个什么,没个姑娘家样子!学学你嫂子,端庄稳重些!”



端秀这位嫂子姓曲,在家里姊妹中排行第三,就叫曲三姐,也没个正经名字,嫁过来后就直接叫做曲氏了,跟她哥算是指腹为婚,家里是行商做买卖的,几年前举家迁去外省谋生了,临行前便干脆将这桩婚事给办了,那时候曲氏和她哥一个十岁,一个十二岁,放现代都还是爱看动画片的小学生呢。



不过当地人却对这种风俗习以为常,因为土地稀少,生存压力巨大,男孩子最迟到了十六岁便要出门去做生意,此后学徒、经商,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才能返乡,十二三岁完婚的比比皆是,十三爹来十四娘,早婚早育那简直不要太普遍哦,搞得端秀也有些惴惴,生怕吕氏将来也把她嫁给个小屁孩。



幸而吕氏也算是个大家小姐,自有自己的养育理念,家里也算宽裕,不需要急吼吼的嫁女儿、娶媳妇,以此解决生计问题,一直等到前年,曲氏满了十六岁,才安排着两人圆了房。



曲氏从小也是跟着家人东奔西跑,走过不少地方见过不少人的,刚到她们家时还是个心直口快、泼辣爽利的小姑娘,颇有几分女汉子的气魄,端秀很是喜欢她,两人一直处得挺好,亲亲热热的好似一对姐妹花。



端秀看了她一眼,见她果然正襟危坐,摆出一副端庄样儿来,心下不由叹气:人都是会变的,越长大便越受束缚,自从曲氏与她哥成婚后,倒是越发规矩了,寻常也不与她一处笑闹了,这两年又一直没有怀孕,吕氏是没说什么,却背不住家里那些闲人说长道短的,听多了,自然会有压力,整个人都有些郁郁的,没了以前的神采。



曲氏接到小姑子的眼神,便打圆场道:“娘,坐了这半天车,您也累了吧,咱们这手炉也凉了,该换炭火了,不如就稍歇一会儿吧。”



人有三急,吕氏到底不好叫女儿憋着,便点头同意了。



厚重的车门帘被拉起,双红探头问赶车汉子:“王叔,咱们走了多远了?”



汉子回头笑答:“才走了二十多里路哩,前儿飘了阵小雪,地面上还不见一点白,就全化到土里了,一晚上过去,全在土里结了冰,把这路冻的冰疙瘩一样,可不敢走快了!”



双红闻言 ,便与青年道:“少爷,咱们这一早走了也一二个时辰了,往常这时候都到舅老爷家了,现在看来还要再走一个时辰呢,坐车也疲乏,再前面不远应该就到薛家小店了,太太意思,说咱们就先去去歇歇脚!”



江耕围取下口罩子,应了声好,一时果真看见路边插了个灰扑扑的幡子,上面写了个“茶”字,一间小店便开在几株树木的后面,外面围了一圈栅栏,门前小路上铺了层细土,上面还残存着鲜红的鞭炮纸屑,门上、窗上都贴了大红对联,在这荒芜寂寥的山林里显出一股喜气盈盈的生机来。



王叔把车拉进院里,早有个老婆子迎出来,一叠声的请安问好,又指使她儿子帮着去卸车饮螺。



双红自木盒里拿出双特制的小鞋来,侍候端秀换上。



吕氏一看便觉气堵,点着她的额头道:“还不快些,叫人看了笑话。”



端秀一听她娘的话音就知道,她娘心里正第一万遍的后悔没给她裹脚呢!



端秀可不敢在这件事上戳吕氏的霉头,那就是个地雷坑,一踩准爆,忙憨笑着换上了那形似花盆底的特制鞋,这鞋下面的花盆底特地做成尖窄短小的样子,上面掏空,做成个内增高,表面的缎子上一样绣着精致的花样,放下百褶裙,遮着过高的鞋帮子,看着就是一双正宗三寸金莲了,哦不,应该叫银莲,看着就是一双裹得不太成功的小脚而已,不上手摸可不知道是假的!



端秀前世连三厘米的高跟鞋都不愿穿,哪想到穿越了倒要穿这加强版的,感到脚上传来的阵阵酸麻痛楚,她却一声不能吭:比起真正的三寸金莲,她宁愿天天穿小鞋!

江耕围亲自搀扶着吕氏下车,走在前面,端秀与曲氏也陆续下车,后面油布车上的两个仆妇早就侯在车边相迎,掺扶着各自主子往前走。



端秀为了防止被人看出来她那双小脚是装的,还特地学过小脚女人那特有的的走路姿势,这会儿便驾轻就熟的跟着曲氏一块慢慢往前挪,每一步差不多半脚长的距离,看着好似戏台上小姐丫鬟走的云步一般,裙裾翻飞似浪花,却不见脚动,只有腰肢轻摆、臀部微摇,虽然慢,却着实好看,就端秀这个一向鄙视封建糟粕的现代人都觉得三寸金莲的姑娘走起路来确实婷婷娉娉,袅袅娜娜,有着一种不可言说的美感,无怪乎小脚在中国能盛行千年不衰,禁绝不止。



不过年轻姑娘走起路来还能说一声好看,年纪稍大一些就不行了,两腿僵直,活似圆规,不要说美感,还能自己正常行走就阿弥陀佛了!



一行人没去大堂,而是在薛婆子的带领下进了偏房。



算是个略清净些的VIP包房吧,好歹不用跟大堂里那些吆五喝六的汉子们挤在一处。



作为官宦之家的小姐,吕氏还是很讲究体面的,绝不会到大堂里与人民群众一道众乐乐的。



偏房虽然狭小昏暗,但也拾掇得齐整干净,里面放着两个炭盆,窗边还有一瓶冷梅悠然绽放,一进去就感到热气夹杂着冷香扑面而来。



薛婆子忙让她小孙女儿端茶倒水,又拿出几碟花生、果脯、小金橘之类的小吃。



众人坐下喝茶,略松散一下筋骨,端秀则由双红陪着去厕所,哎,她刚还感叹薛婆子讲究,越发会收拾屋子了,怎地这么多年就不把这厕所一块捯饬捯饬呢,幸而是大冬天,没有蚊蝇乱舞、臭气熏天,可那一个大缸、两块木板组成的厕所还是把端秀吓得不轻,生怕一个不慎就有跌落粪坑的悲剧,加上外面穿的百褶裙、长背褂子,里面的棉袄棉裤,累赘得不行,没有双红的帮助她还真没法独自上完这个厕所。



好容易解决完,她居然给折腾出一身汗来。



才一进屋就发现吕氏居然拉着一个陌生妇人的手说话:“咱们这可真是缘分了,居然能在这里遇到亲戚,可惜以前怎么居然从来没照过面!”



看到端秀进来,忙指着她介绍说:“这是小女端秀,”又朝他招手,“这是你舅母的弟媳,还不快过来见礼!”



端秀顿时懵逼了,舅母的弟媳是她的什么人? 



她最不会理这种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了,以前在超市门口遇到小孩坐的摇摇车里唱“爸爸的妈妈是奶奶,妈妈的爸爸是外公”,她都要下意识费力的思量一番才知道这弯弯绕的歌词没错!



这妇人鹅蛋脸,皮肤白皙,圆眼小嘴,一副慈悲和蔼相,不过眉毛确黑浓有型,没有描画成当下最流行的那种极细的一线眉,倒显出几分刚硬来,身上穿着紫色长棉衣,深灰的阔腿裤下一双小脚,脚上的鞋倒是描红画金比衣裳鲜艳多了,看她腰背挺直,双手交叠膝上,可见是个很讲规矩的人。



端秀在外人面前一向很给她娘面子,略踟蹰一下便上前两步轻蹲做福,拿出自己最佳的体态礼仪:“伯母好~”



所有不知道怎么称呼的妇人,一律呼伯母是肯定不错的。



冯氏看着眼前的姑娘,不由眼前一亮,这姑娘好生俊俏的相貌,脸小而圆,肤白而腻,标致的柳眉似绒绒春草,疏淡有至,圆圆的杏核眼汪着一层水雾,清凌凌的惹人喜爱,鼻梁挺直鼻头有肉,嘴唇红润而饱满,耳垂丰满厚实,实在是一副再有福气不过的长相。

 

是的,端秀现在就是一副婆婆妈妈最爱的媳妇脸,要她自己说,那活脱脱一个宝钗姐姐的最佳形象代言人啊,女生一旦生的过于美貌,一般都会让人有距离感,而她现在的面貌虽美却极有亲和力,有时对着镜子弯弯嘴角眉梢,自己看着都忍不住从心里泛出喜悦来呢。



冯氏可能不很擅长交际,即便眼里透出了浓浓的喜爱之情,嘴上也只是说了一句:“好孩子,好孩子!”



端秀行过礼就挨着她嫂子安静的坐着当背景板了。



吕氏又与冯氏寒暄几句,商定一起赶路,两家人略歇了会儿便继续前行了。



临走之时,端秀还在薛婆子家买了几斤红糖江米、冻米糖、蒸菜糕、炸麻叶之类的副食品,都是舅母爱吃的,她也尝过了,比自家做的别有一番味道,打算拿去孝敬孝敬。



吕氏总算夸了她一句:“算你有孝心,只盼你舅母看在你这份心意上多为你筹谋几分。”



端秀:“?”



筹谋什么?总感觉她娘在说什么很重要的事。



她又问起那位舅母的弟媳来,听吕氏一说端秀这才知道原来这这冯氏不止跟她们有点七弯八拐的亲戚关系,还与吕氏一般也是青年守寡,幸好还有个亲生的儿子,下半辈子倒也有了盼头。



一路扯些闲话,时间过得也快,加上越往外走,人烟越是稠密,路途也逐渐平坦宽敞起来,驴车总算是加快了些速度,很快就到了舅母家。

第4章 2018.1.3
 “冬秀,尔伲帮娘看看,这信上都写了什么?”

 冬秀刚从书房回来,就看见江吕氏拿着一封信,坐在太师椅上,眉头打成结,一副苦恼的模样。

 “吾不识几个字,读不通的。”冬秀瞅瞅江吕氏,“吾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哦,娘倒忘了,尔伲才刚刚启蒙,怎识得这些个字。”江吕氏一拍脑袋,“哎,当年爹也就让娘——也就是尔伲外婆,教吾如何看账本,这读信还是头一回。这下如何是好?”江吕氏一手攥着帕子,“这信是尔伲小叔叔寄来的,小叔叔渠在东洋,多少年没和家里联系,突然来信,吾这心哪……哎。”

 “不如让外公来读啊,外公识得字有许多。”冬秀说话一股稚气,歪着头瞧着江吕氏。

 江吕氏一愣,笑容紧了紧,“尔伲外公是吕家人,娘是江家人。”

 这话意思很明显,江吕氏不想让吕老爷子知道这件事。

 冬秀闭上嘴巴,不说话了,她乖乖站到一边,不动声色的往江吕氏身边挪动,趁着她一个不注意钻进她怀里,眨巴着眼睛往信件上瞧。

 等江吕氏反应过来,冬秀已经一目十行的将信看完,脑子转得飞快。

 这位来信的小叔叔身在东瀛(日本),并且在一家未来十分有名的化妆品公司当学徒。

 这家十分有名的化妆品公司现代人再熟悉不过,它名为——资生堂。

 取意于《易经》的名字,赋予这家成立于1972年的公司极为美好而充满传奇色彩的开端。

 “至哉坤元,万物资生”——资生堂。

 孕育新生命,创造新价值,这便是资生堂的涵义。

 虽然现在这家公司还并非是一家化妆品公司,而是一家药房,只不过卖的是西药而已。

 冬秀记得,这家西药房之所以在当时出名,是因为这家店的创始人——福原有信成功研制出全日本第一瓶牙膏,以飓风般的速度取代当时市场上流行的洁牙粉,亦让“资生堂”这个名字在日本彻底打响。

 现在距离福原有信研制出牙膏已经过去好几年,可日本流行的牙膏不代表中国也有——更别提在这样一个落后的小镇子上,能用上洁牙粉已经阿弥陀佛啦。

 尽管这封信写得罗里吧嗦,但无外乎是这位素未谋面的小叔叔暗暗地炫耀自己在东瀛混得不错,另外向江吕氏和未曾谋面的她问安。

 为表心意,这位小叔叔寄上几盒牙膏和两瓶尚在研制中、初见成效的蜜露,希望她们喜欢。

 冬秀正琢磨着这位叔叔突然联系她们的用意是什么,中日战争刚刚打响,今天信便送到,意味不言自明,她还没往深处细想,江吕氏抬手摸摸她的发顶,招呼道:“霁月,尔伲去把管账的叫来,吾有话跟渠说。”

 “是。”霁月打起帘子,低眉顺眼地应道,踩着小碎步走出屋去。

 看见霁月离开,冬秀从江吕氏怀里钻出来,走到桌案前,盯着那两盒牙膏和两瓶蜜露瞧。

 资生堂的蜜露是个好东西,可惜寄过来的是未完成品,用在脸上很容易过敏。牙膏便不一样,这个东西大人小孩都可以用,味道最起码比她现在用的竹盐要好。

 江吕氏刚一抬头,就发现女儿盯着桌上两罐儿寄来的物什,一副想要又十分为难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可爱。

 “秀儿想要什么就拿去吧,尔伲不用担心娘,这些娘用不着。”江吕氏说。

 “这好像是擦脸的,娘不用吗?”冬秀小心翼翼的把一瓶蜜露从桌上捧下来,这半成品的颜色不是日后的酒红色,而是樱花粉,像是婴儿脸上的红晕,非常美丽。这样想着,她便把瓶子上的瓶塞拔下来,把瓶子举到胸口前,另一只手顺着瓶口往鼻尖扇了扇,一股伴随着花香的酒精味儿扑面而来,把她呛个正着。

 冬秀赶紧忍住想打喷嚏的冲动,慌忙把瓶子盖好放回桌上,一股痒意直冲脑顶,再也忍不住——

 “阿嚏——”

 一个惊天的喷嚏从她的口鼻窜出。她慌忙拿出帕子捂住,瓮声瓮气道:“这味儿也太呛了。”

 “哈哈哈,”江吕氏看见女儿这幅窘样儿,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起来,笑半天才停下来,说:“这里头都掺了种种复杂的玩意儿,要不怎么能起作用?颜色看着还怪好的,粉嫩嫩,想来佐料放的一定不少,尔伲年纪小,受不了这味儿正常。丹霞,尔伲过来,把这东西收起来。”

 丹霞迈着小碎步子刚走近,这边儿霁月就领着管账的打了帘子进屋,笑着说:“夫人。”

 “霁月,丹霞,收拾好了就先下去吧,秀儿,到娘这儿来。”江吕氏招呼冬秀,一边吩咐两个丫鬟下去,一边将目光慢慢挪到管账的身上,悠悠道:“族中来信,尔伲也是江家人,便代吾看看这信上写了些什么吧。”

 管账的只点头应诺,心思一转便知道夫人的言外之意——我不识字,你来读信。

 这差事也不是一回两回,管账的熟能生巧,从桌上捧起信便慢条斯理念起来,虽然用得是不怎么标准的官话,可江吕氏到底听懂了。等管账的全部念完,她早已眉心蹙起,冷笑道:“打得主意倒是好得很!”

 “一点子胭脂水粉就想收买吾,也太瞧不起吕家和江家了。”江吕氏说。

 “夫人,不光是胭脂水粉,还有一匣子……一匣子金元宝。”霁月小声地说。

 “江家难道缺钱?报信的人呢?钱带走,礼物收下,作为族中一员,渠随时可以回来看望,可渠若是要为东瀛人从这里得到什么,江家不欢迎。”江吕氏目光炯炯。

 “夫人,直接拒绝的话……”管账的有些担忧。

 “东瀛人昨个正式同大清开战,这节骨眼子上,在东瀛的族中兄弟来信,还送来一匣子金子,用脚都能想明白他们打得什么主意。如果今天吾收下这金子,明天吾送上的就不知是什么了。爹曾经同吾说,东瀛人自古以来就对中原虎视眈眈,前朝时就经常骚扰阿啊边境,现在丑恶的嘴脸彻底暴露,只有直接拒绝这一个法子,一点犹豫都不能有。”江吕氏抬起手,“把这烫手山芋还给送信的人,这件事只烂在肚子里,当没发生过。另,尔伲回信一定写清楚,作为族人,渠随时可以回来,吾很欢迎,但若存有别的心思,以后也没必要往来。”

 “是,夫人。”见江吕氏坚持,管账的也不好再说什么,和霁月对视一眼,接过盛满金元宝的匣子,躬身离开。

 “娘在担心吗,能和秀儿说说么?”冬秀看见江吕氏一手撑着脑袋,蹙起眉头,双眼微闭,一副难受得不行的模样,试探着询问道。

 江吕氏睁开眼睛,用眼神示意下人退下,将在座位前仰望着她的冬秀抱起来,放在膝头上坐好,搂着她说:“是啊,娘在担心。”

 “担心这泱泱大国破碎的瓦片,会把阿啊这些小老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江吕氏摸摸怀里冬秀柔软的头发,将眼中的担忧隐去,笑着说:“娘在担心,娘的秀儿什么时候少些烦恼,多点快乐,多笑笑,小脑袋里别总想着这些事情。这些不碍着尔操心,这是大人们的事情。”

 “可秀儿总要长大的呀,不能现在说嘛?外公今天讲课有讲‘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秀儿和家、和族、和国是拴在一起的,秀儿也要知道国家发生什么事情。”冬秀睁着一双丑萌的眼睛说。

 “尔伲个小蜜呢!”江吕氏对冬秀的执着很是无奈,“如果尔伲真想知道,娘只能说,大清现在正在和外国打仗,而大清的敌人,正是刚才送东西给江家的那位小叔叔所在的国家,一般叫东瀛,也叫日本。”

 “为什么它要打阿啊呢?娘又为什么要拒绝小叔叔送礼来的东西?”冬秀问。

 “因为东瀛人自古以来,就被教育成自己的东西不是好东西,别人的才是好的,中原的才是好的。尔伲外公曾经给娘讲过一个故事,说东瀛的夫子是这么教育学生的,在上第一堂课时,夫子会在手里拿一个苹果,对学生们说:‘看见昂手中的苹果没有,又红又甜,是不是很想吃?昂告诉尔,这苹果只有中原才有,想要得到,那就自己去抢’,时间一长,谁都知道中原才有好吃的苹果,都对中原大地充满渴望,想要得到的已经不止只有苹果,还有更多的……”

 “更多的……”江吕氏声音渐低。冬秀追问:“更多的什么?”

 “秀儿第一个问题娘已经回答,第二个问题娘是不是可以不用说了?”江吕氏揉揉冬秀的脑袋。

 “可娘答应昂,说要回答昂的问题的。”冬秀道。

 江家和吕家对未来势态的看法及对国家的态度对她以后的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以小见大,江吕氏既然和吕老爷子都是“爱国人士”,那么她有必要了解他们“爱国”的程度,眼下这位族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好吧,娘告诉尔伲为何以前其他族人送来的东西娘一般都会收下、而这回不收的原因,因为这收下的不仅仅是礼,还有一个允诺。”

 “允诺?”

 “对,一个允诺。就像秀儿送东西给刚认识的朋友,朋友接受表示渠接受尔伲的友谊,而若是渠拒绝,也代表渠拒绝和尔伲往来的意愿。娘这么做就是接受尔伲小叔叔单纯地和族中联系的意思,却拒绝小叔叔背后其他人往来的意愿,若是尔伲小叔叔不能接受,那江家和渠联系的必要也没必要有,所以娘才让你将那些小物件儿收下,而娘让管账的把元宝退回去。秀儿,在国与国面前,如何处理一件事很重要,因为谁也料不准以后会发生什么。”

 “可……阿啊这里只是个小地方啊。”冬秀意欲再探。

 “地方不分大小,事情也不分,就看尔伲怎么看,江家历代出的人才少么?保不齐,以后秀儿也能为阿啊江家争光!娘回答完秀儿的问题,秀儿是不是应该乖乖听话,去温习功课呢?”

 “是。”冬秀极为听话的点点头。

 “那秀儿要和娘拉钩,秀儿从今朝起,读书上便不得懈怠,既然放弃裹脚,秀儿要加倍读书才行,要不然娘会很失望,若秀儿不想让娘失望,便好好读书,好不好?”

 “嗯,拉钩。”

 “一百年,不许变!”

 一大一小两个拇指相贴,一颗种子从今朝种下,注定在未来长成一棵参天巨树。

第5章 2018-12-01 20:34:26


想一想要在这里住上个三五天,端秀便有些郁闷。



本来这个时代对女子的管教就十分严厉,稍微体面一点的人家,女孩子都轻易不得出门的,这走亲戚、赶庙会、拜菩萨等活动便成了闺中女子少有的放风日,是很让人期待的,想一想顶级豪门荣国府里的小姐们吧,每日也不过玩笑、做针线、赏花、听戏、游园……悠闲却无聊,听说要去清虚观为贵妃打藮,连丫头婆子们都炸开了锅呢,兴奋得不行。



可端秀并不是没有见识过外面精彩世界的人,相反,前世浮躁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反而让她对这样宁静闲适的乡村生活充满喜爱,而且但凡外出,她便要穿那小鞋装小脚淑女,浑身不自在,本来就不多的兴奋之情也被磨没了,还不如在家里宅着自在快活呢。



况且端秀还有个不认人的毛病,看着厅里叽叽喳喳的坐了足有二十来号的大姑娘、小丫头,她瞬间晕菜了,果断的装出一副害羞木讷的样子,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

大一些的女孩子们围坐在一处聊些最近流行的衣裳首饰、发型妆容,小点的也聚在一块喝茶吃点心,一本正经的说着童言稚语。



“现在大城市的女孩子都流行那种细细的弯眉,还有这么短的刘海儿,十分俏皮可爱!”女孩子一边说一边拿手在脑门上比划。



“别听七姐儿瞎说,那刘海有什么好看的,无端显得人憨傻,看着脸都大了好几圈,你说好看怎么不见你剪呀!”另一个女孩却不以为然的反驳。



哦,原来那女孩就是七姐娉婷,今年才十多岁吧,端秀记得她,大概四、五年前,端秀随吕氏来舅母家做客,正巧碰见这丫头的裹脚现场,当时她的惨叫哀嚎声简直给端秀留下了心理阴影,好几年都不敢再来舅母家玩了。



娉婷心里腹诽:她倒是想剪呢,奈何脸大啊,五姐真是太讨厌了,就爱跟她唱反调!



“怎么不好看了,不好看能登报么?那可是沪市最时新的花样儿,你个土包子懂什么啊”



嗯?登报?这不是清朝末年么,老佛爷正垂帘听政呢,怎么就有报纸了?还是她穿到了一个架空的世界?土包子端秀竖起耳朵在旁边暗戳戳的细听。



其实清朝早在鸦片战争时期就出现报纸了,距今也有四五十年了,只是她这枚孤陋寡闻的村姑没见过罢了。



正自腹诽,毓婷表姐捧来一盒香酥玫瑰饼,让端秀尝尝:“这是从京城带回来的,里头的馅儿倒没什么,就是外头这一层酥壳,确实比咱们这儿卖的好吃许多,就是一路颠簸,有些碎了,我记得你一向爱吃这些,想着姑姑今年要带你来的,特地给你留了一盒,快捡两个好的吃了,不然一会儿全被这些小丫头拿完了”



端秀有些受宠若惊,不想毓婷表姐还记挂着她,不枉她记得她的名字啊!



舅母家里这些表姐表妹们取名全是X婷,十分相近,很容易混淆,她们家里人平时也只以排行称呼,端秀当然是连排行也对不上人的,唯有毓婷表姐的名字她深深的记得的,好歹也是国民品牌呢!



端秀接过那面上满是牡丹花水墨画的盒子一看,哟,还是百年老店稻香村的呢!



前世她和姥姥都很喜欢吃他家的酥饼壳,而且还专爱剥外面那层酥皮吃,那被剥完酥皮的馅儿还能被巧手的姥姥做成甜酱,拿来抹烤馒头片吃最是香甜不过了。



端秀豪不客气的拿了两块,正打算吃,那七姐儿却过来打量了她一番,见她不仅脸小,皮肤还雪雪白,大冬天的本就气候干燥,为了取暖还整日里烤火盆,她们姐妹脸上都暴皮发红了,粉都擦不住,就只这个姑姑家的端秀表姐,脸蛋还跟剥了皮的鸡蛋一般,近看更显水润细腻,哎,都是表亲,怎么差别那么大呢,她都要嫉妒了。



“那个发型也是挑人的,我看端秀表姐就很合适嘛,她长得跟那画册上的人还真有点像呢,都是圆脸大眼尖下巴……”



“你又瞎说,哪里像了,我看一点都不像”毓婷打断妹妹的话。



那种能印在画册上供人观看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孩儿么,说不定就是个戏子甚至□□之流的玩意儿,怎好拿来比人,简直就是对人的侮辱,这小七也太口无遮拦了。

被姐姐反驳,她顿时急了,生怕别人不信她,忙说:“哎呀,你们别不信啊,口说无凭,我去拿来给你们看看,你们就知道了!”



说着话便踅摸着小脚出了门,不一会儿就回来,神神秘秘的从袖筒里抽出一卷东西放在端秀面前。



毓婷瞟了一眼,轻触眉峰,嗔怪的说:“小七,你怎么还留着这个,当心被太太发现了,到时候有你好看的!我可是不给你打掩护的。”



“就是,再说了,那上头的字你认得几个啊,还当宝贝一样藏着。”四姐哼她。





本来很兴奋的娉婷闻言有些心虚,又有些不服:“这有什么啊,四哥都说了,这个东西在大城市流行着呢,满街都有卖的,不止男人爱都,那些大家小姐也是看的,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是增广人见闻的,是最时髦的,谁不看谁就落伍了,还有,我是不认得几个字,但是那画儿我总看得明白吧,光看画我也高兴啊,某些人真是吃不着葡萄说普通酸!”



五姐听闻便有些生气了,道:“你要那么多见闻干什么,知道越多心越野,你可别看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了,尽教人淘气!”



毓婷眼看着这两个冤家又要掐起来,忙去打圆场,家里大姐二姐已经嫁人,现在就属她最大,可不能放任这两个小的当众吵起来,大过年的,又败兴又丢脸,到时候别人还要笑话她不知管束家中姐妹呢。

“小七,你五姐说得在理,咱们女孩子家无才便是德,多学着做做针线是正经,这些东西看过就罢,权当个新鲜,你可别沉迷进去了!”



又给她连连使眼色,娉婷到底也怕家里大人知道了,好不好的,一顿训斥是跑不了的,况且她又是个庶出,说不得还要带累她姨娘跟着受气,于是忍着气扯了笑脸道:“四姐,五姐,我错了,下次不会了,回去我就把那些东西丢了!”



众姐妹这时候也都围过来插科打诨,说起别的新鲜见闻来,小七则趁机把那东西塞到端秀手里,跟她挤挤眼,端秀从善如流的把它塞进袖筒里,继续默不作声的吃点心。



第5章 2018.1.4
 5年后

 冬秀刚从南京回来,撂下行李想休息片刻,刚一回神,江吕氏就扶着她的肩膀领着她挪到饭桌前坐下,霁月已经为她盛好饭,筷子也递到她手里,只等她张嘴了。

 “来,秀儿,多吃点,回来累了吧,这是尔伲爱吃的东坡肉,还有这个,新来的扬州厨子做的大煮干丝,里面放的火腿,还有瑶柱呐!来来来,喝喝这汤,看看鲜不鲜。”江吕氏拿着汤勺给冬秀盛汤,一边使眼色让下人给她布菜,冬秀捧着瓷碗细嚼慢咽,抽空道:“娘,不要再给我夹菜啦,吃不完浪费掉多可惜!您也坐下吃啊!”

 “呦,什么浪费不浪费的,娘只知道女儿吃得好,娘心里舒服!一段时间不见,还用官话和娘讲道理哩,娘待会儿吃,尔伲快吃,趁热吃!”江吕氏笑说。

 “娘,您也吃,别老给我布菜,您也动筷啊!我一个人吃像什么样子!”冬秀催促江吕氏道,一边将旁边一个空碗拿过来,熟练地盛上饭,给碗里舀一大勺江吕氏最爱吃的韭菜炒蛋,“娘,您也吃!”

 “哎呦,尔伲还给吾盛饭!”江吕氏看冬秀望着自己,一脸坚持,不知道说什么好,从女儿手里端过饭碗,霁月同时极有眼色地拉开椅子,江吕氏坐下,旁边的小丫鬟递上筷子,江吕氏看一眼女儿,吃一口饭,说:“这下子回来,要待多久?吾刚才让婆子给尔伲把行李打开,尔伲这回怎么就带了些换洗衣裳回来?书呢?不温习功课吗?”

 “娘,我这次回来就待两天,两天之后我就得回南京,学堂要求严,我要不抓点儿紧,就会掉队!”冬秀夹一筷子腐竹,说。

 “那也要好好吃饭啊!秀儿,娘瞧着尔伲瘦不少,书要好好读,饭也不能忘!长身体呢!就待两天……这么说,尔明朝就要收拾包袱回尅?”江吕氏眉心微蹙,拿着筷子的手指一点点缩起。

 “是啊,明朝回尅,我饭吃得不少,只是脑力劳动消耗体力,所以就瘦了。”冬秀给江吕氏碗里夹一筷子排骨,自己将碗里的饭吃完,又盛一碗汤,几口喝净,拿帕子揩揩嘴,起身道:“娘,我吃好了,我还有点儿要事要找外公商议,待会儿来看您,您慢慢吃,别着急。霁月,好好伺候娘。”说完,冬秀朝母亲行了一礼,便转身离开。

 “走慢点,别着急!才吃的饭,小心岔气!”江吕氏看冬秀走得飞快,赶紧提醒。

 “嗨,读书人就是不一样,霁月,吾现在无比庆幸秀儿当初跟着渠外公读书,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丁点也不假,识字只是一方面,更让吾欣慰的是秀儿懂事不少。虽然吾这做娘的有时候担心其读书太认真伤身体,可看渠这么有朝气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吾这做娘的心里只有踏实。吾现在只愁一点,秀儿以后能嫁个怎样的夫婿,其他的,吾是不操心喽。”

 “有缘千里来相会,小姐懂得这许多东西,不怕以后找不着好夫婿。”霁月笑着道。

 “哎,尔不晓得,找夫婿哪有那样容易哦,哎,还得吾跟着渠操心。若是嫁不得好夫婿,这女人读书,又有什么用?”江吕氏摇摇头,把之前对读书的赞叹都忘得一干二净,“先吃饭吧,霁月,尔伲也坐下来用饭吧。”

 “是,多谢夫人。”霁月含笑坐下,没有再说什么。

 

 冬秀一边往外公的书房走,一边回想这几年里发生的事情。自从五年前娘亲宣布她不用再裹脚之后,她虽然心中稍稍能喘口气,可 “婚姻”这柄利剑继而取代了“裹脚”这把匕首,高悬于她的头颅之上。如果不好好学习的话,等待她的只有像原身历史上那样被草草配给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男人的结局——更别提这个男人对婚姻不忠,三番两次出轨,原身最后被逼到极致,只得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以命相逼,才让这个男人放弃了离婚的想法。

 每次想到这里,冬秀都会惊起一身冷汗,这种未来她想都不敢想,前世她独身惯了,向来觉得一个人单身好好生活,绝对优于两个人要死要活地过。原身的生活,是她可以模拟想象的各种生活中最坏的几种之一:伴侣和自己不但没有精神共鸣,且习惯性出轨,并将其美其名曰将这种寡鲜廉耻的行为称为“追求爱情”。原身自己的生活中糟心事一大把,还要对付不知道多少个的红颜知己,系缚在她身上的,是生不完的孩子、操持不尽的家务事、打不完的麻将和应付不完的宾客,这是她人生的全部。

 一个将自己揉捻成齑粉祭祀他人生命的女人,一个彻底放弃自我的女人。浮于表面的是伟大,深层次的是时代与个人的悲哀。

 若她能多有一点文化,多有一点不屈的想法,或者能说服自己的母亲走出去看一看,面对的可能就不是这般命运。

 这五年里,冬秀经常做梦,梦见自己又走回原身的老路,每每梦见都是一身冷汗地惊醒,这一记记警钟让原来不怎么喜欢学习的她像拧上发条的玩偶一样发狂般地学习书上的知识。

 事实证明世界上没有比学习更容易通过努力达成的事情,她用三年的努力获得外公同意她去南京学习的机会,又在后面两年里一直在学堂里保持着不错的成绩。

 这次她回来,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要和外公商量。之所以没有先和江吕氏说明,是因为这件事和她“结婚嫁人”这件事有极大的分歧。她可以百分百肯定,一旦她先把这件事告诉娘,她一定会激动地昏厥过去,并且会用实际行动告诉她“坚决不同意”几个字怎么写。

 这样想着,冬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书房前:

 “外公,是我,冬秀,我能进来吗?”

 “进来吧,吾在屏风后。”

 冬秀依言进入书房,这里和五年前并无二致,唯一不同的就是拥有它的主人较之几年前苍老许多,哪怕是戴着帽子都遮挡不住他花白的鬓角,修长的身躯亦抵挡不住岁月的侵蚀变得佝偻,这种种迹象突兀而刺目地提醒着冬秀:眼前老人的生命正不断地衰弱下去,再不复五年前那般精神健烁了。

 “怎么发呆啦?”吕老爷子的声音把冬秀从思考状态中唤回,他坐在那张长木桌后的椅子上,戴一副老花眼镜,右手边放一个空茶杯,左手拿着些稿纸,道:“一段时间不见,吾这外孙女子又长高不少,夫子最近又教导什么了?说与吾听听。对了,外公还有一件事情要同尔讲,不过,尔伲先说吧。喏,那里有椅子,坐那里吧,慢慢说。”

 冬秀听话地坐下,开口:“外公,其实这回我回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但我担心娘不同意,所以就先来问询您的意思。”

 “问外公的意思?”吕老爷子把脸上的老花镜子摘下,笑了:“尔伲从小心思就不少,说吧,又有什么想法,是又想去哪里读书,还是想学什么东西?”

 “还是外公最知我心!”冬秀笑着离开座位,几步走到吕老爷子跟前,一边给吕老捏肩膀一边说:“外公,我在南京念书已有两年,但这两年一直不怎么太平,《马关条约》签订开始,这一整片地方已经不再太平,就说去年,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胶澳租界条约》,清俄又签订《旅大租地条约》,今年义和团又闹得沸沸扬扬,我们同学已经有一些准备离开南京,所以……”

 “所以秀儿也不想在南京待下去了,是不是?”吕老爷子望向她,洞若观火的表情让冬秀下意识地别开脸。

 “……是。”冬秀见自己真实意图被挑明,也就不再兜圈子,直言道:“外公,我想去上海。”

 “为什么想去上海?说义和团何意?他们在山东闹事,和你在南京又有什么干系?”吕老爷子等着她的下文。

 “呃……实话跟您说,外公,我想先多读两年书,出去闯一闯,可我娘不这样想,上次我回来,还没吃饭,娘就拉着我的手试探着问我,可不可以读完这两年就嫁人,我含糊着应付过去,但我知道,躲得过初一也躲不过十五,加上我上次回学堂后,有两个女同学因为订婚所以选择退学,这让我很担忧。”

 “我并不想早早地步入家庭,那些男同学都可以一直学到二三十岁才成家立业,我为什么不行?女子就一定比男子差到哪里去么?在我们学堂里,最被夫子认可的学生一半以上都是女学生,因为我们踏实,不好玩,把每分每秒的时间都花在学习上,我为什么不能以后做个学者什么的,而非要把时间花在传统文化给我们女子套的枷锁里呢?上海相较于南京,更为安全,我想在那里,我能接触到更多的知识——不同于书本上的内容,是现实这本书的内容,我想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我不想被框在一处。”

 冬秀振振有词,尽管她心里想的是:一旦到达上海,那就天高皇帝远、海阔任鱼跃啦。上海有租界,租界紧邻华界,就算要外国佬打仗,也打不到自己的地盘来,所以相较于未来会开战的其他地域要安全不少,能学到的东西也很多。

 最重要的是,上海的教育资源亦是十分优质的,如果她能在未来考取“庚子赔款”,那再好不过,到时离开这片土地,申请去其他国家的大学留学,学得一身本领再归国做贡献。到那时她娘就算想反对,也找不出什么理由反对。

 话说,她原身长得这么具有乡土气息,人丑就要多读书才是正理儿啊!她根本没做错什么啊。

 “尔伲要学到三十岁才成家立业,尔娘能气晕过去。”吕老爷子沉默片刻,调侃道。

 “我就是那么一说嘛,外公,可能对有的女孩子来讲,家庭生活是一个很好的归宿,可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如此啊。”冬秀一听这话,知道有戏,给外公一边更卖力地揉肩膀,一边发表自己的想法。

 “秀儿,尔伲大了,有自己想法了,这是好事,可尔有没有为家里考虑过,若是尔伲不结婚,不提吾,就说尔娘,渠这一关就过不去。”吕老爷子伸出一个指头,轻轻一摇,嘴角上翘。

 “船到桥头自然直,先别说我娘,外公,您同不同意我去求学呢?”冬秀直视吕老的双眼,认真地道。

 “尔伲个小东西!”吕老定定地看着外孙女半晌,哈哈大笑,“既然尔早已拿定注意,又何必再来问外公?”

 “因为只有外公首肯,我才敢放心大胆地去求学啊,而且上海那边物价不便宜……”冬秀转着眼珠,说。

 “哈哈哈哈,好,好,好!”吕老爷子连说三个“好”字,“若尔伲的目标已经定好,外公就不再干涉,不但会极力说服尔娘,尔伲读书的一切花销,都由外公来承担。只是外公希望,尔伲不要为自己今天的誓言而后悔。尔要知道,一旦决定往这条路上走,便断断不可放弃。”

 吕老爷子认真地看着冬秀。

第6章 2018-12-01 20:35:11
一时有个胖墩墩的小男孩跑进来,对着娉婷说:“七姐,七姐,我们那边说故事呢,你要不要去听!”



娉婷内心自然是极想去的,可她刚刚才被训过,现在却不好过去了,免得三姐跟五姐又要对她念些什么男女大防的大道理了。



只能十分惋惜的问那小胖子:“谁在讲故事呢?说得什么?说不定我早听过了!”



“是穈表哥在说,我们刚刚听了一个狐狸精报恩的故事,可好听了!”



“那你还记得讲的是什么吗?说给我听听!”



“呃,就是一只狐狸被雷劈了,然后被书生救了,她长大后就把一只叫小翠的狐狸嫁给了书生的儿子,不过书生的儿子是傻子,他们都不喜欢小翠,把她赶走了,哼,明明小翠很好!”



“哎呀,你说的什么呀,才听完你就记不得了,真是个笨蛋!”



小胖子不服气了,“那个故事好长,你去听你也记不得,不过我知道那个故事在哪里可以看,三哥就有那本书,等我再看一遍,我就能讲给你听啦!”



端秀在旁边听到小翠、狐狸精、书生之类的词眼,立即就知道小胖子说得是《聊斋志异》里的《小翠》篇嘛。



现代的聊斋不知道被影视剧翻拍过多少遍了,随便给几个关键字,端秀就能给编出至少20集的剧情,文言文版的她也看过,采用的都是平铺直叙的方法,压根也没有什么伏笔,对于端秀这个经过后世网络小说和影视剧熏陶的人来说,可谓十分乏味枯燥了,但对于这些圈养在深宅大院里的女孩子们来说,却是十足新奇有趣的,听到书生和小姐就足以使怀春少女心向往之,更何况是听到书生和狐狸精呢,这可不止有爱情,还有玄幻、报恩、人畜,咳咳。这估计跟她当初第一次看到穿越题材的小说是一个感觉,那种内心无以言表的激荡和巨大幸福感冲击下的眩晕,她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呐,那真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足以让她被里面光怪陆离的世界迷得心神俱醉。



小胖子不耐烦再说,只催促她姐:“哎呀,你到底去不去啊,你再不去,就赶不上听穈表哥讲新的故事啦。”



娉婷下意识起身,瞥到五姐正看过来,又不甘的坐下了,嘟嘴道:“我去不了,你自己去吧,这次可好好听,仔细记着了,回来告诉我,说得好了七姐有赏!”



小胖子特自信的拍着胸脯,给他七姐立了个军令状,又旋风一般的跑走了。



七姐有些闷闷不乐,又想着到底有客,不好在脸上露出来,便调整了情绪,笑着问端秀:“我们这位穈表哥,最是会讲故事,念书也好,人又文静,大家都喊他穈先生呢!听说你们这次是一起结伴来的,他在路上有没有讲什么故事给你们听?”



端秀仔细想了想,跟他们结伴来的就只有舅母的弟媳一家了,便摇头说:“我们连面也没见过呢!我就只见到了他娘。”



“哦,那真是可惜,”娉婷一脸遗憾,“前几年我还听穈表哥说过《好逑传》里的‘过公子谋娶淑女案’,好听得很,听他说那书里一总有七件公案,我一直记挂者,可惜穈表哥又不是每年都来,今年好容易来了,我又不能去听了,哎!”



端秀看她一直长吁短叹、失魂落魄的,也实在怪不忍心的,小姑娘想要听个故事而已,又是什么大事呢,便忍不住道:“其实,我也知道几个故事,要不我说给你听?”



娉婷眼神一亮,悄声问道:“哦,难道你也看过这些话本子书?我可不是想听那些老掉牙的戏文里的故事,老生常谈的,有什么意思啊!”



端秀心想,咱肚子里别的没有,就是故事多啊,而且保证你一个都没听过,绝对新奇,绝对好听。



不说她前世从网络小说、电影、电视甚至综艺、动漫上看到的故事,就是这时流行的明清话本,诸如著名的十大才子书:《三国演义》、《好逑传》、《玉娇梨》、《平山冷燕》、《水浒》、《西厢记》、《琵琶记》、《花笺记》、《捉鬼传》和《驻园春》,她哪本没看过,就连那《醋葫芦》、《剪灯新话》、《肉蒲团》之类的香艳□□她也看了不少呢!这可都得感谢她家那丰厚的藏书,家里几个兄弟都不是爱看书的,书房那堆书就被打入了冷宫,正好便宜了端秀,要是不看,她还不知道她那早死的爹居然藏了那么多的杂话本子呢,再加上她那叮当猫一样有求必应的好哥哥,时常也会背着人悄悄捎些书给她解闷,这些年看下来,别的不说,她的文言文功底倒是越发深厚了,至少已经可以无障碍阅读了。



“我也是听家里兄弟们讲过一些,觉得有趣,就记下了。”端秀可不敢说她看过这些书,万一被她娘知道了,肯定一顿好捶,以后再想悠闲自在的去书房寻书看那可就困难了,说完又补充一句:“肯定是你没听过的!”



娉婷顿时喜笑颜开:“那真是太好了,表姐,你今晚同我一起睡吧,咱们晚上正好说说话!”



看她那么热情,端秀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等晚上洗漱后上床时,端秀才发觉得自己大意了。

娉婷的丫头正给她换睡鞋,这鞋是专门给这些裹了脚的姑娘们晚上睡觉时穿的,为了避免睡觉时脚会因失去束缚而长大长歪。



端秀可是一双假的三寸金莲啊,自然没有睡鞋这样的东西,况且她白天穿了小鞋,晚上最要紧的就是给脚通风透气,按摩活血,免得脚上生出异味,或者长出茧子来,这时候一脱鞋可不就要露馅了嘛。



双红对此也是毫无办法,只无措的望着端秀。



“表姐,来啊,快来啊!”那谄媚中夹杂着兴奋的语气,让端秀立马联想到了影视剧中青楼里拉客调笑的姑娘们,不由一阵恶寒。



“我先喝点水,咱俩今天作伴,就不用丫头守夜了吧”端秀与她使个眼色,小表妹立马心领神会,叫她的丫头们带着双红出去了。



端秀走到床边,拉过小表妹的手:“七妹,我要告诉你个秘密,你能帮我保守吗?”



秘密?娉婷一听这两字,几乎是本能的兴奋起来,立马说:“当然了,我虽然爱玩闹了些,可也诚实守信,你只管信我,我绝不会告诉第二个人的,是什么秘密?”



可信不可信的,端秀无从判断,不过她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了,难不成还能临阵脱逃不成。

她拉起自己的裙摆和裤管,示意给她看,娉婷自然是一头雾水,直到端秀脱了鞋,她才发现原来表姐竟是一双天足!



“这,表姐,你怎么……”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我娘去庙里求菩萨,那里的主持大师说我神行单薄,不宜裹脚,就是要一双大脚才能扎得稳立得住,所以我娘就给我放脚了,要不然我也未必能平安长这么大。”这是她娘早已准备好的官方说辞。



“原来如此,这其实也没什么的,表姐也别伤心,我听家里哥哥们说现在大城市都说不让女孩子裹脚了呢,还有什么天足会的人,专门劝人放脚的呢,想必那金莲也不是人人都爱的!”



端秀看她并没怎么惊诧,反而还会劝慰她,心下很是高兴,对这个表妹更添几分喜爱,觉得她不仅心地善良,而且思想还挺开放的,要知道,现在可是清朝末年,裹脚之风大肆盛行,很多时候还是身份的象征呢,裹得起脚的女孩子大抵是家境殷实无需劳作的。



她娘就给她讲过一个很直白的故事:一家里两兄弟娶妻,一个媳妇是大脚,一个媳妇是小脚,小脚的媳妇就因为裹了一双标致的三寸金莲,不仅深受丈夫和公婆喜爱,而且平日里从不用干活,每每有客人到访,还会让她出去见客,好炫耀一番,大脚媳妇则相反,只因一双脚,家里人便把她视为一个劳力,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平时来了客人还要被赶去厨房,以免她丢人现眼,一双脚直接决定了两人的家庭地位,甚至后半生的命运。



从这个故事就能知道现在人们的普遍意识:小脚就是一道护身符,只要裹得好脚一双,将来吃香喝辣,享清福,甚至有可能攀附高门,做太太、奶奶,总之未来是不用愁了,而没裹脚的女孩子不仅平日里受尽嘲讽鄙夷,将来出嫁也难找到好的婆家。

端秀知道,现在社会上肯定也有一些留洋青年或革命党人宣扬裹脚的害处,呼吁放脚,可这呼声就如雷声里的蚊子叫一般,基本没人会理会。



裹脚和辫子,这两样紧紧束缚着国人身心的枷锁,其实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被彻底打破。

我们往常看影视剧,凡是民国时期,那男人就是一律的短发(某些神剧里还有卷发、莫西干头、飞机头呢,不要太时髦哦),然而在现实中,直到新中国成立,偏远地区还有不少男人留着大辫子呢,更别提裹脚的妇女了,那是大有人在。



甚至在21世纪时,居然都还有人以小脚为美,企图恢复这些“美德”,这些人里不仅有男人,也有不少女人,端秀就曾经看到过有姑娘发的求裹脚的帖子,让她吃惊的是底下居然有不少回应者,不禁让人感叹封建余毒的遗祸之深远!



端秀本来就对裹脚一事不以为意,只是应她娘的要求一直在外人面前装个像,免得被人嚼舌,此时便放下心思,大大方方的脱鞋上床了。



娉婷看着她的脚怔怔的出了一会儿神,对端秀感叹道:“表姐,我自从裹脚,都快忘记脚真正的样子了,我看你的脚也很好看啊,皮肤雪白,指甲粉红,为什么有很多人就不喜欢呢?而且我看你的脚小巧可爱,好多人裹的脚还没有你的脚小呢!”



端秀这具身体不仅脚小,身上的骨骼也都很是小巧纤细,很能藏肉,摸着很是丰腴柔软,要是按现代的什么体脂率来算,她估计就是个胖子了,但现在看着只会觉得她圆润可爱,是很占便宜的体质。



娉婷说得还真不错,她的脚现在估计也就是个30码左右的样子,真的算小了,有些裹脚失败的或是先天条件限制,裹出来的脚只是尖尖的、弯弯的,勉强有个样子,却并不小,还不如不裹呢。

娉婷神神秘秘的趴在她耳边说:“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五姐的脚比你还大呢!”



端秀看她一眼,心想,像她舅舅这样的官宦人家,最是讲究,裹脚的条件也好,肯定都是请的那些特别有经验有手段的专业裹脚婆子来裹的,怎么五姐的脚会比她还大呢。



“是真的,不信你明天留意看,她因怕人笑话,平日都穿的阔腿裤严严实实遮起来的,就连裙子也比正常的长几寸,就怕露出整个脚来,她马上也要说婆家了,生怕别人轻视了她,所以近来脾气大得很!”



“你是不是疑惑她为什么脚裹得那样大?”娉婷一副八卦精附体的摸样,可见平日里憋得狠了,不等端秀回话,就继续说:“她是在省城出生长大的,跟着她姨娘在外面直过到七八岁才回来,她姨娘是个戏子,没什么见识,也没想着给她裹脚,你想,七八岁的时候脚都长得定型了,骨头也硬了,再裹能有什么好样子,当时太太都说不让裹了,免得人受罪,可她姨娘却不同意,她看着我们家里女孩子都裹了脚,非叫给五姐也裹了,当时五姐差点没给疼死,脚都烂了一多半呢!”



端秀想象着那个场景,生生打了个寒噤,她以前因为好奇,曾经百度过这方面的事,她知道以前裹脚,为了使脚更瘦更窄更小,会把碎瓷片塞在脚底,强行让女孩子在碎瓷上行走,扎得皮破血流,却不医治,而是继续裹着,让它腐烂,最后把那腐肉生生剜去!想一想也知道五姐当年受了多大的罪,最惨的是遭了罪却没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好了好了,咱们不说这个了,表姐,你要给我讲什么故事呀!”小姑娘期待的望着她,即使在黑暗的帐子里端秀也能看到眼里闪烁的星光。



端秀想了想,十多岁的孩子肯定是不适合给她讲什么才子佳人、情情爱爱的言情小说了,说个《红楼梦》都怕被别人说她是在传播□□读物呢,她又是个女孩子,恐怕对什么武侠、军事、历史之类的也不感兴趣,一时拿不定主意,便干脆问她道:“那你想听什么样的?”



“上午胜儿说的那个故事,就是狐狸精那个故事,表姐知道么?”



看来小姑娘还是对志怪奇幻类德故事感兴趣啊,也对,这么大年纪的孩子正是天马行空爱幻想的时候,喜欢些鬼怪传奇也正常。



“那我给你讲一个画皮的故事吧!”这可比小翠更加经典,更受人欢迎。



“画皮?那是什么,讲作画的么?”



“嗯,不是,是讲一个披着美人皮的鬼怪害人的故事。”



要说《聊斋志异》里的故事,除了《倩女幽魂》外,就属那年年翻拍的《画皮》最出名了,能历经时间考验,流传几百年而不衰的故事,可见它的生命力是经得起考验的,而且每一次的改编和拍摄也都有他自己的时代特性,还总能挖掘出不同的看点,实在是个万金油般的改编好素材。



像我们看到的“小唯”版画皮,其实剧情已经与最开始的小说情节完全不一样了,更加偏向于现代大众喜爱的特效、人妖恋、战争等的刻画。



而真正的《画皮》说的是什么呢,说是王生因贪恋美色,被一只画皮鬼怪引诱,然后被开膛掏心而死,他的妻子十分伤心,为了救他,跪求高人化成的乞丐,甚至吞食乞丐的浓痰鼻涕,最后嚎啕大哭时吐出一颗心脏,救活了丈夫。



全文不到2000字,大半篇幅都在描写王妻求人、道士收妖和王生好色,关于妖怪的外貌描写就一句“面翠色、齿如锯”,如果真照着小说来讲,未免太过无趣。



端秀觉得,要论改编,还是黄金时代的香港最厉害,因为特殊的政治、文化、历史和地理环境,人们的思想无限开放和活跃,那段时间的影视剧堪称百花齐放,各种经典影视层出不穷,当年看过的电视剧,20年后还能哼唱出它的主题曲,给人留下的记忆可以说十分深刻。



而后来各种翻拍的电视剧,在各种类似“建国后不准成精”的要求下,很多都被改编得面目全非,基本没有能超越前作的,除了噱头和花边,连主线内涵都能抛弃,糊的十分彻底,只叫人看得哭笑不得,百无聊赖,更别提给人留下什么回忆了。



香港曾经就拍过一部改编的画皮连续剧,虽然并不出名,可却给了当时年纪还小的端秀很深的印象,因为它即最大程度的尊重了原著,也丰满了里面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多才多艺的戏班台柱子云艳,因容貌丑陋,难得心中所爱,且经常遭遇冷眼恶语,不公待遇,但她无可奈何,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戏班在一次劫难中,全员被杀,云艳更是惨遭□□,悲愤自尽,最终化作厉鬼,为了复仇,她经常披上美丽的人皮,化作绝色美女,引诱好色之徒,将其挖心致死,王生便是其中一个受到勾引的人,他被云艳美丽的皮囊迷得神魂颠倒,不惜抛弃妻子,整日沉迷美色,最终落得挖心的下场,王妻却始终坚贞不二,为救丈夫,吃尽苦头,最终感动道士,挺身除妖,终令王生复活,一家团圆。



其实在现代人看来,这样的故事不免有些老生常谈,而且结局肯定也不怎么受人喜爱,许多人会说这种渣男就该让他去死或者说云艳也是受害者不该被抹杀云云,这就是时代带给人的不同的三观,可端秀总不能告诉一个封建社会长大的大家闺秀现代人的观念吧,那么这个故事就再合适不过了。



端秀略回忆了一下,理了理思路,便将要讲的故事情节大体理顺了。



有些人善于言语,本来平凡不过的事和人,一经过他的嘴,便会立马活色生香,引人入胜起来,而有些人却恰好相反,连让人捧腹的笑话也能被他讲的干巴巴、冷冰冰,完全失去活力和趣味,幸亏端秀只是不爱交际,在这方面却很有几分灵光,讲起故事来简直活灵活现,还有曾在寝室讲鬼故事把同学吓得噩梦连连的伟绩。

两小姑娘躺在寂静的帷帐里,一人说一人听,间或伴随着端秀模拟不同角色的语气和感情时发出的各种不同声气,而娉婷则时而沉醉,时而惊呼,时而大笑,时而忍泪,两人直说到半夜才止。



娉婷久久流连在那神奇的世界中回不过神来,那云艳真是可怜可悲又可恨,她遭遇不公,内心不平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牵扯到无辜的人,害□□离子散,那些好色之徒也真是可恨,就算爱她美貌,纳她为妾就好了呀,居然还要抛弃结发妻子……



“表姐,这故事真好听,不,是你讲的真好,我,我从来没听过这样好听的故事,从来没人有像你这样讲过故事,就连穈表哥也比不上你!”



端秀一连讲了三四个小时,有时要掐着嗓子扮柔弱,有时要粗着嗓子装男人,又要学厉鬼声嘶力竭的吼叫,可以说是戏精本精了,一人演活了一部戏,嗓子早已干得冒烟,只不过她也好久好久不曾这样与人夜话过了,越说越兴奋,越讲越放得开,最后几乎手舞足蹈了,那里还顾得上喝水,这一停下来才发觉出来,便起身打算去喝水。



娉婷倒也机灵,赶紧起身道::“表姐,你是要喝水还是起夜?”



“喝水。”



“我来,我来,你坐着,这房里黑漆漆的,你又不熟悉,别磕着碰着了!”



说罢就下床摸索着去倒水了。



她自己哪里干过这种事,以往都是叫陪夜的丫头伺候的,可现在她却心甘情愿,听完表姐的故事后,她只觉得胸腔里鼓胀胀的,脑子也闹哄哄,整个人又像在云端飘,又像在花间逛,只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一番激荡之情。



她觉得,以后表姐就是她最崇拜的人了,别说给她端茶倒水了,给她端马桶她都愿意啊,只要表姐能多多的给她讲故事!



端秀可想不到这么一个故事居然让小表妹就崇拜上她了,她也不知道她那种绘声绘色讲故事的方式和跌但起伏的故事情节给小表妹带来了多大的心灵冲击。



她喝过水,和小表妹重新躺下,兴奋点过去后,便只觉困意上涌,她早已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了,突然熬个夜还真不习惯,想想前世凌晨三四点睡,中午12点起的夜猫子生活,仿佛是梦境一般了。



娉婷本还意犹未尽,想跟表姐讨论一下故事情节和人物,看表姐困得哈欠连连,只好作罢,道声晚安,各自睡去。



第二天,两人毫不意外的起迟了,幸亏有丫头来叫门,要不然赶不上去请安吃早饭,那就惹人笑话了。
第6章 2018.1.5
 “我绝不会因为我今天的决定而后悔,因为,这就是我要走的路。”冬秀说。

 “那就好,外公只是担心未来尔看见其他同龄人都结婚生子,会动摇尔今日之决心。”吕老爷子说,“其他的,吾倒不担心。”

 “若是我因为这一点而放弃这么多年的努力,不但对不起我自己,也对不起外公对我的支持不是?”冬秀挑眉道。

 “行行行,吾是说不过尔这张嘴的。对了,外公这边有篇文章,是胡家的托吾看的,吾觉得渠写得不错,秀儿尔伲帮着瞧瞧写得如何。”

 “胡家的?”冬秀有种不好的预感。

 “冯氏,渠有个儿子,叫嗣穈(sì mén),渠姑婆还是尔伲的舅母哩。邻里说这孩子是个能做学问的,喏,给尔伲瞧瞧,这孩子字写得不错,别看比尔伲小两岁,老夫问他几个问题都答得头头是道,不错,不错。”吕老爷子把手里的宣纸递给冬秀,笑眯眯地说。

 胡嗣穈?胡嗣穈!

 这个名字冬秀要是不熟悉应该去撞墙。

 胡适在未改名之前叫胡嗣糜,也叫胡洪骍,字希疆。也就是说,吕老爷子嘴里念叨的这个人,正是历史上原身未来的夫婿。

 当然,冬秀有一百种方法让她的外公打消这种想法——她不准备抹黑他,只要不干扰到她的生活,适当地“提点”一下就行。

 “是嘛?那我倒要瞧瞧。”冬秀笑着从吕老爷子手里把纸接过来,看着工整规矩的字迹和有理有据的措辞,冬秀不由得心中感慨:字迹和人的品性当真不能放在一起比较,这么工整规矩的字迹,一点看不出日后是拿来写婚外恋情和白话情诗的。

 “字不错,很规矩,可到底年岁小,绝大部分的东西都是书里来的,自己的东西少。”冬秀仔细阅完,认真地说。

 “哈哈哈,读书的女儿家少,有想法的也就吾外孙女子这么一个。尔伲个小蜜呢,说别人,尔伲年岁不也不大?”吕老爷子哈哈大笑,伸手捏捏自家外孙女肉乎乎的小脸蛋。

 “我年岁是不大,可学问大小和年岁又无太多关系。”冬秀说,“这文章缺点灵劲儿,若是要找这丝灵气,出去观察风土人情是最好的,穿得低调朴素些,没事时在城中四处走走,多看多问多思,灵气自觉会注入文章中。因为书本上的东西到底还是狭窄,没有见过世界,文字看得再多也是空中楼阁。”

 冬秀把前世时自己总结的方法说出来,分享给外公。

 “这是哪个夫子教的?很有见解啊。”外公抬眼,望着冬秀说。

 “是秀儿自己观察总结得来的。”冬秀微笑,把手中的宣纸放回桌上。

 “很好,很好,尔这一句见解比那许个几十年在翰林院里混日子的要强百倍,这样来看,让尔伲读书是读对了。”吕老爷子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他捻着胡须思量片刻,突然道:“来,秀儿尔来磨墨,外公要写个字据。”

 “什么字据?”冬秀乖乖磨墨,一边问道。

 “让江吕氏没法阻挠尔读书的字据。老夫百年后,尔娘就是尔伲唯一的亲人,倒时渠若真不让尔读书,让尔嫁人,尔伲也没任何法子,只能听渠摆布。故今日老夫要写一个字据,这样,来日尔娘就算以媒妁之言为凭非让尔嫁人,尔伲也可凭外公今日的字据为由,选择尔伲自己要走的路。”

 “外公!”冬秀感动得有些语无伦次,“呸呸呸!您别说这话,您不但长命百岁,还要看秀儿以后出人头地呢!”

 “嗨,皇帝都没几个活到百岁,遑论他人。行啦,吾知道吾这外孙女子的一片心意,外公把这写上,尔以后读书就可以安心读,不必操太多心。”见冬秀把墨磨好,吕老爷子从笔架上蘸起一支狼毫,挑两张洒金宣纸,几笔将对冬秀以后的人生安排写好,在“嫁娶随心”几字上落重笔,又补充:吕佩芬(吕老爷子)百年后,吕家祖业交由江冬秀处置。

 “外公,您……”

 “不给尔伲给谁?外公就尔伲一个外孙女,尔伲以后做学问不要花费?再说来,外公这么多年也没攒多少银子,俸禄有限,也就这宅子和这些古董值点钱,尔以后若是周转不开,就拿这里的东西换钱即可。等尔下回回来,外公把地契房契找出来,一并给尔。”吕老爷子认真地说。

 “外公,您对我这么好,我……”

 “跟外公有什么可见外的?等外公告老返乡,就在这村子中办一个学堂,到时候尔伲要是还回来的话,给外公帮帮忙就好,尔看看还少什么没有,没问题吾就盖章了。”吕老爷子把写好的两份字据推到冬秀眼前。

 “外公写得东西最靠谱,您直接盖章吧。”冬秀刚才在老爷子写的时候就阅览完毕,这会儿笑眯眯地开口。

 “好好好。”吕老爷子看冬秀一副小狐狸模样,笑着拿起印章在字据的日期上盖好,又和冬秀二人画上押,一人一份保存好。

 “这是我和外公的秘密。”冬秀说。

 “哎呦,老夫最怕秘密,这个留着是给尔以后救急的,万一尔娘一时糊涂给尔随意许人家,尔伲便可拿这个保全自己,尔娘看在老夫面子上也不好说什么。”吕老爷子说,“这件事告一段落,尔伲心里踏实,也该说说正事。上次外公给尔伲介绍那本《海国图志》读下去多少卷?”

 “十卷,不过这部书内容很丰富,很有趣,对各国的局势都分析得很细致,只因我没去过其他国家,所以不好妄加评论,可联系当时的历史来看,魏先生的眼光放得很长远,看得也比同朝的许多人通透。”冬秀想了想说。

 “嗯,不错。”吕老爷子喝口茶,“这部书在大清一直不被人重视,但老夫却觉得这是一部救国的好书,可惜呀可惜,要不是外公的父亲当时在书社中无意发现这部被埋没的好书,恐怕早就被书商拿去烧火了。外公这许多年在外当主考官的时候,也经常去逛书社,可再没找到过这部书。外公知尔文采斐然,若有可能的话,以后也向尔伲同学推荐这部书,多点燃一把火,大清就多一点希望。”

 “是。”冬秀应答。虽然她知道外公也就是这么一说,但她还是记在心里。尽管她明白,大清消亡就在这两年。

 “嗯,尔伲回剋吧,中午该小睡一会儿,明朝就要回学堂,不养足精神可不行。”吕老爷子说,“还有,尔伲给胡家小子的点评老夫会如实传达,秀儿的法子不错,该让那小子学习学习。”

 “外公,就说是您的提点吧,我不过是痴长几岁,又是个小毛丫头,不懂什么的,您看呢?”冬秀试探着央求。

 “老夫孙女的建议这么中肯,为何不能说?尔伲放心,外公会妥善处理的。时间不早,歇息去吧。”吕老爷子驳回冬秀的想法,一边收拾桌上的稿纸一边起身,作吹胡瞪眼状:“再不走,外公要赶人喽!”

 “这就走,这就走!”冬秀连连保证,“外公,睡个好觉!”

 “小蜜呢!”

 吕老爷子笑骂道。

 

 从外公的院子走出去时间已经不早,冬秀伸个懒腰慢悠悠地往自己的闺房走。前两年族里单独给她在山坡上建一间房。

 房子有上下两层,原来两层中间搭着一截很陡的木梯。陡到什么程度呢?就像冬秀这般胆子大的也得一步步“爬”上去,整个人呈九十度一点点往上挪,生怕一不小心踩空,上这楼梯比登山都不差什么。后来冬秀叫下人把这截梯子挪走,装上平缓的扶梯,虽然没有原来那么省地方,可是方便很多。

 “曼路?”冬秀迈过门槛,开口唤她的丫鬟。

 “哎呀,小姐回来啦!昂在拍被子呢!小姐,尔伲那些花开出来不少,快上来看看哈!”曼路从二楼探出头,脑袋上两只小辫子一摇一晃,配上一身浅粉色衣裳,很是可爱。

 “我这就上去,我养的那些锦鲤如何?”冬秀一边往楼梯上走一边问。

 “放心,昂给尔伲照看很好的,一个个每天就知道噘着嘴等着吃东西,昂谨遵小姐的吩咐,每天不多喂,但就这样还长胖不少,估计再等一段时间,这小石潭就得扩大一些,否则这些锦鲤就要从这里漫出来啦!”曼路把手递给冬秀,借力将她拉上来。二人沿着走廊往小院儿走去。

 二楼比一楼看上去还要宽敞不少,楼上除去没有客厅外,从空间上说是比一楼大一些的,楼上的墙壁上没有窗户,只是沿着走廊的护栏打了一排窗子。

 以前的闺阁小姐都是顺着二楼走廊上的窗户往一楼瞧,冬秀这屋子也是如此设计的,顺着带窗的走廊一转弯,出小门走一段台阶就是专门给她开辟的院子。

 这院子被冬秀用来养花养鱼,还做出一挂瀑布来,瀑布边上有她让工匠做的迷你水车,周边的花草能方便被即时灌溉。瀑布下有一方工匠倾心打造的石潭,里面养着十几尾锦鲤。这些鲤鱼不是后世风靡世界的日本鲤鱼,而是地地道道的国货,大部分都是四色、五色混杂的,没有后世严格的诸如昭和三色、大正三色、红白这些区分。虽然这些锦鲤颜色斑斓,可那活泼劲儿却是后世锦鲤少有的,一个个在水里欢快地畅游,时不时和同伴打闹,为一块零嘴大打出手,傻乎乎得很可爱。

 “呦,这石斛长得真快啊,还开不少花儿呢。”冬秀一指地上的石斛,笑道。

 “是啊,昂都收不少石斛花儿在玻璃瓶子里啦,就等小姐这回回来带去学堂喝,清热解毒又安神,是好东西呢!昂还剪一些石斛下来,到时小姐带去学堂嚼着吃,可以帮助消化。”曼路扶着冬秀的肩膀,笑嘻嘻道。

 “好啦,知道你一片真心!”冬秀点点曼路的小鼻子,说,“马上立秋,到时候别忘多买些蟹子回来,吐干净脏水做秃黄油和蟹黄包子吃。”

 “小姐尔伲真会吃,小姐尔伲知道吗?一瓶秃黄油要几斤蟹子哩,小姐每次吃得那么快,昂扒蟹子手都酸死!都跟不上小姐吃的速度呢!”曼路悠悠地吐槽道。

 “哈哈,别人做这个我可不放心呢,那您就能者多劳啦,我的小曼路!”冬秀回首,一手捏捏曼路肉嘟嘟的面颊,笑眯眯地说。

 曼路“唰”地一下红了脸,半晌忸怩着用蚊子大的声音道:“当然啦,谁叫尔伲是昂的小姐呢!”

第7章 2018-12-01 20:35:45
吕氏看端秀和娉婷都是一脸倦意,精神委顿,吃早饭的时候也没胃口,还用手遮着打呵欠,并笑着说:“七姐儿,怎么一幅没睡好的样子,是不是你表姐打搅你睡眠了?今晚还是叫她跟我一道住去罢,你们小孩子家家的正是睡觉长个儿的时候呢,可不能缺觉!”



昨儿只顾着与嫂子说话,倒忘记了端秀,也不知她昨日晚上怎么混过去的,可别被七姐儿知道那个秘密了,小孩子不知轻重,一时叫嚷出去给人都知道了那可就糟了。



“不不不,姑姑,表姐才没有打搅我呢,我就是第一次跟姐妹一起睡,太高兴了,昨儿拉着表姐说话,一不留神就忘了时间,害得表姐也没休息好!”



舅母象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呵呵笑着对吕氏说:“这也正常,小姐妹们凑一起就是有说不完的话,难道你忘了自己没出阁的时候,只要与姐妹同住,那第二天不到中午都不能起床的!”



端秀舅母比她娘吕氏大很多岁,可以说吕氏是被她嫂子当女儿养大的,所以姑嫂的感情一向很好。



吕氏略微不好意思:“嫂子怎么打趣起我来了!”又对娉婷道,“好吧,既然你不嫌你表姐,就叫她陪你住几日,你刚好可以带带你表姐,她平日里最是安静的一个人,也不爱跟人玩,正好你俩投缘,你就多与她说说话罢!”



娉婷自然应下,心里却想:表姐哪里是不爱说话的人啊,分明口齿伶俐,活泼逗趣,是再可亲不过的一个人,姑姑可真是太自谦了,也不知道表姐有没有给姑姑说过故事,应该说过,看表姐那么熟悉流利,简直比说书先生还厉害,肯定不是第一次,哎,可叹我怎么不与表姐生在一个家里,要不然便可天天听表姐说故事了,那该多么幸福呀!





众人商定晚上一起去看那出神赛会,小姐妹、小少爷们便成群结队的散了。



端秀实在困得很,生怕晚上没精力,便谢绝了娉婷去逛园子的提议,自个儿回去补觉了。



这边娉婷却终于摆脱五姐的盯视,混到兄弟群里去了。

“王生察觉不对,悄悄返回,猫着腰躲在门窗下,他小心的探头往窗户缝隙里看去:却只见云艳披散着长发背对着他,拿着一只毛笔,在桌上描描画画,正当王生心下松了一口气时,却见那女子缓缓转过身来,王生一看,只吓得僵在原地,拿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娉婷一边说一边用两手使劲捂住自己的嘴,眼睛瞪圆,作出一副惊恐至极的表情来。



周围围着一圈半大少年和孩子,个个屏气敛声,专注的看着娉婷,随着她的讲解,都微微瞪大了双眼,仿佛也将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般,昨天的那个小胖子甚至还不自觉的抓住了身边人的胳膊,以寻求安全感。



原来,他们一群人散开后就相约着去玩游戏,男孩子嘛,无非是cosplay官兵和强盗,玩一些打打杀杀,跑跑跳跳的游戏,穈哥儿却不与他们一起玩,虽然都是一般十三、四岁的年纪,可他就是透着股文质彬彬的书生气来,怪不得人家都叫他做“穈先生”呢,他可不就像个学究一般嘛,老成持重,全无青年人的顽皮劲儿。



可再怎么说穈哥儿也是客人,哪有把客人晾在一边,自己却玩得疯起的道理,况且几个大些的也不屑再玩这种小孩子游戏,便拉着穈哥儿,依旧要他讲故事来听。



这穈哥儿平日里聪明好学,又博文广记,是出了名的好学生,再加之他又能言善语,脾性温和,既不死板顽固又不故作清高,很受大家的喜欢,家里姐妹们平日绣花、纳鞋的时候,就爱抓他来讲故事解闷,久而久之,这穈哥儿倒是记了一肚子故事。



既然表兄们又要他讲故事,他自然是不会推辞的,可讲什么却犯难了,最近也没看什么新鲜的小说话本,只一些讲儿女情长的故事,兄弟们肯定是宁愿听水浒也不愿听这个的。



正犯难呢,娉婷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了。



她昨晚听了表姐讲的故事,兴奋得一夜没合眼,正想跟人分享一番,正好遇见这个机会,忙说:“我,我有一个故事!”



家里兄弟都知道娉婷性子最是活泼爱闹,平日里最爱跟着兄弟们混在一处,跟个假小子一般,听她说要讲故事,只以为她看穈哥儿讲故事出了风头,也想学他,便都笑她:“好哇,那你要讲什么,难道是你去年看的那个目连救母的戏么,哈哈!”



“当然不是,绝对是你们没听过的。”



于是娉婷便绘声绘色的讲起了改编版的画皮,幸亏这故事是她昨夜才听过的,又在脑内翻来覆去的想象那些情景,没办法,端秀的讲诉方式实在是太有代入感了,很容易就能让人在脑内自动生成情景剧,这就是现代网络文学的魅力了,真实的犹如亲见。



待娉婷讲完了故事,众人也是好一会儿没回过神来。



只穈哥儿在内心暗忖:这是聊斋里的画皮吧,不过明显比画皮好听多了,人物形象更加饱满生动,故事情节也更加合理了,看来是自己根据画皮的故事改编润色而成的,这人真是有才啊。



“哇,原来画皮鬼那么可怕,我今晚都不敢自己睡了,”说话的小胖子一脸心有余悸,显然是被故事里详细描述的鬼怪面貌吓着了,这也难怪,这时候一般提起鬼怪那就是青面獠牙、眼如铜铃啥的,给几个四字成语大体形容一下,主要表现这鬼怪的丑陋和凶残,但端秀在讲到鬼怪时却十分详细描述了这鬼怪的样貌,用十分直白且精准的语言,让这个鬼怪的样子立体形象起来,不会出现什么“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事发生,所有听过的人脑海里对它的样子都是十分细致且形象的,活灵活现,就像亲眼看过一般,难怪这小胖子被吓到了。



“小七,这样有趣的故事你从哪听来的?比我在那茶馆里说书先生讲得还要好呢!”



“是啊,是啊,还有别的故事么,再讲一个来听听,我从来没听过这种讲法,听你一说,我就像亲眼看着那可怖的鬼怪在我面前画皮一般,吓得我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就是,还有那道士做法时,嘴里念的什么咒语,他还布了个什么降妖八卦阵,怎么听着像真的一样,难道那些罗盘、拂尘真的是道士拿来收妖的么?”



“还有,那个美人皮是从哪来的呢,难道是什么法宝吗,想要什么样的脸就画个什么样,真是神奇啊,如果我有这样的一张皮……”



“如果你有,你要干嘛,也把自己化成个美人不成!”



众人闻言哄堂大笑,大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连午饭也顾不得去吃了,纷纷要求娉婷再讲一个。



娉婷哪里还有故事讲,她还等着表姐给她讲新的呢。



“要想听新的,那只能等明天了,现在我饿了,要先去吃饭啦”说完便快速的遁走了。



众人无法,只得先去吃饭,毕竟下午就要出门,还是要养精蓄锐的。
第7章 2018-01-23 00:04:29
 冬秀和曼路闲聊几句后,便拉着手下楼。时候不早,冬秀从书架里拿出一本《山海经》,坐到书案前,曼路为她点上油灯,她一手拿一支笔,另一只手抚在书页上,书脊下压一沓宣纸,就着油灯豆大的光,仔细地阅读起来。

 她手里这本是嘉庆年间进士郝懿行注的,全名为《山海经笺疏》。

 不同于后世那些硬纸壳的书,这个年代的书基本线装的、包背装的比较多。包背装和现代书籍装订方式很像,还有蝴蝶装、龙鳞装的,书籍装订方式眼花缭乱,但是翻开来带画儿的都不多,书里基本上全是字,可谓是干货满满,真挚非常。这时期书上的字不像后世那样有板有眼,不同的书字迹也不尽相同,各有各的风格味道。

 读书的时候配一支笔是最好的,方便在纸上把不懂的、有疑问的地方抄写下来,对应的用朱笔在原书上写上问题,标上记号,这样不但方便下次阅读,也方便下次把问题的答案记上去。这本《山海经》冬秀只剩《大荒经》四卷及《海内经》一卷没有读完,其他都全部仔细读过,《山经》更是读过不下三遍。

 至于冬秀为什么独独对这本书情有独钟?那还得感谢亲爱的鲁迅先生,如果没有他那篇《阿长与《山海经》》,她恐怕也不会知道这本书。阅读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有助于增长她的写作水准,更何况这本书很有意思,什么“形状像猫头鹰、只有一只脚、长着人一样面孔的鸟,披上它的羽毛就不怕打雷”、“有种树叫沙棠,人可以用它防止水患,吃了它的果子就可以漂浮不沉”等等等等,这本书可谓是奇葩荟萃、脑洞大开。

 脑洞的极致,也不过如此。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古人玩儿不转的。在这些古人无穷尽的脑洞面前,后人只能献上自己的膝盖表示尊崇。

 “小姐,酉初三刻了。”曼路又点上一盏油灯,又用这盏油灯将手里的灯笼点亮,这时候屋外已经被夜色笼罩,温度也随之变低不少,“小姐,阿啊吃饭尅吧,昂给小姐把汤婆子带上,尔伲身上就不觉得冷了。”

 “好吧。”冬秀把《山海经》合上,又把自己写好的宣纸用镇纸压好,搂着汤婆子站起身。曼路一手拿着灯笼,一手从衣架上把斗篷拿下来。

 冬秀看她忙得不歇,赶紧说:“我自己穿吧,你也披上点衣服,山里晚上风大。”说完,把斗篷接过来披上,动手系上带子。

 “小姐哎。”曼路笑着摇摇头,自己也拿起矮凳上枣色棉袄穿上,不忘把帽子戴上。她动作很快,自己准备妥当又来给冬秀整理斗篷,这件斗篷上的苏绣很精致,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褶皱,正好帽子那儿有一块刺绣瘪进去,她赶紧用手抚平,而后用手将帽子撑开,小心地给自家小姐戴好。

 “小姐真好看。”曼路拿起灯笼,笑眯眯地说。

 “嘴贫!”冬秀搂着汤婆子,不忘抽出一只手来捏曼路肉嘟嘟的小脸,二人牵手着迈过门槛。

 江村人口众多,冬秀的父亲江世贤是江家其中一脉,因她的母亲江吕氏是吕家族人,吕老爷子是翰林院编修兼各地乡试的主考官,所以她家在江村很有话语权。原来她离家读书前,吃饭都是在自己的院子里,后来她外出读书,一星期甚至更久才能回来,所以她母亲每次都让她去主宅那里吃,每一餐都做得特别丰盛,晚饭尤甚。

 江吕氏的院子离冬秀的屋子很近,走几步路便到。冬秀和曼路刚一走到门口,就看见霁月提着灯笼过来,她另一只手端着一盏瓷杯,几步走过来,一边把灯笼杆子夹在腋下,一边两手将茶杯递给冬秀:“小姐,先喝些姜枣茶暖暖身子,山上冷,明朝您回学堂,得多带两件衣服才行。”

 “嗯嗯。”冬秀接过茶杯,一打开盖子,姜枣茶浓烈馨香的味道扑鼻而来。她吹吹热气,几大口喝完,浑身立时暖和起来,把杯子还给霁月,说:“走吧,可不能让大家等我,不能坏了规矩。”

 “小姐才不会坏规矩呢。”霁月让曼路注意门槛,曼路插话道:“一家人吃个团圆饭而已,小姐犯不着那么严肃。”

 “你呀。”冬秀无奈地摇摇头,三人的身影渐渐远去。



 第二日清晨,夜色未淡,云朵里还藏着半边月亮,冬秀便已穿衣起床。她现在虽然功课很忙,可每逢休憩回来,女子该做的事情一样不能少,比如——做饭。

 尽管江家有好些丫鬟婆子,可江吕氏还是教导女儿要学会烧一手好饭菜,就算她暂时不必嫁人,在外求学时难免会思念家乡食物,学堂宿舍里一般不给带下人去照料,所以烧得一手好菜是必须的,是烧给自己吃,熨帖自己的胃。

 冬秀对此倒没什么意见,无论是母亲叫她做饭也好、做女工也罢,这些都不过是小技巧,学会对她有利而无害,她也乐得让母亲高兴。做饭的时间一般在她回家休息的第二日中午开始,但自从去年功课便紧张,母亲便把时间提前,安排在第二日早晨开始,也就是说,第二日的早餐和中餐都是由冬秀来一手准备。几年下来,她在母亲的督促下已经学会做一手正宗的徽菜,各色小吃也是信手拈来。

 “今天你跟着厨子在一尅做饭,娘在这儿看着你,早饭简单一点,你看做什么比较好?”

 “春卷、菜心粑、小笼汤包,再来一个胡辣汤,如何?”冬秀说。

 “可以。”江吕氏点点头。

 冬秀朝母亲一笑,系上围裙,和厨子分工好,开始做饭。

 早餐是十分容易的,趁着小笼汤包的面还未做好,冬秀趁着这个时间赶紧烙春卷皮,她一向把时间掐得很准。师傅刚在那边喊“加过烫面,揉剂子嘞!”她这里三十张春卷皮也刚烙好。

 “哎,来啦!”冬秀放下手里的工作,后面包春卷是大厨的活计,他包的春卷样子比她好看,所以这项工作交给他,包小笼包则由冬秀来完成。

 小笼包虽然耗时最长,却是赶在中间完成,后出锅的是菜心粑和胡辣汤,最先炸好的是春卷,已经放在餐桌上供大家享用。

 冬秀解下围裙,冲厨子笑笑,洗净手往餐桌前走去,刚一抬头,就听族中一位叔叔说:“秀儿,春卷做的不错啊!什么陷的?”

 “韭菜胡萝卜猪肉的,只是加上瑶柱和松仁儿,所以吃起来比较可口而已。”冬秀笑着说。

 “怪不得!要这许多材料!”这位叔叔夹着一枚金黄色的春卷,“这要买的话,得费不少银子啊。”

 “所以您有口福,有秀儿给您做着吃,多好。”江吕氏一笑,当做没听见他的话外音,低头小口地喝胡辣汤。

 “来,秀儿过来吃饭,忙得都出汗了,霁月,给尔家小姐擦擦汗。”叔叔招呼冬秀来坐,冬秀点点头,坐到母亲身边,跟这位叔叔隔很远。

 “冬秀,我听说尔伲还要继续读书啊。”江家的叔叔夹一块菜心粑,好像不在意地问。

 “是啊。”冬秀筷子一顿,继而也若无其事地回答,顺便给自己碗里扒拉两个春卷。

 “可是尔伲一个女孩子都读那么长时间书,再读也没什么用,叔叔想和你娘商量一下,让绍进代尔伲去读好不好?”

 “不好。”冬秀笑着说,“咔擦”一口咬掉半个春卷。

 这位叔叔的脸色立马变得很难看,摆出一副大人惯有的苦口婆心的模样来:“叔叔这是为尔好,冬秀听话,不要让你母亲、还有叔叔难做,绍进也需要读书,你一个女儿家,再读书能读出什么来?不如把这个机会让给绍进,渠以后也会感激你的。”

 “叔叔这话我听着觉得倒是奇怪,绍进是你的儿子,我母亲如何会难做?还有,谁告诉你女儿家就读不好书了?我在学堂里虽算不上独占鳌头,可也配得上‘不错’二字,每次考试名次也都是头几位,为何您空口白牙就要剥夺我读书的机会让给您的儿子?不是很可笑吗?更何况绍进一天到晚斗鸡耍钱,村里面的同龄人没有不晓得的,他年长我四岁,却连《千字文》第一段都背得磕磕巴巴,叔叔却让绍进代我去学堂里读书,不嫌给江家丢人吗?”冬秀一点不为这位叔叔的厚颜无耻感到生气,又夹一筷子菜心粑,慢条斯理地说着。可她句句字字都叨在这位叔叔的心头上,叨得他脸色黑如锅底,直接站起来说:“这么说,尔伲是无论如何也不肯让绍进去读书?”

 “不是我不让,叔叔,是您。”冬秀喝一口胡辣汤。

 “我?尔伲什么意思?”

 “若是您当初让绍进多读些书,督促他学习,给他打好基础,莫说去上学堂,上学院都使得。可现在呢,您跑到我一个十岁孩子面前,求我把我手里的机会让给您比我大四岁的儿子,这要是说出去,啧啧啧。”冬秀让霁月给她再添一碗胡辣汤,眼都不抬一下。

 “嫂子,尔瞧瞧这孩子……”这位叔叔被噎得够呛,赶紧找江吕氏帮忙。可江吕氏正暗自为自家闺女高兴着呢,怎么会帮他说话,便道:“尔伲家绍进如果是读书那块料,尔伲早几年就该让渠读书,为何拖到现在?吾知道秀儿读书尔伲和族中几位老人都不满,可秀儿读书的钱和机会是吾和吾家老父给的,若族中再有不满,来找吾和吾家父亲,拿孩子作笺做桥,吾真是瞧不上。”

 “嫂子!”这位叔叔一看江吕氏不卖他面子,脸色更加难看,他本以为江吕氏应该也对江冬秀读书有意见,毕竟江吕氏和族中夫人聊天经常说“读书无用”,说她女儿“学习一般,玩闹倒是好本事”,他也是因为如此才和族中其他几位商量好才来要挟冬秀的,没想到这小丫头片子不但口齿伶俐,还这样让他下不来台!这江吕氏竟然当做没看见一般,还帮着这小丫头片子说话!真是岂有此理!

 女人读书做什么!做好饭操持好家务才是正事!哪怕他儿子绍进再不读书,也比一个小丫头片子强!

 既然你不仁,我便不义!

 这样想着,这位叔叔望着冬秀的眼神陡然冷冽:“尔伲小小年纪,在外抛头露面,和男孩厮混,成何体统!”

 江吕氏“啪”地一声放下筷子。

第8章 2018-12-01 21:15:54
端秀一觉好睡,醒来时正好赶着午饭的点,吃过饭,大家都去午睡,她反倒没觉了,便带着双红打算去外面走走。



她外曾祖父和外祖父是本地有名的“父子翰林”,吕家可以说是本地第一的名门望族,虽说近几年来有些后继无力,可丝毫不影响它在当地人心目中的位置。



吕家现阶段有点像红楼梦中描写的贾府一般,越是走下坡路,越是骄奢铺张,家里也一向有纳妾的习惯,除了早已嫁人的大表姐和二表姐,其余这些姐妹就都是姨娘所生,幸亏她舅母是个性情豁达的人,自己亲生的子女也不少,并不很在意这个,对姨娘和庶出的孩子们倒也温和公平,所以端秀才有了多到认不清的表兄弟姐妹。



两人一路沿着走廊顺过去,按娉婷的指示,家里新修的花园子就在这条走廊的尽头了。



徽州此地多山多石,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说法,山高林密,导致了它的封闭和贫瘠,土地资源的极度匮乏,又使得当地男孩子们大多要到外地去讨生活,“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或是去当学徒学手艺,或是走南闯北的做生意,大名鼎鼎的徽商就是这么被逼迫着一步步发展成全国首屈一指的大商会的。



男人们常年在外,留着老幼妇孺守家,导致徽州本地女子十分注重贞洁名誉,那成排的守贞牌坊在现代还是当地的一项旅游时特色呢。



端秀刚穿过来的时候,一看自己高床软枕,又有丫鬟服侍,看多了穿越文的她,还真以为自己成了女猪脚,将来必定有什么了不得的福等着她去享呢,结果还没等她散发自己的王霸之气呢,先跪在裹脚这一关上了,等她彻底头脑清醒后,她才发现,现实是那样的残酷,她曾亲眼见过一个想要改嫁的寡妇,结果被婆家沉了塘!



原来在电视上看,只觉是剧情需要,顶多撒两把同情的眼泪骂几句愚昧也就过了,并不会有多大的触动,等它真的发生在身边时,才觉得毛骨悚然,从此她便学会了装乖,也不再做什么猪脚美梦,在这个世界,她首先要做的是好好活下去,至少长到能摆脱宗族的束缚了,才能去想别的,所幸她不是什么林妹妹类悲春伤秋的人,也没什么离家闯荡走事业流的野心,平日读书、练字,偶尔研究一下护肤、美食,日子也很是悠闲自在。





这座仿苏杭园林而建的院子,游廊弯弯曲曲,直线百米的距离,硬是给绕出了盘山公路的气势。这可苦了端秀这个穿小鞋的,走不多远便觉得疼痛难忍了。



虽说前世她也是个能穿着恨天高赶公交的女子汉,奈何现在这具身子是货真价实的小姐身子,虽然她也有意加强锻炼了,可也不过是在屋里伸胳膊扭腰的做些体操动作,作为“小脚”千金,她可从没走过远路,平日里穿的也是软底缎鞋,脚丫子真嫩得跟块豆腐一般,就走这么几百米的距离,小脚趾已经火辣辣的疼起来,估计已经磨破皮了。



双红察觉出来,忙说:“小姐,可是脚疼了,要不就在这歇息一会儿咱们就回去吧,外头怪冷的,而且我看这儿景致也很不错啊。”



端秀本来就是无聊打发时间,也不一定非要去看那什么花园,她可是连御花园都逛过的人,于是找个避风的角落在廊杆上坐下来。



“对了小姐,这是你昨天让我收起来的书册,现在要看看么?”双红从怀中掏出一册折叠的纸页递给她。



端秀看了顿时眼睛一亮,昨天娉婷把那报刊塞给她后,她就来得及看了眼封面,上面画着一幅绚烂多彩的蝶戏牡丹水彩画,右上角写着“绣像小报”四字,顿时明白这应该是一份晚晴的报刊或杂志无疑,作为一个封闭环境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村姑,她早已与外界隔绝多年,很有些桃源人“不知秦汉、何论魏晋”的意思,只约莫知道现今是光绪帝在位的年间,这还是因为大名鼎鼎的慈禧老佛爷呢,连民间都流传着她老人家的各色传奇故事,就说端秀现在在用的洗头护发的药粉,据说就是从宫里流传出来的,连老佛爷用了都说好的乌发粉和菊花汤,皇家认证,质量的确有保证啊,效果那真是,杠杠的,不是端秀自我吹嘘:她那一头秀发,受得住任何洗发水的广告词,那真是乌黑亮丽、柔顺光滑、弹性十足,什么毛糙、分叉、干枯、头屑,那都是不存在的,如果长发公主有她这样一头秀发,估计王子在看到头发的一瞬间就要对她一见钟情啦!

  



端秀是极想了解外界消息的,奈何她一个女孩儿家日常能了解到的信息都是首饰、衣料、吃食之类的,居然就看到了一份报刊读物,这简直就是天寒逢甘霖、枯木遇烈火啊,激动得她当时连饼都不想吃了。



可惜当时的境况不允许她一睹为快,她可不敢顶着那位五表姐的炮火去找死。



结果后来居然就混忘记了,要不是双红提起,她还不定什么时候能想起来呢。



端秀忙接过来来仔细阅读观看起来。



这份报纸可不是我们后世常见的那种四开大报,反而做成书册的样子,薄薄的一小本,里面的内容倒是与一般报纸一样,五花八门,包容万象,有小说、弹词、新戏曲目、时调唱歌、益智问答,还有外文翻译、时事报道、论述著作等各种类型的读物,倒显得花团锦簇,物超所值,的确很是增广人的见闻。



端秀粗略翻过一遍,怪不得这份报刊取名《绣像小说》呢,原来里面配置了大量的插图和画像,几乎占了一大半的版面,增加了阅读的直观性和愉悦性,怪不得连娉婷这样的小姑娘也爱看呢,这里面居然还有个时尚流行版块,画着各色当今最时髦打扮的女郎和男士,通过这些人物画像的发型、妆容、着装、饰品等来展示流行趋势,那女郎果然就留着一圈俏皮的短刘海,看着像是后世俗称的锅盖头或西瓜头,端秀记得,当初有一部影视剧为了还原历史,就让女主以这种形象出现了,结果引得观众各种吐槽拍砖,何况该剧的导演是集雷、囧、狗血和抄袭为一身的集大成者,一项是低品质的保证,连累的该女演员也被全面网热嘲为傻蛋式刘海,却不想这居然是真的。



她好笑的摇摇头,继续翻看。



既然叫《绣像小说》报,顾名思义,这份报纸里的插图和小说肯定占了最多最显目的版面,这也是冬秀最感兴趣的部分,然而整个浏览一遍后才发现,小说的确多,可白话文小说的占比率不足十之一二,像这期报刊上就只连载了《官场现形记》和《活地狱》,其他全是文言文小短篇,严格来说,这两篇章回体小说都不算是连载,只能说是再版,因为这两本小说早就集结成册出版了的,当时引起好大轰动和追捧,冬秀早在去年就看过了!有完本的可看,谁还会巴巴的追着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连载啊,这报刊也真是浪费资源。



她草草的扫过几眼继续往后翻,终于发现了一篇感兴趣的文章,是一本外文译著,名叫《梦游二十一世纪》,光看着这题目,冬秀就很感兴趣了,感觉跟现代的那些“穿越之XX”、“重生之XX”的网文一样,倒是很能抓人眼球。



而且端秀本人正是从二十一世纪梦游而来,自然就有种亲切感,她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想过前世种种了,偶尔想起来也觉得像做梦一般,反倒有种不真实感,有时连她自己都怀疑那只是一个光怪陆离的梦而已!



现在猛然看到,却好似失忆的人突然被打通了关窍,往昔被她故意埋藏在心尖脑海的记忆,如泄闸的洪水一般向她涌来,那时候她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背上包,一天之内就可以到国内另一个城市去,甚至可以出国,她可以随自己的心意结交性情相投的朋友,可以用新的恋情来埋葬上一个遇到的渣男,人们可以最大限度的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讲究的是个性和快乐,社会的包容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她一直不敢想,越想就越没有好好活下去的勇气,总想不顾生死的去作一作。



“小姐!”双红看着自家小姐笑着笑着突然间眼睛发直,神情凄楚,好似要哭的样子,顿时慌了,都说有些书会迷住人的心性,要不怎么有书呆子一说呢,肯定是书读多了,自己又没定力,被迷了心窍,最后可不就痴傻了么,小姐可别是被这书给迷了。



端秀只是想到前世种种,一时失了神,被她一叫顿时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忙收敛情绪,笑道:“没事,就是看到了一篇文章,里面写的故事好生感人!”



双红这才放心下来,心想,太太说得不错,小姐就是读书太多,把人都读木了,怕她一会儿又悲春伤秋起来,忙转移她的注意力,问道:“是什么故事,那么感人?”



冬秀想也不想就道:“梁祝的故事你知道吧,就是变成蝴蝶的那个!”



“知道,知道,小姐你不是还讲给我们听过么。”



“这个故事就跟那梁祝似的,”看着双红闪闪发光的眼睛,端秀闲来无事,干脆对双红讲起《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人物名字,故事背景当然是要转换一下的,反正这个故事动人的地方就是对那至死不渝的坚贞爱情的歌颂,换成本土背景也完全不会有什么水土不服的违和感。



不知是不是因为昨天讲的故事,打开了她身上某些早已被尘封的东西,胸腔里那些隐忍已久的东西,化作一个个故事喷薄而出,很有种发泄式的快感,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憋久了,端秀对于讲故事有一种别样的激情,总是处于情绪饱和状态,讲起故事来分外吸引人。





在讲到男女主因为阴差阳错双双服毒自尽的结局时,双红也显见得哽咽了。



同一件事,在有些人嘴中就是平淡无奇,甚至枯燥乏味,在另一些人的嘴中却是趣味盎然,引人入胜,这其中除了看待事物的不同心态和眼观,还与讲述者的表达功力有关,就像幽默感一般,往往给人加分无数,却偏偏不是历练和学习就能轻易获得的。



端秀显然属于比较幸运的那一类,不说巧言善辩、能言会道,起码连贯流畅、感情充沛,随着她的娓娓道来,听众往往很容易就被带入到故事中,甚至感同身受,将自己代入为故事中的某一个角色,这就是现代网络语的优势和魅力所在,在有些人眼里也许不够优美不够有文化,可在娱乐性这一点上,毋庸置疑,它已臻至完美。



“哎,这两人也太倒霉、太可怜了,他们俩这一死,家里人得多伤心呐,肯定会更加仇视对方,说不定还得打一场官司呢,可见说亲还是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才好,像那个女孩儿,恐怕死了还要被人唾骂瞧不起呢,将来连祖坟都不得进,说不得就要做个孤魂野鬼了,啧啧,真是可怜哦!”



端秀听闻,先是一囧,这样感天动地的美好爱情故事,怎么在双红嘴里说出来就好像是两个淫奔不守规矩的人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样,十七八岁正怀春的姑娘,听到这样凄美的故事,不是应该为它狠狠哭一鼻子,并表示对门第之见的鄙视么。



看着双红不赞成的蹙起眉头,端秀却忽而谨醒了,这里是清朝,是将贞节牌坊与民宅和祠堂并列为三大古建筑的徽州啊,通奸真的会被私刑处死,私奔真的会遭万人唾弃,死了男人最好守寡至死,自由恋爱,呵呵,那就是不要脸,不检点,该被关禁闭、跪祠堂。



一阵冷风刮过,端秀从骨头缝里透出寒气来,不禁打了个寒战,是她大意了,她怎么就大咧咧的跟人说起这爱得死去活来的故事了呢,万一被长辈知道了,追根究底起来,她小心维持多年的形象可能就要毁于一旦了,以后可能连看书的自由也没有了。



“小姐,咱们回去吧。”



端秀无可无不可,反正也没了赏景的心情,便合上书页起身离去了。



待二人走远,游廊拐角处走出个少年,身板挺直,面容清秀,穿着灰蓝的长棉袄,带着顶翻毛瓜皮小帽,脑后一条辫子,绑着大红的绳结,整个人看着朴素而老成,儒雅而稳重,正是随母亲来姑婆家做客的胡家四少爷胡洪骍,小名叫做嗣穈,因为从小一副“先生”做派,极爱读书,行事老成,大家都叫他“穈先生”。



他一向是个聪敏好学的人,看到书就心下欢喜,曾有一次去亲戚家做客时,无意中在那阁楼里见到了《水浒传》的残本,对平日里只看过四书五经、圣人言学的孩子来说,那无异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了小说话本、传奇志怪,到处收集网罗,也对此颇多了解。





  像上午七表妹说的那个故事,他一听就知道是《聊斋志异》之《画皮》篇,可又与那完全不同,故事比之更加精彩,人物形象、故事情节都做了更加细致深入的描写,原来的小说好比是一根树杈,现在的故事就是在那树杈上长满绿叶生成红花,比原来光秃秃的要动人百倍。

  



他第一次听人讲那么精妙绝伦的故事,内心之激荡澎湃比之七表妹也不差什么。

  

午饭过后他便寻了个僻静的地方,想要再回味一番,正想着能不能把其他看过的故事也如此这般进行扩充改编,使之更加精彩动人,忽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他以为是哪位表姐妹,想着他姑婆家家教森严,他不好贸然出去见面,因而打定主意悄悄缩在了墙角的另一侧,只等她们过去了,自己再出来。



不想倒是又听了一个绝妙的好故事,而且这讲故事的方式跟七表妹的如出一辙,人却肯定不是七表妹,不知道这些故事她们是从哪里听来的,反正不可能是她们自己编出来的,他从不认为整日闷在家里做针线的姐妹们有这样的奇思妙想,只可能是听别人说的,也不知那人是谁,要是能见一面该多好啊,不过听了两个故事,他却觉得自己已经与那人神交许久了,明日必得跟七表妹打听打听。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把所有章节都给传了,其实这本小说我已经差不多写完了,emmmm,就当是送给2018年自己的礼物吧,毕竟今年我啥也没得到,还是大龄单身穷汪一只啊……
第8章 2018-01-23 00:15:23
 “江家弟弟,吾看尔碗里的胡辣汤凉了,霁月,去给渠重新盛一碗剋。”江吕氏说。

 “不用麻烦,嫂子,这胡辣汤还热着。”这位叔叔赶紧回道。

 “既然胡辣汤是热的,尔为何胡言乱语、信口瞎说,污蔑秀儿的名声?莫不是风大将你扇在石头上,磕坏了脑子不成?吾以为你冷热、好坏都不分,现在看来,冷热是知道的。看来磕坏的不是脑子,而是心子和肺子,黑漆嘛唔的,黑地让你舌头都不知道往哪里伸才好。”江吕氏瞧着他,淡漠的眼神仿佛有千斤重,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嫂子!”

 “吾可没你这么大的弟弟。”江吕氏直言,“族中兄弟那么多,多尔一个不多,少尔一个不少,昂女儿由昂来管教,尔伲先把自己那不成器的儿子管好,再来替他人操心吧,回头告诉那几位,再来管,吾不会再这么客客气气,真把吾当软柿子捏了?霁月,送客。”

 “请。”霁月站到这位族中人面前,微笑道。

 “江吕氏!我倒要看看尔伲这闺女能读书读成什么样子!哼,不裹脚,不读《女戒》,不知廉耻!也不知道以后谁愿意娶尔,啧啧!”

 这位叔叔恶毒地说完,抬腿刚要走,冬秀突然开口:“我就不劳叔叔操心,不过,听下人说这两日族中的绍进、绍勇和几个江村人往一个叫‘烟馆’的地方钻,叔叔可有所耳闻?”

 “尔伲!”这位叔叔转过身,想狠狠一瞪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片子,却发现对方冷冷地看着他。对方虽然年纪尚轻,可眼神中却有一股狠劲儿,他话到嘴边不知怎的就咽下去,只哼一声,甩袖离开。

 “什么人哪,呸!”待对方离开,曼路拎着茶壶走到桌前,狠啐一口,“小姐,夫人,喝喝茶,消消气。”

 “我有什么生气的?”冬秀接过茶杯,“不过是一个外人,更何况,他说两句能把我怎么样?他说的那人又不是我,只是他捏造的一个形象,我要是生气,就中他的套路了。”

 “套路?”曼路不理解地眨眨眼。

 “就是把戏,手段。”冬秀喝一口茶,“真香,就是太过于甘甜,新出的茶?”

 “不是新出的,只是小姐您没喝过,这茶叫人参乌龙茶,据说放有西洋参,是夫人特地给尔伲准备的。”曼路道。

 “到时你带些去学堂喝。”江吕氏接话道,“曼路,霁月,尔几个先出尅,昂有话和秀儿说。”

 曼路和霁月几个赶紧放下手中的物事,乖乖带上门出去。

 “娘听说尔伲外公答应要让尔去上海学习?”江吕氏喝口茶,眉心微蹙。

 “是,娘。”冬秀回答。

 “今朝中午便收拾东西回金陵吧,这两日办好手续,越早去上海越好。”江吕氏听完,点点头,接着说。

 “那午饭……”

 “秀儿的手艺娘还能不知道?”江吕氏握住女儿的手,笑得温柔和蔼,“娘只是想让你操心些学业以外的事,尔伲现在也不用我操太多心,娘也到放手的时候了,去上海好,远离这里,阿啊江村考出去的那些人,最后都不会回来,如果娘的秀儿能够走出这里,也别再回来。”

 “可是,娘,您还要我……”冬秀欲言又止。

 “秀儿还在打趣娘吗?尔伲那点小心思,娘还能不知道?娘这回想明白了,先放你去读书,嫁人娘替你操心,在外面好好读,别老想着回家,别操心家里任何事,待会儿尔伲就收拾东西去吧,别担心娘,啊。”江吕氏拍拍冬秀的手。

 “娘,我若是去上海,两三个月甚至更久才能回来,到时我只有寄信联系您,您又不会读信,这可怎么办?”冬秀说。

 “不是有管账的嘛,让渠来读就是。秀儿,尔伲好好读书尅,家里莫要操心,不要因为这些小事而耽误大事。娘的秀儿这两年越长越好看,小时候是个塌鼻子,小眼睛,现在鼻子也不那么塌了,娘要好好为你找一护人家,这才是正经事。”江吕氏笑着摸摸女儿的额头。

 “娘!”冬秀被母亲调侃地忍不住脸一红。

 “不逗尔伲啦,收拾东西吧,待会儿回学堂,下一回,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娘的秀儿了,来,给娘好好抱抱!”

 “娘。”冬秀被江吕氏搂住,她感觉有什么湿热的东西流进她的脖子里,她知道那是什么,但她一个字也说不出,只是默默拥着母亲。

 等霁月和曼路推开屋子,江吕氏已经收拾好情绪,冷静地指挥着下人们给冬秀收拾东西,她知道这回冬秀要很久才能回来,所以给她带的东西格外多。

 冬秀也不说什么,出门都是驴车驮,她并不需要费力,只是和曼路回到自己的屋里,把书架上的书收拾出来,她听母亲这话,一时半刻是不想让她回来的,而明年开始,中国这片土地上便连表面意义上的太平都消失不见,八国联军的炮声不但会炸碎清王朝的百年美梦,更会将老百姓的太平日子轰成齑粉。

 冬秀很想带母亲走,很想带外公走,但是她也清楚的知道,他们都会选择留下,因为这里是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他们舍不得离开,也不会离开。

 “曼路,你愿不愿意陪我去上海?”将最后一卷书放进箱子里,冬秀开口问道。

 “小姐,昂可以去吗?”曼路有些不可置信地眨眨眼。

 “如果你愿意,我这次就带你走。先回金陵,再去上海。上海那边外公有一间房子,我们去那里住,离我要去的学堂也不远,很方便,周围也有游玩的地方,我去学堂,你无聊的时候也可以去周围转转,不过上海这地界我们还不熟悉,等到那边多了解一些,我们再做安排。”

 “都听小姐的。”曼路一笑,脸颊上露出两个好看的小虎牙。

 “把你的东西收拾下,我们马上出发。”

 “是,小姐。”



 道别母亲和几位长辈,冬秀和曼路坐上驴车,车轮“咕噜噜”响起,往山外驶去。

 冬秀掀开车帘,道路两边,农人们正忙着秋收,山里温差大,白天有阳光的时候暖和,趁着这个时候收割最好不过。家家户户都为一年的收成而感到高兴。这一片世外桃源一般的美景,她很喜欢,但她却也知道,她并不属于这里,她心中更渴望的,是那个熙熙攘攘、纷繁嘈杂的世界。

 “小姐,这一去,按照夫人的意思,阿啊恐怕没法回来过年呢。”曼路说。

 “是啊,所以只有我们两人过这个年啦。”冬秀握住曼路的手。

 驴车很快将田野美景抛弃,拥抱镇上熙攘的街道,它并没有停止脚步,飞快向前,卖糖葫芦的大爷、摇拨浪鼓的孩童、临街叫卖的小贩扭曲成一团虚影,他们的脸、衣服和动作交叠,身上各种颜色交织,好似一幅浓墨重彩的抽象画。

 等冬秀回过神来,驴车已行至高淳,再走一段路,就是南京。

 “秀儿小姐,阿啊休息剋吧,驴有些饿,不愿走路呢。”车夫在车外大声道。

 “休息一下吧。”冬秀点点头,曼路掀开帘子:“昂下去给小姐买些蟹子,高淳的蟹子可好吃哩。”

 “不怕坏啊?”冬秀道。

 “不怕,昂特意带个玻璃缸子,够放不少!”说着,曼路从座位底下拽出一个黑漆漆的包袱,一打开,果然是一个不小的玻璃缸。

 “昂先去买蟹子,小姐就在马车旁边,小姐不用担心昂。”曼路说着,身姿轻巧地跳下马车,踩着一双大脚去跟卖蟹的讨价还价。没多久,她便提着两笼蟹子上来,将蟹子都倒进玻璃缸里后,跳下车去,冬秀刚想开口,她已重又爬上车,手里却多一个皮口袋,她把口袋朝缸里一倒,晶莹剔透的水流倾泻而出,不多不少,刚好将满缸的蟹子淹没,做完这些,曼路再次跳下车,把皮口袋还给卖蟹的,自己扒上驴车,一边把带孔的玻璃盖给缸盖上,一边说:“小姐,这蟹子足够吃很久,几十只母蟹子,几只公蟹子,昂还特意挑几只小蟹,养大接着吃,足够吃到过年。”

 “你累了吧,快歇歇。”冬秀从包袱里拿出手帕,要给她擦汗。

 曼路赶紧接过帕子,制止了冬秀的动作,一边擦汗一边笑着说:“不累,这回够给小姐做秃黄油的,车夫,走吧!”

 “好嘞!”

 皮鞭一响,毛驴一叫,她们再度踏上行程。

 驴车一点不慢。这头驴很有耐力,长得也壮,天未擦黑,她们就已到达南京,来来往往的行人操着一口地道的南京话,熟悉的音调让冬秀忍不住露出微笑。

 “这就是金陵啊,跟村里一点都不一样。”曼路掀着帘子,头上的两个马尾辫子一摇一晃,“小姐,这里真好看。”

 “是吧。等来日到上海,那里比这里繁华,可是论好玩,却比不上这里。”

 “那为什么要去上海呢,小姐?”

 “因为要读书,要见天地。”

 “昂不懂,但是小姐说的都是对的。”

 “你个小甜嘴!”

第9章 2018-12-01 22:51:00
晚上的出神赛会自然是一等一的热闹好玩,镇上到处张灯结彩,卖各色小吃和玩物的小摊子从街头排到街尾,几乎就没有重样的,中间拉着神像□□的队伍那更是声势浩大,委实壮观。



可惜这些都与女孩们无甚关系,端秀她们只能站在酒楼二层上向下观看,还是隔着一层帘子的,无趣的很,底下那沸反盈天的热闹,反倒把楼上衬出一分凄凉来,感觉她们就是个局外人一般。



何况她前世看过的大小晚会、表演节目海了去了,天南海北、国内国外的,什么样的热闹稀奇没有见过,除了最开始的那份对古代庙会的新奇外,现在完全是把它当一年一度出门放风的机会了。



也只有这几天她才能见到那么多人,那些长袍马褂、长辫子的男人和那些上裳下裙、挽着髻、裹着脚的女人,那些追逐打闹的孩童,当街叫卖的小贩,这些鲜活的人让端秀有一种踏实感,使她确信自己确确实实是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中。



又有满满一桌美食可以稍微慰藉一番,也很叫人满足了。



女孩子们不好在外多待,看了会儿热闹就回去了。



端秀自然还是与娉婷同住。



“那个出神赛会真是无聊透顶,还不如听表姐你讲故事来得过瘾呢,我早就想回来了,对了,表姐,今晚讲什么呀,还是那聊斋里的故事么?”娉婷兴致勃勃,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听新故事。



聊斋里的确有不少好故事,可能拿出来讲给小孩子听的却没几个,要知道《聊斋志异》可不单纯只写了些狐仙鬼怪或人妖恋的故事,其中不乏香艳甚至重口毁三观的情节,此时还属于□□系列呢。

 

端秀果断就给它pass了。

  

突然灵机一动,脑内闪现“千年等一回”的熟悉旋律,对呀,《白蛇传》不也类属于志怪篇嘛,而且它与《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和《牛郎织女》齐名,并称中国民间四大传说呢,具有十分深厚的群众基础,何况还经过乾隆爷官方认证点赞呢。



不过《白蛇传》实在太过出名,基本属于家喻户晓的类型,端秀也不确定娉婷到底想不想听。

  

“哦,白蛇娘娘的故事啊,小时候看过一段皮影戏,有点印象,但具体不太记得了,依稀就是白蛇报恩、和尚斗法之类的吧,可没有你讲的故事精彩。”

  

其实这时候《白蛇传》的故事情节基本已经构建完毕,白素贞叫做白蛇娘娘,许仙叫做许宣许小乙,主要情节便是报恩,在戏曲、弹词、评书中都广为流传的。



   不过作为小孩子的床头故事,它却失去了最精彩动人的地方。



端秀自己就听王妈讲过:有个小乙官人救了一白一青两条蛇,后来这两条蛇修炼成人回来报恩,嫁给了小乙官人……



完全的平铺直叙,就好像对着稿子念大纲一样,使得故事一下子就失去了它的娱乐性和趣味性。

  

但这时候,绝大多数人讲故事就这么个简单粗暴的风格。

  

这一方面与大环境有关,凡事不准出格,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古代的故事,大多不重细节和心理刻画,反而在语言上下大功夫,使得绝大多数小说读起来都十分优美动人,比如其巅峰代表之作《红楼梦》,书中的用语便具有一种特殊的美感,不看小说情节,光是文字本身就足够打动人心,语言风格自成一派,还被后世叫做“红楼体”,引得不少人争相模仿。

  

而现代绝大多数的网络小说比之《红楼梦》可以说毫无文笔可言,却能让读者得到更佳的阅读体验,只因为它具有强烈的代入感和真实感,能让读者瞬间进入情境,身临其境般体会角色们的喜怒哀乐,这不可不说是文学上的一大进步。



 而且端秀这些年每每看到章回小说最后那一句“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时都有种淡淡的忧伤,她真的不想知道啊,这伏笔设的人压根没有探索欲,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比之网络小说可是差远了。

  

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真是一章一个伏笔,三章一个高潮,十章一个大冲突,看得读者是各种舒爽,各种欲罢不能,精神鸦片的噱头可不是白叫的!

 

想到这些,端秀瞬间打定主意,打算把《新白娘子传奇》的剧情稍微转换一下,用一种网络小说的法子来讲述,怎么着也比这时候的戏词精彩吧。

  

开头便是千年蛇精化人形,她将那巨大的白蛇化作位美貌异常女子的情节讲得活灵活现,既有一种猎奇的惊喜感,又有言情的温馨感,让人听了不觉突兀可怖,反而在一种奇异的氛围中被勾起好奇心。



果然,只是一个开头就把娉婷给迷住了,很快就进入昨日那种心神迷醉的感觉之中不可自拔。  



化身人形的白素贞得观音菩萨指点,前往人间了却一桩情缘,报答一位牧童的救命之恩,在途中遇见一青蛇,收服之后,与之结拜姐妹,同去苏杭。

  

接下来就是著名的蓬船借伞,结为夫妻了,其中又有一系列的情潮暗涌、试探猜疑、互生情愫的情节,考虑到这有宣传自由恋爱的嫌疑,端秀是不敢与小女孩讲的,稍作修改,去除了里面男女主角各种羞涩的互动和暧昧之情,改成男女主互有好感,在许仙姐姐的主持下,经过正式的媒妁之言,才拜堂成亲。

  

哈,简直为自己的机智打call,这样就不怕教坏小孩了。

  

夫妇婚后的生活也并不平静,开设药铺、盗取庫银、端午现行,飞盗仙草,高潮一波接着一波,剧情连贯紧凑,人物形象也丰满立体,白素贞温柔贤惠又善良端庄,小青狡黠活泼又忠贞不二,许仙纯情本分又懦弱呆板,就连配角也自有他的个性,不要说娉婷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了,就连端秀自己,说着说着都激动得不行了。

 

 《新白娘子传奇》的剧情十分丰富,端秀又不打算敷衍了事,想尽可能的把故事精华讲出来,一晚上是肯定不够的了。  



而且今晚因去看了出神赛会,睡觉时间不免比平日晚了些,精神也比较疲乏,因此端秀讲到飞盗仙草就打住了,对娉婷道:“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娉婷正听到兴起,那许仙被现行的白娘子活活吓死了,白娘子能顺利盗来仙草救活他吗,救活后许仙会找那法海和尚来收妖吗,可他夫妻一向感情很好,他怎么舍得呢,而且白娘子从不做坏事,一心向善,是个好妖,她还帮了许仙那么多,但凡有一点良心就不会这么做,……  



“哎呀,好表姐,你好歹把盗仙草这节讲完了啊,后面到底怎么样了,许仙又活了吗?表姐,你先告诉我吧!”

其实她早已知道后面的剧情走向,可就是想听表姐如何讲,此时不免心如猫抓,急切得很。



  “不行,今天就到这里了,剩下的明天给你讲,留个悬念不是更好吗,你还可以期待一番,等待的过程也是很有乐趣的!”端秀坏心眼的笑道。

  

哈,她就是要小表妹也尝一下追连载的乐趣。

  

端秀执意不讲,娉婷也只好作罢,二人伴着隐约的鸡鸣声沉沉睡去。

  

梦里娉婷见到了人首蛇身的白娘子,就跟女娲娘娘一样,她随着她一起去了那烟雨弥漫的西湖断桥……

  

第二天,本来打算吃完早饭就继续讲故事的,谁知吕氏让人来叫走了端秀,娉婷一人独坐无聊,便打算与昨天一般,跟人分享她肚子里还热乎的精彩故事。

  

娉婷着实有几分天赋,端秀给她讲的,她基本能模仿个□□成像,她又比端秀格外多了一份活泼机灵,讲述间,手脚并用,配合丰富的面部表情和惟妙惟肖的拟声,真是结合了端秀和说书先生的各自长处,虽还稍显稚嫩,却也足够打动听众,成功把兄弟们带入了到了故事的世界里。

  

“小七,你在胡说些什么 ,你这是从哪儿知道的,女孩子家家成天混在男孩子堆里干什么,还跟人说些什么鬼怪妖精,这你也好意思当着大家的面说,你是要做说书先生啊,教人知道了,准得笑话你碎嘴子,你还要不要名声了,还不快跟我进去”



   众人正沉浸在那奇妙的氛围里,一个个听得如痴如醉,周围安安静静,只能听见娉婷抑扬顿挫的声音,忽然插进来一道尖锐的女声,顿时把大家都惊到了,小胖子还被吓得哆嗦了一下,只迷茫的望向来人,一脸呆相,显然还没从那故事情节中脱离出来。

  

五姐也是碰巧遇到了,她想着自己前儿个才告诫过小七不要混在兄弟堆里,她却只当耳旁风刮过,今天又跟弟兄们玩到了一处,满室的弟兄都围着她,看她在那跟个乡下泼妇一样比手画脚的,只觉得她辜负了自己一片苦心,压根不把她这个姐姐当回事,不由十分气恼,便出言训斥了两句。

  

却压根也没管娉婷说的是什么。

  

其实都是自家兄弟姐妹,说说笑笑又怎么了,就算小七行为有些不够淑女,可也是一时的,谁还能时时端着做淑女呢,这样偶尔的活泼不才更显得可爱么。

  

而且他们昨天听她说了那个画皮的故事,简直太好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还一起议论来着,就连梦里,也出现了那美艳非常的画皮鬼……今天听说她有新故事讲,自然期待万分,果然,即便是耳熟能详的《白蛇传》,在她口里讲出来,硬是比那戏曲、评书多了一份别样的味道,更能吸引他们。

  

正听到紧要出,偏五姐出来扫兴,娉婷不好与姐姐拌嘴争辩,有人却不忿了。



   娉婷一母所生的哥哥看五姐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斥责自己的妹妹,而且话里话外的说他妹妹德行有失,小年轻正是血气方刚,不服管教的时候,如何忍得下去,因此很不高兴的站出来说,“五姐,你这话也太重了吧,小七不过是跟咱自家兄弟们玩笑而已,怎么就败坏名声了!难道连自家兄弟也要当贼一样防着避着吗,你要不爱跟咱们碰面你就自个儿回内院去,管的着别人吗?”

  

“你还好意思说,一定是你拿回来的那什么报纸惹得祸,上面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你就一股脑的拿给小七看,弄得她见天往你们堆里扎,性子都野了,那花花绿绿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书,看多了还不教坏了她!”

  

端秀随吕氏见完客,便在丫头的带领下来找娉婷。



结果还没出院内呢,就听见好大的争执之声,眼见着两边就要吵起来了,顿时悔得不行:她可真没想到这位表姐能古板到这个地步,她莫不是“程朱理学”的开派人转世吧,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而且她在讲的时候也很注意了,考虑到娉婷的年纪,别说那些稍微血腥、恐怖、艳情的情节,就连男女主的亲昵互动,她都给都有意识的做了删减,自认为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地方,任谁听了也只能说好、说妙,偏她要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简直是个刺头哇。

 

 

其实端秀和大家一样都弄错了重点,对于五姐这样的人来说,娉婷讲的什么故事不要紧,即使她讲的孔孟之道,五姐也会觉得她不安分守己,因为那就不是女子该做的事情,只有跟她一般每天关起门来绣花那才是淑女的本分呢。



  

端秀不想因为自己惹得娉婷被骂,也不想让《绣像小说》无故背锅,便想站出来承认这故事是自己说给娉婷听的,想来对着她这个客人,五表姐还能客气些吧!





   刚想开口,却听有人笑道:“你说的是那《绣像小说》报吧!这可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相反,是个大大的好东西呢!这《绣像小说》可是著名的学者大家李伯元先生主编的,里面都是些时事描写、朝堂针砭、革新激励的热血好文章,写文的也都是社会上有才有名的人,你说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都是话本绣像,专门给你们女子和小孩看的,让你们即使读不懂文章,看图也能知道它的大概意思,现在上海凡是读书识字的人,就没有不看它的,就连那些太太小姐们也都争相阅读,唯恐落伍了,我想着咱们这样闭塞偏僻的地方是肯定买不到的,所以特地搜罗了它发行的期刊,带回来给你们姊妹看,也让你们能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什么变化,多长些见识,不做井底之蛙,也好跟城里人一样,与时俱进嘛!”



  

五姐见大哥也站出来为小七解围,心下好不自在,但她也不敢与大哥论长短,脸上一红,又没人给个台阶下,心里那些不自在霎时又化作一股老羞成怒,只能梗着脖子道:“大哥你倒是好意,可那些家国大事与我们女孩儿有什么关系,咱们又不一样,看了报纸还能去考状元做官不成,咱们女孩儿最重要的就是名声,只要守好自己的本分,学些端庄贤淑,任这世界再怎么变也是不怕的!”



  

说完便硬拉着娉婷回了内院。





嗣穈自然也没机会问出这故事改编自何人之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啊,老江啊,不要催我了,我也很着急啊,可是真的找不到人嫁
第9章 2018-01-23 00:31:08
 冬秀在南京读书的地方叫做益智书院,这所书院于1894年创设,创设人是美国基督教长志会的传教士——贺子厦,书院的院长也是一位美国人,名叫文怀恩,也是后来鼎鼎大名的金陵大学的副校长。

 本来冬秀的母亲江吕氏是不想让她来读这所书院的,不过因为吕老爷子坚持,冬秀最后还是成为这所书院的一名学子。她的成绩在书院里一直不错,这回要转学是突发事件,不说冬秀的先生十分错愕,就连给她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都一再问她:读得好好的,同学们也都喜欢你,为什么要转校?

 冬秀能说是因为不久以后全中国都会动荡吗?她当然不会,只能说:“因为家里的决定,我只能遵从,真是抱歉。”

 “也是,家里的决定也不好更改,不过上海那个地方不像我们南京这边,那边的先生,啧。”工作人员一边签字盖章,一边撇撇嘴,“不过还是希望同学你学业顺利,等你在上海完成基础学习,欢迎你回南京来读汇文书院,汇文书院的师资力量全国一流,你想学的东西这里都能学到。”说着,把手里的资料递给冬秀。

 “好的,多谢您的建议。”冬秀接过资料,笑眯眯地告别这位好心的工作人员,转身走出房间,一抬眼便看见站在走廊里的曼路。

 “曼路,事情已经办妥,我们去宿舍收拾东西。”冬秀把资料放进随身的不口袋里,边走边说。

 “好嘞,昂还没见过小姐住宿的地方呢,应该比家里的宅子还要好吧,南京可是大城市,一路过来昂瞧着比阿啊那儿不知道好看多少。”曼路颇为兴奋。

 “那你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冬秀说,“我们宿舍条件还可以,但和家里比还是差得远嘀。几个女孩儿住一个屋子,光是想想也知道是个什么情景。”

 “那小姐怎么从来不跟阿啊说吶,早知道这样,就不该让小姐来这儿读书,受这许多苦。”曼路皱起眉头。

 “我就是怕和你们一说,尤其是依照我娘那爱操心的性子,我这书肯定要念不下去。”冬秀摸摸自己乌黑油亮、一直留到膝盖的辫子,“我哪怕只提一嘴,娘都能联想到很多。不光是宿舍这件事,关于书院绝大部分事情我都不愿意回家说,读书本就是一件苦差事,哪有那么容易呢?遇到各种事情我尽量自己解决,因为这机会来之不易,我如果因为一点点小事就放弃读书,实在对不住我这些年的努力。”

 “小姐,昂错了,昂眼界窄,没想过那许多,小姐,尔伲别生气。”曼路拉住冬秀的袖子,小声说。

 “你没错,错的是传统观念,女子不该读书的观念。走吧,不是说要去我的宿舍看看嘛,前面那栋房子就是。”说完,不等曼路反应过来,拉着她的手便奔跑起来。

 二人穿过落满梧桐絮子的街道,在宿舍的铁门前停住脚步,跟宿管阿姨解释完曼路的身份和要打包行李的事宜后,冬秀和曼路踩着铺满赭红色瓷砖的台阶走上二楼。

 “就是这间,皎皎这两天不回去,我来敲门。”二楼右手边第一间就是冬秀住的宿舍,她站在门前轻轻敲三下:“皎皎,我是冬秀,麻烦你给开个门!”

 屋里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咔擦”一声,门被打开,“冬秀啊,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死回来啦,我刚才……”棠皎操着一口地道的南京话,还没说完,抬头看见站在门外的曼路,细长的眉梢一挑:“你是哪个啊?”

 “这是曼路。”冬秀说着,拉着曼路一起进屋。

 “昂是小姐的丫鬟。”曼路补充完,转身去关门。

 “冷死人喽!”棠皎跻着鞋子慢慢走回自己的床榻,拿起床头柜上的热水杯,喝下一口:“你这回是来收拾东西的?”

 “是。”冬秀打开柜子,从里面翻找出自己叠好的衣服和各种生活用品,曼路在旁边帮她打包。

 “年敏琪、金方怡还有我,我们三个这两天都在学校,我们都没回去。”沉默一会儿,棠皎开口说:“待会儿她们俩就回来,你今天……就要走吗?”

 “今晚不走,明天走。大后天要参加书院的考试,再晚,就赶不上了。”冬秀手上动作一顿,回答。

 “……我不明白,” 棠皎终于忍不住,把热水杯一下跺在床头柜上,“我们几个相处得好好地,你连声招呼也不打,就要转学去上海!昨天晚上,敏琪躲在被子里哭了整整一晚,她平日最喜欢和你黏在一块,知道你要走,她甚至传信给那个她一点都不想搭理的爹!就只为跟你一起转学到上海!方怡昨天回家前跟我们说,她要和她娘给你包好多馄饨,临行前给你喝一碗,让你一直记得我们。我就想不通,我们在一起那么高兴,你怎么说走就走呢!”她回头眼睛红红地望向冬秀,她梳着短短的刘海,两鬓边分别有一绺头发顺着脸颊垂下来,嘴唇发白,看着可怜又招人心疼。

 “你们谁愿意和我一起去,那再好不过。我这次去上海是无可逆转的,是家里人……”冬秀还没说完,就被棠皎打断:“我还不知道你吗,江冬秀?你要是不说,你家里人会平白无故送你去上海?你就这么讨厌我们么?明明……明明大家在一起相处很高兴啊,我们南京这里不比上海差到哪里,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呢?”

 棠皎哽塞住,擦一把涌出的泪,又狠狠道:“你要走就走,你平日里说把我们当姐妹,可是要离开的时候呢?你直接告诉我们结果,连一点让我们思考的时间都没有!你根本没拿我们当朋友!”

 “我没……”冬秀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望向炸毛的棠皎,曼路仍低着头收拾着东西。

 “你就有!”棠皎站起身,冲到冬秀身边,“你要走就今晚走,以后也别写信联系我们!”

 “皎皎!”

 “你真自私!你怎么那么自私……哪怕是……哪怕是提前告知我一声,我就……我就可以跟你一起转学去上海……呜呜呜……”

 棠皎喃喃道,泪水和着言语一同流下,说完,她再也忍不住内心的难过,一把揪住冬秀的衣襟,头埋在她的胸口上,放声大哭起来。冬秀抱住她:“对不起,对不起……”第三个“对不起”还没说到,棠皎又把头从她的怀里抬起来,一双红肿的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她,平静地开口:“我已经跟我爹说好,你去哪所书院,我也去。”

 冬秀:你这个表演能力不去拿奥斯卡可惜了。

 “可是你爹不是不喜欢你念书的吗?怎么还同意你去上海念书呢?”冬秀眨眨眼睛,把先前的愧疚默默咽进肚子里,敢情先前又哭又闹是糊弄她,就为着看她满面惭愧的表情,她表示非常无语。

 “是,可是我拿着剪子横在脖子上,我跟他说,他要不让我去上海念书,我就一剪子下去,他最害怕我这样,当即同意让我去上海读书。”棠皎擦擦眼角的泪水,睁着一双狡黠的大眼睛说。

 冬秀再一次被这个时代小姑娘的果决震惊。这个年纪十来岁的小女孩可比后世同年龄的孩子成熟得多,不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且做好决定就立刻去争取,不会让自己留有任何遗憾。当然,这份果决也是家庭环境造成的,就说她们宿舍的几个女同学,没有一个家庭条件差的。

 “还有,敏琪和方怡也准备一起转学去上海,你想丢下我们三个,门都没有!想得美!”棠皎挑眉说。

 “可我好像没有告诉你我要去哪家书院吧?”冬秀说。

 “那你还不快告诉我?真要绝交啊?”棠皎说。

 “这家书院你也知道,是裨文女书院。”冬秀说,“今年上学是免费,明年听说要开始收费了。因为上海那边花销比较大,而这家书院的先生教得还不错,又都是女学生,所以我选这家书院先读着再说。”

 “你想得真是周到,还读着再说,又不是挑西瓜、苹果!”棠皎话音刚落,敲门声响起:“皎皎,开开门!”

 “哎,来啦!”棠皎看一眼冬秀,起身去开门,“快进来,冻死个人!”

 “南京不就这样,一到秋天就冷得……”年敏琪推门而入,一抬眼看到房间里的冬秀,话一下哽在喉头里,她下意识看一眼棠皎,棠皎向她眨眨眼,她立刻心领神会:“秀儿,我和皎皎都已经和家里说好,去上海读书。待会儿方怡回来,她也会和家里商量,到时候我们就可以一起去上海,还在一起读书。”敏琪说完,注意到房间里正在收拾东西的曼路,“这位是……”

 “这是曼路,家生子。”冬秀笑笑,“我们一起去上海再好不过,大家互相都能有个照应。”

 “是啊,我爹也是这么说的。”棠皎说,“不过我还真没想到敏琪她爹能让她去上海读书哩。”

 “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跟他提要求。”敏琪坐到自己床边上,声音低落:“我娘走得早,他后来虽然没有再娶,可每两年都有姨娘抬进家里,更别提外面的那些。但我却是他唯一一个孩子。我长到十岁,跟他说过的话掰着手指头都能算清,他也不怎么管我,而今我跟他说要去上海念书,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你爹那是心怀愧疚。”棠皎从抽屉里翻出一包五香瓜子,边嗑边说,还不忘分给敏琪、冬秀和曼路一人一把。

 “或许吧。”敏琪说。

 这时,敲门声再度响起,曼路把瓜子往口袋里一放,上前开门。门口站着一位圆脸儿、圆眼的小姑娘,手上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正是金方怡。

 “我没走错吧。”金方怡疑惑地问。

 “快进来!冬秀回来啦!”棠皎在屋里喊。

 “知道啦,知道啦,皎皎你今天怎么这么兴呢。”金方怡带上门,把手里的棉布袋子放到桌上,从里面拿出一个圆滚滚的汤盅,打开盖子,奶白色的雾气伴随着香味儿散出:“这是刚煮好的馄饨,有满满一大盅唻!冬秀,你过来趁热喝。里面放了我家新做的辣油,可香呢。”

 “是嘛,那我可得多喝一点。”冬秀笑着走到金方怡身边,找一张凳子坐下,拿起瓷勺盛一口,肉的鲜嫩配上辣油的香麻,好吃又暖和。

 “好味!”冬秀连喝几口,额上都沁出汗来。

 “方怡,去上海的事情你回家商量得怎么样?”年敏琪问。

 方怡一愣,沉默下来。

 冬秀擦汗的动作一停,望向默然不语的方怡。

第10章 2018-12-01 22:51:40
“哼,五姐真是讨厌,她以为自己是菩萨啊,管得真宽,害的我们故事都听不成!”小胖子撇嘴,一脸不忿。

  



刚刚出声辩白的青年也叹了口气,摇摇头说:“哎,我这次去了外面才知道咱们这里有多封闭,明明咱们与沪市隔得也不远,却真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了!”





   穈嗣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大表哥,外面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呢,那个沪市真有那么好么?我二哥现就在那儿开油粮铺子,每每回家,也直说那里气象万千,极度繁华,完全不同于我们这边,他还建议我明年跟他去那边的新学堂里求学呢!”



  

“哦,那你可别犹豫,一定要跟你二哥去,咱们徽州的男孩子自古就是‘十三四岁往外一丢’的,你也到了该外出历练讨生活的时候,不过我往常就听人说你是个极会读书的,也不知你自己是个什么章程,恐怕你们家是想着要你中进士考状元的,依我看这恐怕就难实现了,你可能不知道,这几年到处都在闹着要变革,教育行业更是来势凶猛,从前年开始,直隶总督袁世凯、盛京将军赵尔巽、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和湖南巡抚端方等一批高官就不断的联名上奏,要求朝廷取消科举考试,广开学堂,广纳新生,多学格物,不学八股,听说老佛爷已然恩准,只待来年便要正式下谕废除科举了!”

 

 

周围的小年轻们都听得目瞪口呆的,科举居然要废!

 



 至隋唐开科取士至今,科举已然存在了1300多年了,那就是一架通往上层社会的天梯,天下读书人无不梦想着有一天能通过科举登上天子堂,站在权利的最高峰,执宰天下,实现鲤鱼跃龙门的梦想。

  



现在居然要废掉这座天梯,可问天下千千万万读书人答应不答应呢。



  

其中一个年纪略长的青年便忿忿的说道:“这怎么可能呢,科举一途是多少人立命进阶的所在,更是关系到□□国生,怎可轻易废除呢!五年前,那康、梁贼子伙同其乱党,搞的什么戊戌变法,提出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停止武举并开设经济特科等的改革措施,结果怎么样,他们那维新变法不过持续了百来天,便被朝廷禁绝了,多少人在菜市口断了头,又有多少人被牵连下狱,就连康、梁至今也是流亡海外,不敢露面,不过是些跳梁小丑而已,结果不仅科举一切照旧,武举考试甚至还恢复了他们的“刀弓石”科目,所以依我看,这科举是绝对废不了的!”



  

青年说完,周围一片点头附和之声,纷纷表示大表哥这是危言耸听,那些道听途说的消息不必过于在意。



 

 那位大表哥心知跟他们是说不通的了,这都是多少年前的新闻了,他们居然还拿来说,这些年又出了多少变化,有了多少新闻,他们却是一概不知,仿佛还活在几十年前呢。



正如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他们从心底里就不想相信这件事会发生。



 

 他现在看他们就真像看一群井底之蛙,虽然比喻刻薄了些,却也是事实。





   不过两年前,他与他们也是一样的井底蛙,平日里只管闷头苦读,在这封闭的山村里,“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倒是很容易了,他们既没有主动开眼看世界的想法,也没有了解时事变迁的途道,哪怕外面都天翻地覆了,这里却始终十年如一日的平静,教人如何不愚昧无知呢。

 

 

幸而他被送去了上海的新学堂求学。



  

这两年在上海的见闻,足以重塑他的三观和思想,他见得越多,学得越多,就越是忧心如焚,就像每一个热血青年一般,为大清朝的未来、为这个风雨飘零的家国而深深的忧虑,可回到家乡,他却仿佛进了世外桃源,不,是进了逃避的龟壳,是像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了沙子里,有种无知是福的感觉。





   大表哥越发觉得学堂先生言之有理,若想国富民强,大清必须不断的进行革新和学习,就像日本国一般,兴教育、办学堂,从根本上改变老百姓们的愚昧无知,教大家都能与时俱进。

  



看看他的兄弟姐妹们吧,只因自己无从了解外面的世界,便天真的以为外面的世界同他们这小乡村是一样的,男人还是要读书做官、光耀门楣,女人们还是要裹脚守贞、贤惠为要,殊不知大城市的人都已经漂洋过海,去他国求学,寻求救国方式,女人们也已经穿着洋装、踩着高跟鞋出来交际工作了。



  

只可惜他们这儿实在太过封闭,群山环抱,土地贫瘠,民生凋敝,保守守旧,难与外界通信息,连份报纸也难以看到,如何让这些人转变观念!

 

 

大表哥正有些悻悻然,却见表弟穈嗣出声说:“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可能的,三年前,朝廷不就下诏永远停考武科了吗,而且乡试和会试等均试策论,也不再用八股程式命题了,同时,朝廷还在考试中增加了政治、历史、地理、军事等适应时代需要的科目,严格说起来,科举已然被废了一多半了!大表哥在外面见多识广,此番论断必然不会是空穴来风的!”



  

说完穈嗣便期盼的看向大表哥,希望他能再多说一些外面的新闻。

 

 

大表哥却不想对此过多争论了,毕竟明年就能看到结果如何了,事实总是比道理更能服人的。





倒是这小表弟,真教他刮目相看,虽欠缺了些见闻,可那眼界却一点也不窄,颇有几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运筹帷幄之能啊,怪道大家都叫他穈先生呢,果然有几分本事,将来必定是个人物。 

 

笑着揭过了这茬,大表哥转而说起别的:“那沪市的繁华热闹我是说不尽的,就说我当初第一次出门,一下火车,喝,那满街都是红头发绿眼睛的洋人哪,男人穿西服皮鞋,头戴高帽,明明身强力壮,却还在手里拿根拐杖!女人更不得了,穿着露胳膊露胸的洋裙,就那么在大街上挽着男人的胳膊走路,啧啧,那里出门不坐马车,坐小洋车,坐电车、黄包车,坐车的时候,人人都在看报纸!”



  

讲到这里,大表哥对穈嗣道:“你也可以看看我带回来的那《绣像小说》,反正家里姐妹是不会看了,还不如你拿去,起码懂些外面的规矩,万一去上海了,也不至于抓瞎怯场。”



  穈嗣心头狂喜,对于爱看书的他来说,这可算是这趟走亲戚最大的收获了。





   大表哥捡那新奇有趣的东西说了一阵,便各自散了,又叫小胖子去内院寻她七姐,找她把那些报刊取回来。

 

 

小胖子得了他大哥的好处,立马就去了,回来得也快,却是两手空空,压根没拿回东西。

  



“七姐说我去迟了一步,她刚把那些报纸给烧了!”

 

 

“什么?好好的干嘛要烧掉,这十几期报纸我可是花了5元大洋才买回来的!”





嗣穈听闻大吃一惊:“什么?洋五元?这报刊居然这么贵?”



大表哥忙解释道:“这报刊是不贵,不仅不贵,还很便宜呢,比方这《绣像小说》报吧,每月出一本或两本,每本最少二十页,零卖也只要大钱五十文,倘若包年还有优惠,我之所以花这些钱,一来那些早期的报纸不好收集,往往比当年发售的要贵,而二来里面还有不少彩印的精品,又贵一些,三来嘛,总要给帮忙收集的人一些跑腿费,总的算下来,可不就花了大价钱么!”



   一听大哥为了收集这些报纸废了这么多心力钱财,小胖子越发不忿了,鼓着腮帮子道:“七姐肯定是怕五姐去告状所以才烧了,五姐怎么这样,她自己不看就算了,还不准别人看,真是浪费哥哥一番好意,不知好歹……”

  



“算了,算了。”大表哥无奈摆手,看来他当初就是多此一举,本来是想家里姐妹也开开眼界,长长见识,她们不能出门,看看报纸也是好的,哪想到……

 

 

“那可就没法子了,只能对不住你了,叫你空欢喜一场!”大表哥对穈嗣表达歉意,兄弟姐妹里唯一一个能说得来、有几分想法的人,那报纸最该给他的,可惜了……

 



  穈嗣虽然心下失望,然事已至此,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再说了,刚刚听大表哥说的这一通话,他已经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希冀,心内打定主意,明年必随二哥去沪市求学,也看看大表哥口中那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端秀把那一叠书本一样的报纸妥善包好,交给双红收着,好在后儿一起带回家去。

  

原来娉婷被五姐拉回来后,又被讥讽了几句,奈何她是姐姐,这事也不好闹到长辈们面前,只好忍了。

 

 

回屋后越想越气,找不到可以出气的人,便只能把一腔怒火发泄到那几本报纸上,从床头柜子里一股脑抱出来摔到桌上,打算拿火点了。



  

端秀一见那厚厚的一叠报纸,顿时就喜不自胜,忙抢过来护着:“好妹妹,你不要就把它送我吧,就当我给你讲故事的辛苦费了!”



  

娉婷只不过一时气恼,也不至于真的要烧掉,好歹是大哥特地带回来的,还值不少钱呢!

  



而且那些册子都被她看过了,可惜她识字不多,那满页的文言文她可不爱看,也就那些图画还有些意趣,既然自己用不着了,留着说不定又叫五姐教训她几顿,还不如送给表姐,叫表姐再给她讲几个故事听!

 

 

于是在小胖子来之前,端秀便与娉婷达成了协议,那些报纸正式易主,归了端秀。

  得了天大好处的端秀,连着两个晚上卖力的给娉婷讲了通宵的故事,好歹在回家前把《新白娘子传奇》给结了尾,却再没时间讲别的了。



  

娉婷好生不舍,恨不得表姐就常住下来,夜夜与她讲新故事听,那该多幸福啊!
第10章 2018-01-23 00:43:02
 “我家里……不让我去上海。”半晌,金方怡说。

 “为什么啊?”棠皎站起身,走到方怡面前,“是不是你娘不让你去?”

 “不是。”方怡摇摇头,“因为家里要让我定亲了。”

 “什么?”冬秀放下勺子,拿帕子一揩嘴,站起身来:“上次你娘不是说不让你这么早定亲的吗?”

 “可我来年虚岁就十三了,再不定亲,我娘老家那边会说闲话的,我娘原本的意思是今年就不让我继续往下读,可能是因为我老回家跟她说你们的事,所以她现在对我读书的态度比以前松动不少,让我可以继续往下读,但只能在这里、在南京读书,去上海是不可能的。而我能继续念书有一个前提,就是先定亲。”金方怡说。

 “你娘怎么这样啊,出尔反尔,我们说好要一起去上海的!”棠皎皱眉道,却被不知什么时候站到她身后的敏琪轻轻掐一把,在她耳畔小声说:“这是方怡她家里的决定。”

 “那……要跟你定亲的那户人家是什么条件?”冬秀问。

 “不知道。”方怡摇摇头,羞涩地笑了:“都是家里人给定的,姑娘家哪里有权利知道?再说,知道能怎么样呢?能改变这个结果吗?不可能的。我倒觉得不知道最好,要不然连我这书也读不安宁。”

 “冬秀,书院里又不是方怡一个定亲的,这些习俗你还不知道吗?我刚才也是太激动了,我原以为我们四个能一直做好姊妹呢。要不然,我们留下一个人来陪方怡如何?她一个人在这里太孤单了!”棠皎说。

 “不用!”方怡赶紧说,“我不想耽误你们,一旦我定过亲,便不能读多久的书了,到时还耽误你们时间,那我罪过可就太大了。”

 “呸呸呸,什么罪过不罪过的!方怡,我们四个是一块进学堂的,怎么着我们也不能把你撇下不管!”棠皎一顿,“要不然,我们一起去跟你娘说说?”

 “不行!”金方怡立即一口回绝道,接着又补充说:“我娘拿定主意的话,谁的建议都没用。你们去找她,只是找气受,我娘其实……哎,我害怕到时候你们吵起来。” 

 “可是……”棠皎还要说什么,冬秀却开口:“方怡,你是不是想留在南京?”

 方怡一愣,随即慢慢点点头,“我能读这几年书已经心满意足,不想再多往外跑,你们去上海的话,时不时能给我捎个信,告诉我你们的情况,我便很高兴、知足了。”

 说到这里,方怡笑了,颊上显出两个小酒窝来。

 “方怡,我们……”棠皎还要开口,年敏琪却接过话茬:“方怡,如果你满意这样的生活,我们便不多言半句。”

 方怡认真回道:“历来,姑娘家不都是过这样的日子吗?不过是早一点晚一点罢了,就说敏琪还有皎皎,你们家难道没准备给你们定亲?”

 “这个我不知道。”敏琪摇摇头,她望向身边的棠皎,棠皎低下头,沉默不语。唯有冬秀没有说话。

 好半晌,冬秀才说:“不说这个,方怡,你带来的馄饨再不吃就要泡化了,曼路,拿几个碗来,我们大伙分着吃。”

 “哎。”曼路应道,去柜子里拿四个白瓷碗出来,放桌上摆好,又拿三把勺子,每个碗里放一把。

 “冬秀,这是方怡给你做的。”敏琪提醒道。

 “我一个人吃不完,方怡,我这借花献佛,把你的馄饨分给大家吃,行吗?”

 “你都分了,还问我?”方怡没好气道,自己说完自己却先笑了。

 屋里响起一阵清脆的笑声,再没人提之前的话题。

 分完馄饨,大家都吃得不亦乐乎:棠皎还要再添点辣油,曼路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个迷你的瓷罐儿,挖一勺子喷香的辣油放她碗里,吃得她满头大汗,直吐舌头,却还不愿放下手中的勺柄,一口接一口地喝飘着红油辣子的馄饨。

 敏琪喝下小半碗就将调羹搁置在一边,把桌上的姜糖罐子拿来,手指黏两块出来,放嘴里含着吃。方怡在家已经吃过,她的那一小碗都给了棠皎。

 冬秀后面也没再喝馄饨,曼路翻出一包花生粘给方怡和冬秀二人嚼着。冬秀一边吃一边把昨日在家里看《山海经》遇到的问题抛出来。方怡的学问不错,故而冬秀的每个问题她都有自己的看法,间或敏琪也会插一嘴说道两句,她家里这方面的书很多,加之她记忆力挺好,所以能旁征博引,在回答中注入新的思想。棠皎对于这类书籍兴趣不大,她比较喜欢算数,所以只顾埋头苦吃。

 一时间,倒也其乐融融。

 不知不觉,天彻底黑下来,曼路点上几盏油灯,就着灯火的亮光把最后一点东西打包好。棠皎喝完馄饨,起身走到敏琪身边,低语道:“我们去办转学手续。”

 “这么晚还去?”敏琪道。

 “明天我要和冬秀一起走,你不去我去。”棠皎说。

 “好吧,那……冬秀,我们不认得路,我们一起去好不好?”敏琪眨巴着一双桃花眼,期待地看着冬秀。

 冬秀:卖萌可耻!

 尽管肚里腹诽,但冬秀还是跟着二人一道去办理手续。临走时嘱咐曼路留下,方怡如果跟她们去心里肯定会难过,但是留她一个人待在宿舍也不美,若是让

曼路也留在宿舍里,她就不会觉得时间那么难捱。

 手续办理得很顺利,工作人员这回没问什么,爽快地给两个女学生办好手续。三人一边回宿舍一边讨论转学的书院:

 “裨文女书院也是洋人办的吧,这所学校怎么样?”敏琪问。

 “还不错,这所书院刚建立的时候没人报名,毕竟大清历来以‘女子无才便是德’为荣,为了招生,书院里先生们就找一些孤儿来免费授课,教她们各种知识,后来,这些孤儿毕业后,一般都能在洋人们开的公司里找到不错的职业,加上这些女孩子在学校里人身安全无恙,渐渐地就有一些达官贵人把家里的孩子送过去读书。”冬秀说。

 “这么说来,这所书院里是卧虎藏龙喽?”棠皎说。

 “嘿嘿,是不是卧虎藏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皎皎你要是去了上海,大家肯定都特别喜欢你。”冬秀笑着说。

 “喜欢我?”棠皎不解,眨巴着一双大眼睛问。

 “上海姑娘嘴皮利索,我们皎皎的嘴皮子也不差,到时大家在一起比划比划,说不定就不打不相识,结成知己了呢!” 冬秀话音刚落,敏琪就捂着嘴轻声笑起来,棠皎还支着耳朵听,结果看见敏琪哈哈大笑,有些恼羞道:“我怎么会是那样得理不饶人的姑娘,她要不来惹我,我才懒得和她计较呢!”

 “对对对,我们皎皎最是知书达理,上次揪着王同学衣襟子不依不饶的不知是哪个。”年敏琪笑着补刀。

 “敏琪,你也来笑话我!”棠皎作势上去要掐敏琪的脸,被她机敏躲过,两人笑闹好一阵,回过神来,已经走到宿舍楼下。

 “明天我们出发,今晚大家回去把东西收拾收拾吧,你们离家住得近,也可以回去把家生子带上。”冬秀说。

 “那我们明早可得早点起来,在早课前就让家奴过来收拾东西。”棠皎说完,敏琪也在一旁点点头:“我会带上几位奴仆,正好家里有套别墅在裨文女书院旁边,要不然到时我们住一起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棠皎眨眨眼睛。

 “都是好姐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皎皎,平时我可没看出来你这么羞涩啊。冬秀,你觉得呢?”

 “……”再一次被敏琪的土豪气质折服的冬秀沉默半晌,道:“你开心就好。”

第11章 2018-12-01 22:55:00
熬夜的后果便是回家的路上端秀硬是在那颠簸摇晃的马车内打了一路的瞌睡。





   吕氏看女儿眼下一片乌青,显见的是熬夜熬很了,又见她坐着瞌睡,那脑袋七摇八晃的恨不得从脖子上掉下来,只得揽着她抱到怀里,点着她的额头,嗔怪道:“你昨晚怕不是跟娉婷淘了一晚上,今儿早上看你们俩都精神萎靡得不成个样子,平日看你也是文静端方的,莫不都是装出来哄人的!”

 

 

端秀心道:宾果,恭喜你答对了,我确实是装出来的,而且一装十来年,怎么样,已经被她精湛的演技和敬业的精神给折服了吧!

 

 

刚来这个世界的头两年,她简直是兢兢业业、忐忐忑忑,随时都处于担惊受怕的情绪里,生怕吕氏给她把脚裹了,为了摆脱厄运、适应环境,她就用尽了全部的心力,整天都处在备战状态,压根也没空去想别的,更别提感慨一下穿越时空的悲哀啥的。





  好在她一向也不是什么悲春伤秋的人,跟很多现代人一样,具有强悍的心里接受能力,错愕过后,便积极寻找有无穿越金手指傍身,诸如空间啦、异能啦、系统啦等等,这些自然是一个也无,又完全没有再穿越回现代的可能,只能面对现实,打点起精神装小孩。

  



她知道这一世的亲人只有吕氏和大她两岁的哥哥,也想竭力与他们亲近,既可弥补他们失去了亲生的女儿和妹妹的遗憾,也想给自己在异世找到依靠和心灵归宿。





   可惜成人到底没有孩童的赤子之心,端秀只能做到与他们亲近,却无法像真正的家人一般亲昵。

 

 

这可能就是古代和现在的家庭关系和家庭模式的不同吧。

 

 

在现代,妈妈即是母亲可以抚慰保护她,又是朋友可以与她平等交流,还是闺蜜,能相互分享小秘密,可吕氏不行,她对于孩子永远就只有一个身份:家长;她也是爱她的儿女的,只是这个社会使然,她只会也只能做一个端着的人,做一个亲而不密的封建家长。



  

当时端秀几番努力亲近,吕氏却只觉得她太过闹腾,没有女孩子的娴静文雅样儿,又动了给她裹脚的心思!



端秀便只能顺其自然,与吕氏做一对这个时代再正常不过,在现代却稍显冷漠梳离的母女。

  



好在哥哥从小与她一起长大,她又是嫩壳老心,本身也很讨小孩喜欢,把她哥收拾得服服帖帖,对妹妹简直又爱又敬,可以说是一枚合格的妹控了!

 

 

  

  

一路胡思乱想摇晃到家后,端秀连晚饭也没顾上吃,草草洗漱后,直接倒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错过了第一时间知道关于她的劲爆消息。



  

  

第二天用过早饭,吕氏对她说:“你现在长成大姑娘了,身边就一个双红丫头服侍也不妥当,何况双红也到了要婚配的年纪,等开了春我再与你买两个小丫头回来,这段时间就叫王妈过去伺候你,你也长大了,该学着打扮自己了!”



  

端秀自然是同意的,要知道王妈从小就是吕氏的陪嫁丫鬟,很知道些保养的秘法,又会推拿按摩,作为一个享乐主义者,她希望王妈能每天给她来顿马杀鸡!



要说这古代的各种养生养颜的法子,在博大精深的中医辅佐之下,也着实出了不少让现代人都求之若鹜的秘法,可惜中国人太喜欢蔽诋自珍,有什么好东西那是一定要好好藏起来独自享用的,从不与外人免费分享,就跟开了专利一般,导致很多都失传了,她现在有机会享受到那时何其幸运啊!

 

 

  

王妈是个闲不住的,一来就接过她房里大管事的职务,把双红指使得团团转,在房里又拆又洗,又擦又晒的,忙得不可开交。





   端秀也不管,只避到书房去躲清净。

 

 

那里原是她爹的书房,房内只有满架子的书籍和一张书桌,自从她爹死了,家里再没有什么好学的人,导致满室书籍都只能放着生灰蒙尘,端秀后来索性占为己有,还能给这里增添些人气,免得书都被蛀坏了。



  

房内端秀迫不及待的展开那几册《绣像小说》报,如饥似渴的仔细阅览起来。





   这边吕氏房内却迎来一位穿红着绿的妇人。

 

 

“七姑啊 这件事便要全托付给你了!”吕氏从内室取出一个木盒,从里面拿出一张红纸,郑重的递给那妇人:“这就是小女的八字!”



  

那妇人拿过纸细看一番,又凝神掐指算了一通,遂喜笑颜开道:“太太只管放心,小姐这命格是极好的,旺夫旺家,一生顺遂哩!”

 

 

吕氏听闻自是喜不自胜,她这次回娘家可真没想到还能相看个女婿回来。





   话说那胡家四少爷,人长得清俊斯文,行事有理有节,又事母至孝,嫂子就是他亲姑婆,可谓知根知底,胡家祖上也是当官的,虽近些年败落了,可听闻那四少爷极会念书,将来未必不会重振门庭,他们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了,这穈哥儿堪为良婿哇。



听嫂子说,已经有不少人家瞧上他了,连八字都送过去了,顿时有了紧迫感,因此回家后便急忙叫来了七姑,请她前去胡家提亲,免得自己看中的女婿被人截胡了,要知道,不仅好女百家求,这好男更是可遇不可求呐,即有幸遇到了,怎么也要争取到手的。



七姑可是这十里八村都有名的媒婆,平日里最会和八字看姻缘的,经她做媒促成的夫妻,绝大多数都是幸福美满、夫妻和睦的,因此当地穷人家即便请不动她做媒,也要请她测算一下八字的,吕氏特地请她去提亲,也是想向胡家表示自己的诚意。





  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吕氏倒已经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了。

 



七姑拿了这江家小姐的八字也不急着离开,而是向吕氏要求先见一见这位小姐。



她做媒二十多年,深知这一肩挑两家的重要性,如果为了那点礼金就胡说八道,到时候不仅害了两家人,还要败坏自己的名声和声誉,在这行也做不长久,因此在不清楚双方底细前,是万万不会贸然应承的。

 

 

吕氏不仅不恼,反而对她更加信服:“知道您这行有个规矩,头次登门,不宜饮茶,便请您留下一道用个便饭吧!”又叫人去喊端秀过来。



  

 

 端秀在房内把那十多册报刊都细细看了一遍。



  

前几期封面都是枝叶挺秀、花冠怒放的盛开牡丹,后面几期则是五彩斑斓、昂首挺胸的开屏孔雀,具都是鲜艳夺目,高调热烈的画风,就与那期刊内容一样,都显出一种张扬和急迫来,好像恨不能让所有人为之瞩目、动容。



  

虽然说是小说报,可看它通篇文言文的说教架势,想必它的读者多是有学之士或士宦乡绅,没点文化水平的人还真是“高攀不起呢”。

 

 

那些占了一多半版面的插画,应该就是为了吸引和方便文化水平不怎么高的人阅读的,可插画又不是连环画,表达内容有限,估计看得人也是一知半解,就是图个新鲜罢了。

  



总体来说这是一份包罗万象,急于开拓市场的报刊读物。

 

 

依它第一份期刊上所说,它的办报理念就是为教化民众、开启民智,倒很有一番忧国忧民的大志向。



既要教化民众、开启民智,那当务之急就是要让更多人能订阅这份报纸,扩大它在民间、在底层老百姓,甚至是内宅闺阁中的影响力。

 

 

因此之后的每一期,基本都有一块版面用来面向全国征文,企图以这种方式得到众人的响应。





   比如第二期的征文广告――“兹有精细画图十幅,钉成一册,名曰《有图求说》,托《申报》代售,每册收回工价钱三十文,尚祈海内才人,照图编成小说一部,语意以趣雅为综,约五万字,限于十二月二十五日以前,缮成清本,由《申报》馆转交。择其文理尤佳者一卷,愿送笔洋二十元,次卷仍发还作者,决不有误,惟望赐教为幸。”



这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有一册连环画,现请人看图说话,根据那几副图给编个精彩的故事出来,编的好了大大有赏。

 

 

这第二期报刊发行于两年前,端秀在第四期上就看到了那篇获奖的文章,报社还专门为此写了篇新闻报道呢,中心思想就是“快看呐,只需动笔写个五万字就能轻松获得二十元,你还在等什么,机会难得,快来加盟吧”,为征文广告又打了一波广告。



而最新一期的便是转载自《申报》的征文竞赛广告――“窃以感动人心,变易风俗,莫如小说,推行广速,传之不久,辄能家喻户晓,习气不难为之一变,今中华积弊最重大者,计有三端:一鸦片,一时文,一缠足。若不设法更改,终非富强之兆……辞句以浅明为要,虽妇人幼子,皆能得而明之……前名酬洋五十元,次名三十元,三名二十九元……七名八元……凡撰成者,包好弥封,外填姓名,送至沪市三马路格致书室,收入发给收条,出案发洋亦在斯处,英国儒士傅兰雅瑾启”

 

 

  

从最初的“语意以趣雅为综”到如今的“辞句以浅明为要”,不难看出报刊已经在从文言文逐渐向白话文转变。

 

 

以前难登大雅之堂的通俗小说,现在甚至被冠上了“启民智、救国家”的重任。





  只可惜优秀的白话文小说还是太少了,新发的期刊上连载的还是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之一《老残游记》呢,端秀前世倒是拜读过,实话说,对于习惯了快餐文化的她来说,很难被吸引,当初就抱着读名著的心态,断断续续看了一遍。

 

 

这篇小说在现在来看自然是极好的,要不然也不能在已经成书的情况下,还能重复在报刊上进行连载。

  



但它同样缺少小说的一个重要特质,那就是娱乐性,作为一篇谴责小说,可想而知里面的内容必定是沉重而阴暗的,对有才学有抱负的人来说,倒是振聋发聩,引人共鸣,可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就不够有趣,不够有吸引力了。





  何况现在的小说,讲一个吸引人的故事是其次,最重要的是要表达作者本人的思想抱负、治世理念,免不了通篇的说教意味,带有太过强烈的个人主观性,这就很难让读者,特别是那些没什么文化的读者接受和代入,与其在这听你讲社会多么黑暗、朝廷多么腐败、吏治多么严苛,百姓们当然更愿意去听断小曲乐呵乐呵啊!

 

 

而后世的小说就是胜在它的娱乐性和普及性上。

 

 

端秀真想写一部真正的白话文小说寄过去,别的不敢保证,但肯定能够吸引来更多的读者,而且让他们真正体会一把追连载的酸爽。

第11章 2018-01-23 00:49:49
 第二日一早,年敏琪和棠皎先收拾东西回家,方怡对着镜子梳好辫子,正好看见曼路端盆进屋,一股花香弥散开来,便说:“好香啊,放的什么东西?”

 “是含笑花,洗脸水里放一点,对面颊好呢。”曼路笑答。

 “含笑?我看看。”金方怡看曼路把洗脸盆放在凳子上,走过去往里一瞧,粼粼水面上托着几朵六瓣儿的白色花朵,憨态可掬,说:“自家种的吗?真漂亮。”

 “是啊。尔伲要不要一些?”曼路问。

 “我就算了,我以为宿舍里就敏琪爱这些,没想到冬秀居然也喜欢这些精致的小东西。”方怡说完,曼路接口:“小姐读书忙的时候没功夫摆弄,但只要得空,便会捣鼓一些美容养颜的方子,让阿啊这些下人也跟着涨不少见识呢。”

 “是嘛,回头我也弄些花来,只有含笑有这作用吗?”方怡问。

 “不止呢,小姐用的花儿五花八门,就这个季节来说,木樨、金菊、月季、海棠,都不错。”

 “我得拿笔记下来,怪不得冬秀皮肤这么好,敢情是用花儿来增添颜色!”方怡走到书桌前,提笔将曼路说的写下,“可我平时没见她放花儿在盆里,可她的皮肤一直很好。”

 “这是小姐用这些花炼出的芳香精油,洗脸后滴几滴在手心里,慢慢按摩全脸,比直接在水里放花效果还要好。昂放这含笑也是为了让小姐有个好心情。”曼路说。

 “原来如此。”方怡微微颔首,这时,冬秀推门而入,边搓手边说:“真冷啊,南京的冬天阴冷阴冷的,刚出去一下冻得我就受不了了。”

 “都读几年书了,才发现啊?”方怡调侃,“不过,我才知道冬秀你原来也这么臭美啊,要不是碰到曼路,我还不知道你肚子里有那么多护肤的妙招呢!”

 “那是你没注意,”冬秀拿起洗脸巾就着盛满含笑花的水洗脸,“敏琪知道我有用精油的习惯,但她面皮子薄,用不了这个,所以一般只用洋人产的面霜和日本人做的蜜露。”

 “哎呀,你和我说那么细致我也记不住,我现在知道拿花来洗脸对皮肤好就行。”方怡笑说,“冬秀你刚来南京读书那会儿还有点黑,现在皮肤可是白了不止一个度,五官也不像刚来时那样缩在一起,长开不少,比原来好看不是一层半点,想来是这些小玩意儿立的大功啊,以后肯定能说个好人家!”

 “山里风大,再好的皮子都吹皱了,南京这边虽然天气不怎么样,可水土很养人。”冬秀洗完脸,曼路接过手巾拧干,她走到书桌前,指着脸对方怡说:“我知道自己长得一般,所以格外注意保养,你、敏琪还有棠皎天生就有好相貌,后天稍微拾掇拾掇就没问题。你瞧我脸上这糟心的鼻子,稍一不注意,指不定就要打回原形。”一边说一边侧过脸来给方怡看她的鼻子。

 “哪有那么夸张?你鼻子不是挺好看的,旺夫鼻呢!”方怡笑道,“喏,我在这里都能看见你的鼻梁,一点都不趴呀!我可是知道,你每天晚上都用那个软夹夹鼻子,你还总是嫌弃你鼻子趴,南方人又不比北方人的,你这鼻子已经不错啦。”

 二人谈话间,门外传来钥匙拧动的声音,来人正是敏琪和棠皎,她们身后还跟着一大帮家奴。

 富贵人家的奴仆和普通人家的也不一样,她们穿灰青色或灰蓝色布衫,梳统一的发型,一个个都极有眼色,进屋后谁也不多嘴,只扫两眼便各自散开,叠包袱的叠包袱,收拾东西的收拾东西,还有专门伺候她们用早点的仆人。

 “我没在家用早点,一到家带上人就往回赶,正巧皎皎也带人往这边来,我们就一起过来了,她也没吃早饭,还好我带了一位厨娘,她做徽菜和鲁菜很拿手,你们想吃什么直接跟她说就行。”敏琪指向站在她右侧穿一身灰蓝色衫子的厨娘。

 “那饭钱怎么算?就算是好姊妹,我们总不能白吃你的呀。”方怡笑着开口。

 “早点而已,跟我还客气起来!喏,方怡,你问你先点,说吧,想吃什么。”敏琪笑道。

 “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我要一碗辣汤,两根油条,外加一点咸菜干子。”方怡望向敏琪,直笑着摇头,对于敏琪的执拗,她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要一碗豆腐脑,也要两根油条,还要一个麻团,麻团的芝麻馅儿里糖放多些,哦,还要三个豆腐卷子配着吃。”棠皎巴巴的等着方怡说完,赶紧接话。她一开口,众人都笑起来。

 “冬秀,你呢?”敏琪望向冬秀。

 “我不知道我说的你厨娘会不会做哩,”冬秀抿唇笑,“我要一小碟麻油腌萝卜皮,一碗薏米白米粥,和一个带排叉的玉米面煎饼果子。”

 “前两个我都晓得,最后一个没吃过,你会做吗?”敏琪看向厨娘道。

 “会做。不过粥和豆腐脑这一类,我已从府里带来,直接吃就好。”厨娘颔首。

 “那就好,我们隔壁那间宿舍是空的,你带着炊具去隔壁间做吧,要快。”敏琪道。

 “是,小姐。”那厨娘得令,走到门口,给另一个正在忙着洒扫的丫头一个眼色,丫头立刻把手中的活计停下交给另一人,自己跟着厨娘一道出去忙活早点。

 “你又要快,又要好,煎饼果子能达到这个要求,可麻团有点难啊。”看着二人消失在门口,冬秀忍不住说。

 “那是她们下人该操心的事,我们只管吃现成的就行。”敏琪瞥一眼不远处忙碌的曼路,从袖中拿出一块怀表,看完时辰又合上:“还有两刻钟上早课,我们上完早课出发,从长江这边坐船到上海更近些,那边有马车接我们。”

 “本来我爹说要跟我一起去上海那边看看的,可惜他这两日公务繁忙,所以他就不过来了,只是多给我揣些银子,让我在路上打点。”棠皎道。

 “上海那边我爹已经代我们几个打点好,你们跟我走就行。”敏琪抿唇笑道。

 众人正谈天说地,厨娘已领着丫鬟捧上一堆吃食进屋,热气腾腾,香气扑鼻,让人食指大动。众人赶紧动筷,食物一下喉咙,浑身都暖洋洋的。饭后,四人稍作休息,便带着课本去上早课。

第12章 2018-12-01 22:55:43
这边端秀正YY着自己王霸之气全开,一文封神,引发全民追文热潮,从此走上著名作家之路,成为新白话文小说的开派宗师,继而留名青史,走上人生巅峰,她的名字将出现在百度百科,她的文章将出现在高考试卷里……

  

正想得美呢,王妈敲门进来:“小姐,太太请您今儿过去一起用午饭!”

 

吕氏青年守寡,与其他所有寡妇一样笃信佛教,每日在家里供奉的神像前跪拜焚香,十年如一日的斋戒吃素,早就与他们分餐了,不过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会把她和哥哥嫂子叫着一起吃。

  

端秀不以为意,就要直接过去。

  

王妈却拉着她先回房捯饬了一通,只说还有客人在,不能失礼。

  

端秀立马就理解了,毕竟她平日里在家基本都是松松的编着头发,脚踩棉鞋,一副随时准备就寝的样儿,要去见客人,别的不说,先得把她那小鞋给换上!

  

去到吕氏屋里,就见着一位穿戴鲜艳的妇人坐在吕氏旁边,到叫端秀略吃一惊,这个年纪的妇人,一般都是怎么老相打扮怎么来的,衣裳一水的灰黑蓝褐,走暗色系,到很少有见着这样比小姑娘穿戴还艳的妇人呢。

  

那妇人应该比吕氏大不少,面目慈和,眼含精光,嘴带笑意,一看就是个老于世故的人。

  

“这是你七婆,过来见礼!”吕氏与她介绍道。

  

端秀虽然不知道这七婆是哪位婆,但这种时候只要装乖就行了。

  

于是拿出自己练就的装逼套餐,莲步轻款,深蹲福礼,姿态优雅而端庄,面容大方又沉静,正是长辈最喜的大家闺秀样儿。

  

七姑看着眼前的女孩儿,乌发红唇,柳眉杏眼,模样倒不是多么惊艳,却胜在那一身白里透红的皮肤,真是欺霜赛雪,难得一见,让人看了只觉她可亲可爱,加之她举止落落大方,显见得教养良好,眼波清明潋滟,不是个糊涂没主见的,再加那一双三寸金莲,虽大了些,却也是极瘦极正的,走起路来只觉窈窕多姿,不见僵硬刻板,倒是个各方面都极不错的姑娘,心里顿时有了底。

  

端秀只觉得自己被X光进行了全身扫视,幸而她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好歹也是混过社会的人,别的不说,脸皮早就练好了,她看任她看,我只管吃饭!

  

吃完午饭端秀便回去继续研究那《绣像小说》去了,她要严肃认真的想一想,自己有没可能也写点东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如果要进军文坛,那她可得先想个高大上的笔名……

  

不想半月后的一天,吕氏把她叫去,面带喜意,拉过她的手,往她腕子上套了一对金镯子,然后说出了把端秀雷得外焦里嫩的话:“好好收着,这是你婆家给你的定亲礼!”

  

端秀好半响才回过神:“您说什么?婆家?哪个婆家?”

  

七姑捏着帕子掩嘴笑道:“哟,小姐这是害羞了哇!恭喜小姐了,老婆子我不负所托,已经与你说定了胡家四少爷的亲事,诺,这红绿书贴都送来了!”

  

说着从怀里摸出一封帖子来,递给端秀:“小姐过目!”

  

端秀接过来看,是外红内绿的两张纸,绿色的纸上写满了端正的小字,仔细看过一遍,那篇文言文大体内容就是:今有胡家四子洪骍与江家七女端秀怎么怎么年貌相当,八字相和,乃天作之合,在某某中间人和某某媒人的见证下永结秦晋、缔结婚约,里面还详尽的写明了双方的生辰八字,及父母、祖父母的名讳。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婚书之类的了。

  

端秀简直懵逼。

  

再也端不住淑女的架子,急切的问吕氏道:“娘,这事您怎么没跟我说过?”

  

吕氏理所当然的说:“现在不就是在跟你说嘛!”

  

亲娘唉,现在木已成舟,您再说还有什么用啊,这好歹是她的终身大事,怎么也要提前只会她一声吧,怎么能直接就跟她说:那,这个就是你老公!

  

你是魔鬼吗?我的新娘。



七姑显然是极老套的人了,这种场面见得多了,知道姑娘是想知道对方的信息,要不心下不安也是正常。

  

“小姐放心,这真是天作的姻缘哪,那胡家四少爷便是你舅母的娘家侄儿,都是知根知底的!错不了!”

  

说着她又眉飞色舞道:“哎呀,太太、小姐,你们是不知道那胡四少爷有多么抢手,他家先前可就有好几家提亲的送了庚帖过去,要说咱们小姐,虽然哪哪都好,唯独比那家少爷大了一岁,咱们这里自来就是‘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的,况小姐属虎,那少爷却属兔,刚好压制住了男方,这可就不美了,幸而两人八字极相和,又有太太先见之明,请了他本家叔父去说和,胡太太这才同意收下庚帖的!”

  

“那庚帖在胡家灶神牌位下压了三天,果然阖家平安无事,连碗也不曾打碎一只,可见八字不与家庭犯冲,胡家太太便把那收到的所有庚帖一齐放到竹筒里,在灶神牌位前,当着各家媒人的面,用筷子拈了一张出来!”

  

“嘿!”七姑突然拔高声调,兴奋道:“可不就是咱小姐的嘛,这可真真是天赐良缘了,别家也没话说,收回庚帖回家去了!这不,胡太太立马就来下定了,咱们这里再回个文帖,两家商量个良辰吉日,这事儿就算定下来了!”

  

端秀持续懵逼中。

  

您说了这么多,倒是说说他家有没有房有没有地啊,那四少爷本人是俊是丑,是高是矮,那胡太太性情如何,摔,她现在更不安了。

  

“娘~”怪不得古代的婚姻叫做盲婚哑嫁,还真是贴切啊,双方当事人简直就是局外人,唯一参与的环节恐怕就是拜堂入洞房吧,简直无敌了,万一盖头掀开,对方脑满肥肠、满脸麻子呢,那还不得哭死,而且女方还没有换货的权利,一锤子买卖,要么忍要么自己滚,端秀实在没法接受这残酷的事实,她知道自己是没法干涉这桩亲事的,但好歹让她多了解一些,心里有个底啊,万一真的有什么不好,现在还有反悔的机会!

  

“你先回去吧,其他的一律不用你操心,把这对镯子好好收着!”吕氏知道女儿平素也爱些钗环首饰,可只爱把玩收藏,就是不喜穿戴起来,这对镯子意义非凡,可不能由着她胡乱收起来,万一弄丢了就不好了!

  

看她娘的样子,是不会与她多说了。

  

端秀恍恍惚惚的回到自己房里,她今年不过刚满14,那四少爷还比她小一岁,那就是13,放现代都还是初中生呢,她才开始发育身体,难不成就要去生孩子了吗,这年头可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啊!

  

端秀这边愁的慌,吕氏与七姑却麻利的完成了定亲的各项程序。

  

胡家,四少爷与端秀摆出了同款懵逼脸。

  

“娘,我还小,不想成亲!”嗣穈不满的抗议,这也太突然了。

  

“现在只是定下来,等正式成亲还有一二年呢!”

  

“可那位江小姐我连见也没见过,万一她是个丑八怪呢!”

  

“瞎说什么,没成婚前哪能见面呢,至于她的相貌,这你不用当心,娘已经见过了,很是标志的一个姑娘!”

  

“听说她比我大一岁,那就是属虎,肯定脾气不好,是个母老虎!”

  

“这就更不用当心了,她是你叔父的学生,跟着你叔父念了七八年的书,你叔父说她聪颖好学,人也温顺懂礼,你叔父是什么样子人你也知道,要得他几句好话可不容易,可见这姑娘的确是不错的”

  

“可是,可是,您不是说过完年让我陪三哥一道去沪市的么!”

  

“你只管去,这有什么要紧,反正也没定日子,便是推个一二年的也行,反正你们年纪还小,自然是陪你三哥去看病重要,等这件事了了再商议成亲的事也不迟!”

  

既然母亲已经决定了,而且两家都过了庚帖,也没有贸然反悔的机会,嗣穈只好作罢,好在不是立即就要成亲,他还是以前程为要,便把这桩事先抛在脑后。



第12章 2018-01-23 00:57:12
 早课上的是《论语》和《珠算》,先生在前面讲,他们在后面听,一只手拿笔把没听懂的地方画圈。先生讲课的速度不慢,课上几乎不会有停顿的地方,如果有问题,便只能等下课时找先生问。

 清末时期讲课的先生肚子里都有真货,且几乎人人都写得一手好字,讲课时声音不急不缓,娓娓道来。因为天冷,屋子里刚点上碳火,虽然暖烘烘的,可也干燥,先生讲一会儿便停下来,喝一口水润润嗓子接着说,见到有些学生被碳火熏得昏昏欲睡就拿教鞭敲敲他的桌案,也不多加批评。

 冬秀的课本下依旧垫一沓宣纸,有任何疑惑的地方她就记下来。这时期的基础教育仍是填鸭式,但效果很好。对于冬秀来说,这些基础的知识唯有系统性的灌输才能一点不落地掌握,也是效率最高的方式。她前世旅居国外,其实很多外国教授还是采用这种方法教学生,因为这种方法学习效率最高,考试也能取得好成绩。而那种天马行空的教育模式,虽然教授和学生都很开心,但往往应用时却一塌糊涂。

 因为先生讲得很快,所以冬秀的字记得潦草些,有时甚至用中英混合的方式记录,比如“问题”就用英文的“question”的开头字母“Q”表示,“答案”则用英文“answer”的开头字母“A”表示,“例子”用“eg.”表示。简洁明了又节省时间。当然,这种记录方式是给她一个人看的。

 上午的《论语》课很快过去,中途会休息半刻钟,冬秀放下课本,拿着几张记得密密麻麻的宣纸去找先生,虽然她的问题早就刻在脑海里,可是结合笔记来问的话效果会更好。

 年敏琪看冬秀去找先生问问题,自己就坐在课桌上摆弄小东西。她从黄花梨匣子里拿出各种小玩意儿,摆满课桌:

 各种精致的琉璃小瓶子,形态各异,从梅瓶、宝月瓶、到天球瓶都有,小小一个只够一手把玩,每个瓶子内胆上都绘有精致的小画,题材五花八门,什么“穆桂英挂帅”、“牛郎织女”、“八仙过海”等等,小瓶子里装的是各种香粉香膏,每种颜色、味道都不一样。还有几个胖胖的玛瑙或象牙制成的鼻烟壶混在这些高高的琉璃瓶里,精美的浮雕立于鼻烟壶外壳上,望之瑰丽炫目。

 这些小玩意儿个个流光溢彩,敏琪摸摸这个,碰碰那个,不时把瓶子里的香氛倒出来一点擦在帕子上闻闻,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等冬秀问完先生问题回来,就看见敏琪举着她的天青色手帕,一脸兴奋道:“我把两种香脂搀在一起,有一种很不错的新味道诞生,冬秀你闻闻!”说着,把帕子在冬秀面前扫了扫

 冬秀仔细一品,“是不错,不过这沉香的味儿非同一般,闻之悠远甜美,是奇楠吗?”

 “你居然闻过一回就记住了!”敏琪惊讶地眨眨眼,“没错,是奇楠,还是其中极品——占城奇楠。”

 “那你抹帕子上,你爹知道了……”冬秀表情微妙。

 千金难买的奇楠被敏琪这样随意把玩,土豪的世界冬秀真的不懂。

 “他才管不着我这些闲事呢。”敏琪挑眉道,“哎呀,你要喜欢我就送你一些,怎么样?”

 “算了吧,这么精贵的东西我要是带着,那些识货的还不得把我给劫了。”冬秀坐回桌上,把课本换成《珠算》,又从包袱里拿出自己的铜算盘,一边拨算珠,嘴里一边念叨“见一无除作九一,见二无除作九二……”起来。

 “真没劲。”敏琪嘟嘴,把自己的小玩意收回黄花梨木匣里,坐在她右手边的棠皎一手“噼里啪啦”地打算盘,一边说:“怎么又没劲了,年大小姐?一会儿珠算课,先生要随机抽查,你准备好了吗?”

 “当然。”敏琪拿出自己的算盘来,纤纤玉指在算盘上下翻飞,嘴里嘟囔,“我脑子里全是早课后的行程安排,你们却一个个都不着急。”

 “有什么着急的?下堂课的抽查过了才是正理。口诀虽然不难,但你忘了先生喜欢随意出题,然后让大家打出结果来。有时算田地面积,有时算人口,有时算时辰,总之先生的问题都很刁钻,你不提前准备下,还在这里玩,不怕下课吃手板啊?”棠皎一向毒舌,毫不留情地说。

 “知道啦,知道啦。”敏琪蹙眉,不再多言,飞速地打起算盘来。

 等先生一走进教室,就看见满屋子的学生都低着头飞速拨弄算盘,珠子“噼里啪啦”撞击之声不绝于耳,连平时最爱玩乐的小姑娘也在很仔细地敲着算盘。先生很满意,开口道:“今日暂且不做检测,学新的内容,大家先把算盘收起来吧。”

 敏琪的手指一僵,扭头看棠皎,眼神是相当的无语。

 棠皎也很无奈,她也不知道先生这堂课居然不抽查了,这下非常尴尬了,她偷瞥一眼敏琪,却被对方抓个正着,敏琪对她比个口型:走着瞧。

 棠皎:“……”

 珠算课成功地让那些不喜欢数理的同学们昏昏欲睡,先生刚说“下课”,一个鼻子快亲吻桌子的同学“腾”地一声站起,大声道:“先生再见!”,大家哄堂大笑。先生微微颔首,面色略带尴尬,道:“再见。”

 学生们陆陆续续从屋子走出。屋外,敏琪和棠皎家的仆从已经在等候,曼路站在她们旁边,伸着脖子往屋里看。冬秀左手被敏琪抱着,右手拉着棠皎,棠皎牵着方怡,四人有说有笑地从教室里走出来,方怡开口:“一到上海,就给我捎个信儿,让我知道你们平安。”

 “当然,你在南京也要好好的。”棠皎抱抱方怡,又捏捏她的脸,“少吃点,虽然你做东西好吃,但是吃多了也会长肉的。” 

 方怡无语半晌,接着道:“放心,不会吃成猪,让你认不出来。”

 “临别了皎皎你嘴还这么坏!就不会说点好听的!”敏琪道。

 棠皎缩缩脖子,“我这是减少别离的伤感,你没听出来啊。”

 “总之,祝你们一路顺风。”方怡和冬秀、敏琪相拥道别,说完这话,眼眶不由得红了。

 “一定的。”冬秀道,敏琪接话:“你也一定要开心,你要是不开心,我们也会不开心的。”

 “当然。”方怡破涕为笑,“你们快走吧,我送你们到门口。”

 四人说说笑笑走到校门口,敏琪等人和方怡道别,坐上马车离开,马车渐渐远去,一滴泪从方怡眼眶落下,结成细小的冰晶落入无垠的尘土中。



 冬秀一行人的脚程很快,不到两刻钟便行至江边,她们下马车登船。

 这艘船船舱不小,且设备齐全,比如她们现在有些饥饿,厨娘立刻带人手下去做火锅子,不一会儿热腾腾的火锅端上来,蔬菜摆满桌,鸡鸭鱼肉样样具有,配着厨娘新调制的酱汁,三个小姑娘吃得直呼“快活”。

 滚滚长江东逝水,船舟载着一行人往上海南市行去。俗语说“南北分开两市忙,南为华界北洋场。”在这里,新的人生旅途向冬秀这个大山里走出的姑娘缓缓打开。

第13章 2018-12-01 22:56:38
过完年胡家四少爷嗣穈果然便前去上海求学了。

  

没人能预料到他这一去便是十多年,从此一飞冲天,鹏程万里,成了个青史留名的大人物。



端秀自然不可能知道她未来丈夫是个历史上大大有名的人物,现在她只觉得松了口气,想那胡四少爷去上海新公学读书,等他学成,至少三年,这段时间内是不用考虑什么婚姻问题了。

  

吕氏接到胡家婚期再议的消息,也不以为意,她们徽州的男子外出求学谋生再正常不过,等三年后,胡家少爷学成归来,兴许还能谋个一官半职的,到时候成亲更体面!

  

胡家送来的信里还提到了另外一件事,那就是端秀的名字里那个“端”字因冲犯了胡家祖上一位大人的名讳,因此被要求改名!

  

于是端秀自此被改名冬秀!

 

 端秀,哦不,从现在起她就是冬秀了,也许某一天她会连名字也失去,被人叫某某氏,某夫人,女人就是这样的没地位,想着真是憋屈而恼火。

  

吕氏因这几个月拘着女儿绣嫁妆,这才发觉自己女儿的绣工简直是一塌糊涂,连个最基本的花草样子也绣得歪歪扭扭,拿不出手。

  

平日里看她整天整天的闷在院子里,也不出去与姊妹玩耍,还以为她是在用功,所以平时也不狠管教她,现在才知道她那功夫用到哪里去了。

  

“你又考不了状元,读那么些闲书干什么,女孩子家家不正经学些女红厨艺,将来你婆家也看你不起,从现在开始你上午就跟着王妈学女红,下午去厨房学做菜!”

  

“你婆家是绩溪上庄村的,她们那儿可是咱们徽菜的发源地,在吃食上可是讲究,凡进门的新嫁娘,一是要奉上自己亲做的绣品,二就是要亲自下厨整治出一桌地道的徽菜宴席来方能得到众人的青眼!我也不求你练得多精,好歹要糊弄得过去,不至于跌份儿



  于是接下来大半年,冬秀可算是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了。

  

她娘对她展开了紧急培训,不仅要学刺绣、厨艺、茶艺之类的技能,还要学着管家看账本,甚至是料理生意。

  

徽州因为自古多山多石、土地贫瘠,导致绝大部分男人都到外地去做工、跑生意、当学徒,家里的顶梁柱自然而然就只能由妇女来承担。

  

她们不仅要赡养老人、教育子女,还要协助丈夫打理家业,可以说丈夫是在外面冲锋陷阵打江山,她们则负责守护治理这个大后方,做好一切后援工作,这可一点也不简单。

  

冬秀倒是不怵厨艺的,相反她于此道颇有天赋,在现代也常常会根据网上的教程来做些好吃的犒劳自己,倒是练就了一身不错的厨艺,当然前提是得有人帮她控制火候,那土灶她是不会烧的。

  

至于看账本打理生意,实话说,像她娘这样整天坐在家里看收入和支出明细的人,会做生意就怪了,这还得靠她哥,三不五时的就到自己铺子店面、田间地头的走一走,了解实际情况,也顺便敲打敲打管事的,这些账本当然难不倒端秀,只要熟识了记账方式,基本就可以知道她家现在的家底几何了。

  

最犯难的反倒是刺绣。

  

现代人最怕的是什么,就是日复一日重复着同样的事,这是多么枯燥乏味啊,真心喜爱刺绣的还好,像她这样连十字绣都不愿做的人,简直就是折磨啊。

  

冬秀的确是很能宅的人,但宅和坐监可完全是两码事儿,她现在就觉得自己每日上午就是形同坐牢。

  

她对刺绣实在是既没有天赋也没有兴趣,哪怕它是咱中国的国粹,可她就是不喜欢啊。

  

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说,冬秀的一上午简直犹如三年!

  

就在她忍无可忍打算揭竿起义的时候,她可爱的小侄子解救了她。



自去年参加出神赛会,她娘带着嫂子去那普宏寺拜过送子娘娘,回来不过两月,曲氏就被诊出了喜脉。

 

八月末,她小侄子便嚎啕着来到这个炎热的世界。

  

吕氏抱着大孙子,乐得佛也不念了,哪还有闲心管她,全家都围着那红猴子转悠去了,冬秀可算是解放了。

  

就连王妈也被她娘调回去照顾大嫂了。



至此她的婚前培训总算告一段落了。



第13章 2018-01-23 01:04:58
 “冬秀,你在写信啊,给你家里人的?”

 吃完饭,冬秀坐在窗口边写信,敏琪从琉璃碗里挑个苹果,“咔擦”咬下一口,坐到冬秀身边说。

 “是啊。”冬秀放下手中的毛笔,收拾好信纸:“是写给我娘的,她叮嘱我一旦去到上海念书,就给她写信,在路上写一封,到书院后写一封,再一同寄回去。”

 “你娘真关心你。”敏琪“咔擦咔擦”地咬着苹果,“不像我,去哪里没人问也没人管的。”

 “若果真如此,那那么多家仆你是怎么带出来的?”棠皎吃着锅巴,接话道。

 “你再多说一句,就别吃锅巴了。”敏琪向棠皎横扫一眼。

 棠皎:“……”

 “待会儿船靠岸,大家来吃点姜撞奶,刚吃的火锅,去去火气。”老嬷嬷端着几大碗姜撞奶走来,微笑道。

 敏琪从老嬷嬷手中接过碗,说:“那边是谁接我们?”

 “是张连顺家的。” 老嬷嬷说,“本来老爷是不同意您来上海的,”说到这里停顿片刻,瞟一眼冬秀接着说:“但既然来了,就由张连顺家的接待,只是……”

 “只是什么?”敏琪放下碗,问。

 “只是老爷说,如果小姐想在上海读书,只能去北市,不能去南市。”老嬷嬷说。

 “什么意思?”敏琪“腾”的站起身,把碗“啪”地一声挆在桌上,皱着眉质问。

 “老爷说,南市的房子就作为小姐的二位友人的谢礼,张连顺家的会在岸边等你们。小姐就不用下船了,我们还要在船上多待一刻。” 老嬷嬷道。

 “可是……”棠皎刚要站起身说道,就被冬秀一把握住手,她只好不甘地止住动作。曼路也从一旁赶来,走到冬秀身后,警惕地望向老嬷嬷。

 “真是……”敏琪摸摸额头,被气笑了:“他难道就不怕我会做出什么不计后果的事情吗?”

 “这一点老爷已经考虑到,如果小姐有任何冲动的举措,那——” 老嬷嬷的目光投向坐在木椅上的冬秀和棠皎二人,“老爷也会采取一些特殊手段。”

冬秀眯起眼睛,但依旧没有开口。

 “我搞不明白,为什么平时不管我,这回又来插手我的生活?我要和秀儿她们一道去读书,有什么错?”敏琪咂摸清楚老嬷嬷话里暗藏的含义,有些崩溃地望向她,眼中泪光闪动。

 “小姐是年家的门楣,交的朋友也该是旗鼓相当,像南市这种地方,小姐不该去。” 老嬷嬷从点心盘里取一块龙须酥放进敏琪的碗中,“小姐只要不忤逆老爷的意思,便能平安喜乐。万不要因为一时的任性,毁了大好的前程。”

 “大好的前程?我有什么前程?是像方怡那样被随意嫁人的前程?还是像我那死去的娘,一辈子困在屋子里,最后抑郁而终?”敏琪气得胸口如波浪般起伏,她四下一扫,看见碗里那块龙须酥,拿起碗“啪”地一声掼在地上,碗摔个粉碎,白花花的撞奶伴随软绵晶莹的龙须酥四溅开,炸成一朵烂花。

 老嬷嬷低头,没有理会敏琪的怒火。敏琪咬牙道:“你当我真心稀罕这些东西?他对我这个女儿不过就像对待一个玩意儿,和他收藏的那些破瓶子、破册子没什么区别!我以前想,只好他给我钱花,让我和我的姊妹在一起好好上学,我就不说什么。可他现在连我活着的唯一一点希望都要剥夺,不光当面打我的脸,还说得这样理直气壮!他是人吗?有没有心!”

 “小姐!注意言辞,不管怎么说,老爷终归是您的父亲!”老嬷嬷听不下去了,插嘴道。

 “贱婢!住口!主子说话没有你这个下人插嘴的份!”敏琪眼里的怒火几乎要化为实质。老嬷嬷听见“贱婢”二字脸青了白白了青,最后还是道:“不管小姐怎样对待我们这些下人,老爷的命令不可抗,行程不可改。”

 曼路站在冬秀身后,听到“贱婢”二字忍不住打个哆嗦,冬秀安抚性地拍拍她胳膊,开口:“如果这是敏琪家做好的决定,那……”

 “那不是我的家!”敏琪狠狠道,“冬秀,你不否认这个决定吗?”语气里竟带上恳求。

 冬秀望向敏琪,和她对视半晌,最后敏琪败下阵来,无力地垂下肩膀,低语:“如果连你也认为他们做的是对的话,那我无话可说。”说完这话,她整个人好像都被抽干力气,精神恍恍惚惚起来。

 老嬷嬷见目标达成,看敏琪这样也不会再闹腾,便带着下人把地上的残渣收拾干净,和其余仆从一道退下。等她们离开,冬秀才走到敏琪身边,耳语道:“生在这个国家、这个年代,我们都由不得自己。”

 “那我该怎么办?你不也默认了吗?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敏琪捂住脸,崩溃而无助。

 “如果你想要摆脱这种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强大起来,不再依靠外物,不再把希冀投放于别人身上,不再活在充满欢笑和精致的房间里,而是选择丰满自己的羽翼后走出去,脱离藩篱和牢笼,去寻找一个作为人的意义和价值,而非一个作为女人的。”冬秀说,“再之后,我们再去帮助他人。如果这是一潭死水,那么我们就成为点燃的它的火把。”

 敏琪抬头,怔怔地望向冬秀,连眼角的泪都忘记擦拭。

 “我们煮沸它,蒸腾它,再唤醒千万点火光。敏琪,我知道这并不容易。为了这份自由和终极的改变,我们需按耐住当下的怒火,暂且妥协。这妥协不是懦弱,而是积攒巨大的力量。我们要做的太多太多,就算是为了以后我们的相聚,你也不能在这里堕落,你要更努力地学习,不断充实自己。说句最实在的话,等你可以完全不倚靠你父亲独自生活时,你就自由了。”

 “我想挣脱这种生活,只能靠我自己。”敏琪望着冬秀,一字一句地重复。

 “应该是,我们每个人想摆脱当下不堪又泥泞的生活,都只能靠我们自己努力。”冬秀搂住敏琪,温柔道。

 “我会的,一定会。”敏琪吸吸鼻子,将喉中万般酸楚咽下。



 下船的时候,棠皎和冬秀婉拒敏琪家下人送他们的好意,也婉拒了敏琪父亲提供的院落,二人带着几位仆从,雇辆驴车,直接把他们送到书院门口。

 “这就是裨文女书院,看上去不错嘛,时间尚早,我们先去报道,再跟先生们问好,把课表抄一抄,如何?”棠皎跳下驴车,她和冬秀一样,也是个没裹小脚的汉女,动作洒脱利落。

 “好啊。”冬秀也跳下驴车,耳畔顿时被往来行人软糯的乡音笼罩,她微微眯起眼睛,“初到上海,我们还是要谨慎一点,皎皎。”

 “知道啦。我这棵南京大萝卜还怕他一个上海佬不成?呵。”棠皎挑眉道,拉过冬秀的手攥紧,抿抿唇:“不过现在,只有我们二人了。”

 “是啊。”冬秀回望棠皎,“所以更要好好努力。”

 “嗯。”

 二人不再多言,和下人一道走进书院。

第14章 2018-12-01 22:57:17
“呼,王妈可算是走了!”双红一边让两个小丫头去准备着洗澡用的热水,一边给端秀通头。

  

冬秀也不由得呼了口气。

  

以前倒不会觉得房里多个老人有什么妨碍,况且又是相熟识的人,这半年多冬秀才算知道距离产生美的奥义了,以前觉得王妈温柔可亲、麻利能干,真等她把这功夫用你身上,立马就觉得她管太多、要求太严,她还不好说,简直是给头上压了座大山,哪还有以前的自在。

  

双红这半年跟着学这学那,同样被折腾的不轻,即便王妈给她分担了许多事情,她也不想王妈再待这儿了。

  

双红给冬秀把乌发高高挽起,在头顶堆成个髻子,免得一会儿泡澡时沾湿了。



  冬秀对她们能用一根簪子就死死固定住头发,而且还能盘出花来的手艺真是惊叹不已,换了她自己,没有橡皮筋,她就只能学喜儿,梳个大辫子拿红头绳绑起来了!



  没办法,现代的时候她连梳头都嫌麻烦,基本都是及肩的短发,属于拿手抓两把就可以出门的那种!

  

“快先帮我解开!”

  

冬秀把衣裳退下,背对着双红,只见她胸前裹着密密实实的一圈白布,白布的末端一截还用针细细的缝了起来,只能让人在后面剪断线头,抽出缝合的细线,才能解开这圈白布。

  

是的,这就是裹胸布。



   端秀自去年来过初潮后,身体便开始进入了发育期,不过三两个月,胸前便鼓了起来,小小的花苞长势喜人。

  

不想王妈拿出一卷白布,二话不说就要给她裹胸。

  

这次任冬秀如何抗拒也没法摆脱这厄运。

  

这时候的人的审美可不想后世那样多元化,都是以扁平为美的,最好就是小号的模特身材,波涛汹涌可是没有市场的。

 

  张爱玲就曾在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描写过这种古典美,说它“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灵动而可爱,听着便叫人心旌荡漾、向而往之。



说白了,A罩杯最有市场,B罩杯的则是粗鄙村妇,如果长到了C罩杯,哦,那基本是不太可能的,在它长到那么大之前早就被裹胸布缠成巨型荷包蛋了。

  

要知道这时候的审美观十分奇葩,认为胸大和脚大一样,都是丑陋不堪的,简直就是女人的原罪。

  

脚大或许是因为家境贫寒,需要女人也下田务农,所以没有条件裹,胸大直接就能关系到女人的品性,甚至可以认为不裹胸的女人就是无耻□□,属于狐狸精、不要脸那一挂的。

  

这不是夸张,即便现代都还有这样的人存在,人们管他们叫直男癌,看见胸大的女生必要嘲讽人家男朋友交得多,认为穿短裙的女生则必定是在勾引男人,更可怕的是,有些女生也是这样的想法,呵呵,那还是号称自由、平等和文明的时代呢,是在大清国已经亡了百多年以后,可见封建余毒在中国人的骨子里扎得有多深。

  

因为她闹着不肯裹胸,为此吕氏还特来骂了她一通,骂得兴起,还狠捶了她一顿,到底亲自摁着她,叫王妈给裹了胸。



完了还不罢休,又把她没裹脚的事又拿出来说了一遍。

  

听她抱怨完,冬秀这才知道吕氏为什么急着给她定下胡家那门婚约了。

 

  原来那胡家虽然与她们江家门当户对,奈何早已败落了,家里还有个抽鸦片烟的大少爷,现在都落得要靠典当度日了,冬秀嫁过去,那就算是低嫁了,到时候婆家即便发现她是个大脚姑娘,也不能拿她怎样!况胡家四少爷确实是个好的,将来必有大出息的,也不算委屈了冬秀。

  

可以说吕氏考虑的很周到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只这份心却让冬秀感到气苦又憋屈。

  

冬秀从来不知道,原来她的一双天足竟会成了吕氏的心病,估计在她眼里看来,女儿那双天足就犹如残疾一般,生生降低了她的身价,如果冬秀真是双三寸金莲,必能嫁得更好!

  

为此吕氏不知多少次后悔不跌,那时候没有狠下心来给女儿裹足,现下是再不会犯这种错了,女儿年纪小不懂事,怕苦又怕痛,一味的只想安逸,真要由着她,日后有的是大苦头吃。

  

因此任凭冬秀怎么说怎么闹,这胸都被裹上了,吕氏甚至把这上升到了家风的高度,声称冬秀若是不裹胸,她就去跪祠堂请罪!

  

于是自那日起,这条白布便紧密的缠在了她身上。

  

想想这大夏天的,本来就闷热得要死,身上还裹了那么好几层,她又痛又闷,觉也睡不好,无奈王妈日夜紧盯,只能咬牙忍了。

  

如今好容易王妈走了,她自然要解放个彻底。

  

双红不疑有它,只以为小姐是要解了去泡澡,便剪断缝线,给端秀把裹胸布解了。



  冬秀深吸了几口气,胸膛急剧起伏,痛快极了,她现在真觉得能自由呼吸都是一种幸福!

  

可怜那两支小花苞,还没开始绽放就被紧紧的捆住了。

 

 冬秀看着自己被压成荷包蛋状的胸脯,真是欲哭无泪,这吃人的封建社会,真是害死人了,一个女孩儿想要平安健康的长到大简直就是一种奢望!

  

冬秀坐进浴桶里,闻着那丝丝缕缕的药香,全身的汗毛孔都张开来,真是太舒服了。

  

这浴桶里的药包是特地配好的,不仅有助女性调养身体,还能护理皮肤呢。

   冬秀虽一直用着那坑爹的月事带,可从来没有什么腹痛、手脚冰凉的症状,而且气色一直很好,从头发、皮肤、牙齿等各方面的状况来看,她现在都极为健康,完全没有她担心的什么妇科疾病、内分泌紊乱的问题,可见她用的这些药还是很有效果的。



  直泡了两刻多钟,冬秀才念念不舍的出来。

  

话说大夏天的泡个热水澡,出出汗,也是一种另类消暑的法子啊。

 

又拿清水冲过一遍后,擦干净身上水渍,双红便喊小丫头进来收拾。

  

冬秀进了里间,照例躺下,等双红给她摸护肤膏。

  

其实夏天人都爱出汗出油,再给身上摸层膏脂未免过于油腻,让人不舒服。

  

但冬秀不必忧心这类问题,原本她这具身子就是很少出汗的,除非在极焖热的环境下,否则整天都是清清爽爽的,呵,这就叫美人自清凉无汗吧,冬秀美滋滋的想。



  而且这个护肤膏看起来呈淡黄的乳油状,抹起来却立马能化成水,十分好吸收,抹完后肌肤光泽润滑,便是冬天也不会干燥起皮,而且这护肤膏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虽然具体说不出是什么花的香味,但那种若有似无的调调冬秀却十分喜欢。

 

双红这大半年也算是把王妈那身推拿按摩的技能学到手了。

  

此时便十分熟稔的给端秀做起了推背,比起王妈,她虽力道不足,却胜在温柔细致,那一双手轻柔的在身上拍、揉、抹、敲、按、捏、捶,只把冬秀伺候得昏昏欲睡,在迷糊间,闻着那淡淡的香气,好似回到了前世,仿佛是在美容院做SPA……

  

从头到脚都抹完后,双红已是汗湿衣衫了,身上的褂子都紧贴在背后。

  

看小姐已然睡着了,双红轻手轻脚的拿过一张被单给她盖上,放下床帐便出去了。



  叫两个小丫头守着门,不准人进去,小丫头们边打哈欠便点头,又说东西已经给她准备好了,叫她快去,双红便回了浴室。



这两个小丫头一个十二,一个十三,圆脸的叫带弟,麻脸的□□柳,是开春时吕氏才买回来的,正跟着双红学规矩呢。  



双红一走,带弟便羡慕的道:“哎,大热天的一身汗,泡个澡该多清爽,真是羡慕双红姐姐,每次小姐洗完了都把那水留着给她!还另外给她一桶清水冲洗,要是小姐也赏我去那桶里泡泡就好了!”

  

春柳笑她:“嗤,你又没有与咱小姐一起长大的情分,青天白日还做起美梦来了呢!我听说那洗澡水里加了很多好东西,泡完了百病不侵的!”

 

 “怪不得每次进去收拾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药味,我还疑惑呢,哎,我在村里听过野台子戏,那戏文里都说小姐们泡澡是要用花瓣、香油的,那样泡出来才香香的惹人爱,咱们小姐怎么却偏泡药材,莫不是她身体有什么不好吗?”

  

春柳冲她翻个白眼:“你又瞎说话,担心被王妈抓住了再饿你一顿,你看咱们小姐像身体不好的样吗,那样唇红齿白的,按老话说,这就是气血充足,大富大贵的相啊!”

 

 带弟兴奋道:“那,要不咱们去求求小姐,或者跟双红姐姐说一说,把那用完的洗澡水也给咱们泡一泡哇,反正倒掉也是浪费了!”

  

春柳鄙视道:“拿什么泡,你有浴桶吗,还是你想用咱小姐的那个红木浴桶?连双红姐姐都不能用的,再说那药材,被人用过两遍,到咱这儿早不剩什么了,到时候泡你一身药渣子,把你泡的跟那药一样黑,哈哈!”

  

说着两个小丫头便嬉闹了起来,终是敌不过炎炎夏日催人眠,在廊下靠着柱子打起盹来。

  

那边双红进了浴室,浴桶里的水已经舀到一边的浴盆里了,连那个药包也泡在里面,旁边还多了一桶清水,案塌上还放着她的衣裳,她暗自点头:还是王妈会□□人,不过半年功夫就把那两个毛手毛脚的丫头调弄得乖巧伶俐起来,倒省了她很多事。

 

双红除去汗湿的衣裳,解了裹胸布,坐进她的浴盆里。

  

这浴盆只浴桶的一半高,人直接坐在盆底板上,水刚好能没过胸口,这还是小姐小时候用过的呢,现在倒便宜了她。

  

双红一边撩着水清洗身子,一边不由自主的想起小姐洗澡时的样子。  



不得不说,小姐就是小姐,她俩从小一块长大,说起来太太小姐慈悲,她吃用都与小姐差不多,也不用风吹雨淋的干什么重活,可这皮肤就是不如小姐的细腻瓷白。



  她想着刚才给小姐抹膏脂时手上的触感,简直分不清那膏脂与小姐的肌肤那个更加滑腻绵软。

  

别的不说,光小姐这一身肌肤就能叫人羡慕死哦!

  

就是可惜小姐是双天足。

  

像王妈说的,若是小姐也缠得一双小脚,那便是宫里的皇妃娘娘也是做得的。



  冬秀是不知道王妈说的这些话,她要是知道,肯定得郑重的告诉她们:裹了脚的人连宫女都没资格当,更别提什么皇妃娘娘了!

  

一觉好眠,冬秀醒来时简直神清气爽,摸着自己爽滑的肌肤,啧啧,果真是吹弹可破,水嫩柔腻,手感不是一般的好,果然,女人的保养事业要从小抓起,要不然仗着年轻底子好,肆意挥霍本钱,稍不注意,过了30可就没法看了,这可是她前世的切身体会!

  

双红伏在她塌边瞌睡,弓着身子,头搁在手肘上一点一点的。

  

冬秀看了都替她难受。

  

明明靠墙的地方就有一张小塌,她就是不去睡。

  

本来以前她也是在塌上午睡的,不过自从王妈来了后就再不去了,也不知王妈给她说了什么,不仅她自己不睡塌了,还总是要求两个小丫头在门口守着,不总她们去玩闹。

  

其实那两个丫头才十多岁,小小年纪离了父母亲人出来做事,已经够可怜了,冬秀哪敢过分使唤她们,对着她们那两张童稚的小脸,她总有在虐待小学生的罪恶感,倒不如叫她们跟上班一样朝九晚五的过来打个卡就行了,奈何王妈的威信比她高,双红和这俩小丫头被□□的自动自发的进入了敬岗爱业的角色,让冬秀也很是无奈。

  

冬秀悄悄的穿上肚兜,正反手系带呢,双红便醒了,忙上来帮忙。

  

要说这大白天的,就这么赤身裸体的睡觉实在不雅,不过冬秀早就练出来了,双红与她一道长大,她对她的存在早已习惯的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真的一点不夸张,双红是那种你需要时悄无声息出现,你不需要时又能立马在你身边失去存在感的人。

  

别说在她面前不穿衣服了,甚至连洗澡和上厕所时也能当着她的面。

  

可以说,十来年的小姐生活过下来,她已经被资本主义腐蚀得差不多了!啊,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嗯,感谢她穿成了小姐!

  

待她准备穿中衣时,双红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道:“小姐,这个还没用呢!”

  

她指着手上那一卷白布条,向冬秀示意应该先把胸裹好了再穿衣。  



冬秀却坚决拒绝了,并拉着她撒娇央告到:“双红姐姐这个就不要裹了吧,我都疼死了,它勒得我晚上都睡不着觉,天气又热,再裹我就要中暑啦!”

  

“这怎么行呢,不裹着怎么出去见人呀,羞死人了都!”

  

冬秀瞟了一眼她胸前的曲线,呵,以前没注意,也不知道裹胸这回事儿,她一直以为双红是个发育不良的平胸妹子呢,现在再看,双红至少也是B罩杯啊。

  

这个年代又没有胸罩来固定支撑,那个肚兜,就相当于一层衣服而已,能兜住什么呀,胸大一些如果不裹起来,可以想见在跑动、跳跃,甚至日常走路时会出现什么样的状况吧,波浪起伏那是必定的!

  

所以这才是不裹胸等同于下贱粗鄙的主要原因。

  

“不要紧,你看我才刚开始长呢,裹不裹的根本也看不出来啊,就让我松快几天吧,好歹等天气再凉一些呢!”

  

双红被缠得没有办法,加之冬秀说得也又道理,便不再啰嗦,只叮嘱她日后一定不能忘了。

  

冬秀欢快的套上衣裳,系上裙子,至于裹胸?那是不可能的!现在不可能,以后更不可能,她都逃过了裹脚,怎么会死在裹胸这一关呢!

  

不过是时候做个小马甲穿了,既能紧身又能塑形,比裹胸布健康,比胸罩保守合宜,最适合不过了。
第14章 2018-01-23 01:22:39
 接待冬秀和棠皎的是一位大约四十多岁的洋人女先生,自称为琼斯。她坐在办公桌前,戴一副金丝眼镜,头发一丝不苟地束在脑后,扎成个圆髻,身穿一身马鞍棕色的连衣长裙,一双橄榄褐色的眼睛凹在眉骨下,额上的抬头纹如田埂般高低有致。她嘴唇微瘪,人中和下巴上生满植株根须一般的皱纹,鼻子和颧骨则在薄到可怜的嘴唇的映衬下显得凌厉又强势。此时,她面容严肃,一边翻看冬秀二人递上的材料一边说:“你们是南京来的学子?”

 “是的。”冬秀点头。

 “为什么突然想来上海读书?”琼斯继续问,她虽然长着一张洋人的脸,可汉话却不差,夹杂着一些上海口音,因为面孔带来的距离感消失不少。

 “因为家里的决定。”棠皎看一眼冬秀,幽幽道。

 “学生认为读书需要见天地,老在一个地方待着,视野总会狭窄,上海离南京不远,裨文女书院又是一所知名女学,所以学生才会离开南京,来到上海。”冬秀对着女先生说出了心里话。旁边的棠皎听她说完,露出一个“原来如此”的微笑。

 “见天地?很有意思的见解。” 琼斯微微颔首,“你们住的地方找好了吗?如果没找好的话,女学里有空的寝室,你们可以搬去那里住,不收费的。”

 “先生费心了。”棠皎笑着说,“不过我们已经提前找好住处,离女学不远。”

 “这样啊,女学也快放课了,本来应该是两天后你们过来参加一个考试,没想到你们提前来了。这样吧,我过会儿让我们的几位先生过来,每人给你们出几道题,再和你们聊聊,你们答好题目后,我们会根据你们答案和意向敲定你们的课程计划,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关系到你们未来的就业问题,所以请你们认真对待。女学的每门课程都非常实用,不会耽误你们的天赋和时间。” 琼斯干脆利落道。

 “就业问题?”棠皎惊讶道,“原来真的是学完就可以出去工作啊!这样说,我们一毕业,靠自己的双手也能过得不错呢!”

 “那当然,”琼斯露出一个温和的微笑,面颊上的皱纹更明显了,“从我们女学出去的学生没有找不到工作的,而且一般薪资不菲。喜欢学语言的可以做翻译、文书,喜欢数学的可以去银行、公司当会计,喜欢文学的可以当编辑、记者。四十多年来,我们女书院毕业出去的学友九成以上都生活得不错,只要你愿意好好学,先生们就会倾囊相授。”

 棠皎已经完全被女先生的一番说辞打动,直接变成星星眼,就差没给这位洋人女先生疯狂打call了。

 冬秀却很平静地问:“也就是说,学校主要是以就业为导向,不往学院方面培养人才?”

 “亲爱的,你要知道,在女学上学的绝大多数女孩能在大清找到一份工作就很了不起了,而要成为一名学者是非常艰难的事情,不光是她们的家庭不容许她们继续读书,更重要的是,能有资格成为学者的学生是少之又少,这四十多年我们见过的例子太多,能走到学者这一步的,万里无一。” 琼斯女士认真道。

 棠皎也接话:“先生说得对啊,我觉得女人能在大清找一份工作是一件相当不得了的事情,只要想想我们也能像男子一样顶天立地,自己养活自己,就觉得很振奋人心!至于往下深造,我真没考虑过。”

 冬秀没有言语,琼斯女士继续说:“不过也有极少数有天资的学子会选择往学院攻读,有这样想法的我们会全力支持,但我们更加建议他们在我们学校完成扎实的基础学习后,去往其他书院学习更深一层的知识。”

 “好的,多谢您的教诲。”冬秀微微颔首,心却往下一沉。

 “那你们在这里等一会儿吧,莉莉,去给这两个小囡倒两杯茶来,顺便让贾斯敏先生她们都过来,给这两位新生出题,制定学习计划表。”

 “好的,琼斯夫人。”梳着两个麻花辫的金发少女从里屋里出来,朝琼斯夫人提裙行礼,转身提着裙摆出去给她们倒茶。

 “我也想像她那样。”棠皎眼神闪闪发亮,看着远去的金发少女,在冬秀耳边小声道。

 冬秀把“这些都是虚的”这句话使劲儿咽下去,小声回答:“那就好好努力。”正说这话,金发少女已经端着几杯茶回来,给他们一人一杯,花果的香味顿时充满整个屋子。

 “那是,我也要成为这样的女性,独立又雅致,真是不错啊。”棠皎喝一口茶,嘴边的笑容遮都遮不住,琼斯夫人往他们这个方向瞟一眼,露出一个了然的笑容,“你们可以让仆人先回去收拾东西,烧个热水什么的,回去后就可以吃上一顿美食,再顺便洗个澡,缓解舟车劳顿。”

 “多谢先生。”棠皎伸手去拉冬秀,冬秀对她说:“我还有一点问题要问女先生,你先去吧。”

 “那我和你下人说一声,让她先回去?”棠皎眨眨眼。

 “让她等我吧。”

 “也好。”棠皎走出房间,贴心地带上门。

 冬秀听到门把手“咔擦”一声响动,周遭一切归于寂静后,她认真地望着琼斯,用熟稔的英文问道:“琼斯小姐,我未来不准备待在大清,您有什么学校建议我去吗?”

 琼斯惊讶地抬头,把眼镜摘下,两手在桌上交叠,也用一口标准的英式英语回:“你这个年纪英文说得这么流利还没有口音的女学生,我还是头一回见到,是跟谁学的?据我所知,书院里的先生们教的英文可没有这么深。”

 “我外公的一位同僚。”冬秀没有撒谎,她外公确实有一位同僚会多门语言,只是口音比较尴尬,她在他那儿学了一点俄语以备不时之需,现在拿出来当挡箭牌正好。“女士,您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你不像是中国传统的女学生,一开始我就发现你跟皎一点不同,很有趣的是,在我接待过的那么多的女学生里,问你这个问题的不是第一个,但几乎问我的每个女学生未来走的路都与众不同,我想问一下,你为什么想离开大清、你的故土转而去其他国家呢?”琼斯依然没有回答冬秀的问题,继续问。

 “因为大清现在很落后,而这种落后不单单在物质上,更多在精神上。物质的落后有药可医,而精神的落后无药可医。在大清这片国土下,大多数的百姓们把吃饱喝足当成人生头等重要的大事,就算有机会上学,也只会想给家里的男丁上,原因不仅仅是所有人默认的重男轻女的观念,更重要的是千百年来宗族制里‘祖宗家法不可变’、‘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些定律已经在人们脑中扎根,如果循规蹈矩不会出错,我们大清的这些子民便不会改变。”

 冬秀用英语飞快地说着,她不太愿意谈及这个沉重的话题,“如果想要让这片土地有所改变,只有两种可能。”说到这里,她望向琼斯。

 “愿闻其详。”琼斯听到这里已经十分惊讶,下意识地抬手,示意冬秀继续说。

 “要么从外量变,要么从内质变。后者我们都不愿意看见,而前者需要我们一步步来做。”冬秀慢慢说完,望向女先生,“琼斯女士,您在大清待的时间应该比我还长,对这里的情况想来比我了解得更深,我身为这片土地的一名子民,就有义务让它变得更好。而让它变得更好的基础,就是我要先装备自己的头脑,而想要做到这一点,以大清落后的条件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想让先生您给予我一点帮助。”

 “哈哈,”琼斯女士笑了,她微微颔首,“果然,能想要离开这片土地的人都非同一般。是啊,学习很有必要,你让我很惊讶,江小姐。你这番话打动了我,所以我决定,如果你能在未来的半年里每一门的成绩都能保证非常优异的话,我愿意写一封推荐信,让你去上海最好的书院读书,等你在那里以优异的成绩结业,我还会再写一封推荐信让你去英国的剑桥大学留学。以你现今的口才和眼光,我很期待江小姐你未来的表现。”

 江冬秀被琼斯女士许下的诺言打动,但她仍旧问:“只让我待半年?”

 “你太好了,留在这里浪费你时间,不过接下来的半年,我会让各位先生对你进行特别训练,你的功课会比别人难很多,我的推荐信,可不是那么好拿的。”琼斯女士朝冬秀俏皮地眨眨眼,这时,敲门声响起,她迅速切换成中文开口:“请进。”

 “外面有点冷,我现在能进来了吗?”棠皎把门打开一指宽,小心地问。

 “当然可以。”琼斯女士说完,望一眼手上的腕表,“她们应该快到了。”话音刚落,一阵脚步声从屋外传来,金发少女莉莉领着几位洋人女先生走进屋里,她们每一位都身材高挑,肤如缟素,有的是红发,有的是金发,眼珠的颜色也不一,有绿色的、蓝色的,还有一位女先生估计有虹膜异色症,眼瞳在光线不同的地方呈现不同的颜色。

 棠皎第一回见这么多女洋人,有些紧张,下意识拉住冬秀的手,冬秀却很淡定,回握棠皎的手,向先生们问好:“先生们好。”棠皎听完也跟着说一遍,说完这话,已不复刚才那般紧张。

 “贾斯敏,你带着那位棠小姐、就是那位梳着刘海的姑娘先去测试算术能力,她的成绩单里这项最好。你们去一室,那里有我上次让莉莉放的文具,可以方便演算。”

 琼斯朝那位红发的女先生说完,女先生点点头,看向棠皎:“跟我走吧,棠小姐。”

 “好的。”棠皎依依不舍地看一眼冬秀后,转身跟女先生离开。

 二人刚带上门,琼斯便笑着对剩下的几位女教师说:“伊丽莎白、安菲娅以及艾达,你们就在这里给这个囡子做测试吧。”

 “在这里?”患有虹膜异色症的女先生挑眉,“看来伊蒂丝你很喜欢这个姑娘啊,那我就先来测试你好了。你好,江小姐,我是伊丽莎白,你可以叫我利兹,我主要教授文学课,现在我来提问,你要在三分钟内给我答案。”

 伊蒂丝是琼斯女士的名字。琼斯女士看一眼官话不那么标准的伊丽莎白,微微颔首,伊丽莎白得到指令,开口道:“那么,我们现在开始测试。”

第15章 2018-12-01 22:57:50
冬秀爱不释手的抱着他,看他表演吐泡泡也看得津津有味。

  



夏天屋内闷热,又没有个空调降温,只能靠手摇竹扇带来丝丝凉意,小孩子皮肤娇嫩,如果出汗后不及时擦去,很容易就会被汗渍蛰出红痕,痛痒难耐。

  



她上次来就见这孩子额头上一片红,看着像块胎记一般,仔细一打量才发现是起了片痱子,就连肚子、屁股、腿弯里都是,怪不得白天黑夜的哭个不停。

  



一开始吕氏等人居然以为是小孩儿见了脏东西,所以变成了个夜哭郎,忙烧香拜佛的给他招魂,家里到处找人念什么“天惶惶,地惶惶,我家有个夜哭郎,过往行人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冬秀前世虽然没生过孩子,也没有育儿方面的经验,但她只知道一点:相信科学、远离迷信!

  



后来情况果然没有好转,她便叫哥哥从县城请了大夫来看,这才发现原来既不是见鬼了,也不是受热了,而是奶娘的奶水有问题。



因嫂子迟迟下不了奶,吕氏便从村里找了个刚生完孩子的小妇人来。



吕氏想要孙子吃得好,自然得先让那小妇人吃好,那小妇人家里条件一般,到来江家,看着那些即便是她过年也不一定吃得上的大鱼大肉,也不知道节制,加之嘴又馋,免不了一通胡吃海塞。

  



突然的从清汤寡水,到大油大荤,肠胃稍差一点的大人保不齐都要上吐下泻,何况是吃她奶水的婴儿。

  



幸亏这小侄子在娘胎里养的壮实,就只是火气过旺,起了些痱子而已。

  



也幸而嫂子经过调理,终于能下奶了,那时候刚好吕氏教她管家,她便果断辞退了那个还想赖在江家好吃好喝的小妇人。

 



不想多年后,这小妇人因冬秀迟迟没有嫁出去,在村里大肆宣扬她又老又丑的谣言,搞得流言飞起,气得吕氏差点病倒了,这是后话不提。 



冬秀扒着看了看小侄子的脖子和腿窝,上面扑了粉白的药面儿,想来应该就是现代的痱子粉之类的,浑身干干爽爽,可见被照顾得很好。

  



吕氏见了笑她道:“可见是亲姑姑会疼人,这小子也稀罕你,你一抱就乖巧的不行!”

  



冬秀心下欢喜,她天生自带小孩缘,没办法,小孩子就是喜欢她,再皮的孩子被她摸摸头都能变成个安静的美男子,她一度都觉得自己应该去干幼教什么的,简直天赐饭碗啊!

  



冬秀“啧~啧~”的逗了他两声,小家伙黑亮的眼珠子便望过来,很给面子的笑出声来,并且手舞足蹈的,活泼极了,看得人心都化了。

  



“名字起好了没啊?”

  



长到三个月,不说大名,连小名也没定下来,都是各叫各的,嫂子叫他宝儿,因为这是她期待了三年才得到的宝贝,吕氏叫他安儿,希望他一生平安顺遂,大哥叫他旺财,因为大哥现下就是个地道的商人,希望他能带来财运,冬秀则叫他胖胖,其实她是想叫他米其林来的,因为他真的很胖,胳膊腿都是一节一节的。  



正说着,大哥喜笑颜开的进来,接话道:“起了,昨儿去上族谱的时候起的,大名就叫江泽宇,小名我看就叫盼儿算了,盼他给咱家带来好运!”

  



众人无不应好,纷纷凑过来“盼儿,盼儿”的叫他,把小家伙逗的直乐。

  



冬秀抱了会儿便觉得胳膊酸了,赶紧把这小胖墩还给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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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十六章 茶馆

冬秀悄悄把她哥叫出来,到隔壁厢房里坐着,亲自给他倒了杯凉茶。

  



这凉茶还是她根据前世模糊的记忆试出来的。

  



冬秀记得前世那款因为广告而走红的国民凉茶,本来就是个历史悠久的百年老品牌,估计现在已经有了,只不过发源地是广州,在清朝这种交通不便的时候,可能还没有流传出来,她这也不知道是不是盗用了人家的秘方啥的。

  



反正做出来的味道与前世的那款国民凉茶几乎一样,那凉茶方子也拿给老中医看过了,药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不仅能消暑解渴,还能清热解毒,化痰除湿,好处多多,加之入口清良、回味甘甜,一下子就受到了家里各人的喜爱。

  



因为跟着吕氏学看帐,冬秀知道她们家在县城有一座茶楼,是她家收入的大头,只这两年生意日渐淡薄,几乎都要入不敷出了。

  



东秀便让哥哥把这凉茶多多的煮了,拿陶翁装着吊在井内,镇得凉凉的再卖出去,这茶又便宜,又好喝,还对身体好,想来应该很受欢迎。

  



好歹这也算是她穿越十多年来第一次苏,冬秀还是很关心她苏的结果的,因此便特地找她哥问问后续情况。

  



“哥哥,那凉茶卖得怎样?”

  



“还不错,每天都要卖上好几缸呢,这茶口味清甜,老人孩子都爱喝!”

  



“哦,那咱家茶馆的生意现在是不是好转许多了!”冬秀兴奋道。



  难道她终于要开启穿越女的苏爽人生,从一杯小小的凉茶走向富可敌国了吗,到时候她是要救国救民,做个民族英雄,还是要开启后宫,网罗各国美男呢,唔,名誉与美色,很难选呐……

  



没等冬秀YY够,她哥江耕围便嗤笑一声:“哪有那么容易,那凉茶定价极低,利润几近于无,连薄利多销的路子也走不通,卖上一个夏天也不见得能赚个七块八块的,倒是能给咱们茶馆带来些人气罢了!”

  



冬秀一听顿时脸红,就知道这个世界不是走的言情路子,对咱这个穿越女一点不温柔!

  



“我看账上的记录,咱们茶馆的生意也就是近两年才变差了得,是出了什么问题吗?”

  



“咱们茶馆自然是没有问题的,都开了十多年了,以前在县城里算是顶好的了,不仅能谈天说地、做生意,哪怕歇歇脚还能趁一段评书听呢,咱们又提供各色小吃点心,还时常的请了戏班子、杂耍之类的来表演,生意一直就不错,毕竟这些年下来都是老顾客了!”

  



“坏就坏在这二年县里又开了些其他的茶馆,一来二去的就把咱们的生意给分走了”

  



冬秀寻思着,逛茶馆又不像逛街,哪新鲜往哪去,那些顾客一般是很怀旧的,来得勤的都能把茶馆当第二个家,因为这里有他熟悉的人、熟悉的物、熟悉的茶香,一般人不会轻易从这个熟悉、稳定而舒适的环境里出去,去别处尝个鲜倒是可能,但不至于都尝完就不回来了啊!

  



“那那些新开的茶馆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咱们也可以学习改进嘛!”



 

 “那可学不了,也不能学,那些茶馆都不是什么正经茶馆,哼,害人不浅,迟早遭报应!”

 

  不用江耕围再多说什么,冬秀也能知道这不正经茶馆都是干什么的。

  



她前世看老舍先生的《茶馆》一书时就查了些相应的资料来看,以便更好了解书中的情节。

  



其中就有关于茶馆种类的介绍,按特色来分那基本就是清茶馆、荤茶馆、烟茶馆这三大类。

  



清茶馆就是像冬秀家茶馆一样真的是靠卖茶水来盈利的,而荤茶馆呢,顾名思义,就是另类的□□服务场所,烟茶馆则主要是供人吸食鸦片的所在,而荤茶馆和烟茶馆的界限也不十分明确,有时候也会互通有无,或者直接五毒俱全,吃喝嫖赌抽无所不包。





  这样一想,在腐败的清朝末年,真的没有什么比□□和鸦片更赚钱、更常见了,她们家生意流失这么严重也可以理解了。

  



“哎,照这样下去,恐怕咱们迟早得关门,就是对不住咱娘……”

  



这茶楼原是吕氏的陪嫁,哪想哥哥刚接手就要落个关门的下场,也是他时运不济。

  



“咱们就不能再想点法子把客人招揽回来吗?都说穷极思变,要不咱们也变一变,多加点花样进来!”

 



  “一个茶馆还能有什么变的,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得看咱拿出来的东西能不能吸引人哪!”江耕围叹了口气,他不是没想过改变,妹妹的凉茶他不就拿去卖了么,可惜大势所趋,人力也无可奈何了,“好了,你个姑娘家,就别操心这些了,去绣你的花是正经,什么时候哥哥才能带上你做的荷包啊!”



   冬秀被他打趣,也不在意,反正她女红差早就已经人尽皆知啦,她还是比较关心茶馆的问题,一来是怕它倒闭了,会

对她家造成经济压力,大房好歹还有座山,够他们吃一辈子的,他们四房才是真的坐吃山空呢,这笔收入对他们是极为重要的,二来便是纯粹的想借此机会了解一些外面的情况,茶馆呀,那可是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了,大到朝廷动向、时事变革,小到街头卖烧饼的大郎被带了绿帽子,那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且保证最新、最快、最全、最吸引人。

  



冬秀可不想放过这难得的机会,而且自从定亲后,明显就没有做姑娘时那么多拘束了,以前吕氏压根不会让她知道这些事,她哥更会跟她谈论外面的生意的,或许将来她还能出去逛逛呢。

  



于是磨着她哥把店里的情况都讲了个遍,无论是茶馆的格局装修、客户定位、竞争实力,还是说地理位置、服务质量等等,通过一番交谈,冬秀才知道她哥应该进行过仔细的分析和调研了。

 

  她哥今年也不过20出头,能想得这么全面,而且稳扎稳打,没有脑子一热就干傻事,已经很了不起了。

  



冬秀突然想起,茶馆对这时候的人来说那就是个娱乐休闲场所啊。

  



说是茶馆,可真正来这里品茶的人却并不多,反而是混时间、找乐子、搞交际的人占绝大多数,怪不得别的茶馆能火呢,人家的主题一个是天上人间,一个是飘飘欲仙,那都是人之大欲呀!





可也不是人人都爱这口荤腥的,也有的人是爱不起,那不正是他们的潜在客户么。

  



清茶馆的戏曲、弹词、评书、大鼓、杂耍等表演,做得好了也是很吸引人呀,现代还有人为了看表演变脸专门去吃火锅呢!

  



“那咱们茶馆里那些说书、唱戏的呢,也留不住人吗?”

  



“那些戏曲、小调、话本、歌曲来来去去就那么几样,早听腻歪了,底下人都会自己唱、自己说了,谁还花钱来听重复的故事,看一模样的戏呀!那些新出的戏、新编的故事也有,可人家自然也是找生意好、打赏多的地方去演哪,到时候分成也能多些,所以好的都轮不到咱们呐!”

  



冬秀脑内灵光一闪,新故事,是的,她不还有这个穿越大杀器吗,她别的没有,就是肚里故事多啊,如果把她上辈子看过的所有故事拿到茶馆里讲,估计够用三辈子的。





  冬秀内心十分激动,终于到了要找回她身为穿越女尊严的时候了!

  



其实她一直很怕,怕自己真的会在不知不觉中活成这个时代普通的一个女人,从小裹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长到十四五六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然后给他不断的生孩子……简直是噩梦。



老天给了她重活一世的机会,肯定不是要她这样憋屈的过一生。

  
第15章 2018-01-23 01:41:30
 伊丽莎白的汉语休养虽然一般,发音也不怎么标准,但在大清几年,却将如何出刁钻题目的技巧掌握得炉火纯青。她从胳膊上挎着的编织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上面记录着全女学学习最好的几名同学答不出的题目,她随意挑一题,问道:

 “《易经?系辞下》云: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请解释这段话的意思。”

 “在中午开设市场,召集各地的民众,聚集各地的货物商品。交易后,大家各自得到想要的东西便离开。”

 冬秀的文言文功夫要感谢外公,《易经》几年前她便跟着他学习过,现在方能对答如流。

 “请背出‘回也其庶乎,屡空。’的后一句。”伊丽莎白挑眉,瞟一眼冬秀,把本子往后翻几页,将八股取士那一套她平常最讨厌的东西搬出来考冬秀。

 “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冬秀的记忆力很好,正好这一段《论语》她熟,背起来连磕巴都不带打的。

 伊丽莎白把本子“唰唰唰”又往后翻几页,好像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微笑起来:“‘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请问这句话来源于哪本书,哪一章?”

 “这个超纲了,而且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你问哪一章节干什么?有什么用吗”旁边一位金发的女先生不满地皱眉,用英文小声提醒伊丽莎白,“不要让你的自尊心和好强毁了一个孩子的前程。”

 “艾达,我自己知道分寸。”伊丽莎白不耐烦地用英文小声回道,转而望向冬秀:“怎么,回答不出了?”神情中有些得意。

 “先生您和其他先生谈话,学生不应妄言。此题答案为:《中庸》第十四章。”冬秀知道这个女先生看不惯自己对答如流的模样,但她仍然谦逊地回答。

 “哼。”伊丽莎白冷笑一声,刚要接着提问,就听琼斯女士说:“每人出五题,伊丽莎白,你还可以再出两道。”

 “是,伊蒂丝。”伊丽莎白有些憋闷,望向冬秀的眼神越发不友善,她觉得自己落了面子,后两道题处得更加刁钻古怪,只是冬秀记忆力极好,况且这些死板的套路根本无法套牢她,这边伊丽莎白刚问完,那边冬秀就给出答案,最后他只得悻悻收场,连和琼斯夫人行礼都很敷衍,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

 “轮到我啦,你好,冬秀,我是艾达,你叫我名字就好,我教授音乐、舞蹈以及户外活动课,我的问题都很简单,只要你拿出刚才一半的认真就可以了。”金发的艾达笑着走到冬秀面前。

 “好的,艾达。”冬秀微笑着回答。

 艾达的问题都是围绕艺术展开,每一个问题虽简单,但意义隽永。尽管她教授的是音乐和舞蹈,问的问题却是围绕“美”来展开。她将中国的诗歌、小调和中国文化糅合起来,抛出的题目自带一股国风雅韵。

 冬秀答得很认真,这五题她同样全部答对,艾达笑得像个小姑娘似的,上去狠狠地搂住冬秀,在她额上“吧唧”亲一口说:“亲爱的,你真棒。” 

 冬秀笑得腼腆,下一个提问的是有一双柴郡猫一样碧色眼睛的女先生——安菲娅。她是几位女先生中五官最精致漂亮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外国美人,她一头乌黑的头发微卷扎在脑后,鼻子挺拔而不粗糙,颧骨像是小山的脊背一般隆起,眼睫如蝶翼般纤长。

 一瞬间,冬秀沉浸在女先生的颜值中无法自拔,不过她很快镇定下来,和她互相问好后,女先生道:“我是教授美术、缝纫与设计的老师,你有学过素描吗?”

 “学过一些。”冬秀颔首。

 “那好吧,琼斯这里有一些炭笔和素描纸,给你两刻钟时间画一幅速写,素材就是站在这里我们所有人,不包括你自己。如果你画得不错,我就算你通过。”安菲娅直截了当。

 “是。”冬秀有些紧张,她很多年没有好好画画了,在原来的书院里先生也只教个皮毛而已,需要她们动笔的时候极少。但是一拿到工具,她的心就定下来,深呼吸口气,认真地观察完几人的头身比、姿势动作后,开始飞速下笔。

 速写花不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有时间打上一些调子,又细化了几位先生的五官。等安菲娅拿到这幅画,看一眼便说:“你画画的习惯倒像是我们沙俄人。”

 “安菲娅先生是沙俄人?”冬秀有些惊讶。后世教授她素描的老师是前苏联留学回来的,而她老师的老师的曾祖是沙俄皇家画师,一脉相传下来,她的画技自然也来自那个寒冷的国度。不过她绘画的水准并不算多好,只算尚可而已。

 “当然。”安菲娅捏捏冬秀的脸蛋,“你把我画得很美,谢谢你。要不要考虑以后专修美术?”

 “相比于主修,我更想辅修。”冬秀回答。

 “那我很好奇,你想主修什么?”安菲娅眨眨眼道。

 “哲学和宗教学。”

 冬秀平静地回答。

 这下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她,但谁也没有说话。

 半晌,琼斯夫人率先开口:“看来我的决定是对的,按照你刚才对答如流的程度,如果一直坚持到底,去剑桥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要知道,这所学校的哲学系非常著名。你对哲学感兴趣,很好。”她举起手中的热茶杯,朝冬秀微微一笑。

 “不过也是数一数二的难考。”安菲娅道,“我们沙俄的学院也不比英国的差,你如果愿意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主修美术的话,我可以保你进我们国家最好的艺术学院。”

 “安菲娅,你这是要跟我抢人喽?”琼斯女士慢慢道。

 “不,只是这孩子学哲学而不学美术太可惜。这是第一个我见到有美术天赋的清朝姑娘,伊蒂丝?琼斯女士。”

 “难道不应该以冬秀的意见为主吗?我知道你的主意,你也明白我的意思,可这孩子的想法最关键,我们应该听听她最终的决定。”琼斯嘴上这么说,可心里笃定冬秀不会更改意愿。

 “我还是想学哲学和宗教学。”冬秀平静地回答。

 冬秀不是不知道以现在沙俄帝国的底蕴,他们的美术老师的技艺该有多么高超。可她那拙劣的画技就算读进去,出来也只是个画匠而已。她最擅长的不是这个,她最擅长的是手中那支紧握的笔杆。从开始在这个时代生活,她就在空余时间写作,除了读书很忙的时候会中断外,每日必写上几百或几千字。她现在写作的技法已经熟练,可是文学的终极境界就那么高,如果不再提高自己,她很快会再度遇到瓶颈。

 文字上的止步不前是冬秀容忍不了的事情,而哲学的高度在所有学科上遥遥领先,所以她要去学习,在最专业的地方学习过哲学知识后,那么她的文学道路也将会有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写作的套路或者说是技巧,全都是为一本书的核心灵魂牵线搭桥,语言和艺术进化到究极不过是另一种哲学的体现。前世冬秀作为吴声的时候就非常清醒地认知这一点,所以她读大量的书、走千万里的路,静待思想果实结成,以弥补自己作品中灵魂上的欠缺。但现今她回到这个大师辈出的时代,可能就是名师的一句话就能省去她很多事情,也能给她更多的在思想上的启发,她要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

 毕竟,人活一世,总得有些追求不是?

 “哲学是所有学科的母亲,也是一门神奇的学科,我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冬秀微笑着回答。

 “很好,那么请各位给江姑娘制定一套严苛周密的学习计划表,利兹就算了吧,到时候有她的课你跟着上就行。”琼斯夫人严肃道,“你的目标是剑桥大学,接下来的半年里,我们会给你施加特训,你要在半年里掌握近两年的专业知识,不过放轻松,女学的课相对来说不那么难,但也不很容易,掌握以后你可以跳级去我推荐的书院,这样你有更多的时间空出来,为这个目标做努力。”

 琼斯夫人顿了顿,继而微笑道:“这么多年,如果我们女学真能培养一个剑桥大学的人才,用清人的话说:‘也不枉此生了。’”她望向几位女先生,笑道:“我们这堆懒骨头也该忙忙了。”又看向冬秀:“孩子,努力吧。”

 “是,学生定会不负您的期望。”

 冬秀向诸位老师鞠躬,认真道。

第16章 2018-12-01 22:58:35
“哥哥,你知道那大城市里现在最流行什么吗?”

 

不等她哥回答,东秀便自顾道:“是报纸,过年的时候想必你也听大表哥说过了,现在城里凡读书识字的人必定就会看报,这报纸上就有最时兴的戏曲、歌谣、评书、小说,还有国内外的时事新闻,咱们不妨买些报纸回来,看哪种最有趣,最受那些茶客们的欢迎,然后包个说书先生每日来讲,岂不便宜!”

  

江耕围听了眼睛一亮,对啊,那报纸既然连读书人都爱看,必有其吸引人的地方,不妨就按妹妹说的办,反正也不费什么事,正好大表哥就在上海求学,到时候托他买些报纸邮回来就是了,死马当活马医,说不定就能给茶馆带来一线生机呢。

  

这茶馆的生意要想好起来,无非两条路,一是要能投其所好,例如爱赌的给他设个赌局,爱抽的设个烟室,爱嫖的设个温柔乡,其他诸如爱戏的、爱茶的、爱书的等等也都一样,二则是要靠新奇有趣来吸引人的注意力,一时的吸引人容易办到,难的是长久如此,听妹妹这一说,这报纸不就是个日日新、月月异的东西吗,而且还是从大城市来的新鲜玩意儿,本身就够吸引人的,说不定还真能成!

  

江耕围越想越觉得可行,打定主意,立马就要去给大表哥写封信求助。

  

冬秀看她哥起身欲走,忙拦着说:“哎,哥,你……”

  

“哦,我现在就给大表哥去信,请他帮忙邮寄些报纸回来!”

  

“那,等报纸邮寄回来了,我也要看一看,”想了想冬秀又补充道:“全部的!”

  

“行,没问题,知道你爱看书,等我拿到手,第一时间带回来给你看!”



   上海某新式学堂里,吕知贤正在看表弟江耕围寄来的书信。

  

信中请托他收集上海的各式报刊并新鲜的书籍杂志给他邮寄回去,并随信寄来了一百元汇票。

  

吕知贤很是惊奇,这封信若是嗣穈表弟写的倒罢了,毕竟他是个极爱读书的人,又对外界感兴趣,乐意接受新事物,耕围表弟却正好相反,他为人老实固执,从小就于读书上不甚灵光,只念了几年私塾便接手家业,跟着人学做商贾去了,是个守成老派的人,上次相聚也没见他对那报纸有什么兴趣啊,现在却突然托他收集这些,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连钱都寄来了,也不好敷衍了事,便叫随行的仆人去那报馆、书摊的各处去收购。

  

等东秀看到那一箱报纸时已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月。

  

“这报纸我已经都看过了,种类到是不老少,可却没见着有什么吸引人的新奇故事啊,即便有那么几篇,还都是半文言的,哪能拿到茶馆去说,现在来咱们茶馆的人里头,十个就有九个半是白字先生,剩下那半个识字的就是说书先生!”

  

江耕围好不沮丧,先前听大表哥把这报纸说得多么好看,在大城市里还人手一份呢,可见这报纸就不是给咱乡下人看的,通篇之乎者也,让他想起了上学的时候,那被先生竹板所支配的恐惧,真是完全看不下去。

  

其实报刊的流行也就这么几年,现在还是光绪年间呢,自然不能指望报刊的普及率有多高了,要想普通民众都能看报,至少得等到白话文运动之后吧,起码得要老百姓能听懂这报纸说的什么啊。

  

现在这白话文还未到能登上大雅之堂的时候,依旧是文言文的天下,除了正儿八经读书有学问的人,谁耐得烦看呢!

  

冬秀这些年也看了不少文言文――关键也没有别的可看,不说自己写,反正读是肯定没什么问题了。

  

她花了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将这些搜罗回来的报刊杂志看了一遍,这里面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搜罗齐全,把发行的各期期刊都收集了起来,正好方便冬秀进行系统的研究。

  

研究的结果就是:的确像她哥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可以拿去茶馆里说的新奇故事。

  

冬秀又花了整一个月,对所有收集到的报刊杂志作了统计,发现即使是以小说为主的报刊中白话文小说也只占了不到两成的版面,



索性,她的初衷也不真是要在这报纸上找什么好故事,要真有这样好的故事连载在报纸上,难道他们以后还得追着去沪市买了再邮寄回来吗,也太耗时费钱了。

  

她将所有报纸看过后发现:现在最为流行引人注目的便是翻译的海外作品,往往都是单独拿出一个版面来刊登的,而那些翻译作品里自然属小说最为受人欢迎,几年前由著名翻译家林纾译著的《巴黎茶花女遗事》那真是轰动一时,全国闻名,至今还有报纸刊载,并有评论说“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可见当初火爆的程度,而且它开启了中国哀情小说的流行风潮,之后的报纸上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乏此类跟风之作。

  

不过中国人骨子里天生就喜团圆不喜悲剧,加上这几年没出来什么特别好的作品,渐渐地也就淡出视野了,转而又风靡起侦探小说来,报纸上十篇小说中起码有五篇就是仿写的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虽然与中国的公案小说和侠义小说“形似”且“神似”,都是在昭示案件真相,还原事件本身,然而它却真是个全新的题材,近些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

  

中国的公案小说讲究的是一个“报应分明,昭彰不爽”,而不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侧重描写了官员如何的英明神武、为民做主,并大量歌颂了女子的无私奉献、忠贞不二,基本与刑侦破案没有什么关系。

  

其中又还有很多冤魂托梦、神鬼断案的情节,例如著名的“乌盆案”,在不准搞封建迷信的新中国,居然还被搬上了大荧幕,可见这种沉冤得雪的题材无论什么时候都挺受老百姓喜爱的。

  

而侦探小说在公案小说之上,还增加了各种曲折离奇的作案动机、描述了诡秘多变的作案手法、加入了惊心动魄的推理侦破、记录了真实可信的检验手段,这些高潮迭起、惊心动魄的小说情节,对这时代的人来说,绝对能做到耳目一新、引人入胜。

  

冬秀立马就有了想法,要说中国最有群众基础的官员,那非“包青天”莫属,无论老幼妇孺,学究白丁,莫不能说出一段包大人惩奸除恶的故事来,最著名当然是“铡美案”,那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叫好捧场的。

  

虽然这些故事大都是虚构的,但完全不妨碍它传唱千年而不衰,这就是小说的艺术魅力和生命力。

  

而包拯的形象已经在一代代人的口口相传里脸谱化了,提起包拯,那就已然是一个黑脸长髯、正气凛然、断案如神的好官了。

  

那在包拯变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样的呢?

  

冬秀前世看过一部电视剧,讲的就是少年时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书生,成长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里面穿插的各个案情,不仅精彩新颖,而且还能首尾相连,让人惊叹诧异,却又觉得理应如此。

  

冬秀也没跟她哥说什么,自己悄没声息的就开始了写作。

  

夏日已过,现在正是一年最苏爽的日子。



可冬秀长时间憋在房里写字,即便她不爱出汗,可一直握着毛笔写字,而且还是写指甲盖大小的蝇头小字,不一会儿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写,也不过写了三千来字,写完只觉胳膊酸痛,眼睛干涩。

  

照这样下去,故事没写完,她自己到先要发生事故了。



笔速不及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笔或者鹅毛笔来写了,若是能有一台打字机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够的热情,而且也不急于一时,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写够两千字便停笔。

  

这样不到一个月,她就把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

  

冬秀自己看了几遍又改了一些东西,把其中过于口语化的句段改成这时候比较讲究的文风,类似于红楼梦那样的,力求简洁易懂,却不失文采,删删减减,硬是把二十万字改成了十五万,又仔细誊抄了一遍,才准备拿去给她哥看
第16章 2018-01-23 01:54:11
 确定好课程计划表,冬秀就投入到压力山大的学习中去。她上的课足足是别人的两倍,各位女先生轮番给她开小灶,不但考试用的知识要学,其他的技能也不能落下:插花、立体裁剪,还有绘画、基础乐理、雕塑、演唱。冬秀以前还从来不知道考个大学要学这么多东西。当然,每每她望向女先生们欲言又止时,她们都会用同一句理由搪塞:都是有用的。

 这种情况下,冬秀只能闭紧嘴巴,努力学习。因为所有课程她都必须全是A+,一门不是都意味着她拿不到琼斯夫人的推荐信,这些杂七杂八的课程耗费她不少精力,不过好歹她的记忆力和模仿能力都不错,这才没有弄得很狼狈。但即便如此,她也恨不得把一分时间当做两分来用,忙得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常常是一手揉着雕塑用的泥巴,一只手端着碗水往嘴里送,心想:这群外国佬真能折腾人。到最后她已经完全放弃抵抗和吐槽,整个人完全沉浸在学习的海洋里,不知今夕何夕。

 没法子,安菲娅给她布置的二十张速写还没画完,有闲工夫讨论国家大事,她都可以把这些画画完了。

 时间就在冬秀忙碌地学习中悄然走过,她自己把时间遗忘,可时间没有忘了她这个老朋友。就在冬秀站在女学走廊上专心致志地绘制速写时,棠皎拿着一份报纸穿过来来往往的学生,快步走到她身边,一脸焦急道:“大事不好了,冬秀,八国联军攻占大沽炮台了!你快看看,这是《申报》的消息!”

 “等我先把这幅速写画完再说,让一下。”冬秀把棠皎拽到一边,用木炭笔在素描纸上勾勒着。

 “你还有心思画画,马上我们大清……哎呀,敏琪上次写信来,你也是这幅态度,你到底关不关心国家啊!国要是亡了,别说在这里画画,哭你都没地方哭去!”说道这里,棠皎声音陡然变低,“据说慈禧太后大怒。敏琪她爹在朝堂上官职不低,现在都被牵连,连革两级!敏琪说,她爹有送她去日本的打算,说马上国家就不太平了,顶多几个月的事,本来我们过得就够辛苦的,这下可怎么办啊?”棠皎声音带上哭腔。

 “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你我现在就算是忧国忧民,也无济于事。”冬秀现在的心态已经比她刚来这个时代好很多,听到消息后手上的动作一刻不停,眼看一幅速写就要完成。

 “可是我们是大清的子民啊,不是,当初你也跟我和敏琪说,要‘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可现在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呢?”

 廊下,蝉嘶哑地嗡鸣着,扰得棠皎心烦意乱,“我是真不知道我们未来该何去何从,战争一打响可不是闹着玩的,要不然,我们也去日本?”

 “上海这里有租界,严格来讲虽然地是大清的,可却归洋人管,也算洋人的地界。就算洋人要跟大清打,也不会在自己的地盘上公然开火,划不来。我们南市这里虽然是华界,可洋人那么多,又紧邻租界,怎么着也要顾及些。”冬秀画完一张,活动活动手腕,说:“放心吧,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好好学习,真要救国,现在还轮不到我们。”

 “我没有你那么崇高的理想,我只想上天保佑我在未来能找个不错的工作,足以养活自己就行。对了,冬秀,我听伊丽莎白先生说你又要转学?”棠皎问。

 “嗯。”冬秀点头,给画板换上新纸,用夹子固定好后,挑一个走廊上看书的女生作对象,飞速下笔,“我想去读学院,女学这边的先生都很支持我,也是琼斯女士建议我转学的。”

 “天啊!”棠皎倒吸一口气,“你的理想真是太伟大了!我甘拜下风。对了,我这次来找你有件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

 “我家里帮我说亲了。”棠皎微笑道。

 冬秀手一顿,“这么早?你去年过了年还不满十二呢,现在也不到十三啊。”

 “在我们那儿,这个年纪说亲正好,我也不反对。哎呀,都怪你,这话说出来羞死人啦!”棠皎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红晕,衬得她一张苹果脸娇美动人,她扯扯冬秀的袖子,低声道:“说是一回事,真正谈婚论嫁还要两年呢,你开蒙早,比我小两岁,但是再过一年,你家里人难道不会帮你操心亲事么?”

 “我不操心,只要我愿意一直读书,家里人就不能阻挠。”冬秀笃定地说。过年的时候她只在家里待一天就急忙赶回女学。那天傍晚,外公把她叫到书房去,把吕家的地契、房契都给了她,还有大把的银票以及他攒了多年的书册。她给外公磕了九个响头,发誓她一定会不负众望、学有所成。现在她肩膀上扛着的不仅仅是女先生们的期许,还有对外公、对吕老爷子的保证。

 “你家人真是开明,恐怕整个大清也找不出来几个像你家人这样开明的家长了。”棠皎感叹,“不过你也争气,在女学里每门功课居然都是最优!原来你在南京上学的时候虽然也是名列前茅,可是也没见你像现在这样拼。冬秀,你自己可能不知道,你来上海之后瘦了好多,但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却比以前还要好。”

 冬秀不想谈及这个悲伤的故事,她能说都是被“推荐信”这块大饼给逼迫的吗?她当然不能,只说:“家里把我当男丁看待,对我投入那么大的精力,我不能让他们失望。”

 “反正不管怎么说,我祝贺你也祝福你,等你以后学有所成,可别忘了我们几个呀!”棠皎拍拍冬秀的肩膀,笑嘻嘻地说。

 “当然不会,我们可是手帕交,”冬秀把最后几笔勾勒完,擦干净手开始收拾工具,“我待会儿还有一节伊丽莎白先生的课。”

 “真是个大忙人。对了,这周末把敏琪叫来,大家在一起聚聚怎么样?”棠皎问。

 “你们俩去逛吧,我最近实在太忙,伊丽莎白先生给我布置不少作业,够我头疼的。”冬秀指指自己眼下的黑眼圈,“喏,现在都变成熊猫眼了。”

 “噗嗤。”棠皎轻笑出声,拍拍她的胳膊,“行行行,你去忙吧。我和敏琪是看你辛苦,上次她来学校看你的时候差点吓哭了,还很搞笑地说:‘你怎么瘦成这个鬼样子了?’,以为我怎么虐待你似的呢。我们主要是想让你放松放松,不过嘛,现在看你被几位女先生折磨还乐在其中,啧啧啧。”

 “我没你说的那么惨吧?”冬秀拎着画板往回走,满脸无奈。

 “绝对有。不是我夸张。我以为‘头悬梁锥刺股’只是说说,没想到真遇上一个,还是我的好姊妹,这事儿以后可以当一笔不错的谈资。行啦,你赶紧去忙吧,我回头给敏琪打个电话,就说你不去了。”

 “今年南市可以往租界那边打电话了?”冬秀感觉哪里不太对。

 “不能,但我到租界那边就可以打了呀。打电话很好玩的,不说了,不说了,你赶紧忙去吧,不耽误你时间,快走,快走!”棠皎推推她,自己也从另一边离开。

 冬秀望一眼棠皎离去的背影,摇摇头,把东西送回去后,赶紧拿上笔记本和钢笔去听伊丽莎白先生讲课。

 这位女先生对自己的态度很奇怪,明明刚开始一点不喜欢自己,后来看到她在语言和写作方面的天分后,竟然和其他几位女先生公然开始抢课,给她讲外国文学、戏剧、历史和地理,她不但教学严苛,而且嘴巴奇毒无比,别看她中文不行,可是英文的比喻用得溜到飞起,什么让人无地自容说什么。尤其是在从琼斯女士那里知道她的英文水平不错、交流无碍后,全程用英语为她单独授课,让她沐浴在她堪比斯内普教授的毒舌洗礼中。

 这个时候,冬秀都会特别庆幸,伊丽莎白女士,这位据说家中父母都是牛津大学毕业的女先生是一位英国人,英国人的笑点和尿点她有的get不到,所以她的心态能摆正。

 今天还是伊丽莎白单独给冬秀开小灶。伊丽莎白很喜欢和冬秀讨论她们英国的辉煌,从文学歌赋到戏剧歌剧。伊丽莎白还做了几个戏偶手套,一个叫“哈姆雷特”,一个叫“奥菲莉娅”,当然,它们有时叫别的名字,不过都是戏剧里的人物。每当她要完成背诵作业时,伊丽莎白就会塞给她一个戏偶手套,让她和她利用手中的戏偶对话——确切地说是演绎,她演得不认真就要重演,而且会挑到比较烂的角色,不是《哈姆雷特》里那个早早领便当的鬼魂老爹就是《俄狄浦斯》里上吊的女王。

 冬秀本人不抵触这些,而且她发现这个小技能有助于帮助她理解人物心理后,她便很乐意和伊丽莎白一起表演这种戏偶小剧。每次她手中的戏偶演到装死的时候,伊丽莎白都会在对面哈哈大笑,对她的恶趣味,冬秀表示相当的无语。

 今天一上课,伊丽莎白照样先抽查她的背诵情况,她们今天演得是《麦克白》,她演麦克白,伊丽莎白演麦克白夫人。伊丽莎白只要一演女性角色,声音就会变得很奇怪,用中国话来说就是:发嗲。

 今天也不例外,伊丽莎白充分将麦克白夫人这朵甜美的罂粟花演绎得淋漓尽致。冬秀一边在内心吐槽,一边一脸深情地操纵手里的戏偶道:“我最亲爱的人,邓肯今晚到这儿来。”

 “什么时候回去?”

 “他打算明天回去。”

 ……

 最后,伊丽莎白饰演的麦克杜夫成功将冬秀饰演的麦克白杀死。冬秀佯装死亡,接着演马尔康,而伊丽莎白则扮演和她对话的斯沃德。

 等这五幕戏演完,伊丽莎白一脸满足地说:“台词还记得,不错。接下来,四大悲剧这个月我们都演过了,两个月后,我们再演一遍。古希腊戏剧从明天开始演,记得背《阿伽门农》的台词。”

 “伊丽莎白,”冬秀欲言又止,半晌后说:“古希腊戏剧两个月前我们就演过了,要不然我们演古典主义戏剧吧,莫里哀的《伪君子》和《吝啬鬼》都很有趣,我们还没有演过。”

 “不着急。”伊丽莎白不在乎地摆摆手。

 “可是伊丽莎白,没多久我就要转学了。”

 冬秀回道。

第17章 2018-12-01 23:00:35
“哥哥,你知道那大城市里现在最流行什么吗?”

 

不等她哥回答,东秀便自顾道:“是报纸,过年的时候想必你也听大表哥说过了,现在城里凡读书识字的人必定就会看报,这报纸上就有最时兴的戏曲、歌谣、评书、小说,还有国内外的时事新闻,咱们不妨买些报纸回来,看哪种最有趣,最受那些茶客们的欢迎,然后包个说书先生每日来讲,岂不便宜!”

  

江耕围听了眼睛一亮,对啊,那报纸既然连读书人都爱看,必有其吸引人的地方,不妨就按妹妹说的办,反正也不费什么事,正好大表哥就在上海求学,到时候托他买些报纸邮回来就是了,死马当活马医,说不定就能给茶馆带来一线生机呢。

  

这茶馆的生意要想好起来,无非两条路,一是要能投其所好,例如爱赌的给他设个赌局,爱抽的设个烟室,爱嫖的设个温柔乡,其他诸如爱戏的、爱茶的、爱书的等等也都一样,二则是要靠新奇有趣来吸引人的注意力,一时的吸引人容易办到,难的是长久如此,听妹妹这一说,这报纸不就是个日日新、月月异的东西吗,而且还是从大城市来的新鲜玩意儿,本身就够吸引人的,说不定还真能成!

  

江耕围越想越觉得可行,打定主意,立马就要去给大表哥写封信求助。

  

冬秀看她哥起身欲走,忙拦着说:“哎,哥,你……”

  

“哦,我现在就给大表哥去信,请他帮忙邮寄些报纸回来!”

  

“那,等报纸邮寄回来了,我也要看一看,”想了想冬秀又补充道:“全部的!”

  

“行,没问题,知道你爱看书,等我拿到手,第一时间带回来给你看!”



   上海某新式学堂里,吕知贤正在看表弟江耕围寄来的书信。

  

信中请托他收集上海的各式报刊并新鲜的书籍杂志给他邮寄回去,并随信寄来了一百元汇票。

  

吕知贤很是惊奇,这封信若是嗣穈表弟写的倒罢了,毕竟他是个极爱读书的人,又对外界感兴趣,乐意接受新事物,耕围表弟却正好相反,他为人老实固执,从小就于读书上不甚灵光,只念了几年私塾便接手家业,跟着人学做商贾去了,是个守成老派的人,上次相聚也没见他对那报纸有什么兴趣啊,现在却突然托他收集这些,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既然连钱都寄来了,也不好敷衍了事,便叫随行的仆人去那报馆、书摊的各处去收购。

  

等东秀看到那一箱报纸时已经过了差不多两个月。

  

“这报纸我已经都看过了,种类到是不老少,可却没见着有什么吸引人的新奇故事啊,即便有那么几篇,还都是半文言的,哪能拿到茶馆去说,现在来咱们茶馆的人里头,十个就有九个半是白字先生,剩下那半个识字的就是说书先生!”

  

江耕围好不沮丧,先前听大表哥把这报纸说得多么好看,在大城市里还人手一份呢,可见这报纸就不是给咱乡下人看的,通篇之乎者也,让他想起了上学的时候,那被先生竹板所支配的恐惧,真是完全看不下去。

  

其实报刊的流行也就这么几年,现在还是光绪年间呢,自然不能指望报刊的普及率有多高了,要想普通民众都能看报,至少得等到白话文运动之后吧,起码得要老百姓能听懂这报纸说的什么啊。

  

现在这白话文还未到能登上大雅之堂的时候,依旧是文言文的天下,除了正儿八经读书有学问的人,谁耐得烦看呢!

  

冬秀这些年也看了不少文言文――关键也没有别的可看,不说自己写,反正读是肯定没什么问题了。

  

她花了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将这些搜罗回来的报刊杂志看了一遍,这里面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搜罗齐全,把发行的各期期刊都收集了起来,正好方便冬秀进行系统的研究。

  

研究的结果就是:的确像她哥说的那样,没有什么可以拿去茶馆里说的新奇故事。

  

冬秀又花了整一个月,对所有收集到的报刊杂志作了统计,发现即使是以小说为主的报刊中白话文小说也只占了不到两成的版面,



索性,她的初衷也不真是要在这报纸上找什么好故事,要真有这样好的故事连载在报纸上,难道他们以后还得追着去沪市买了再邮寄回来吗,也太耗时费钱了。

  

她将所有报纸看过后发现:现在最为流行引人注目的便是翻译的海外作品,往往都是单独拿出一个版面来刊登的,而那些翻译作品里自然属小说最为受人欢迎,几年前由著名翻译家林纾译著的《巴黎茶花女遗事》那真是轰动一时,全国闻名,至今还有报纸刊载,并有评论说“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肠”,可见当初火爆的程度,而且它开启了中国哀情小说的流行风潮,之后的报纸上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乏此类跟风之作。

  

不过中国人骨子里天生就喜团圆不喜悲剧,加上这几年没出来什么特别好的作品,渐渐地也就淡出视野了,转而又风靡起侦探小说来,报纸上十篇小说中起码有五篇就是仿写的侦探小说。

  

侦探小说虽然与中国的公案小说和侠义小说“形似”且“神似”,都是在昭示案件真相,还原事件本身,然而它却真是个全新的题材,近些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

  

中国的公案小说讲究的是一个“报应分明,昭彰不爽”,而不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侧重描写了官员如何的英明神武、为民做主,并大量歌颂了女子的无私奉献、忠贞不二,基本与刑侦破案没有什么关系。

  

其中又还有很多冤魂托梦、神鬼断案的情节,例如著名的“乌盆案”,在不准搞封建迷信的新中国,居然还被搬上了大荧幕,可见这种沉冤得雪的题材无论什么时候都挺受老百姓喜爱的。

  

而侦探小说在公案小说之上,还增加了各种曲折离奇的作案动机、描述了诡秘多变的作案手法、加入了惊心动魄的推理侦破、记录了真实可信的检验手段,这些高潮迭起、惊心动魄的小说情节,对这时代的人来说,绝对能做到耳目一新、引人入胜。

  

冬秀立马就有了想法,要说中国最有群众基础的官员,那非“包青天”莫属,无论老幼妇孺,学究白丁,莫不能说出一段包大人惩奸除恶的故事来,最著名当然是“铡美案”,那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叫好捧场的。

  

虽然这些故事大都是虚构的,但完全不妨碍它传唱千年而不衰,这就是小说的艺术魅力和生命力。

  

而包拯的形象已经在一代代人的口口相传里脸谱化了,提起包拯,那就已然是一个黑脸长髯、正气凛然、断案如神的好官了。

  

那在包拯变成包青天之前又是怎样的呢?

  

冬秀前世看过一部电视剧,讲的就是少年时期的包拯,如何一步步由小小的书生,成长为鼎鼎大名的包青天的,里面穿插的各个案情,不仅精彩新颖,而且还能首尾相连,让人惊叹诧异,却又觉得理应如此。

  

冬秀也没跟她哥说什么,自己悄没声息的就开始了写作。

  

夏日已过,现在正是一年最苏爽的日子。



可冬秀长时间憋在房里写字,即便她不爱出汗,可一直握着毛笔写字,而且还是写指甲盖大小的蝇头小字,不一会儿手心也汗涔涔的了,她一天不停的写,也不过写了三千来字,写完只觉胳膊酸痛,眼睛干涩。

  

照这样下去,故事没写完,她自己到先要发生事故了。



笔速不及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都想拿炭笔或者鹅毛笔来写了,若是能有一台打字机那就更妙了!

  

好在她有足够的热情,而且也不急于一时,便放慢了速度,每日只写够两千字便停笔。

  

这样不到一个月,她就把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

  

冬秀自己看了几遍又改了一些东西,把其中过于口语化的句段改成这时候比较讲究的文风,类似于红楼梦那样的,力求简洁易懂,却不失文采,删删减减,硬是把二十万字改成了十五万,又仔细誊抄了一遍,才准备拿去给她哥看。
第17章 2018-01-23 02:00:26
 “是啊,你要转学的。”伊丽莎白脸上的光彩逐渐黯淡下去,“好吧,那就演莫里哀的戏吧,只是我觉得古希腊的悲剧更有趣一点。”接着,她又教育冬秀,“台词对话只有在心中烂成一坨果酱才行,这样你才能熟稔地把握人物的精髓。”

 冬秀:什么破比喻。

 “你应该去更高广的舞台。”过了半晌,伊丽莎白轻轻地呼出一口气说,患有虹膜异色症的眼睛在阳光下变成极浅的绿,“我听说你想学哲学,我的父亲是牛津毕业的,我可以写信给他,他在剑桥大学有认识的朋友,现在在里面上班,可以推荐你去读书。”说到这里,她微妙地停顿片刻,“你想不想去读文学院?文学可以挖掘的东西不比哲学低。”

 “但是从量级上来说,文学还是不如哲学的。哲学里的一些东西,文学上是看不到的。”

 前世的冬秀对哲学和宗教学只有一些浅薄的了解,她自己为了写作,get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技能:称骨算命、塔罗、紫薇斗数、养蛊……有的是巫术,有的是偏门。这些东西超出普通人的认知,却实实在在地存在。

 因为写作关系,冬秀作为前世吴声时认识的人也很杂,有一次她遇到一个法师,法师意味深长地说:“巫术这个东西,挺危险的。”那时她正在写一本有关云南风土人情的书,因为要深刻认知角色,她跟当地的一个老太太学习制蛊。那时的她根本听不进去这位法师的言下之意,还觉得对方多管闲事。结果呢?她年纪轻轻心脏出了问题,最后连药瓶都拿不出来,死得屈辱。她当然知道不碰这些东西什么事都没有,可是为了一时的名利,她还是选择性地忽视。

 前世她看上去好像得到了很多,其实什么也没有。所以今生她不会再做这些讨巧的蠢事,她要用这支笔来做点什么,她不想重蹈覆辙,不再让笔变成扬名立万的工具,而是影响世界的声音。

 在冬秀前世吴声的认知中,历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来自世界各地,写作核心各有千秋,职业也有分别。不单单是作家,哲学家兼数学家、首相、记者都得到过这个奖项。可以这样说,获奖的作家每人的作品抽丝剥茧出来都是一种抽象思辨哲学,只不过文学和哲学的区别在于一个应用文字,要么是对表达的精准、严苛甚至有些变态的追求,要么是对一种极限领域的挑战;而另一个则相当于一切认知的主宰,而文学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缕鸿毛。

 哲学范畴太大,甚至连生活本身、世界本身都是哲学的直接体现,而文学的展现方式却只能是文字上千奇百怪的排列组合,无论题材再变、手法再创新,始终逃脱不出文字的樊笼。这种局限性,自古以来便是如此。最重要的是,文学并不是真实,它是一种再现或者精神的片刻存续,但哲学往往是真实的体现,冰冷、温暖、真实。

 可以这样说,一个作家对哲学的认知有多深,直接反应在他的作品里。作品的高度也和作家对哲学,或者说对哲学亲近的朋友——生活有多少认知有直接关联。

 “如果你最后选择去读文学的话,我可以为你提供学费上的帮助,供你读到毕业。”伊丽莎白认真地说。

 “虽然我有点心动,但我还是想去学哲学。”冬秀微笑,“但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一名记者,或者一位学者,继续从事文学方面的工作呢。”

 “算了吧,不过也没关系,读到学士你还可以继续往下深造,到时候再做决定也不迟。现在,把文学课本翻开,我们要抓紧时间,今天我会多布置一点背诵作业,记忆力好别浪费了,接着上次我让你背的内容,从第298页背到324页,我们开始讲课。”伊丽莎白下令道。

 冬秀:看在你是我老师的份上,我忍了。

 伊丽莎白讲课干脆利落,吐字清晰,语速飞快——前提是用她的母语英语授课。稍一走神很多关键点就会流失,冬秀不敢懈怠,手下的钢笔在笔记本上飞速记录,字迹潦草到不忍直视,不过她不是很在意,最重要的是她能记住这些知识。

 时间在伊丽莎白的讲课中悄然度过,等回过神来,已经到了中午。

 “上午就讲到这里,下午我跟安菲娅说一声,让她的素描课放到晚上,下午给我上地理和历史,你先去吃饭吧。”伊丽莎白看一眼腕表说,“你最近瘦得像脱水的包菜,中午多吃点,否则接下来的学习你可能撑不下去。”

 冬秀:“……”

 这到底是谁造成的!谁造成的!

 但冬秀表面上还是恭谨道:“好的,伊丽莎白。那我就先走了。”

 “食堂的奶油不错,让你的仆人打一份,给你做个奶油蘑菇汤补一补。”伊丽莎白补充。

 “好的。”冬秀颔首,跟伊丽莎白行礼,收拾好东西,背包离开。

 中午食堂里很安静,冬秀自己去打两个菜,要两个馒头,端着餐盘坐到一张圆桌前飞快地吃起来。两个星期前,曼路因事回老家去了,本来她娘想给她再找一个家生子过来服侍她,被她以种种理由拒绝。没有曼路的帮助,她学习太忙没时间做饭,所以就一个人过来吃食堂。其实她也想找棠皎一起吃,但给她开小灶的女先生们都喜欢拖堂,不拖到她的胃唱空城计是不会放她离开的,所以她完美地错过和棠皎一起吃饭的机会。每次她打菜的时候,整个食堂里基本上只有她一个人。

 不过冬秀耐得住寂寞,她一个人把两个馒头吃得干干净净,连着西餐不咸不甜的菜色也吃得连汤都不剩。学习的时候讲究不了这么多,她满足地打了个饱嗝,把餐盘交给食堂的工作人员,自己背包走到操场边的长椅上,远眺一会儿青春美少女们矫健的身影,便拿出笔盒和书本开始做作业。

 中午只休息半个时辰,等冬秀写完伊丽莎白布置的一篇文章和四张试题,时间也过得差不多了,她起身活动活动身体,下午还有伊丽莎白和艾达的课。艾达最近教她们弹钢琴,弹不好就拿软鞭抽打她们的小臂,那笑眯眯的模样和她手下凶残的动作成正比。还好冬秀记忆力过人,哪怕手指僵硬,可强行记住指法没有问题,所以至今没被抽过。

 但棠皎就比较惨了,她天生是个学理科的料,让她解方程可以,弄音乐什么的完全是一头脑浆糊。刚开始学基础乐理知识的时候她就一脸茫然地问冬秀:“这些蚂蚱一样的字弄得我头晕,完全看不懂谁是谁啊。”

 对此,冬秀非常无奈,哪怕是她手把手地教棠皎“四分音符唱一拍”,一转身这位就又忘了。很快棠皎就有点跟不上进度,每次课冬秀都能看见艾达微笑着挥舞手里的小皮鞭望向浑身僵硬的皎皎,先用各种基础乐理知识提问,问得她满脸茫然,再让她照着谱子弹一小段。

 结果大家都能预料得到,棠皎每次都被小皮鞭亲切地问候,虽然小皮鞭打得不疼,可是羞耻心爆表好么。只要一下艾达的音乐课,棠皎都是一脸的生无可恋,靠在冬秀的胳膊上直抽气:这个女的太可怕了。

 冬秀一边往伊丽莎白的安排的学习室走,一边担心即将到来的音乐课。

 不过伊丽莎白是不会在意这些情绪的,没有比压力和知识更能让人专心致志的东西,她的声音就是最好的药剂:“江小姐,如果我的作业让你感到吃力,那么我会对你的未来重新进行评估。”

 “不会的,伊丽莎白。”冬秀回过神,说。

 “好的,如果你再走神一次,我就要考虑最终成绩给不给你一个A+,虽然你去年的成绩都是A+,可不代表今年也是如此。”伊丽莎白挑眉。

 “抱歉,伊丽莎白,我不会了。”

 “但愿如此。”伊丽莎白矜持颔首,“继续,君士坦丁堡是……”

 太阳像一个半熟的糖心蛋渐渐西沉,冬秀背着包从学习室走出,步伐稳健地朝音乐室走去。此时的她并不知道,命运的琴弦又恶作剧般地拨弄了一下,一封带有浓厚封建思想家书即将送到她手上,向她伸出无情的魔爪,誓要把她拖向人间炼狱。

 只是此刻的冬秀还沉浸在学习的海洋里,学生生活麻痹了她原本警觉的思维,让她以为一切顺遂,事情都在往好的那一面发展。

 然而事实是,她想得太美了。

第18章 2018-12-01 23:01:18
自从有了儿子,江耕围也不在县城里长住了,一月总要回来两次,然后歇上那么几天,反正自家生意也就那样,他读书不成,经商也不怎么合适,索性是个心宽的,也不自怨自艾,现在就只想把家业守住,不至于败家坏业就成。



看着摇床里睡得香甜的儿子,他忍不住戳了戳那肥嘟嘟的小肚子,又捏了捏那藕节似的小胳膊。



妻子曲氏嗔怪的推开他:“才哄睡了,你可别再把这哭神吵给醒了。”



恰冬秀过来找他,便一起去了厢房。



江耕围诧异的看着手中的书稿,上面的字迹工整娟秀,是标致的簪花小楷,一看便知是妹妹的手迹,封面写了大大的几个字-新包公案。

  

本来冬秀是想叫《少年包青天》的,不过这时代不兴起这样直白的名字,而且有《包公案》美名在前,正好借此吸引人,打开知名度。

  

江耕围翻开书稿,便见第一章写着名扬天下。

  

故事发生在宋仁宗年间,大宋西北有辽人虎视眈眈,东北与高丽冲突频发,在八贤王出面调停下,终与高丽签得盟约,更得高丽国王应允,将甥女嫁与仁宗,令二国永结秦晋,高丽护嫁使团来到中土,在庐州稍作休息,然而就在这期间,随团出使的高丽太子、七皇子却相继被杀,这事又牵连两国起了冲突,大战一触即发。

  

庐州书院有一名叫包拯的少年,他面容黝黑、聪慧机智,十分擅长破案,受八贤王之托破查此案。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跌宕起伏的破案过程。

  

江耕围一口气读下去,随着那精彩纷呈的剧情而心跳不已。

  

“妙啊!”读到包拯解析作案过程,揭开故事谜底时,他情不自禁的拍桌叫好,倒把冬秀吓了一跳。

  

待知道凶手是谁时,又禁不住哀叹惋惜:“可怜了一条好汉子,最可怜的就是被他亲手杀死的小艾,她那么信任他,结果居然……”

  

“妹妹,这故事是你写的吗?你是怎么想到的,这破案的过程描写的尤其精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亲眼目睹一般!”

  

“哥哥觉得这故事怎么样?”

  

“自然好极,我从来也没看过这样精彩的故事,说是新的包公案,却又与以往完全不一样,比之原来的不知精彩几倍,看得人惊心动魄、心潮起伏!”

  

“那这故事拿到茶馆里去说怎么样!”



江耕围确实是喜欢这篇故事,只是妹妹一个闺阁女儿家,怎么能写这些东西,而且还要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宣讲,要是被人知道了可了不得。



“不妥,不妥,你个待嫁的女儿家,万一被人知道了可怎么办?”



冬秀倒是不担心这点,她早想好了:“就说是你写的呀,你将它誊抄一遍不就行了,这事你知我知,只要咱俩不说出去,谁还能知道呢!而且就只在自家茶馆里说一说而已,不算很逾矩吧!”



江耕围一想也是,这也不是要敲锣打鼓的去弄得人尽皆知,只是去试一试,到底别人爱不爱听还是两回事呢。



他当即拿回去进行誊抄,一边抄一边回味剧情,再看一遍越发觉得这文的构思精巧、逻辑严密,这破案手段真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文中处处透着玄机和线索,知道结果后,回头再看才能发现文中的处处伏笔。



妹妹这心思真是巧极了,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看来爱读书得人就是不一样啊。



自从哥哥拿着那篇故事去了县城,冬秀便每日都在等他回来。



也不知道那篇故事到底受不受欢迎,她自认为故事本身是足够精彩吸引人的,然而在文笔上确实显得稚嫩不够优美,在这个文言文当道的时代,即便写通俗小说也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美感,好似《红楼梦》一样,随便就能穿插些诗词典故进去,显得很有水平。



冬秀尽管也向那个方向靠近了,可相比起来,还是流于口语化了,也就是过于直白,到显得有些没有文化似的!

第18章 2018-01-23 02:10:09
 音乐课刚结束,冬秀就被棠皎挽着手臂往回走,只见她一手扶额一边学着洋人的咏叹调开口道:“哦!我亲爱的上帝,我简直想拿西红柿和鸡蛋狠狠打在我们可爱的艾达的屁?股上,给她留下一个羞耻而又难忘的痕迹!”

 冬秀:“……”

 “我感觉音乐课把你折磨得有点儿……失去淑女风度。”好一会儿,冬秀才委婉道。

 “没法子。”棠皎无奈地道,“你不知道,我最近做梦都是五线谱上那些乱糟糟的小虫子,艾达夫子的要求实在太高,但我根本不是学这块的料啊,你说说,明明都是数字,为什么变成数学就那么亲切,变成音符就那么恐怖?”

 “因为你没掌握诀窍,或者是你压根就不喜欢,所以排斥它,因为你的排斥,它进入不了你的大脑,反馈给你的也都是失败的结果,恶性循环下来,你自然会说:‘我不是学这块的料。’”冬秀和棠皎走出校门,棠皎抬手招一辆东洋车——也就是后世的黄包车,“还是老地方。”一手拉着冬秀上车一边说,“我真不是学这块的料!不是我不喜欢的问题,而是我认真地学了,可它就是无法进入我的大脑,冬秀,不是人人都有你那种毅力咬牙也要学到最好的,我是得过且过,况且我以后的目标是找个公司上班,会不会弹钢琴都无所谓。”

 冬秀欲言又止,赶紧换个话题:“晚上吃什么?”

 “小笼包子和皮肚面吧,哎,你家曼路都离开两个星期了,你……哎呦,怎么回事?”

 车子猛地颠簸一下,棠皎光顾着跟冬秀说话,没注意扶好,差点从车上一头栽下去,幸好冬秀及时拉住她。棠皎坐稳身子,往前一瞧,一辆马车挡在路中央,拉洋车的对对面赶马车的说:“侬行行好,阿拉这块有俩囡子要回家,侬只要往边上挪下就行,好伐?”

 “不好。”车夫趾高气昂道,“去去去,旁边去,阿拉要送府上公子来南市办事,侬不过是送两个囡子,侬三个,快滚快滚,不让开,吃鞭子!”

 “哎呦,你居然还带语言威胁的!”本来棠皎刚才差点摔下车心情就不大好,这回更是火气直冲脑门,她怒极反笑,干脆跳下车,白色的裙摆在空中芙蓉花瓣一样盛开,她走到离车夫一丈远的地方,嘲讽道:“不过是个下人,口气倒是不小,也不知是哪家府上的奴才带出来,真不讲究。”

 “侬算老几?关你娘屁事!”车夫唾沫四溅,刚想臭骂这小丫头片子一顿,他身后马车车帘被掀开一角,一男声从里传来:“住嘴。少爷要下车,让开。”

 车夫愣了,里面说话的男人也不管他听没听懂,直接掀开帘子,自己先跳下车,又躬身伺候主子下车。

 冬秀也从东洋车上下来,走到棠皎身边小声道:“要不我们走回去吧,犯不着跟他们在这儿耗时间,拉洋车的师傅也不容易,我把钱给了,我们走吧。”

 “不是这个原因,他不讲理在先,我们占理,凭什么走?”棠皎挑眉,饱满的脸蛋上神采飞扬,小声和冬秀咬耳朵:“看这马车的行头,也不会是个京官儿,只要不是京官儿,我就有办法。”

 两人说话间,那位少爷已经从帘后伸出一只手来——富贵人家的少爷连手都像羊脂玉般雪白,接着是一顶乌黑的瓜皮帽,再之后是一张雪白的侧脸,和那手正好凑成一套,他穿一身深青色长衫,扶着男仆的手下了车,找来车夫问是怎么回事,车夫颤颤巍巍地解释完,这位少爷轻轻颔首,带着仆从走到离棠皎半丈远的地方,拱手道:“真是对不住二位小姐,我们出来匆忙,马夫又是个急性子,在二位面前失言,是在下没能管理好下人,在此跟二位赔礼,车费在下出了,我们这就让开路,让二位姑娘回家。”

 话音刚落,那边的仆从就把整整一吊钱送到拉洋车的师傅手上,当做赔礼。

 眼前的少年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可说出的话却掷地有声,令人信服。棠皎刚刚不过稍一打量眼前的少年,脸就烧个通红,气势大减,低着头小声道:“行,那就麻烦你了。”

 “好的。”少年微微颔首,秉承着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他之前一直眼帘低垂,并没有直视对方,但耐不住棠皎的声音酥软,有一股江南女儿家的娇羞,他下意识转动眼珠,往对面偷偷瞧了一眼,恰巧棠皎也在这时抬起头来,露出一双含羞的杏眼,两颊微红,整个人宛如一株带露的芙蓉,在风里微摇,散发着清芬。

 两人视线一对上,都忍不住愣了一愣。这时代非常保守,匆匆打量过对方,二人便赶紧错开视线,少年脸颊浮出一层浅浅的粉,轻咳一声道:“咳,不知小姐姓名,这次出来匆忙,我下次好正式给小姐致歉、赔礼。”

 被忽视在一旁的冬秀:快看,这里有个萝莉控的闷骚!大家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男女授受不亲。”棠皎很快镇定下来,眼神平静:“先生这次赔礼已经足够,再见。”望向冬秀,“我们上车吧。”

 “好。”冬秀巴不得皎皎赶紧上车,她先坐上车,又拉棠皎上车,拉洋车的师傅收了钱,力气好似也大不少,一刻也不敢耽搁,拉着二人离开。

 两人走后不久,那少年望着洋车的背影说:“那位小姐是裨文女书院的学子,给我查查,她叫什么名字。”

 “少爷,老爷虽然没给您定亲,但这……”男仆欲言又止。

 “没事,我只是想给她赔个礼而已,你想多了。”少年温润一笑,好看的五官充满阳光。

 仆人:真不知是我想多了还是您已经陷进去了,做下人的怎么就那么难呢?



 “刚才你脸红了。”下了洋车,仆从已经在不远处等他们,冬秀便在棠皎耳边念叨。

 “我知道,好看的人谁都会脸红。”棠皎面不改色心不跳。

 “啧,那我就没有。”冬秀歪着脑袋,仔细地打量着她。

 “你非要跟我拗是不是?”棠皎在冬秀腰间的软肉上一拧,疼得冬秀眼泪都要冒出来。

 “我知道你为我好,我不也没告诉他名字么。”棠皎和冬秀咬耳朵,“我不傻,家里已经给我定亲了,我不会有别的心思。”

 “可你刚才已经动了别的……嘶,轻点,疼死啦!”冬秀捏住棠皎使坏的手,“我只说一句,你在做任何决定之前,都要确定一点,那就是,就算以后事情会变糟,走向最坏的结果,你也不会因为这个决定而感到有任何后悔,这样就行了。”

 棠皎的脸色变几变,最后露出笑容,掐掐她的脸:“我知道啦,喏,那边是你家信使吧,好像有信给你,你快回去吧,放心,我只会做符合我们宗族利益的事情,快走吧。”

 冬秀点点头,最后深深看一眼自己的好姊妹,朝她挥挥手,一步步走向从家乡来的信使。

 棠皎望着和信使离去的冬秀,站在原地半晌没动,最后也扭头离开。刚回到屋里,老嬷嬷便走到她身边,小声道:“小姐,老爷给你说亲的那家人今天去了本家,告诉老爷,要您停止念书,说是……有碍名声。”

 “有碍名声?”棠皎笑了,眼泪都快笑出来,“金陵有多少女孩读书?那么多女孩,就我有碍名声了?跟他说,我嫁给他的前提是不但要让我读书,未来我还要工作,否则我还不伺候了。哼,顺便跟我爹说一声,洋人已经快打到北京了,让他早做准备。”

 半晌,老嬷嬷点头:“是,小姐。”



 给冬秀送信的家生子还是原来那个男人,他护送冬秀到家,自己却并不进屋,站在门外,这样等冬秀把信看完、写好回信,他能马不停蹄地赶回去,把回信第一时间送到夫人的手上。

 冬秀熟练地用勺柄裁开信封,将信纸抽出,信的内容是娘的心腹写就,但却是由娘口述。但只看了两列,她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当读到“女宜嫁娶”四字时,冬秀就知道这种预感要成真,果不其然,娘已经开始找媒人为她看亲事。天哪,她现在不过才十一岁,就要谈婚论嫁,真是幻灭的世界!她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呢!

 “娘相看多家儿郎,唯有胡家嗣穈得昂欢心,可他年岁颇小,尔长渠一岁有余,且渠身量不足,不过容貌颇好,又知书达理,尔若见得,也定会欢喜。若再过三四载,便为一桩天赐良缘。到时尔荣归故里,相夫教子,娘便心满意足。”

 冬秀看到这里,手都把信纸抓皱了,她努力平复自己因为气愤和羞恼起伏的胸口,借着油灯微弱的光线,拧开钢笔,吸饱墨水,用一手正楷给母亲回信:

 “母亲谨启:

 惠书敬悉,母亲大人万安……”

 冬秀写写停停,写到激愤处,手中的笔甚至握不稳,信写到一半,她终于忍不住,掉下泪来。她拭干净那些不争气的水渍,吐出一口浊气,继续耐着性子把剩下半封信写完。等终于将最后一个字落在纸上,她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起身。好半晌过去,她把信纸叠好,拿出一个新的信封,准备装进去。可是她的手抖得厉害,装了好几次,信纸都掉在桌上,等她终于装好,天都快黑了。

 冬秀往窗外望一眼,拿着信走出屋子,把信交给到男人手里,脸色有些不大好:“快走吧,要不然我娘要等得着急了,还有,跟娘说,我下个月就不回去了。对了,曼路怎么还不回来?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情了?”

 信使半晌无言,冬秀不由得皱眉,心情更加烦躁,大声道:“说话!”

 “小姐,曼路她……没了。”

 “没了?”冬秀的嘴唇控制不住地打起哆嗦:“没了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说完最后一个字,她的嘴巴已经彻底变成一架年久失修的机器,牙齿相互磕碰,发出“咔哒咔哒”的轻响。

 “曼路死了,小姐。”

 信使平静道。

 冬秀没站稳,一个腿软蹲了下去,跌坐在地。再仰起脸时,已是泪流满脸。而信使的下一句话,则让她如堕冰窖。

第19章 2018-12-01 23:01:51
冬秀在家等得心焦难耐,他哥倒是一去不回了,直过了两个月还没见要回来的动向,就连吕氏和曲氏也奇怪:“这次怎的出去这样久,而且连个口信也没叫人捎回来,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吧?”



正当大家忧虑起来打算叫赵叔到县城里去一探究竟时,江耕围总算是回家了。



先与母亲、妻子打过招呼,好生安抚了一番,他便兴奋的带着冬秀直奔书房。



“妹妹,成了,成了,你那个故事可是出名了!”



原来他回到县城后,本想找个说书先生先说着试试,那说书的一看这故事这样短,还不够他们说个七八回的呢,而且还是个全新的话本子,也未必有人爱听,何苦费那番功夫呢,最后还得不到赏钱,吃力不讨好嘛,因此要么直接拒绝,要么开出高价出场费来。

江耕围自己也不确定这小说到底反响如何,自然舍不得下本钱,何况那些说书的自有一套讲究和节奏,却不一定适合讲这种快节奏的故事呢,而且他也怕故事给人盗了。



最后一合计,干脆就叫了自己的长随王喜儿来说,那小子平日里能说会道、口齿伶俐,记性又好,人又活泛,而且还颇识得几个字,耐着性子教了他半月,把故事背下来,又跟着个说书先生偷师半月,便上台充说书先生去了。



反正是在自家的场子,客人又大多是相熟的,成不成的也没多大关系,这小子心里没负担,一上台就超常发挥,把那案情讲得是活灵活现。



这时候的人哪听过这样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侦探型故事,一下子就被迷住了,一个个如痴如醉,听了一遍还不过瘾,纷纷要求再讲第二遍、第三遍,本来嘛,这种故事就是要不断的回头看才有意思呀,这样才能不断的发现其中的线索和伏笔,只要设置合理、逻辑严谨,可以说是越听越觉得精彩。



不过几天功夫,县城就刮起了一股强势的“包青天破案”风,众人纷纷议论“十字杀人案”是如何的巧妙,高丽太子如何的无耻下流,杀人凶手如何的可伶可恨,最多的当然是赞叹包拯如何的机敏聪慧。



“妹妹,你是不知道,现在专门来咱们茶馆听故事的人可太多了,不过已经有不少人叫嚷着要听新的故事了,毕竟那个十字杀人案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不下十遍了,你这里可还有这样的故事没有?”



冬秀的激动之情就别提了,自从穿过来,她就从没有那么高兴过,她高兴地并不是这故事能帮着哥哥挽回茶馆的生意,而是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爱,这让她找到了久违的认同感。



即便在这里过了十多年,有时一觉醒来,她还总觉得这是一场梦,总觉得自己是抹幽魂,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里,仿佛过着坐监般的生活,即便她再爱田园时候,有时也不免强烈怀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时打卡的苦逼日子。



现在无异于给她苦闷的生活带来了一剂强心针,让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个关在绣楼里的千金小姐,而是个有价值,被需要,被认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稿纸,这两个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没闲着,刚好将第二个案情“血祭坛”给写出来了。



江耕围喜出望外,立马就要回房去誊抄。



冬秀忙拉着他坐下,一边给他倒茶,一边交代他故事可千万不能一气讲完,要在适当的时候留给人悬念,让人自己推敲猜测,这才能提高听书的乐趣,特别是对于这种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来说,尤其如此,在猜测真凶的过程中,给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转,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呐。



这篇故事虽然只能在自家茶馆里说说,但冬秀却十分重视,她想尽可能的把这篇故事写好,叫更多的人喜爱,那么读者和听众的意见反馈就很重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适不适合这时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见没有!我再写的时候也好适当的做些修改!”



“意见倒没有,大家听了都说极好,好些人还要我把故事拿去出书呐,毕竟你这故事里细节和伏笔太多,听书的时候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好多人都要来听个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对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时候,往往也是看过了结局还要翻过来再看几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线索根本就挖不出来,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尽兴。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说好吧,这又不是银子,我就不信人人都爱它,哥哥你可不要瞒我,咱们只有知道缺点在哪里,才能写得更好!”



江耕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茶馆里确实有人嘀咕,有的说那凶案现场写得太过真实血腥,听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说那情节转换太过频繁,描写不够详细,让人无法跟上案情的节奏,还有那爱考究爱较真的人,非说那个时候包拯早已中了进士了,怎么可能还在庐州求学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说归说,却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听。



“我自己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那故事你不如写得再简单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绉绉的,最好就跟咱们平日里说话一般,这样王喜儿也好记,听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儿,江耕围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馆里说书时的情况,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儿八经的说书人,说着说着自己就手舞足蹈的兴奋起来了,这一兴奋便把原来记好的词给忘了,渐渐的就跟平时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听得人却越发高兴了,喝彩不断,都说他越讲越好,比那别别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听多了。



冬秀仔细一想,也对,听书不同于看书,听书的人也不一定能看书,不用太讲究什么文笔,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准确的把故事传递给听众,可能口语化真是最合适的方式吧,这样不仅讲故事的人可以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增改,听众也更能记住这个故事本身。



于是冬秀干脆把原稿拿来给他。



江耕围一看,可不是更详细浅显了么,而且字数也多了,还能多讲个好几天呢!



做好准备,江耕围便又匆匆赶往县城去了。



曲氏还悄悄与她打趣道:“你哥哥最近一段时间真是转性了,怎么突然就对县城的生意这样上心起来了,隔了那么长时间才回家,也不知道多歇息几天,今儿一大早又走了,这该不会是被县城里什么东西勾了魂吧?”



冬秀听得噗嗤一乐:“哎呦,嫂子,难道你是怀疑我哥在外面不老实了?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你刚给我哥生了个大胖小子,叫他做了爹,他现在自然要努力经营,将来也好给我们盼儿挣下一份家业嘛!”



就连吕氏也感叹说:“这当了爹就是不一样,稳住上进多了。”



曲氏听了,这才放下心来,只一心扑倒儿子身上去了。
第19章 2018-01-23 02:26:41
 “曼路回去后,正好碰上夫人为小姐您说亲,曼路就在底下嘀咕几句,被夫人听见了,夫人让曼路站到渠面前重新把渠嘀咕的话说一遍。曼路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话重复一遍,说得夫人下不来台,当时还有宗族里几个老人在,只好施以渠杖责。以儆效尤。”

 “杖责?什么事情犯得上杖责?”冬秀的泪水几乎在她面上生了根,伸出无数匕首一般的触须直扎进她柔软的心脏里。说完这句话,她完全喘不上气来,面前的景色都变得模模糊糊,烂成一团,发出令人作呕的味道。

 “曼路说应该以小姐活得快乐为准,嫁不嫁人都无所谓,而且小姐是吕老爷子的外孙女,又有学识,比族中许多男儿都强,一个人也能过得好。渠说了不少,大概意思就是这些,族中的老人听完脸色很不好,当即发作,夫人也勃然大怒,便杖责了渠,打完以后关在宗祠里,让渠在里剋反思,结果……谁知道渠当晚都没挨过,派人送饭的时候,渠已一头攮在地上,咽气了。”

 信使说这话时很平静,眼里连一点悲色也无,“小姐,我们家生子只是奴才,您这样不值当,曼路若泉下有知,对您也只有感怀,不会有半分怨怼。小姐您快起来,天气虽然炎热,但地上凉,对身子不好。”

 冬秀慢慢找回知觉,一点点把手脚从地上支起,好半天说:“她有没有留什么话?”

 “没有。”信使摇摇头,“小姐你回屋吧,昂把信送回去,夫人还要等着看呢。”

 “好,那你走吧。”冬秀僵硬地点点头,一个人回到屋里,刚把门关上,就崩溃地哭出声来。她倚靠在冰凉的门板上,心却被撕裂个口子,夹杂着冰棱的寒风往里呼呼地刮,一点暖都感觉不到。那么一个活生生的人,说没就没了!两个星期前,她还说好回来要给她炖鸡汤喝,她还记得她因为兴奋在阳光下带着绒毛、微微泛红的脸颊,以及眼角下芝麻粒一样可爱的雀斑。她眼里有太阳,笑容能把人的心暖化。

 可这颗太阳就这么被无情地捻灭了,甚至连吭一声的机会都没有。

 冬秀哭得鼻涕和眼泪糊成一团,平常自己开导别人的话此刻她一句也想不起来,只想大声地朝这个没人性的时代吼叫,想摔烂一切、砸烂一切。但她到底庸懦无能,最后只是使劲儿咬着自己的胳膊,就像咬着这个腐烂的旧社会的肉身。

 滔天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冬秀哭了片刻,慢慢走到房里,拿帕子把惨不忍睹的脸擦干净。那种炮轰一般的痛苦慢慢消散,但是针扎似的疼却浸在她的肉体和精神里。她有一瞬间甚至想到了死,但一转念想到无辜死去的曼路,她便觉得自己不能这么窝囊,她是她的主子,就算不能为她报仇,最起码也要为她的牺牲做点什么,她不能让她白死。一想到曼路,她的头就像挨了一记闷棍,站都站不稳。

 写东西的就是这点不好,想象力太强,她在听完信使说话的那一刹那,脑海里就自动编绘出曼路被折磨致死的千百种过程,那种痛苦以细致入微的画面扎根在她的脑海中,疼得她连捯气儿的功夫都没了,彻底变成砧板下的一尾臭鱼,大睁着眼睛、张着嘴看着命运怎样把她变成烂乎乎的肉糜。

 人若是鱼倒还好,成天只知道吃喝,死的时候连痛苦都是迟疑的,不像是人,死前自己就用想象中的地狱火海刀山把自己惩罚了千百遍,死都无法瞑目。冬秀自嘲地想着,一边用帕子给自己抹泪。妈的,你说这泪水怎么就不听话呢?老子让你不流你非流,真是不争气的玩意儿!

 冬秀好容易收敛好情绪,下一刻泪腺却又变成爆炸的水闸,那些水珠争先恐后、贪婪无比地涌向新世界,她干脆用帕子蒙住一只泪流不止的眼睛,用那只好一点的眼睛视物,双手飞速地整理起东西来。今后她不打算再找仆人伺候她生活了,她不想再连累别人。在旧社会的礼数教条下这些姑娘最起码还有一条命可活,若是脱离出去,只能等死。

 冬秀的头无力地垂在书本上,牙齿被她咬得咯咯作响,她抑制住满心酸涩,耐住性子收拾好东西,背上包,锁好门去上晚课。她现在没有进食的欲望,全身上下只有泪腺的开关是好的,如果课程能把她从这种痛苦中暂时抽离出去,那真是谢天谢地。

 晚上的素描课除了冬秀还有一个个子颇高的女学生,她们今晚画的是大卫像,那个女学生喜欢画一会儿再问问安菲娅的建议,平时冬秀也是这么做的,但是今晚她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她紧抿着嘴唇,世界里只有她笔下的画纸和远处朦胧火光下的石膏像。她画得虔诚又认真,虽然她画得是大卫,可脑海里想得却是曼路。对啊,她怎么没想到给曼路画一张素描呢?虽然给她画过速写,可是素描却一张也没有。她果然是个不称职的主子。

 冬秀一边画,一边眼眶忍不住红了,她手腕一抖,铅笔差点脱力飞出去,索性她运气不错,笔还好好地停在她手心里,她没有任何迟疑地接着往下画,手一抖就停顿一下,逼迫着自己把这幅素描完成。她以前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有这么大的忍耐力,居然比平时还早一会儿将画画完。

 当安菲娅从冬秀手中接过画卷的时候,表情也很是惊讶,她用俄语嘟囔一句,接着温柔道:“你看起来状态很糟糕,我刚才看了你画的大卫像,虽然画得比平时还要细致、调子处理得还要好,但是这幅画看上去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感觉很难受。大卫像在哭泣一样,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情况。秀儿,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没有,安菲娅,我很好。”冬秀木着脸说,背在身后的双手却抓得死紧,“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就先回去了。”

 “好吧,你赶紧回去休息,如果遇到什么事情,你可以找琼斯夫人谈谈。”安菲娅有些担心地望着她,一双绿色的眼里盛满关切,“你需要请一天假么?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我不需要请假,谢谢您的关心,我先走了,安菲娅,再见。”冬秀不愿多谈,匆匆跟安菲娅行了一礼,便转身离开,她感觉那些不争气的液体要从她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中喷涌而出,她要赶紧离开,不能让她们见到这令人作呕的一幕。

 冬秀在街道上狂奔,她及膝的发辫在她身上懒洋洋地抽打着,她发狂地奔跑,不顾行人的目光,也不顾淑女礼仪,她感觉自己的灵魂要从驱壳中挣脱而出,要飞向一个新的世界、散成一片片棉絮。行人、车马、小贩全部扭曲成一团模糊的油彩,只有她是真实的。

 终于,冬秀慢慢停下脚步,黑夜已经散去,晨光重新笼罩大地,她身上的衣服变得更加轻薄,路上的行人和小贩恢复本来的面貌,大街上熙熙攘攘,一派祥和。冬秀望一眼手上的资料,深呼吸一口气,往校门口走去。今天,是她拿到推荐信、转学的日子。

 女学还没开门,冬秀从围栏的缝隙中钻过去,衣服被勾住一角,她小心取下,一个躬身从围栏上跳进花丛里,往琼斯夫人的办公室走去。

 琼斯夫人屋里的灯已经亮了,她早早地在屋里等她。冬秀刚一敲门,莉莉就把门打开,微笑着说:“进来吧,琼斯夫人就在里面。”

 冬秀点点头,跟着莉莉走进屋,琼斯夫人正坐在桌前一边看报纸一边喝茶,报纸是全英文的,但冬秀看得明白,只怪报纸的标题写得太惹眼:慈禧太后仓皇逃出北平,试问清王朝何时消亡?

 大概是感觉到冬秀的打量,琼斯夫人拢好报纸,把金丝眼镜取下,笑眯眯地说:“坐下吧,我们坐下聊。”

 冬秀依言坐到桌前的铺有软垫的椅子上,双手交叠放在膝上,开口:“琼斯夫人,谢谢你这么长时间对我的格外关照,这半年来我在这里受益良多,无论是您,还是伊丽莎白、艾达、安菲娅还有贾斯敏,你们对我的关怀有时远远超出夫子对学生的教导,你们更像是我的亲人和朋友,对这点,我只能说出‘谢谢’二字,再多的溢美之词我也想不出,但我知道,您一定能明白我的意思。”

 “你现在好受点了吗?”琼斯夫人望向冬秀系着白布条的右臂,问道。

 “好一点了。”冬秀扯出一个笑容,“最起码,我知道我能做什么了。而不是浑浑噩噩地学习。”自曼路去世后,她决定为她戴孝,按礼数这是很不妥的,但她坚持这么做。

 “那就好。”琼斯夫人轻轻颔首,从抽屉中拿出一封盖有火漆的信件以及一卷扎好的白纸,把信件推到冬秀面前:“这是推荐信,你把这个交给格致书院的山长,你可以直接跳级去读高级四年级。”又指着那一卷白纸,“这是我和几位女先生帮你整理出来的书单,还有一张借书证,你极有可能是格致书院第一位女学生,不过不用怕,哪怕那些学生孤立你,你也可以通过不断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我和利兹她们商量过了,格致书院设在英租界,那边房租比较高,你一个学生不一定能负担得起,就算负担得起,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作为你这半年来学习的奖励,这笔钱由我来出。”

 琼斯夫人望进冬秀的眼睛,认真道。

 “琼斯夫人,这怎么行!我已经够麻烦你们了,不行,怎么都不行。”冬秀捏紧裙摆,摇头道。

 “听话!”琼斯夫人陡然严厉,“我这不是施舍也不是可怜,而是想看我的学生不为这些外物所困,好好学习。你自己也知道,你学到现在这个份上有多么不容易!你的外公给你提供机会是想种下一颗种子,期盼它长成参天巨树,而我作为你的夫子,应该呵护这颗种子,使它茁壮成长。在你没有足够能力之前,钱这件事情不该你来操心,时间比什么都宝贵。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吗?”

 “我明白了,夫人。”冬秀慢慢低下头,沉默道。

 “明白就好,如果你感到愧疚,那就好好学习,等你有足够能力的时候,自己工作去把这笔钱挣回来、还给我也可以——如果这样说能让你好受些的话。喏,这是房子的钥匙,你一个人学习辛苦,但你又犟着性子不肯把家里的仆人带过来,我只好给你找了个我们英国的女仆,年纪比你大一点,现在应该在屋里打扫卫生。你去了就知道了。”琼斯夫人道。

 “琼斯夫人。”冬秀抬起头,眼眶微红,“我真的、真的感谢您对我做的一切,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到您的地方?我一定尽我全力去完成。”

 “实现你的愿望,就是实现我的愿望。”琼斯夫人指指报纸上慈禧太后狼狈的漫画图,“我们做夫子的不过问国事,但在这个国家待久了难免想做点什么,你是一个有理想有毅力的好孩子,就像你说的那样——‘从外部量变国家’,这个国家需要的是你们这些土生土长的青年人,我们已经老了,但我们可以推你们一把,让你们到更高的地方、学习更先进的知识,回来拯救这片土地。”

 琼斯夫人抬手止住张嘴想说什么的冬秀,“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太后虽有太后的不易,但这片国土上的百姓终归无辜,这世道,大家活着都不容易。”

 琼斯夫人又道:“秀儿,二十几年前,我们学校收的学生大部分还都是孤儿,甚至一半以上都是女弃婴,她们有的被扔在垃圾里,有的随手放在马路上。那时候我刚来这儿,年纪也不大,这个国家的落后程度让我一时有种想逃离的欲望,但我的导师告诉我:‘只有有人实际去做点什么,情况才会有所改变。’这么多年过去,弃婴已经大大减少,当年我们捡到的弃婴也都已经长大成人,不但各自有了家,他们自己也收留了很多无家可归的孤儿。” 

 “逃避责任和沉溺于悲伤都并不明智,果敢地行动起来、去解决问题的才是勇者。我想这个道理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能从大山里一个人读出来,本身就是奇迹,不是吗?”

 “我希望这个奇迹照亮这片土地,而不是单单被我们几个人看到。这是我对你最大的要求。”

 琼斯夫人说完,冬秀已泪流满面。

 “我会努力的,琼斯夫人。”

 琼斯夫人温柔望向冬秀,虽满面皱褶,笑起来却极美。

 

 冬秀告别琼斯夫人和莉莉,一个人向校门走去,她脚程不慢,结果刚走到门口就被人拉住胳膊:“冬秀,你要转学了是么?”

 来者是棠皎,个把星期不见,她憔悴许多,苹果脸抽巴成一张瓜子脸,怎么看怎么别扭。

 “是啊。”冬秀点点头,上下大量着她,惊讶道:“怎么了?你怎么瘦这么多?我这几个星期虽然忙,没注意到你,但你也不能这样虐待自己啊。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事。”棠皎一张脸白得像月亮,“我未婚夫死了。”她说这话的时候,面色平淡,好像不是在谈论人的生死,而是在谈论“我刚吃过了饭”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冬秀一听到“死”这个字腿下意识一软,赶紧站稳脚跟,问:“怎么回事?”

 “他家跟我提亲,本来就是让我给他冲喜的,那家少爷爱抽大烟,早早就把身子败光了,不过是吊着口气而已。我爹当时同意这门婚事,是因为说亲的那家人家里势大,能给族里带来不少便宜。我也当时也是同意的,因为他身子不好,以后我想上班就上班,他管不了我那么多。结果他命没那么硬,还没扛过这一夏,就死了。”棠皎的眼珠木木地转,一口气说完才捯一口气儿:“现在我爹彻底不管我了,我也确实自由了,以后我想读书就读书,想工作就工作。毕竟,名声坏的姑娘权利总是大一些,不是吗?”

 “皎皎,你说什么呢?”冬秀拽住她胳膊,使劲地摇,想把她摇醒,“到底怎么回事?你这不才定的亲,他死了关你什么事?这叫什么事儿啊!”

 两行清泪从棠皎脸上无声落下,“这个世道女人本就难做,哪怕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也是你的责任,谁叫你生来就是女儿家呢?秀儿,你一定要好好读书,走出去,别像我似的。我以后是没什么指望了,你要好好的。”她说完,跌跌撞撞往女学里走,像一朵要落败的芙蓉,明明花季还未到,就要落败了。

 “皎皎,你给我站住!”

 深呼吸一口气,冬秀朝着棠皎的背影大喊。

第20章 2018-12-01 23:02:38
县城里,天刚大亮,街道两旁已满是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子,丝丝缕缕的食物香气勾得人饥肠辘辘。



平日里的几个老主顾却并不停留下来用一份往日最爱的吃食,径直走进了泰升茶楼里。



接连好些天都是如此,要说那茶楼不过是兼着卖些小面茶点,种类即不多,味道也一般,却偏偏引得不少人大清早就进去过早,真是让人费解。



“哎,老王啊,我说这泰生茶馆里的葱油面里莫不是放了那□□不成啊,怎么这两个月里就勾得你们流连忘返的,天天大清早的就去占座!”



“嗨,我们还真是去占座的,谁还能冲着口吃的呀!那茶楼里最近说了个新篇,叫《新包公案》,你没听说过?每日巳时准时开场,火爆得了不得,我要去迟了可就只能在后面站着听了!”



“哦?那什么《新包公案》就真那么好听?我这几日尽听人议论它来着,什么杀人呀、破案呀,不都是那一套嘛,咱们从小听到大的,你还不腻啊,我看你还不如跟我去抽一锅,那才快活似神仙啊!”说着那人眉飞色舞的比了个抽大烟的动作。



“你那烟抽得快不快活的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一天不听那故事,我这心里就百爪挠心的闹腾,我都跟着听了两个多月了,一场不落,那是越听越上瘾,不比你抽大烟差呐,不说了,我要赶紧占座去了,今天可就要揭露那杀人凶手是谁啦,我还跟老李赌了五块钱呢,看我俩谁猜得对!”



说完那人便拱手告辞,急匆匆的走了,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暗骂:呸,还想拉着老子抽大烟,老子可是亲眼看着你怎么把家业给抽完的,个混账玩意儿,为了抽大烟,老婆孩子都抵给人家做奴才去了,老子是傻了才会步你的后尘,再说了,那《新包公案》多好听啊,一天不听简直浑身难受,跟掉了袋子钱似的……



待二人都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向这混沌摊的老板娘打听道:“大姐,他们说的这《新包公案》你可知道么?”



老板娘闻言,脸上现出气恼的神色,一边忙活一边回客人的问话:“怎么不知道,这就是前面拐角处的泰生茶楼里新说的一个故事啊,听说极新奇又有趣的,已经接连讲了三个多月了,现在每日里不知多少人去听,我当家的跟家里两个小兔崽子也是日日不落的去听,连家里生意也顾不得做,一回来就念念叨叨的,要找那什么幕后真凶,一个个都着魔怔了似的!”



青年听了心里微微一动,快速的吃完早点,就向泰生茶楼而去。



等他到时那茶楼里已经是高朋满座的满是人了,不想看了一圈也没个空位,便打算学别人一样弄条板凳坐着完事儿。



却不想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竟是大熟人:“哎呀,耕围,好久不见了,我正想着改天去你家拜会,却不想这么巧,今儿居然就遇上了!”



江耕围前些日子回家誊抄了新的的稿件,今儿一大早才风尘仆仆赶到自家茶楼,生怕耽误了,远远的就看见门口站着个长衫青年,看背影十分眼熟,便试探着招呼了一下,却原来真是自己从小到大的玩伴江澄平,自他们念完私塾后,两人之间联系便少了,现在突然见到,还真是意外之喜。



“好小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说是去江苏求学了么,这些年等闲也见不着你的面了,我算算,咱们这都正经有三、四年没见过了吧!”



“可不是嘛,不过我前年就已经念完了书啦!”



二人在门口寒暄几句,江耕围便邀他去了二楼的包间。



两人许久不见,自然有一肚子话要说,正谈得兴起,却听楼下一片叫好呼喝之声。



原来说书的人已经站到方台之上,正满脸笑意,抱着双拳向楼上楼下的客官们频频致意。



这人便是江耕围的长随王喜儿,不过现在看着倒更像个说书卖艺的了。



王喜儿作了一圈揖后,拿起惊堂木,“啪”的往桌案上一拍,随着一声脆响,堂下诸人都安静下来,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这一瞬间他好似成了众人仰望的存在,那些目光看得他飘飘然,恍惚间仿佛自己成了了不得的大人物似的,而底下都是俯首听宣的仆从。



“昨日我们说到那少年包拯,为躲避去相国寺当主持,与好友公孙策在返乡路上分手,而那公孙策与展昭在路上却与一名叫彩云天的杂耍班相遇,众人相携而行,却发现这班内关系微妙,气氛紧张,处处透着诡异……”王喜儿与往常一般,先把故事前情进行总结回忆,即方便带出后续的故事情节,又方便了那些新来的顾客能顺利进入剧情。



楼上的江澄平起初是不以为意,一边吃着细点一边看着楼下的说书人。



他一看那小年青的举止行为,就知道他不是什么专业的说书人,不过胜在口齿清晰、声音洪亮,讲话时不疾不徐、抑扬顿挫,很是能带动人的情绪,倒也能入耳一听。



听了一段后却不觉完全沉醉其中了,那正是整个故事的最高潮部分,王喜儿适当的做着手势动作,配合着特意装出的低沉暗哑的嗓音,将那阴森可怖的气氛描绘得活灵活现,让底下的听众不由得纷纷屏息凝神,仿佛亲临了案发现场,身边随时就会有凶手跳出来行凶一般。



江耕围虽然早就把这段故事看过无数遍了,基本都能口述出下一步的剧情,但还是被现场的氛围所感,不由也沉浸其中。



若是有人此时经过泰生茶馆,定要感到惊奇不已,一般的茶馆里不说人声鼎沸,喧喧嚷嚷的总是免不了的,毕竟茶馆说白了就是供人聊天扯白的消闲场所,可这泰生茶楼里却安静不已,只能听见王喜儿一个人或高或低的声音缓缓流出,间或传出整齐的“哈”、“谑”、“啊”之类的或惊或喜或惧的语气声。



“此间事了,公孙策等人也不欲过多停留,便快马加鞭往家乡庐州而去,路上又巧遇包拯,众人各叙别情,正欲协同回家,却在庐州城墙外看见官府贴出的布告,曰:八贤王将于六日后问斩!心急如焚的众人只得再次匆匆奔赴京城,也不知这素有贤名,又位高权重的八贤王到底所犯何事,缘何会落得问斩的下场,也不知包拯几人能否顺利赶赴京师解救八贤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啪”的一声脆响,王喜儿利落的结尾,并完美的留下了悬念。



众人如梦初醒,轰的一声炸开,纷纷交头结尾的热烈议论起剧情来,因怕出声打断了故事,触犯众怒,刚才可都憋了一肚子话了。



“这戏班的班主真是死有余辜,居然为了那莫须有的藏宝,将人满门灭口!”



“就是,这等杀才要是遇到我手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还是便宜了他,定要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哎,可怜那老仆和孤女,为了报仇雪恨将自己都搭进去了!”



“咱们以往都说这包青天如何英明神武,我看这公孙策也不耐啊!”



“也不知八贤王是怎么回事,居然要被杀头,难道他是睡了皇帝的女人不成。”



底下顿时笑骂哄闹声响成一片。



楼上,江澄平激动得一把握住江耕围的手:“耕围兄,你这说书先生哪里请来的,他的故事怎么如此与众不同,我想见一见他可以吗?”



江耕围内心骄傲:澄平一向是个眼光高的,又在外面见过世面,居然也对妹妹的故事如此推崇,可见妹妹的故事是真好,不想他们家还出了个才女了。



一时王喜儿上来,先叫江耕围“少爷”,江澄平这才知道原来说书先生竟是他兄弟的长随,而那故事就是他兄弟编写的。



这可真是想不到啊,以往木讷寡言的江耕围还有这份巧思呢,看来一直就是他小瞧了人,想必他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讷讷不能言,胸中藏锦绣的人。
第20章 2018-01-23 02:40:29
 1900这一年发生了许多事,不单单是八国联军把这片土地上的皇室欺负到泥里,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人们被炮声轰醒,又迷迷糊糊胡地昏睡过去。

 人们该奶孩子奶孩子,该抽大烟抽大烟,麻木地过活。他们不知道,新一个一百年里,这片土地上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冬秀站在女学门口,却恍然生出一种站在风浪里的错觉。明明已经是二十世纪,但天空却仍旧一片漆黑,在这一片漆黑里,她朝着棠皎的背影呐喊:“皎皎,你给我站住!”

 棠皎慢慢转过身,疑惑地望向她吗,她的衣裳被风吹皱,似一朵海浪里的残花。

 冬秀向棠皎跑去。她看见天空翻出一丝鱼肚白,看见漆黑的夜被撕裂,苍穹被翻动,她看见女人的笑颜和洁白的云彩,她看见自由的火光、飞溅的鲜血,最后,她看见棠皎迷惑的脸。

 “我去格致书院后,每星期给你寄一封信,你如果放弃学业或者放任自己堕落,我第一个不答应!”冬秀喘着粗气,紧紧抓住棠皎的双肩说。

 “我就那么一说。”棠皎嘴里这样说,眼神却四处飘。

 “你说,你绝不会放任自己堕落,管好自己,就算以后当老姑娘,你也绝对洁身自爱,一个人也要好好过活。”冬秀望进她的眼睛里,认真道。

 “你!”棠皎觉得莫名其妙,不由得蹙眉,但被冬秀死死地盯着,她还是张口道:“我,棠皎,从今天起,绝不放任自己堕落,我会管好自己,就算以后当老姑娘,嫁不出去,我也绝对洁身自爱,一个人也要好好过活。”说到最后,棠皎木然的眼神慢慢恢复神采,她一眨眼睛,一滴泪掉出来,悄无声息地滑进她衣襟里。

 “好,我们拉钩,如果你管不好自己,堕落下去,那么就让老天把恶果全部降在我的头上,我们说好的荣辱与共,我从来不当它是假话,我们拉钩!”冬秀拉起棠皎的一只手,自己伸出小拇指,就要挽住她的,却被对方制止:“你干什么?这可不能开玩笑,你放开我!”

 “你如果好好的,怕什么后果,拉钩!”

 “我不拉!冬秀,我求求你,饶了我好不好,我真的……”棠皎忍不住带上哭腔,“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安慰我!我很难受的!你就不能放弃我吗?明明我让你管好自己,你为什么还要回来管我!”

 “因为我不想再看到任何一个悲剧了,你懂吗?”冬秀平静地说完,将举起的手慢慢放下,“如果你不拉钩,我们就签字画押,总之,我不会放任你随波逐流,哪怕你自己要掉进泥坑里,我拖也要把你拖上来、拽也要把你拽回来!不管用什么办法,什么手段!”

 “我拉钩,我拉钩还不行吗?”棠皎情绪波动地厉害,忍不住哭出声,她颤巍巍伸出自己的小拇指,和冬秀的勾到一起: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谁要变,谁就陪她一起变!”两指按在一起的时候,冬秀接道。

 “你这是什么话!我说了不许乱说!”棠皎急得直跺脚。

 “所以你一定不能违背今天的诺言,否则我也会跟你一起倒霉。”

 “呜呜呜,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棠皎忍不住又哭了,瓜子脸抽巴成苦瓜脸。

 “因为我是你朋友。”冬秀抱住棠皎,“我希望你好好地活着,就像你希望我好好活着一样,我还希望敏琪还有方怡大家都好好地生活、每个人都活得开心。”

 “你就仗着文学好,老拿这些好话花我,我还老是被你感动地痛哭流涕的,你都坏死了!”棠皎在冬秀背上轻轻捶一拳,又把她搂得更紧,“我会好好学习,找个好工作,绝不拖你的后腿!我答应你!”

 棠皎拉着冬秀的手坐在长椅上说了好久的话,把长时间憋在心里的情绪一股脑发泄出来,冬秀只静静地听,在她说到激动哭泣的时候递上一块手帕。等她彻底发泄完,冬秀给她买一包松子糖:“吃点甜的,心里苦的话,嘴里不苦也能好受一点。”

 “你也吃一颗。”棠皎一双眼睛肿成桃子,捏起一颗松子糖递到冬秀嘴边:“你心里也不比我甜到哪里去,吃一点能好一些。”

 冬秀接过松子糖放进嘴里,松子糖香且甜,但那味道进不了她的心。以前松子糖做得最好的是曼路,她还会做秃黄油,还会做蟹黄包子,可现在,再也吃不到了。

 “想哭的话,就哭一场,我都丢过人了,你怕什么?”棠皎用手指捅捅她,说。

 “我不想哭,真的。”冬秀把松子糖“咔吧咔吧”咬碎,咀嚼完咽下,“我马上要去租界那边先看下房子,回头写信给你。”

 “租界那边有电话,你打电话给我就行。”

 “打电话没有写信好,你那点心思瞒不过我。”冬秀站起身,“下次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如果你感觉实在挨不下去,就买一包松子糖来吃,要不然,我给你寄也行。”

 “坏死了你!算啦,你学习那么忙,我可不敢耽误你时间,江大学者。”棠皎毒舌的劲儿又回来了,不过一双肿成桃子的眼睛没有了以往的气势,“你在租界那边可以和敏琪联系上,只是她的书院离你的要远一点,你下午要是没课的话,可以去看看她。”

 “好的,我下午办完入学手续后,就去看看她。”冬秀点点头,“就这么说,我先走了,你保重,好好照顾自己,我希望下次见到的,还是那个苹果脸的皎皎。”

 “说谁脸大呢!看我不打你!”棠皎佯装愤怒道。

 “你呀!”冬秀比个鬼脸,撒腿就跑。



 格致书院坐落在英租界福州路上,它于同治十三年,也就是1874年由重臣李鸿章倡议、近代著名化学家徐寿和时任英国驻沪总领事——麦华佗联合创办,至今有二十六年的历史。

 在这个年代,转学也是很常见的,但是女学生频频转学,冬秀可能是头一个。匆匆看一遍琼斯女士为她租的房子和请的女仆,她便往新书院走去。

 书院离冬秀的住处很近,就隔着一条街的距离,冬秀本来想一个人出来,奈何那位个子高挑的金发小姐姐不答应,非要陪她出来,结果就是——现在她们俩被三个不怀好意的外国佬赌在路上,想走都走不了。

 正当冬秀着急的时候,一道熟悉的上海腔在她们背后响起:“死走死走,哪来的酒鬼,喝得醉醺醺的臭死个人!”

 冬秀回头一瞧,居然是前几个星期那位不讲理的车夫,车夫显然也认出她来,驾着车嘴巴不停道:“叫侬死开!再不走开,吃鞭子!”

 那几个外国佬乌拉乌拉一阵愤怒地胡言乱语,最后其中一个在另外两个耳边说了两句什么,他们虽然面上愤怒,可还是一步步离开了。

 “谢谢啊。”冬秀看那几人的影子消失不见,立刻向车夫道谢。结果这位车夫眉毛一扬,“行嘞,别跟阿拉说这些,都是少爷看侬被这几个白鬼找麻烦,叫阿拉来帮侬。”他话音刚落,马车里那位少爷的声音响起:“怎么就您一人到租界里来,棠小姐呢?”

 “棠小姐?”冬秀眼珠一转,“你特地打听她的名字做什么?”

 马车里沉默半晌,“我就想正式给她道个歉。”

 “真是正式道歉?嘶,不过皎皎她最近心情不太好,啧,恐怕听不进去呢。”冬秀心念电转,没有直接回答他。

 “心情不好?怎么回事?”那位少爷的声音里透着一股焦急。

 “那我就无可奉告了,毕竟我和您素不相识,告诉您这些我已经尽力,您如果真有心,不妨直接跟她说,问问她是怎么回事,至于机会嘛,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告辞。”冬秀洒脱地一拱手,心里却有点小雀跃。

 嘿嘿,没想到在清末居然能撞上“霸道少爷爱上我”这样俗气又甜蜜的桥段,还是发生在她好朋友身上,真希望这个“少爷”是个有担当的好男儿,她也真希望上天能赐给棠皎一段好姻缘,驱散她头顶的阴霾。

 虽然这个少爷看上去来头不小,但冬秀不确定她是不是棠皎的良配,她不想擅自主张别人的人生。如果这位真的有心,那就自己去问她,相信有心人定成眷属,她期待着好友的佳讯。

 冬秀默默在心底给自己的助攻点个大大的赞,一边哼着贝多芬的《Ode an die Freude》(欢乐颂)往书院走去。

 格致书院一看就和裨文女书院的画风完全不一样,后者观之像一位彬彬有礼的淑女,前者望之则是一位戴着眼镜、穿着大白袍子的科学家。

 接待冬秀的是牧师潘慎文,他是几位西洋董事之一,却也说得一口官话:“你的成绩单和琼斯夫人的推荐信我已经都看过,我同意你直接读我们的高级四年级,只是我们书院是分班上课,且分为矿务、电学、测绘、工程、汽机、制造六个专业,每个专业下还有细分。哎,如果你早来两年,王韬山长说不定会为你专门开课。这六个专业有你喜欢的吗?”

 “相对来说,我更喜欢矿务学和电务学。”冬秀想了想说。

 “这样吧,鉴于你是我院第一个女学生,我会和几位导师商量怎么给你安排课程。我们这里平时公开课不少,考试也不少,每月礼拜六是考试的日子。我们有四季课士,也有夜课,都很有趣。虽然不比就几年前傅牧师和王韬山长在的光景,可课程的先进度仍是全上海数一数二的。以你的成绩,先去一班跟着上课吧,你在里面年纪最小,我跟先生说一声,让他照顾你一些,那些男孩子有些调皮,我们走。”

 潘慎文带着冬秀走过一间间教室,来到一间门上标有“高四级?壹班”的教室前停住,敲门道:“栾先生,这里有一个插班生,是个小囡子,你多照顾一下,这是她的成绩单。”

 栾学谦是一位留着一把胡子的洋大叔,却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他来大清多年,对这里的风俗人情很了解,这是他第一次在这里收女孩子做学生,倒有些稀奇,他反复端详手里的成绩单,点点头,“你个子矮,坐第一排吧,那边是你的家属吗?让她到空教室里待一会儿吧。我教得是化学,还有一堂课的时间,你今天先听听适应一下,看能不能跟上,跟不上的话回头我给你补课,到时让你家仆人到书院来给你带饭。下课的时候我们聊聊你的学习课程,好了,停止喧哗,继续上课。”

 来到这间教室,冬秀有种瞬间穿越回21世纪的感觉。这里无论是学习的内容还是氛围都和后世很像,甚至比后世还要先进。没法子,学生们一个个都不是生长在温柔乡里的,现在大清到了危急存亡的时刻,这些新一代的莘莘学子们都学得非常认真,虽然她的到来引发一小片骚动,大家看她的眼神比较古怪,不过受西学长时间的熏陶,这些学生在表达过好奇后就继续认真地听讲了,没有一个搞小动作走神的。 

 栾学谦在台上讲氧化还原反应,黑板上挂着一张元素周期表。这时候化学元素周期已经有了中文的写法,而且这种写法还是本书院的几位创始人之一——来自英国的傅兰雅先生带着助手徐寿等人发明的。一个英国人如果没有深厚的中文功底和对在大清传播文化的一腔热血根本做不到这么多,栾先生在台上讲得飞快,讲台上还放了一些道具,方便他演示。

 冬秀听得津津有味,她在裨文女书院的时候,数理化是由贾斯敏、那位红发女夫子教授的。

 贾斯敏在数理化上可以被称为是一位天才,她教学方式堪称不拘一格,连对数学有些头疼的冬秀都能把卷子做得溜到飞起。因为冬秀认真的缘故,贾斯敏也倾囊相授,她制定的课表极为任性,她觉得你这个板块的知识学透了,那就跳过去,学下一个,每学完一个板块总能和上一个板块的知识牵在一起,贾斯敏出的题目刁钻,但冬秀偏偏就吃她那一套。数理化她其实已经啃到前世本科的程度,因为贾斯敏怕她数理化拖她考试的后腿,所以提前把微积分、有机化学之类的课能上的都给她上了,卷子习题这半年她做到吐,要没有前世的积淀根本学不下来,所以猛然看见这些很基础的东西,就有点懒洋洋的。

 栾学谦先生也是发现了这一点,于是就在黑板上写了两题,让她和另一个十六七岁、留着半月头的少年上台解题。她有贾斯敏的独家秘笈指点,直接心算,“唰唰”两下写好答案,干净利落。那个少年比她晚几分钟写完,估计是她做题的速度给他压力有点大,中间断断续续写写擦擦才把一道题答完,这位回座位的路上一张脸涨得通红,头都不敢抬,光溜溜的脑门在阳光下很是晃眼。

 一节课的时间过得很快,下课的时候,栾先生把她叫到跟前,仔细地询问她的学习情况,冬秀都一一照实回答。先生一听是贾斯敏女夫子教得数理化,立刻变得有点不淡定,言之凿凿道:“你直接到高六级?一班来上数理化有关的学科,如果感觉课程简单,课后我给你单独补习,不过,贾斯敏居然给你教到有机化学和无机化学了,她想干什么啊?”

 “哦,她们想供我上剑桥哲学系,仅此而已。”

 栾学谦:……

 这个×装得我不得不服!

 栾学谦先生听完无言半晌,看看冬秀的小身板儿和乌黑的眼圈:“原来你在她的手下过得是这种日子,嗯,如果这是她的愿望,我也会不遗余力地完成,今天你有时间吗?我教你量子力学吧,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有没有兴趣?是不是特别有兴趣?已经动心了?”先生笑得慈祥温婉,就差没把“我看好你哦”几个大字贴在脸上。

 冬秀:“……”

 等一等啊,先生你的画风怎么变得那么快!

 不过最后栾先生还是放过了她,可是给了她一份现场手写的课表,里面包含了所有重要的、难度系数最高的课程和值得一学的公开课。

 别的学生上一门专业最多也就17门,她特喵的六门专业的主修课都要上,一共足足有26门!

 想到自己以后昏暗的三年时光,冬秀就有一种直接倒地不起的冲动。

 “那我先在可以走了吗,先生?”

 “走吧走吧,明天早课卯初一刻开始。”

 “课表上是卯正三刻啊?”冬秀有点懵。

 “早来一小时,把化学元素表默写一遍,还有,我给你出张试题,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先生不会害你的!”栾学谦先生一副过来人的口吻。

 冬秀:“……”

 心累地从教室出来,冬秀还要去图书馆借课本,这里的课本独一无二,当然,栾先生让她找的书数量也是相当的惊人,从利玛窦的到艾约瑟的作品统统都有。因为她上的课比别人杂很多,所以借的书也是五花八门:《地理全志》、《大英国志》、《行军测绘》、《电学大全》、《光学》、《植物学》、《内科全书》……

 从地理到医学,无所不包,无所不含。因为冬秀借的书太多,光是那些二手课本上的笔记就够她看好一段时间。她和金发小姐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些书本搬到书院门口,她们找来一辆东洋车,一路小心护送着拉回住处。

 刚把书送到地方,冬秀陡然察觉到一个让她扼腕的事实:她明天还得把几本大部头重新背到学校去!真是一把辛酸泪!

 折腾完上学的事,冬秀元气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她走出门,招来东洋车,和金发小姐姐坐上去,一起去看望同在租界的年敏琪。

 但是,冬秀不知道的是,此刻的敏琪已经沾染上毒?瘾,沉浸在吞云吐雾的世界中不能自拔。

第21章 2018-12-01 23:03:22
江耕围劝江冬秀写小说,冬秀欣然同意,并且认为自己会写好。
第21章 2018-01-23 02:51:09
 棠皎读的书院离格致书院很远,东洋车载着她和金发女仆在大街上七拐八绕,离开英租界进入法租界,终于在一栋颇有小清新风格的教堂前停下。

 冬秀从车上跳下,这里原来是徐家汇的圣母院,后来经言小学迁到这里,两年前更名为“崇德女校”,意味“德行前进”。在这所学校上学的基本上都是中产家庭以上的孩子。后世中,著名影星阮玲玉、“三大船王”之一程云庆夫人及吴国桢夫人都从这所学校毕业。后来该校更名为“启明女校”,杨绛先生也在其中度过一段快乐的学习时光。

 没错,这所学校就是为当时的白富美专门创建的。它是一所教会学校,英文课程、丰富的娱乐生活和舒适的环境是它最大的特色。

 刚走进去,冬秀就被里面的女学生围观了。不怪她们站在远处偷偷瞧她、窃窃私语,实在是冬秀和她们太不一样。那些女学生统统穿着漆黑的及膝裙子、雪白的褂子、藕色的袜子,有的梳两条麻花辫子,有的扎一根大辫子。她们都是高傲的黑天鹅,把冬秀衬得越发像一只矮趴趴的丑小鸭。

 冬秀:我完全不在乎萝莉们多看我两眼,真的。

 “你(nei第二声)揾边位?”冬秀还没开口,一位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少女走到她的身边,用一口流利的广东话成功把她唬住。

 “我(n g o第二声)揾……”冬秀刚要用粤语回答,另一个梳齐的刘海姑娘又在旁边说:“你揾边个?”

 冬秀:……

 “我揾年敏琪,哩个系我嘅朋友。”冬秀说。

 “琪琪?”那个梳着麻花辫的少女眨眨眼:“唔该,等埋。”说完和旁边梳齐刘海的姑娘窃窃私语,好半天她才抬起头,吃力地用官话说:“敏琪在一楼二室,你可以去寻她。”

 冬秀表达谢意后往教室走去。只是每走一步她都能感受到那些各式各样的眼神,她索性奔跑起来,那些眼神变得更奇怪,带上一丝震惊,还有一丝无语。

 不过冬秀才不管这些小女孩的心思,找到好友才是正经事,她让金发女仆在空教室等她,自己走到二教室门前,推开门,发现敏琪正背对着自己,不知在捣鼓些什么。

 “敏琪?”冬秀眉毛微蹙,她话音刚落,敏琪就像只受惊的兔子似的从座位上一下跳了起来,又是一阵摸摸索索,她才转过身来,望向冬秀,一脸惊喜道:“冬秀,你来了!”

 “是啊,我好容易得空,过来看看你!我还是第一次来你学校,这里环境真是不错,而且全是长得水灵灵的小姑娘,穿得都一模一样!”冬秀笑着说完,眉头重新蹙起,“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啊?味道?能……能有什么味道?”敏琪笑得有些不自然。

 冬秀眼珠四下一转,掠过窗户、课桌、讲台,最后重新落回敏琪身上:“一股腐烂夹杂腥臭的味道。敏琪,香料你懂得比我多,什么东西腐败了才会有这种味道,嗯?”

 “我……怎么知道,又不是我……”敏琪虽然口中这样说,可脸上见到好友兴奋的表情慢慢淡去,“秀儿,我们好不容易见一回,就别说这些扰兴致的话题了。”

 冬秀怀疑的目光在她身上打量,但还是妥协道:“好吧。”

 敏琪见冬秀不再提这个话题,兴奋地拉起她的手,说:“你第一次来我们学校,我请你吃我们学校的菜,这里的东西非常好吃!我们学校把黄油装在盘子里,每一块都带有精美的雕花,想吃就用小刀挖一块下来抹在面包上,我至今都抹不好,那些广东富商的女儿们却做得又快又优雅。不过黄油非常香,我原来还不知道光把油抹在食物上就有那么好的味道!对了,我们学校的牛排也是一绝,五成熟的最好吃,蘸着带有胡椒和罗勒搭配的酱汁咬一口,鲜得舌头都要掉!我想你也会喜欢的,走走走,我现在就带你去尝尝!”

 敏琪一边说,两手一边在抽屉里整理东西,冬秀刚想说“我不饿”,敏琪就用眼神制止了她,手上动作不歇:“我最近得了几个好宝贝,上海租界这里果然比金陵好,我原来也只有一些香油香膏子什么的,到这里来,那些女学生都用的是香水,还是法国佬做的!我这才知道,洋人还有不少好东西,我买了一大堆,牌子是叫什么娇兰的,这瓶香水的名字也非常美,叫‘掌上明珠’,这款我买了一袋子,手上还有几瓶,喏,你挑两瓶带走。”

 敏琪神采飞扬地说着,估计是太激动了,手上的劲儿用大了些,包包里的东西有几样不小心掉落在地,其中有一瓶面霜、一罐唇膏,还有一支教鞭一样的东西。

 冬秀快敏琪一步将那支“教鞭”拾起,在闻到它的味道时脸色骤变,这样事物带给她的打击太大,以至于过了好久才开口:“是你自己要抽的,还是别人带你抽的?”

 敏琪估计是被她骇人的脸色吓到,讷讷无言半晌,才用猫一样的声音道:“我自己。”

 “敏琪啊敏琪,你学什么不好,学人家抽这东西!”冬秀快被她气死,拿大烟枪的手轻轻颤抖:“你知不知大清就因为这个差点亡了?八国联军刚刚把慈禧太后炸跑了,你就都忘了?”

 “我没忘,”敏琪小心翼翼地看她一眼,“大家都抽,也不差我一个,我家里那些小娘也抽,不也没怎么的吗?”

 冬秀:真是气到不想反驳你的歪理。

 “你知不知道,一旦你吸上这东西,很难戒除!这是鸦片,是禁?品,是毒?药!不是仙丹、灵芝、神药!”冬秀差点一口气没捯上来晕过去。

 “我知道。”敏琪哀怨地看一眼冬秀,“本来我不想让你知道的,不过它自己长了脚似的跑出来,那我就只有承认了。”

 “它长了脚还不是你藏的?你到现在还想瞒我?”冬秀挑高眉毛,声音因为吃惊陡然拔高。

 敏琪搔搔耳朵,像个受气的小媳妇,“对啊,你一向最讨厌大烟这东西,说害人不浅,可是我抽着烟也没碍着谁,我爹知道我抽烟,每个月额外还给我烟钱呢!我抽不了那么多,就拿这钱买吃的穿的用的,这不一举两得嘛,你说呢?”

 冬秀:虽然我知道你是想哄我高兴,但我真是越听越生气。

 “我就说一句。敏琪,你要是愿意戒烟,从此慢慢不碰它,我们一切都好说,我就当一切没发生过,还可以尽我所能帮你消除毒?瘾,万事开头难,咱们一道努力;但如果你坚持一意孤行、自甘堕落、坚决不改的话,那对不起,我们朋友也做到尽头了。”冬秀嗓子沙哑地把话说完,眼睛犹如鹰隼般望向对方。

 “可我真不想戒烟,吸大烟没什么不好的呀,你就当我的一个小爱好就是了。”敏琪一脸为难,眼神却十分执拗。

 “你为了抽烟,连和我这么多年的情分也不要了?”冬秀歪着脑袋,忍不住笑出声来,真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世界。

 眼前执拗的少女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皮毛如缎子般闪亮的黑猫,她浑身毛茸茸、肉呼呼、圆滚滚的,她懒洋洋地坐在板凳上,一双金色的竖瞳睁得老大,柔软的嘴唇里包裹着锋利如匕首的牙,几缕胡须随着她的呼吸上下起伏,一对耳朵从头上支出来,一会儿朝前探,一会儿朝后望,粉色的鼻头上结着几滴晶莹剔透的水珠。她长长地呼吸着,一会儿优雅地伸伸爪子,一会儿任性地舔舔身子。但无论她怎样扮可爱、装乖巧,她的口气里始终散发着一股臭烘烘、烂乎乎、滚烫烫的味道——那是大烟的味道。

 猫抽大烟,真是稀罕!

 冬秀使劲儿地眨着眼睛,将眼里的湿意逼退,“我先走了。”

 “喂,你就不能忍忍吗?这只是个小毛病而已,又不是我不要这情分,是你要求太高!做朋友要相互宽容嘛!”那只猫开口说道。

 冬秀没有再理那只满口谗言的黑猫,她一步步走出房间,掠过走廊,穿过操场,那一个个穿黑裙的女学生有的变成了黑熊,有的变成了黑羊,还有的变成了黑牛,她们“嗷嗷”“咩咩”“哞哞”地瞎叫唤,她们满嘴臭气,叽哩哇啦。个子矮小的女老师想来管教,下一刻扑闪着翅膀变成了一只秃了毛的乌鸦,站在操场上“呱呱呱”。

 “江小姐,你笑什么?”金发碧眼的女仆用不流利的中文问。

 “我在笑,我知道我第的一篇稿子该怎么写了。”冬秀笑着,眼中一片哀凉。



 《申报》今日的报纸被一抢而光,缘由是有一篇文章引起了几位评论家和作家的注意,这篇文章刊登在第三版,按道理应是无人问津,奈何标题实在吸引人眼球,乍一看还以为是什么荒诞故事,名叫《黑猫抽大烟》,作者名也有趣,叫“吴声”。

 何为无声?大道无形,大仁无亲,大辩无声矣!

 谁刚开始读都以为是个民间志怪故事,都当读个乐子,可越读,嘴角扬起的笑容就越挂不下去,最后甚至是抓着报纸逼迫自己把这篇文章看完。有的看完这篇文章,心中愤懑,干脆到电话局里给报社打电话,问是谁写的这篇狗屁倒灶的东西。报社那边一直哼哼哈哈,顾左右而言他,直到有几位作家打电话给报社,他们才意识到——这个刚刚崭露头角的作者恐怕要一战成名。

 “嘟嘟……”

 “喂,是《申报》吗?我是×××,对,我想知道一下《黑猫抽大烟》那篇的作者是谁。啊,不能透露作者真实姓名?呵,我们都约了多少次稿了,知道个名字能怎样,就当帮我一个小忙,拜托侬啦,哎,喂,喂?妈的。”

 ……

 “喂,《申报》吗?我是《上海泰晤士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你们能不能帮我们联络一下负责《黑猫抽大烟》作者的编辑?我们想转载这篇文章。什么?作者谢绝转载?喂,喂喂喂?狗?日的!”

 ……

 “喂,你好,我想问一下《黑猫抽大烟》作者的年纪。这不算隐私吧,哎呀,我就问一下,喂?”

 “喂,您好,我今早看了《申报》刊登的一篇文章,名叫《黑猫抽大烟》,你们谁把这篇文章发上去的?写得那么渗人!害得我家老爷都不敢抽烟了!你们这些搞文字工作的,不知道好好写点正常东西,就会搬弄是非,喂?喂喂?”

 “喂,您好,我是英租界麦加利银行的管事,我今早看了《申报》的报道,有一篇叫《黑猫抽大烟》的笔法非常新颖,我的外甥喜食大烟,看了这篇文章破天荒的一天没有去烟馆,我想对这位作者先生表达谢意,可以告知我他的联系方式吗?或者我把邮件寄给你们,帮我转交一下可以吗?”

 ……

 一天之内,《申报》上的籍籍无名的作者吴声被推到风口浪尖,有的人觉得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将那些堕落在沼泽中的人拉了上来。但更多的人认为他是一个无耻的混蛋,一个靠着卖弄文笔混饭吃的小人,更多的报业从事人员则是想揪出这个藏匿在文字背后的影子,他们恶意地揣摩着:不过是一个徒有运气、略会装腔作势的蠢货。

 而创造这一西洋景的冬秀则坐在书桌前拼命地做卷子,她熬了两夜把小说写好,一天晚上写出大纲概要,一天晚上填补上细节和差错。她来这个世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这样强烈到不吐不快的表达欲望,所以她拼命地写,手写到发抖都不肯停,终将这篇文章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冬秀没有自己去给《申报》投稿,而是联系上琼斯夫人,她跟《申报》的一位资深编辑是朋友,不过琼斯夫人只是帮她引荐,具体能不能过还是靠她的稿子说话。

 冬秀以为自己不可能这么快就受到青睐,毕竟她在这个世界的文艺圈只是个新人,没想到那位编辑不但过了她的稿子,连二审三审都免了,直接刊登在第二日——也就是今天的报纸上。且她的稿酬不菲,都是按正常作家的稿酬给的。

 冬秀记得那位编辑给自己回信的时候说,让自己好好沉淀,不要那么快出第二篇稿子,但也不要太慢,读者都是健忘的,让她保持低调,不要随意暴露自己的身份,现在作为一个专业的、没有任何附加价值的作者最好。她深以为然,前头给编辑回完信,后面接着回到忙碌的学习生活中去。她的这篇文章是写给敏琪的,也是写给千千万万像敏琪那样沉溺于抽大烟和吸?毒中的人。她希望她能读到这篇文章,希望她能够有改过之心。哪怕被恶心到,如果能以此为契机,帮她戒除烟瘾,那也是一桩功德。

 冬秀的笔在卷子上“唰唰”滑过,她这一世已把名利看得淡许多,至今所求不过是这个世界能因她的文字不那么黑暗,只要有一个人的心灯因她的文字点亮,那她就会笔耕不辍、不断写下去。

 而就在冬秀完成一天的学业,告别老师往住处走时,一辆眼熟的马车再度拦住了她的去路。

第22章 2018-12-01 23:04:14
江冬秀要写《提刑官宋慈》,来源于《洗冤集录》
第22章 2018-01-23 03:00:31
 “囡囡请留步!”

 冬秀很想忽略那个满口侉话的上海佬,但她还是耐性极好地停下脚步,开口:“有什么事情?”

 “嘿,”车夫咧嘴笑了,满口黄牙宛如一穗熟过劲儿的玉米,“阿拉少爷有话问你。”

 “又是打听我姊妹的事情?”冬秀了然。

 “不是不是。”车夫还没说完,冬秀就道:“既然跟皎皎无关,那我就走了。”

 车夫:“……”

 等等,你这套路不对呀!

 “小姐请留步!”车夫一挥鞭子,拽着缰绳把马车拉到人行路边,“小姐,这次不光要问侬那位好姊妹的事情,还有一件事要向侬打听。”

 “先说说看是什么事。”冬秀没有马上答应。

 “哎。”车夫点点头,肩头往后一转,脑袋一探,“少爷,侬问吧。”说完转回身子坐正,对冬秀道:“侬正常走就行,阿拉把车赶慢些。”

 马车里沉默半晌,那位神秘少爷好听的声音再度传来:“我上次依你的话去找她了,可她不愿意见我,也不接受我的道歉。”

 “你去女学找她?”冬秀惊讶。

 “嗯,男女授受不亲,我带下人去女学找她,当面道歉比较正式一些。”少爷的声音十分正经。

 冬秀:怪不得追不到妹子,就这套路,哎。还是让我来指点指点你吧。

 “你是让下人先去找她,还是自己直接带人去的?”冬秀问。

 马车里沉默一会儿,“直接带人去的。”

 “哎,那你当然见不到,女儿家都害羞嘛。你可以先找个下人,跟她的家仆打好关系,旁敲侧击,过一段日子,她态度自然软和,愿意接受你的歉意。”冬秀刻意把“歉意”咬得很重,谁都知道此歉意非彼歉意,醉翁之意不在酒矣!

 半晌,马车里才传来回应:“原来如此。先生今日之言,聂某感激不尽!”

 冬秀急忙终止这位青春期少年内心的汹涌澎湃,道:“我可担不起‘先生’这个尊称。您若事事为她考虑、着想,敬她护她,这些事不用我说,毕竟,您可是道台大人的儿子,不是吗?”

 此言一出,不止驾车的马夫愣了,马车里也是良久无话,时间凝固片刻才慢慢融化,聂少爷的声音从车帘里传来:“原来先生早已知晓我的身份,正好聂某也有一事不明,想请教先生。”

 “我说了,请不要叫我先生。”冬秀话音刚落,车内的少年便低声道:“能写出《黑猫》这篇文章来,您绝对担得起一声先生。”

 冬秀:哪个把我的马甲扒掉的?说出来饶你不死!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什么黑猫白猫的,抓不住老鼠,除了抽烟,还能干什么?”冬秀沉默一会儿,干脆隐晦地承认了她是《黑猫抽大烟》作者的事实,只不过她前半句也点明了她的意思:我不想暴露身份。

 “先生果然非寻常人可比!如果先生以后有什么地方需要聂某的,还请不吝开口!”

 “我眼下就有一个要求。”冬秀眼珠一转,道。

 “还请先生细说。”

 “你既然详细地调查过皎皎,那你也应该明白她的窘境,您三番五次来问我她的情况,不过是不敢迈出那一步而已,因为您计较得失,但这有点不公啊,聂少爷,皎皎手里一张牌也没有,您却把握全局,我担心她知道真相之后会很伤心。所以我希望您能站在她的角度多替她考虑一些,把她放在和您相等的位置,她现在虽然恢复过来一点,可到底不比以前那样开朗,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您和她相知之后多宽慰宽慰她。”

 “您的手段我十分钦佩,可女儿家的心思却不那么好懂,一颗真心远比任何手段和方法更为打动人,诚挚的语言胜过甜言蜜语千百倍。这就是我的要求。”

 冬秀说完了,马车里寂静片刻,聂少爷才接口:“先生说得很对,聂某受教了,您的愿望,聂某一定会做到。”

 “教导可不敢当,只要您有那个心就行。我还有作业要完成,就先走一步了,告辞。希望下次您再来找我的时候,是带着请柬来的。”冬秀这话已经说得非常明了了,“请柬”即代表“婚姻”,她这话已经有点出格,但她不后悔。

 如果这位在外界名声非常不错的聂公子真能获得皎皎的青睐,那也是一桩好姻缘。皎皎那丫头,看上去迷糊,可比谁拎得都清呢。

 告别神秘的聂公子,冬秀一个人走回家,打开背包,拿出书本温习功课,再做作业。她写字的速度很快,加上今天没有晚课,天刚黑就把作业完成了。黑夜是思想的温床,更是作家们滋生思绪的摇篮。几乎是刚有写作欲的一瞬,一个点子就从她的脑子里蹦出来:对啊,她为什么不给死去的曼路写一篇稿子呢?

 一想到曼路,那种不能呼吸的苦痛便缠上冬秀的脖子,她使劲用指甲掐自己的虎口,才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她要给这篇文章起一个好的名字,一个让读者看一眼就不会忘记的、发出强烈可读欲的名字。

 冬秀在纸上写道:

 1.最简洁:《宴席》

 2.显摆文采:《饕餮盛宴》

 3.强调关系:《没有人参加的饕餮宴》

 4.进一步强化疑问:《无人出席的盛宴》

 ……

 冬秀在纸上写下一个个名字,这个时代还不是民国,不是张爱玲凭借《沉香屑——第一炉香》便轰动整个上海的时代。现在是清末,上层的人们还比较保守。虽然窥私欲人人都有,但冬秀不想把这篇文章变成一篇物欲横流的产物,她写这篇文章是为了致敬她人生中的一位友人,所以她尽可能的把名字取得真诚,把那些多余的、华美的部分都删除,只留下属于曼路那部分最真挚、朴实的东西。

 伟大的作家绝大多数作品的灵感都来源于生活本身,这些离他们最近,也最容易被抓获、被写得真实而迷人。冬秀了解曼路,就像了解她待的那座山、住的那个村一样,她对这辈子的家乡又爱又恨,但她要将这些情绪千丝万缕地剥离出来,她要还原一个真实的曼路——虽然作品中她不会叫这个名字。

 冬秀最终敲定文章名:《无人出席的盛宴》,她一夜未眠,一鼓作气将这篇长达一万字的短篇小说完成。她将魔幻现实主义和意识流的写法融入其中,那些虚幻和真实、欢笑和悲凉、忠贞与放荡,都乖巧地顺着她的笔尖流淌出,字字滴血,字字锥心,字字真情。

 最后,冬秀逼着自己将这篇稿子反复修改完,直到公鸡报晓,到了该她起床的时间,她才依依不舍地从课桌上站起来,连饭都顾不上吃,穿上外套、戴上帽子,先叫来东洋车带她把稿子送到琼斯夫人手里,再急忙赶回学校上课。

 路上,冬秀困得几乎要睡着,但她坚持走到书院里上课,金发小姐姐给她冲了一大杯浓茶,第一节是电学课,她直接一整杯灌下肚,不顾周围男学子们的窃窃私语,强打精神上课。虽然她这种状态有点对不起给她上课的先生,但她一点不后悔这样做。

 其实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是傲慢的,甚至有时会恶意地想:如果在这个年代,我像那些其他书中的穿越者那样,把那些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作家的作品抄一抄,我不就直接实现财务自由、名利双收?或者我把自己以前的作品复制一遍,那得有多少人喜欢我的东西?

 但随着在这个世界待的时间越长,冬秀发现自己越来越不能以外来者傲慢的态度对待这里了,也更加想拿起手中这支笔,专门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而不是自私地摆脱——更重要的是,她也摆脱不了。她恨这个时代吗?自然是恨的,恨愚民无知,恨宗族封建,恨礼数不公,恨苍天怎么没把她晚生几年、生个好地方,让她直接走上人生巅峰?

 但徒有一腔恨意无用,不过是给人徒增笑柄。她将这些情绪淡去后,发现生活也有好的一面,她甚至开始学会感恩,感恩而且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自尊是平和后的产物,愤怒和傲慢只会让自己变得愚蠢,她渐渐和自己和解,和这个落后的世界和解,而且发誓:她不会再写上一世的作品。

 博尔赫斯说:写完一部作品就应该彻底把它忘掉。她这一世要做一个脚踏实地的作家,做一个给人民写作的人,而不是一个急功近利的庸人。稿酬是对作品的肯定,德不配位的人不应得到,她要让每一笔稿费都值得肯定,她希望点燃一盏心灯,而不是塞进一块猪油。

 “下课!”

 冬秀收拾好手里的书本,上午的课已经结束,她趴在课桌上,静静补眠,却不知道,一场新的风暴,将以她为中心,迅速在上海刮起。



 《申报》编辑部

 “这是吴声的稿子?哎呦,侬就给阿拉看一眼又能怎样?小气鬼一个!”编辑赵晓曼不满地看着那个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道。

 “没有问题,直接印刷。”男人推推眼镜,吩咐旁边的人说,“这种写法我在英国和法国见到过,但那些人管这种写法叫‘内心独白’,这还是我第一次在中国、在上海看到有作家这样写,但是写法又不同,应该管它叫——意识流,因为这些内心戏不仔细看会觉得时间线混乱,场景全凭主角的心思随意调动,不过这篇文章确实是一篇别出心裁的佳作,语言精练,富有韵味,读起来不枯燥,很好。”

 “这么好,而且读者这么多,为什么不给这位神秘的作者先生开个专栏?我们《申报》虽然名气很大,但也不介意再大一点。主编,您觉得呢?”一位编辑抱着一摞稿子过来。

 “嗯,也好,从今天起,在第二版为吴声先生开辟一个专栏,每周三刊登他的稿子,这一篇就作为试水。”

 “专栏要不要起一个名字?”那位编辑又问。

 “还有专门的名字呢?” 编辑赵晓曼酸道。

 “就叫‘吴声吴息’,他写得都是世间事,但个人情感却掺杂的很少,此‘吴声’虽非彼‘无声’,但异曲同工,我想,读者们也会喜欢这个名字。”主编推了推眼镜,用铅笔在纸上将专栏的名字敲定,“就这么说,大家开工吧!”

 

 《申报》的作者吴声第二篇稿子出炉,名字虽不像第一篇那般怪模怪样,却也透着一股荒诞的味道,叫《无人出席的盛宴》。

 此文一出,各路批评家和作家差点吵得没把房盖儿掀了。绝大多数人都说这篇文章写得“不知所云”、“文笔低劣”、“油嘴滑舌”,更有甚者怀疑这篇文章和上一篇文章是否为同一人所写,但当《申报》的主编出来讲话、并给予这篇文章高度评价后,这些被嫉恨冲昏了头的人才稍微平静了一些,开始认真地读这篇文章,以期能抓到作者的把柄,或者自己取而代之,成为下一个吴声。

 可他们越读,越是冷汗津津,因为这篇小说的笔法和上一篇又有不同,但通过核心思想还是能看出作者是那个悲天悯人的蠢蛋。他们这些常年浸?淫在普通叙事手法里的作家根本看不懂里面被后世广为称赞的写作手法、也根本不懂纯文学的追求和志向,但他们是不会承认他们看不懂的,那得多尴尬、多掉脸子?他们只会大声嚷嚷:这篇作品就是烂!没有理由的烂!

 能认真阅读这篇作品的有一部分是那些既是读者也是普通写手的人。那些写手被这篇作品的写法震慑到,不由得产生“作品还能这样写?”的疑惑,疑惑后又是狂喜,因为一条崭新的大门向他们缓缓打开。只不过,能学到多少,学个皮毛还是学个瓤子,那就各凭本事啦。

 更多的喜欢这篇作品的人是吴声上一篇作品积攒下的读者群体,他们很多拥有极高的理解力和感知力,文字力量唤起内心的共鸣,让他们反思,让他们沉吟,让他们行动。这篇作品自然没让他们失望,一些有资金又不缺时间的读者甚至成立了“吴声作品研讨会”,自发组织迷妹迷弟们研究爱豆的文章,就差没给大大疯狂打call了。

 当然,冬秀本人对此毫不知情,她熟练地运用“吴声”这个前世她的真名、今世她的笔名唤起一阵又一阵的风暴,只负责写文章、联系编辑和收稿费这三件事,外人对她如何评价,她一概不管。

 作家可以在别的领域对人点头哈腰,但在自己的领域,必须独断专行、孤傲强横。这是前世冬秀的写作准则,她也一直严格执行。

 时间过得飞快,距离冬秀的稿子《无人出席的盛宴》刊登已经过了四天,这一天,冬秀收到编辑的来信,当读到其中一行时,她愣了——

 “现在已经有读者私下里建立了你的讨论小组,你有没有兴趣和读者通信,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你、以及你的作品?”

 长时间的思考后,冬秀提笔给他回信。

第23章 2018-12-01 23:04:47
江冬秀把《提刑官宋慈》给哥哥看,哥哥觉得写得好,刊登在《绣像小说》上
第23章 2018-01-23 03:11:36
 “和我可爱的读者们通信是一件严谨的事,我希望在不要暴露自己个人生活的情况下开展这项活动,所以我建议让读者们把信件寄到报社里,再由您转交给我。”

 ……

 冬秀在信纸上写完后,像往常一样穿衣出去送信。琼斯夫人热情地接待了她,笑着举起刊有她文章的报纸说:“你可真让我惊讶,冬秀。”

 “伊蒂丝,您就别打趣我了。”冬秀不好意思道。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写得很好啊!就是有些地方我看不大懂,唔,让我瞧瞧,你这段话是什么意思?”琼斯夫人指向《无人出席的盛宴》中的一段有关时间的描写,“这段文字我看着就像是抽象画一样,我不能明白,或者是我老了,水平有限,哈哈。”琼斯夫人欢乐地自我嘲弄。

 “这是一种笔法罢了,全文都是以主人翁的心理出发,所看、所听、所想、所思、甚至故事所有的发生都是主人翁的臆想,真假交织,幻觉和现实凝结,这是我对生活的一种阐述,因为生活本就荒诞,所以作品也需要将这种荒诞诠释出来、剖析出来。为了达到这种效果,我使用了一些比较魔幻的笔法,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去思考,也让我能站在更高的维度去现实化生活,将文字织成旗帜或烈焰,而不是让文字平躺着死去。”冬秀想了想,认真地回答。

 “果然,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就是不一般,虽然我不能完全懂你的思想,可你的目的我大概认知到了一些,这真是篇让人能反复咀嚼的文章!我回头再好好看看。莉莉,给江小姐倒茶!”琼斯夫人吩咐道。

 “谢谢。”冬秀接过莉莉手中的茶杯,轻呷一口,道:“伊蒂丝,我还有件事要和你说。”

 “你说吧。”琼斯夫人用眼神示意莉莉下去,莉莉轻手轻脚地带上门,屋里只剩二人。

 “我和编辑商量着开始和我的读者通信,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您可以帮我转交一下信件,如果叨扰您的话就算了。”冬秀双手放在膝头,谨慎道。

 “怎么会麻烦?我高兴还来不及呢!”琼斯夫人爽朗地笑了,脸颊上的皱纹可爱又明朗,“等你开始通信,就让海伦(金发女仆)每天到我这里来拿一次信件,就放我这里,她的中文不流利,嘴巴也很严实,我会叮嘱好她的,你可以放心地和你的读者们通信。不过我也要收取一点报酬。”

 “您开口就是。”冬秀笑了。

 “以后我对你的文章有任何疑问,你都要耐心地跟我这个老太太解释,可以吗?”琼斯夫人笑说。

 “没问题,当然可以!”冬秀答,“您可是我的头号忠实读者呢!”

 “那么和我说说,你下一篇准备写点什么,我看你的前两篇都是短篇小说,现在你又开了专栏,不写个长篇连载什么的吗?”琼斯夫人微笑着问。

 “长篇连载的话需要一气呵成,中途休息的话很难把握好节奏。”冬秀有点为难,“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不大一样,后者需要的只是讲好一个故事就够了,前者则需要很多方面的考量。”

 “这样说来,看来如果让你写一篇通俗文学的话,你会愿意吗?”琼斯夫人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傲慢与偏见》放到桌上:“这是我们英国的通俗小说,虽然不像严肃文学那样能让人感受到旺盛的生命力,可通俗易懂的语言也能让人领悟到一些东西,比如婚姻,比如人性中的善与恶。我想如果你能愿意去写一些这样的故事,并不需要高超的写作技巧,也无需特别严谨的构思,甚至说得直白些,庸俗一点的文笔也能写成,但是你的读者就会大大增加。你完全可以一边写你的严肃文学,一边也写一点这样的通俗故事啊。”

 “我害怕我写不好。”冬秀腼腆道。

 “你的《黑猫抽大烟》和《无人出席的盛宴》写得都不错,只不过深度太深啦,有些地方看不懂我会难过,感觉不能更亲近我喜爱的作者,又为自己的低水平感到抱歉。你能不能写一些让我这样的老太太不需要费多少力气也能看懂的小说呢?当然,我这要求只是一个老太太无趣的牢骚,你若是觉得照着你的思路来更好,我也非常支持。”琼斯夫人问道。

 “您愿意看什么样的书呢?”思考片刻后,冬秀认真地问。

 “我啊,”见冬秀居然开始思考自己的提议,琼斯夫人有些兴奋地回答,“无论是骑士小说、寓言故事、通俗话本,我都喜欢,包括但不限于散文、诗歌、剧本等各种形势,题材方面,只要通俗能懂,我就都愿意看。我小时候最爱读各种童话故事,丹麦有一位作家叫安徒生,他于哥本哈根大学毕业,后来陆续发表各种童话和小说。”

 琼斯夫人顿了顿,“他的小说我没全部读完,但他的童话我却非常非常喜欢,不但是极好的开蒙读物,也能打开一个真善美的世界。我来大清以后,给那些孩子讲得都是他的故事呢。可能对我这样一个庸人来说,一个简单通俗又不乏趣味的小故事就是很好的,如果你能创作简单又可爱的故事,那我会做你的第一位读者。”

 “简单又可爱……”冬秀沉吟,“我有点明白您的意思了,回头我和编辑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在我的专栏里也发一些简单的连载故事。您的思路很好,如果有的读者看不懂我写的东西或者不喜欢这个风格的话,我也完全可以调整我的风格来适应他们。如果我的火光太亮了,那就弱些,只要能照亮前行的道路,那就是一盏明灯。”

 “你说得真棒!不愧是作家!”琼斯夫人脸上露出迷妹的笑容。

 “作家不敢当,我顶多是个作者而已。”冬秀摇摇头,“您的建议非常好,如果下次您对我的作品有任何建议,直接告诉我就行,如果我的作品是别人的一盏灯,那您就是我的一盏明灯。”

 “哎呦哟,你说得我这老太太都不好意思了。”琼斯夫人有着英国人特有的严谨和腼腆,一听冬秀这么夸她,害羞的脸都红了,变成个带褶儿的柿子。

 冬秀和琼斯夫人就作品问题聊了很久,之后干脆在她的屋子里又给编辑写了一封信,这封信连着上一封随后一同被琼斯夫人送到了她的编辑手里。

 编辑很快给她回道:没有问题,上一篇作品反响很好,但琼斯夫人的建议也可采纳,写一些通俗易懂的故事,但你的风格依然存续,嘲讽是你的一把利刃,好好利用说不定能收获不一样的结果。

 信件最后,编辑还交代:《上海泰晤士报》等几家报刊有意转载她的第一篇稿子,他们虽然拒绝多次,可对方仍然坚持不懈,编辑部不胜其扰,想问问她的意思。

 冬秀的本义是只和《申报》合作,因为《申报》是上海这个时期影响力最大的报刊,也是购买人数最多的报刊。她一开始谢绝转载的缘由,一是为了琼斯夫人的人情,二是不想让写稿影响到她现今的生活。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女,虽然在这个社会她的年纪已算是个大人,但就她的身份而言她仍是个学生,还是个备考的学生。

 学习才是第一要务,只有学得更好,笔下的文字才更有力度。以她前世加今生的阅历,放在一流泰斗面前仍是渣滓,她的那些浅薄的文字,还不足以构建一个有力道的大长篇。

 写大长篇小说不像写短篇。大长篇需要的定力和对文字的把控是非常严苛的。且严肃文学中的大长篇和后世21世纪的网络小说及通俗小说完全不是一个东西——从根本性质上两者就没有可比的地方。

 前者说得精准一些,是可以和生物、化学、物理等人类最先进的科学相媲美的,甚至是在感性上超越它们的。而后者则是纯欲望的产物,大多不具美感。

 作品的美感是对作者的文字功底有严格要求的,这种不仅仅是体现在文字本身的技巧,还有作品整个的结构、文章采用的句式等等。

 小到一个动词,大到一本书的核心,美感支撑读者读完整部作品不说,还能回味良久;而不是读完即忘,嘴里没有任何味道,那是对作者的最大羞辱。

 而通俗文学的门槛很低,恰恰对美感和各方面的认知程度很低——这种低不单单是对语言的轻视,更重要的是写作者本身并不具备天赋。

 天赋这个东西说起来玄奥,实际也是先天和后天共同促进产生的技能。

 冬秀自己读的书不算很少,她清楚地明白文字有怎样的力量,也知道自己仍不过是在写作这条大道上刚走了几步而已。想走得更远,就必须在其他方面懂得更多,从量变到质变,方得结果。这是个很难的过程,但她会坚持走下去。

 《申报》只是她的起点。她不相信张爱玲的那套“出名要趁早”之说,她信奉——只有沉淀下去,才会淘出金子。

 冬秀知道编辑告知自己的意思,这是默认她可以转载给其他报社。但她依旧谨慎地回复:“转载要求:一百字三锭银子,且不可对原文内容进行删改,注明原文作者,方可转载,否则,不予转载。”

 回复完信件后,冬秀继续她的学习生涯和写稿日常。第三篇稿子她仍旧是写短篇小说,这一篇是写给她母亲的文章,名字取得平庸到俗气,叫《小脚母亲》。这篇小说她没有用任何她擅长的技巧,只是平实朴素地运用白描手法将一个这个时代最平凡、深爱自己儿女、深受宗族思想影响的女人倾注笔下。

 这个故事按道理很快就能写完,但冬秀却花费了五天才写好,直到编辑来催,她才把改好、誊抄完的稿子封进信封里。

 白描是最考验作者基本功的手法,她整篇文章通用白描,就是为了更贴切大清这片土地,最朴实的手法,就是最适合她的。

 冬秀的母亲,也是千千万万母亲的缩影。她深爱她这一世的母亲,但深爱中也有复杂的感情,她将这种如胶水般浓稠、如墨汁般深刻的复杂浸入作品中,也将对母亲的思念和敬意写在作品里。可能她的母亲不完美,甚至有时有些唠叨、思想封建,甚至有些行为十分过分、给她的精神带来不小的打击,可她却实实在在地爱她、疼她。

 这世上,没有比她母亲更爱她的人。

 冬秀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才写得万分谨慎,她不美化她,甚至有些丑化了她,但这种丑化让她更加真实,浑身散发出人性的熠熠光辉。

 丑恶,不一定是不好的,不一定是不具美感的。美,有时是庸俗无趣的,有时是易碎乏味的。

 写到激动处,冬秀忍不住边写边落泪,她想起母亲的关怀、母亲的好;也想起母亲的冷漠、母亲的坏;母亲的眉头、母亲的白发,还有母亲那丑陋的、可怜又可嫌的小脚。将这篇稿子寄出后,她内心有些忐忑,因为这篇文章有个大毛病,就是个人情感夹杂太多,她虽然极力控制了自己的私心,可还是泄出不少流进文字里。这一点让她很忧心又很自责:为什么没有再多删改一些呢?

 但冬秀心里一边又祈祷:不要删改太多吧,要不然这篇文章独有的色彩就消失了。

 一天后,编辑的回信来了,冬秀拆开信封,发现回信上竟一个字也没有,只是信纸本身皱皱巴巴的,好像被水泡过似的。

 冬秀有些摸不着头脑,她索性把这桩事放在一边,全当这篇稿子没过,干脆利落地把《小脚母亲》的初稿寄给了外公。自她上一封给母亲回信表明自己还要读书的决心后,母亲就没再来催她,但她坚持一个月写三封信回家,哪怕现在她虽然心里仍对母亲有芥蒂,但她还是忍不住关心她。

 就像后世的大作家莫言在《檀香刑》里说:“没有天就没有地,没有蛋就没有鸡,没有情就没有戏,没有你就没有俺,衣裳破了可以换,可爹就一个没法换。”同理,她只有一个小脚的娘亲,她没法换、也不想换。哪怕她再多毛病,她也是生她养她的娘,打断骨头还连着筋。

 今日,她特意多写一封给外公送去,这封信不走娘亲的信使手里过,她专门给邮差来送,确保是外公先读她的稿子。随信奉上《申报》刊登她稿件的几份报纸。独家专栏作者没别的福利,就是报纸多到看不完。她稿子第一次刊登的时候,那天的报纸卖得空前好,连续加印两次才跟上售卖的程度——哪怕有那么多人骂她,也是骂完了还要看,她当真搞不懂这些人的心理状态,这不是找虐受吗?

 为了表彰冬秀,那天《申报》干脆把剩下卖不掉的近百份报纸扎成一摞送到琼斯夫人那里,冬秀自己用不上,取了几份做纪念,剩下的送给琼斯夫人烧火用。这一份就是那几份报纸的其中之一,加上后来第二篇稿件刊登后报社送她报纸中的一份。

 冬秀把报纸叠好,在信件中说明自己的情况,包括学习生活等琐事,还有自己的笔名和写作情况,她告诉外公要帮自己保密,要不然读者的信会淹没她的住处,看不惯她的人会用口水给她做个面部清理,这样的结果严重耽误她的学习。

 在信中,冬秀交代了她以后去他国学习深造的想法,把自己对母亲复杂的情感也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外公。她在信中说:我对母亲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我敬她、爱她,一方面,我又恐惧她属于宗族礼数的那一部分。外公,您虽然也读圣贤书,可您也了解世界的动向,这使您足够睿智平和,而母亲在一些方面很执拗,有时执拗到令我心寒,让我产生想逃离她的念头。但是她毕竟是我最亲近的人,我不想对她心有芥蒂,但我希望她做事时能够多考虑一些,至少不要只站在自己和宗族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接她来上海居住,环境对人的影响很大,离开那个村子,她的思想也会慢慢改善,如果您同意我的想法,能否和我的母亲谈一谈?如果她担忧花费的话,您可以告诉她,我现在的稿费完全够她和我在上海过不错的生活,多谢。

 冬秀写在信里用得还是文言文,但大致意思如上。写好后,她将信送给邮差。另一封则是照例问候母亲身体和近日情况的。这一封信里她都是交代自己学习的情况,略带说了一下自己写稿的事情,不过她隐瞒了她的笔名和稿费。她母亲藏不住话,一旦说出去,宗族里又该骂她“有伤风化”了。

 将信件分别发出,冬秀开始着手写连载故事。这一次她想写一个以婚姻为主导的故事,讲述封建婚姻的利弊。她想到了后世看的美剧《绝望的主妇》、《傲骨贤妻》,但她不想这样写,大清这片土地上,大部分人还是懵懂的、没有思想的,哪怕有一部分诸如康有为、梁启超等人觉悟到世道变了,想去做点什么,也只是对封建全盘否定、纸上谈兵罢了。

 冬秀之所以考虑写这样一个故事,也是害怕日后“五四”运动影响许多人休弃自己人老珠黄的发妻、改娶年轻美貌的女子。责任都没有,哪来的真爱可言?冬秀的故事就要说明这一点,她在故事里例举了三对夫妇,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各有贫富。但幸福并不因财富和学识而划分,只因性格和情感而丈衡。

 这部小说是纯粹的通俗读物,但冬秀依旧沿用了自己对汉语高超的掌握技巧,将戏剧和戏曲的手法融入进作品中,生动再现三对夫妇的婚姻观和日常生活,读起来颇有趣味。

 这篇小说名为《将军令》,第一章名为“哭泣的喜烛”,讲述的是第一对夫妇婚后丈夫厌恶逐渐老去的妻子而纳二房的内容。这一章由妻子的视角出发,将心中对丈夫的怨怼和对自己今后生活的恐惧抒发得淋漓尽致。

 冬秀写长篇之前先打好大纲,她写作的态度十分严谨,尤其是在大纲的把握上尤为认真。第一章完成后,她连带大纲一起寄给编辑。结果回信迟了一天才连带着刊登她稿件的报纸及一笔不菲的稿费一起送到她的手上。

 回信中写:《小脚母亲》看哭了我们整个编辑部,《将军令》也十分有趣,我们期待新的章节,赶紧更新!否则我们哭给你看哦!

 冬秀:“……”

 这些人怎么变成前世催更的读者了?说好的编辑呢?

 信件最后,编辑写道:《上海泰晤士报》转载了你的第一篇作品《黑猫抽大烟》,这是第一篇的稿费,他们现在已经把这篇文章译成了英文,刊登在英国《泰晤士报》上,英国版的稿费下个月随信寄给你。现在,英国有几位初出茅庐的作家通过《泰晤士报》联系上《上海泰晤士报》,想和你成为笔友,他们的名字和联系方式附在信纸后,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跟他们联系。

 冬秀把信纸翻到背面,编辑用花体字将几位后世享誉世界的作家的名字工整地誊写其上。她内心十分激动,一边极力克制住自己要跳起来的欲望,还不忘一本正经地回道:我会好好考虑的。

 等信一写完,她自己忍不住捧着那张写有作家名字的信纸,站起来原地转了个圈,抱着信纸狠狠亲了两口。

 有什么比结交知己更让人高兴的事呢?没有的!

 正在冬秀兴奋地快要唱起歌来的时候,一桩喜事让她的快乐锦上添花。

第24章 2018-12-01 23:05:28
冬秀靠小说挣钱了,被哥哥夸了一通,冬秀靠稿费养活自己
第24章 2018-07-23 23:33:08
 冬秀还没兴奋够,就听金发小姐姐海伦兴奋地用母语大声说:“小姐,您看谁来了?”

 “谁啊?”冬秀抬手披上衣服,一边系扣子一边往门口走。立秋后,天气比以往凉了些,她长衫外要罩一件褂子,才能保证不着凉。

 “是车夫!”海伦笑嘻嘻地站到一边,聂府上那位赶马车的车夫正一个人立在门口,一脸喜气洋洋,“江先生,哎呦,祝侬万福平安、事事如意!阿拉代少爷向您问好!”

 冬秀赶紧摆摆手,笑道:“大家都平安!如果不是什么喜事,聂少爷可不会派人来找我!说吧,是不是事情有什么进展了?”

 “哎呀,侬可真是料事如神!”车夫笑着从袖子里拿出一封红艳艳的请帖,“两月后,聂少爷将与棠小姐举办订婚宴,请您务必赏光!您可是促成这桩喜事的媒人,功不可没!少爷说了,您若是不到场,不光是他,棠小姐也会失望。所以请您一定要来,聂少爷要当面表示谢意!”

 “真成了……”冬秀不可置信地看着手上的请帖,“这才多久啊?聂少爷真是神速!这么快就俘虏了我家皎皎的芳心。放心,订婚宴我一定会带人去的,只是我尚未出阁,不便与他私下相见,所以当面致谢就算了。他以后能好好待皎皎,这就是对我最大的谢意。”

 “阿拉会将您的意思如实禀报,您能来就行,其实老爷还想见见您呢。您放心,隔着帘子,还有侍女陪同,不会坏了规矩!”车夫笑眯眯道。

 “这件事不急,”冬秀嘴角的笑遮都遮不住,仔细端详手中的请柬,“不过我要好好问问棠皎那丫头,这么大的事都不写信告诉我,还是不是好姐妹了!”口中虽这样说,但她脸上一点责怪的意思都没有,“她能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人,我就很放心了。看来,聂少爷完全合乎皎皎的性子啊,她的那几个要求,聂少爷都同意了?”

 “多亏江先生指点,少爷回去后茅塞顿开,要不然怎能成就一段良缘?少爷亲自找媒人上棠家登门提亲、礼数周全,棠老爷本来还有犹疑,但阿拉府上的媒人嘴皮子利索,三言两语就将棠老爷说动了,老人家痛快点头,定亲就在两月后。但聂府最要感谢的还是您,没有您,少爷哪里寻得棠小姐这样一位贤良淑德的女子呢?”

 冬秀:我怎么没看出皎皎哪里贤良淑德来?(黑人问号脸JPG.)

 “是啊,”冬秀虽然心里腹诽,但明面还是给足聂府面子,“我提前祝皎皎和你家少爷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祝他二人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祝他二人琴瑟和谐、凤凰于飞。”

 嗯,语文学得好,说起好话来词汇都不带重样的!

 车夫高兴地嘴角直扯到耳根,口中念道:“多谢多谢!”

 冬秀和他寒暄两句,车夫便告辞离去。回到屋里,她再也忍不住内心的喜悦,在客厅里直接跳了一支广场舞,内心配乐:《最炫民族风》——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要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她现在嗨到不行,必须用一些俗到掉渣的歌来表达一下内心的喜悦。海伦看着她把一支舞跳完,眼热道:“这是什么舞蹈?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看上去好有节奏啊!”

 “这叫广场舞,最好是在广场和宽敞的院子里跳,一定要配比较欢乐的音乐。”冬秀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海伦,你会弹钢琴吗?”

 “会啊。”海伦点点头。

 “那好,待会儿我把这首曲子的谱子写出来,书院有钢琴,我们去试试。”

 说做就做,冬秀在素描纸上将《最炫民族风》这首后世烂大街的谱子默写出,又写上作者的原名表明出处,便带上谱子和海伦出门。

 今天是休沐日,学校没有课,但是不少学生还待在书院里学习,所以冬秀的脚步放得很轻。格致书院没有音乐课,大概是认为乐理不能救国,所以整个书院只上实干型强的课程,颇有种想把所有学生培养成理工杠把子的雄心壮志。

 不过格致书院是有一架钢琴的,不知是当年哪位好心人捐赠,就搁置在杂物室里。杂物室离教室有一段距离,她们七拐八绕才找到。一打开门,好家伙,灰尘铺面而来,呛得两人直咳嗽,脏得两人没眼看。

 海伦是个洁癖,她不能容忍任何程度的不干净,平常冬秀乱扔袜子都会被她好一顿数落,这里的肮脏程度简直让她抓狂。花了半个小时,她用杂物室里简易的工具把这间屋子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她还从柜子的一个角落里翻出一卷被包裹起来、一尘不染的棕色地毯铺在地上,整个杂物室顿时感觉焕然一新。

 “小姐,我先熟悉一下谱子,咱们马上开始。”神清气爽的海伦端正地在钢琴凳上坐好,先仔细将谱子看了一遍,再用眼神示意冬秀:可以开始了。

 乐曲一奏,冬秀瞬间找回前世的感觉。那时她为了从大爷大妈嘴里套故事,可没少下功夫,自学了各种套路的广场舞不说,最后还混到了领舞的位置。等她酝酿好下一本书的故事、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些大妈还拉着她的手舍不得她走呢。

 冬秀一边跳一边想着那些温暖的小事,嘴角不由得挂上一丝微笑。一曲终了,她身上冒出汗来,神清气爽。海伦见她跳得高兴,说:“这个舞蹈很容易嘛,我刚才都看会了!我跳一遍,你看对不对。”

 这样说着,海伦便在她眼前跳起舞来。金发美人跳广场舞也别有美感,哪怕配上恶俗的舞曲也风情万种。冬秀看入了迷,在一旁给她打拍子。主仆两人玩得忘乎所以,就在这时,窗户被人敲响,只听一个年轻的男声在窗外说:“屋里的人麻烦小点声,我们在前面屋子里看书,你们吵得脑壳子疼!”

 海伦刚跳到一半,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也收了起来,有些局促不安:“我们吵到他们读书了吧?”

 “可能吧,我出去看看。”冬秀把门一开,愣了,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她的同班同学。

 身为一名文字工作者,好的记忆力必不可少,冬秀的记忆力算得上出类拔萃,她虽然跟同班同学很少交流,但是这位她记得很清楚——正是第一节化学课上跟她同上黑板做题的那位梳半月头的男生。

 “抱歉啊。”冬秀态度很好,“我今天得了一个喜讯,所以特别高兴,想不出别的法子庆贺、表达内心的喜悦之情,就来书院里弹了一会儿琴,打扰到你读书真是抱歉,我们现在就走。”

 男生见开门的居然是班上唯一一个女同学、还是比自己小几岁的姑娘,斥责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了,加上冬秀态度好得不得了,他心中陡然生起一股愧疚来,鬼使神差地开口询问:“什么喜讯?”

 “啊?”冬秀一听这问句,也愣了,可她没想那么多,笑着说:“我的好姊妹即将订婚,这可是一件大喜事啊,所以我才那么高兴、打心眼儿里为她高兴。”

 男生看着面前笑靥如花的冬秀,脸慢慢地像点着的柴火一样红起来,讷讷道:“是嘛。”

 “当然啦,人生四件美事,我姊妹就差‘金榜题名时’这一项没有完成,其他几项,要么已经实现,要么即将实现,我为她感到由衷的高兴。兄台,您认为呢?”

 冬秀不知道自己的气质已经在悄然无声中恢复到前世的状态,自然也不晓得自己的笑容杀伤力有多大。

 有道是:美而不自知是最美。冬秀虽然称不上大美人,可客官来讲也称得上清秀佳人,加上她肚子里墨水不少,前世和今生的阅历糅合一身,气质十分吸引人,尤其是笑起来,特别有感染力,整个人如一颗闪闪发光的红刚玉,闪耀着具有侵略性却又不刺目的美。

 肉肉的脸颊,闪闪发光的眼睛,笔直如青松的身板,怎么看怎么可爱,让人怦然心动。

 很悲催的,眼前的少年被冬秀的笑容蛊惑,自己也忍不住微笑起来,“是啊,是令人高兴。”

 “海伦,”冬秀示意海伦出来,“打扰你们读书很抱歉,我们走了,再见。”海伦带上门,冬秀对这位同学行了一礼,便带着海伦离开。

 “江同学!”男学生突然唤住没走几步的冬秀。

 冬秀疑惑地回头,男同学道:“江同学,我化学有地方不太懂,可以下次请教你吗?”

 “当然可以。不过我讲课可能没有老师那么好,我怕让你失望。”冬秀认真道。

 “不会不会,啊,我是说,你只要愿意教我就很好了。我的矿务学得尚可,如果你有问题,也可以问我,互相交流学习。”男生红着脸道。

 说到这里,冬秀还不明白这小子是在撩自己那她这两辈子就白活了,但她没有直接戳破这个少年的心思,而是不动声色地婉拒:“如果我有问题的话,肯定会向你请教,只是我最近课业比较忙,我旁边的魏兄台化学学得也极为优异,你有问题可以先找他。”

 “啊?好的,好的。”男生估计完全没有听懂冬秀话里的深意,只是傻笑着点头。

 冬秀内心很无奈,面上仍道:“如果没有问题,我就先告辞了。”

 半月头的男同学赶紧点头,冬秀带着海伦快步离开。

 艾玛,出门一趟居然被人撩,这是什么样的运气?

 虽然小伙子长得英气勃勃,可惜她是个独身主义,而且是个披着孩子皮的老妖怪,内心一坨冰,完全不感冒啊!

 冬秀为这个即将失恋的少年默默点根蜡。在这个时代,一个人能独善其身就很难了,况且她未来还要出国求学,如果真的像那些穿越民国的小说那样“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不说宗族要把她喷死,她外公、琼斯夫人还有她的老师都会很失望,她自己也会厌恶自己。

 谈恋爱是需要资本的,不但是精力、时间还有情感,更重要的是一股子不怕输的狠劲儿。别看冬秀写东西写得起劲,好像事事洞悉似的,实际她的内心却住着一个感情上的吝啬鬼、胆小鬼。她把仅有的感情都分给了朋友和亲人,剩下的仅够为她的目标发电。所以她一直是单身。而不是前世媒体把她包装成的被感情所伤的痴情女子——真实情况是,她压根没有情感诉求。佛家说:无欲则刚。她在这方面就是没有欲求,所以哪怕有人追、有人献殷勤,她也都能视而不见。

 前世如此,今生的冬秀在“独身主义”这条路上走得更远。这辈子她出生在一个犄角旮旯的乡村里,虽然外公在当地颇有名望,可母亲仍旧深受宗族思想荼毒,如果不是她装傻装病,加上有外公这个明事理的在,那她别说走出大山,走出家门都很难——看看那些女人的“三寸金莲”吧,那就是她不反抗的下场。

 小心翼翼生活的后果就是冬秀一直很没安全感。刚来这里的头几年,不安和对未来的恐惧紧紧裹挟住她的灵魂。还好,她知道用文字去纾解内心,要不然长此以往,她自己都能把自己逼疯。而这几年,这种“没安全感”转化为了忧国忧民,她知道个人力量的微薄,也知道个人在历史的洪流面前多么渺小,但她总想做点什么。人一旦把目标远大,个人情感就得往后靠——因为没有心力和精力去沉迷儿女情长。

 开玩笑,清末考外国大学的压力比前世高考的压力还要大好吗?她可是一个努力奋斗的农家子!

 冬秀一边学习,一边每周更新她的小说。就这样过了一个半月,第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信件被送到她的手中。彼时她还在酝酿措辞,生怕自己叨扰了各位大师们,而来自地球另一端的作家已经迫不及待地和她开始通信。

 来信的不是别人,正是冬秀前世极为感兴趣的几位作家之一——詹姆斯?乔伊斯,是大名鼎鼎的《尤利西斯》的作者。

 《尤利西斯》这本书在冬秀眼里是一本意识流的神书,它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作者用一百万字描述了三位人物在十八个小时里的全部行动和心理活动,细腻程度堪称出神入化。当然,有很多人认为这本书读不下去,相比于这样枯燥的文学巨作,他们更愿意读武侠和言情小说。

 因为现在爱尔兰还隶属于大英帝国,所以詹姆斯也被列为英国作家之一。只不过冬秀没想到的是,这位现在还尚未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居然这么勇敢地给她一个异国他乡、素未谋面的作者写信——而且这个国家还是在西方社会被大肆嘲笑的大清国。

 冬秀以为这位后世的大师会严肃地批判自己、会说她的作品一文不名,所以她拆信的时候手指都在微微颤抖,但当她开始静下心来阅读这封全英文信函加别扭的中文翻译、以及一份英文原稿附带一份中文译稿时,她的心突然就定了下来。

 这时候的詹姆斯?乔伊斯也才是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他去年刚刚开始崭露头角,在英国的《半月评论》上发表自己对易卜生作品的个人见解,受到年近七十岁的易卜生的鼓励、而下定决心走上文学这条道路。现在他陆陆续续发表一些文章,小有名气。偶然在《泰晤士报》上看到一篇名为《黑猫抽大烟》的作品后,他几乎激动地要蹦上房顶,这种新颖的写作手法令他灵感倍增,他很想知道作者是怎么样想到用这样独特的角度描绘人的心理历程的,虽然时间和人称偶尔跳跃,却有一种别样的美感。小说中荒诞的背景也让他对那个落后而遥远的国度感到好奇,更对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产生极大的好奇。

 年轻人詹姆斯是个热血小伙儿,一向信奉知行合一,刚读完稿子,他就迫不及待地联系《泰晤士报》,想知道这位素未谋面的作者的详细地址,和他好好谈一谈、聊一聊。

 从这位作者对文字的把控程度和细腻程度,詹姆斯判断这位作者是一位年纪颇大的男性作家。当他打听到这位作者住在上海时,他第一念头是去拜访他,但他仔细一想,这位先生可能不会英语,加上不同国家风俗不同,他这样做太过冒昧和唐突。于是他退而求其次,想和这位异国他乡的作者结为笔友,向他学习写作方面的技巧。

 “敬爱的吴先生,这是我最近发表的作品……”

 冬秀将信读完,揉着额头长吁一口气,虽然乔伊斯先生没有大肆批判他的作品,可他却让他指点他的作品,这可让这她犯了难。

 开什么玩笑?让迷妹去指点内心偶像的作品,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嘛?

 而且万一她哪一句话说得不好,她的爱豆要是写作路子走偏了怎么办?她还期待他写出《尤利西斯》呢!那时她估计能在英国亲眼看到它的诞生,万一她哪句话说错,历史就发生改变了啊!

 冬秀回这封信的时候极其谨慎,本来她对写作方面的内容就非常严肃,这回甚至可以用上“慎重”两个字了,她在回信中说:您的文字风格我十分欣赏,请继续往您所坚持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这句话不是奉承,而是冬秀内心真实的想法。她自认自己的才气远不能和詹姆斯这位开天辟地的大家相媲美。她不过是个善用巧计的匠人,她所用的笔法和自创的一些技巧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学得的,而詹姆斯才是名家。所以迷妹冬秀毫不掩饰她对詹姆斯的欣赏和推崇之情,一向内敛的她对自己的爱豆在信中毫不客气地大加赞美,甚至在回信中直接表明她极为看好他的未来:只需耐心等待时间的小火烘焙,便能炖出一锅美味佳肴,那便是我所期待看到的成果,只有您能完成。

 冬秀没有用中文回信,而是直接用英语。詹姆斯现在还是个学生,条件估计比她好不到哪里,信函翻译成中文估计要花他不少钱。冬秀自己有能力避免这样开销,所以她干脆地用英文回信,而且告诉了他自己的英文名——wisdom,智慧。

 这封信她由琼斯夫人帮她转交给《上海泰晤士报》的编辑部,再由编辑部往爱尔兰寄送。

 冬秀以为心中一块大石落地、自己能歇息片刻,没想到就在她要离开女学的时候,艾达一脸兴奋地跑来问她:广场舞是你发明的吗?真是太棒了!我让全女学学习这种舞蹈,现在大家早上起来跳一跳,配合着那首俗气但莫名有劲儿的曲子,浑身都充满能量呢!还有没有这样的曲子,光一首太单调了啊!

 冬秀:海伦,你个叛徒!

 无奈,冬秀只好把诸如《小苹果》、《跑马的汉子》、《小鸡小鸡》等多首神曲一起默出谱子交给艾达,艾达视若珍宝地收下,在她脸颊上啵了一口,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

 神曲的传播速度真不是盖的,半个月后,就连打麻将的大娘都能哼上两句“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了,这种幻灭的感觉让冬秀相当无语,走路都要蒙着脸,她真是给各路穿越同胞丢脸啊。别人穿越都是智商在手、天下我有。她倒好,穿过来既没给大清GDP做贡献、智商掉线不说,还公然散播神曲,荼毒大清黎民苍生!真是罪过罪过!

 于是,深感罪恶的冬秀收到了自己外公和亲娘的来信。

 冬秀:……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第25章 2018-12-01 23:06:00
冬秀把稿子给江澄,江澄成为冬秀的专职编辑,拿了稿子走了
第25章 2018-01-23 03:34:47
 冬秀收到外公的来信时,1900年的上海迎来第一场雪。

 谢道韫形容雪花是“未若柳絮因风起”,它似花非花,无根无蒂,来去自由,呼啦啦一阵飞向山河万里。看见它们的一瞬间就知道,冬天来了。

 半年前,冬秀还沉溺在曼路的死亡中不能自拔,而现在,曼路的死亡好像凝结在另一个时空,她甚至会怀疑:曼路来过她的身边吗?她真的死了吗?有这个念头的一瞬间,一股针扎般的痛苦兜头罩来,灰白的雪花穿过窗子,直接灌进她的肺里,苦、涩、麻、酸,千滋百味,涌上心头。

 当那股疼痛伴随母亲的信件一道送来时,锥心般的疼化作利刃刺心的痛。每次拆开母亲的信前,冬秀内心必然要天人交战一番,但理智最终战胜情感,她用勺柄一点点将信封裁开,将信纸掏出、抖散,熟悉的字迹裹挟着母亲模糊的面容、如无尽的绸布将她紧紧缠绕,闷得她几乎无法呼吸。

 不过这回母亲的口吻居然没有往常的严肃和独断专横,竟然难得软和了态度,在信中说:“以后大事小情,尔自己掂量”。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冬秀是不可置信的,她以为自己眼花了,下意识的眨了眨眼,又重新读了一遍,确认她没有看错后,她几乎控制不住笑出了声,但下一句话又重新把她打回谷底:“其他事娘不管你,但尔十五岁生辰前必须许配人家,尔哪怕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宗族考虑;就算不为宗族考虑,也要为娘考虑;不为娘考虑,也要为尔自己考虑!退一万步说,尔不嫁人,以后老了谁管你,没个孩子照应,你老了难道要去大街上等死剋?”

 冬秀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她长长地叹一口气,心中十分无奈。她明白娘的考虑,她认为有子嗣后代人生才完满,可冬秀认为,如果不能给孩子提供优良的条件和环境、自己又没有多余的精力照看的话,那孩子最好别生。而在这个时代,她现在还不能把控好自己的人生,为什么要牵连一个无辜的生命呢?再说,这个年代孩子的夭折率非常高,死个孩子和死条狗没区别。

 冬秀原来在村里的时候,宗族里的叔伯们认为夭折的孩子是不祥的,所以早夭的孩子都和死去的畜生放在一起,连个棺材都没有,有的甚至就直接扔在山沟子里,当野狼、野狗的晚餐。

 生命何其宝贵、何其无辜!她自认在这个时代做不到像那些母亲一样冷漠地把女儿丢弃,一个接一个地像下蛋一样渴盼着生个儿子出来,更做不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放弃自己手头的事业去照看孩子,她自认不是做母亲的料,没有资格担此重任,更害怕耽误一个生命的茁壮成长。

 冬秀耐着性子继续往下读,后面母亲又恢复了和蔼的口气,她拒绝了女儿让她来上海居住的愿望:“尔自己挣钱给自己裁两件好衣裳,娘听说沪上的绸缎庄子和布铺的货大清都是有名的,娘怕尔钱不够,这回给尔伲寄来不少,不够的话回信中一定要写,出门在外,钱财打点,万不可马虎疏漏。”

 冬秀有些动容。

 “娘听尔外公念了尔写娘的文章,写得甚好,娘为尔感到高兴,听得娘直抹泪,霁月几个也直抹泪,娘没白生尔这个女儿,读书好还孝顺知礼,娘没读过书,一辈子只待在村里,外面的教条娘不晓得,尔若有怨怼,莫责怪娘。”

 读到这里,冬秀的眼眶红了。

 “莫挂念娘,娘在江村吃好喝好,万事不烦神,尔在外求学,多注意身体,勿念。”

 冬秀使劲眨眨眼,将泪水逼退,她把信仔细收好,桌子上,是随信而来的一个匣子,一打开,是整整齐齐的银锭子。冬秀默默把匣子合上,半晌无言。她这回算是和母亲和解了,母亲知道自己对她无恨便好,她不会恨她,她只是不理解这个荒诞的社会,更不理解这个吃人的时代,她不希望曼路的悲剧再次发生。这件事就像一道疤刻在她心上,已永不能剔除。

 既定的事实不能改变,那就改变一切能改变的。

 冬秀脸上又缓缓浮现出笑来,另一封外公寄来的信她还没有拆,看完母亲的信她心态平和,干脆就把外公的信也一并打开看了,结果这一看不要紧,信的内容差点把她吓掉魂:

 “吾出门时,嗣穈来寻吾,瞧见尔赠吾之肖像,待吾回时,嗣穈询问作画之人姓名,吾便悉数告知,嗣穈面带羞赧,吾调侃……”

 这真是一出好戏。

 按信上所说,胡嗣穈看了冬秀给自己外公、吕老爷子画的素描很感兴趣,就问了画画的人姓名,吕老爷子便秀了一把自己的外孙女子,还对这个尚且不是渣男的小孩一顿调侃,意思大概是:怎么样,我外孙女画画可以,文章做得也比你好,你是不是应该好好努力努力?一边说,一边把他誊抄好的《黑猫抽大烟》给胡嗣穈看了,上面没有冬秀的笔名,但还是要求他对此事保密。胡嗣穈看完一副大受打击的样子,结果第二天又来请教吕老爷子,将自己新作的文章交给他,央求他能否把自己的文章一道寄给冬秀,让她帮着看看。

 于是,吕老爷子就把这篇文章附在信后,要求冬秀回信的时候对这篇文章进行指点。

 冬秀:我只是个作者,请你们饶了我吧!

 虽然胡家小子跟她没有任何关系,但看他的文章还是让冬秀感到别扭。虽然这厮在未来文坛上名声颇大,但感情上仍是个不折不扣的渣。她皱着眉,强忍着内心翻涌的偏见将这篇文章看完。这篇文章比上次她从外公那里看到的那篇在措辞上要严谨许多,拖泥带水的修饰词少了不少,且核心思想已经能抓到了。

 如今的胡嗣穈、未来的胡适还是个在私塾念书的村小子,但就在这短短一段时间内,文章便有质的飞跃,不得不让冬秀称赞。

 冬秀给外公回这封信思考了半个晚上才提笔写就。她在心中对胡嗣穈文章的进步不吝夸赞,这篇文章对他这个年纪来说写得已经很不错。胡嗣穈自然不能跟她这个老妖怪比,那是对人类可观成长的不尊重,也是对她的羞辱。

 冬秀一向不是个小气的人,哪怕她一点不想跟他有来往,回信的语气仍旧谦逊、诚恳,对胡嗣穈的文章也点到为止,客观真诚,没有一点马虎。

 给外公回完信,冬秀又给母亲回信,这封信回得很轻松,冬秀写的时候面带微笑,让送夜宵的海伦都奇怪地打量了她半晌。

 之所以冬秀这么赶,也是因为翌日就是棠皎的订婚宴,她今晚要把手头的事情处理完。其实不单是家乡的来信,最近她的读者也给她寄了很多的信来,她都认真阅读,并一一回复,只是因为精力有限,所以回答得比较简略。

 但读者们显然并不在意这些细节,自己喜欢的作家也自己回信了,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吗?肯定没有。本来鼓起勇气给冬秀寄信的读者还不那么多,一听有读者收到回信了,而且作家的语气还那么温和,一点也不盛气凌人、高高在上,相反非常谦逊、诚恳,大家一传十十传百,只要读过她文章的、肚子里有点墨水的都跃跃欲试地给她写信。于是,雪花般的信件一齐向《申报》涌去。

 因为信件实在太多,邮局干脆和《申报》合作,给作家“吴声”寄信只收一半的钱,前提是要保证一个月寄出不下于五封。虽然不少人骂邮局不厚道,但该寄还是寄,该写还是写。优惠条件出台后,大家写信的热情空前高涨,只是苦了《申报》编辑部,不少人都得停下手中的活儿来帮忙处理这些信件,本来有些人还有怨言,主编一拿出财务报表,大家都不说话了。

 有这位财神爷在,何愁报纸卖不出去呢?

 由于每日字写得太多,冬秀现在是一天写废一支笔。不过好歹这项费用和寄信的费用有报社报销,她只负责写就好。等全部给五湖四海热情的读者回过信,冬秀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简单洗漱后,她浑身酸痛地倒在床上,迷迷糊糊地和周公他老人家下棋去了。

 翌日,天还未亮,冬秀便穿上厚厚的棉袄,戴上面纱,和海伦一道出门。江吕氏知道海伦是个外国人后还担心很久,在江吕氏的观念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一开始她根本不放心海伦,非要再塞个家生子过来照顾她。冬秀费了好一番口舌才让她娘放弃了这个想法,但每次来信必要旁敲侧击一番海伦的表现,弄得她哭笑不得。

 大清默认的规矩里,未出阁的女子不可在外抛头露面。上海这里虽然比其他城市开放不少,不过稳妥起见,冬秀还是戴上面纱。今日是她好友的订婚宴,更要注重一点,她虽然不怕被人说,但棠皎不一样,万一好事者牵扯到棠皎,那她就很过意不去了。

 东洋车在大街上跑得飞快,冬秀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聂家在上海影响很大,所以住的地方也跟平头百姓不同,从冬秀的住所到聂府,拉车师傅要跑得一身热汗才堪堪能到,冬秀心知肚明,所以放心地靠在海伦的肩膀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冬秀脑袋还有些昏沉,当看见门匾上的“聂府”二字,瞌睡虫立马消失得一干二净。

 今天是大喜的日子,聂府上下张灯结彩,府里的下人来来去去。别人都是坐轿子、乘马车,只有冬秀是搭东洋车。不过她并不在意,使了个眼色让海伦把钱给师傅,自己则趁这个功夫把聂府门口打量个遍。

 真是滔天的富贵啊!不愧是曾国藩大人最小的女婿、晚清一代名臣——聂缉椝先生的府邸,峻宇雕墙、闳宇崇楼,端的是一个气派!

 她的好姊妹即将和聂大人的四子订婚,放在21世纪,那就是即将踏入社会最高阶层、走上人生巅峰了。

 冬秀感慨万千,眼里却毫无欣羡之色。就在她想入非非的时候,管事婆子的声音把她唤回:“姑娘,姑娘?”

 冬秀眨眨眼,望向来人,赶忙拿出请帖递给她:“多有叨扰。”

 “哪里哪里。”管事婆子看完请帖,再望向冬秀的神色便柔和许多,“原来是江小姐,里面请,里面请。”

 冬秀带着海伦迈过门槛,跟着管事婆子走过石阶,穿过走廊,绕过别院,终于来到棠皎梳妆的屋子。今日是订婚宴,但棠皎还是待字闺中的少女,不便见外男,也不便和未婚夫相见,冬秀是她的闺中密友却是无碍,打过珠帘,避开屏风,冬秀看见正在被下人伺候着画眉的棠皎,笑道:“皎皎,我来啦!”

 “秀儿!”棠皎一个激动就要站起身子,奈何嬷嬷按着她的肩膀,她只得道:“你快过来,陪我说说话。”

 冬秀笑吟吟地走过去,下人们有眼色地搬上凳子,冬秀在棠皎面前坐好,调侃道:“呀呀呀,哪里来的一个大美人,这个美人我可不认得,这柳叶眉、樱桃口,不知是哪家的娇小姐啊!还请报上名来!”

 “呸!”皎皎的眉毛刚画好,侧过头来便啐她一口,“本小姐本来就好看,上妆只是锦上添花!”

 “哎呦哟,哎呦哟,咱们皎皎可别羞。就算你把官粉扑,面上浅红遮不住。”冬秀歪着脑袋瞎编打油诗,说得棠皎几欲炸毛:“你再说一句,待会儿就别吃好吃的了。”

 冬秀:“……”

 行啊,棠皎,几天不见居然还知道掐我的死穴了?

 冬秀见好就收,赶紧道:“好了,好了,不逗你了。不过你今天真好看,我今天也是真高兴。”说着,把贺礼送上,棠皎示意下人接过,她打开一看,是一套精美的首饰。

 “我看到你也高兴。”棠皎一张肉嘟嘟的脸被画出几分娇媚来,她画好妆,嬷嬷带着下人们退下,把门关上,棠皎拉起冬秀的手,认真道,“不过,我给敏琪也递了帖子,可她的下人一直没给我回复。秀儿,到底怎么回事啊?”

 “可能是……她学业比较忙吧。”冬秀脸上有些不自然。

 “说实话。”棠皎掐住冬秀软乎乎的脸,一双大眼睛盯着她,看样子是不问出结果誓不罢休了。

 “你真要听实话?”冬秀有些为难。

 “要听。我这次订婚,金方怡远在南京还写信给我道喜、送了我一对金镯子呢。方怡明年就要出阁,忙得团团转也知道关心我。敏琪明明就在我们身边,而且她再忙能比你忙?她读的那个女学我又不是不知道,生活轻松得很呢。我刚开始以为她是把我们俩给抛之脑后了,可是,我思来想去,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棠皎皱眉道。

 “她染上烟瘾了。”

 半晌,冬秀回答。

 “什么?”棠皎激动地从座位上站起,头上的钗子险些掉下来,“烟瘾?你的意思是,她开始抽大烟了?怎么会呢?在南京的时候,她比我都乖啊,我们四个,最不乖的是我,她怎么会抽烟呢?是不是旁人教唆的?”

 “不是旁人,是她自己,她亲口承认的,她还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爱好。’我要帮她戒掉,她无论如何也不肯,眼里全是执拗,我就离开了,之后我又去看了她两次,都被她拒之门外。我猜测,她如果没有回你的请帖,应该是在吸烟,没有注意到。”冬秀长叹一口气,闭了闭眼,不愿提起这事。

 “天哪,怎么会这样!她难道不知道,大清就是因为鸦片这东西差点亡了国吗?知道她还抽?她不要命了!”

 “她说她家小娘都在抽,所以她不觉得什么。”冬秀苦笑着说,“她不来就不来吧,回头我再给她去封信,不管怎么样,她也是我们的朋友。”

 “是啊,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希望她好好的。她怎么会抽烟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没人管她可真不行,我一直以为她的自制力比我强得多,没想到……”棠皎摇摇头,一副十分苦恼的样子。

 “不说这些,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聊这些不好,待会儿你还要见聂家的妯娌吧?要不要先排练一下?”冬秀拍拍她的手,说。

 “他家人我都知道了,聂大人有九房夫人,大家都是好相处的,姊妹兄弟人也都谦和,我以后不会受苦的,你放心吧。”

 棠皎温柔一笑,如芙蓉盛开,美极了。

 陪着棠皎又东拉西扯好一阵,订婚宴终于开始,只是主角之一的棠皎却不需要出去,她带着冬秀认识了各房女眷。聂老爷的九房夫人各个端庄贵气,谦和有礼,她们对冬秀这个“媒人”是一脸好奇,五夫人和她攀谈两句就跟大家说:“这个姑娘我中意。”饶是冬秀脸皮再厚,也羞得不行,脸颊上若染了胭脂似的,飞起一片红霞。

 大家说说笑笑,大半天就过去了。冬秀在聂府用了午饭,吃到了许多以前从未品尝过的菜色,只是她总觉得菜里少了些味道。这桌菜就像聂府的日子,看着好看,吃着也好吃,可“好吃”却不是评价菜的全部标准,“顺口”才是评价菜的全部标准。这菜好吃,可惜不顺口。

 冬秀悄悄瞥向吃得欢乐的棠皎,心想:“就不知道,皎皎能否在未来的岁月里,把这饭吃得顺口了。”

 吃完饭,下人来请冬秀去和聂老爷说话,冬秀有些犹疑,棠皎看她的脸色就知道她内心所想,眼珠一转:“我让小玲陪你去,你把海伦也带上,放心,没事的。”说着,召来心腹小玲,使了个眼色,小玲心领神会,低着头站到冬秀身后。

 冬秀点点头,朝棠皎笑笑,戴上面纱,跟着下人离开,海伦和小玲二人紧随其后。

 聂老爷住在前院,现在他现在已不是上海道台,今年高升为湖北巡抚,只是家中有喜事,特意休沐回上海,着手操办。

 冬秀刚踏进院子,几个机灵的丫鬟就招呼下人把屏风搬进屋子,等冬秀进了屋,屏风也架好了,冬秀坐在铺有软垫的凳子上,聂老爷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江小姐,这样安排,您可满意?”

 “聂大人安排周全,事事周详,我非常感激。”

 “满意便好,留您的人下来,其他退下吧,老夫想和您好好聊一聊。”

 虽然冬秀没见过这位大人的模样,可他的声音却文雅温润,让人生不起恶感。

 “好的。”冬秀示意让小玲先行退下,小玲颔首,转身离开,守在门外等她。

 冬秀以为聂大人会问她为什么撮合自家儿子和棠皎成一对,没想到这位大人却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提,居然兴致勃勃地跟她聊起《黑猫抽大烟》、《无人出席的盛宴》等她写的多篇文章来,说到兴头上,直接尊称她为先生,连辈分都忘了。

 冬秀一点没想到自己在聂府又收获粉丝一枚,但她心态一直很好,悉心为聂大人答疑解惑,没有一点的不耐烦。

 嗯,虽然聂大人在文学上没有任何天赋,但是做一个粉丝,他绝对合格。(认真脸JPG.)

 他们足足聊了一个时辰,聂大人才依依不舍地同她道别。这一个时辰里,聂大人从她的作品聊到当世文坛,从当世文坛聊到政局,从政局又聊到家事,又从他的家事聊到冬秀以后的打算,跳跃性的思维让冬秀甘拜下风。

 告辞前,聂大人虽没从屏风走出,但让家仆给冬秀送上一个匣子:“请先生一定要收下老夫的这片小小心意。”

 冬秀好奇地把匣子掀开一角,里面的闪耀的光芒差点把她的眼睛闪瞎,她连忙拒绝:“这如何使得!”

 “先生就当是一位读者对自己所尊敬的作者的一片心意即可,心意无大小。”

 冬秀见话说到这份上,再拒绝就是自己不给聂大人面子,只好收下。

 哎,明明是自己参加闺蜜的订婚宴,最后自己还弄了匣金子回去,这也太不地道了!

 冬秀在心中鄙视着自己,一边准备行礼离开。谁知聂大人又让下人抬出一箱书给她,冬秀言辞拒绝,聂大人退而求其次道:就当是借给您阅读的。

 实在推脱不下,冬秀只好接受。临别时,聂大人又派下人去抬轿子,准备亲自送她回去,这回冬秀坚决拒绝了,找了辆驴车载着她和海伦离开。

 哎,这年头的读者真是太实诚了!

 冬秀感慨又感动,聂老爷对她是一片器重之心,希望她用这支笔唤醒一代人的思维。当聊到未来她准备出国,学有所成时再归来为百姓做实事时,老人半晌无言,再开口时声音都有些颤抖,连说了三个好字。聊到最后,老人嘱咐她:以后若遇到任何困难,都可以来找聂府,聂府必定倾囊相助。

 这是知遇之恩,冬秀铭记在心,她一定会奋发学习,不辜负大人的期望。

 车轮撵着灰白的雪滚滚向前,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很快到了1900年年底。

 这天,冬秀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斗大的标题让她停住目光:“德法军队洗劫古观象台!大清文脉即将断绝!”

 “海伦,你家又来打劫我家了。”冬秀抬头,面无表情道。

 “我家人才没这么流氓呢。”海伦翻个白眼,“这些事情,还是让上面人操心吧。”

 外面的风呼呼地刮着,窗子震得“咔咔”直响。海伦把窗户关紧,拉上帘子,点上油灯。屋内的时间好像静止了,只有屋外行人们的谈话声和小贩的叫卖声提醒着冬秀时间在缓慢流淌。

 冬秀翻出前段时间的《申报》,那上面报道着珍妃投井的新闻,当时人们都忿忿不平,现在才过了多久,人们已经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这一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俄军抢占颐和园,将珍宝窃掳殆尽。

 这一年,慈禧太后逃到陕西,吃了两顿潦草的食物勉强果腹后,又恢复了她穷凶极奢的日子,在侯马,两天便花掉二十万两银子。

 这一年,珍妃死了,诗人威廉?尼采死了,剧作家王尔德也死了。

 这一年,中国革命家蔡畅出生,伊丽莎白王太后出生,作家冰心出生,文学家夏衍出生。

 这一年,瑞典政府正式批准设置诺贝尔基金会。

 ……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冬秀站在讲台前,声情并茂地背诵狄更斯《双城记》的开头。

 “这便是我对现在世界的看法,栾先生。”

 冬秀说。

 

(第一卷完)

第26章 2018-12-01 23:06:29
冬秀和胡适订婚,冬秀看望要嫁人的大姐
第26章 2018-01-24 19:07:26
 1901年2月18日,农历腊月三十,新的一年即将到来。

 冬秀难得没有回老家,而是留在在上海过新年。她在书桌前给家中亲人写信,第一封信给娘,第二封给外公。谁知第二封还没写到一半,送信的信使就来敲门:“小姐,昂给您送信来啦!”

 海伦上前把门打开,用蹩脚的中文贺喜笑着道:“过年好,过年好!外面雪下得大,您快进来坐吧,在外面待着很冷的,冬秀教了我包饺子,一会儿大家一起吃!”

 “不用,不用了。请您转告秀儿小姐,这是夫人、吕老爷还有胡家少爷的信件。小姐的信写好了吗?昂正好一并带走。”信使口里喷出热气,在空中形成白雾,下一刻,眼睫上都挂上白霜。

 “胡家少爷?”海伦接过信,扭头往屋里瞧,“冬秀,你给胡家少爷回信了吗?”

 “不用回!”冬秀头也不抬,她忙着给信收尾,笔尖在宣纸上飞速掠过,因为赶时间,后面的内容干脆用上草书,几笔写完,将信装进信封里封好,披上衣服,走到门口,把信递给信使,“你赶紧回家过年去吧,夜晚温度低,地面有冰,走路要小心些。新一年祝你万事如意,平安喜乐!也别忘了把祝福送给我娘和外公他们,让他们多加点衣服,这里冷,山里恐怕更冷,一定要多穿点才行!”

 “好好好!小姐也要万福平安,万事如意!昂一定会把您的话带到,昂先走一步了。”信使给冬秀作了个揖,笑着接过信,转身离去。

 海伦把手里的心交给冬秀,关上门嘟囔:“来了也不吃点饺子,哎,我还包了整整一大锅,吃不完怎么办?”

 “吃不完给琼斯夫人她们还有栾先生送去,再不然,我们同班的同学还有好几个在书院里过年,你这点饺子,还不够那些半大小子塞牙缝的呢!”冬秀边拿勺柄裁开信封边说。

 第一封是娘亲的,这封信里只有简单的祝福,照例夹着两张金纸,江吕氏生怕冬秀钱不够用,每次给的都不少。她叹口气,真是符合娘亲的作风,不是金锭就是金纸,直截了当的表达关心,嗯,这个画风她喜欢。

 第二封是外公的,外公的回信一贯的冗长,大事小情、事无巨细、一一道来,冬秀一边读一边笑,外公的文笔虽然平淡,但总能把日常生活写出花儿来。最关键的一点是,外公因为现在附带指点胡嗣穈,所以有事没事就在他面前嘚瑟自家外孙女——也就是冬秀,每次胡嗣穈听完,都涨红着张脸,活脱脱一个受气的小媳妇儿。

 哈哈,胡适你也有今天!真是太解气了!

 虽然冬秀嘴上不说,表情却出卖了她此刻内心的真实想法。前几封信里,娘亲就说胡家小子怎么怎么好,竟然还说她怎么怎么配不上人家,真是岂有此理!还是外公给力,一回就杀了个回马枪,涨自己威风不说,还把这位臊得够呛,外公就是外公!

 冬秀乐得直哼哼,心情愉悦地用勺柄裁开第三封——胡嗣穈寄来的那封。这封信和前两封都不同,冬秀刚把信裁开,一个圆溜溜的东西就顺着口子滑了出来,她赶忙用手拢住,摊开手心一瞧,竟然是一枚碧莹莹、绿幽幽、宛若一汪翠泉的平安扣,它牢牢地系在一截红绳上,上头还打个平安结,她用手心捂一会儿,玉就变得温凉,她把平安扣码在桌上搁好,从信封里抽出信纸,一列列读起来。

 越往下读,冬秀的眉毛蹙得越紧。虽然胡嗣穈这小子在信里一个字都没提文章以外的话题,可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胡嗣穈在信里表达了对冬秀上次指点他文章的感谢,谢词足足写了一张纸还多,好家伙,修饰词都不带重样儿的!

 冬秀自认四书五经念得挺熟,奈何这小子旁征博引起来堪比老学究,让她自叹弗如。一张多纸的赞美之后,胡嗣穈话头一转,表示光用语言不能表达他对她的谢意,必须要送上一点实质性的东西——便是她手里的这枚平安扣。他说这枚平安扣是他从兄弟手中得来的,只是样子好看,不值什么钱,所以请她不要嫌弃,千万要收下,要不然他心里很过意不去。

 信的最后,胡嗣穈委婉地表达了一下想继续和冬秀通信的意愿,不过他表达得非常含蓄,要不是她以前看过不少酸儒写的文章,还真没读出这小子的真实想法!而这小子给的理由她也完全拒绝不了:他母亲就他一个独子,他不想让他母亲失望,他想好好读书,也想像冬秀一样读出来。所以,如果她有时间的话,能不能在百忙中抽出那么一点点时间,给他指导一下文章呢?

 冬秀翻来覆去琢磨这篇文章,发现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后,大方地收下了那枚平安扣。只是在收下之前,她下意识地问一句:“海伦,你看这玉成色如何?”

 海伦颠颠儿地跑过来,瞅了瞅那枚绿莹莹的平安扣,笑着接话:“冬秀小姐,我们国家不重视玉,我们只爱各种宝石,要大的,大块的!最好是能闪瞎人眼的!”

 冬秀:“……”

 算了,跟你这种眼里只有闪闪发光物件的人类没法交流。

 “你还是煮饺子去吧。”冬秀无奈地扶额道。海伦得令,行了一礼,又颠儿颠儿地跑回厨房。

 冬秀最后端详一遍那块水头相当不错的翠玉后,便把它关进匣子。她提笔给胡嗣穈回信。指导文章当然可以,但这枚平安扣只是暂时在她这里保管,万一出什么事,她就要让它销声匿迹。

 冬秀算盘打得“啪啪”直响,她不是个贪财的人,但如果直接拒绝,把平安扣送回去,万一这玉是胡嗣穈偷偷拿出来给她的,她要是寄回去不正好坐实了偷盗的证据吗?宗族里那些死板的叔伯们本就对她读书有意见,这样一来,她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不是冬秀小心眼儿。小心驶得万年船,她被这个时代整怕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么好的水头,冬秀可不相信是“从兄弟手中得来的”。算了,反正现在她已经把它藏好了,以后胡嗣穈要是追问起来,她就打马虎眼,回头就把玉变卖掉,救济孤儿去。

 冬秀简单地给胡嗣穈回好信,信里一个字也没提平安扣的事,她委婉地答应胡嗣穈向她文章方面取经的要求,另一方面,她誊抄了一份她上书院第一年时夫子要求看的书,希望能帮到他的忙。

 吕老爷子在上次的信里说:“大家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能帮一点是一点。”冬秀当时回信的时候答应了外公,所以不会食言,所以她才会好声好语地给胡家小子回信,措辞甚是温和。

 要没有外公,才不给你书单哩!

 冬秀恶劣地想着,将信纸折叠,放进信封内封好,“海伦,饺子煮好了吗?”

 “煮好了,就等小姐来吃了。”海伦端着一手端着一盘热腾腾地饺子出来,笑眯眯地说。

 “我来拿筷子。”冬秀跃跃欲试,拿一双筷子、一副刀叉,她用筷子,海伦用刀叉。

 新出锅的饺子白白胖胖,热热乎乎,吃到肚里暖暖活活的。冬秀吃的是韭菜猪肉馅儿的,皮薄个大,一口下去,咸香的汁水溢满口中,韭菜的鲜甜配合猪肉的鲜香,那叫一个美!冬秀放开肚子吃,吃完韭菜猪肉的,吃瑶柱木耳的,吃完瑶柱木耳的,吃芹菜猪肉的,吃完芹菜猪肉的,牛肉白菜馅儿的也出了锅,热气腾腾,熏得冬秀的脸儿都红了。

 等四盘饺子被吃得只剩了盘底的汤汁,两个人也靠在椅子上不能动了。

 冬秀摸着肚子,幸福地说:“过年真好啊!”

 “饺子真好吃,大清的菜,名不虚传!”海伦砸吧砸吧嘴,一脸沉浸在梦中的模样,“以前我都不知道饺子里的肉是怎么跑到面里去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要没有你,我还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好吃的食物!大清的百姓真神奇啊!”

 “那是你吃的东西还不够多,我们国家的好吃的可多了!”冬秀笑道。

 “哎,我说冬秀小姐,既然大清的食物这么好吃,你为什么不专门出一个美食专栏呢?我上次看你在《将军令》里描述过吃的东西,你那文采不去当厨子真是可惜!光看你的文字,我就口水直流!当不成厨子,当个写美食的作家也行啊!”海伦说。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冬秀眨眨眼,海伦给她出了极好的注意。

 这几个月里,她的短篇小说又发表三篇,剩下的时间都在更新《将军令》。《将军令》在《申报》上人气极旺,原本读她小说的人还是学者、作家、记者类的专业人士比较多,可《将军令》不同,这篇小说大家都读得懂啊,所以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小老百姓,人人都能对这篇通俗小说唾口唾沫、点评两句。

 上个星期,主编还来信告诉冬秀,由于《将军令》这部小说太火,导致现在赌坊里都专门给她的这本小说开设一个赌局,专门赌她下一章的情节动向。

 这下好了,不光是男性同胞疯狂下赌注,誓要为书里其中一对夫妇中的男方挽回尊严,女性同胞也不甘示弱,誓要让那对夫妇中的女方将男方尊严扫地,不复往日的威风。

 开玩笑,事关重大好吗?这是男女的斗争!是面子的斗争!更是荣光的斗争!

 读者们追文和下注的热情同样高涨,但冬秀每一章的情节都布置得险象环生、跌宕起伏,且总是峰回路转、悬崖勒马,让人欲罢不能、忿忿不平。

 为什么呢?作者为什么要写得这么让人捉摸不透?我们下注为什么总是不容易赢?这究竟是为什么?

 总而言之,读者们追文追了个爽,赌坊赚钱赚了个爽,报社卖报卖了个爽,人人都爽,没有不爽的,真是一箭三雕啊。

 但无论如何,《将军令》都快连载完毕了。其实这个故事冬秀刚开始准备的时候,是想写三部的,不过她思考到后两部的剧情发展和当下大清社会不能兼容,所以只写到第一部完结便准备停笔,不再更新。她本来还愁停了《将军令》往后写什么质量又好又符合大众心理的内容呢,这不,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机会来得刚刚好啊!

 美食类的文章很吸睛,大清这片国土上,别的不多,吃货最多。以冬秀这条灵敏的舌头和手里这杆上佳的文笔,写上几年不成问题。

 冬秀想起前世里被称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蔡澜先生,人家就是靠着一张会吃的嘴和一杆子会写的笔,硬生生在吃货的世界里收获了一帮铁粉,出得书不要太多,后来还成为《舌尖上的中国》的总顾问。

 从中足以见得,吃这一个字可以发掘的内涵有多少!文化、历史、风俗习惯、乡土、情感等等等等,都是绝好的素材!

 吃,把大家揉成一股绳,吃,让大家心贴心,胃靠胃。

 不单单是咀嚼,更有着咀嚼背后的故事。

 冬秀要做的,就是写出这些故事,写出这些值得人去品味的美食以及它背后的风情和历史。

 1901年的钟声响起,冬秀坐在案桌上,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守岁,而是推开稿纸,将专栏“吴声吴息”改为“吴食吴嗑”。今夜,她要写的题目是——《饺子》,这一样食物把万千生活在这片大地上的人们紧紧联系在一起。哪怕方言有差异、地域有不同、文化有距离,大家过年总要吃上热腾腾的一盘饺子,风俗里,在几个饺子里包进碎银或铜板,谁吃到了,新年就会有好运气。

 饺子,象征着更岁交子,团圆福禄。

 当第一缕晨光投射到冬秀温软的发上,冬秀合上笔盖,起身道:“走吧,我们给琼斯夫人送稿子去。”

第27章 2018-12-01 23:07:40
胡适读到冬秀的小说感到有趣,猜测她下面会怎么写,还和众人押了宝猜故事结局
第27章 2018-01-25 16:03:01
 屋外雪花飞舞,屋内暖炉热乎。冬秀带着稿子走进琼斯夫人的房间,“琼斯夫人,这是我新一期的稿件,烦您交到编辑手上,多谢。”

 “什么稿子啊,这周不该写《将军令》么?”琼斯夫人接过稿子,一扫标题,“《饺子》?是有关吃的文章啊,这类题材还真没人写过。这么长的一篇稿子,你不会昨夜又一晚没睡吧?”

 “呃,写得太流畅,又怕赶不及,所以就没睡成。”冬秀不好意思地摸摸鬓角,“我下次绝对会注意的,我保证!”

 “熬夜可对身体不好,你现在年轻不觉得,等稍微年纪大一点,你明白了就来不及了。熬夜对身体损伤很大,如果你想多写几年,就不要再这样做。是不是栾先生的作业布置的非常多,要不然你怎么最近黑眼圈那么重?我回头跟他说说。”琼斯夫人一脸担忧道。

 “没有没有,是我自己给自己的压力比较大而已,因为栾先生现在让我跟着六年级一起听课,让我准备跳级,如无意外的话,一个月后我就可以直接去读六年级,最迟再过半年,我就要从书院毕业了。”冬秀沉吟道,“也就是说,最短半年后,我就要出国去了,在这半年里,我想尽可能多写一点东西。三天前,我的一个作家朋友从英国给我写信来,说让我尝试用英文写作,我同意了他的提议,第一篇英文稿子我两天前已经通过《上海泰晤士报》发给《泰晤士报》,如果能通过的话,我会在留学期间暂停在国内《申报》上的连载工作,所以这半年,我想尽量多写一些内容。”

 “原来是这样。”琼斯夫人点头,有些讶异,“本来以我的安排,是让你踏踏实实去格致书院再读三年的,怎么这么快就跳级了?”

 冬秀苦笑,不答反问道:“琼斯夫人,贾斯敏夫子是不是和栾先生认识?”

 琼斯夫人沉默半晌,低头搅动自己杯子里的红茶,一边道:“栾先生是贾斯敏以前的恋人。”

 “当时,栾先生向贾斯敏求婚,被贾斯敏拒绝了,她那个时候和我联系上,打算来大清教书,她怕连累栾先生,所以干脆利落地和他分手,起一张船票就投奔到我这儿来。栾先生很受打击,他想不明白,所以也抛下手中的事物,追着贾斯敏的来到大清,只不过贾斯敏在华界这边教书,而栾学谦在英租界那边教书,这么多年,贾斯敏没有去看过栾先生一次,反倒是栾先生,一直对贾斯敏念念不忘。”

 琼斯夫人嘴里的故事震惊了冬秀,冬秀眨眨眼,好容易把信息消化完,才开口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能理解栾先生为什么课余疯狂给我开小灶的举动了。”

 “疯狂开小灶?哦,怪不得你能去直接读六年级,想来,他私下里已经把大学的数学、物理、化学的全部内容都一并教授与你了。”琼斯夫人若有所思,低头呷一口红茶。

 “是啊。”冬秀扶额,“栾先生看着比贾斯敏夫子和善得多,为什么补起课来比贾斯敏夫子还可怕呢?我还以为他的教学方式和他的肚子一样老实憨厚呢。”

 “哈哈哈哈,”琼斯夫人险些笑呛着,“你别看栾先生那样,他才三十出头,只是留一把长胡子,又不爱运动,所以比较显老,相反,贾斯敏年纪比他还大一岁,只是贾斯敏擅长保养,所以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哈哈哈,你这话太有意思了,回头我要和贾斯敏说说,她听完一定也笑得不行。”

 冬秀对琼斯夫人的吐槽表示非常无语,“琼斯夫人,您就别打趣我了。”

 “哎,不逗你啦。”琼斯夫人两手交叉,抵在桌上,笑容收起,严肃道,“这两日你不上课,把你这半年在格致书院的成绩单给我一份,我好为你去剑桥留学做充足准备。”

 “提前半年多就要开始准备吗?”冬秀眨眨眼。

 “当然,其实从你来女学的第一天,我们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只不过那时主要出力的是你和几位夫子,而现在,主要出力的对象变成了我,以及你手上的成绩单。”琼斯夫人道,“哪怕推荐信没问题,还有笔试和面试,你最近回去多练一练做题的速度,考哲学系会有笔试,卷子有近十张,虽然平时你写东西就够快了,可是这场笔试仍旧不可小觑,把写英文的笔速提上来,回头我跟栾先生交代一下这件事。还有,把你的文章更新时间从一周一次调整到两周一次,这件事我来和你编辑说,你不必烦忧。虽然你说要给读者多写点东西,但现在还是学业和身体要紧,如果你感觉学习压力大,那就暂时封笔,后半年里,除了学习,就是锻炼好身体,准备迎接剑桥哲学系考试这场硬仗。”

 “哲学系会有笔试?也就是说,有些学院没有笔试喽?”冬秀问。

 “是的,因为哲学系在国际上都很有名,录取很难,但是像你这样脑子里充满理想主义情怀的人,很适合到那里学习。但是我要提醒你一点,进了剑桥,学习压力不会比现在小,剑桥那里是三年学制,学习期间,每周都要完成论文三篇,每篇不低于两千字,你要提前做好准备。”

 “每周三篇论文,每篇两千字?我每天晚上光写文章,至少要写六七千字呢。”冬秀幽幽地说。

 琼斯夫人一噎,“我只是提醒你要合理安排时间,多参加些讲座和讨论会,那里大家云集,绝不会让你失望,但我期望的是,你多学多思,等再动笔的时候,会有质的飞跃,等我再阅读《泰晤士报》的时候,我希望你的文章能让我惊讶。”

 “我会努力的。”冬秀笑着说。

 

 年要过,报纸也要看。因为冬秀稿子送得早,正好赶上当天的印刷,编辑把稿子看完,大笔一挥,将“吴声吴息”改为“吴食吴嗑”,又将文章重新安排的发表时间写在文章底部、公告说明,算完稿件字数后,将稿子一并印在当日的报纸里。

 当天,连卖报的吆喝都比往日响亮了:

 “哎,卖报嘞,作家吴声的新稿出炉嘞!大娘,你不买一份回家看看,不说别的,就这文采,你家儿子学去一点儿,也能大有长进啊。你要一份?好嘞,这份给你,拿好了,大娘您慢走啊。”

 “卖报喽!作家吴声新出炉的稿子!大爷,这是吴声新出的稿子!哦,原来您也是他的读者!好好好,这份给您!”

 ……

 今日难得的没有什么人打电话投诉《申报》,说他们又发“狗屁倒灶的稿子”,恰恰相反,今早打电话到报社、给吴声贺年的人滔滔不绝,不光那些贩夫走卒,连银行行长、巡捕房管事、工部局董事都打电话来贺喜,甚至连前上海道台——聂缉椝大人都差人打电话到报社,特意赞扬了吴声一番:吴先生这稿子写得好啊,过年的味道跃然纸上,老夫喜欢!

 报社编辑部的人是有喜有忧,喜的是自家这尊财神爷交好八方名流,一点不愧“财神”之名;忧的是,他们以后得更诚惶诚恐地伺候这位爷了,稍有不慎,万一这位爷一个不高兴、跳去别家报社写稿,他们的工作保不齐就没了啊!

 小编辑们的心思主编管不着,此刻他正抽着烟,蹙着眉,想琼斯夫人早上跟自己说的话。这时,编辑赵晓曼走过来,手上拿着早上的报纸,不满道:“主编,您怎么能任由吴先生胡来呢?‘吴声吴息’改成‘吴食吴嗑’也就罢,好好的小说不写,写什么吃食!口舌之欲写成文字,这不是贻笑大方吗?这样的文章,也会有人买?”

 主编回过神来,上下打量一番义正言辞的赵晓曼,淡淡道:“今天一早上的报纸你知道卖出去多少吗?”

 “多……多少?”主编的眼神让赵晓曼心里打鼓,说话声都变得结结巴巴起来。

 “我们以前在上海一早卖三千份就了不得,后来吴先生开始在我报开辟专栏,我报业绩持续攀高,上一个纪录是《将军令》的最终章带起的,我们那一上午,光在上海就卖出九千份报纸。今天是大年初一,这一早晨,我们卖出近两万份报纸,这还没算上南京、扬州、九江、仙镇、汉口等地的。赵编,不要再挑吴先生的不是了,他现在能愿意给我们供稿,就得谢天谢地。”

 主编意味深长地望着赵晓曼,补充道:“大家应该都已经知道,从今日起,吴先生不再是一周发表一篇文章,而是改为一月两篇,半年后,他将和我报解除合作关系,所以接下来的半年,我希望大家不要懈怠。还有,我打算过一段时间把吴先生的短篇小说全部整理出来,出版为文集,《将军令》也整理出版,有谁愿意接这个工作的,现在可以过来提前跟我说。”

 话音刚落,编辑部里呼啦啦一大堆人跑到主编面前,争着要做这份工作。赵晓曼被众人挤到一边去,再想往前挤,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读者老爷们对冬秀的新文章的买账程度连冬秀自己都没有完全预料到,当天,冬秀还收到了一个特别的礼物——一部电话。这礼物可把吴声震惊坏了,现在不过是1901年,没有绝对的关系和权利,家里通电话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结果电话局居然带人到她家里来安电话,冬秀全程呆愣,等人走了,她还没回过神,喃喃道:“我不是在做梦吧?”

 “听说是上次你参加订婚宴的那户人家送你的。”海伦转着电话上的小圆盘,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啊,聂老爷送的?” 冬秀一听这话,顿时觉得很过意不去,“不行,我得打个电话给他老人家,东西我不明不白地收了,这钱我一定得给他,还要表示隆重的谢意。对了,海伦,这……电话该怎么打啊?”

 “我也不知道。”海伦停下玩电话机的手指,歪着头眨巴眨巴眼睛说。

 冬秀:“……”

 好不容易打电话到电话局、再由电话局转接到聂府,接电话的却不是聂老爷,而是一位陌生男子,冬秀刚说了个“喂”字,那边就没声儿了,半晌,才有一个略带冷意的声音回道:“请问您是?”

 “您好,我姓江,是棠小姐的好友,请问您是聂老爷的亲人还是下人?可以帮我转告聂老爷一件事吗?”

 对方又是半晌没说话,冬秀感觉头皮发麻,正觉得一颗心都快蹦出嗓子眼的时候,对方回话道:“你直接跟我说吧。”

 “多谢聂老爷给我装的电话,但这礼物实在太过贵重,我刚从侍女嘴里得知真相,不管怎么说,我要把电话和安装的费用一并给大人,还请您一定要转告他,顺便问一句,您知道装这部电话要多少钱么?我下午就带人把钱送到聂府。”

 冬秀一口气说完,电话那头却没像前两次那样不理不睬,直接道:“电话您收下吧,不用送钱来了,这电话不是聂老爷吩咐给您装的,是我拜托聂老爷给您装的。”

 冬秀听得愣了,下意识地问:“请问,您是……”

 “我是吴先生的一位普通的读者,先生不必追问我的名字。不过没想到吴先生居然是一位女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令我十分敬佩,这一点礼物,还请先生不要客气,一定笑纳。”

 “可……”冬秀还想说什么,就听电话那边继续道:“先生不必再打电话到聂府来追问此事,也不必介怀,权当是一位读者的诚挚心意吧。您今早发表的文章写得非常好,我很喜欢。最后,祝贺您新年愉快,大吉大利!再见。”

 “嘟嘟……”

 冬秀茫然地挂上电话,道:“这好像又是一位了不得的人啊。”

第28章 2018-12-01 23:08:45
冬秀收到报纸,和哥哥分钱,商议怎么继续写小说。
第28章 2018-01-26 01:01:12
 “为什么说了不得?”海伦见冬秀离开了电话,赶紧拿出一块干净的抹布开始擦拭起来,生怕这个宝贝沾上一粒儿灰。

 “你看这个东西,全上海有几家人家有的?”冬秀朝电话努努嘴,摇摇头,“全上海有电话的人不会超过两位数,稀罕的东西只有稀罕的人才会有,所以我说那位了不得。”

 “不至于吧,再贵能贵得过你们大清的皇太后去?”海伦吐槽道。

 “那肯定不能。”冬秀笑了。

 “这一点你们就比不得我的母国了,我们大英帝国的维多利亚女王自从她王夫死了以后,基本不怎么参政,但大家对她都十分尊崇。哎,可惜她老人家上个月逝世了,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我来大清都三年了。”海伦感慨道。

 “维多利亚女王去世了?”这回轮到冬秀惊讶了,“也是,我上个月太忙,《申报》送来的报纸有几天的都没看,女王几月几号走的?”

 “一月二十二号,”海伦叹一口气,“一个伟大的时代结束了。虽然她是我们伟大的女王,但第一次鸦片战争也是她发起的,对你们来说,她应是罪大恶极了。不过我想不明白,我们当初怎么会和你们打起来的?”

 “当初,我们大清贩卖给英国丝绸、瓷器和茶叶,你们英国贩卖呢子、羊毛给我们,但是你们的东西我们完全瞧不上,而我们的东西你们却非常需要,造成的后果就是,我们每年都大赚特赚,你们一点汤也喝不着,那你们能愿意吗?结果维多利亚女王想出一个损招,用鸦片来打开大清的市场,因为鸦片在大清是命令禁制贩卖的,但正因为禁制,所以可谋的利润才大,从道光元年,到道光十八年,这十八年间,鸦片走私进中国的数量猛增十倍,居然从入超变成出超!”

 冬秀满脸嘲讽,“后来我们没法子,就开始禁烟、硝烟。四零年的时候,林则徐大人奉道光皇帝的旨意,完全封港,彻底和你们英国断绝贸易往来。我们这边一断,你们那边没了法子,以前的钱来得多容易啊?吃过了猪肉谁还想念腌菜呢?封港不过十余天,你们英国就向我们发动了战争,声称我们侵犯了你们‘大英帝国的利益’,一帮子土匪,拿着长枪和大炮就从印度打过来了。”

 “虽然这事是五十年前的,但我们大清的子民谁也忘不了。对大清而言,维多利亚女王比我们的皇太后可要可恶多了,最起码后面这位没有把毒害人的东西放进大清来,而前一位,不但花高价把害人的东西卖给你,你不满意还要揍你。不恨她恨到想敲骨吸髓,难道还留着她?”

 海伦有些不敢看冬秀,好半天才说:“原来是这样,我不知道,真对不起。”

 “你没什么好对不起的,你也是小老百姓,做决定的就是上面的几个人而已,我们就算要恨,也是恨他们。”冬秀觉得这个话题太沉重,赶紧转移,“好了,我去小睡一会儿,如果有人打电话来你就说我暂时有事,有什么事情让他晚上再打来。”

 “好的。”海伦点点头。冬秀回到房间里,脱了衣服躺在床上数绵羊,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冬秀梦见年敏琪戒了大烟,从黑猫变回那个活泼可人的少女,用刀叉笨拙地吃着牛排;她梦见棠皎和聂家四少爷结了婚,红盖头下的她娇俏妩媚,出嫁的时候笑中带泪;她梦见金方怡已作妇人打扮,但仍旧坚持上学,读完了书院准备读学院,她们相见的时候,她拉着她的手,神采飞扬,满面笑容。

 最后,冬秀梦见自己来到了遥远的英国,她坐在讲台里听老教授在台上讲课,自己在桌上飞快地记笔记,旁边有个人碰了碰她的胳膊,她疑惑地瞧过去,居然是一张没有五官的脸!

 冬秀猛地吓醒了,她从床上坐起,揉揉脸,问:“几点了?”

 “冬秀,你才睡了一个时辰,两个小时,怎么这么快就醒了?”海伦端着餐盘来到冬秀的床前,“我泡的蜂蜜水,起来喝一点。这两个小时没人打电话来。”

 冬秀拿起杯子,一口气喝干,喘着气说:“我做梦梦到我的朋友们都过得很开心,我也到自己成功去留学了,可是,就在我坐在课堂里听讲的时候,旁边一个人碰碰我的胳膊,我往回一望,那人居然没有五官,我一下就吓醒了。”

 “白日梦就是这样,或许是打电话这件事让你心有介怀,要不然你不会做梦梦到一个没有脸的人的。”海伦耸耸肩,“睡不着就起来吧,我记得你们书院的夫子留了不少作业,你可以写点卷子来转移注意力。”

 冬秀:“……”

 金发小姐姐,你咋这么了解我呢?

 冬秀依言穿衣下地,走到书桌前,把栾先生单独给她布置的卷子整理出来,这些卷子全是纯英文的:英文的高数、英文的有机化学,甚至还有英文的天文学。栾先生没有看着她写卷子的习惯,而是送给她一个沙漏,每一章卷子都要在沙漏淌尽前写完,没写完也不要继续写了,最后一并送到他那里批改,算出总分。

 冬秀坐在书桌前把卷子摊开,拿起笔,深吸一口气,将沙漏倒置,开始飞速下笔。

 第一张化学试卷她很幸运地在沙子漏尽前写完了,第二张物理试卷却不那么走运,她还剩一大题没写完,第三张数学的也侥幸完成。

 一连做了五张卷子,直到冬秀感觉肚子有些饿了,才停下笔,将沙漏躺着放好——这样沙子就不会流动了,对海伦说:“我饿了,有吃的东西吗?”

 “今天没做饭。”海伦叼着一根麻花走过来,“要不我们出去吃吧?我知道你稿费和闲钱都存在花旗银行里了,所以这次我请你,我来上海这几年,别的不晓得,馆子还是知道几家的。”

 “你知道的还不少,”冬秀打趣道,“哪能用你来请我,我是主人,所以还是我请你吧。说说看,想吃什么?”

 “我们国家没什么好吃的,吃法餐吧,就是贵了点。”海伦犹豫了半晌,才说。

 “我当是海参燕窝、驼峰熊掌什么的呢,不就是法国菜嘛,走走走,穿好衣服,咱们出去吃。”冬秀穿好棉袄,戴上一顶棉帽,底下又套上一条裤子,过年这两日雪下得很大,不多穿一点很容易冻生病。

 海伦显然也是这样想的,主仆二人都裹得像熊一样出了门,冬秀不愿意走路,抬手招了一辆驴车,海伦报了一个地名,二人上车,车轮“咕噜噜”地转,捻在雪地上“嘎吱嘎吱”直响。海伦刚把帘子掀开一角,雪花就携着冷风灌进她脖颈里,冻得她一个哆嗦,嘴里嘟囔着:“真冷啊。”

 “那家法国菜怎么样?”冬秀问。

 “你去了就知道了。”海伦朝手心里哈口气,搓搓手,笑嘻嘻地说。

 驴车载着她们来到一栋小洋楼前。冬秀来上海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来馆子里吃饭呢。下了车,海伦给了车费,主仆二人跺了跺脚上的雪准备进屋,这时,旁边一个略带讥诮的声音响起:“呦,这不是旁边格致书院的那位女学生吗?不在家绣花,还跑出来吃饭?”说完,哈哈大笑。

 冬秀望向来人,眯了眯眼睛,没有理睬,带着海伦直接进了餐馆。她不认识这人。真是冤家路窄,吃个饭都能碰到认识她、还跟她不对付的,真不知是该说她运气好,还是说她运气差。

 餐馆里非常暖和,侍从也全是高鼻子大眼睛的外国人,一个金发小伙领着二位来到一个较为安静的位置,冬秀却用英文说:“能不能要一间包间,我想跟我的女仆单独吃饭,不想被人打扰。”

 侍从眨眨眼睛,用带着大舌音的英文回答:“您能再说一遍吗?我没听懂。”

 冬秀刚要开口,那个讥诮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大声道:“呦,会了洋文就和洋人拽上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勾搭人家呢,不过你这品味也够差,就这么个下人也看得上?”

 冬秀面无表情地看回去,没有理会餐厅里其他国人异样的眼神,平静地说:“您未免管得太宽了,我刚才没想起您是谁,现在好像记起来一点了,您不就是上学期和我们格致书院比赛的法文书馆的学生吗?怎么,比赛输给我一个姑娘家,就要到餐厅里用言语羞辱我来讨回脸子?这阵仗,我可真没瞧过。您既不是真小人,也算不得伪君子呀,哦,我知道了,您就是那个跳梁小丑啊。”

 上个学期英租界的格致书院和法租界的法文书馆之间进行了辩论比赛,格致书院这边派出的是她和两位比她年长四岁的同学,法文书馆派出的是眼前这位仁兄和另外两个戴眼镜的男学生。上场的时候,法文书馆就对他们这一方毫不客气地大肆嘲讽了一番,意思是他们格致书院难道人才都死光了?居然要派出一个女人来出席比赛!真是贻笑大方!格致书院的另外两个学生气得差点要冲出去揍他们,奈何被冬秀止住了动作,只道:“现在狠不算本事,等一会儿比赛的时候,让他们把裤子都输下来!”

 比赛一开始,法文书馆仗着自己开了哲学课的便利条件,先把格致书院打了个措手不及。格致书院没有专开哲学课,除了冬秀,其余两个不过是对文辞很感兴趣的少年而已,辩论题一出,他们俩都蒙了。不过好歹冬秀嘴炮的技能全部点满,加上四书五经背得溜,又擅长名家那套诡辩之术,吊打三个小鬼一点问题也没有。最后,冬秀一个人舌战对面三人,把他们说得一句话也接不上来。此战,以格致书院胜利、法文书馆失败而告终。当然,法文书馆那几人肯定是不服的,原本想羞辱他们,最后到头来却是自取其辱。

 自那次辩论比赛后,栾先生更加看重她,英国佬一向和法国佬不对付,别看是学校和学校的比赛,对栾先生而言,那就是国与国之间的争斗!这等于是英国赢了法国一回啊,怎么能让他不激动、不兴奋?栾先生为了表彰她,给她特意多出了一套卷子,让她在寒假里多写写,说是全英文的,花了他很大的功夫呢!

 拿到奖励的冬秀:“……”

 冬秀话音刚落,餐厅里的议论声更大了,冬秀不再看那个穿着一身洋衣裳的男孩,接着对侍者用英语慢慢说:“您是法国人吗?我们可以用法语交流。”

 侍从赶紧点点头,冬秀便用不是很熟练的法语说:“我想要一间不被打扰的包间,和我的女仆在一起吃饭,不要有任何人进我们的房间。”

 侍从听完,回答:“好的,没问题,没问题。”说完,便领着冬秀二人走到一间包间门前,推开门,领着二人走了进去。

 这时期,英语和法语都是在租界横着走的利器,那个法文书馆的学生自然听懂了冬秀和侍从的对话,一张脸不自然地红起来,他感觉餐馆里的议论声更大了,而且都是冲着他来的,他赶紧也对身边的侍从道:“给我一间包间,我也要单独吃饭。”他的法文说得又急又快,好像屁股后面有火在烤似的,好听的法语硬生生叫成了猪哼,“嗬嗬”的声音让餐厅里一些外国人都忍俊不禁,大笑起来。

 包间里的冬秀和海伦却没管这么多,传统法餐有十三道菜可以选择,冬秀和海伦的胃口不大,所以只点了五道菜加一瓶酒。

 “我要鹅肝排和奶油牛肉丁番茄汤。”海伦兴奋地搓搓手。

 “我也要一份鹅肝排,加一份香蒜面包,还要一份咸蛋挞,最后来一瓶白葡萄酒。”冬秀翻看着餐单,完全不理会侍从欲言又止的眼神,合上菜单,“就来这么多。”

 “您不来一份沙拉什么的吗?”有强迫症的侍从一边在本子上飞速记录,一边询问道。

 “不用了,这些够我们吃了。”冬秀说,“麻烦先做好奶油牛肉丁番茄汤,我们当开胃菜吃。”

 “好的,请稍等。”侍从点点头,带上门出去了。

 海伦不懂法语,便问冬秀:“他刚才脸色好像不好啊,是不是我们没按他们的规矩点菜,所以不高兴?”

 “来餐厅,我们花钱享受的是服务,而不是花钱自己找气受,想吃什么点什么,不要拘束。”冬秀拍拍她的手,安慰道。

 海伦这才放下心来,如释重负地笑了:“以前我伺候的那户人家来过这家餐厅,大家点菜都很谨慎,最后按照侍从的推荐点了一大桌,最后都吃不完,很浪费。”

 “对啊,只点自己想吃的就好。”冬秀刚说完,侍从重又推门进屋,他推着一个小推车,推车上摆着一瓶白葡萄酒,一盏盛在玻璃碗里、粉色的奶油牛肉丁番茄汤,以及一个精致可爱的巧克力奶油蛋糕。

 “因为您是我们今天第一百一十一位客人,所以这个奶油蛋糕是我们送您的。”侍从笑眯眯道,“这几道菜我们给您打八折,这是奶油牛肉丁番茄汤,请您慢用。”侍从一边说,一边给二人布菜,等把菜全部放在桌上摆好,又推着推车离开,顺便轻轻地带上房门。

 “啊!”海伦差点没尖叫起来,“我好多年没吃过巧克力奶油蛋糕了!快快快,冬秀,给我切一块尝尝!”

 冬秀看她那满眼小星星的幸福样子十分无奈,亲自给自家仆人切了一块蛋糕放进她面前的盘子里,海伦双手并用,一手刀,一手叉,吃得嘴上漆黑一片,好像长了两瓣小胡子。

 冬秀看着埋头苦吃的海伦,笑了笑,自己盛了一碗奶油牛肉丁番茄汤,慢慢地喝起来。这汤里的牛肉炖的十分入味,牛肉的筋入口即化,吃起来像是软软润润的果冻,汤的味道也非常好,奶油的香浓、番茄的酸甜、土豆的软糯、胡萝卜的甜香、西芹的清脆、白兰地的微醺统统糅合在一起,奏成一曲华丽而不失柔韧的篇章。

 冬秀吃了两口,突然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往下一瞧,原来是工具不对,开口道:“服务员!”

 侍从推门进来,“什么事?”

 “给我拿双筷子来。”

 冬秀认真道。

第29章 2018-12-01 23:09:30
冬秀小说一炮而红,褒贬不一,但冬秀确实靠《提刑官宋慈》火了,报社还发奖金,众人问编辑怎么看出冬秀会火,编辑说她文笔老练。
第29章 2018-01-27 00:29:04
 侍从愣了愣,“我们餐馆一般不提供筷子,如果您需要的话,我去到后厨问问,请您稍等一下。”

 冬秀点点头,侍从轻轻掩上门。

 房间里很热,冬秀把外衣脱了,挂在椅背上。海伦吃完蛋糕,拿起餐巾轻轻沾沾嘴唇,将巧克力擦掉,“冬秀,你不吃蛋糕吗?”

 “刀叉用着不习惯,我让服务员帮我拿筷子去了。”冬秀说。

 海伦:这理由太过实在,以至于我无法反驳。

 不一会儿,侍者带着一双白色的长筷过来,冬秀欣然接过,服务员补充:“鹅肝排马上好,是否需要为您切好端上来?”

 “行吧。”冬秀点点头,灵巧地用筷子夹起牛肉往嘴里送,“能帮忙把酒起开吗?谢谢。”

 “哦,好的,没问题。”侍者从上衣口袋里拿出启瓶器,钻进木塞里,“啵”地一声将木塞拔出,“咕嘟咕嘟”往冬秀和海伦面前的高脚杯里斟上小半杯。

 冬秀摇晃着大肚子的酒杯,和海伦相视一笑。

 “干杯!”冬秀和海伦的杯子一碰,一口气喝干,摇摇头,“洋酒光甜了,回味带点酸,啧,没劲儿,再来半杯,多倒点儿,你倒这一点只够漱口的。”

 侍从:“……”

 照您这喝法,喝酒和喝水没区别啊。

 这边海伦也喝完了白葡萄酒,脸颊上浮出一层浅浅的红晕,她把杯子递给侍从,“多倒一点,自己家吃饭不讲规矩,我们高兴就好。”

 侍从依言给二人一人倒上大半杯葡萄酒,说话间,又一个服务员已经推着小推车进了屋,推车上是两碟鹅肝排、一份香蒜面包和一份咸蛋挞。

 鹅肝排的分量不算少,香蒜面包足足有一篮。冬秀把面包当馒头,把鹅肝排当酱猪肉,两片面包中间夹上切得四四方方的鹅肝排,权当是肉夹馍。一口咬下,蒜香、肉香、酱香在口腔中延宕开,那叫一个美!

 侍从:从未见过这样画风清奇的吃法。

 海伦本来还有点拘束,看冬秀完全按照自己国家那套来吃饭,索性也不管规矩不规矩了,喝一口汤,吃一口肉,面包蘸着汤往嘴里送,满脸美滋滋。侍从一脸肝疼地带上门,一时半会儿是不会进来了。

 冬秀喝酒吃菜,高兴地差点唱起黄梅戏来。海伦将一碗汤喝完,面包吃了五片,鹅肝排也一扫而光,饱足地打个嗝,靠在椅背上:“啊,好久没吃的这么开心了,明明只有两三个菜,我却觉得比桌上几十个菜吃得还要开心,油然而生一股满足感。”

 “吃得开心就好,心态好,吃什么都高兴。”冬秀解决了自己的“肉夹馍”,把自己碗里的汤喝干净,瞧瞧海伦,“你还喝汤吗,不喝的话,剩下的我全喝了。”

 “你都喝了吧,我今天吃得太饱了,要歇一歇。”海伦仰着脑袋,满脸红晕。

 冬秀看她一脸满足,笑着将剩下的半盅汤倒进自己碗里,她半天没吃饭,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比海伦还要能吃些。她一口蛋挞,一口面包,间或来口汤,三下两下就吃个干净。她最后用面包把汤底吸干,连着葡萄酒一起下肚,脸上飘起红玫瑰的颜色来,“结账吧。”

 “我来摇铃铛。”海伦拿起桌上的铃铛,轻轻一摇,侍从推门而入,将打过折的饭钱报给冬秀,冬秀微微颔首,从衣服口袋里掏出钱来,双手递给他,又多给他塞了一块银子。

 侍从惊讶地眨眨眼,喉结上下一动,“谢谢。”

 “不客气,你应得的,多谢你给的筷子,没了它,我不可能吃得这么爽。”冬秀笑笑,将外衣穿上,“走吧,吃饱喝足,我们打道回府。”

 海伦点点头,二人出了包间,走到门口,侍从贴心地给他们叫了辆驴车,她们上车坐好,车夫皮鞭一甩,雪花飘扬,车轮旋转,不过三刻钟,他们就回到了住处。



 “今天真开心,我们点的菜都很划算,吃得也舒服,下次我们去商场逛逛吧,听说娇兰的香水那里有卖的,这个牌子可是茜茜公主生前挚爱之一呢!”海伦一边泡茶,一边兴高采烈地说。

 “好啊,不过我就这两天放假,后天我就要回书院,栾先生和贾斯敏先生约好了,寒假里专门给我补课,还有伊丽莎白夫子也要给我补地理,对了,我还有生物要补呢,不知道是哪位夫子教。”冬秀走到书桌前,把写好的卷子和习题摞成一摞,没写的几张放在一起,“估计暂时不会有时间了。”

 “好吧。”海伦有点失望,她把泡好的红茶端到冬秀面前,“喝吧,刚喝的酒,喝点茶提提神,醒醒酒。今晚你还写东西吗?”

 “写啊,你不觉得今晚我们吃饭的这个经历是个很好的素材吗?”

 “啊?今晚吃饭有什么好的素材?”

 “啧,饮食工具的不同也可看出文化和历史的不同来,法国人喜爱刀叉,他们骨子里也有一股野蛮,刀子叉子是什么东西?是利器、凶器。大革命的时候,法国人民敢把皇帝路易十六的头砍下来示众。筷子则不然,自我们的祖先黄帝发明筷子后,我们几千年都用这两根小棍儿吃饭,我们的筷子有玉做的、象牙做的、木制的还有金属做的,每一双看上去都温和无害,有的甚至堪称巧夺天工。我们的人民朴实而懦弱,只要吃饱喝足,孩子有学上,大家一般都安安分分。哪怕是逼到极点,也做不出弑君且葬在万人坑里的举动。”

 冬秀笑笑,“所以,这是个很好的题材。今晚,我准备写这篇文章,下个月发表。”

 “不行,晚上您要睡觉,琼斯夫人说了,熬夜对身体不好,晚上不睡觉,老得快,你过年就12岁了,按大清的律法,也是成年女性,不可以这样任性。”海伦板起一张大脸,认真道。

 冬秀:“……”

 下次可以写篇文章:《有个身软音娇却比我娘还啰嗦的女仆是什么样的体验》。 

 没法子,冬秀跟海伦讨价还价,最后只草草写了一个大纲,便熄灯睡觉。第二日清晨,她早早地睁开眼,飞快穿好衣服,牙也不刷、脸也不洗,拿起稿纸奋笔疾书,一晚上充足的休息后,她的精神分外好,这时不写,更待何时?

 一上午时间悄然度过,冬秀把誊抄后的稿纸整理好,身后,海伦正在帮她梳头,“你这发质可真好,又黑又密。你们家乡的姑娘都梳这样的大辫子吗?不管我看多少次,都是这么漂亮。”

 “是啊,只要没成亲,都梳长辫子,我挺喜欢这发型的。”冬秀笑笑,“我们的文化很低调,但是处处可见,就说这头发吧,我们姑娘家平日用蓖麻油仔细养着,因为油润,所以一梳到底。我住在老家的时候,早上都是仆人伺候着梳头,一梳就是一百下,时间一长,头发乌黑锃亮,几乎不怎么掉头发。”

 “那行,从今天起,我每天也给你梳一百下,这个不难。”海伦哈哈一笑,拿起梳子,认真给冬秀梳起头来。

 洗漱好,吃过饭,冬秀给琼斯夫人送稿子去。明天她就要开始补课,往后一个月里都没时间送稿子,所以今天早早送来,以后就不必跑了。

 琼斯夫人想留冬秀下来吃英国菜,冬秀赶紧拒绝。想起英国的著名菜肴“仰望星空”,她顿时感到不寒而栗。

 琼斯夫人没强行挽留冬秀,而是把一封信递给她,“这是一封德国来的信件,署名是一位叫赫尔曼黑塞的年轻人,他是寄给你的,我估计是想和你成为笔友。”

 “不会是德文写的吧?我看不懂德文,我是不是要找人翻译下?”冬秀苦笑。

 “应该有英文翻译,他是你的读者,不会不在意这些细节的。”琼斯夫人喝口茶,微笑着道,“你看,你写文章不过大半年,就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年轻人跟你成为笔友,说明你的文字非常有魅力啊,哪怕是经过了翻译,这种魅力都没有消减。”

 “那也得感谢翻译,翻译的不好,我也走不到今天。”冬秀笑着接过信件,“那我就先走一步了,琼斯夫人。”

 琼斯夫人点点头,冬秀行了一礼,转身离开。



 坐在黄包车上,冬秀便忍不住打开了信封。谁让她是赫尔曼黑塞的迷妹呢?现在不看她实在心痒难耐啊!

 赫尔曼黑塞何许人也?长篇小说《彼得卡门青》和《荒原狼》的作者,全盛之时人气取代海明威,1946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许多国家都出现了“黑塞热”,他不但在西方有庞大的读者群,东方也不甘落后,他在日本的影响力非常大,日本人把他称为“追求真理的英雄与先驱者”。在黑塞的作品里,充满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全人类的无私的爱,这也是冬秀为什么这么喜欢他的作品的原因之一。从根本上来说,黑塞的身上有一些东西她也拥有,有相同属性的人很容易惺惺相惜。

 冬秀一边拆信一边笑,但估计是她太得意了,一阵风刮来,她手上的信纸顺风飘走,冬秀急得直接从车上跳下去,一点没理会车夫在她身后的呼喝,顺着大街拔足狂奔。

 那张信纸飘飘悠悠地往前飞去,明明离冬秀不远,可她就是够不着。终于,那张纸片的速度慢了下来,它看上去有些疲乏,从空中打着旋儿慢慢落下,冬秀伸手去接,却冷不防被另一只大手先一步接住。

 冬秀的表情一下变得僵硬,她望向来人,那是个个子非常高的青年,像一棵望不到顶的树。她还不到一米六的身高,哪怕踮起脚来,也堪堪只到对方的胸口而已。

 “您能把它还给我吗,先生?”冬秀嗓音有些干涩。

 青年没有看信纸,而是讶异地望了她一眼,道:“吴先生?”

 冬秀僵在原地,诧异极了,她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笑道:“您是?”

 青年笑了,他的脸离冬秀太远,藏在云里似的,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可他的声音却一直震到她的魂魄里:“昨天送先生的电话,先生可还满意?”

 冬秀:???

 我怎么不知道上海变得这么小了?这找一张信都能碰到熟人!

第30章 2018-12-01 23:10:32
吕氏担心女儿写小说,但是没有怎么拘束她,心里甚至是支持的,得到儿媳妇的劝慰,就更放开了。
第30章 2018-01-28 00:45:52
 “您就是那位大人?”冬秀露出一副恍然的表情,“真巧啊。”

 “是啊,”青年的嗓子里溢出一阵好听的笑声,他纤长有力的胳膊伸到冬秀眼前,将信递给冬秀,“没想到……先生如此年轻,我看先生追着这信找了许久,就先一步帮先生拦下,想来是多此一举了。”

 “没有没有,”冬秀接过信,摇摇头,又立刻想到这样说不妥,赶紧补充道:“我的意思是,多亏您及时帮我把信拦下,这是我一位异国他乡的读者寄来的信件,很珍贵,真是谢谢您了。”

 “呵呵,”青年笑笑,“我刚出门,没想到就碰上了先生,昨日我上聂府拜访,偶然得知聂大人与先生相识,就自作主张给先生送上一份薄礼,先生可还满意?”

 “电话很好,”冬秀一笑,又感觉这样不妥,立马严肃道,“但这份礼物太贵重了,如果您想送礼物给我,信件和评论都是很好的,无需这么破费。”

 “呵呵,”青年笑声更为畅快,惊飞了枝头上休憩的雀鸟,“您喜欢就行,礼物就是一片心意,您就当是我这位籍籍无名的读者的一份心意吧。不过,您当真要与我通信吗?”

 “您是我的读者,如果有关于我作品的任何疑问和建议,可以来信与我交流。”

 冬秀认真答。这时,她发现眼前如树般高大的男人微微低下头颅,逆光中,他棱角分明的脸好似被掩盖在灰白的雪花下,有种朦朦胧胧的美。这张脸让她想起前世那些民国美男子的脸,他不像传统的清人梳着半月头,而是梳短发,戴着一顶皮质的暖帽——这是她从他青灰色的鬓角看出来的。他的眉骨如山脊一般高耸,眉毛黝黑、密实、浓重,好像横亘的两支吸饱了墨汁的狼毫。他两眼窝凹陷,眼神深邃,鼻子和嘴唇相得益彰,一个张扬坚挺,一个内敛含蓄。他的脸颊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虽然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肤覆盖在坚硬的骨骼上,但只要轻轻一笑,他的腮边便漾出两个小小的酒窝来。

 “好的,既然您这么说,我一定会给您寄信的。”

 冬秀听见男人这么说。

 这时,马儿的嘶鸣从二人后方传来,青年往后一瞧,是一个大面方脸、蓄着络腮胡的大叔,他一手拿鞭、一手勒紧缰绳,道:“大人,上车吧,时候不早了,晚饭前我们要赶到老夫人那边。”

 “好的,张叔。”青年点点头,又转过来,望着冬秀说:“那吴先生,我就先走一步了。”

 “好的,您慢走。”冬秀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朝青年轻轻颔首。

 青年看着冬秀愣了愣,随即立刻挪开眼神,笑了笑,而后大步离开。

 冬秀低头望向手里的信,眉梢都沁出快乐来。



 “怎么去了那么久才回来?”冬秀一推开房门,就听见海伦的抱怨,“外面雪下得很大,我以为你在路上出什么事了呢,我还想着,你要再不回来,我就出去找你。”

 海伦一边整理衣服领子一边从里屋里走出来,在看见冬秀如喝醉了酒一般的面颊时惊讶地挑起眉毛,赶紧伸手摸摸她的额头,“哦,我的上帝啊,你没生病,上帝保佑!”她立刻闭眼在胸前划一个十字,然后凑近冬秀,仔细地瞧她的脸,“那不正常啊,冬秀,你的脸为什么这么红?”

 “呃……”冬秀的眼神微微错开,没有看海伦,盯着墙上的一块斑点说:“有一个海外的读者给我寄来了信,他也是一位作家,我很高兴。”

 “你这话骗骗傻子还行,骗我?不可能。上次也有海外的作家给你寄信,相比于高兴,你倒是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那个手抖得啊,怎么没把你的手指抖掉了呢?”海伦啧啧两声,抬头纹都从额头里翻了出来,“说说,是不是遇上什么好事啦?”

 “哪有,哪有。”冬秀别过脸,可嘴角的笑容却出卖了她的好心情。

 “那让我猜猜,是不是遇上你的白马王子了?安徒生先生总在童话里这么哄我们,美丽的公主最后找到了她的真爱——一位骑着白马的王子,你是不是也找到骑着白马的王子了?”

 “王子算不上,顶多能算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冬秀笑得像只偷了香油的小老鼠,“我的信在风里刮跑了,我直接跳下车去追,没想到被一个人先一步抓到,很巧的是,这个人居然是我的一位读者,还是昨天送我电话的那位,上海这么大,几十万的人生活在这里,可又偏偏那么巧,昨天通的电话,今天居然就能碰面。”

 “你想表达什么?”海伦抱着手臂,歪着脸瞅她,额上的抬头纹更明显了。

 “没有什么,”冬秀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又抬头重新望向海伦,“我不会有多余的想法,只是觉得,很奇妙而已。这么大一个城,相遇的可能这么小,偏偏两个人就能见到,偏偏两个人就能说上话,可能,这就是人与人之间微妙的联系吧。”

 “哎,我以为你会捧着脸说什么‘我好像一见钟情啦’之类的话呢,之后写两手酸诗,被人到处吟咏,结果你也太含蓄了,要不是我伺候你这么久,绝对听不出你话里的意思。”海伦翻个白眼,无奈地摇摇头。

 “这世道,保全自己都很难。”冬秀往屋里走,声音变得模糊起来,“而且就算有想法,又能怎么样呢?一见钟情不过是那一刹执着于色相,若是因为一时心有涟漪而打乱当下的安排,那不是我的作风,相比于追求飘忽不定的东西,我更喜欢当下这种踏踏实实的生活,这才是属于我的。”

 “你活得太实在啦,一点也不罗曼蒂克。”海伦走进书房,把床帘拉开,“你还是做卷子吧,老说这些冷漠无情的话来刺激我这个有颗公主心的女仆,听得我要崩溃了。”

 冬秀:“……”

 冬秀将纸笔摊开,借着屋外的光亮,她正好能看见那封来自大洋彼岸的黑塞先生的信,她低下头,脸上的每一寸肌肤都忍不住微笑起来。

 冬秀拿起笔,慢慢开始做卷子。

 春天就要来了,真好啊。



 一个月后,吴声的《趣谈饮食工具:筷子与刀叉》刚登上《申报》,便招来公共租界工部局外籍董事的大力批评。这篇文章虽然没有明面上直接谩骂英法对待大清的行径,但是以点带全地以“筷子”和“刀叉”之间的差距侧面重重地讽刺了他们洋人一把,这怎么能忍?

 但凡对统治不利的内容,统统不能出现!

 当天,《申报》的几位编辑就被请到上司的办公室里喝茶,吴声的文章被摔在桌上,上司大声用洋文劈头盖脸对编辑们一通辱骂,主编和手下几个编辑一言不发。最后这位大腹便便的上司说:“立刻和这位作家解除协议,哪怕要付大把的赔偿金,也认了,但坚决不能这样的文章登上我们的报纸!我们要报道的是新闻,不是让这些会写字的人来煽动民愤!你们都不长眼睛吗,审稿子怎么审的!”

 主编和几位编辑讷讷不言,等回到编辑部,主编狠狠把眼镜往桌上一甩,安耐住起伏的胸膛,低声问:“上午的报纸卖掉多少?”

 “光上海,一上午就卖掉两万三千份了,这篇稿子虽然骂得人很多,但出乎预料的,卖得非常好。”编辑小心翼翼地望向主编,小声道。

 主编揉揉眉心,闭了闭眼,“让那些卖报的和我们的报点停止贩卖,把剩下的报纸回收,他们手上还有多少份,全部追回来,按照每份报纸的零售价格,补偿给他们。”

 “可是……我们刚刚才加印过。”编辑声音有些发抖,“这样的话,就亏大了。”

 “亏大了也得干!”主编睁开眼睛,声音陡然拔高,而后又像戳破了的皮球似的,从胸腔里长吐出一口气,轻声道:“停止加印,停止贩卖,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把那些卖出去的也收回来。”

 “啊?”编辑皱眉,“那不可能的,订阅报纸的还有点可能,这……在大街上贩卖的怎么回收?”

 “这件事我只是提一下,到时候还要跟其他部门的商量。”主播揉揉脖子,“你先去安排任务吧,我要给吴先生写一封信。”

 

 翌日

 “我这是被强行解决合作关系了?”冬秀皱眉望向手中的信件,“这件事登报了吗?”

 “没有,看来你这是被《申报》封杀了。”琼斯夫人面有忧色,拿起手上的报纸说:“我看你这篇文章写得挺好的呀,‘法国人用刀叉吃鹅肝酱,又用它们砍下国王路易十六的头颅,用刀子挑着它向群众示意,如厨师现场制作一道绝世美味,要提前向众人展示他的食材。他对来宾鞠躬示意,笑容满面地奉上一颗还会说‘Bonjour’的脑壳,这滚烫的、飘着臭烘烘、烂乎乎、带着血腥气的脑壳从他手里跳下来,一头栽进万人坑里,好像在严肃地完成这道大餐最后的程序——摆盘。’多么棒的语言,简直把死刑说成了艺术,就是我读得有点恶心。”

 琼斯夫人一手捂着胸口,面带微笑,“不过你写得真的挺好,如果《申报》要封杀你,也是触了法国佬的霉头。”

 “解约倒是不要紧,”冬秀揉揉眉头,“我担心的是,从此以后,上海这片地界估计没有哪家报纸愿意收我的稿了。”

 “这……不会吧。”琼斯夫人攥紧手指。

 “《申报》的影响力是很大的,如果他要封杀我,那我基本上不可能再在上海出头,但话也不能说得非常绝对,说不定事情还有转机。”冬秀摇摇头,“不管怎么说,有大把的人读到这篇文章,应该明白了我的意思,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你这样做,不后悔吗?那可是你的前途。”琼斯夫人忧心忡忡。

 “我的前途现在是把学习弄好。”冬秀拍拍琼斯夫人纤瘦的手,“还有半年,我就要准备出国了,我得好好努力,不是吗?”

 “是啊。”琼斯夫人欲言又止,接着她突然想到了什么,说:“你的编辑要把你的文字集结成书,严肃文学为一本,通俗小说为一本,这件事在跟你解约之前已经着手在做,我了解你的编辑,他不会轻而易举放弃的,所以,你的文章还会被更多的人看到。就是不晓得,他的上司会不会心细如发,管得那么严了。” 

 “希望他能顺利吧。”冬秀微微颔首,把给赫尔曼黑塞先生的回信递给琼斯夫人,“这是我给这位读者的回信,烦您帮忙转交给邮局,我现在没法给报社了,麻烦您了。”

 “好,我一定帮你转到,那边是你读者的信,以后也从我这里发吧。”

 “好的。”

 

 半个月后

 “怎么回事?吴声先生怎么不登稿子了?难道和《申报》解约了?”

 “我就知道那些洋鬼子不是什么好货!那篇《筷子和刀叉》真是写到我心坎里了,这些洋人表面跟你和善,实际上哪有什么好人!去年八国联军占领大沽炮台,大家难道都忘了?先生的文章真是肺腑之言哪!我回头要给先生寄信去,《申报》那群孬种说不定怎么刻薄先生呢!”

 “我也去我也去,给先生汇点钱过去,说不定先生现在都没米下锅了!”

 “还有我,先生的文章篇篇都好,可惜触了洋人的霉头,哎,先生想给吾等点燃一盏明灯,奈何上面施压,真是……什么样的时代啊!我也要给先生寄信去,顺便寄些银两,先生给我们回信也是要银钱的,大家都大方点!”

 “我也要寄信!” 

 “我也要!”

 “我也!”

 ……

 雪花一般的信件从邮局寄出,这次寄信的声势甚至比前一段时间《将军令》连载期间还要浩大,老百姓们堵在邮局里,你签字、我盖章,大家一脸严肃,好像在做一件极其伟大的事情。

 “吴先生,您好,我是……”

 “您的文字发自肺腑,不知您现况如何,安好否?这是余一点心意……”

 “吴先生,我家儿子自从读了您的文章,现在发奋学习,成绩在书院里名列前茅,一改往日浑浑噩噩的作风,誓要为大清的未来献一份力量。愿您安好,这是五两银子……”

 “吴先生……”

 “吴先生……”

 ……



 四个月后

 冬秀一边读五湖四海读者们的来信一边笑,无意间瞅见海伦手中的报纸,“庚子变法?”

 “是啊。”海伦说,“慈禧老佛爷开始变法了,要取消武科科考,全国哗然!”

 “取消科考啊。”冬秀皱起眉,“这下要变天了,千年的武科科考被取消,我担心这只是一个开始啊。” 

 “大清的太后真会玩。”海伦微笑着吐槽,“但不管怎么说,跟你也没关系啦,冬秀,后天,你就要登上前往我们英国的船了,不是吗?”

 “是。”冬秀笑着,“我的书也出版了,我也可以放心地离开了。”

 “你怎么能放心离开?送你电话那个,之后他没有给你写信吗?”

 “这种事情就不要在意啦。”

 冬秀整理好信件,笑得甜美,“在此之前,我要给我娘和外公去一封信。”

第31章 2018-12-01 23:11:19
大姐结婚了,但是回门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回来,原来他丈夫得了血吸虫病,眼看就要死了,而且大姐没法逃离夫家,只能将就着过了。
第31章 2018-01-31 20:30:18
 1901年8月30日早晨,冬秀早早地起床,洗漱后,海伦将她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打散,梳子上沾上桂花油,从头梳到尾,将她一头及小腿肚的长发编成两条大辫子垂在胸前。冬秀揽镜自照,满意地点点头,随后二人上街简单吃过早饭,回到屋里,开始收拾行李。

 “除了书本和必备的日常用品,其他的都不带了,我到那边再买。”

 冬秀拿出笔记本,把上面记录的书本名和书册一本本核对,确保万无一失后,装箱封好。

 海伦忙着给冬秀叠日常生活用品,什么内衣袜子、背心衬衫之类的,她在整理东西方面很有一手,比后世那些所谓的“生活家”不知强到哪里去,一大堆东西愣是全部装进一个小布包里,摆放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眼看手里的东西收拾好,海伦又去帮冬秀收拾书籍。她不认识中文,但认得英文,冬秀的书籍里有不少英文书,有的是她自己买的,有的是琼斯夫人或者聂大人送的。

 海伦用手指仔细翻着书册,检查看纸张有无发霉的现象。夏天干燥,吹半天书本基本上就没问题了。万幸,冬秀平时看书十分爱惜,一本损坏或发霉的都没有,她点点头,将书册一摞一摞放进皮箱里,摆放整齐,一边在笔记本上的书名后打钩,表示这些书已经全部整理完毕。

 二人的动作很快,甚至没有一个时辰,整整三面墙的书就全部被整理下来,装在二十个箱子里。等把书整理完,海伦一边拿抹布擦手一边说:“这些书恐怕超载了吧?你真要带走?”

 “当然。”冬秀颔首,“别的可以都不带,书是必须要带的。”

 “真搞不懂你的逻辑,你到英国也完全可以买啊。”

 “古本孤本都很难买到。”冬秀摸着比自己还高的书箱子,微笑道,“光看着,我就满心愉悦,感觉十分满足。”

 海伦:真是搞不懂你们这些读书人的逻辑。

 二人收拾好行李,休息片刻后,海伦开始打扫屋子,冬秀也不闲着。海伦两只手在屋里忙,她两只手在灶上忙。她前两天做了番茄酱和沙拉酱,今天正好用它们来做蛋包饭,家里有豌豆、胡萝卜、土豆、火腿,还有栾先生送的一篮子洋葱,食材俱全。昨晚正好剩了半锅白米饭,此时正好派上用场。

 冬秀将胡萝卜、土豆、火腿等各种食材切成大小一致的丁儿,保证它们下锅后受热均匀,接着打火,灶上热锅冷油,放葱炒香,将胡萝卜先煸七成熟,炒出胡萝卜素,因为胡萝卜生吃营养不全,熟吃的话营养才能被充分吸收。陆续将各种食材下锅,充分炒熟后放入打散的白米饭,再次煸炒,五分钟后出锅,放碗里待用。锅里重新倒油,煎好一张完整的蛋皮,将刚才做好的饭倒一部分进去,让蛋皮将饭充分包裹,用铲子盛进白瓷盘中,浇上番茄酱和沙拉酱,完成!

 冬秀才做好一份蛋包饭,便听到有人在敲门,海伦放下手里的活计去开门,过了一会儿,她朝屋里道:“冬秀,是给你送信的。”。冬秀顾不得把围裙解下,简单洗了手,走到门口,一抬头,自己先愣了:“请问您是……”

 眼前的少年五官周正,皮肤微黑,穿着一身带补丁的褐色长衫,看上去十分腼腆,他只匆匆扫过冬秀的面容便红了耳朵,说起话来却清晰而流利,一点没有发抖:“江小姐,我是胡家的后生,嗣穈,今天张叔病了,我代张叔来把信寄给你。”说完,十分恭敬地把信双手捧给冬秀。

 冬秀没有接,用眼神示意海伦,海伦立刻会意,双手接过来,冬秀才道:“多谢你送信来,辛苦了。”

 胡嗣穈连忙道:“不过是举手之劳,您不必跟我道谢,我平日受吕先生的教诲,文章上又多仰赖江先生提点,这一点小忙,还是帮得上的。先生您这么说,就是太见外了。”

 冬秀:你都把话说完了,还让我说啥?嗯?

 “提点算不上,只是互相指教而已,你的文采很好,学习能力比我要强得多,说不定以后我还要多仰仗您呢。”冬秀赶忙笑着抛出一段客套话,但她没注意,眼前的少年眼神一霎黯淡下去,嘴角也微微耷拉下来。

 “冬秀,”海伦用胳膊肘一拐冬秀,“人家大老远送信来,再怎么说,也应该请人家吃顿饭啊。”

 冬秀刚想回绝,胡嗣穈就接话:“男女授受不亲,既然信已经送到,我就先告辞了。”

 “等等,不留下来吃饭就算了,刚才我家小姐做了吃的,你带着路上吃也好。”海伦说完,不看冬秀抽搐的嘴角和胡嗣穈亮起来的脸色,“噔噔噔”跑到厨房去装蛋包饭了。

 一时间,二人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

 最后,还是胡嗣穈先开口:“我听说,您要前往英国去求学了?” 

 冬秀一愣,扶着门框的手慢慢收紧,“是啊。”

 “吕老先生很高兴,江夫人也很高兴,吕老先生说江村古往今来出了头一个才女,收到信的当晚,他老人家激动地喝了两盅酒。第二日,全村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宗族的叔伯们很震惊,但大家都很高兴、很自豪。我是第三天从吕老先生口中得知的,我也非常高兴,为先生您感到骄傲和自豪。”胡嗣穈笑起来,眼睛像两个弯弯的月牙,眉眼放松开,书卷气散溢,恬淡而清雅。

 冬秀:???

 这小子难不成在撩我?

 “是嘛,”冬秀感觉脸皮有些沉重,她勉强支起一个笑容,收紧的手指慢慢放松,“你的夸赞我收下了,外公和我娘没有生气就好,我原以为他们会生气的。”

 “家中出了一个女状元,谁会生气?高兴还来不及!”胡嗣穈笑着说。此话一出,冬秀也忍不住轻轻笑起来。

 这时,海伦抱着打包好的食盒从屋里跑出来,递给胡嗣穈:“这是我家小姐亲手做的吃食,名为蛋包饭,上面有小姐秘制的酱汁,当点心和主食都很不错。”

 “那就多谢了。”胡嗣穈接过用方巾包裹好的食盒,匆匆瞥过冬秀的面容,行礼道别。

 冬秀看他要离开,自己也转身准备关门进屋,这时,少年的声音再度从她身后响起:“江小姐,您还记得那枚平安扣吗?”

 冬秀回望过去,少年像一棵笔直的青竹站在路口上,声音朗朗道:“它能保您平安,祝您学业顺利,请您西去的路上把它戴在身边,不要丢弃。”

 说完这话,少年微微躬身,转首消失在滚滚人潮里。

 趁着冬秀发呆的时候,海伦一巴掌扣在冬秀的肩膀上,对着她挤眉弄眼道:“哎,冬秀,我看那小子对你有意思。” 

 “对我有意思?”冬秀反应过来,眨眨眼,拍掉海伦的手,“他比我还小一岁,稳打稳算也就十一岁而已。我加上虚岁都比他大两岁了,他会对我有意思,我看你是意思意思吧。”

 “?”搞不懂中文博大精深的海伦完全被几个“意思”给绕晕了,“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猜是什么意思,就是什么意思。”

 海伦:“……”



 第二日一早,冬秀便踏上了远行的轮渡。这次远行,海伦不会跟她一道去,只有她一个人上路。来给她送行的人有很多,她在裨文女书院的夫子们:琼斯夫人、伊丽莎白、艾达、安菲娅和贾斯敏,以及格致书院的夫子和董事们:潘慎文先生、栾学谦先生等等,他们都来给她送别。

 栾先生看到贾斯敏夫子,一张脸涨得像刚出泥的红萝卜似的,话也说不好了,眼神也到处乱飘。

 贾斯敏夫子看他那样,不屑地翻个白眼,从包裹里拿出一大卷英文出的习题交到冬秀手上:“路上没事做的话,就把这卷习题做了吧。还有这个,”贾斯敏夫子又拿出一小本薄薄的册子,“这是哲学入门,你在路上把这个吃透,考试基本不会有问题,其实我一直没跟你说,我虽然教授数理化,但我本人是哲学系毕业的,只不过我考的是牛津的哲学系,而我的母校和剑桥一直不对付,所以我也就一直没告诉你。不过临别之际,我不忍你被那个不怎么样的学校撵回来,就顺带帮你一把好了。”

 冬秀:原来您就是隐藏的扫地僧啊!膜拜大佬!(认真脸JPG.)

 冬秀小心翼翼地接过那本仿若千斤重的册子,认真地给贾斯敏鞠了一个躬,认真道:“我绝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别!”贾斯敏嘴一撇,“如果面试你的是个满头乱发的老头子,你就跟他说:‘贾斯敏在大清过得很好,让他不要担心’。”

 “是您的亲人……”

 “多的你别问,反正如果你的面试官是他,说了这句话,包你过关。”贾斯敏傲娇地一歪脑袋,“好不容易送出去一个,送回来太丢脸了,所以不管怎么样,都要把你弄出去,这和送礼一个道理,不用感谢我。”

 冬秀:“……”

 老师你这么嫌弃我我会爆发的哦!

 和贾斯敏夫子聊完了,伊丽莎白又走过来,她把一个大包裹塞进冬秀怀里,严肃道:“这里面是‘哈姆雷特’、‘奥菲莉亚’、‘卡厄斯’、‘夏禄’、‘忒休斯’、‘赫米娅’、‘安提戈涅’、‘克瑞翁’、‘俄狄浦斯’等等一些著名戏剧人物的手偶,路人角色我就做了两个,其他的我每个都做了,这些都是全新的,你在路上不会走得太慢,那边因为推荐信第一关你已经过了,如果面试官要问你读过哪些书的话,你就把这些戏剧的名字都报上,然后用你那善于蛊惑人心的舌头迷惑对方,保证你能过。还有,我连夜抄的几个不错的剧本也都放在包里了,你上船后多看看,最好都背下来,对你写文章有利无害。”

 冬秀点头,十分感动。

 伊丽莎白说完,艾达给她送上一把小提琴和一本自己写的乐谱,声称是自己外祖父给自己的,如果她路上无聊可以拉一拉,正好复习一下乐理课上的知识。安菲娅本想给她送石膏像,可惜太重,搬不过来,就把自己画的几本画集送给了她,声称如果她在英国学费不够用,随便卖出去一幅都够她吃几个月的饭。琼斯夫人最后走上前,把一个打满补丁的布兜塞进她的手里,用自己枯干的大手包住她的小手,在她耳边呢喃:“这是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的一些钱币,经济有困难的话,去银行卖了,能帮你一些忙。”

 冬秀握着琼斯夫人的手说不出话。虽然他们不是一个肤色,甚至长相都千差万别,但在此刻,她能感受到对方毫无保留的赤城之心,她将泪水眨去,哽咽道:“我一定会好好学的。”

 琼斯夫人如以往那样微笑着拍拍她的肩膀,站到一边,栾先生看女士们已经道别完,轻咳一声,和潘慎文一起走道冬秀面前,潘慎文从怀里拿出一份存折,双手递给她:“这是书院的一份心意,请收下。”

 冬秀没有接过,没有打开,躬身向他们行礼,“多谢。”

 “好好学习,回来给大清未来添砖加瓦。”栾学谦先生说。

 冬秀重重点头。

 道别即将来临,冬秀这一去不知要几年。海伦忍不住哭了起来,虽然她当冬秀的女仆还不到两年,可在心里已经把她当成自己的小姐,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压得扁扁的饭盒:“这是我做的蛋糕,您路上带着吃。”

 “我会的。”冬秀接过,笑着说。

 冬秀坐的是二等舱,行礼有工作人员帮她安排好,她手上只提着一个小箱子,里面放着几位夫子给她的书,在阶梯上挥手像诸位道别,她走进船舱。

 “呜呜——”一声长鸣,邮轮准备出发。冬秀收拾好东西,从船舱走到甲板上,她穿一身灰蓝色长裙,裙摆被风刮得像一面烈烈颤抖的旗帜。她往岸边眺望,那里,夫子们已经离开,海伦在原地徘徊一阵,也扭头离去。冬秀叹了一口气,有些惆怅。

 正在这时,冬秀听到马车嘶鸣的声音,她抬起头来,猛然望去,一个高大如青松的男人从马车上跳下来,那个男人没有戴那顶暖帽,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像乱草一样往左右趴倒,她“噗嗤”一声笑出声。

 就在这时,那个男人望了过来。

 冬秀愣愣地瞧着那个男人,因为离别而低落的情绪渐渐平和,嘴角忍不住挂上笑容。

 男人的五官在风中变得模糊,但冬秀料定,他也一定笑了。

 她在船上,他在地上,她和他隔得很远,但又好像很近。

 她是笔者,他是她的读者,她的文字细腻,他的语句旷达。

 她是一个女人,他是一个男人。

 他们隔着奔涌不息的潮水,也将隔着半个星球的距离,更隔着一个世纪的时间。

 白色的浪花在船身后翻涌,冬秀抹开额前细碎的头发,转过身,回到船舱中。



 邮轮的速度很快,冬秀甚至没有把伊丽莎白给的剧本翻完,邮轮已经靠港停泊。等人们差不多都离开,冬秀才拖着自己的行李从船上走下,这里是伦敦,时间是早晨五点,街头上起了一层薄雾,如一匹曼妙的绸缎,将这座城市温柔地包裹,令她越发神秘迷人起来。琼斯夫人在这里安排了人接她,一路送她到剑桥郡——一个看似很不起眼的小镇子上。

 接应冬秀的人名为汤姆,他带着一顶小礼帽,一口伦敦腔咬得十分地道,当冬秀拖着箱子下来的时候,他几乎是跑上前去帮冬秀接过,一边招呼身后几个身材瘦削的年轻人道:“快来帮忙,这里有十几个……哦,二十个箱子呢!”

 那些高个高鼻子的年轻人也跑上前来,帮忙把箱子运到马车上。外国的马匹个头高大,身上的味道也大,冬秀钻进马车里,道:“我们多久能到剑桥郡?赶得上吃早餐吗?”

 “当然,您放心,杰克,我们走喽!”汤姆一甩皮鞭,马儿嘶鸣一声,撒开四蹄奔跑起来,冬秀坐在车里差点仰面翻到,好容易坐稳,她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望向窗外,已然全是陌生面孔,耳朵里也全是洋文,再没有家乡那股亲切的味道了。

 20世纪初的英国不像21世纪时那样,街头能看到世界各地种族和肤色的人,这时候维多利亚女王刚仙逝不久,人们还没有从那个含蓄的梦中醒来,大街上随处可见穿着鲸鱼骨架裙撑支起的长裙的女人。她们似一个个行走的五颜六色的拖把,在地上缓慢地拖动;她们的腰只有一掐细,比鸡脖子还要苗条;可她们的衣服领子开得却不小,半个奶白色的肉球好像下一刻就要爆炸,可这些女人淡定自如,拿着一柄贴着不知是鸡毛还是鹅毛的扇子半遮着脸,说着笑。她们高塔般的发髻上斜顶着一个锅盖样的帽子,帽子上的羽毛和折扇上的羽毛交相呼应。

她们乏味的笑容和啰嗦的装扮让对这个时代有不少幻想的冬秀彻底没了兴趣,干脆戴上眼罩,会周公去了。

 就是不知道周公业务范围有没有这么远了。冬秀迷迷糊糊地想着,陷入了梦境。



 冬秀是在一阵剧烈的颠簸中醒来的,汤姆响亮的声音从前方传来:“江小姐,我们到了!”

 冬秀把眼罩拿下,天已经大亮,剑桥郡1901年的风光比后世还要好,阳光从树梢中筛成碎金,温柔地铺在她这个异乡来客的脸上,小鸟唧唧啾啾,草软花香,四处生机盎然。街道的另一头,尖尖的国王学院正在向她招手。

 “剑桥,我来了。”

 冬秀从马车上走下,微笑着想。

第32章 2018-12-01 23:12:34
胡适很欣赏《提刑官宋慈》,他的同学们则商议着要给报社寄信催更。
第32章 2018-02-03 17:22:12
 冬秀并没能如愿以偿在剑桥吃上第一顿早餐,也没能借机参观一下二十世纪初剑桥的餐厅、顺便点评菜色。她手里被草草地塞进一个三明治,里面夹着火腿肉、奶酪片以及几张可怜巴巴的菜叶,这就是她今天的早饭。

 早上八点半开始考试,教室外坐了一排人,每个人都很紧张,冬秀也不例外。只是别人紧张是因为考试,她紧张是因为还有大半个三明治没吃完。她吃东西没声音,一口三明治一口牛奶。她一边喝牛奶,一边怀念大清的豆浆,豆浆的味道怎么也比牛奶好,牛奶她喝不惯,味道太浓。三明治味道也不怎么样,早上吃这种干巴巴的东西一天都会很难过,烧饼卷油条或煎饼果子才是真理啊!

 终于把早饭解决,冬秀拿帕子揩嘴,一抬眼,目光正巧和对面的女孩对上,她友好一笑:“你好。”

 “你好。”女孩也微笑起来,露出两颗凸起的门牙,“这是你的早饭?”

 “是啊。”冬秀整理好衣服,“你吃过了吧?”

 “嗯。”女孩含蓄地颔首,“你不需要看书吗?我的意思是,考试前看书的话也可以缓解压力。”

 “谢谢你。”冬秀说,“不过还有两分钟就开考了,我的书还在马车上,大概没机会拿下来了。”

 “哦,是这样。”女孩有些尴尬,赶紧扯开话题,“我叫辛迪,辛迪?萨顿,十九岁,来自英国萨顿,你叫什么?”

 “我叫江冬秀,来自大清,在我们国家里,江是姓氏,冬秀是名,你可以叫我秀。”冬秀笑着答。

 “好的,那么亲爱的秀,祝上帝给我们两个好运气吧!”辛迪笑着站起身,冬秀也站起来,一道往教室走去。

 “安静!”监考老师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在讲台上,高耸的鼻子和灰白的头发显得人孤高冷漠,他看看表,叮嘱大家准备好文具用品,把试卷从前排桌子发下,大家依次往后传。传完一张又一张,总共有八张考卷。

 这八张考卷要在两个小时内做完,且要取得高分,这是第一关。

 冬秀没有带手表,沙漏也没有带,但半年训练入骨的习惯使她对时间极为敏感,几乎是在监考官说“开始”的同一刹那,她同时提笔,开始飞速作答。本来她以为剑桥的卷子会很难,但明显她想岔了。真是要感谢上帝他老人家,佛祖大大几位大人,这些题目居然有一半多她都写过!虽然题目框架有一些变动,但是套路还是那个套路。

 冬秀别的不行,对付套路很有一套。她下笔若风,不到十分钟第一张卷子就写完了,紧接着是第二张、第三张……等把八张试卷全部做完,她赶紧重新检查。她的检查方法跟别人不同,她是把卷子再重头做一遍,一边做一边核对,只是这回速度更快,快到监考老师都被她吸引过来,站在她桌边看她,轻声问:“做完了?”

 冬秀无声点头。

 监考老师也无声点头,在她的名字上多看了两眼,又去看别的考生考试情况了。

 铃声一响,准时收卷。写不完的人太多,都哭着不愿交卷,可惜监考老师手速更快,釜底抽薪玩得溜溜的,一眨眼,整个考场的卷子都被他尽收囊中。冬秀交了卷子,刚要出教室,监考老师唤住她:“小姐,您是来自大清的学生?”

 冬秀转身,“是啊。”

 “考得很不错,面试加油。”监考老师微笑着说完,用胳膊夹好试卷,离开了教室。

 冬秀挑眉,笑得像只偷了油的小老鼠,忍不住比出一个剪刀手。

 一试的结果没两天就出来了,冬秀和其他几个幸运的学生被录取,接下来是面试。面试的地点在一试的隔壁二楼,冬秀爬上楼梯,敲了敲门,在得到允许后,她推门而入。

 这间教室里只有一位老教授,一头花白的头发有些凌乱,戴着一副眼镜,插着双手坐在座椅上,桌上放着一些白纸和钢笔。

 “请坐吧。”老教授说。

 冬秀依言坐在老教授身边的椅子上。

 老教授说:“那么你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我还是第一次面试来自大清的女学生,还是这么小的年纪,我想你一定有什么过人之处。”

 “好的。”冬秀颔首,“我叫江冬秀,来自大清宣州府旌德县江村,我是我们那儿几千年读出来的第一个女孩子,在我之前,我们村里没有出来读书的女孩。”

 “哦?这倒是很有趣,能说说吗?”教授推了推眼镜。

 “我的家乡是大清不起眼的一隅,但再小的地方也秉承着大清的律法和宗族的规矩。在我们的村落里,女孩只可以读私塾,大家严格遵守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规矩,一般的女孩子,跟着先生学两年的知识,就必须留在家里学习女红(念作gong第一声),十二三岁就被定下婚事,十五六岁结婚生子,这在我们那里是常态,没有女孩会违背这个规矩。”冬秀说。

 “规矩?听起来比法律还要有效。”教授笑了笑。

 “是的,在我们那里,祖宗规矩是第一位的,哪怕祖上只做过一次这样的事情,都会被写在族规中,规规矩矩地继承下来,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反驳的结果是很可怕的——除非你有那个能力,否则会受到严苛的惩罚,轻的是打板子、关祠堂,重的就会丧命。”

 “法律难道不管吗?”教授惊讶道,继而表情严肃起来,“我的意思是,你是我第一个面试的来自大清的学生,我不太了解你的国家,请继续,说得详细些。”

 “祖宗之法就是律法,大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的,只要人心安稳,出什么事都不会管的。”冬秀苦笑,“我能从那里走出来,是一个奇迹,我读书的这一路上,主要感谢三个人。”

 教授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第一个人是我的外公,第二个人是我的母亲,第三个人是我在女学读书时的先生,琼斯夫人。”冬秀顿了顿,“大清有一个习俗,名为裹脚,在我们那里,汉族的姑娘五岁以前都要完成这个‘神圣’的仪式。教授,您知道这个习俗吗?”

 “不太了解,可以详细说说么?”教授问。

 “我的人生转折也就来自于这里,那是我四岁的时候,我第一次知道裹脚是怎样一件可怕的事情。”冬秀的脸上很平静。

 “那天天气不错,我在房间里玩耍,家里的老妈妈从外面回来,一脸喜气地跟我说:‘秀儿,邻家的张姑娘要裹脚了,我带你去看看。’我那时候以为裹脚是什么有趣的玩具,牵着老妈妈的手就去了邻家,刚一进门口,我就听见一声刺耳又尖利的惨叫,我当即白了脸,要回去,但老妈妈牵着我的手,不让我往回走,她连扯带拽把我拎进张家的里屋。那时,张家的姑娘比我大一岁,她的母亲正在屋里拿一截蓝色的裹布给她裹脚,地上放着一盆洗脚水,还散发着余热。后来我才知道,裹脚前要把脚洗干净,使脚掌变软,否则硬掰脚趾会极痛。”

 “但就算洗了脚,那种痛苦也不是人能忍受的。我看见张氏一手把她女儿的四个小脚趾往脚心里硬掰,一手利索地拿布缠紧,每缠一道,脚趾就会多往脚后跟贴近一点,如此反复,疼痛也不断加剧,四个脚趾就这样被活活掰断,一双脚扭曲成两个粽子大小,脚面却肿得像猪蹄一样。我眼睁睁看着张家姑娘疼得喘不上气来,直到晕厥过去。但这还没有完,她的母亲把她一双脚裹好后,用针直接把裹布缝起来,这样小姑娘睡着的时候脚也是缠好的,她也没法拆。如果伸手去拆,等待她的就是棍棒和谩骂。”

 “在我们那里,女孩三四岁,最迟六七岁都要裹脚,裹得越小越好,因为裹得越小,就能嫁得越好,最小最玲珑的脚,被称为‘三寸金莲’。这么小的脚几乎没有脚掌,只有残废的脚趾和脚后跟,也不能长时间走路。但这样的脚是不能脱下裹布的,为什么呢?因为一旦脱了袜子和裹布,一双畸形,或者说残疾的双足就会暴露在空气中,而因为双脚常年裹在裹布里,四个脚趾又早就断裂,流脓腐烂是常有事,所以小脚常年伴随着恶臭的味道。我们那里调侃写得啰嗦的文章,就用这小脚来打趣,说这文章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丈夫怎么会喜欢这样没有修饰和美化的脚呢?所以这双脚几乎是一辈子都包在一双尖顶的鞋子里,鞋面儿上有细腻而好看的花纹,将这种丑陋遮盖。大家皆大欢喜,全当那些痛苦不存在。”

 冬秀嘲讽地笑笑,“就在我参观完张家姑娘裹脚的几天后,我和母亲去走亲戚,结果被邻村孩子欺负得差点破了相,头上磕了碗大的口子,母亲认定我的婚姻大事会成问题,所以当晚就要求给我裹脚,一双足够玲珑的小脚是个很棒的筹码,能给我以后说个很不错的人家。”

 教授喉结上下滚动,“你……裹了吗?上帝,这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说着,眼睛不由自主朝她的双脚瞄去。

 冬秀大方地伸出自己正常的、穿着布鞋的大脚来,脚尖俏皮地一摇,“没有,我母亲要给我的裹脚的时候,我装晕了,也就因为这件事,我遇到我人生的第一个贵人,他就是我的外公。”

 “哦?”教授长吁一口气,用手帕抹去额头上不知什么时候沁出的冷汗。

 “我装晕之后,外公知道了我的遭遇,过来和我母亲商量我的事情。我小的时候长得很难看,而且伤在头上,外公虽然嘴上不说什么,心里也很焦急。这个时候,外公做出了一个改变我终生的决定,他决心让我放弃裹脚,让我像村里其他男孩那样早早开蒙,他亲自教我读书、识字,如果我读的好的话,不用依仗裹脚也能有自己的一份生活。”冬秀眼角有些湿润,“说来教授您可能不信,在我们那里,女人除了相夫教子几乎没有第二条路可选,丈夫死了女人只能守寡,不能改嫁。最让人心发凉的是,若是女子刚嫁过去没多久丈夫就死了,那么女子的娘家会劝她自尽,这样家里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钱,还可以得一面贞节牌坊。没什么银钱的家庭,会逼女儿这样去做。”

 “我的上帝啊!”教授赶紧画一个十字在胸口前醒醒神,“后来呢?你怎么样?”

 “光是我外公决定是不行的,所以我得感谢第二个人,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冬秀笑了,“我的母亲支持我和我外公学习。同意不让我裹脚的前提,就是我能学出个子丑寅卯来。第二天我就去了外公的书房学习。我用三年时间就把平常孩子需要读八年甚至十年的书都学完了,刚开始是外公给我开小灶,后来我去念私塾,成绩从来都是名列前茅,因为只要我一闭上眼睛,就会回想起张家姑娘裹脚时的惨状。所以我发狠了学。除了基本的生活安排外,其余时间,我都在学习。”

 “实际上,学习这件事不是很难,只要自己心态放正,且愿意花大量的时间,那结果不会太差。三年之后,因为我学习优异,所以外公决定将我送去南京——大清的一个省会读书。”

 “南京和我们的村里又有些不同,可对女子的束缚是一样的,我那时已经住宿,住宿时,我结识了我的三个朋友,她们相比村里的姑娘思想没有那么死板,可到底跳脱不出婚嫁的圈子,她们要么把嫁人生子当做人生第一目标,要么把玩乐当做人生第一目标,学习于她们而言很重要,但是重要不过规矩。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有了一个想法,我想要读出去,我想要从外部改变我们国家女子的想法,如果别人无法治疗这个国家的疮痍,那么我——大清的一份子,也是可以做一点什么的吧。如果我有钱,就捐个书院,教育能从根本改变命运。如果我有名,我就发表演说,募集资金让大家捐款,让那些上不起学的女孩子可以读书。可我知道,这两样我都没有,那么我有什么呢?我别无所长,唯有手中的一支笔。”

 “一支笔?”教授纳罕。

 “不怕您笑话,我在学习上天赋不算优异,之所以能快速将知识吃透,是因为生存的逼迫,它逼迫着我迸发了学习的潜能,也是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最初的动力。而我有一样东西别人未必都能做到,那就是写文章,我手上的这支笔写下的文章,能唤起人们沉睡的灵魂。”

 “你发表过什么文章吗?”教授笑了。

 “我可以先说我第一篇文章的始末吗?”冬秀问。

 “当然可以。”

 “我发表第一篇文章之前,我已经到上海读书,这时候我十岁。到上海读书的路上有一个插曲。本来我是要和宿舍的其他几个好朋友一起去同一所书院读书的,但有一个因为家里给订了婚,她没能去成。当时,除她之外的其他三人——包括我在内,都很难过,但这不是开始,在路上的时候,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因为家里的安排,强行被带到上海的租界里去读书,我们只好分道扬镳,至此,只有我和最后一位好友前去上海南市就读女学。”

 “在那里,我碰到了除我外公外的第二位贵人,也是我要感谢的第三个人,她就是琼斯夫人,也是女学的行政主任。她面试我和另一个朋友的时候,明确告诉我女学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我的朋友很高兴,因为在她看来,能在大清找到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就很厉害了,不会被婚姻捆绑很是很了不起的,但我志不在此。有我前两位好友的经历,我心里很沉重,我想读出来,为这片土地的女人做点什么,大清的知识陈旧,学到底还是框在原来的笼子里,所以我必须要读出去,如果无法读出去,谈改变纯属笑谈。”

 “当琼斯夫人说出这话时,我其实有点打退堂鼓,不过我估计琼斯夫人看出了我的想法,当我朋友因事出去的时候,她问我的目标是什么。我将我的目标和缘由和她说了,我指定要去学哲学,因为哲学是万学之母,我受到的教育里虽然也有哲学的内容,但糟粕很多,实用性不是很大。而世界最先进的哲学能帮到我,琼斯夫人听完,赞扬了我,招来几位女先生为我和朋友考试,我朋友和一位夫子去别的教室测试,剩下几位女夫子就留下来给我测试了。”

 “几位女夫子出的题目我侥幸都答上了,琼斯夫人很满意,借此机会给我指明了方向,她说剑桥大学的哲学系是全世界有名的,如果我想学哲学,就来剑桥学,而如果我想获得被剑桥认可的资格,那我必须在接下来的半年学习中,每门功课都是最优,半年后,她会推荐我去上海最好的书院继续读书,这样我就有机会申读剑桥。这是个巨大的挑战,但我答应了下来。”

 “也就是说,你十岁的时候就定下目标来我们剑桥了?两年之后你就通过了我们这里的考试?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不过,你还没说你的第一篇文章的事情呢。”教授惊讶。

 “马上就说到了,”冬秀苦笑,“因为我的目标太高,琼斯夫人动员所有女夫子给我讲课,单独开小灶,我的课程通常是别人的好几倍,除了学习,连关心其他事情的时间都没有。我当时立下一个宏愿,我这辈子可以不结婚,但不可以不读书、不学习,我的外公也非常支持我,他的支持使我顺利完成了女学的学业,也帮我抗住了母亲为我张罗婚事产生的闲言碎语。”

 “因为女学功课繁忙,所以我一直没有时间去看望我在上海租界的那位朋友,等我成功转学到英租界的格致书院后,当天下午我就去看望她。但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朋友就在这段时间染上了毒瘾,她沉溺在烟雾缭绕的世界中无法自拔,我要帮她戒除毒瘾,她不肯,且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一气之下,我提出跟她绝交,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看着这所学院里的女孩,第一次产生了投稿发表的冲动,此前的几年里,我虽然一直写稿,可从未发表过,因为这件事,我想写一篇文章,为了我的这位好友,也为了千千万万像她一样沉醉毒瘾没有出路的人。”

 “我想这会是个好故事的。”

 “或许是吧,那篇文章成功地发表了,不过骂的人比喜欢的人多太多,可我希望读到的人却没有读到,我很遗憾。”冬秀拨弄着额前的头发,神色黯淡。

 “我能知道这篇文章的名字吗?有英文版吗?”教授一听骂的人很多,顿时来了兴趣。

 “有的。不过还请教授您为我保密。”冬秀腼腆道。

 “哦?”教授眨眨眼,“难道在我们英国也引起过轰动?”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做《黑猫抽大烟》。”

 冬秀苦笑着说。

 下一刻,眼前的教授“嘭”地一声,激动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第33章 2018-12-01 23:13:15
大姐染上了烟瘾,冬秀反对大姐抽烟,而冬秀的母亲和妯娌却不以为然。
第33章 2018-02-04 14:12:56
 “您就是……作家吴声先生?”教授声音有些颤抖,冬秀一看教授站起身,她也连忙站起来,“作家不敢当,顶多算是个作者而已。”

 “不不不,您绝对配得上作家这个称呼。我大半辈子见过很多作家,但大多是沽名钓誉之辈,像您一样为了国家和百姓而写作的人少之又少,我很敬佩,也很欣慰。”教授看着冬秀,满脸赞赏,“吴先生,我会帮您保守秘密。那么接下来,我要对你的专业知识进行一些考核,我会花一个小时时间给您上课,传授哲学方面的内容,我提出一个问题的时候,请您给出您的答案,个人观点是最好的,我们开始吧,”教授重新坐下,开始对冬秀进行正式考核。

 冬秀颔首,也坐回座位上。教授一边讲课一边用钢笔飞速书写,她在一边认真地听讲,每当教授有问题提出,她总能飞速作答,观点新颖又独到,令教授频频点头。

 一个小时过得飞快,当教授停下手中的钢笔时,也意味着这次面试即将结束。冬秀站起身,给教授行礼,教授也立刻回礼,且伸出手:“我能和您握个手么,吴先生?”

 冬秀微微一笑:“当然。”

 两手相握,教授的掌心被汗水浸透,显然情绪十分激动,他说:“祝您在剑桥过得愉快!愿知识和思想给您力量!”

 “多谢您吉言!”冬秀笑了,抽出手来。



 冬秀走到国王学院门口时,汤姆正叼着一根狗尾巴草,靠在马车车厢上等她。汤姆一抬头,就看见她从学校里出来,他急忙支起软成一团的身板,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她跟前:“考得怎么样?”

 “还可以,等两天后通知。”冬秀一边说,一只脚已经踩在马车车辕上,汤姆赶紧道:“您要不要添置什么衣裳?哦,我的意思是,您上学应该买两件新衣裳,我们国家的裙子不错,不光是那种拖地长裙,短款的您可以上学穿。”

 冬秀看看自己脚上的黑色布鞋和洗得有些泛白的杏色连襟长衫,笑道:“算了吧,衣服不用买,不过你知道剑桥郡这里最近的书店在哪里么?我这两天忙着考试,都把书店这事给忘了,现在正好问问你。”

 “当然!”汤姆刚说完,眉头又促成一团,一边打开车厢门,“可是图书最多最全的是剑桥的图书馆,而且那里借书还不要钱,书店的书都挺贵的,我建议您别直接买,要看的话可以租书来,您要是看得快,省得就多了。如果您不嫌远的话,我今天可以直接拉您去伦敦,那里的书店大而且书目还多,剑桥郡的书店没有那里有意思呢。”

 “在书店里看得话应该不花钱吧?”冬秀钻进车厢。

 “是,摘抄、阅览都不花钱。”汤姆回答。

 “那就好,到伦敦要多久?”冬秀问。

 “两三个小时吧,正好您可以到哪里吃个中饭。”汤姆从胸口的口袋里掏出怀表瞄了瞄,回答,接着又想到什么,补充道:“您需要买一块表看时间,否则您上课会很成问题的。”

 “大概需要多少钱?非买不可么?”冬秀知道这年代的手表不比后世,所以问价很小心。

 “这个有点贵。”汤姆垫垫手上的怀表,“这个我攒了好几年私房钱才买的,到时候我带你去瞧瞧好了,你要买一只瑞士产的手镯表,这样好看时间,也不用担心坏,我们的匠人负责修理,一条龙服务嘛。如果你嫌贵的话,我再想办法,砍价什么的我都在行。”

 “那就麻烦您了。”冬秀点头行礼。

 “不麻烦,哦,对了,伦敦的小玩意儿很多,我带您四处逛逛,您有想买的话我可以给您优惠价。”汤姆笑眯眯道。

 “所有店铺你都能拿到折扣?”冬秀有些不可思议。

 “这个嘛……很多都能拿到。”汤姆关上车门,自己走到车前的软垫上坐好“驾!”地一声,高大的洋马嘶叫一声,朝着伦敦迈进。

 车厢里放着冬秀的包裹,她上学没有书包,只有包袱皮扎成的包裹,这块大方巾陪伴她很多年,还是曼路在世时给她做的,上面的花样也是她一手秀制的,所以哪怕这块包袱皮已经洗得透白,她却仍旧不愿换。

 包袱里放着冬秀从大清带来的一部分书,一本《海国图志》,一本《冰鉴》,一本《沉思录》,还有一本《纯粹理性批判》。这四本她没事就会翻阅,前两本观人和观世界的神书;后两本是逻辑学和认证自我的神书,这几本书陪伴她许多年。她翻出《冰鉴》来,从上一次看的地方继续看:“容以七尺为期,貌合两仪而论。胸腹手足,实接五方;耳目口鼻,全通四气。相顾相称,则福生;如背如凑,则林林总总,不足论也。”

 树梢窸窣地拂过车窗、车轮吱嘎地转动、鸟儿唧唧地鸣叫全部从冬秀的世界里消失了。路也消失了,马车也消失了,甚至连座位都消失了,世界只余天地、她和她手里那本如河流般哗哗流淌的书。

 冬秀静静地看着书,书里有全世界:全世界的美好,全世界的广博,全世界的浩瀚。文字变成图画,图画变成行动,行动变成 “咚咚”的心跳声,而声音燃成她眼中熠熠光火。

 曾国藩老先生的音容笑貌凝结成这一颗颗铅字,这一颗颗铅字又重新化作老先生的面容,用着老先生的口吻说着老先生生前说的话,声如洪钟,绵延不绝。冬秀一边阅读,一边不自觉微笑。书里的世界,真的很美啊。

 当冬秀将第二部分看完的时候,马车也停下脚步,汤姆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个时空传来:“江小姐,到伦敦了,马上到中午,人太多了,剩下的路我们恐怕要步行了,你把行李放车上吧,”

 “啊?哦,哦,好的。”冬秀赶紧从空茫的自我世界里把自己的灵魂拖拽回来,“稍等下,我把钱带上。”

 “好的。”汤姆接道。

 等冬秀从马车山下来,眼前的景象真是把她惊到了。无数盛装打扮的花母鸡和黑公鸡摇摆着他们丰满的臀部,慢悠悠地行走在拥挤不堪的街道上。

 “这是怎么回事?”冬秀走到汤姆身边,小声问道。

 “中午就这样,我们抄人行道走,会快不少。那些娘儿们为了展示他们的裙子从来都不走人行道,正好便宜我们。”汤姆招呼着冬秀走上人行道,三三两两拿着拐杖、穿着燕尾服的绅士迈着优雅的步伐从他们身边走过,他们有的穿白西装,有的穿灰西装,有的穿黑西装,似一群忙忙碌碌的鸽子。

 今天的伦敦天气不错,散去雾霾后,世间万物都变得明晰起来。太阳是一颗跳动的金色鸟卵,它的心跳声给白朵镶上金边,撒上金粉,蓝天像水洗过一样透亮,通透中染了一丝白,鸟儿们划过这无垠的蓝布,它柔软的羽毛拂过太阳,太阳的光芒都为之黯淡,它们成群结队,啭喉高歌,歌唱这世界的美妙,万物的夸姣。

 二十世纪初的伦敦虽然和后世还无法相比,但比大清的环境还是好很多。冬秀一会儿看看糖果店前悬挂的硕大波板糖,一会儿瞧瞧化妆品店里五颜六色的香水瓶。香料的香风伴随垃圾的臭气,美丽的面孔伴随丑恶的嘴脸,这就是伦敦,这就是雾都。

 “您看有没有什么您想要的,可以随意瞅瞅瞧瞧。对了,珍妮夫人最近从伦敦进口了一些口红来,您感兴趣吗?”汤姆推荐道。

 “有唇膏么?”冬秀抿了抿发干起皮的嘴唇。

 “您可以去看看,说不定就有呢。”汤姆笑着说。

 “那就走吧。”

 “好嘞。”

 珍妮夫人的商铺也在这条马路上,他们没走两步就到了。这家店铺的装修风格少女心满满:四面墙壁都刷成玫粉色,收银台前还放着一个毛茸茸的奶棕色小熊玩偶,绣着“谢谢惠顾”的字样(当然是英文),屋子两边和中间摆放化妆品的柜子全部漆成奶白色,空白的墙面上挂着许多顾客的黑白照片,照片用马卡龙色的相框裱好。这些照片经过了后期着色处理,客人们的嘴唇和脸蛋都变得粉粉嫩嫩,不是玫红就是鲜红,活力与肖像感并存,别有一番美感。

 店里人来人往,女人脖颈间珠宝的反射光和胸针上宝石的光芒不时闪动,她们的衣服剪裁得体,大部分都是长裙。

 “来这家店的应该都是有钱人啊。”冬秀心里嘀咕着,慢慢走到柜台前。

 “请问您需要什么?”一个穿着浅粉色长裙的店员走来,惊讶道:“哦,我的老天,您的头发这么长啊!而且保养的这么好!”

 一时间,店里所有女人的目光都放到了冬秀身上,冬秀有些尴尬:“我们那里的女孩子头发都很好的。”

 “天哪!”一个胖胖的金发夫人扭动着肥硕的臀部走过来,轻轻托起冬秀的一条长辫子,又立刻礼貌地放下,“对不起,我刚才有些好奇,看了您的头发,您是怎么保养的啊?发质这么好?如果您愿意告诉我的话,我愿意付您一笔不菲的钱。”

 这位金发夫人话音刚落,周围的女人们都不满了,叽叽咕咕道:“好狡猾啊,桑席!”

 “就是就是!”

 “这个……”冬秀很为难,“我们保护头发的用品都是自己做的。”

 “什么?原来是秘方啊,我说呢!”被称为桑席的金发夫人激动道,“这样这样,你到我家来喝个下午茶,你卖给我一瓶你们秘制的护法产品好么?价钱好说,价钱好说。”

 冬秀:全世界的女人一遇到美容方面的事情就变得一点智商都没了。

 “不行!怎么能这样呢!”其他的夫人不乐意了,一位夫人指着冬秀的大辫子:“我见过日本女人的头发,也没有这么好的,像上好的绸缎一样!这肯定是绝密的配方,要不然我们怎么会不知道!桑席,你一个人独占太狡猾了!我们都有买这样护法产品的权利!”

 “就是就是!”

 “不能这样自私!”

 ……

 夫人们七嘴八舌地说着,冬秀趁她们不注意,赶紧溜到柜台前,拿起一盒唇膏,刚准备试试,一只大手伸来,直接把她的小身板扳过来:“姑娘,你要唇膏是吧?珍妮,给我来五盒各种各样的唇膏,口红要不要?这样,珍妮,再来十盒口红,我看你是东亚人的皮肤,浅粉玫红不适合你。珍妮,正红三盒,要蓝调的,洋红三盒,橘调的,再来两盒肉桂色的,给你化裸妆不错,最后一盒要……啊,这个浅棕色,要这个。”

 冬秀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一头水银般长发、身材修长、身穿一席蓝色长裙、脖戴三圈珍珠项链的老夫人,她动作利索地挑完商品,即刻把那些口红和唇膏结了账,这时期的口红还没有旋管的,都是装在盒子里,但这些盒子精致非常,加上这时口红里的添加剂没那么多花样,所以价钱并不比后世便宜,只有贵妇消受得起。然而这位夫人眼都不眨地买了整整一手袋口红和唇膏,还全是给她的!她完全理解不能!

 “这些送给你,全当我的一点小小心意,您能否来我府上一聚,我那儿有新鲜的大吉岭红茶和小酥饼,相信我会和您度过愉快的午休时光,我们会聊得很愉快的。”老夫人举手投足间都是优雅,朝她俏皮地眨眨眼,将粉色的袋子送到她眼前。

 “那个……”冬秀刚要开口,突然发现空气陷入死一般的寂静,紧接着全店的夫人们都开始疯狂抢购店里的商品,一个个打包好后送到她眼前:“这个香皂不错,洗身上相当舒服。还有这个身体乳,抹完通体生香。”“这几瓶香水都含有东方稀有的香料,喷完五天都有味道呢。”

 店里像是有千百只鸭子嘎嘎直叫,但老板娘珍妮却一点也不恼,她忙着数钱呢!数钱数到手抽筋,有比这更爽的事情吗?当然没有,她巴不得这些夫人小姐多说些话,好把这柜台上的东西都买走,让她口袋里的钞票多到像水一样漫出来,这才好呢!

 冬秀面前围着一圈方正的购物袋子,那是一片玫红的烟雾,它们继而变成一块块玫红的砖头,又立刻堆成一堵玫红的墙,把她围得密不透风,连一丝空隙都没有。

 “这样好了,”那位银发的老妇人纹路纵横的脸上露出一个布满皱褶的笑容,“大家都来我府上喝下午茶吧,我们详细讨论一下护法用品的事情,如何?”

 “那可说好了,特丽莎女爵,您可不能反悔。”名为桑席的胖夫人道。

 “大家以为如何?”

 店里面的女士都点点头。

 “这些小玩意儿您就收下吧。”银发的特丽莎女爵笑眯眯地说,“艾伦?”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男士推开门,站在店门口,朝女爵躬身行礼:“是,我亲爱的女爵,请问有什么我可以为您效劳的地方吗?”

 “当然,”特丽莎的嘴唇像一瓣多皱的橘子一样翘起,“把这些小玩意儿送到这位小姐的马车上,跟马夫说一声,这位小姐我带她去喝下午茶,叫他下午四点来接这位小姐,我们要促膝长谈。对了,亲爱的,你脸色不大好,是不是还没吃午饭?没关系,到我府上一并吃,我们英国有很多好菜色呢。”她用枯干的手掌拍了拍冬秀肉嘟嘟的脸颊,一脸自豪。

 冬秀:“……”

 我现在该求佛祖大大帮我摆脱英国菜的折磨还来得及么?

 “可是……”冬秀眉头微蹙,“亲爱的女爵。”

 “叫我特丽莎就好。”

 “好的,特丽莎,”冬秀道,“我马上还有别的安排,今日登门,恐怕不大方便。礼物请您收回,我的国家有句俗语叫:‘无功不受禄’,我无法收下各位的礼物,抱歉打扰大家的兴致了。”

 “哦,小姐,”桑席看不过去了,眼神中的鄙夷和高高在上毫不客气地从眼瞳中流出:“您不要以为您有方子就了不起,看看您的穿着,看看您的打扮,我敢说您这一身衣裳都抵不过这店里一盒口红的价钱,我们买来最好的东西给您,只想问您要些护发的产品,贵的不是您,是您手里的东西,请您别搞错了。”

 “桑席!”旁边一位棕红色头发、绿色眼睛的中年妇人用胳膊撞了撞她,“别那么直接。”话虽这么说,可是这位夫人高昂的脖颈和淡漠的眼神无一显示着她对这话的认同。

 女人们七嘴八舌地说着,艾伦刚接过东西,本应该出门,可看这些夫人的态度,不知道该出还是不该出了。

 冬秀觉得一切荒诞又可笑,不过她也没有生气,好言好语道:“夫人们,一切的缘由是因为你们对我的头发感兴趣,我从来就没答应过接受你们的馈赠,也没有答应各位去喝茶呀。”

 这一番话可是炸了锅,女人们又叽叽咕咕地说起话来,只是这次明显不怀好意得多,冬秀全当那些难听的话不存在,她觉得有些没趣,正准备转身离开,却被特丽莎夫人叫住:“这位小姐,你恐怕是第一次来我们英国吧?”

 冬秀转过身去,微笑道:“女爵,您的气质熠熠生辉,这光辉和美丽已足够耀眼,为何还需旁物来点缀呢?”

 女爵抱着胳膊打量着她,本来已经收起和善表情的面颊上飞速略过一丝趣味,“你,很好。”她走到冬秀身边,“你来自哪个国家,叫什么?”

 “我来自大清。”

 话音刚落,整个店铺都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清人?不,不,不,你可一点不像清国的人。”特丽莎女爵缓缓摇头,“你是作家?还是学者?或者文学家?”

 “我确实来自大清,不过我是个学生,不是什么学者,我来英国求学。”冬秀坦承道。

 以这位女爵的身份,她说实话比说假话更稳妥。

 “女学生来我们英国求学?”

 “居然大清会派女学生来?”

 “不可思议!”

 “就是!”

 夫人们又说笑开了。

 “来哪所学校?”这回特丽莎夫人认真地打量着冬秀,语气不知不觉也带上一丝尊敬。

 “我来剑桥求学。”冬秀微笑着说。

 这话说完,许多夫人都拿着扇子掩面轻笑起来,连店主珍妮也忍不住和自己的店员大笑起来,一起嘲笑这个黄色人种的痴心妄想。

 但特丽莎女爵没有笑,她的眼神瞬间变得如鹰隼般犀利:“这么说,你已经通过面试了。”用的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大概吧。”冬秀个子不过一米六出头,长着一张圆润的脸蛋不说,还穿着杏色的连襟长衫,在这一群打扮得宛如婚庆蛋糕般的夫人们面前完全没有说服力。

 大家的笑声、谈话声和嘲讽的眼神淹没了小小的店铺,可冬秀和特丽莎夫人的对话却变得顺畅无比起来:

 “你多大了?”

 “12岁。”

 “为什么要来英国?”

 “我不是为了我自己来,是为了我们国家千千万万的女人来,这可能有些可笑,但是我来这里的初衷。”冬秀腼腆着说,杏仁眼里好像有万点星光。

 特丽莎女爵看着面前女孩坚定的眼神,一时间有些愣怔,她已经很久没在自己国家青年的眼中见到这种眼神了,没有这样的阳光,这样的没有一丝阴霾,阳光到刺目,甚至带着一股狠劲儿。伦敦青年的眼神就像这个城市,带着一股忧郁的雾气,一脸冷漠,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这个女孩的眼神,让她既喜欢又害怕。

 确切的说,有这样眼神的子民的母国,让特丽莎女爵害怕。

 哪怕现在这个国家被他们用炮灰轰碎了膝盖,只要有这样的人存在,他们就永不可能战胜。哪怕这个利益集团倒下,这个国家的子民也绝不会倒下。特丽莎女爵心想。

 “很好的目标。”心念电转间,特丽莎露出一个高贵的微笑,“礼物既然已经送给你,就没有退回来的道理。你下午还有别的什么安排?我们喝茶的时间可以调整的。”

 “实不相瞒,我想去书店看一看。”

 冬秀露出一个有些羞涩的微笑。

第34章 2018-12-01 23:14:44
冬秀小说出版,赚得盆满钵满,胡适也买了一本看,还做了冬秀留在书后的题目。
第34章 2018-02-24 00:03:22
 “书店?”特丽莎女爵的两丛蒲公英似的眉毛一挑,“那你是找对人了,你来我府上,保管你不会失望的,无论是书的数量还是质量。”

 “这恐怕……”冬秀还想拒绝,特丽莎女爵立刻道:“怎么,你连这个机会都不愿意给我吗?”

 “没有。”冬秀见特丽莎女爵坚持,只有苦笑。

 “那就这么说定了,”特丽莎女爵望向众人,刚准备开口,重又看向冬秀,问:“还不知道您的姓名呢。”

 “我姓江,江冬秀。”

 “好的,”特丽莎笑了,她两掌轻轻相击,店里的议论声立刻停下,她微笑着说:“江小姐同意与我们共度午后的美好时光,大家收拾好东西,我先带着江小姐先走一步,在府上等待各位的到来。”

 那些妇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瞧见了对方缩小的瞳孔中自己惊诧的嘴脸,她们喉咙中发出一些意味不明的声音,被她们自己用扇子扇回肚里。当冬秀跟着特丽莎女爵坐上华丽的马车时,她们才仿佛如梦初醒似的,一个个提着裙摆,叽叽咯咯地说着笑大步往门口走去。

 冬秀迷迷糊糊地跟着特丽莎女爵登上裹着宝蓝色天鹅绒的马车。马车外面看上去不大,可内里却别有乾坤。

 一进马车厢,冬秀就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马车里的精巧布置:马车四面内壁和顶部贴有奶白色的花卉墙纸,这些纸张被香料熏过,散发出好闻的香味。马车底部铺着黑胡桃木板,光可鉴人。马车左右紧挨车厢内壁是两张带有靠背的软塌,软塌上铺着深玫红色的天鹅绒,塌上放着几只同色的天鹅绒软枕。两张软塌中间的空地上摆放着一张精致的圆木桌,她眼尖地认出这是白蜡木打成的,它线条简洁,美观大方。桌子的底部铺着雪白的羊绒地毯,其上绣有斑斓的波斯风格的花纹。桌子上,一边放着一把大肚子的白瓷壶和两只倒扣的配套茶杯,一边放着几张银盘,银盘里盛满七彩的糖果,或是小巧可口的甜点。窗子是可以活动的,玻璃分为三块,上一块是半圆,由七彩的玻璃拼成一幅圣母像,下面两块是长方形,透明的玻璃方便主人欣赏路边的风景。窗帘是一整张手工完成的蕾丝,只要轻轻一拉,阳光就会变得柔和许多。

 而这还远远不是结束。软塌靠里边的扶手处有几个不起眼的机关,特丽莎女爵坐在塌上,随意按动一下扶手,就会有一个长条形的盒子从软塌旁弹出,里面放着整整齐齐的葡萄酒瓶,她再随手一按,开瓶器、高脚杯、餐巾等等一应俱全跳了出来,正好出现在她的手可触碰的范围内。

 “要来一杯葡萄酒吗?我们自己庄园种的葡萄酿的酒,美容养颜呢。”特丽莎把启瓶器扎进橡木塞里,手上使劲,可瓶塞怎么也拔不出,她无奈地把瓶子递给冬秀,“亲爱的,能帮我开一下这个吗?谢谢。”

 “当然可以,特丽莎。”冬秀接过酒瓶,一使劲就把瓶塞拔了出来,“我给您倒一杯吧。”

 “哦,谢谢,麻烦你了。”特丽莎女爵瞧着冬秀熟练地给自己倒酒,姿势优雅,商标朝着她,瓶口朝着另一边,酒液顺着杯子内壁缓缓倾倒,她不由得好奇:“你对酒水很熟练嘛,自学的?”

 “嗯,看过餐厅里的服务生这么做过。”冬秀腼腆道,一边竖好酒瓶,端端正正地摆在桌上。

 “看一遍就倒得这么熟练。”特丽莎女爵笑了,半自言自语地感慨着,一手优雅地捻住杯脚,轻啜一口,露出满意的笑容,“不来一杯?”

 “我空腹无法喝酒,抱歉。”冬秀婉言拒绝。

 “那真是遗憾,不过没关系,一会儿吃了下午茶,你可以来一杯红酒。”特丽莎女爵没有在意,“那里有蛋糕,你一边吃,我们顺便聊一聊,到我的庄园还有一会儿。下午四点前一定把你送回去,不必担心。”

 “好的。”冬秀从小盒子里拿出餐巾,对折成三角形放在大腿上,一手拿起银叉,小心舀一块糕点往嘴里送。虽然她很饿,但就餐礼仪不能放松,因为第一这是女爵的马车,她应该遵守规则;第二,遵守他国的规则也会让对方对你保持好感,继而对你的国家也能另眼相看。哪怕知道这样吃饭很累,还是应该忍耐。

 冬秀一边漫不经心地小口吃着蛋糕,一边和特丽莎女爵闲聊。特丽莎女爵对她读过的书很感兴趣,她说出一本书名来,特丽莎就会发表一番自己的感想。不过冬秀是个耐性很好且含蓄的人,她只捡自己读过的经典通俗小说说,比如简?奥斯汀的小说,又比如勃朗特三姐妹的小说和诗歌。

 特丽莎女爵说起话来又稳又快,吐字清晰,声音低沉,冬秀不敢走神,只要特丽莎一开口,她就全神贯注地聆听,导致她都跟着女爵到了庄园上,她那块糕点还没吃完。

 “亲爱的,我们下车吧。”特丽莎女爵难得碰到一个这么合她口味的年轻人,虽然是个外国人,还是大清的子民,但她一向只注重人的才干,所以心情格外地好。

 冬秀跟着女爵下了马车,她婉拒了管家艾伦体贴的手臂,自己轻巧地跳下马车,特丽莎女爵讶异地看了眼她的双脚,后知后觉道:“你没有裹脚?我的父亲曾经去过大清,说那里很多女子都有一双小脚。”

 冬秀笑了笑,说:“这得感谢我的祖父和母亲,他们给了我读书的机会,而我因为读得还不错,所以避免了‘裹脚’这个奖励。”

 冬秀风趣地调侃取悦了特丽莎,她甚至主动放慢了步伐,和冬秀一道穿过大门,走进庄园,介绍道:“你觉得这里如何?”

 道路两边,花圃修剪得整整齐齐,香风袭人;一方喷泉在不远处肆意舞动着曼妙的身躯,大理石地铺就的路上一丝灰尘也无,道路尽头是一栋具有鲜明的维多利亚时期特色的别墅,尖尖的房顶、肉桂色的外衣、赭色的木门诉说着它的年纪。

 “层台累榭,广夏细旃。”冬秀微笑道。

 特丽莎女爵转过身,面向东秀:“很不错的词语,我喜欢。来,我带你先去庄园的书房看看,虽然比不得剑桥的图书馆的藏书,可我这里的书,有的剑桥图书馆也未必有。”

 “此处有,别处有。此处无,别处无。”冬秀笑着道。

 “很有哲理的话,是你自己想的吗?”特丽莎女爵惊讶地挑眉。

 “是《摩诃婆罗多》里的话,我借来一用。”冬秀道。

 “摩诃……”特丽莎没能完整念出书名来,转而问:“这书我好像听说过,是印度的书吧,不过我没读过,书名的含义也不太清楚,你能和我说说么?”

 “摩诃,在印地语中是‘大’、‘伟大’的意思,婆罗多是此书主角们的群族名称,合起来就是‘伟大的婆罗多族’,也可译为‘伟大的婆罗多族的故事’。”冬秀道。

 “听起来很有趣,能大概和我说说这本书讲的什么吗?”特丽莎女爵再度迈开步伐。

 “当然,只不过这个简介有些长,因为它涉及好几代人,涉及神灵、人类还有恶魔。”

 “好几代人啊,那还是算了吧,我现在年纪大了,记忆力没有以前那么好,人物众多的故事容易搞错关系。”特丽莎女爵笑笑,“不过你可以和我的孙子聊一聊,他在伊顿公学上学,长相不怎么样,看得书倒是不少,哪天我们家里办读书沙龙,你也一起来吧。”

 冬秀:真是亲祖母,实力坑孙子啊。

 “谢谢你,特丽莎。”冬秀接口,“你收藏的什么类型的书比较多呢?”

 “文学和历史方面的书比较多,这是我最喜欢的书籍,不过因为我这两年的精力没以前那么好,所以现在的书房成了我儿子和孙子的天下。”艾伦已经先一步把门打开,特丽莎夫人携着冬秀走进屋子,一股甜香的味道钻进鼻子里。

 “别忘了放葡萄干。”特丽莎女爵俏皮地朝艾伦眨眨眼,艾伦得令,行了一礼,转身离开。他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一个带着兜帽的女仆走近二人,行了一礼后,为特丽莎女爵脱下身上刚披上的外套。

 “贝塔,去给我们倒两杯水果汁来,亲爱的,你爱喝什么?”特丽莎亲切地问冬秀。

 “梨汁就好。”

 “那我要一杯苹果汁。贝塔,你待会儿送到书房去。”特丽莎嘱咐完下人,又看向冬秀:“走吧,我们先去书房逛一逛,那些女士们还要一会儿才能到呢。”说完,领着冬秀往楼上走去。

 特丽莎女爵的家很大,大得像一个跑马场。一进二楼的书房,冬秀就被惊着了:书架一眼望不到尽头,每个书架都好像顶着天花板建的似的,书籍一本本整整齐齐地排放,光看装帧便知道价格不菲,更别提明明大部分都存世已久,却都新得像刚买回来一样。这些书籍,如果拿到市面上去卖,估计会引发一片热议。

 冬秀像个幼儿似的忍不住从一排排书架前走过,她刚想伸出手去抚摸那些书脊,可在即将触碰到的时候又畏缩地把手收了回去,只用一双褐色的眼睛盯着那些书一个劲儿地瞧。

 特丽莎女爵站在门口,双手抱在胸前,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她没有开口,只静静地看冬秀从一排排书架前慢慢地挪动着瘦削的身躯,直到女仆贝塔轻轻敲门,冬秀才反应过来自己失礼了,赶紧走回特丽莎面前道:“真是抱歉,我……”

 “没事的,”特丽莎打断了冬秀,和蔼道:“我的这些小宝贝能找到一个喜欢他们的人,是一件很好的事,你用不着道歉,你只是太喜欢他们了,不是吗?”

 “您的这些书都非常好,我确实很喜欢。”冬秀脸颊微微泛红。

 特丽莎夫人打开门,贝塔走进书房里,双手捧着托盘,托盘里竖着两杯新鲜榨出的果汁,特丽莎拿起一杯,又将另一杯递给冬秀:“喜欢哪本你尽管带走看,看完送回来就是了。”

 “这怎么好意思。”冬秀有些难为情。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女爵道,“你回头还要给我护发的产品呢,这就算是我给你的其中一项报酬,懂了么?”

 “可是……”

 “难道你嫌弃我的报酬不够好?”

 “没有,只是……”

 “没有就行,看中哪本尽管带走。你要是背得动,几个书架扛回去我也没意见。”特丽莎笑起来,“好了,现在我们去喝下午茶,时间差不多,女士们快到了,我们下楼吧,一会儿你自己上来挑书,我让一个仆人帮你打包好带走,想看哪本看哪本。我的命令,庄园里没人敢违背,你不用担心。” 

 “那就多谢了。”冬秀微微颔首。

 二人下了楼,沿着挂满画像的走廊往会客厅走去。仆从为她们推开门,眼前的景象让人眼睛一亮:黑胡桃木地板上放着几张单人软沙发、铺有软垫的长椅和垫上坐垫的板凳,还有几张小巧精致的桌子,桌上香气袅袅,果香、糕点香沁人心脾,特丽莎和冬秀刚坐下,女士们便带着仆从们鱼贯而入。

 女士们朝着二人行礼,特丽莎和冬秀也站起身回礼。“大家坐。”特丽莎女爵招呼着众人道。

 女士们挑好座位坐了,艾伦捧着银茶壶进屋,给诸位面前的杯子里倒上新鲜的大吉岭红茶。

 女士们用茶润过嗓子,桑席率先开口:“特丽莎,你跟这位小姐说了护发产品的事吗?”

 “当然。”特丽莎看了一眼冬秀,回答,“不过详细的我还没有问她,我们可以在一起好好讨论讨论,我想这个下午茶会因此变得更有意义,不是吗?”

 “没错!”桑席捏了一块饼干嚼着,声音有些含糊不清。

 “女爵就是女爵。”

 “特丽莎的品味还是不一般啊!”

 女士们的赞扬如同新鲜的花朵,在氤氲的气氛中缓缓盛开,散发出甜腻的滋味。冬秀赶紧喝一口红茶压压惊,结果差点没吐出来,这红茶里放了牛奶和不知多少块方糖,齁人的甜,让她这颗中国胃差点从肚里跳出来。

 “怎么了?不合口味吗?”特丽莎举杯欲饮的动作一停,望向艾伦:“给江小姐换一杯,你跟他说,要什么口味的。”

 女士们停止了窃窃地赞扬,她们的一双双眼睛变成一对对探照灯,在特丽莎和江冬秀身上徘徊流连,接着这些目光全部化为雀鸟,悉悉索索落在冬秀的身上,连她耳后的一颗痣、脸上一粒斑都不放过,一只只或蓝色或绿色的雀鸟歪着脑袋盯着冬秀的脸颊,随时准备对她发起进攻。

 “呃,”冬秀轻轻抖擞肩膀,将那些花里胡哨的鸟儿抖落,轻声嘱咐艾伦管家,“我只要茶,不要牛奶,也不要糖。”

 “好的,小姐。”艾伦得令,立刻拖着银茶壶出去准备。冬秀刚准备拿两块饼干吃,桑席夫人的嗓音却响了起来:“还不知道这位清国小姐的名字呢,特丽莎女爵,您不为我们介绍一下吗,或者,让她自己为我们介绍一下?”

 桑席夫人话音刚落,那些或托着茶杯喝茶或嘴里吃着点心的女士们都不约而同的轻笑起来,本来她们还紧张特丽莎女爵的态度,这回一听桑席的话,大家立刻明白过味儿来。

 “东亚病夫!”

 “黄种人!”

 “乞丐吧!来我们大英帝国的女乞儿,真是小可怜一个!”

 “还说要去剑桥读书呢,怕不是过得太苦了,精神失常,只有另谋出路了啊,读书可不是女人的好选择。” 

 “她才多大,就满口谎话,我们待会儿问她要东西的时候也要小心些,别被她的花言巧语给骗了!”

 ……

 女士们毫不掩饰的蔑视和鄙夷从冬秀的耳旁刮过,她只是微笑着喝茶,全当没听见。

 辩驳在绝大部分时间是没有用的,哪怕嘴上战胜别人,如果行动上无法超越,那也会被人说成是垂死挣扎而已,得来的是更加肆无忌惮的嘲笑和鄙夷。冬秀向来是一个喜欢用行动打脸别人的人。她自认为,让别人闭嘴的最好方法,就是用实力证明她的优秀,用实力证明她们这些话是错的。

 所以冬秀选择了沉默,一边就着饼干吃一边喝茶,心里美滋滋。

 “你不生气么?”

 特丽莎女爵斜扫她一眼,声音近乎虚无。

 “不生气,她们说的是一部分事实,还有一部分是心中的臆想,如果没有事实也不会有臆想,如果要改变想法,在既定的事实不能改变的情况下,那就先改变未来,而未来,是从一个人的努力开始的。”冬秀借着喝茶的动作,呢喃道。

 “呵呵。”特丽莎女爵眯起眼睛轻笑,没有再说这个话题,她放下杯子,开口:“这位是来自大清国的江冬秀小姐,大家可以喊她江小姐,下个学期,她即将在剑桥大学就读,我们提前祝贺她吧。”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女士都像被掐住脖子的鸡,一个个大眼瞪小眼,都不说话了。一股酸臭的味道从她们的耳朵和鼻孔里钻出,从她们的腋下和口腔中散发出来,这些味道是红色和橙色的,它们汇聚在空气中,形成一朵朵臭气扑鼻的大丽花,许许多多的苍蝇从窗外蜂拥而至,钻进这些花心里贪婪地吸吮着花蜜。不多时,这些花朵自行溃散了,苍蝇们也碎成黑色的铁屑,被温柔的风带走。

 直到这时,那些脸红脖子粗的夫人小姐们才恍然惊醒过来,桑席夫人最先开口道:“特丽莎,您在说笑吗?她顶多十岁,这种年纪能考上剑桥?除非剑桥的招牌砸了,否则我是绝不相信的。”

 特丽莎女爵陡然笑了。

第35章 2018-12-01 23:15:49
冬秀准备买地
第35章 2018-02-24 00:09:19
 “你知道的,”特丽莎抬眼望向桑席,翡翠绿色的眼里满是认真,“这种事情,我从未开过玩笑。”

 “但这怎么可能?”桑席的声音变得很奇怪,又尖又厉,耳尖红得能滴出血来,她四下一扫,大家都低着头喝着茶吃着东西,如一群低头找虫子的母鸡。

 “没什么不可能的。”这时,一个坐在单人沙发上的小姐开口,“桑席夫人,我的表哥当年不过十五岁的年纪,也被剑桥录取了。他现在是剑桥大学的助教,据他说,今年录取的学生中有好几位年龄很小。我想这位小姐,可能也在其中,冒昧问一句,您将就读于哪所学院?”

 “国王学院,哲学系。”冬秀微笑着回答。

 “哲学系有名的难考,祝贺您。”这位穿红裙、戴眼镜的金发小姐抿唇一笑,朝冬秀举了举杯。

 “谢谢,您过奖了。”冬秀也举起杯,道。

 “不,我是真心实意的,去年我也参加了哲学系的考试,可惜没有被录取。你很厉害,祝你学有所成。”

 金发小姐此言一出,在座的其他小姐坐不住了,叽叽咕咕说起来:“艾格尼丝,你怎么从来没说过?你怎么会去参加男人们的考试?我的天哪!”“你应该在家安分地等着嫁人,上大学是男人们的事情,跟你无关!”“剑桥是男人们的天下,你去了会被欺负死的!”“在家里多好啊,你为什么要去参加剑桥的考试?那不是一群疯子和傻子待的地方吗,我妈妈是这样告诉我的,你是不是脑袋撞了?”

 年轻的女士们说个没完,艾格尼丝全当没听见,她朝冬秀无奈地耸耸肩,没再开口。特丽莎女爵却接过话头:“祝贺你,亲爱的秀!”言毕,带头鼓起掌来。

 女爵鼓起掌,艾格尼丝也紧随其后,鼓起掌来,这时,一些其他的夫人们才如梦初醒,开始鼓掌,她们一边鼓掌一边用眼神示意自己的女儿或者妯娌也跟着鼓掌,那些年轻的女士们很无奈,但迫于家族长辈的威慑,不得不跟着拍打起双手来。

 “她们不认同我,也并不认同自强不息的女性,她们只是迫于女爵的威慑力而已。”冬秀心想,“不过没关系,人人都有不认同的东西,要么我未来用实力让她们会心甘情愿地鼓掌,比今日响亮一万倍,要么用实力同化他们周围的人,到时她们的观念自然也会发生变化,这才是我该做的。”

 冬秀的目光掠过特丽莎女爵淡然的面庞,又掠过艾格尼丝苦笑的脸颊,她心中有了数,没有多言。

 女爵满意地停住手,她喜欢这种尽在掌控的感觉,接着道:“那么,亲爱的秀,你能告诉我们你的头发为什么保养得这么好么?你留这么长的头发,竟然没有一点干枯和分叉,这真令我惊讶。”

 冬秀从后背拽过自己快及脚踝的大辫子,笑道:“我们那里这个岁数待嫁的少女几乎人人都有一条黑乎乎、油亮亮的大辫子,像一条粗壮有力的蛇,可要饲养出一条胖胖的蛇来,这是有秘诀的。”

 冬秀故意说得十分神秘,这些女人们立刻支起耳朵听。

 “我在大清的时候,每天早上都有人帮忙梳头,洗头也很有讲究,用的不是肥皂也不是洗发露,而是一种特制的液体,但佩服都是纯天然的东西。我们护法的产品也是纯天然的,没有化学药剂的侵蚀,所以头发才会这么好。”冬秀笑得很贼。

 此话一出,一片哗然,有一位马脸、长脖颈、留着焦黄色卷发、头戴粉色麻纱帽的夫人坐不住了,放下手中的茶杯,直接道:“您手上护理头发的产品还有多少,我都要了。”

 “你怎么能这样,杰拉尔丁!”桑席打断道,“要是买,也该是大家公平竞价吧。”

 “就是就是,上次杰拉尔丁通过他那个伯爵表哥把那一大串黑珍珠项链直接拍走了,我们连看都没看上一眼,据说还是最低价!”

 “就是就是,怎么能这样!”

 “德国女人真狡诈。”

 女人们忿忿不平地指责杰拉尔丁夫人的行为,杰拉尔丁却不为所动,接着道:“要多少钱?”一边说,一边从她的蕾丝小包里翻找起来。

 “我这次来英国,随身没带多少护发产品,一共就两瓶,就当我送给大家的一片心意好了,都是用瓷瓶装好的。”冬秀道。

 “瓷瓶装好的?”夫人们的眼睛一下亮了,瓷器在她们国家可是很贵的,这样看来,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姑娘还是个富贵人家出生的啊!要不然怎么随随便便就用瓷器来装化妆品呢!但是只有两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特丽莎女爵肯定会有一瓶,也就是说,剩下一瓶给谁,全看这个小姑娘的心情了。

 那可不行!——这是全体夫人们的心声。

 “可以送一瓶给我么?亲爱的秀。”特丽莎夫人歪着脑袋卖萌道。

 冬秀:“……”

 “当然,夫人。”冬秀点头道。

 “那真是谢谢了。”特丽莎女爵高兴地挑眉,“晚一会儿你留下来,一起吃个晚餐好么?别拒绝我。”

 “好的,特丽莎。”冬秀无奈,“可是这样的话……”

 “明天我派人去你住所拿,今天你就好好地玩一玩儿吧。”特丽莎笑眯眯道,“那么剩下一瓶,你看给谁?”

 特丽莎话音刚落,喝茶和吃东西的声音全消失了,女人们的眼睛全部转向冬秀,贪婪的、祈求的、威胁的、平静的、高傲的,虽然她们的眼珠色彩斑斓,可传达的信息却和黑眼珠无二。冬秀别开眼睛,说:“我想给……”

 “等等,”桑席夫人陡然开口,“这是不是有点不公平?我们大家才刚刚认识,对彼此都不太了解呢。如果您陡然把这一瓶产品草草地让给我们其中的一位,其他的姐妹们一定会伤心的,就当是考虑我们其他人的心情,您也不该这样草草地给人啊。”

 冬秀:你这前后话语有毛病啊,只有朋友才会考虑对方心情说话,陌生人难道不是利益优先吗?您这自信可是真令我吃惊。

 不过虽然心中腹诽,冬秀还是微笑道:“既然您这么说,那最后一瓶就猜拳好了,两两猜拳,谁最后赢了就给谁。”

 “不行!”

 “我不同意!”

 “怎么能用这种方式!”

 “就是!”

 大家板起脸来,暖黄的光线下,一张张面庞变成一块块凹凸有致的泥板。

 这时,杰拉尔丁夫人道:“我可以提一个建议吗?我们每个人把对这样产品的可付的金额写在纸上,大家谁也不许偷看谁的,最后让秀小姐和特丽莎女爵来做判断,大家以为如何?”

 女士们纷纷点头,特丽莎女爵笑道:“这个提议好,我可知道你们私房钱都不少,为了有一头美丽的头发,大家可要出一出血了。艾伦,把我桌子上的纸拿来,给大家发发。”

 “好的,女爵。”艾伦从桌上拿起香薰过的纸张,裁成差不多大的方形纸条,弓着腰,依次发给在座的各位女士。女士们接过来,从自己随身的挎包里拿出钢笔来,思索一阵,果断下笔。她们一手写数字,另一只手拢住纸的一角,生怕他人瞅见,鬼鬼祟祟的,似一群夜晚觅食的老鼠。

 “攒钱不就是用来花的,要不然攒着干什么?”杰拉尔丁夫人镇定自若地一笑,把纸张叠好,“艾伦小可爱,把这个给特丽莎女爵和江小姐。”

 艾伦从杰拉尔丁夫人手里双手接过纸条,就在他的手要抽离的时候,杰拉尔丁夫人猛地探出手来,轻轻摸了摸他细腻光滑的手背,继而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又若无其事地把手缩了回去。因为艾伦背朝着女爵,所以只有冬秀透过艾伦抬起胳膊时露出的缝隙看到了这一幕,其他的女士都专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眼前的小纸条,恨不得盯出一个洞来。

 “原来这位德国女士和这位管家有一腿,不过真没看出来呢,这两位岁数差得实在有点大,一个都能当另一个的娘,啧啧。”冬秀一边想着,一边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这时,艾伦把纸条捧了过来,女爵递给她一个眼神,冬秀微微颔首,接过纸条来,上面只有一行字:“往后五年,每年每月提供一瓶护发产品,伦敦xx大道的商铺给你。”

 特丽莎女爵探头一觑,笑了,借着喝茶的动作掩饰,用气声在冬秀耳边道:“不愧是杰拉尔丁,舍得下本,也绝不会吃亏,你要是结交了她,会是一个不错的助力。”

 “谢谢,特丽莎。”冬秀也小声地回答。她们这边刚咬完耳朵,那边艾伦也把其他的纸条都收了上来,冬秀一一看过,这些夫人和小姐的手笔都没有杰拉尔丁的夫人大,虽然这不是她的本意,可事到如今,也无可奈何。

 “最后一瓶护发产品,归杰拉尔丁夫人所有。”沐浴着女士们蓝蓝绿绿宛如油彩的目光,冬秀镇定地宣布了结果。

 女士们有的叹息,有的懊悔,但事已至此,没人再说什么。聚会以这种结果告终,除了特丽莎女爵和杰拉尔丁夫人,大家都有些兴致缺缺,把杯子里的茶喝完,又用了些糕点,大家就各自散去了。最后,会客厅里只剩杰拉尔丁夫人、特丽莎女爵、江冬秀和管家艾伦四人。

 “一手交货,一手我把商铺和钥匙都给你,但有个条件,因为你手上只有一瓶护发产品,所以我暂时只能给你钥匙,也就是说,这个商铺你能用,但没有所有权。等你把三年的产品都给我之后,我会让律师做转让公证,如何?”杰拉尔丁夫人昂着下巴,趾高气扬。

 “你有点不公平啊,杰拉尔丁。”特丽莎女爵笑了,“万一你要是到第二年以各种理由不愿意继续使用,然后你把我们可怜的秀赶出你的屋子再起诉她呢?你以前可是经常对你的那些外国来的子民采用这样的手段啊。”

 杰拉尔丁夫人沉默片刻,“那你想怎么样?”

 “立个字据,盖章算数,秀今天是我的客人,主人有义务善待客人,帮她争取利益也算其中一项,不是吗?”特丽莎女爵笑着拨了拨自己右手无名指的蓝宝石戒指。

 “当然。”杰拉尔丁夫人定定瞧了特丽莎好一会儿,“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这么瞧得起清国来的人了。”

 “人的观念是会变化的。”

 特丽莎女爵笑眯眯地接道。

 杰拉尔丁夫人的嘴角缩成一条抛物线,她冷淡道:“起草一份合同,权利和义务写到位,艾伦。”

 “去隔壁房间用打字机敲出来,一式两份,待会儿拿来给我过目。”特丽莎女爵补充。

 艾伦点点头,没有再看一眼杰拉尔丁夫人,转身离开。

 特丽莎女爵用喝茶的动作掩饰住自己上扬的嘴角。虽然她嘴上说的是让冬秀和杰拉尔丁交好,实际上她一向不喜杰拉尔丁,这个女人年轻时就不规矩,现在居然和她的管家勾搭到一起!刚才她虽然没注意到他们俩的小动作,可她看见了秀震惊又倍感无语的眼神。想糊弄她,杰拉尔丁你还是先提醒你丈夫把偷的税交上,否则她可是不会再手软了。

 艾伦的动作很快,不过一刻钟就把敲好的一份合同递交进特丽莎女爵的手里,另一份交给了杰拉尔丁夫人。

 “我看没什么问题。”杰拉尔丁夫人不懂法律,字也识得不多,但她相信艾伦,艾伦站在特丽莎女爵身后,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眼神,她立刻接话道。

 “把这一条改一改。”特丽莎女爵戴着老花镜指着合同说,“秀,你来看看有什么毛病没有。”

 冬秀接过来,她以前专门去蹭过法律课,对这个时期欧洲的律法和罗马时期的律法比较熟悉,现在一看到合同,条件反射地逐字逐句地阅读起来,一边读一边顺手抄起特丽莎女爵的钢笔修改:“这边改一个词,这一句话不对,修饰词去掉,有歧义,还有这句……”

 冬秀说了一大堆,听得艾伦眼睛都直了,这个小姑娘怎么对他们国家的法律这么熟悉?他以前大学时是选修法律的,所以后来才能被女爵聘为管家,就是为了没有律师的时候他能派上用场,但在这个小姑娘面前,他却感觉自己的小聪明都打了水漂。问题是,她才多大啊!惹不起,惹不起。

 艾伦一见小聪明被识破,赶紧道:“有任何问题我一定修改。”

 “我再看一遍,嗯,没问题了,那就麻烦你了。如果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两方不对等是无效的,我也是为了节约您的时间,您不要怪我啰嗦就行。”冬秀把合同递给艾伦,微笑道。

 艾伦:“……”

 眼看艾伦的背影消失在门口,特丽莎女爵的心情却变得非常好,“你怎么懂得这么多?”

 “因为一本书,是我们大清的一位学者写就的,里面对各国的情形都有详细的描写,让我对欧洲的律法萌生了兴趣,就多关注了一些,没想到今天居然能派上用场。”冬秀笑道。

 “原来如此,看来知识就是力量啊,啊,对了,我那个长得不怎么样的孙子以后也想学法律专业呢,我回头问问他,看他知不知道这些东西。”特丽莎女爵趁机又黑了一把亲孙子。

 冬秀:“……”

 艾伦这次很快就把新的合同拿了过来,大家检查完没有问题,冬秀就和杰拉尔丁夫人签了字,杰拉尔丁用自己的印章盖了戳,冬秀以指代印,也画了押。

 “成了,明天就拜托特丽莎女爵顺带送到我的府上了。”杰拉尔丁夫人的脸色有些不好,她本来是想羞辱冬秀一番的,没想到自己反而栽了个跟头,还要拱手让出一家黄金地段的铺子,真是心头滴血啊。她把合同折三折,揣进包里,挎上包,匆匆对女爵行过礼便提着裙摆离开,艾伦赶紧道:“女爵,我送夫人。”一边说,一边追着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口。

 “呵,”特丽莎女爵的笑声从牙缝里漏出,“一条腊肠狗。”说完,她望向冬秀,“不用担心,明天你就能拿到店铺的钥匙和公证书了,以后你每年只要一次性把护发产品都给她,她也说不出什么。”

 “您……为什么……”冬秀看着特丽莎女爵的眼睛,小心翼翼地问。

 “你就当我一个老太婆闲来无事,想资助一个有梦想的年轻人好了。我的父亲不看重出身,我在这一点和他的观点一样,而且你也不会让我失望的,不是吗?”特丽莎女爵道。

 “当然。”

 “那么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怎么利用杰拉尔丁的铺子吧,我对这件事的热情可是很高呢!”特丽莎女爵笑得像个小姑娘,满脸的褶子好似都不翼而飞了。

 冬秀:“……”

 这种恶趣味,她喜欢!

 两个人坐在会客厅里闲聊。冬秀的意思是把铺子做成一个公益书屋,谁进书屋读书都不要钱,借书也只要一些低廉的押金即可。可是特丽莎女爵却反对,她认为这样黄金地段的店铺用来吸金最好,等赚到一定的钱,可以在稍微偏一点的地方买一个店铺,再实现冬秀的愿望,之后可以继续买店铺,开书屋的连锁,这才是正理。冬秀想了想,同意了,问:“可是我们靠什么产品吸金呢?”

 “刚签完合同,你就忘了?”特丽莎笑得很坏。

 “可是,这不太地道吧?”

 “有什么不地道的,你只答应了供应她五年的份额,也没答应把专利配方卖给她。”特丽莎女爵淡淡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出产品,其他的人工、装修和服务都由我来帮你操办。我只有一个要求,当这家店铺成立,你也同时注册化妆品公司,我要你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

 “行。”冬秀毫不犹豫地点头,这店铺等于白来的,有人帮她操办是最好,正好她可以安心读书。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也是最近很无聊,这件事估计会很有趣啊,一个亲手打造的高档品牌,叫什么好呢?对了,就用你的姓氏‘JIANG’来命名这个品牌吧,我相信会轰动的。我们主打护法护肤的路线,附带彩妆和香水,以东方的神秘色彩和奇迹般的效果为卖点,如何?”

 “嗯,我都没问题。”冬秀点头附和。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年轻时去巴黎学过珠宝设计,还选修了立体裁剪,所以对这些比较敏感,我拿几张稿纸,咱们来画一画包装什么的。”

 特丽莎女爵拿来稿纸画了起来,她虽然年纪不小,可下笔却很稳,冬秀在上海跟着沙俄女先生安菲娅学过一些,所以也能提上一些建议,特丽莎听完她的话更激动了,觉得这个姑娘就是照着贵族的方式培养的,拉着她一起商量瓶子该人如何设计,两人聊了很久,直到天擦黑,女仆才出现在门口,一手打开电灯开关,说:“夫人,晚餐准备好了。”

 “哦,对了,是时候吃晚餐了,阿奇回来了吗?”女爵收拾好画稿,揉了揉眼睛吗,道。

 “小少爷已经回来了。”女仆回答。

 特丽莎把画稿递给女仆,“帮我放进抽屉里。”女仆依言照做,而后恭敬地站在二人身后。

 “那走吧,亲爱的秀,我带你去见见我那长相平平的孙子,来,我们吃饭去。”

 冬秀跟着特丽莎沿着挂满油画的走廊往餐厅走去。

 餐厅只有一条长如游龙的桌子,这一头的人要听见那一头的人讲话会很困难。二人一进餐厅,座位上所有的人都望了过来,齐齐站起,他们都没有动刀叉,只等特丽莎女爵入席。冬秀看见外国人的脸盲症又犯了,只是面带微笑地被特丽莎带入席,坐到早就空好的、特丽莎的右手边第一个位置坐下。

 在英国,右手为尊,右边第一个位置表示对客人极为尊重。

 看冬秀坐下,特丽莎才在主位上坐好,她敲了敲杯子,一大家子人都望了过来:“向你们介绍我的新朋友,她即将和我在伦敦合作开一家主打护肤护法产品的公司,店铺她已经在伦敦买下了,因为今年她即将在剑桥就读,时间不多,所以就拜托让我帮她打理一下,我很高兴认识她这样一位有学识有才华还敢想敢干的年轻人,还对我这样信任,内心十分感动,所以邀请她和我们共进晚餐。亲爱的秀,你觉得呢?”

 冬秀只觉得脸上又火在烧,明明特丽莎夫人说得事实是没错的,可是被她一说自己好像成了一位十分了不起的英雄似的,实际上她只是稀里糊涂地答应了那些夫人的请求,然后稀里糊涂得到了一家店铺,但事已至此,她也只好定定神,接道:“我也感激能和特丽莎女爵相识……”

 尬夸这个技能冬秀早已练得炉火纯青,不就是比谁的脸皮更厚、舌头更软吗?她说起话来一个磕巴都不打,用词精确、谨慎又处处能戳到特丽莎女爵的心坎上,看她高兴地喝葡萄酒就知道了,好容易说完,冬秀暗暗地嘘一口气,只觉得自己被抽干了骨头,化作一条恶心吧啦的蚯蚓,僵硬地摔在椅子上。

 “干杯!”特丽莎女爵道。

 “干杯!”一大家子人举杯,盛着葡萄酒的杯子在空中变成一盏盏紫色的灯笼,映照着冬秀稚嫩的面颊。突然,她发现其中一盏碰撞到了她手上的那盏,灯笼主人的脸庞也出现在灯笼的烛火中:“很高兴认识你,秀。”

 那是一张略显稚嫩,但五官仍旧深邃俊美的年轻人的脸,脸的主人耳朵微微泛红,眼睛像两颗半熟的、紫绿色的葡萄。

 “阿奇,你不是想去牛津或剑桥读法律吗,秀她马上要在剑桥就读,你可以问问她。”特丽莎笑眯眯道。

 冬秀看了一眼特丽莎,眼中带着询问,特丽莎笑了,低头小声道:“他就是我那个长相平平无奇的孙子,怎么样,是不是和你想象的差不多?”

 冬秀:等等,特丽莎,你对于“平平无奇”这个词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第36章 2018-12-01 23:16:37
冬秀准备写才子方面的小说《才子变身记》,用现代宅斗文的方式写,写家长里短和婚姻琐事
第36章 2018-02-10 22:37:02
 “他是阿奇柏德,我们都叫他阿奇。”斜对角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一边用银刀切牛排,一边说,“他是我大哥,我是波文,很高兴认识你,秀。”他停下手里的动作,朝冬秀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你好,也很高兴认识你。”冬秀对这种毛茸茸的笑容没什么抵抗力,迷迷糊糊地笑着应了。

 “你好,秀,我是阿奇柏德,你可以叫我阿奇。”冬秀左手边的年轻人开口道,正是特丽莎女爵口中“平平无奇”的孙子。

 “你好,也很高兴认识你。”冬秀不太喜欢和异性对视,所以只看着对方鼻子上的斑点回答。

 不过冬秀很快就要为她这个决定后悔了,因为她发现这个阿奇就是一个隐性的话痨——

 “秀,我听祖母说,你考上了剑桥,祝贺你!愿你在剑桥度过美好的三年!”阿奇说完,波文也接道:“祝贺你,秀!”

 一时间,‘congratulations’在长桌上如海浪般此起彼伏,特丽莎的几位子女和他们的孩子都给冬秀送上了祝福。冬秀知道他们对她祝贺全仰仗于特丽莎之前的那一番话,所以把感激的眼神送给了特丽莎,特丽莎女爵朝她举杯回应,冬秀微笑着刚想举杯,阿奇的声音就在她耳畔响起:“秀,我听说你们国家有人吃老鼠,这是真的吗?”

 冬秀:“……”

 为什么要在餐桌上提这个话题?

 “还有,你们国家是不是特别神秘,有很多未解之谜啊,我上次在《泰晤士报》看了一篇文章,你们国家的猫都会抽大烟,是吗?真是了不起!”阿奇吃了几颗豌豆,紫绿色的眼里全是兴致勃勃。

 冬秀狠狠地切开一块牛排,刚想开口,她对面坐在波文身边的女士开口道:“问这种问题实在不礼貌,每个国家的风俗习惯都不一样,而且我听说只有广东人吃老鼠。”

 冬秀:“……”

 “没有吃的,才会吃老鼠,如果有吃的,大家不会选择去吃那种又没有肉,又没有什么营养的东西。有老鼠吃还算好的,在饥荒的时候,树皮都被扒光,地上一根草都没有,实在没吃的,只有去寺庙里吃观音土,虽然知道吃了会死,大家还是会去吃,哪怕做个饱死鬼,也比做个饿死鬼要强。”

 因为长久写作,所以冬秀的语气里也自带一种悲悯,这种淡淡的悲悯在座的所有人都感受到了,特丽莎女爵的一双眼睛如瓦数极高的电灯,“唰”地一声将她兜住,“没人管吗?”

 “天高皇帝远,哪怕是出现大面积死亡,地方官员都会以瘟疫或者自然灾害为缘由推诿责任。”冬秀苦笑,“吃老鼠也是因为生活太困苦,大家苦中作乐,还给这道菜取了一个残忍的名字,叫‘三吱儿’,因为老鼠死前会叫三声,因此得名。这道菜是我们国家十大禁菜之一,是一些南下逃荒的人发明的,因为逃荒的地方只有老鼠可以吃,所以才发明了这道菜,实属无奈,它并不是广东菜。”

 “原来是这样。”阿奇点头,沉默了一会儿后,又问:“那你们国家猫会抽烟是不是真的?你们国家的人是不是有不少都是修士,能上天入地的那种?”

 冬秀:“……”

 “你看的那篇文章叫什么?”冬秀往嘴里塞了一块牛排。

 “《黑猫抽大烟》啊!这篇文章前段时间很有名的,据说在你们清国也引起轰动了呢!我说这猫会抽烟很稀奇,我的朋友西里尔还拿书敲我的头!真搞不懂!”阿奇一边吐槽,一边拿叉子拨弄盘里的豌豆。

 “这篇文章只是借黑猫抽烟这个形态讽刺清国腐烂的社会而已,并不是黑猫真的会抽烟。”冬秀叹口气,抬眼看了一眼阿奇柏德,觉得这孩子有点瓜。

 瓜,在四川话里是傻的意思。

 “哦,那为什么要这么写呢?”阿奇柏德一看冬秀抬头瞧他了,立刻望进她一双黝黑深邃的眼睛里,嘴角不自觉地上翘。

 冬秀避开和他对视的动作,“这只是一种写作手法。” 

 “什么手法?”

 “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

 此话一出,大家都不约而同望了过来,座上一位戴眼镜的女士问:“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就是《黑猫》这篇文运用的手法吗,真的很棒,您是如何知道的呢?”

 冬秀一噎,她肯定不能说这文章就是她写的啊,这一家子好像是她隐形的粉丝,她要是说了,那她这饭也别吃了,都围着她问文章的内容了。所以她只是道:“嗯,我和作者通过信,当时也问过这个问题,作者是这么回答我的。”

 “原来如此,冒昧问一句,能告诉我吴先生的联系方式吗?我也想问一些有关他的文章的问题。”那位戴眼镜的女士激动得脸都红了。“哦,我也是,亲爱的。”坐在这位女士斜对面的男士道。

 这俩人一说,其他人也纷纷请求冬秀。阿奇最后道:“您能把他的地址告诉我们吗,我祖母和我们都很喜欢先生的文章,他的文章写得真的很好,您一看就是经常和他通信,说话时的语气都有些先生他老人家的影子呢,老气横秋的,哈哈。”少年说完,桌子上的人都善意地笑出了声。

 冬秀:“……”

 “吃完饭我把地址写给大家,可以吗?”冬秀硬着头皮答,如果她们实在需要地址,那她就把琼斯夫人的地址给他们,“吴声”肯定收不到信,当然,那时候他们也不一定会来问她了,而是会反省是不是自己信写得内容不大好。

 虽然这么做有点不地道,但冬秀目前也只想到这一个法子。她说完这话,大家都很满意,阿奇也不再提这件事了,而是兴致勃勃地跟她探讨起债法来。

 一顿饭吃得百转千回,冬秀的胃好像被拧成几截扔进了冰柜里,快要立秋了,这家人的餐后甜点居然还是冰淇淋!一天也不健康,冬秀看着面前玻璃碗里的冰淇淋,内心天人交战。

 “你不吃的话,能给我么?我很喜欢吃冰淇淋的。”正当冬秀犹豫不决的时候,阿奇睁着一双毛茸茸的紫绿色眼睛道。

 “嗯,那就谢谢了。”冬秀把装有冰淇淋的杯子往阿奇柏德面前推了推,阿奇伸手拿了过来,左手一勺香草冰淇淋,右手一勺草莓冰淇淋,吃得不亦乐乎。

 “你不喜欢冰淇淋吗?”特丽莎问道。

 “最近肠胃不大好。”冬秀没法说在中国的养生食谱中,大凉的东西女孩子尽量都别碰,只好用一个委婉的理由拒绝了。

 “这样,珍妮弗,给她换一碗甜汤来。”特丽莎嘱咐女仆道。女仆很快给冬秀换了一碗甜汤端上桌子,甜汤热乎乎的,冬秀用勺子舀着喝了一口,口味还行,一碗汤很快见了底,比阿奇吃冰淇淋的速度还要快。

 晚餐后,指针的手臂已经伸向“6”的位置——已经是晚上六点钟。特丽莎女爵看天色不早,让女仆给她披上一件外套,跟她寒暄一阵,嘱咐她上二楼拿书再离开。冬秀去了二楼,将之前早就看好的几本书从书架上小心翼翼地抽出来,女仆找来精美的方巾帮她包好。

 于是,冬秀就抱着包好的一摞书走出了屋子,屋外,汤姆正在和一个个子很高的年轻人交谈,她跑快几步,走到二人跟前,借着马车前灯笼鹅黄色的光晕,她惊讶地发现眼前的青年人居然是“平平无奇”的阿奇柏德!

 “嗯,要是没有你,我还不会重新定义‘平平无奇’这个词。”冬秀心念电转,望向汤姆:“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

 “没事的,哦,对了,你还要跟阿奇先生道别呢,我先上马车了。”汤姆朝冬秀挑了挑眉,往马车前方走去。

 汤姆一离开,气氛有些尴尬。冬秀的个子放在这些洋人面前根本不够看,她的个头也就够和汤姆比肩的,其他人都能秒杀她。眼前的青年人和她一对比,就像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她不得不仰起脸望向阿奇:“谢谢贵府的盛情招待,今日多有叨扰,还望海涵。”

 “没什么打扰的,”阿奇的眼睛笑得像两枚弯月,“你能来,我们大家都很高兴。”

 “是么……”冬秀有些不好意思。

 阿奇顿了顿,又继续说,“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希望你能多多来陪陪特丽莎,祖父去世后,她一个人很孤单,我们这些孙子辈的功课又忙,经常连下午茶的时间都不能陪她一起度过,加上大家都是男孩,和特丽莎的共同语言本来少,所以我们经常很无力,但没想到你来了,特丽莎还很喜欢你,喜欢和你在一起聊天,我们一家都很感谢你。”

 “您过奖了,我没有……”

 “不用谦虚,我刚才问了汤姆你的地址,过几日我们这里有读书沙龙,有许多作家和艺术家会来庄园里,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欢迎你来参加。”

 “我能问一下具体时间么?”

 “大概是在剑桥开学一个礼拜后。”年轻人道。

 “如果周末的话,我一定会腾出时间来的。”冬秀道。

 “那就这么说,祝你一路顺风,秀。”

 “也祝你……”冬秀眼珠一转,“所有的梦想都能实现。”

 阿奇哈哈大笑,“承你吉言,多谢了,我会好好努力的。”

 冬秀乘着马车远去,她的心中有一股暖流在涌动。虽然他们语言不同,文化不一,甚至连长相都千差万别,但是除了这些以外,他们都是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普通人类,都为小事而烦忧,为梦想而拼搏。她想起前世时看到的一句话:“人若是没有梦想,和咸鱼又有什么区别?”其实应该换种说法,正因为有梦想,人才生而为人,创造各种可能,打破各种枷锁,世界才因此更加绚丽而多彩。

 回到住处后,冬秀陡然想起特丽莎女爵一家人忘记问她要地址的事情了,她抿唇一笑,既然忘记的话,那她就送她们一份礼物好了。

 冬秀拿出稿纸,她现在和英国《泰晤士报》已经正式签下合同,从今年十月份开始到一年后的十月份,这一年当中,每个月要写出一篇稿子来。冬秀来到这个国家后,一直没有什么思绪,而今晚的家庭聚餐,却是一个十分温暖又真诚的素材,她想把这篇稿子当作礼物送给特丽莎一家。当然,主角的名字她会变更,但是情节不会改变,眼尖的话,肯定能看出来。不过看出来就看出来吧,冬秀心里暖暖的,钢笔吸饱了墨汁,提笔定下标题和名字后,开始撰写正文:

 “英国伦敦是一位神秘的女郎,她那含蓄又风骚的胴体上包裹着层层叠叠的灰色绸缎,等待着……”

 冬秀的文笔一如既往的辛辣,这篇文章依旧是一次短篇小说,但却主要是围绕着一次家庭聚餐展开。

 大纲上,故事是从逃荒而来的女主角黄牤意外来到英国为开始,到没有钱吃饭被英国一部分人指桑骂槐的羞辱为发展,再到被一家好心人请吃上一顿暖暖的饭为高潮和结局,整个故事承转起合一气呵成,一丝拖泥带水都没有,但实际写作起来,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冬秀删去了现实事件中诸如“买护发产品”、“点评学历”等事件,这些都不是产生歧视的根本原因,观念上的区别才是根本原因。

 女主角黄牤谐音“慌忙”,意思是女主角本身对来到这个国家这件事本身是失措、无奈的,而面对那些指责,她依旧是慌慌忙忙,像一只过街老鼠。

 起初黄牤想继续在英国教书,可惜她的英文没有那么好,吃了亏又没法反驳,以至于没钱交房租,被人赶出房子,在大街上流浪,最后吃不起饭,只能一个人坐在马路边上默默地哭。不过文章高潮部分还是凸显了人性的光辉。终于,一位家庭条件不错的老妇人发现了几近绝望的黄牤,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她感受到了异国的善意,也改变了对这个国家尖锐的看法。之后的家宴是故事的又一个小高潮,随后便是结局。虽然老妇人的家庭里也有性格不一的人,但对于女孩的到来仍旧保持着极大的善意,饭后,女孩在异国他乡度过了第一个难忘而美好的夜晚。

 故事的情节看上去不是很出彩,但是冬秀的笔调和别人不一样,她喜欢把时间线打乱了写,所有情节折叠又折叠,这就导致了所有的事情只发生在一天、一个地点和一个主题上,其他的情节要么出现在黄牤的回忆中,要么出现在路人的口中。这个写法参考了戏剧的“三一律”手法和劳伦斯的写作手法,她用得很灵活。

 相同的故事,不同的作家会编出不同的调子来,这就和绘画一样,同样的大卫像,哪怕角度、光线完全相同,不同的人画出来就是不一样。

 冬秀的这个故事从家宴开始,到家宴结束,其他的情节全部被她叠在里面,这样故事就变成一个神奇的盒子,会有无数神奇的事物飞出来,而你不知道下一种是什么。

 这个故事很快就写完了,冬秀全程用英文写稿,这大大增强了她的勇气,用不是自己母语的文字写稿更让人激情满溢,她性格中奔放的、大胆的、带有女性风骚和男性风流的那一面全部被钢笔忠实地反馈到纸张上,每个人物都像吹胀的纸娃娃似的,变得饱满起来。

 想要写饱满一个角色是不容易的,前世冬秀也被诟病过角色不够饱满,但今生,她目前感觉自己写得还可以,没有那么糟糕了。誊抄一遍文章后,冬秀安心地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冬秀一边梳头就听见有人来敲门,她现在没人伺候生活,全部亲力亲为有点吃力,快速给自己编好辫子,扎上头绳,一手把房门打开。

 站在门外的居然特丽莎的孙子——阿奇柏德,这个年轻人像日晷的晷针一样晃得人眼睛疼,冬秀挑眉:“什么事?”

 阿奇柏德双手背在身后,“我来拿外祖母的护发品,她说了在你这里。”

 “稍等一下。”冬秀说完,就要回屋去拿东西,却冷不防被阿奇叫住:“不请我进屋喝杯茶吗?”

 冬秀转过身,“有句话叫做‘男女授受不亲’,这是我们文化里的传统,我暂时没法打破,所以还是拜托您在外面等一下,可以吗?”

 阿奇一怔,“哦,原来如此,那好的,你去拿吧,我在外面等你就行。”说完,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冬秀进了屋,从行李箱里翻出自己从大清带来的护发油。她当时说的时候使了个心眼,她说她只有两瓶了,其实她还有四瓶,其中两瓶是曼路调制的,另外两瓶是江吕氏的心腹调制的,这些头油方子都掌握在冬秀和江吕氏手中,平时她们也靠这个赚一些零花,没想到这回真能派上用场。

 女人的钱就是好赚。冬秀感慨着把娘亲心腹调制的那两个瓷瓶从箱子里拿出,小心翼翼地捧着走到门口:“喏,给你,全是瓷器,小心别碎了。”

 “嗯,不会碎的,我会很小心。”阿奇柏德笑眯眯地接过来,随后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眼睛一亮,“昨天吃饭光线有点暗,今天我才看到你的头发呢,真是漂亮啊!像绸缎一样!怪不得祖母要问你要秘密配方,你的头发真的很美!”

 “谢谢夸奖。”冬秀想想自己的小身板,被异性夸就当孩子被大人夸了,所以便接受了阿奇的赞美,正要结束对话,对方又开口了:

 “那个,男孩子梳头会不会帮助长头发呢?”

 “什么意思?”

 “就是……”阿奇有些赧然,“我家有遗传脱发的基因,到了三十岁有的就……你懂的,中间溜冰场,旁边铁丝网。”说完这话,他的脸颊像喝醉了似的红起来。

 “如果是遗传性的基因,那这个没什么用。”冬秀直接道,“除非你不沾烟酒,也不吃大荤油腻的食物,这还有些可能。”

 “什么?不吃油腻的食物,那甜甜圈,小甜饼,我都不能吃了?”阿奇听完,起初的惊喜变成一脸的颓丧,说话声音也变得有气无力的。

 “不吃油腻的不代表没有好吃的东西,如果忍不了口腹之欲,那剃光头也是个好选择。”冬秀笑眯眯道。

 阿奇:“……”

 感受到了来自全宇宙的恶意。

 阿奇柏德见冬秀也没有靠谱的答案,只好悻悻地离开。

 冬秀这边刚关上门没有三分钟,就听见“哗啦”一声,一封邮件从门缝里投了进来,“您的邮件!”

 冬秀拿起来一看,“剑桥大学”几个字瞬间映入眼帘。

第37章 2018-12-01 23:17:28
胡适问冬秀情况,原本的通信计划又中断了。
第37章 2018-02-12 20:25:42
 如果是在21世纪,拿到剑桥录取书的人大概会拿起手机,对着它左左右右拍个几十张照片,接着再来几张拿着录取通知书的自拍,噘嘴、剪刀手、尬笑一定全都要有,这样才能体会剑桥学子与其他人的不同。可惜,冬秀这一路走得实在不容易,以至于她拿到录取通知书只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完全没有花季少女应有的兴奋。

 “还好没有辜负外公、母亲、琼斯夫人、栾先生和各位夫子们的期待啊。”这是冬秀唯一的想法,她看见这个皱巴巴的信封,第一反应不是笑,而是想哭。

 “终于,我迈出我人生的第一步了。”冬秀将眼角的水滴擦掉,一步步走回房间里,把信件收好后,从柜子里翻出存了自己这几年稿酬、版税的存折,又翻出存有自己生活费的存折。原来她所有的钱都存在花旗银行里,但因为现在英国还没有花旗分行,所以只好转到英格兰银行里。前一本存折里的钱她不会用,后一本存折里的钱她也用得很少。这两本存折的资金能在未来帮她办成不少事情,她对钱很敬畏,从不乱花。

 冬秀将存有生活费的那本存折拿出来,她要取一百英镑,英国的课本以及住宿费用都不低,不过剑桥郡比伦敦还是要好一点,一百英镑足足够用一年的。她又从自己外衫的口袋里翻出一沓皱巴巴的钱币,里边还裹着几个先令,她数了数,一共有两英镑,够她再节约地活一个月。点完钱,冬秀便穿好外套,出了门,往银行走去。

 英格兰银行离开学日还有几天时间,这是一家老牌银行,它成立于1964年,历史仅次于瑞典银行。这时期银行的服务还没有像后世那样谨慎,收银人员如果有心的话完全可以看见存款人的密码和姓名,可以盗取账户上的金钱——这个桥段和松本清张的《黑色皮革手册》的情节十分相似。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冬秀没有把自己的存折用皮筋绑了起来放进小筐里。很快,一百英镑被送到了她的手上,她把钱放进贴身缝好的小口袋里,避开拥堵的人流,像一条蛇一般在剑桥郡的街道上穿梭着。谁能想到,这样一位花季少女的目标竟然是菜市场呢?

 这时期的英国比大清不知发达多少,就连菜市场也既干净又整洁,但是整洁归整洁,该有味道还是有味道。冬秀从腥臭扑鼻的鱼摊子面前走过,今天她想买一些鱼肉,昨天她熬夜了,今天眼睛有点酸,吃点鱼补补正好。这几天她和菜市场的大爷大妈们混个了脸熟,一看见那条黑黝黝的大辫子,大家就知道是她来了。

 “秀,今天你要买鱼啊?看看喜欢吃什么,这是水手凌晨捕捞上来的,送来没多久呢。”大爷的胡子白得像落了雪的松针,笑起来和蔼又亲切。

 “我先看看啊。”冬秀熟练地用手掰开鱼的腮部,又观察着鱼的眼睛,一连看了几条,最终挑了一条又大又新鲜的鱼,说:“称一下,要这条。”

 “好的。”大爷上秤秤量起来。

 英国的小贩们数学都不大好,不像中国的卖菜大妈和小伙子,那个账叫算得溜到飞起。这时候还没有计算器,大爷只好用个小本本艰难地计算,最后的结果少算了冬秀一个便士,冬秀提醒大爷算错了,奈何被大爷一句话怼回去:“我做买卖这么多年,从来没有算错的时候!”见大爷这么耿直,冬秀只好把鱼拎走,祈祷大爷下次算多一点,这样她正好可以把钱给他。

 买完了鱼,冬秀又买了几个鸡蛋和一些菜。没法子,这个年代还没有冰箱,虽然有了电灯,但没有家用电器仍旧不方便。没有冰箱,吃剩的菜很容易坏,所以她只好每天多跑一趟,每天做菜只做一天的分量,即便如此,也比出去吃便宜,且健康很多。

 英国的菜市场逛着很舒心,冬秀像一个能干的小妇人似的,一手提着肉和菜,一手抱着松软的面包往回家的路上走去。结果没走几步路,就看见一个年轻人风风火火地往菜市场这边跑,他手脚纤长,跑起来像一卷飓风,冬秀赶紧让道,谁知那年轻人跑到她面前突然停住了脚步,“呼哧呼哧”喘了两口粗气,往四下一扫,一眼瞧到了她,他眼睛一亮,满是汗水的卷发都好似重焕了生机:“你好,待会儿有个高个子、金色头发的男人会过来,如果是找我的,你就跟他说不知道,拜托了!”

 “可是,我马上就买菜回家了啊。”冬秀看着这个有着一头乌黑卷发的高个子青年,略有为难。

 “没事没事,他看到女的就会问,你长得比较有特点,他肯定会问你的,我先走了,谢谢。”男生说完便又如一卷飓风那样刮远了,冬秀笑了笑,她可还没答应呢,他就跑远了。

 冬秀拎着菜走出菜市场,还没走几步路,一个高个子、金发的年轻人就跑了过来,看到她,下意识地停住脚步:“这位小姐,请问你看到一个孔雀蓝,哦不,绿眼睛、黑头发的男人了吗?”

 “呃,”冬秀想起刚才那个“飓风青年”的话,恶趣味顿生,她耸耸肩,“我是去买菜的,你瞧,我拎着菜呢。”

 眼前的金发青年眼珠一转,“我帮你把菜送回去,你告诉我他往那个方向去了好不好?”

 “好啊。”冬秀笑眯眯道。

 金发青年说到做到,他花了几个先令让一个报童为冬秀拎菜,冬秀毫不犹豫地把“飓风青年”的去向告诉了他。青年得到消息很高兴,说:“我叫尼尔,就读于皇后学院,就住在不远。多谢啦!”说完,青年人也拔足狂奔,一会儿就消失在了菜场的尽头。冬秀听完,一脸若有所思,随即散去思绪,和报童一起往住处走。

 “怎么剑桥的学生也来逛菜场了……”眼看就要到达住处,报童看了眼冬秀,嘟囔道,“喂,黄种人,你是不是很羡慕剑桥的学生啊?啧,你羡慕也没用,我们大英国最优秀的学生才能考上,看你的长相,就一点也不聪明。”

 冬秀从他的手里接过东西,笑眯眯道:“我确实不够聪明,不过很可惜的是,你眼中这个不聪明的人,下个学期也将在剑桥国王学院就读,真是不好意思呢,再见,小报童。”

 说完,冬秀踏着轻快的步伐头也不回地离去。

 好半晌报童都没动,直到他眨了眨眼睛,如梦初醒般大吼了一句:“F/U/C/K the world!”



 上午冬秀把产品交给阿奇柏德,下午艾伦管家就把钥匙递交到她的手上,冬秀看着这把做工精良的钥匙有些不可思议,这样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就这么轻松地变成了她的所有物,简直像做梦一样。

 艾伦的眼神也是万分复杂,他也完全想象不到为什么女爵会对这样一个出身低微的清国少女颇有好感,甚至连少爷都对她很不一般。为了平复心中的不忿,他破天荒地多嘴了一句:“少爷早晨旷了学校里的课,就为了见你。”

 冬秀摆弄钥匙的动作一顿,似笑非笑地望向艾伦:“难道这不是女爵的意思吗?”

 “这怎么会是女爵的……”艾伦急急辩解。

 “哦,”冬秀打断,“您确实很了解女爵呢。”她意味深长地说完,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艾伦,盯得他头皮发麻。

 好半晌,艾伦才道:“我只是女爵的管家而已,江小姐,您多虑了,既然东西已经送到,我就先走一步。”

 这话说完,艾伦便慌慌忙忙地坐上马车离开了。冬秀倚在门口,笑看着他仓皇如老鼠的模样,摇了摇头,关上了门。

 阿奇那个孩子只是个孩子,个子虽然高,可心智仍旧是个男孩。除了像她这样意外穿越的,人的心智一般都随着年龄而变化,阿奇不过十五六岁,就他的言行看,他心中对于友情的认知甚至都不很清楚,更遑论爱情?

 冬秀颠了颠手中的钥匙,回屋里给国内的亲人和友人们写信去了。傍晚,她披着彩霞出门,将信件分别寄给报社和清国,而后又顶着月光回家。一星期后剑桥开学,她要把这几天打开的行李全部装好,明天就可以提前进学校报道了。住宿舍的花费不多,最起码比租房子要少,而且更安全。

 翌日清晨,冬秀找到在大街上揽活的汤姆,给了他两先令,让他帮自己把行李运到国王学院去。宿舍的地址已经在信件上写得很清楚,不清楚的话进了学校也会有老师帮忙安排。因为她是最后一批考试的学生,所以学校安排得很匆忙,她住的寝室只有她一个人,如果没有变化的话,这意味着未来三年都是她一个人度过。

 冬秀对此其实是满意的,她前世旅居海外时和外国女孩合租过,结果其中一个来美国的女孩嗑/药滥/交,做事的时候还不关门,加上房间没有隔音材质,要多尴尬有多尴尬。另一个是俄国人,耍起酒疯来连她自己都揍,关上门也能听见打碎东西的声音和难听的辱骂声。还好她最后一个合租人是一个比她还安静理智的犹太姑娘,她又聪明又谨慎,每到这个时候,她们俩不是躲在厨房就是躲在书房,眼不见心不烦。

 虽然这段经历很短暂,但是冬秀一直记在心上,所以当得知自己是一个人居住的时候,她高兴得简直要蹦起来了!

 汤姆接过硬币,眼睛亮得像擦亮的玻璃,他吹了吹硬币,嘿嘿笑了两声,带着几个伙计便往冬秀的住处走。小伙子们的力气很大,几十个皮箱子一会儿就全搬到了马车上方,用麻绳紧紧地捆好。冬秀比了一个“OK”的手势,一歪头坐进了马车里。汤姆小皮鞭一挥,乐呵呵地驾着大洋马往国王学院跑去。

 冬秀的宿舍离教室不远,但和剑桥图书馆距离有些远,和各个学院的距离也不一。国王学院毗邻皇后学院和克莱尔学院,再往前是三一学院和圣约翰学院,所有的学院都建在剑河两岸,学院之间用玲珑精致的桥作为连接,后世著名的诗《再别康桥》写得就是剑桥。

 马车外的风景“嗖”地一下就如风中的画卷一般飞逝了,冬秀撩起窗帘,眼睫被阳光镀上金子。今天她应该能赶上剑桥的早餐,阳光才从云梢头慵懒地探出手臂,向大地温柔地抚摸着,她还不会那么快暴露自己刁蛮的一面。

 进了大门,找到老师,办理手续,寻找宿舍,整理行李。一系列流程快把冬秀的腿跑断,等她回过神来,已经快要九点了。她赶紧拿梳子把有些毛糙的头发梳平整,又把辫子重新编了编,穿上剑桥的长袍,前去餐厅吃饭。

 后世的电影《哈利波特》的餐厅和校服其实就是“借鉴”了剑桥的餐厅和校服,此时因为尚未开学,所以学生们都三三两两,结伴而来。这个年代,在剑桥就餐还必须穿上那件和魔法袍差不多的外套,后世则没那么严苛。

 国王学院今早的菜色很不错,抵得上后世米其林一星的水准,摆放得整整齐齐的高脚杯里,有葡萄酒、树莓汁、橙汁和草莓汁,长方形的托盘里,有新鲜出炉的金黄色蛋挞、火腿面包、点着樱桃的奶油蛋糕等等。当然,很多菜就一口的分量,中看不中吃,冬秀选了管饱的夹心面包、一点沙拉、一点土豆条和一杯果汁。果汁喝完可以续杯,食物不够吃也可以自己添。

 冬秀端着餐盘走到桌前,刚要坐下,就听见身后有人惊讶道:“长辫子姑娘,你怎么在这里?”

 冬秀一回头,看见那个满头黑色卷发的青年人拿着瓷盘,惊讶地望着她。

 “我是这里的学生,不在这里,在哪里?”冬秀笑着拉开椅子,坐了下来。她一坐下,青年人也一手拉开椅子,坐在她的身边:“既然你是校友,那正好,我还有一件事要问你,你为什么把我的行踪告诉尼尔?”

 “我当时哪句话答应你帮你保密了呢?”冬秀喝一口果汁,笑眯眯道。

 “默认难道不算?”青年反驳道,蓝绿色的眼睛里全是认真。冬秀瞥他一眼,突然道:“你是不是有虹膜异色症?”

 “是的,怎么了?”

 “哦,因为你的眼睛和我一位在大清的英国老师很像,不过她是牛津毕业的,一头红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亲戚。”冬秀吃了一根薯条。

 “我们家才没有……”年轻人说了半句话,突然停住,上下打量冬秀:“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叫贾斯敏?”

 “看来你们真是亲戚,啧,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冬秀撕着面包细嚼慢咽,心情巨好。

 “贾斯敏是我的姑姑,不过她已经很久不跟我们联系了。”男生喝了一口咖啡,“我是本尼迪克特?霍奇森,自然科学和工程学院的,你呢?”

 冬秀听到他的名字,差点被面包噎到,赶紧喝口果汁压压惊,“我叫江冬秀,将在哲学院就读。”

 “哲学院?”本尼有些嫌弃,“这个东西实用性不强,以江小姐你上哲学院的成绩,上生物医学也完全没问题。”

 “可是我只是为了哲学院而来,霍奇森先生。”冬秀喝了口果汁,“而且我会在未来证明我学哲学是一件无比正确的事情。”

 本尼愣了愣,喉结一滚,“我的意思是,学别的学科也完全可以学哲学,这门学科你不觉得让人昏昏欲睡吗?而且论文很麻烦的,写一篇论文的时间都够做很多有趣的试验了,对了,我准备一直读到副博士,中间出去工作一段时间,然后回来攻读博士,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打算读研,读博的话得看我的国家允不允许,如果我的国家需要我,我就一定会回去。”冬秀转着叉子,“讲真,别说一周一到两篇两千字的论文,一周三四篇都不难好吗?论文不是随手就能写的吗?”

 本尼:“……”

第38章 2018-12-01 23:18:12
《才子变身记》从洞房花烛夜写起,写男人娶了一个乡下女人,然后遇见新欢好不犹豫休弃的故事。那些外国人也很喜欢《提刑官宋慈》,所以这本书要被翻译成外语了。
第38章 2018-02-13 00:13:10
 “咳,新鲜人儿,你把剑桥的论文想得太简单了。”本尼为了挽回自己所剩无几的尊严,赶紧装作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提点冬秀。

 “哦,是么,不过我一个小时写三千字,这是指纯原创。嗯,我记得一篇论文大约要找八本书左右对吧,找书就算两个小时好了,我抄写的速度比自己写的速度还要快不少,也就说,一篇论文找资料加写完用不到三个小时。”冬秀飞速地开始计算。

 “这个估算的时间还是偏长的,但我们就算三个小时好了,取个整数。一个星期要写两到三篇论文,打算是三篇,也就是九个小时。一周上五天课,大课是两节课休息20分钟左右,小课一节课休息10分钟,一星期大课有6堂,小课不等,一般大课都在周一周二,正好方便我计算。”

 “刨去我真正休息的时间,取10分钟,也就是说我还有一小时可以写论文,也就是说我一星期除了周末外,还需要八小时找资料加写剩下的论文。我们的课绝大多数下午两点半就结束,或者四点半结束,全部算作四点半放学好了,晚课也相当于自习,也算作写论文的时间。打算我晚上十点钟睡觉,中间还有一个半小时留给吃饭,也就是说一天还剩余4个小时留给查资料加写论文,再刨去我要走到图书馆和回来的时间,也就是说,在完全自律的情况下,我最迟三个晚上可以完成论文写作,如果时间抓得很紧的话,我完全可以两天,甚至一天就写完——前提是把去图书馆的时间压缩,抄资料改成默写资料,不过我相信我的大脑可以胜任这个工作,毕竟我的记忆力一向不错,论文的质量也一向不差。”

 冬秀叽里呱啦将自己对于论文的看法倒豆子一样说出来。前世她给别人代写过论文,那时她钱紧,给澳洲学生和英国学生代写一篇论文能改善她几个星期乃至一个月的生活。她天生记忆力好,旁征博引不在话下,加上文笔简练老道,又很会揣度教授的喜好,所以她代写的论文一向质量和人气都很高。等后来她有钱了,就不干这件事了,但是对于论文的态度她从来没变过——只要学习学得扎实,语言组织和逻辑没问题,论文很简单。呃,话说她前世给牛津、剑桥的留学生也代写过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本尼和周遭几个同学听完她这一番解说眼睛都亮了,一个个像狼一样端着餐盘坐到她身边来。一个高个子、大鼻子、一头棕发梳成大背头的男生道:“小姐,这么说,你对写论文很有一套咯?”

 “你想表达什么?”冬秀眨眨眼睛。

 “那个,”男学生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你好,我叫爱德文,爱德文基尔帕德里克,你有没有兴趣……”他往四下一扫,见教授没在餐厅里,赶紧低声道,“帮我们一个小忙?”

 “你们?”冬秀挑眉。

 爱德文一把拽过身边的黑发男孩,“这是我朋友,他叫埃尔维斯,我们经常因为论文被批得狗血临头,如果您对这方面有经验的话,能不能帮我们一个小忙?我们会付给您不低的报酬,一篇20镑如何?我们暑假的论文写得磕磕巴巴,到现在还没有底呢,您如果有时间的话,帮我们看看,拜托了!”

 这个年代,20镑相当于21世纪将近2万块,很是不菲。看来,这个小伙子还是有点家底的啊。福尔摩斯从犹太掮客手里购买小提琴也不过花了五十五个先令,这小伙子为了论文可真是下了血本啊!

 虽然有点心动,但是冬秀是有原则的,她想了想,小声道:“你待会儿先把你们教授喜欢的论文弄一篇给我,我看一下他的喜好风格,看我能不能帮你们改,你们再你们的文章拿来,我可以帮你们看看,改一改,钱就算了,都是同学,就当我帮你们的一个小忙。”

 “那可不行!”爱德文赶紧道,“如果你改得好的话,我们会加钱的,咱们可不能糊弄学妹啊,是不是,埃尔维斯?”

 绿眼睛、黑头发的青年埃尔维斯看了一眼冬秀,道:“我的文章只要改一下就行了,我需要的是精益求精,在教授那里拿到最好的评分。不过我们还不了解你的水平,所以我只会现付你五镑定金,等教授满意,我会再多付你五镑,一并付给你二十五磅。”

 “都说了,大家都是校友,不必这么客气,真不要钱。”冬秀快这俩傲娇的外国青年逗笑了,“而且你们不担心我的水准吗?”

 “一点都不!”爱德文立刻道,压低声音:“你是我们这十多年来年纪最小的学生呢,在剑桥,没有真才实学的进不来。哦,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小姐?”

 “我叫江冬秀,你们可以喊我秀。”冬秀道。

 “好的,亲爱的秀,我们都是国王学院的,我学历史,埃尔维斯学数学,你呢?”爱德文笑眯眯道。

 “我学哲学。”冬秀吃了一根薯条,道。

 爱德文兴奋地吹了个口哨,“太棒了!哲学!万学之母!那你的成绩得相当不错了!我的论文有点麻烦,埃尔维斯的简单,你要是没学过高数的话,就大概帮他看看,他的毛病就是语句太僵硬刻板,啧,我们教授快八十的人,都嫌他一个二十岁的家伙老气横秋!”他一说完,大家都笑了。

 冬秀止住笑,“高数我略知一二,只不过我才入学,你们对我的期望太高,我怕你们失望。”

 “在剑桥,人的潜力都是无穷的,嘿嘿。”爱德文露出一个有些猥琐的笑容,“那就这么说,十分钟后,在我们学院的草坪旁见!”

 冬秀微笑着跟他们告别,等回过神来,陡然发现身上有点冷,她目光随意一扫,发现本尼同学正一脸幽怨地望着她,叉子都快把盘子叨裂了。

 “怎么了?”冬秀问。

 “我刚才要跟你说话,你却只顾着跟那两个家伙说话。”本尼狠狠地吃一口沙拉。

 “不好意思,我没注意到。他们现在走了,你有什么话可以说了吧?”冬秀赶紧顺毛摩挲。

 本尼慢条斯理地放下叉子,用低沉的嗓音开口:“你的论文,批发出售吗?”

 “哈?”

 冬秀睁大了眼睛。



 两分钟后,冬秀和本尼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餐厅。本尼的自行车锁在餐厅不远处,因为刚才冬秀答应了他未来一个学期都帮他“校阅”论文,所以他仁慈地邀请冬秀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路把她送到草坪旁边。

 冬秀还是在这个世界第一次坐自行车,而且载他的人还是个年纪可以当她大哥的青年。她不由得感到好笑,一个人轻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骑着自行车的本尼不解。

 “我笑明明你读二年级,我读一年级,却感觉是大哥带着小妹妹上学的既视感,所以感觉特别好笑。”冬秀笑着说。

 本尼沉默一阵,骑着自行车越过一小片坡地,“我家里确实还有个妹妹,比我小一岁,她的记忆力很好,长得也好看,和你一样是跳级读的书,明年也来读大学了,不是上剑桥就是牛津,现在正在申请。还有,你说得不对,我也是跳级上的剑桥好吗,我才十六岁,你说得我好像快三十了似的。”

 “哦,那可真是抱歉,因为你长得比较稳重。”冬秀意味深长道。

 “那是。”本尼没寻思出冬秀话里的圈套,傻乎乎地点着头,深以为然。

 “完全看不出实际年龄。”冬秀笑眯眯地补了一刀。

 “……”

 本尼和冬秀有一搭没一搭地讲着话,没一会儿就到了国王学院,冬秀看见那两个青年正在等她,朝他们挥了挥手,便从自行车上跳下:“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吧。”

 “没有,我们也才来,还没开学,这两天好多人还没来学校呢。”爱德文的头发在阳光下像抹了一层蜜,深棕变成了米棕,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沓稿纸,递给冬秀:“最上面用曲别针别好的那份是之前我们教授说的范例文章,后面那几张纸是我写的,你看看还有问题吗?”

 冬秀阅读的速度一向很快,几张的内容她一会儿便了然于心:“没问题,我回头用铅笔在旁边帮你标注一下,再用一张纸给你写一篇作参考。”

 “好的,好的,太感谢你了!我这就把钱给你。”爱德文赶紧从衣服里拿出二十英镑来,冬秀推脱着不肯收,他把脸一虎,把钱拍进冬秀手里:“你不收的话别人该说我欺负新学妹了,快收下吧,算我求你了,好吗?”

 冬秀见他这么执意如此,只好暂时先收下。埃尔维斯也拿出一沓纸来,“一到三张纸是范例,后面是我写的,麻烦你了。”

 冬秀接过来,这一看让她差点笑出声,一般的理科生写东西也就是一板一眼了不得了,这位写得简直像个考古人员,用词极其简略,简略到古板,一篇文章该有的美感都没有,而且估计这位的语法学得不怎么样,一些语法上的毛病犯得有点多。不过他的数学好是真的,他给出的解法冬秀从来没有想过,这些答案看得她眼中异彩连连,“真是厉害啊。”她不由自主地感叹。学神就是学神,天赋这个东西,先天的大脑配后天的环境和喜好,二者缺一不可。但一旦拥有,别人拍马也追不上。

 “你还真能看懂啊?”爱德文在旁边倒吸一口凉气,“我数学是渣渣,他的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就和天书没区别,你比我小那么多还能看懂,哦,我的上帝!我弱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此话一出,爱德文收到了来自好友和本尼的白眼两对。

 “我只是在清国的时候有夫子提前把这些内容教授给了我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你应该佩服的是埃尔维斯,他在数学上是真正的天才,我是想不出这样的最优解的,我只会先生们教的那套。埃尔维斯,你的论文,我只能在语法和排版布局上帮到你了,和爱德文一样,我会用铅笔在旁边写出我的建议,我再另写一篇给你作为参考,不过我的数学水平没你那么好,还请您不要见笑。”冬秀笑道。

 埃尔维斯听完却没有生气,而是点点头:“我的教授也是说我在措辞和语法方面问题比较大,排版有时也不工整,所以还要麻烦你了。”说着,拿出皮夹,从里面数了五英镑,递给冬秀,“剩下的二十英镑,等文章完成后给你。”

 “快收下吧。”爱德文道。

 冬秀见此,也只好收下:“大概三天后你们过来拿,可以吗?”

 “三天?”这回不仅是爱德文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连埃尔维斯都皱眉说:“不会太赶了吗?”

 “三天足够,三天后,我们还在这里见面,怎么样?”

 “好的,那就这么说。”

 寒暄一番后,爱德文和埃尔维斯离开了。冬秀一转身,发现本尼还推着自行车站在她背后,她有些疑惑:“你怎么还没走?”

 “因为我的论文情况有一条还没跟你说。”本尼认真地说。

 “什么?” 

 “我这个寒假的五篇论文只写了两篇,剩下的三篇,要拜托你了。啊,前两篇我也是随便写的,你也帮忙看看,这是五十英镑,算做定金。”本尼从口袋里拿出一卷钱,递给冬秀。

 “不过我们交论文的时间还是比较宽泛的,大概下个星期交,所以,你要加油喽!”

 “……”冬秀拿着一卷纸钞在风中凌乱。

 “好了,上车吧,我载你一程,先去宿舍拿论文,你在楼下等我,回头你也方便写。”本尼一脚踏上踏板,说。

 冬秀万般不愿地坐上了自行车,她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坑里。

第39章 2018-12-01 23:18:53
《才子变身记》最后的结局是男人受到了惩罚,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婚姻观,也表达了作者的婚姻观,此文一发,在上海引起了轰动
第39章 2018-02-24 00:59:15
 回到宿舍,冬秀开始打扫房间,方便她今天睡个好觉。

 剑桥的宿舍楼几乎都是中世纪时候修建的老楼,墙壁斑斑驳驳的,四个角上也全是蛛丝。冬秀深吸一口气,她在大清的时候有海伦照顾她,来这里只有自食其力了。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冬秀戴上手套,把床斜立着搬到走廊上,书放在单独的小房间里,暂时不动它,她要先把今天休息和做饭的地方打扫干净。她把宿舍里里外外地扫一遍,除蜘蛛网,观察有没有老鼠洞,顺便堵上。因为地上铺的是木板,所以她只能用毛巾一点点抹。 

 冬秀打扫完屋地,已经过了两个半小时,太阳西沉,她听见有人在爬楼梯,发出“咯哒咯哒”的声音,赶紧把床抬进屋里,靠墙角摆好,防止来人走路不方便,把自己的水桶也提到屋里,关上门,开始抹床和桌椅板凳。这些物件抹起来很快,不一会儿就抹得亮亮堂堂,她开始铺床。先在床板上垫一层报纸,报纸上又铺一卷席子,再压上两床垫被。这样保证被子不接触床板,晒被子也会很干净。铺完被子,罩上床单,垫被上再把卷成四方的盖被打开,宛如一个巨大的煎饼果子,把拍好的枕头搁上。

 接着是安排吃饭和办公的两张桌子:一张铺上桌布,摆上茶具。一张垫好毛毡,搁置四宝。等将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她也出了一身的臭汗,不过好在宿舍里有淋浴间,可以洗个澡。

 冬秀把头发和身体都洗了。她一边洗一边想起《仪礼 聘礼》的话:“三日具沐,五日具浴。”就是说,古人是三天洗一次头,五天洗一次身上。无论长发短发,三天洗一次头最好,天天洗头容易掉发,因为人体自身分泌的油脂可以保护头发,经常洗头上的油脂就洗净了,外面的脏东西反而更容易吸附到头上来。冬秀在老家的时候,用的洗头水都是烧开的井水,冷水洗头也伤头发,洗头的时候用的是皂荚,这个小玩意儿天生天养,功效却不比肥皂差。

 冬秀一边洗一边胡思乱想,她身上很不脏,搓澡巾都搓不出什么来。洗完擦干,她在身上抹了一层家乡带来的雪花膏,这时候的雪花膏都是纯天然的,没有任何多余的添加剂,仍旧香气扑鼻,如花朵沾上露珠般芬芳鲜美。身上抹完雪花膏,都不用喷香水,自带一股子香风。她穿好衣服,把头发打散,用沾上头油的梳子一点点小心梳开。因为长期编辫子,她的头发也变得卷曲,全部散开的话,能一直拖到地,所以她必须用胳膊驾着才能保证头发不沾到地面上。等把头发梳好,发梢还滴答着水珠,她也就没有再编起来,而是拿红头绳随意扎起,把一条大辫子甩在胸前,收拾好去吃饭了。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路灯如星星般一盏接一盏亮起。冬秀外罩披风,内穿礼服和学袍,从宿舍楼走下,受到一群路人的围观,有些女孩在她背后小声地说:“好长好漂亮的头发啊,好像绸缎啊!”“头发真美啊,我好喜欢,怎么保养的?”“她外面穿的那件衣服也好美啊,那是刺绣吧,据说好贵的!她是大清的哪位贵族吗?”

 冬秀听得有些无语。在大清,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力。在英国,一个普通的瓷壶能卖出天价,但在他们大清的普通人家,谁家喝茶吃饭不用瓷碗瓷盘?景德镇每年出的盘子碟子,砸碎砸烂的都不知多少,在这里却像是宝贝。同样的,在大清,她这样一件带有苏绣的锦缎衣裳也不很贵,省一点银子,找个绣活儿好的绣娘就能做好。

 冬秀记得莫言的小说《檀香刑》里有句话,出自克劳德之口,大意是:“你们中国几千年来别的没琢磨明白,刑罚上的技术和艺术却琢磨得淋漓尽致。”这话同样可以用在大家的生活上,因为人力资源不值钱,所以本应该贵的东西却都很便宜——包括她的头发,也是如此,在这里像是艺术品,在大清,不过是待嫁女子的标志,哪个头发不好看,才是奇怪呢。

 冬秀在昏黄的路灯里行走,冷不防听到一阵“铃铃”的自行车铃铛声,她抬头一看,正是下午将了她一军的本尼迪克特先生,便道:“晚上好,本尼。”

 “晚上好,秀。”本尼说完,又一阵铃铛声从二人身后传来,一位金发青年蹬着自行车踏板,朝他们远远地就喊:“晚上好,长发小妹妹,咦,本尼,你怎么也在?”

 来人正是前一天追着本尼的青年——尼尔。

 “尼尔,这话应该是我问你吧!”本尼回头道。

 尼尔嘿嘿笑着,骑着自行车来到他们跟前停下,一脚撑地,“你我是朋友嘛,开个玩笑都不行!”又对冬秀说:“对了,小妹妹,原来你也是咱们剑桥的啊!了不起啊!来来来,自我介绍一下,以后说不准就是个大人物!”

 “您过奖了,我姓江,江冬秀,你可以喊我秀,即将就读于国王学院。”冬秀道。

 “哦,那么亲爱的秀,上车吧,餐厅不近呢,我捎你一程。”尼尔一甩头,示意冬秀坐到后座上。

 “这……”冬秀有些犹疑。

 “上车吧,再犹豫就赶不上饭点了!同学之间,客气什么!”本尼也接口道。

 见本尼这么说,冬秀便直接坐上了尼尔的后座,“那就拜托你了,尼尔先生!”

 “叫我尼尔就行!出发,呦吼!”尼尔说完,一踩踏板,率先疾驰而去。本尼也不甘落后,铃铛一打,“铃铃铃”伴随着轮子摩擦地面的“嘎吱”声,奏成一曲欢乐的乐章。

 晚餐他们去了口味做得比较好的彭布罗克学院,因为这里参加晚宴的人比较多,不像国王学院人那么少。锁好自行车,冬秀跟在尼尔和本尼的身后,进了餐厅。

 三人选完饭,各自付了钱,找好位置坐了。冬秀先坐下来,把披肩披在椅背上,尼尔和本尼坐在她身边,把她当小妹妹一样护在中间。尼尔给她介绍:“教授们还没来,我们还不能吃饭,等教授们进来的时候——他们都会坐在最前方的高台上,我们要全体起立,然后一起念拉丁文的晚祈祷文,你要是不会的话,跟着我们比口型就行。”

 “好的,谢谢你了。”冬秀也小声答。

 “你知道这种晚宴最有趣的地方在哪里吗,秀?”本尼双手交叉成尖塔,视线低垂,像一只静待猎物的老豹子。

 “不知道。”冬秀说。

 “在长桌上吃晚饭,意味着你只能和你的左右和前面三个人对话,也就是说,你只能和五个人讲话,这五个人可能来自不同的专业,甚至来自不同的学院,有的是学生,有的是助教,你们会谈论各种各样的话题,而一般晚宴——不单单只是吃饭,一般持续两个小时到三个小时是没问题的,这样长的一段时间,你们可以聊许多内容,甚至足够你对另一个专业有一个大概的、模糊的见解,这不是很有趣的事情吗?”

 “三个小时?你是认真的?”冬秀惊了。

 “当然,你也可以提前回去,但是我想写论文不该是你来剑桥的唯一目的。身为剑桥人,我们骄傲的是我们的学术氛围,我们每个人都爱学习,而且这学习指的不止是本专业的知识。”本尼意味深长道。

 “所以,你无须那么着急,三年时间,足够你好好想想你的未来,在这里,你会体验到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剑桥是英国最好的大学之一,也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大学之一,来这里,就要上得值当,学得充分再回去,才是不枉费你的初衷和你的先生们的苦心,不是吗?”本尼说。

 冬秀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你说得很对。”

 “我们这里平常酒会、讲座都很多的,欢迎你来玩儿!这是我们小组酒会的时间和地点,感兴趣可以来参加,有很多学院的友人。”尼尔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冬秀,冬秀接过,“谢谢。”

 “那,本尼,”冬秀端详着名片,“论文怎么办?”

 “骗你的,我们还有一个月才审核论文,而且只有三篇,你先把前几篇订正一下,后面一篇时间也足够。”本尼转着酒杯道。

 冬秀:“……”

 “什么论文啊?”尼尔一听,也来了精神,赶紧问。

 “一件小事而已。”本尼岔开话题。这时,许多穿着黑色学袍的学生如蝙蝠从门口飞入,蜂拥而至,他们点菜的点菜,拿酒的拿酒,人群的最后是一队高个子、穿着礼服的男女,他们一进来,在点菜的学生也顾不得手上的餐盘了,随便找个位置入座,大家一齐站起,教授们走到高台上时,大家才坐下来,开始念拉丁文的晚祈祷文。

 冬秀是不会拉丁文的,所以别人念一句,她就跟着重复一句,不过她的记忆力和模仿能力很好,没有一个错音,坐在她对面的是个戴着眼镜的皓首老者,多看了她一眼。等晚祈祷文念完,大家就可以开饭了。冬秀晚上没有点肉类,多点了一些蔬菜,蛋挞也多要了几个,她本想大快朵颐,赶紧解决这顿饭,奈何周围的人都是吃一口菜,聊十分钟天,没法子,她也只好开启龟速模式,吃一口饭,再和周围的人交谈一会儿。

 交流是增进互相了解的基石,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冬秀原以为自己在大清接触的人已经算顶尖的厉害,这里的老师,哪怕是个助教都更胜一筹。就说坐在她对面的那位老者,虽然他教得是英国历史,但副业是搞古画拍卖和鉴定的,会八国语言,听说读写都很溜。

 在大清,会八国语言很了不得,但在国外,多会几门语言也就是多会几种交流方式。但是这些交流方式也只停留在听和说上,读写就比较困难了。但在剑桥,这样的老师并不在少数,冬秀夸赞这位叫做亚当的老爷爷很厉害,老爷爷笑眯眯地说:“谢谢你的称赞。”

 三个小时一晃而过,冬秀一边吃一边聊,甚至都不记得食物是怎么下肚的。在大清,“食不言寝不语”是既定的规矩,但在这里,大家畅所欲言,交换着新奇的思想和独到的见解。剑桥的餐厅,是食物的海洋,更是知识的海洋。

 回去的路上,冬秀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说:“剑桥,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我好喜欢啊。” 

“那是!”本尼骄傲地说,“等你接触得越多,你会越喜欢。”

 “知道为什么人人都想上世界一流的大学吗?”尼尔问。

 “为什么?”

 “不是因为大学的名气,当然,名气也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里的导师和氛围,在这里,就算是渣渣最后也会被氛围渲染,度过三年不那么颓废的时光。我刚来这里的时候不怎么喜欢学习,现在我不但迷上了看书,还养了两只乌龟,一只叫尼采,一只叫叔本华。”

 “哈哈哈哈。”冬秀放声大笑,本尼也笑起来,“你那两只乌龟不算厉害,我们宿舍里,有个人养了一盆仙人掌,叫真理,意思是真理是不可能得到的,谁要想得到它,就会流得满手是血。”

 冬秀又笑了起来。

 “哎,你这两天没事的话,我们带你逛逛图书馆,领略一下我们郡的风光。”尼尔提议道。

 “好啊。”冬秀道,“不过我得先把房间收拾好。大后天怎么样?”

 “好啊,不过收拾房间……”尼尔笑了,“我女友黛西跟你住在一个地方,她个子高,力气大,今天她去参加聚会了,没能回学校,回头我跟她说一声,帮帮你。”

 “那就多谢尼尔学长了。”

 “都是一个学院的,不用谢。”尼尔道。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讲着话,期间尼尔和本尼也问了关于冬秀国家的事情,冬秀回答得很诚恳,两人听了却很沉默。等自行车骑到宿舍楼前不远,冬秀就从车上跳下,和二人道别了。她一个人走回宿舍,简单地又洗了把脸,便拿出今天收到的论文,凭着极好的记忆力,调动大脑内的资料库,开始校阅。十一点左右,她关了电灯,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不到六点,冬秀起床,洗漱后,简单吃了个面包就投入到工作中。昨天的三篇论文已经校阅完毕,她的速度不是盖的,只要凭借极好的记忆力和写作能力,不用找书她也能写出两篇来。这得感谢她上辈子给人代写过论文的经验,这种类型的她恰好写过,可以吃老本,教授喜欢的风格也都大差不差,这会儿写起来顺畅无比。

 冬秀写作用得是打字机,这个时代打字机还是个稀罕货,但是手感敲起来比后世的机械键盘还要好,这台还是她从大清带来的,是伊丽莎白先生放在包里的一个惊喜。因为伊丽莎白先生知道她一向“无功不受禄”,所以就用这种方式把打字机送给了她。

 打字机“噼噼啪啪”地响着,不一会儿,一篇稿子便新鲜出炉,连一个错误的单词都没有。

 一上午时间,冬秀都在敲论文,直到有人来敲门,她才恍然:“已经到了中午了,该吃饭了。”她打开门,站在门外的是一个又高身材又好的小姐姐,一头金发如瀑,脸上的雀斑十分可爱:“我是黛西,是尼尔的女朋友,你好。”

 “你好,黛西,我是江冬秀,你可以叫我秀。”

 “好的,秀,我们先去吃中饭,回来我帮你收拾屋子,呃,方便我先看下你有多少东西吗?我看看要不要让我宿舍里几个姑娘也过来。”黛西眨了眨她碧蓝的眼睛,笑得像一朵太阳花。

 “好的。”冬秀领着她进屋,走到主屋旁的小屋里,那里有二十个皮箱子,是她从大清带来的,里面全是书。

 “我的上帝啊,里面都是什么?”

 “都是书。”冬秀无奈道。

 黛西深深地点了几下头,“我明白了,这些都很珍贵吧?哦,你别误会,我学的是古典文明专业,整理古籍不在话下,我待会儿戴上口罩还有手套来,咱们先去吃饭吧,不着急。”

 两人说完,一道下了楼,楼下,本尼和尼尔都在等二人。尼尔见到女友,嘴角都咧到耳朵丫子去了,“快上车,我们去吃饭。秀就拜托你了,本尼。” 

 “知道啦。”本尼跨坐在车上,扒拉一下铃铛,冬秀坐在车后座上,两辆自行车便向餐厅进发。

 中饭吃得比较潦草,冬秀来这里第二天已经有点厌恶英国的甜点了,但没法子,今天她还没准备食材,也没去菜场,没法放弃食堂。这里离菜场还有些距离,步行实在是不方便,她就和三人探讨自行车的价格。黛西的意思是自行车要几镑,不便宜,不如借别人的用,但是冬秀考虑到自己的出行率,就打消了这个想法,直接问了解详情的本尼来。本尼给出了一个合适的二手自行车的价格,冬秀干脆地付了钱,本尼答应她明天就回给她弄来。

 下午,黛西帮着冬秀把二十箱书籍都整理出来。黛西不愧是专业的大神,收拾起书的时候,每一本都像对待珍宝一样,她不但把这些书全部完好无损地取出,装在寝室已有的书柜里,对于多出来的书籍,她找来几个不用大书柜,仔细打扫干净后,也全部装好,还订上了蕾丝帘子,防止招灰。

 “既然都没问题的话,那我就先走了。”黛西摘下手套,笑眯眯道。

 “今天多谢了,要不,晚上我请你吃饭吧,黛西学姐?”冬秀道。

 “不用不用,只要你同意改日我来跟你借书就行了,有些英文古籍,我看了下,我们剑桥的图书馆好像都没有呢!”

 “没问题。”

 “那就这么说!”

 黛西离开后,晚霞悄然降临。冬秀把剩下半篇论文打出来,时间已经相当不早了。她起身活动活动脖子,将爱德文和埃尔维斯的资料分门别类放好,这两份已经完成,花费了她一个晚上加半天的时间,比预计晚了一点,大后天就可以交给他们了,希望他们满意。

 冬秀洗了把澡,重新梳了头,编成辫子,出去吃晚饭,今晚上没遇到本尼他们,她就近在国王学院清冷的餐厅里吃了晚饭,没怎么闲聊就回去了。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冬秀拿到了自行车后,便骑着它把论文交给了爱德文和埃尔维斯,二人非常满意。埃尔维斯居然多给了她十镑,冬秀说什么不肯要,他才把剩余的二十磅给她,而爱德文也同样又给了她五镑。冬秀拿到钱,和二人道了别,不远处,尼尔和本尼正在等她,本尼的后座上还坐着黛西。

 “走,我们今天去图书馆转转,没开学,正好人少!”尼尔挤眉弄眼。

 “瞧把你高兴得!”黛西戳了戳男友的后背,笑道,“你们三人一人一辆自行车,干脆叫三剑客得了,不对,秀年纪小,你们俩当两剑客吧!”

 “三剑客很好啊,我们专业都不一样,万一出了个人才,到时候就可以说是我们当年三剑客里出去的!”尼尔调侃。

 大家叽叽喳喳地说着闲话,好一会儿才出发。

 路上,冬秀路过报童,说:“我要一份《泰晤士报》。”

 “别买了,秀,我这里有现成的!”黛西从包里拿出当日的《泰晤士报》,递给冬秀,“今天有吴先生的文章,非常精彩,话说,他跟你都来自大清,虽然他没来过我们英国,可是对我们英国却了如指掌似的,真是厉害啊!我很喜欢他的作品,先生大概是个儒雅的中年人吧,很有内涵呢!”

 冬秀:“……”

 对不起,我来了,而且就在你对面听着你吐槽。

第40章 2018-12-01 23:19:48
《才子变身记》引起巨大轰动,《申报》销量不断下跌,而冬秀投的报刊发行量却越来越大。
第40章 2018-02-15 23:31:53
 冬秀骑着自行车徜徉在剑桥郡的街道上,耳边车铃铛清脆的响声不时响起,树木郁郁苍苍,影子纤纤长长,时间匆匆忙忙。她忽然想起前世看得电影《万物理论》的开头:霍金骑着自行车在剑桥郡的小道上飞驰,他和好友们较劲,比谁骑得更快,他们边骑边欢呼,车轮辗轧过舞会的灯光,辗轧过王尔德的笑容,也碾压过岁月无情又斑驳的影子。

 “你在笑什么,秀?”黛西一手搂着男友尼尔的后背,一手拿着报纸,好奇地问冬秀。

 “我在想,对人类的文明来说,时间到底是一直向前,还是循环往复。”冬秀踩着踏板划过一片坡地,自行车难耐地呻吟了一声。

 “这是个好问题!”黛西来了精神,“喂,尼尔,你来给秀解答一下!”

 “嗯,你这个问题得一分为二来看。先从事时间的定义说起,什么是时间?时间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和顺序性的表现,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物理学中,时间是连续的,不间断的……”尼尔滔滔不绝地说着,本尼时不时在旁边补充,他们每说到关键点,冬秀和黛西总会补充上新的小问题,四个人说说笑笑,图书馆已近在眼前。

 图书馆像是一块竖起的华夫饼干和一块横放的华夫饼干相叠,饼干估计是咖啡牛奶味儿的,拱门外的一圈嵌着奶白色的砖,其他部分都用褐色的砖砌成。冬秀把自行车锁好,和三人一起进了图书馆。

 剑桥的图书馆果然不同凡响。爱书如命的冬秀进了这里,是胡敲梆子乱击罄——欢喜若狂。书架一眼望不到边,本本都是大部头,冬秀随手翻开一本,是中世纪流传下来的,她再翻开一本,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想看什么自己挑,用学生卡就行,不过跨系借书要去前台办一下登记手续。”黛西小声地说,来了这里,人人都像进了教堂一般虔诚,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地。

 冬秀比了一个“Okay”的手势,本尼说:“我们先去找自己想看的书吧,一会儿十点钟在这里集合,唔,我看下,这本书的标号是A223,我们待会儿就以这本书为基准集合。”

 “万一被借走了呢?”黛西问。

 “前一本是A222,以此类推,总有没被借走的。”尼尔摸摸女友软绵绵的头发,笑眯眯道。

 四人约好后,便像自己喜爱的书架奔去。因为还有几天开学,所以冬秀只找有关哲学方面的书,这里有很多古籍,它们像一位位沉默的学者,静静地等待有心人来翻阅。

 冬秀在一个个书架前徘徊,终于,一本书吸引了她的目光。

 “啊,笛卡尔的《形而上学的沉思》!”冬秀心中一动,正要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抽出来,却不料有人比自己更快一步摸到书脊,一抬一拽就把书扯进自己怀里,冬秀一回头,一个和书架差不多高的男生正欲翻开书籍,开始阅读。

 冬秀:“……”没法子,她只好又把目光投向书架,可惜无论她怎么垫脚,都没有发现书架上还有其他多余的《形而上学的沉思》。

 “给你吧。”正当冬秀决定放弃这本书转而去找其他的书时,她背后的那个男生开口了。

 “啊?”冬秀有些惊讶,可眼睛里的雀跃却泄露了她的好心情。

 “我去年已经读过了,你是新生吧,这本书先给你看好了。”男生推了推眼镜,把书递给冬秀。

 “谢谢。”冬秀双手接过,小心翼翼地捧在胸前。

 男生的目光在她的脸上转了一圈,又在她的头发上转了一圈,“很漂亮的头发。”说完,不等冬秀开口,就转身离开了。

 冬秀望了眼男生的背影,又看了看自己怀中的书,耸了耸肩,接着按照教授开的书单找书。

 从古希腊与罗马时期的柏拉图的《巴门尼德篇》,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物理学》、《形而上学》,到普罗提诺的《九章集》、卢克莱特的《悟性论》等等等等,有些是冬秀看过的,更多的是她没看过的。

 冬秀捧了一大堆书摇摇晃晃地走出来,远远看见本尼他们在A223的书架前等她。黛西第一个发现她,赶紧跑过去帮她搬书,“我的上帝,你难不成今天把教授列的书单都找出来了?”

 “呃,是的。”冬秀有些不好意思。

 尼尔从黛西手里接过一摞书,“她看书速度快,你不用担心。”本尼也深以为然地点头。

 “你怎么知道?”冬秀反问。

 “秘密!”本尼与尼尔异口同声道。

 黛西拿报纸敲了一下自家男友的头,尼尔笑呵呵地在自家女友脸上“啾咪”一口,黛西羞得红了脸。本尼见怪不怪,冬秀装作什么也没看到,但她翘起的嘴角已经暴露了她的小心思。

 撒狗粮这种事得分人。陌生人的狗粮她敬谢不敏,好友的狗粮她来者不拒。

 “咳,借好了书,那我们赶紧走吧。”黛西轻咳一声,道。

 “嗯。”尼尔接道。

 “没跟你说话。”黛西瞪了男友一眼,低声道,

 “那你跟谁说,嗯?”

 “我跟亚里士多德说。”黛西帮着冬秀把书放到前台,再给自己借的两本书做登记。

 “亚里士多德听不到你的话,只有我能听到,所以你是在跟我说。”

 “那还有本尼和秀呢,我是在跟他们说。”

 “哦,他们在那边放书呢,距离有点远,只有我在你身边。”

 黛西拿起笔,看了一眼尼尔,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你直接说你脸皮厚不就行了?下次还让我去你宿舍,门都没有!”

 尼尔:“……”

 因为冬秀借的书比较多,所以登记花的时间也比较多,她把书名全部抄好,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时间,给工作人员审核后,用布袋子装好,这才抱着书走出了图书馆。

 冬秀一个人的书四个人帮忙抱着,她感觉有些不好意思:“真是麻烦了。”

 “有什么麻烦的,剑桥的书虫多得很呢,不差你这条。”本尼把书放进车篓子里,脚踩踏板,第一个出发。

 “说得好恶心啊!”黛西坐上自行车的后座,掐了掐男友的腰,“尼尔,我们也不能落后!”

 “呦吼!好嘞!”尼尔听见黛西的话,浑身都是劲儿,载着女友第二个冲了出去。

 “喂,等等我!”冬秀也骑着自行车跟上,可惜她的力气小,始终缀在本尼和尼尔身后。三辆自行车穿过大街小巷,行过剑河上的小桥,驰过草坪旁的道路,赶在吃饭前回到了国王学院。

 “我是第一名!”本尼两手做喇叭状,大喊道。

 “你没带人,不算!”尼尔控诉。

 “没带人你也跑不过我!”

 “我最后。”冬秀有气无力道。

 三人齐刷刷望向她,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笑闹一阵,大家各自回到宿舍楼下,停好车,上楼换衣服,一起去彭布罗克学院吃饭。路上,他们碰到爱德文和埃尔维斯,一行七人便一起上路。爱德文是个话痨,埃尔维斯全程基本不怎么说话,本尼只在关键点上发表个人观点,尼尔全听自家女友的,黛西说什么就是什么,冬秀彻底沦落为透明人,只听不开口。

 一行人很快进了餐厅,冬秀跑累了,她现在无比想念老家的酱牛肉,可惜这里没有,只有半生不熟的牛排。她哀叹了一声,拿了两盘牛排,两个面包,要了一点芝士,一些罗勒,一盘生菜叶,还有一杯香槟,找好位置坐下,开始现场表演“如何在英国用现有的食材做肉夹馍”。

 “你要做什么?”黛西坐在冬秀身边,眨巴着眼睛看她用小刀熟练地切开面包,问道。

 “中国的汉堡包。”冬秀没有把面包切到底,切到足够夹不少肉就可以了。她切完面包,在切面上下各铺一片生菜叶,开始料理牛排,一整块牛排被她切成手指肚大小的肉丁儿,肉丁儿被她用刀子送进面包的切面下方,细细地抹上一层,一层牛肉丁抹完,她又搁上一些罗勒,这种植物的味道和香菜有些类似,能增加食物的香气。洒完罗勒,放两片芝士,再铺一层肉丁儿,英国版的肉夹馍就大功告成了。

 冬秀不顾黛西惊诧的目光,捧起来就咬了一口,吃完一脸的梦幻:“美味!”

 “真的吗?”黛西的目光黏在冬秀手里的“肉夹馍”上,下意识地咽了口口水。

 “当然,你要不要来一口?”冬秀把“肉夹馍”往黛西面前递了递。

 “算了吧。”黛西艰难地挪开目光。

 “这有什么难的。”冬秀拿备用的刀子在她没吃过的地方剌下一块来,“尝尝。”

 黛西接过来,小心的塞进嘴里,刚嚼了一下,眼睛就像灯泡一样“唰”地亮了:“好吃哎!”三嚼两嚼咽下,又眼巴巴地盯着冬秀。

 “没了,要吃自己做。”冬秀瞥了黛西一眼,“咔嗤”咬下一大口“肉夹馍”。

 黛西:“……”

 英国人在料理上的天赋奇低无比,黛西也不例外。她和尼尔照葫芦画瓢地做了一个外表和冬秀手里的“肉夹馍”大差不差的东西,吃了一口,差点吐了。埃尔维斯和爱德文在暗中观察,本尼优哉游哉地吃着小番茄。

 一顿饭热热闹闹地过去了,大家互相告别,冬秀回到宿舍里,开始和论文和家信较劲。

 时间不紧不慢地又过了一天,离剑桥的开学日只差两天。冬秀寄完信,又把写好加改好的三篇论文交给本尼,便骑着车去菜市场买菜,莉莉奶奶做的树莓酱很好吃,她要多买几罐回来。昨天《泰晤士报》的稿费到了,她还要把钱存到银行里,跳蚤市场上的古玩也挺多的,顺便可以去看看。冬秀蹬着自行车,眼前的景色如沙子般在她眼前散落,她抬头,黛西的声音从一旁传来:“快,快,快,演讲稿你准备了吗?哎呀,怎么开学今天突然让你上台演讲啊,让人连个准备都没有!”

 “大概是我的长相比较特别?”冬秀心知肚明,但还是笑眯眯道。校长不知从哪里知道了她就是吴声的事,昨天下午请她到办公室喝茶不说,还突然让她准备今天开学的演讲。

 冬秀的内心很崩溃,但面上波澜不惊,她的稿子是赶出来的,还好她的语言组织能力不错,到时候还可以临场发挥。她穿上学袍,把大辫子盘成一个髻子,用簪子簪牢,跟着黛西出了门。

 演讲台旁,几位教授早已严阵以待,冬秀朝他们微微颔首,表示礼貌,走上演讲台。一位老师正在给话筒调声音,看到冬秀来了,赶紧道:“试试看,音量怎么样?”

 冬秀踮起脚,把话筒杆往下拉,轻轻朝着话筒吹了口气,“呼”的声音传出老远。她笑了笑:“还不错,就是得仰着脖子说话,有些费劲。”老师笑了笑,搬来一个小凳子,“站上去试试瞧。”冬秀依言站上去,这回正好能对着话筒讲话了。

 学生们还都没有来,冬秀趁着时间开始打腹稿,她握着稿纸的手指轻轻发抖。当穿着黑色学袍的学生们“呼啦啦”如蝙蝠一般进场时,她的心狠狠地跳了一下,她在心里给自己鼓气。当着全剑桥学子的面演讲,她是真的很有压力。这些人里面,弄不好就有她以后万分崇拜的科学家、学者,所以她务必要讲好,不能出一点差错。

 校长宣布冬秀作为优秀新生开始演讲,学生们的窃窃私语如潮水般褪去。冬秀的心也陡然平静下来,她开口:“尊敬的各位……”

 冬秀站在讲台上,她的声音和她的灵魂合二为一,她的灵魂和天空合二为一,天空和宇宙合二为一。她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觉得自己在真理面前如此渺小,她抬头,仰望星空深邃,低头,可观大地包容。她的语言变成呐喊,变成熊熊的火焰,她在语言中燃烧,在思想中升华,在梦想中奔跑。

 “宗族交给我的,是优胜劣汰的法则,是弱肉强食的法则,法则中,生命的本真不在,黑暗和奴性……”

 ……

 “我从家乡走出来,进入剑桥和诸位在这里相遇,是一件幸事,是一个奇迹……”

 ……

 “谢谢大家。”

 冬秀鞠躬,全场掌声雷动,口哨声、欢呼声连成一片,许多学生站了起来,为这位形容矮小、身体里却蕴含着蓬勃能量的姑娘鼓掌。不少人记住了她的名字,含糊不清地喊着“秀”。冬秀眼尖地在人群中发现了黛西和本尼一干人,她笑得十分灿烂。

 英国开学后直接上课,冬秀是个好学宝宝,每次都提前进教室,坐在第一排,一手放热水杯,一手放文具,俨然一副老干部作风。偶尔,坐在她身边的女生也会问:“你为什么要喝热水啊?”她便会语重心长地科普一番中华养生美容的知识,一传十,十传百,没几天,整个教室里到处都是热水杯,大家喝着热水,一起交流美容的知识,好不快乐。

 一星期的时间很快过去,冬秀周一进社团参加活动,周二晚上听了一场演讲;周三下午参加高尔夫俱乐部,晚上旁听研究生哲学课;周四晚上参加了尼尔组织的酒会,认识了不少学院的牛人,周五下午参加了读书俱乐部,晚上听了一个讲座。一星期只有两篇论文,她把自己的论文写完,还有时间帮本尼的两篇参考论文也写完,正好可以抽出时间周六去伦敦一趟,参加特丽莎女爵府上的读书沙龙,还要和特丽莎一起讨论高端护肤品店铺‘JIANG’的室内设计。

 周五晚上她早早地上床睡觉,第二天四点半起床,简单洗漱后,自己做了煎蛋,夹在铺有卷心菜的面包里,就着果汁下肚。吃完饭,她到街市上找到汤姆,给了他两先令,让他把她送到特丽莎府上。

 汤姆做事非常利索,他们从剑桥郡出发,洋马跑得飞快,一个半小时就到了伦敦。伦敦早上的人也不少,景色在玻璃窗外扭曲成一团麻线,不一会儿,特丽莎的府邸已尽在眼前。

 冬秀把请柬递出,马车继续向前,一直行到特丽莎的庄园前才停下,她从车上下来,艾伦在门前等候,她将披风脱下,递给艾伦,艾伦为她推开门,她走进屋子里,特丽莎正从楼梯上下来:“我正要去找你呢!艾伦,准备好马车,我们马上去铺子看看!”

 “好的,女爵。”艾伦出去准备马车,特丽莎拉着冬秀的手,走到沙发前坐下,她抬手示意女仆把稿纸拿来:“基本的装潢已经弄好了,就是具体的摆设还没弄好,这是我的设计,你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

 冬秀接过稿纸,目光从画面上温柔地拂过,装潢的风格很有特丽莎的审美,极尽低调奢华,而且特丽莎还照顾到她贩卖的是东方产品的特色,将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糅合,使其相得益彰。

 “我们可以把东方剪纸、皮影等等艺术都融合进来,在我们的护肤品的瓶子上,店铺设计上都可以体现。嗯,我觉得我们可以在门店里贴着外面的玻璃墙放一个巨大的鱼缸,里面可以养锦鲤,银龙鱼之类的,屋外做一个水景,是一个滚动的石球,石球要往里转。”冬秀道。

 “前面的创意非常好,我是真没想到啊。装潢为什么要放鱼缸,水景又是为什么?”特丽莎问。

 “这是我们那边的哲学,按照这间店铺的风水来说,摆置水景有利于进财。”冬秀在画面上比划着。

 “原来如此,那就照你说的做。”特丽莎把冬秀说得都让仆人记下来,回头她好去找资料。她对于设计情有独钟,在这方面她独断专行,但如果有好的建议和想法,她也愿意吸纳融合。

 二人讨论的差不多,艾伦进了屋,“女爵,马车准备好了。”

 “那我们也走吧。”

 冬秀挽住特丽莎女爵的胳膊站起,特丽莎拍拍冬秀的手,好似一位慈祥的祖母。

第41章 2018-12-01 23:20:43
大清要亡,胡适准备出国留学。
第41章 2018-03-27 18:48:22
 “前两天《泰晤士报》的文章《流浪者的餐前祷告》是你写的吧?”马车里,特丽莎喝着大吉岭红茶,仿若漫不经心道。

 “您看出来了啊。”冬秀笑得腼腆,“是我写的。”

 “当真是你写的?”特丽莎放下茶杯,瞪圆眼睛看着冬秀又问了一遍,另一只放在膝盖上的手攥起。

 “是我写的。”

 半晌,特丽莎盯着冬秀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的上帝啊!”

 冬秀很想笑,但看眼前的老太太这么严肃,一脸呆萌,她硬生生把笑声憋回了肚子里。

 特丽莎突然一把拉住冬秀的手:“吴先生,我很喜欢您的文章,请务必给我签个名!”

 冬秀:“……”呃,这个结果是她没有料到的。

 “您还是叫我秀吧。”冬秀说。

 “请让我尊称您为吴声先生。”特丽莎把冬秀的手攥得更紧了,“在文坛上,笔名比真名念起来更令人感到亲切,吴先生。哦,阿奇应该和你说了,今晚我们有个读书沙龙,请您务必光临寒舍!”说完,她上下大量冬秀,“忘了告诉您,不光是我,除了阿奇他们几个,我和我的几个子女都猜到了您就是写《流浪者的餐前祷告》的作家吴声,只是我们有些不敢置信。我今天和您探讨室内设计的时候,手都有些发抖呢!”

 特丽莎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冬秀也跟着笑了起来。特丽莎点了一下软塌扶手,一个木盒弹了出来,里面有一瓶祖母绿的墨水、几只钢笔和一本吴声的小说集——《吴声短篇小说集》。特丽莎拿出书、笔和墨水放在桌上,将它们推给对面的冬秀,“可以请您签个名给我吗?如果有祝福语的话,就更好了。”

 “那就写‘亲爱的特丽莎:祝你永远如朝霞般美丽,祝你和你的家人阖家安康,幸福美满。’如何?”冬秀打开书,提起钢笔在墨水瓶里蘸了蘸。

 “这句话很美,我喜欢!”特丽莎笑得很开心。

 冬秀点点头,娟娟的字迹如海浪般在她的手腕下起落,待最后一个句号点上,她把书推给对面的特丽莎,“谢谢你喜欢我的文章。”

 “我会一直支持你的。”特丽莎翻开扉页,正好看到冬秀留下的那句话。冬秀的签名一个是英文,一个是中文,中文的“吴声”比英文的要洒脱很多。特丽莎突然想到了什么,开口:“我待会儿去买几本您的书,到时候咱们可以在读书沙龙上推销我们的产品,就说买十英镑送一本您的限量签名书籍,怎么样?”

 冬秀:“……”

 真有商业头脑,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十英镑要不少钱呢,会有人买吗?”冬秀忧心忡忡。

 “现在您在英文坛是个炽手可热的人物,您恐怕不知道您有多受推崇,就单单说我们府上前两次办读书沙龙,那些一个个鼻子朝天眼朝下的作家们为了你的小说发生了极大的分歧,他们可是连风度都不要了!一个个吵得面红耳赤的,看着不像英国人,倒像是一堆没文化的法国佬!”

 冬秀:知道你们跟法国人相爱……咳,相恨相杀,行了吧?

 “当然,我没有怪您的意思,我是觉得写作天赋这个东西和年龄无关。”特丽莎喝口茶,“他们前两次都是围绕您的文章打嘴仗,本来是读书沙龙,最后变成作家吴先生的作品讨论会,就单单这一点,便可知晓您的作品在我们这里影响有多大。”

 “我以为英国作家们不会关注喜欢我的作品的,毕竟我大部分写得都是乡野发生的事情,写得大部分也都是底层人物。”冬秀笑笑。

 “其实,把人物写活是很难的,您写的人物已经做到这一点,他们各有自己的内心世界,各有各的心酸苦痛,不是单一的好或者坏,这一点正是绝大多数作家不具备的,我和我的家人,包括阿奇和波文也在餐桌上就这个问题讨论过,您太谦逊了。”特丽莎喝口茶,翻开《吴声短篇小说集》,“我最喜欢您的作品是《小脚母亲》和《无人出席的盛宴》,哦,现在还要加上一篇——《流浪者的餐前祷告》。”

 特丽莎顿了顿,“你猜猜我那个长得平平无奇的孙子阿奇最喜欢哪几篇?”

 “大概是《小脚母亲》?”冬秀回想着阿奇的性格猜测。

 “吴声先生就是吴声先生,果然不同凡响!”特丽莎一边喝茶一边点头,差点把茶杯打翻,“这个孩子最喜欢你的这篇文章,第一次读的时候甚至哭了,当时他在学校里订的《泰晤士报》,和同学们一起看,五个男孩看哭四个,阿奇是当时唯一没哭的,读完文章,他直接打电话回家,但当一听到他妈妈丽萨的声音,再也忍不住,呜呜哭起来。”

 特丽莎呵呵笑起来,“丽萨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一头雾水,阿奇把前因后果和丽萨一讲,丽萨赶紧安慰儿子,等挂了电话,她也找来报纸看文章,没看几行字就哭了,我那时正好从楼上下来,想出去转转,刚一下楼,正看见丽萨坐在客厅里哭,我忍不住上去劝,劝的时候不小心看到报纸上的文章,便拿起来读了读,谁知读起来就放不下,我想起我远在天堂的老妈妈和老父亲,读着读着眼前糊成一片。也就是从这篇文章开始,我对大清的印象彻底改变。无论我们身处于哪个国家,大家的长相有千差万别,甚至连文化、语言都完全不同,可除去这些,我们都是活生生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类,我们会经历一样的喜怒哀乐,经历普通人的人生。本质上来说,我们并无差别。如果说真的有差别,那不是皮囊和金钱划分的,而是灵魂的高度所划分的,您心里住着一个高尚的、熊熊燃烧的灵魂,而这,令我无比敬佩。”

 “吴声先生,谢谢您。如果没有您的文字,我恐怕永远认识不到这一点。这是我的真心话,不是阿谀奉承。”特丽莎真诚地看着冬秀的眼睛,道。

 冬秀的喉咙有些紧,她嗓音略带沙哑道:“我也真诚地感谢您,因为您找到了我埋藏在作品中的宝贝。”

 “哦,真的吗?”特丽莎惊奇道。

 “您说‘我们会经历一样的喜怒哀乐,经历普通人的人生。本质上来说,我们并无差别。’我的作品,是写给所有人的,所有普通人。”冬秀微笑,“读书人也好,农民也好,皇帝也好,穷人也好,富人也好,大家都是普通人,大家都经历人会经历的喜怒哀乐。您的这番话,让我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是吗,那我们就是忘年交了。哈哈。”

 “哈哈哈哈。”

 二人的笑声回荡在马车内外。

 艾伦坐抿紧了嘴,他狠狠一甩皮鞭,马儿嘶叫一声,撒开四蹄,跑得更快。



 店铺位于伦敦市中心的邦德街上,这条街道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是最受世界顶尖设计师、皇室、富豪和名流青睐的地方。这样一块风水宝地给了冬秀,和天上掉馅饼无二。

 冬秀从马车上下来,像《泰坦尼克号》的女主角萝丝一样眯着眼仰望邦德大街上的风光。现在香奈儿还未横空出世,阿玛尼还有七十几年才诞生,古琦再等二十年才在佛罗伦萨创办,就算是在世界名声鹊起的爱马仕,现在还做着马具的生意,二十年后,爱马仕的包才会正式进入市场。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

 冬秀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任何时代,女人的钱都是最好赚的,绝大部分的女人只是跟风买,哪怕有一分的效果,她们就愿意掏出十分的钱,更别提她的产品有九分的效果,那会引起多大的动荡来了。

 “走吧,咱们先去看店铺,就在前面。我这两天准备派人去大清的景德谈采购包装瓷瓶的事情,你有没有什么建议?”特丽莎挽起冬秀的手,慢慢往前走去。

 “瓷瓶的话,我建议颜色可以仿照汝窑的天青瓷的色泽来采购。”冬秀想了想,“现在虽然明面上说汝窑的手艺已经消失,但还是有师傅能烧出类似的色泽来的,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采购的话,我们化妆品的价格必须卖得极其高昂,恐怕一瓶就要卖到十五镑到二十磅,那时,我们售卖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还有包装以及蕴含的文化,不过我很担心没人来买。”冬秀说完,自己先笑了,“我就是那么一说,您别见笑。”

 “不,我觉得你的建议极好,我非常喜欢。你知道吗,秀,你圆了我两个梦。”特丽莎认真道,一步步往前走去。

 “两个梦,从何说起?”冬秀不解地眨眨眼。

 “家父曾经花几百镑买回一个天青瓷瓶,是你们宋朝时候的人烧制的,他一直非常宝贝,我们小时候想看他都不给,给他锁在储藏室最顶端的柜子里,他临走时,把钥匙给了我,我才有幸瞧了一眼,那真是完美的艺术品,也就是看到这个瓶子,我才知道父亲嘴里说的‘雨过天青’的那个‘青’是什么意思,也明白了他为何对瓷器情有独钟。那样一尊瓷器,她静静地站在那里,便足以让我感到羞愧,她实在是太美了,美到挑不出一点瑕疵来,或者说,哪怕有瑕疵,那瑕疵也是完美的,这也让我产生一种疑惑,能产出这样精美物件的民族,他们那里的女孩是不也像这种瓷器这样美呢?含蓄又大方,冷冽如水却又热烈似火。”

 “我想啊想啊,想着想着,自己从少女变成了妇人,又从妇人变成了老婆婆。我感到很遗憾,因为我今生都没有踏上那个遥远的国家,去亲眼见一见那些巧夺天工的匠人们,去见一见那个国家的女孩。而我万万没有想到,在我有生之年,居然真的能遇上来自那个国家的姑娘,她也真的像我曾经疑惑的那样,有汝窑瓷的品质,时而冷冽如水,时而热烈似火。当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当你自然地说出你的国家的时候,我心想:是了,特丽莎,你没有失望,这辈子都不会再有遗憾,这就是你曾经期盼见到的姑娘,那个遥远地方的姑娘,她和你想的一样。”

 说到这里,特丽莎女爵的眼圈红了,白发在风中飞舞:“这也是我为什么一开始就想帮你的动机,或许你会认为我很草率,但请原谅我这个老人的一些任性吧。谢谢你帮我圆了这个梦,圆了我一个关于那个神秘国度的梦,但这个梦不够完满,所以我想让我们互相成全彼此的梦境,可以吗?”

 “当然。”冬秀望向特丽莎,轻轻笑了起来。二人说着话,走进了店铺。

 店铺虽然还在装潢中,但墙面已经粉刷过,电灯装好,地板也已经铺好。特丽莎摊开图纸,熟练地指挥着员工。冬秀本想来一个墙绘增加美观,但考虑到墙皮时间一长容易脱落,所以和特丽莎商量在墙上挂上刺绣裱好。特丽莎觉得很棒,又问她要不要做几个隔间,可以给客人享受免费按摩护理,冬秀想了想,建议她摆放几面苏绣屏风在屋内,就不需要另隔房间,而且用完方便收起来,显得整个店铺的地方也大。特丽莎采纳了她的建议,她们二人在店铺里待了一上午,把工作都交接好后,才乘着马车回府。

 中午,特丽莎让厨子给冬秀做了好几道中国菜,可惜中国菜做得不怎么地道,冬秀勉强吃完,表达了对特丽莎一片苦心的感谢。

 吃完饭,下午就是读书沙龙。特丽莎女爵把名单递给冬秀,她随意一瞟,差点兴奋地蹦起来:弗吉尼亚伍尔夫也会来!

 “弗吉尼亚女士也会来么?”冬秀差点话都说不利索了。

 “你指的是弗吉尼亚小姐?”特丽莎有些不懂了,“据我所知,斯蒂芬小姐在文坛上并没有任何名气,也没写过什么作品啊,她本人精神上倒是有些问题。她很乐于参加我们这些读书活动,相比于这位平平无奇的小姐,您可以关注一下他的父亲,斯蒂芬爵士是著名的文学评论家、学者和传记家,哦,对了,上次骂你骂得最凶的也是他,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等别人骂您的时候,他一张脸拉得老长,很不高兴呢。”

 冬秀:我居然被我女神的爸爸给嫌弃了!

 弗吉尼亚伍尔夫,和詹姆斯乔伊斯同一个时代的意识流小说的大师,是英国文坛的前卫开拓者之一,她也是詹姆斯的好友。她是一位时代的叛逆分子,当别人都认为女人应该服从于家庭的时候,她认为女人应该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她一辈子追求真理,女性主义是她思想的核心,她的作品里是熊熊燃烧的烈火,是尖叫,是呐喊,是怒吼。

 “我们去楼上的屋子,不是上次那间会客厅,在另外一间。现在估计已经有些作家和文学评论家在那边交流起来了,你去的话,会是一个不小的惊喜。”特丽莎笑着朝她眨眨眼睛。

 “应该是惊吓吧。”冬秀调侃道。

 “对,哈哈,应该是惊吓。”特丽莎大笑起来,“不管惊喜还是惊吓,有趣的内容总要留到压轴再出场,我先带你去换件衣服,我这里可是有你们国家的衣服哦。”说着,她挽起冬秀的手,仆从打开餐厅的门,她们穿过挂满画像的走廊,来到琳琅满目的更衣室。这里的衣服款式比店铺的还要齐全,有专门的化妆师和服装设计师在一边静候。不过今天用不着他们,特丽莎要的就是冬秀这种自然的感觉,她给她换了一件天青色缎子的长衫,把她的发辫打开,那长如瀑布的头发一下吸引了化妆师和服装设计师的目光,特丽莎指着化妆师道:“过来,你给她梳一个他们宋朝的发型,简单一点的。”

 “这个……”化妆师皱了皱眉,“我不会啊,有没有一个参考图?”

 “真是没办法。”特丽莎摇摇头,打开抽屉找了半晌,将一沓泛黄的素描纸拿出来,翻到第二张,上面赫然画着一个宋朝姑娘的发型,简单又优雅。化妆师看了两眼,表示没问题了,直接上手给冬秀做。因为冬秀的头发长期被发油滋润,做起造型来非常流畅,假发都用不着。化妆师又按照画面上的提示给冬秀化了妆,这下,一个古典小美女就出炉了。

 冬秀的圆脸和杏眼非常适合梳宋人的发髻、画宋人的妆容,等戴上耳夹和发钗,穿上带跟的鞋子,她自己都惊呆了。她一直以为自己这一世再也不能变漂亮了,没想到真是应了那句话“没有不美的脸蛋,只有不适合的打扮”,这一打扮,她气质斐然,四分脸硬变成七分,十二岁变成十八岁,她像是个从仕女图走下来的美人!真是让人惊喜!

 冬秀给了特丽莎女爵一个大大的拥抱,本想也给化妆师一个拥抱,但考虑到男女之别,她狠狠地握了握化妆师的手,把化妆师的手都给握红了。化妆师高兴得龇牙咧嘴,连连说着:“万德福!万德福!”

 冬秀挽着特丽莎的手臂,二人一起出了化妆间,朝二楼走去。管家艾伦早已为二人把房间的门打开,特丽莎朝他微笑表示感谢。二人一进屋,谈话声一下就消失了,大家都从沙发上站起,他们的目光凝聚为一束,先是在特丽莎的身上转了一圈,之后全部投在冬秀的身上。不过让冬秀的意外的是,这些目光竟然都没有恶意,几分好奇伴随着更多的惊艳和惊讶,弄得她甚至想摸摸面皮:我真有这么好看?

 冬秀自己不知道,她吸引这帮英国佬的不单单是她另类却雅致的装扮,更重要的是她通身的气质。

 穿棉布制成的长袍的时候,冬秀浑身的气质只能发挥出三分。有道是“人靠衣装”,换一身天青色丝绸,她骨子里的凛冽和犀利几乎是扑面而来,在场所有的学者都感受到了。在场的男男女女,男人着西装,女人着洋裙,男士们穿得刻板,女士们穿得啰嗦。没一个像冬秀这样穿得大方、简单又将自己的国家一下点出的。

 “是大清来的女士。”

 “长得真是美。”

 “气质好。”

 “我也觉得,很美,不是漂亮,高级的美感。”

 “像是我收藏的工笔画的仕女。”

 “哎,有那个味道。”

 英国绅士和女士们低声地嘀咕着,特丽莎笑了笑:“各位,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位来自大清的作家,你们在座的对她的作品也许都有自己的认识和看法,这一次,我把她本人请到了现场,她就是《小脚母亲》、《无人出席的盛宴》、《黑猫抽大烟》等多篇小说的作者,吴声先生。”

 此话一出,一片寂静。冬秀的心一下沉到谷底,她有些担心,别人会不会当她是个骗子,甚至会当众反驳特丽莎女士,但下一刻,所有的人都一齐鼓起掌来,还有个老者激动地用拐杖敲地,激动地大声咳嗽,他旁边的老者抖抖霍霍地鼓起掌来,白花花的胡须一抖一抖,里面好像藏了只老鼠。

 “前几次,大家好像都对吴先生的作品特别感兴趣,我这次把她本人请到了我们读书沙龙的现场来,让她本人亲自和大家一同交流作品,你们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问她。大家都坐吧。”特丽莎说完这话,所有人都坐了下来,特丽莎领着冬秀入座,大家的目光却一直黏在冬秀身上,看她会坐在哪里,好几个人差点就又站起来,准备搬着沙发挪到冬秀身边去了,结果他们一想动,其他人就怒视过来,他们这才断了心思。

 最后,特丽莎带着冬秀找了两个单人沙发分别坐下,冬秀淑女地整理好衣摆,刚一抬头,就看见本尼熟悉的孔雀色眼睛。

 “下午好,吴声先生。鄙人本尼迪克特霍奇森,来自剑桥大学。”本尼意味深长道。

 “下午好,霍奇森先生,我是吴声,第一次见到你,很高兴。”冬秀笑眯眯地回道。

 “鄙人有个问题想问吴先生。”本尼突然压低了声音,用气声道。

 “什么问题?”

 “不知道吴先生,有男朋友了吗?”

 冬秀望向本尼,他蓝绿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恶作剧的光芒。

第42章 2018-12-01 23:21:40
冬秀接到胡适之的信,顺便受到报刊的祝贺信
第42章 2018-02-21 20:03:14
 “没有。”冬秀知道本尼是生气了,但她不是故意隐瞒的,事到如今,只好顺毛抹,防止他炸毛。

 “哦,那敢问……”本尼还想问,一位黑发、高个子、瘦长脸的男士开口:“下午好,吴声先生,鄙人莱斯利?斯蒂芬,今天第一次见到先生,没想到先生如此年轻,真是令人意外啊,我女儿艾德琳很喜欢你的作品,艾德琳,这位就是你最崇拜的吴先生。”他话音刚落,一位穿着白色洋裙的高瘦女孩从他身旁的沙发上站起来,向冬秀优雅地行了一礼,腼腆道:“你好,吴先生,我是艾德琳?弗吉尼亚?斯蒂芬,久仰大名,能见到您真是太好了。我真是没想到,您这样年轻便有了如此的才华,我想向您学习,也成为一个有思想的女人。”

 此话一出,举座哗然。这个时代,伦敦的女性还是主要以家庭主妇居多,弗吉尼亚的话无异于是一颗炸弹,在座的男士和女士没有不抱以另类目光的。大家在打量完斯蒂芬的这位继女后,又把目光再度投向冬秀,他们想听听冬秀的话——确切的说,他们希望从冬秀嘴里听到他们想听的话,比如:女人就该待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该四处乱跑,和男人抢活干。

 “艾德琳,您的这一番话我很喜欢。”冬秀先是肯定了弗吉尼亚的话,她说得万分恳切,“但是我可以反问您一个问题吗?”

 “您说。”弗吉尼亚激动得脸变得红扑扑地,她被自己最喜爱的作家肯定,心里简直要乐开了花。

 “思想源自于什么?”

 弗吉尼亚眼珠转了转,“我想是书本?”

 “只有书本吗?”冬秀问。

 “呃,还有……”弗吉尼亚急得额头上冒汗,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莱斯利刚想让女儿坐回去,别在大庭广众下丢脸,就听见冬秀道:“弗吉尼亚的眼睛已经告诉我了答案。”

 弗吉尼亚抬头望向眼前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冬秀,她看见她的眼睛闪烁着熠熠的光辉,像两块融化的焦糖,在阳光的反射下,她甚至能看见她嘴唇上细小的绒毛,她嘴唇上细腻的口红,她脸蛋上透明的脂粉,她衣襟上金子做的扣子,她耳朵上宝石制的耳坠子,鬼使神差的,她开口:“是生活。”

 “对,就是生活。弗吉尼亚,一个人只有度过足够多的书,走过足够多的路,认识足够多的人,有足够多的老师指导,并且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去领悟,他才能产生名为‘思想’的东西。思想不是凭空捏造的,天时地人和,缺一样都不行。”冬秀笑眯眯道。

 “那您都做到了么?”弗吉尼亚大胆地问。

 “哈哈,”冬秀笑了起来,“我还差得远哪,所以我还在不断学习,不断积淀。如果我有一天不学习,那么我就会被人甩在后面。我现在也不过在学习,或者说探求真理的路上堪堪走了几步而已。”

 “您写得这么厉害,也不过堪堪走了几步,那……走到终点会是什么样儿呢?您又是处在哪一个位置呢?”弗吉尼亚见冬秀平易近人,继续问道。

 “如果把写作也当做是一种探求真理的过程的话,那么文字包含着各种情绪、欲望等等能量,如果把每种情绪看作是1,满分为1000的话。悲痛、恐惧、惊奇、接受、狂喜、狂怒、警惕、憎恨一共八种情绪算作8。加上人的各种欲望,它们全部算作15,一共不过是23。但是文学的本质是鲜活地再现,文字上有些东西是无法全部阐述清楚的,这是文字的局限性,所以它的能量再广博也不会超过30,它只是真理的一部分,或者说是真理的一粒微尘。真理本身是1000满分,能真正掌握真理的,古往今来不过几个人。而这些人,都是改变时代、引领众生的伟人。”

 “天啊。”弗吉尼亚倒吸一口气,不光是她,在座的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冬秀侃侃而谈,“那……掌握真理的都有谁呢?”

 “我想其中一位您肯定知道。”冬秀笑眯眯道。

 “是耶稣!”不等弗吉尼亚回答,一位留着金色卷发的男孩抢答道,他一说完,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是耶稣。《圣经?箴言九章十节》怎么说来着?”冬秀笑着接道。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弗吉尼亚刚开口,她身后一些喜欢做礼拜的少女和女评论家、作家、文学家也异口同声道。

 “因为敬畏,所以我们才有智慧。”一位红发的女士说完,连连点头,“非常有道理,吴声先生,高见。人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才可以寻找到智慧,耶和华果然是智者。我以前读《圣经》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呢,这次可以写一篇文章来好好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我也这样觉得。那除了耶和华,穆罕默德也算吧。”一个留着大胡子的男人笑哈哈道,“吴先生,我是乔治?伯纳?萧,久仰大名,您的文章我非常喜欢,今天一见,先生的谈吐和风采都令人耳目一新!”

 原来这位竟然是萧伯纳!冬秀心中一动,赶紧道:“不过是一位普通作者而已,您过奖了。”

 “您当得起青年作家这个名头,作家本来就是褒奖那些作品有力度的人的名词,虽然‘家’比‘者’好听,但本质上,我们都是写字的人。”红发女士风趣幽默地说完,落落大方地介绍:“我是苏菲?艾尔肯,这次我是代塞尔玛?拉格洛夫来参加这次沙龙活动,没想到居然能见到吴先生,我很高兴能认识您,塞尔玛要是知道了,她会非常高兴的。”

 “我也非常高兴见到你,苏菲女士。”一听塞尔玛的大名,冬秀立刻肃然起敬,赶紧道。眼前这位美丽温柔的红发女士想必就是塞尔玛的女友了。

 塞尔玛?拉格洛夫,世界上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代表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耶路撒冷》,她的画像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插图被印在瑞典20克朗纸币的正反面,二战爆发后,她帮助犹太女作家逃到瑞典,而且还把自己的诺贝尔奖章送给芬兰政府,让他们卖了奖章筹钱准备苏芬战争。芬兰政府极为感动,但没有接受她的无私馈赠,把奖章还给了她。

 这是一位极其伟大的女性,也是一位极其优秀的女性。

 冬秀在苏菲女士说完这番话的时候便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去跟她握手,认真地说:“请代我向拉格洛夫女士问好,我很喜欢她的作品,从《耶路撒冷》到《一座贵族园的传说》我都非常喜欢,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也想和她就她的文学作品进行讨论,她是我非常敬仰的女作家和前辈。”

 “塞尔玛听到一定非常高兴,你知道的,她一向喜欢其他地域的风景,她还从来没有去过吴先生你的国家呢,因为读了您的文章,她对那个国家产生了极大的好奇。您的文笔实在是瑰丽极了,她每次读的时候眼睛里抖落了星星似的,当然,我也极其喜欢您的作品,我们在家里看您的作品就好像看一副辽阔到无边际的图景一般,而且您幽默极了,明明我们的文化不同,但我们总能被您的文字逗笑,每次看您的文章,我和塞尔玛面包都能多吃一个!”

 苏菲说完,大家都笑起来。大家开始就冬秀的作品展开更为细致的讨论。本来刚开始大家还有些放不开,因为冬秀毕竟长着一张外国人的脸,可逐渐随着话题深入,大家发现除了脸不同、说话口音不同,她的想法和他们并无多大差别,甚至有的观点比他们更为犀利独到。而她因为出身所带来的文化,不仅仅代表着封建和腐朽,有时也代表着一种严格规整的秩序,一种弱肉强食的法则,一种安贫乐道的精神,一种谦虚谨慎的态度。

 原来这就是来自世界另一端的文化,这就是来自东方的精神。

 道家的上善若水,儒家的君子之道,佛家的慈悲为怀,都静静地流淌在冬秀的骨子里,有一些已经生根发芽,等待一场丰厚的雨水,便能开花结果,有些则还在沉睡,等待一个被唤醒的机缘。

 “那么吴声先生,我想请问您最后一个问题。”弗吉尼亚端着糕点走过来,“您有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比如人生的追求?”

 冬秀沉默了一会儿,倏然笑了。

 “为天地立心。”她开口。

 “为生民立命。”她字字有力。

 “为往圣继绝学。”她声音洪亮。

 “为万世开太平。”她微笑着、仿若叹息般道。

 

 沙龙结束前,大家把沙发拼在一起,特丽莎女爵让大家在一起合影留念。大家笑着相互谦让,最后一致决定让冬秀坐在沙发最中间,因为她可以说是这次聚会的主角,其他几个姑娘挨着她坐,大家都争抢着要坐到冬秀身边。最后弗吉尼亚和她的姐姐获得了这个宝贵的位置,大家整理好衣服,规规矩矩地露出笑容。摄影师躬身:“一二三!”

 “咔擦!”

 白光一闪,历史性的一幕被永远记了下来。第二天,这张照片便伴随着多位作家和评论家的文字一同登上了各大报刊杂志,一时间,吴声先生风头无两。大家都在猜测她的年龄,有的猜测十五岁,有的猜测十九岁,但没一个猜得出来。

 特丽莎女爵在庄园里笑眯眯地读报纸,指了指照片,跟孙子阿奇柏德说:“看,化妆的力量是多么强大!谁也猜不出来,亲爱的秀只有十二岁,我给她画了有欺骗性的妆容,还戴了耳环,她一下大了五岁,再穿上有跟的鞋子,没人能看得出她是个小姑娘,哈哈。”

 “可是她的同学难道看不出来吗?”阿奇玩着手里从弟弟波文那里抢来的、冬秀送的孔明锁,仿若漫不经心道。

 “这个不是问题,而且这点小麻烦都解决不了,那可不是吴声先生的作风。”

 “这下全剑桥都要知道秀就是吴声的事实了,我猜找她签名的人会从国王学院一直排到圣约翰学院。”阿奇道。

 “可能吧,比较剑桥的学子喜欢她作品的人还蛮多的呢。”特丽莎女爵俏皮一笑,满脸优雅从容,“好了,你今天不上课,跟我跑一趟店铺。”

 “啊?”

 “别摆出那副模样来,要像个男子汉的样子,阿奇,你已经拉低了我们府上的颜值,所以只有靠才华取胜了,不然,你以为有哪个女孩愿意跟你在一起?”特丽莎一脸嫌弃道。

 阿奇:扎心了,奶奶。



 冬秀在剑桥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任谁也想不到这位来自大清的学生就是吴声先生本人。当知道这位作家是自己校友的时候,不少学生跑到她的宿舍下堵她,要不是有黛西和她的舍友帮着她从小道绕去食堂,她肯定连饭都吃不了。

 坐在国王学院冷清的餐桌上,冬秀一脸无奈:“我真不是故意隐瞒你们的,事出有因,我也很绝望呀。”

 “好吧,原谅你了。”对面的黛西嘴里吃着炸鱼薯条,含糊不清道,“不过你回头要给我个签名,在外国作家中,你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没有之一,你的短篇小说集和通俗小说连载我都买了,连不同版本的我都有收藏呢。因为我是学古典文明的,非常需要有关那些文明古国的文化绮丽斑斓的资料,你的文字读起来有趣不枯燥,想象力简直了,我一个没去过你国家的人脑海里都能对那个地方有个大概的了解。我上个学期的论文有不少是引用了你的小说里的内容呢,就因为这个,教授给了我一个高分,还写了那么长一段对话,说他也很喜欢你的文字,让我多读读你的书。”

 “好的,签名没问题,我真没想到你也是我的读者。”

 “文学又不分语言和国界的,能上剑桥的,没几个读不懂你的文字,哦,不对,我记得尼尔那个傻瓜就读不懂,经常指着一段话问我什么意思。不过都是学理科的,本尼就很喜欢你的作品,我看报纸上的合影,他还站在后面呢,不过没人注意到他,都注意你了。哎,本尼,你怎么来了,你的衣服怎么乱糟糟的?尼尔欺负你了?”黛西抬头,本尼端着餐盘走了过来,不但衣服凌乱无比,心情也是乌云密布,他一脸郁闷地坐到冬秀身边,长长地叹了口气。

 “还不是因为这位大作家——”本尼瞥了冬秀一眼,调子拖得老长,往嘴里塞了一勺烩牛腩。

 “我真的很抱歉,给你带来麻烦了,本尼。”冬秀诚恳地道歉,她刚说完,本尼吃饭的动作就停住了,扭头和她对视:“既然这么有诚意,就给我每本书都来一个签名吧,每本书还要写上祝福语!”

 “喂,你差不多行了啊!”黛西瞪了本尼一眼。

 “这也不过分。”本尼舀了勺沙拉。

 “不过分。没问题。”冬秀老老实实地答应下来。突然,黛西想到了什么,一下站起来,“本尼,刚才你是在跟我们两个演戏对不对?衣服是你自己搞乱的,你故意欺负秀!”

 本尼停住刀叉,慢慢抬头,接着缓缓地露出一个恶作剧得逞的微笑来,他像一只骄傲又优雅的豹子:“没错,可是你们谁也没看出来,不是吗?另一个还傻乎乎地答应了我的要求,嗯,我现在在想要不要去多买几本秀的书,然后把这个机会利用殆尽,等她给我签完,我就一本、一本高价卖给同学,哦,对了,前几天我还在秀那里花了不少钱,这不就回来了?”

 “你卑鄙!”黛西恨不得拿叉子叉了这个小人,却被冬秀制止了:“他开玩笑的,吃饭,吃饭。”

 “我……”

 “他开玩笑的,你还不知道他?”冬秀微笑着望进黛西的眼睛,黛西这才深呼吸一口气,坐了下来,继续吃她盘子里的菜。

 冬秀见黛西吃饭了,也开始美滋滋地吃盘子里的菜。本尼一看没人理他了,赶紧发挥出死傲娇的本质来,用手肘顶顶冬秀的胳膊:“喂,你很生气吧?”

 冬秀莫名地看他一眼,“都是朋友,你的性格我还不知道吗?快吃饭吧。你恶作剧又不是一天两天的,大家都知道。”

 本尼眨眨眼,“你在骗人,你在算计着怎么报复回来。”

 冬秀瞅瞅他的盘子,“嗯,我是在骗你,你这个牛腩吃不吃,不吃分给我和黛西怎么样?”

 “不行,这是我的牛腩!”本尼反应过来,立刻护住自己盘里的食物。

 “我看他根本不饿。”黛西头也不抬地补充。

 “我看他是没事找事。”冬秀接口,“哦,还有,没事找抽。”

 “喂,你们两个!”本尼不高兴了。

 黛西和冬秀都笑了起来。

 

 吃完饭,冬秀先是原路返回宿舍给黛西的书都签了名,之后,本尼拿来两本翻得发黄的书,也签上名字,另外还给他写了几句话。本尼把书收回,离开前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你真的是这样想的?”

 “什么?”冬秀眼珠一转,故作不知道。

 “没什么。”本尼赶紧岔开话题,眼睫有些颤抖。

 冬秀见这家伙这么不禁逗,赶紧解释:“我真的是这样想的,大家天南海北聚在一起,有摩擦是肯定的,但是世界因为复杂而绚丽,因为绚丽而包容、平和,所以我觉得大家是朋友的话应该互相包容,互相谅解,互相尊重,而这些,都是建立在朋友互相了解的基础上,不是吗?”

 本尼愣愣地看着她,忽然笑了,“你的书写得不赖,如果有下一本,我还会买的。”

 “那我就谢谢你啦!”

 “不客气!”

 本尼摸摸头发,像一只高傲的麋鹿。



 当天下午,冬秀收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的来信,这一封信很有纪念意义,是一只信鸽不远万里送来的。她还是头一回看到信鸽,当从鸽子腿上解下信笺的时候,她还有些兴奋,但当她打开信的时候,那种兴奋完全消失了,她的笑容淡去,血液也慢慢变冷。

 “致吾友冬秀: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成为聂家四少爷的二房奶奶。你出发后不久,其炜在饭局上巧遇广东提督刘大人刘松山,刘大人一眼将他相中,亲自和老爷说亲,要让其炜和他的外孙女刘氏成婚。其炜和我都百般不愿,奈何刘大人在广东权势不小,于是聂老爷答应让刘氏和其炜结为连理,让我退而求其次,成为其炜的二房奶奶……”

 越读到后面,冬秀的心越凉,她可以想象棠皎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是多么绝望,她的字迹略显凌乱,但笔锋不减,有些宁折不弯的意思。信的最后,棠皎轻描淡写地告诉她,她已经和聂家四少爷聂其玮成婚,虽然是二房,但是其炜对她不错,让她不要担心,在异国也要好好照顾自己,别惦记她,好好学习。

 冬秀用手指抹去眼角滑出的泪水,她的眼热得像两捧焦炭。突然,她想起来自己以前和棠皎他们玩的密写游戏,那时棠皎跟她说:“如果以后我用飞鸽给你传书,那么这封信不但有我上面写的那层意思,还有下面一层隐藏的内容,你要用火烤了才能得到。”

 冬秀从包里翻出蜡烛来,将信放在火上烘烤,不一会儿,褐色的字迹从信纸上显露出来,她小心吹灭蜡烛,开始读信上的文字,却没想到让她的心凉到了底:

 “年敏琪被她的父亲送到日本读书,金方怡怀孕了,仍在家中自学。以及,海伦让我转告你,你的那位来头不小的读者,上周结婚了。琼斯夫人和所有女夫子都好,你的格致书院的夫子们也都好,贾斯敏女夫子已经和栾学谦夫子订婚,这是件大喜事。我着手准备和其炜和离,我现在在上海的一家银行里任职,薪酬很高,待遇很不错,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祝一切安好。你的好姊妹,棠皎。”

 读完信,冬秀只觉得一杯冰水整个灌进了肚里。她虽然没有对那段不能称得上感情的感情抱有很大希望,但也万万没想到背叛来得如此之快。但值得欣慰的是,敏琪和方怡目前看都还不错,棠皎虽然经受了打击,但是仍在重整生活,没有向生活低头。

 冬秀看看自己鲜嫩的手指,又望望屋外鲜活的阳光,感觉身上披了一层寒霜,又盖了一层热毯,冷热交织,让她喘不上气来。

 “还好及时止损了。”冬秀喃喃道,眼里的光彩却一点点消失,正如那一点点沉入大海的太阳,“哪里都是现实,梦想照进现实,现实仍旧是现实。”

 “不过,现实不能把我打倒,即便是无疾而终的感情,也不过是我这一辈子的过客,我现在要做的,是好好吃个晚饭,回来把这一段感情写成故事,压箱底,睡个好觉,然后迎接明天的太阳。”冬秀眼里的光又一点点亮起。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第43章 2018-12-01 23:34:12
《沪报》被《申报》和其他报纸一起讨伐
第43章 2018-02-22 20:00:00
 夜幕降临,路灯一盏接一盏亮起,照亮剑桥郡的路。冬秀骑着自行车去吃饭,没想到路上遇到尼尔和黛西。黛西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着说:“一起去彭布罗克学院吃饭啊,秀。”

 “我今天想在本院吃饭。”冬秀说。

 “为什么?彭布罗克今晚的菜不错呢,一起去吧。放心,有教授在,大家都很腼腆的。”黛西俏皮地朝冬秀眨眨眼。

 “那好吧。”冬秀想了想,“晚上有什么菜吗?”

 “有……”

 车铃铛玲玲作响,伴随着人声和树梢被风吹动的簌簌声响,他们来到彭布罗克学院前,停好车,黛西上前拉住冬秀的手,刚想说什么,脸上的笑容倏然凝滞,如一枚扭曲的别针:“你眼眶怎么红红的?”

 “大概是晚上风比较大吧,有一种病叫‘迎风流泪’,我大概是这个毛病。”

 “可是你只有眼眶红,并没有流泪。”耿直的黛西点出冬秀话里的毛病,“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我和尼尔都是你的朋友,心理学上说,心理难受用语言表达出来会比较好受一些,能缓解压力。”

 “好吧,如果你真的愿意听我讲,我可以吃完饭说给你听。”冬秀长叹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不那么难过了。哪怕在异国他乡,也有愿意包容她、宽厚她的人,有这样的朋友在,何必继续沉溺于悲伤呢?

 冬秀和尼尔二人进了餐厅,他们一向来得早,这时候餐厅里的学生还不多。人少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最近快要考试了,不少人都待在剑桥的图书馆里,他们不愿意跑到学院里吃饭,干脆带上一些面包、蛋糕来果腹,吃完就能一心扑在学习上,节约时间。

 “今天的焦糖布丁烤得真不错。”黛西感叹一句,顺手递给冬秀两个,“便宜又好吃,我最享受的就是敲碎布丁上那一块焦糖的感觉了,‘咔擦’一声,好像轻语呢喃,又好像小鸡出壳时你听到新生命开始的声音,也是这样‘咔擦’一下,不过对于我来说,此‘咔擦’非彼‘咔擦’。”

 “那这就是美食开始的声音。”冬秀接话,两人相视一笑,赶紧又点了几个菜,装了满满当当一大盘,三人找位置坐下,教授还没来,他们便在一起闲聊——

 “我们下周考试,最近图书馆人太多了,只好借完书回宿舍学,大家都去图书馆,宿舍都空下来了,我的舍友今天都不在,晚上我们弄个party怎么样?弄点喝的大家一起交流一下读书心得?”尼尔建议道。

 “今天不早了,吃完晚餐我还要回去洗澡,对了,我们教授布置的论文我还有一半没有写呢,今天我就不参加活动了,秀,我要是没记错,你也有不少作业吧?”黛西问冬秀。

 冬秀本来想说她早就把作业写完了,可是看到黛西的小表情,她也连忙道:“啊,是的,我还有好多作业要写呢。”

 “你看吧,尼尔,我们俩都有作业要写呢,所以……”黛西笑眯眯道。

 “我知道了,我去找本尼说这件事。”尼尔感觉自家女友最近老喜欢怼自己,他还偏偏不能说什么,因为是他先嘴贱地逗黛西,黛西才这样对他的,所以他只得陪着笑脸儿,道:“你们好像还没有拿喝的吧,我去给你们拿点喝的,哦,今晚有冰淇淋,黛西,你吃吗?”

 “谢谢,我现在注意身体健康,冰淇淋这类冷的东西我已经不吃了,吃完会肚子疼。”黛西高冷道。

 “呃,”尼尔被怼的无话可说,“那我去给你们拿点热饮,你喜欢喝可可,秀,你要喝什么?”

 “我也要可可吧。”冬秀看一眼黛西的脸色,接道。她其实不是很理解黛西和尼尔的相处模式,明明两个人都很喜欢对方,眼里都是对方,但有事没事尼尔就喜欢撩拨黛西的危险区,一定要把对方惹毛才罢休,接着黛西怒变傲娇女王,尼尔化成绵羊男友,百依百顺,黛西怎么欺负都行。目前为止,黛西就差没拿鞭子和辣椒水来“伺候”尼尔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S和M?

 冬秀感觉自己领略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真相。

 尼尔去买可可,本尼正好进餐厅,黛西看见本尼,立刻笑容满面道:“晚上好,本尼!今晚的焦糖布丁很好吃,你可以多点几个。”

 “晚上好,黛西,冬秀。”本尼字正腔圆地把“冬秀”两个中国字念了出来,这回不但是冬秀吓了一跳,黛西也愣了愣,眨眨眼:“哥们儿你什么时候会说汉语了?”

 本尼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今天。我是不是很天才?”

 “很蠢。”黛西面无表情道。

 本尼:“……”

 “你难道不觉得我说得很酷吗?汉语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相对于英国人而言,毕竟我们是跨语系学汉语的,这个难度很大,不是吗?”本尼立刻反驳道。

 “不,语言这个东西天赋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练习的程度。”黛西面无表情道,“在剑桥,会几门语言没什么了不起的,而且你只是会说了秀的名字,有本事你能熟练地掌握汉语,听说读写译都行,这也才满足最基本的炫耀资本,不过以你对语言的热忱程度来看,很难。”

 本尼:“……”被怼到哑口无言。

 “晚上的布丁不错,我们待会儿见。”本尼赶紧强行岔开话题,小跑着去点餐。

 “落荒而逃。”

 “心里有鬼。”

 黛西和冬秀异口同声道,随后两人都笑了。

 等本尼端着餐盘、尼尔端着可可回来,教授们也进入餐厅,他们路过冬秀身边时,齐齐停下脚步,冬秀不知发生了什么,赶忙站起来,为首留着大胡子的教授说:“咳,吃完饭,可以麻烦吴先生您给我一个签名吗?我很喜欢您的作品。”

 “当然。”冬秀连忙点头。

 “我们一人要一个签名可以吗?”大胡子教授身后的女教授站出来,走到冬秀身边,“我觉得您的文章写得棒极了,有没有兴趣开一门东方文化的选修课?就在我们彭布罗克学院。”

 “关于我们国家的课程?”冬秀眨眨眼。

 “是的。这件事是我昨天专门和校长商量的结果,如果您愿意开课的话,课时也算作学分,相应的,您的期末考核我们也会取消一部分。”

 此话一出,周围的同学都倒吸一口气,教授们全当没听到,女教授接着问:“您感兴趣的话,吃完饭我们可以详聊,这是我的名片。”她把名片双手递给冬秀,冬秀双手接过,“好的。”

 教授们和冬秀闲聊几句,点头和她道别,走上高台就座。同学们也开始用餐,可是目光却如蛛丝般若有若无地黏在冬秀身上,扯也扯不开。

 “恭喜。”黛西举杯,挡住了那些人复杂的目标,朝冬秀笑得真诚,“如果你开课的话,我绝对会去听的。”

 “我也去。”尼尔赶紧道。

 “咳,算我一个。”本尼说。

 “多谢,这件事我还要再考虑一下,但还是谢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干杯!”冬秀举杯道。

 “干杯!”

 “嘭!”杯子清脆相击,大家喝着饮料,一边聊各种话题。

 本尼先开头,他幽幽地说:“我们宿舍里的真理死了。”

 “啥?”黛西没忍住,“咔擦”敲开了一个焦糖布丁。

 “就是他宿舍室友养的仙人掌,挂了。”尼尔在旁边补充。

 “吓死我了!”黛西道,“我还以为你们室友哪个……”

 “吃饭的时候不要讲这些血腥话题。”冬秀嚼着紫甘蓝,提醒本尼。

 “不过他又重新养了一盆,那盆的名字叫路易十六,他跟我说,如果这盆再挂了,他就不养了。”本尼切开牛排,一脸意味悠长道。

 “毫不掩饰的恶意。”黛西用叉子叉着西蓝花,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

 “你们是不是都很讨厌法国人?”冬秀问。

 “请叫法国佬,谢谢。”对面的一个几乎谢顶的大叔突然插嘴道。

 “看来是真的很讨厌了。”冬秀吃着布丁。

 “我还好,其实都是历史遗留问题。”黛西补充。

 “要是让你强行吃西蓝花,你会愿意吃吗?”对面谢顶的大叔又接话道。

 “呃,大概不会喜欢,但也不至于不愿意。”黛西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手上动作不停,她悄悄把盘子里的西蓝花都拨到一边,尼尔心有灵犀地把她盘子里的西蓝花拨到自己盘子里。

 “呵。”大叔不屑地冷哼一声,“法国佬和我们英国的事儿光用历史来说是说不清楚的,历史虽然厚重,但从另外的角度看,也可以说是另一种程度上的单薄。因为历史只会记载那些光辉或者屈辱的大事件,而很多事情只言片语是说不清楚的,有时甚至会背离真相本身。吴声先生,您来自大清,可能对我们和法国佬不是很了解,但您一定知道你们国家的历史。就说你们国家吧,你们历史上有多少侵略者最后成为国家的皇帝,坐稳皇位就随意篡改历史的?”

 “呃,”冬秀尴尬了,“这个比较难说。”

 “所以说,光看历史是不行的。我们的文化和文明靠的不仅仅是史官,还有口耳相传。”男人一边往面包上抹黄油一边说,“我十年前研究过一段时间中国历史,觉得非常有意思,但是当我读到您的文章,我感觉这跟我学到的历史完全不一样,或者说,这根本就是两个东西。等我继续读您的文章,我就明白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是承载了一系列复杂因素的载体,本身就是鲜活的证明,不是报纸上虚飘飘的铅字可以替代的。等我明白了这一点,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部分外国人不能理解我们和法国佬不对付这件事。”

 “那您明白了,也豁达了,还要坚持喊法国人法国佬?”黛西调侃。

 “那是一定的!”男人坚持到。

 大家忍不住笑起来。

 ……

 吃完饭,冬秀先和女教授商量明天找时间就开课的内容进行一番讨论,之后便和朋友们离开了餐厅。尼尔载着本尼先走一步,他们晚上约好了小聚一场,黛西就和冬秀推着自行车慢慢往住处走。

 “今晚的剑桥郡空气真不错,你瞧,星星好亮,一点,两点,三点!”黛西抱着胳膊,数着天上的星星,“秀,你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就说出来吧,我会帮你保密的,有天上的星星作证!”

 “你不如直接说上帝了!”冬秀调侃。

 “好的,那上帝为证,我不会多说一个字。”黛西说完,冬秀就笑了:“其实也没什么,我收到了我朋友的信,信中说,我以前在大清的好姊妹一个怀孕了,一个婚后过得不幸福,正准备离婚,还有,我知道我喜欢的人娶了别人,信中有些失落,仅此而已。”她笑着望向黛西。

 黛西:等等,你这话信息量有些大,我得缓缓。

 “你的好姐妹……跟你岁数差不多吧?”黛西试探着问。

 “是的。”

 “哦,我的上帝。”黛西倒吸一口气,“我原以为十六岁结婚十七岁生孩子就够早了,你们国家的生育年纪颠覆了我的认知。”

 “还有,失恋是怎么回事?”黛西立刻又问。

 “他是我的一个读者,我们有信件往来,我有些喜欢他,甚至做好了读完本科先回国看他的准备,可是现在……”冬秀叹口气,又笑了,“他能找到良人,我也忠心地祝福他。”

 “你这口气……”黛西拍拍冬秀的后背,“听了可真让人心酸,你说的哪是一些喜欢,明明是很多很多的喜欢,我现在甚至觉得,圣母玛利亚的光辉都挪到你身上了。要是我喜欢的人结婚了,我可做不到这么淡定,最起码要大哭一场,喝点酒,然后第二天去找他说清楚。”

 “我不喝酒,喝酒容易上厕所。”冬秀幽幽道。

 “你还有心思调侃!”黛西本来还有些伤感,听冬秀这么一说,伤感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哎,你真闷,要是我们英国女人,一段感情结束也要优雅地告别。”

 “是啊,因为这是我第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还是没有完全挑破的那种,不对,也不算没有完全挑破,我上邮轮那天,他还特意坐马车来看我了。”冬秀回忆起往事,脸上又浮现出甜笑来,但很快,这抹甜笑就被冷漠替代:“他不告诉我,说明他在乎我的感受,也知道对不起我,我就当作不知道,也不会再纠结这段历史,我已经出了国,国内如何,我有心也无力了。”

 “我家里有信鸽,回头弄一只来,他不挑明,你得跟他说清楚啊,要不然还以为是你的不对呢。”黛西说。

 “算了,本来在我们国家的规矩里,公开恋爱就是不对的,我已经放下了,以他的个性,也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我会慢慢忘了他,他也会把这段信纸上的感情当作云雾一般拨开的。”

 “毕竟,拨开云雾见青天,于他如此,于我也是如此。”

 “你放得下?”

 “感情这件事,我说放下,就是真的放下了。我会继续我的生活。”

 冬秀的眼睛里,已经满是释然。



 回到宿舍里,冬秀洗了个热水澡,回头扎好辫子,她望着窗外藏在黑色幕布后的建筑,突然有了写作灵感。

 “这些男人,不把他们写下来简直对不起我的笔杆子,聂家四少爷出于无奈负了棠皎,赵先生出于无奈直接结了婚,背叛了和我的感情。但是在整件事上,他们没有一点担当,作为作者的我,有义务把他们刻画下来,借以警告千千万万的女性同胞。”冬秀在房间里踱步,“写普通的小说没有杀伤力,这种想要快速传播的小说,还要有极强繁衍力的小说必须因地制宜,那么,对于这个时候的英国来说,悬疑或者推理破案题材的小说最适合了。”

 “哦,对了,还要混带一点鬼魅色彩和传统文化,这是我们中国独有的东西,混搭一下,会更带感。”

 冬秀越想越来劲,几乎是迫不及待坐到桌前,她脑子里已经有了故事的雏形,她要写一个酣畅淋漓的好故事——

 “农历腊月二十八,雪花像……”

 一个有关爱情的故事,一个有关背叛的故事,一个有关承诺的故事,一个有关气节的故事。

 这就是《血色窗花》的核心。

 稿子写完,冬秀第二天直接投给了《泰晤士报》,但她没想到竟然收到了《泰晤士报》的退稿函,大意是内容太过于血腥和恐怖,而且题材不适合本报,所以建议投给其他报社或杂志社。

 无奈之下,冬秀只好另外找了几家报社投递她的稿件。但是都被拒绝了,原因是内容太过血腥,而且文笔不符合报纸的风格。

 冬秀看着被退回的稿件,重新出发,这回她不投英国的报社了,她投给了法国的一家报社,没想到这回一下就过了,而且编辑回的信热情洋溢:“亲爱的吴声先生,您的稿件已经被我报采纳……”

 “您的故事极其有趣,将大清的文化风土揉捻于故事的每个细胞中,令我目不暇接,你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我也跟着呼吸急促……”

 冬秀读完信,才从信封里摸出稿费,但这份稿费把她吓了一大跳,足足有一千英镑!据她所知,阿加莎克里斯蒂一开始写作的稿费也不过是五百镑啊,她觉得自己有些德不配位,拿着钱心里也惴惴不安。

 “看来他们真的很喜欢我的这个故事,我可以尝试着多写一些这类的故事。”冬秀慢慢平复自己的愧疚之心,对自己说。

 “哦,对了,我今天还要备课呢,明天第一次上课,可不能耽误了。”



 第二天,《血色窗花》便席卷了英国伦敦的大街小巷。许多推理迷们刚开始不屑一顾,因为写严肃文学的作者一般写不好这类的故事,但他们很快就被《血色窗花》里面关于法医的解剖手法的描写和故事崎岖的情节和大清的风土人情所折服。

 《血色窗花》的评论很快溢满各大报纸的评论家和作家的头条。这些作家来自五湖四海,来自世界各国,有不少是冬秀作品的忠实读者,还有些是上次参加聚会的评论家和作家,他们因冬秀的人品折服,共同为这篇离奇的、和传统推理作品风格迥异的小说发声,一时间竟成为一种盛况。

 这种盛况惊动了不少记者,他们走街串巷,采访《血色窗户》的读者们——

 “推理小说还有这样的写法,我以为是不科学,结果看到底竟然哭了!”一位酷爱推理小说的中年妇女道。

 “让我见识到了地球上的多彩文化吧,我信仰上帝,但是民间的各种信仰我也不排斥,这篇小说揭露了很多底层人关于信仰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篇小说的完成程度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的推理小说。”一位英国的老绅士侃侃而谈,“就是我不太能理解,这样好的文章为什么首发在法国佬的报纸上?英国报社那帮饭桶干什么吃的!真丢脸!”

 “呃,”记者语塞,“可能是不符合国内报纸的风格?我们一向比较严肃,血腥和暴力这种东西很少。”

 “那就是肤浅,看不到作品本质的光辉!”老绅士毒舌道。

 记者:“……”



 在被采访者怼了一路的情况下,记者怒了,他心想:“哼,你们都编排英国的报纸,我告诉你们……我也是这样想的,法国佬这次做得确实不错,但下一次就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哦,听说吴声先生在剑桥开课了,这是个采访的好机会,我要去旁听先生的课,嘿嘿。”

 记者信心满满道。

第44章 2018-12-01 23:35:21
冬秀被《申报》约稿,她很重视这次投稿,于是想写一篇关于小脚的文章,名为《三寸金莲》。
第44章 2018-02-23 23:42:49
 冬秀站在讲台上,看见那只高高举起的手,颇有些头疼,但还是点头:“有什么问题?”

 “先生您为什么要把《血色窗花》投到法国报社,而不投到英国报社呢?”伪装成学生的记者大胆地提问,这是他在这堂课上提出的第三个问题了,冬秀在作品内容上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为他的报道带来了一手的资料,此时不刨根问底,更待何时?

 冬秀以前学过观人术,因此一眼就看出年轻人不是剑桥的,她想了想,诙谐道:“大概是我的稿件质量亟待提高,所以编辑才会用拒绝这个法子来鼓励我,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写侦探类的小说,谁也不能保证一定成功,不是么?”

 此话一出,同学们都善意地笑起来。吴声先生的第一堂课真是有趣,先生不但讲课风格和其他教师完全不同,语言也诙谐可爱。

 记者在冬秀那里碰了个软钉子,这是他之前没有预料到的,因为刚才讨论文学作品的时候,她每次都能给出自己独到的观点,可是这次却避之不谈,他不甘心,接着问:“那请问先生,对公开表示反对首相尼维尔?张伯伦的温斯顿?丘吉尔有何看法?”

 冬秀突然笑了,“除了教你们课以外,我也只是普通的人,忙着学习、忙着写稿,目前,我没有那么多精力分给学习和写稿以外的事情。”

 记者:“……”怎么感觉你知道我要怎么写稿似的,你这样不给一个明确的回答,我的工作也很难办啊!

 记者很忧伤地坐下。同学们忙着和冬秀交流讨论,她的课堂上学生们都很自在,因为不需要上台朗读论文,她也不布置论文的作业,只是让他们回去多读自己喜欢的书,喜欢什么读什么,不指定书目,回头交一篇读后感,或者现场发表对书的看法,想说什么说什么,自由发挥。这种作业形式听课的学生和来旁听的人都很喜欢。

 冬秀第一次上课,旁听的人非常多,整个大教室都坐满了,还有几位青年人实在找不到座位的,干脆拿软垫垫在屁股下,坐在地上盘腿听冬秀讲课。

 冬秀很感动,所以讲得也非常认真。她只讲自己的生活经历和读到一些书的内容,循循善诱,没有说教似的颐指气使。她今天特地和女教授借了一双有跟鞋,这样看上去个子高一些,更有信服力。

 当大家谈论到《小脚母亲》这篇文章时,有个女同学提问:“吴先生,我读了您的这篇文章,很有感触,但我有一点一直不解,在你们国家,是不是底层百姓生活得都很辛苦?因为这种环境,造成你们那里的女孩子不但要遭受‘裹脚’这样的酷刑,不到十三四岁就嫁人。我在读完这篇文章后,专门查阅了你们国家的史料,发现你们国家的女性分娩经常容易死亡,常常是一尸两命,这些悲剧是不是因为物质贫穷造成的?”

 冬秀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她沉默半晌,决定还是实话实说:“确切地说,是两种贫穷。”

 “两种贫穷?”女学生不眨眨眼,“物质和精神?不过没有物质,哪来的精神?”

 冬秀笑了,“我们国家和隔着喜马拉雅对岸的那个国家——印度,是两个神奇的国家。我们共同的神奇之处在于,我们的贫富差距大到难以想象,而这种差距,不但是物质,也是精神。可是当我随着年龄的增长更深入地了解我的国家,我发觉其实部分人精神上是一片荒漠,哪怕他腰揣万贯或者官居高位,也仍旧如此。为此,我也很费解,但当我离开我的国土,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明白了。”

 女学生不解地眨眨眼,等待冬秀的下文。

 “在我的母国,人们想要翻身,想要突破阶层,只有一个渠道,便是出仕,即话本里常说的读书考状元。为了出仕,人们将本就不多的钱全部用来供给子孙读书,大家一致认定这样做是对的,哪怕心里清楚此举前途渺茫,努力、天赋、运气缺一不可。对于读书,我们国家有句话总结得很到位:‘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话有双重含义,一是书中藏着真知,另一个是告诉大众,出仕能有好的前程,能得黄金屋,能得颜如玉。事实也证明这句话说得没错,在我的家乡,从穷苦人家读出来的孩子,即使不干什么也受人尊敬,连带着整个家族脸上都有光。”

 “但是满肚子的文墨,不代表满头脑的思想。因为决定人思想的,往往不全是科举考试要求掌握的书本上的知识,而是环境潜移默化的熏陶。部分人出身微寒,读书时眼里就全是功利,书上的知识不能熏陶他的思想,于他而言,书中的知识只是一种达成目标的工具,等这样的人一旦发达,可能就会贪污腐败,甚至无恶不作,我们历史上这样的官员不少,本朝也有,和珅就是个例子,按照民间的野史记载,抄家的时候,他贪污了白银十一亿两,是大清政府十五年的财政收入总和。物质上的贫穷,会滋生思想上、观念上的贫穷,而观念上的贫穷,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一个人未来的发展。其实,这已经远远超出一个人命运的悲哀了,应该说是整个阶层甚至国家的悲哀,而这种悲哀,很多时候难以避免,而历史上那些‘何不食肉糜’的当政者,是无法理解的。”

 冬秀笑着说完,在座的不少人露出震惊的表情。记者一听,赶紧“唰唰”下笔记录。

 “在座的各位有没有人经历过贫困生活,或者近距离接触过底层人生活的?”冬秀问。

 在座的只有一个人举起了手,冬秀看清楚这人的面容,问道:“请问您来自哪里?”

 “我来自爱尔兰,可我曾经在非洲待过两年。”举手的是一位褐色卷发的中年男子,“您说得很对,贫穷真的能把人逼疯,把人逼得不择手段,非洲比较贫困的地方,人们会因为一点食物打得头破血流,甚至以命相搏,不光是大人,孩子也是如此。他们有的就算是读书,很多目的也仅仅停留在‘吃饱饭’、 ‘穿好衣裳’、‘娶个有地位的漂亮女人’、‘把当年欺负我的报复回来’而已。在英国伦敦,绝大多数人是不必为了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而发愁的,就连市中心的乞丐都吃得不错。可是在非洲,吃不饱饭的孩子经常活活饿死。在这种饥寒交加的生活中,人的内心是扭曲的,说什么‘神爱世人’,他们只会用看疯子的眼光看你,并且想尽办法把你口袋中的钱掏光。而最讽刺的是,在这样的地方,能读书是被人人羡慕的,因为绝大多数人,根本不具备读书的条件。”

 此话一出,教室里出现了激烈的讨论。哪怕是有些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士,也从来没听说过或者了解过这样残酷的现实,学生们就更不用说,他们一向被保护得很好,听到这样的言语,他们震惊到无言以对,只能反复重复着“我的上帝”“阿门”之类的言语。

 冬秀仔细地观察着在场每个人的表情,她心中有了数,当议论声渐渐小下去,她才重新开口:“虽然我们都是生活在大地上的子民,可是人和人差距大到令人难以想象。这位先生说得很好,在我出生的五十年前,我的家乡也发生过非常严重的饥荒,严重到什么程度呢?我的外公跟我说,路上的走着走着就倒下去,倒下去就再也站不起来了。这些死了的人,没有人收尸,因为大家都是一家子一家子饿死的,你家死了,他家也不远了。一个城因为饥荒很快变成空城,人们把一切能吃的都吃了,不能吃的也往肚子里送。我记得有篇英国记者报道的文章说广东人吃老鼠,其实不光是老鼠,饿的时候,我们什么都吃,不管是虫子也好,还是动物的内脏也罢,只要能活下去,我们和秃鹫抢食,和野狗比赛谁先死,死的那个就会成为活的那个的食物。”

 她的语调风趣诙谐,大家听着却都笑不出来,只觉得悲凉。

 “因为饿到极致,人是没有理智的,我只在《小脚母亲》中提了一些贫困造成的悲剧,读书人的悲剧只是一方面,其实对于生命本身,贫困就是一道天堑,贫困代表饥馁,代表窘迫,代表死亡,我们的历史中,百姓们只占潦草一笔,有时甚至都占不上,为什么呢?因为底层的话语权是被没收的,没人关心底层百姓的呐喊,也没人关心底层百姓的死活。史书中,留下名字的只有文人骚客,只有帝王将相,甚至连娼妓,都可以留下一个记号。”冬秀笑了笑,“不瞒各位说,其实有些话我是不该说的,但是作为一个笔者,我觉得我有义务来告诉各位一些真相,仅此而已。”

 “那么,清朝为什么会有大面积的饥荒和死亡?”有个学生问。

 “因为没人关心,或者说,清政府只需要保住自己的权利即可。”一位英国绅士交叠着双手,皱眉道。

 “先生,您这样说的话,清政府会对您有意见吧。”有个女生窃窃道,“慈禧太后不是个宽厚的人呢,我们媒体人是自由的,但她容忍不了,几年前我的一个姑姑写了慈禧太后的一则八卦,慈禧太后气得不行,扬言要杀了她呢!”

 女生话音刚落,大家便窃窃私语起来,冬秀只道:“历史上,我们百姓的贫困是事实,不是单一朝代出现的现象。而且史实和八卦本就是两种东西,我只做一个笔者应该做的。”

 冬秀的回答让大家挑不出错来,她自始至终也没有编排过什么,只是说出历史。

 不过,冬秀口中的历史,真是意味深长呢。

 这时,黛西举手道:“虽然这个问题有些不太善意,但是我还是想问一下,像是动物内脏和……呃,和一些昆虫,味道不会很奇怪吗?”

 这个问题一问,大家齐齐望向黛西,一脸“你真是智障”的表情。人家底层都过得那么艰难了,你居然还在这里提出口味的问题,能有吃的都不错了好吗?

 但冬秀没有生气,也没有反驳,而是平静地回答:“这是个好问题,而且我有充分的理由证明,我们虽然经常因为饥荒而没有粮食吃,但正是因为贫困和窘迫,我们也更加豁达,或者说,我们喜欢苦中作乐,活得尽兴自在,而这一点,充分展现在我们的饮食文化中。”

 “大清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吗?”尼尔跟着起哄。

 “很多很多。我来英国的时候,其实非常想念家乡的美食,最想念的一样东西,是豆浆。”

 “豆浆”这个词的英文是把豆子和牛奶组合起来。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喝过牛奶,但没喝过豆浆,有人就问:“豆浆是什么?”

 “豆浆是我们用豆子做出来的一种比牛奶更为好喝、口感更丰富的饮品。我们的祖先是很聪慧的,因为豆子这东西吃了胀气,还容易不消化,就想办法把豆子泡发,磨碎、煮沸后,制成豆浆。加了卤水,就成了比布丁甚至奶油还要鲜美好吃的豆腐,入口即化。更嫩一点的,就成了豆腐脑,豆腐脑加了葱、酱油、虾仁、香菜,好吃的能把舌头吞掉。北平那边的人不愿意浪费,豆浆馊着喝叫豆汁,习惯了喝豆汁,也会喜欢上它特别的味道,那是生活的味道。”

 大家一边听一边咽口水,冬秀又说了“豆腐宴”,说了“文思豆腐”,说了各地烹饪豆腐的不同之处。后半节课俨然是“舌尖上的大清”,本来大家对大清是有些不以为然的,但当听到这片土地上人民因为生活的困苦而发明出来的一样样的美食,在流口水的同时,心中也感到一丝心酸,一些反思。

 下课后,不少人找冬秀要签名,本来那些上课发言激烈、瞧不起大清的人也变得宽和起来,问冬秀问题也不再带着有色眼镜。

 冬秀心里暗暗舒了口气,这后半节课她真的是随机发挥的,有些言论露骨了些,可能过两天国内的报纸就要批判她了,不过她也豁出去了,既然要改变,那就要撕开那些流脓的腐肉,不然无法有新生。至于那些好事者,就让他们说去吧。

 这样想着,冬秀接过最后一本书,正要签上名字,一抬头,不禁愣了,眼前的不是别人,正是上课时发言非常激烈的记者。

 “你叫什么名字?我给你一句祝福语如何?”冬秀问。

 “温斯顿,温斯顿?丘吉尔。”

 眼前自称为记者的、蓝眼睛的年轻人如是道。

 “您的发言非常精彩,其实我也经历过窘迫的时光,所以对您所说的内容非常有感触。您放心,我不会报道什么,因为我原来是记者,现在没事偶尔也采访着玩以下,不过以后不会了。”温斯顿叹了口气,蓝眼睛里全是忧郁。

 “为什么?”冬秀听了这个名字,反而没什么感觉了,只是很平静地问道。

 “因为我觉得相比于写作,我更想做点什么,当然,笔杆子我也不会放弃的。不过在这方面,吴先生,或者说,江小姐,您在语言上也有着很高的天赋。您有没有对诺贝尔奖有没有兴趣?”

 “没有。”

 冬秀写完字,把笔递给温斯顿,很认真道,“在我的国家危难之际,我不但想用我的笔做点什么,在这之后,我也希望能帮助到我的国家。奖项,不是我的追求。温斯顿先生,以您刚才提问的才华来看,您倒是可以去参加这个奖项呢。”

 “是吗?那等我以后不忙了,写点东西去投投稿,指不定就获得了呢。”温斯顿说完,两人都笑起来。只不过温斯顿笑是因为调侃,而冬秀却是笑:这家伙笑得真傻,几十年后,您不但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还成为了英国的无冕之王呢,不过现在,眼前青葱如您,还远不能和几十年后叱咤风云的丘吉尔首相相媲美。

 大家的路,都还很长呢。

第45章 2018-12-01 23: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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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2018-02-25 04:42:56
 “这是我的名片。”温斯顿递上名片,“我回去把您的美食写下来,这是个很好的题材。”

 冬秀接过,又递上自己的名片,她微微仰视着这个高大的男人,笑眯眯道:“谢谢。”

 “有空的话,可以一起吃个饭吗?”温斯顿询问道。 

 冬秀思忖片刻,微笑道:“本来这周末晚上就是大家在一起聚餐的,您如果方便的话,可以跟我们一道来,这次聚餐是我亲自下厨。”

 “您亲自下厨?哇喔!”温斯顿的眼睛微微睁大了,“那想必味道很棒。”

 “这话,等您到时尝过味道再说,我会更高兴。”冬秀笑眯眯道,说完,两人又都笑起来。她拿出纸写上周末聚餐的地点和时间,双手递给温斯顿:“这是地点,先生。”

 温斯顿双手接过,看了看,问:“那到时会做文思豆腐吗?”英文中的豆腐是音译的,但温斯顿却把这个词咬得很准,就像是说中文一样。

 冬秀一愣神,脑中飞快闪过什么,她道:“会做我的家乡菜,不过可能有点辣哦。”

 “品尝美食,没有勇气怎么能行?”温斯顿幽默地回答,冬秀又笑起来。

 两人攀谈片刻,温斯顿便因事离开。冬秀在讲台前收拾教案,其实拢共就两张纸,她整节课甚至没看过它们一眼,但是她仍旧珍重地阅览一遍,把它们整理好收起,下一节课的内容,已经在她的脑海里渐渐成型。前世她的教授告诉她,“我们中国人并不比别人差,我越做研究越有这种感觉,我希望你们可以拿进来,但也要输出去,普林也好,早稻田也罢,我们中国之所以感觉外国什么东西好,是因为鸦片战争时,我们的脊梁被敲碎了,但是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们一直不比任何国家差。”

 冬秀将这一点铭记于心,也深以为然,当她走上邦德街的时候,她时常会有一种时光错乱的感觉,她会想:一百年以后,甚至两百年以后,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到那时,中国又会怎么样?但每当她思考过这个问题后,又会觉得自己杞人忧天,因为她现在所做的一切,包括那些已经出国和没有出国的学子做的一切,都是为更好的中国做努力,她虽然不知道自己能帮到母国多少,但能努力一分,便是一分。

 冬秀走出教室,尼尔、本尼还有黛西在等她,看她出来了,黛西赶忙道:“那个记者不会胡说八道吧?”

 “不会的,我还邀请他参加我们周末的聚餐了。”冬秀笑眯眯地回答。

 “什么,你邀请他参加我们和读者周末的聚餐?”尼尔赶忙道,“那他这回可有的写了!我敢打包票,他要是不拿这次聚餐写成稿子,那我脱了衣服在国王学院里跑一圈!”

 “好好好,这是你说的!”本尼赶紧记下来,跟着起哄道。

 “说了别忘了,我们大家可记得很清楚呢!”冬秀眨眨眼,笑得很明媚,黛西挽住冬秀的胳膊,“到时候全校人都能参观你的八块腹肌了,我很期待。”

 “喂,黛西!”

 四人的笑声回荡在彭布罗克学院的上空,一群白色的鸽子拍打着翅膀从蓝天上飞过,它们越过王后学院,掠过剑河,飞向太阳。



 鉴于下周就要考试,冬秀提前开始复习功课,她在彭布罗克讲课虽然也算学分,可她并没有放松,仍旧坚持把每一门功课扎扎实实学好。她现在已经对未来有了明确的规划,所以一点不着急,但也不懈怠,只认真地做好手头的事情。

 冬秀现在已经不帮同学们代写论文了,当大家知道她就是作者吴声时,就没人找她来代写论文了,但是那些找过她代写论文的,比如埃尔维斯和爱德文,专程跑来向她道歉,说耽误了她宝贵的时间,他们当时态度甚至不怎么好,希望她能原谅她。

 冬秀颇有些哭笑不得,她自认自己没有那么可怕,虽然她写作的时候是吴声,可生活上她就是普通人。手上的这支笔是她吃饭的家伙而已,她做的事情和那些匠人们其实并无区别,只不过别人锻造的是器皿,是艺术品,是实物,她锻造的是文字,是思想,是虚物。

 冬秀用打字机一个字一个字敲着论文,这两天天气转凉,再过一个多月,就是圣诞节。剑桥每年有三个长期,圣诞假期是其中之一,这段日子大家一般都会回家,和家人团聚,校园里比较空旷。但是她清楚地明白,她自己是回不去的,归国之日,就是她学成之时。

 屋外的风吹得窗子发出“咔哒咔哒”的响声,冬秀将一篇论文写完,把窗子的缝隙用报纸塞上,防止它继续吵闹,顺便冲了个汤婆子捂手,她今天中午不打算去外面吃饭了,就自己做了两个菜,就着面包,一口口地吃干净。

 一个人的生活其实也很有味道,冬秀将碗洗干净,擦净手,前后活动活动脖子,又坐回桌子面前。这一次她拉开大抽屉,里面满满地全是来自世界各地她的读者的信。前世她的读者给她发邮件,存在电脑里,感觉不出什么,现在条件没那么好,但信件含义却更为真挚,更打动人,它们静静的躺在那里,是一颗颗亟待打开的心灵。

 那些来自法国的、意大利的、德国的读者都用热情洋溢的笔触表达出对她作品的喜爱,他们有的附上自己的照片,说自己也是一位喜欢写作的人,希望吴声先生能给予指导;有的则是对她作品提出犀利的点评,希望她能认同自己的想法,语气无比真诚;有的给她汇来自己画的画,希望能跟她成为笔友,以后可以一起出去散心;有的抱着合作的目的,希望能把她的书销售更多语言的版本。

 冬秀每一封都认真地读过,打开每一封信,眼前就坐了一个人,他生动地和自己对话,表达他的思想。她很享受这种隐秘的欢乐,她的读者们都很可爱,每个人都是完全不同的个体,每个人都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包裹着完全不同的色彩。她提笔给他们每个人回信,没有一丝马虎,就像她在大清时做的那样。

 这里面还有詹姆斯乔伊斯的信,冬秀从一开始的惶恐,也慢慢变成了淡定自若,她不会给这位未来的大师什么建议,或者对他的作品指手画脚,她只会表达她对他文字的喜爱和赞美,因为作者在文字道路上需要的是独断专行,而这一点是她远不能指导的,也不可以妄加评论的,这是她一直以来坚持和秉承的原则。

 冬秀认为,读者和作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群体,作者是可以引导读者的,因为文字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能量,但它是没有正负之分的。可在作品中,文字会被赋予能量,或正或负,这种能量是作者给予的,而读者会收到这种能量。作者本人知道这个秘密,可是读者绝大多数察觉不到,因为他们沉浸在故事中,为主人公的悲伤而悲伤,为主人公的欢愉而欢愉。也就是说,作者输出的任何东西对读者们都会有影响力,哪怕潜移默化的一点点,也会有想不到的影响。

 在小说的世界里,作者是隐藏在故事后的上帝,而读者是无意闯入世界的看客,甚至深陷其中而不自知。因此,冬秀在写作时从来都是谨慎下笔,因为她知道自己这支笔有无限的可能,而坏的可能比好的可能带来的影响更大,这种影响是巨大的破坏力,而这种破坏力暂时还是看不到的,因为文字种下的都是种子,而黑色的种子总有一天会长成荆棘。

 想要输出好的文字,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素养,因为只有作者对生活越了解,才越能把握住故事的精髓,冬秀需要的是循循善诱和娓娓道来,为读者打开一扇门或一扇窗,而不是用短暂的欢愉换取动人的鲜花和赞扬。

 这一点上,冬秀最佩服的是后来的一批作家,他们超现实的写作手法可谓是开天辟地,用上帝之眼观世界。能做到这一点的都可以被称为大师,无论是詹姆斯乔伊斯也好,还是现在是腼腆少女的弗吉尼亚也罢,甚至现在尚未出生的各位大作家、大文豪们,他们明白,只要勇敢的走出去,走出自己的道路,那么世人终会明白他们的苦心——哪怕在当时,许多人并不认可,甚至大众读不懂他们的作品。

 冬秀回完了一批信件,天已经黑了下来,她站起来,围绕着屋子来回走动,这时敲门声响起,是黛西的声音:“秀,我们出去吃晚饭吧!”

 冬秀打开门,“我今晚准备在宿舍里自己做一点,你要不要吃?”

 “还有上次那个肉夹馍吗?”黛西的喉头下意识地滚动一下,把“肉夹馍”几个中文字念得抑扬顿挫。

 “你要吃的话,要自己动手哦!”冬秀笑眯眯道,把她迎进门。

 “没问题!”黛西脸上雀斑都亮起来了,衬得一双蓝眼睛如一捧清泉。她捋起袖子,问:“需要烤箱什么的吗?”

 “既然你来了,我就带你见识一下我们中国的面包——馒头。”

 “馒头?”黛西眨眨眼,“听起来很不错。”

 “那就跟我一起揉面吧。”

 于是,古典文明专业的黛西便和学哲学的冬秀一起做馒头。冬秀还准备做点饺子,这里的香料比大清的种类多,有些素菜也可以替代,她上次做了一回,口味更好呢!

 冬秀“梆梆梆”地剁菜,旁边的黛西负责揉面。估计是她们的动静太大,把楼上楼下的舍友都引来了,她们敲开冬秀的房门,一个红发姑娘一脸好奇地伸着脖子往屋里道:“秀你又做什么好吃的?我们能打打下手吗?”

 “行啊,来吧,一会儿煮了饺子,大家都吃一点。”

 “饺子?啊,就是那种馅在皮里面的美食!”红发姑娘惊喜道,一边捋袖子一边往屋里走,“需要我们做什么,您尽管说!”

 于是,大家烧水的烧水,擀面的擀面,揉剂子的揉剂子,冬秀指点他们如何把剂子揉成扁圆,如何包饺子,大家一边做一边说笑,还有人把饺子包躺着的,馅儿包得太多包漏的,引来一片笑声。宿舍里又有一股化不开的烟火味,暖暖的,很贴心。

 又过了一会儿,水蒸气和着香味儿顺着窗子流出去,不少经过宿舍的人都闻到了,本尼和尼尔还有几个男孩儿本想结伴去吃饭,结果走到女生楼下就挪不动步子。

 “什么东西这么香?”尼尔揉了揉金发,闭上眼仔细嗅着,一脸陶醉。

 “别想了,这明显不是我们英国菜,也不是法国菜。”本尼淡定地回答。

 “要不咱们上去问问?”

 “女生宿舍你进得去?”

 “为了美食,拼了!”

 尼尔拍拍胸脯,便往楼下走,结果还是被管理员拦了下来,尼尔说:“我真的是想和朋友上去瞧瞧她们做了什么好吃的。”

 “可我觉得你是想泡妞。”管理员一脸认真地回答。

 尼尔:“……”原来我人品这么差吗,节操到用时方恨少!早知道就多给宿管员几瓶酒,要不然现在也不至于进不去!

 正当尼尔和一干男生在女生宿舍下馋得口水直流的时候,黛西和冬秀一干人端着饺子、馒头和几样小菜从楼上走了下来。黛西手上还有不少面粉,她笑着说:“我们在楼上就听见你们在楼下嚷嚷了,怎么这么着急,你看,才煮好的饺子,热腾腾的,这边还有馒头、花卷,还有几样小菜,都是秀指导我们做的,数量不多,你们先吃个味儿,等周末聚餐的时候,再多做一些。”

 男生们早就饿得不行了,但还是要注意形象和风度。红头发的盖尔给大家发叉子,男生们吃着饺子,才咬了一口,就忍不住地惊叹:“好吃!”结果话还没说,饺子的汁儿便躺了一嘴的。

 “先生上课的时候不说了嘛,他们能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现在先生做的面食就充分说明了一点,明明都是面,可是有的变成饺子,有的变成了花卷。”一个戴眼镜的高个男生道。

 “以后谁娶了先生,谁就有口福喽!”爱德文起哄道,男生都抿着嘴巴笑起来,本尼轻轻锤了爱德文胸口一拳,皱眉道:“说什么啊,秀虽然作品上是大家的先生,可生活中她是我们的妹妹,是我们的同学,她年龄还小呢,不要这样开玩笑。”

 “啧啧,万年单身。”尼尔吐槽。

 “情商低。”爱德文接道。

 “这就是你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尼尔又吃下一个饺子,黛西在一旁补充,“秀这么可爱,我们是在褒奖她的手艺。”

 本尼:“……”世界对我的恶意太大了!

 热热闹闹地分了饺子和各样中国美食,男孩们并没有吃饱,结伴去食堂吃饭了,临走时他们说要给秀和其他女生们带好吃的回来,就当是今晚美食的报答了。冬秀和女孩们谢过他们的好意,回到宿舍里接着煮饺子吃,一大锅饺子热腾腾地上来,每个人脸上都写满期待。

 不一会儿,满锅的饺子就都被分掉了,大家有的用叉子吃,有的尝试着用筷子夹,冬秀借机讲述自己国家的饭桌文化,大家听得津津有味,相互交流着不同国家饮食上的规矩,桌上欢声笑语,一片热闹。

 吃完饭,大家帮忙收拾好东西,洗洗涮涮才陆续道别离开。冬秀洗完手,回到桌前,她思考片刻,开始提笔写第二个悬疑侦探故事。这个故事她准备写成一个系列,她想塑造出一个名侦探的形象,这个形象不同于阿婆的波罗,也不同于柯南道尔先生的福尔摩斯,她要塑造的这个形象,是一个大隐隐于世的中国人,或者说,一个披着侦探皮的侠客。

 梁启超先生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冬秀就是要塑造一个既是平易近人的小侠,又能在关键时刻展露不一样风采的大侠。这个形象也是现在很多清人和学子的缩影,她这回想采取完全迥异的风格写作,她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她塑造不出来完全意义上的大侠,只会塑造一个跟别人有点不同的普通人,这是她擅长的地方,她也不想放弃。

 思量很久,冬秀才开始下笔,这个故事她是献给所有中国同胞的,不管是国内的人也好,还是国外的人也好,她想写出一个有骨气、有力量的故事,不奴颜婢膝,但也绝不骄傲自大。侠义、宽和、谦逊、包容和谅解,是她的主角的品质。而且这一次,她的主角是个中国男人,一是因为男人的角色给人阳刚和中性的感觉,更适合作为“侦探”这个角色存在。二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向讲究阴阳相融,阴中有阳,阳中也有阴,男人的性格中势必会有一部分温柔、内敛的部分,这部分会外化为故事的另一个角色——他最好的对手、伙伴和妻子的存在诞生。

 冬秀一向坚持“人人平等”的观念,男女除了性别、性格上有差别,本质上并没有区别,这点在她的作品中多有体现,但是这个故事会成为强调男女相等的一记重锤,她知道自己很可能会因此遭到批判,但她已经做好了迎接暴风雨的准备。

 冬秀初稿仍旧是手写的,她越写越来劲,不小心写坏了一支笔,她烦躁地翻箱倒柜找钢笔,好不容易找到了,欢喜地又接着写,一直写到天蒙蒙亮,她才停下手中的工作,睡了三个小时,起床后又接着写。

 等把《脸谱杀人案》写完,冬秀才感到困得不行,但没法子,上午还有课,她匆匆吃了饭,喝下一大杯咖啡,抱着书本就去上课。一边跑还一边想:“鲁迅先生说把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我这下也算及格了吧?”

第46章 2018-12-01 23:38:58
冬秀的哥哥觉得冬秀写得很好,准备去剪发,照相
第46章 2018-06-24 16:23:13
 下课铃响起,冬秀收拾好东西,起身的时候便直觉不好,一阵天旋地转后,天花板和周遭的环境形成一桶又厚重又浓烈的油彩泼在她的视界中,眼看她就要一头攮在地上,有人在她身后拉住她的手,托住她的后背,紧张兮兮地道:“秀,秀,你没事吧?”

 冬秀眨眨眼,站了好一会儿才把那股晕眩的感觉驱散,“我没事,没事,呃,本尼,你怎么来我们这边上课了?”

 “我本来是想表达对你的谢意的,正好趁着上午没课就到你们这里来了,谁知道你踩着铃声进教室,整节课只顾着学习,想跟你说话都找不到空。”本尼抱怨完,突然低头,把冬秀吓了一大跳,她下意识地向后退,在离他一步远的地方站定。

 本尼呵呵一笑,突然板起脸来:“你瞧瞧你的黑眼圈!昨天是不是又熬夜写作了!要注意休息!”

 冬秀摸了摸眼眶,不好意思地抿唇一笑:“我好久写东西没熬夜了。昨晚是突发事件,突发事件!”

 本尼摇摇头,“我跟你说,你要是个男孩子,就这么熬夜,你这一头好头发都能掉光了。你看看我们学校的男生,有的年纪不大,哦,还没有二十,头上就不长草了,很恐怖的!”说完,还摆出一个扭曲如名画《尖叫》的表情。

 冬秀:“……”

你这是安慰劝导吗?你这是威胁外加恐吓好吗?

 “我知道了,以后不会了。”冬秀立时摆出好宝宝的听话表情道。

 “剑桥的天才很多,你我都是其中之一,但归根结底,我们脱离了这个光环,也只是普通人,我们并不比别人多长一颗心或者一块肝脏,别让自己太累了。”本尼意味深长道。

 “天才是你,我可不是。”冬秀回答,“我一直是个普通人。”

 “啧。”本尼咂咂嘴,“怎么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普通人就莫名有种天才的感觉?”

 “那是你想得太多。”冬秀面无表情地接话道。

 两人说笑一会儿,结伴从教室里走出去,本尼跟冬秀聊起了他的远房表妹,说他这位远房表妹自从听说了她在剑桥念书,也把目标改成了剑桥哲学系,说是要跟她念一个专业,做她的学妹。

 冬秀听完,莞尔一笑:“我没想到你妹妹也是我的粉丝。”

 “不光是我的远房妹妹,我妈妈,我爸爸,还有我自己……”本尼话说一半,突然把嘴巴捂上了,冬秀还以为他怎么着呢,赶紧问:“你牙疼?”

 “没事,没事的,早上吃甜食吃多了,牙有点酸。”本尼说。

 “不是牙疼就好办。”冬秀歪歪脑袋,“要不要跟我去看一趟牙医?在我的家乡有个说法,叫‘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还是早治疗为好。”

 “算了吧,我这只是小毛病,没事的,只是刚才有点激动了,所以才会牙疼。而且碰上黑心的牙医才麻烦呢,他到时候会想办法把我的好牙也一起给拔下去,明明只为多收点钱,还摆出一副为你好的样子。”本尼吧抱怨道。

“那我到时候找一位靠谱的医生不就可以了?”冬秀说。

“可问题是靠谱的医生很难找啊!”本尼苦兮兮地说。

 两人就拔牙问题扯了半天,最后冬秀实在扯不过本尼,只好作罢,二人重又捡起“本尼的远房表妹”这个话题接着聊,冬秀答应本尼到时候去见一见他的这位远房表妹,识一识她的庐山真面目。

 “我这位远房表妹有点啰嗦,我要提前给你打好预防针。”本尼说,“她上的中学管得比较松,所以没什么规矩,到时候她要是问你比较难以回答的牵扯隐私的问题,你顾左右而言他即可,或者直说你不知道也没问题。”

 “这样她不会很生气,我知道的都不回答她?”冬秀问。

 “不会的。”本尼笑眯眯道,如果被她发现你回答不上来她的问题,她一般会岔开话题,挑你比较熟稔或擅长的问题来问,她不会冷场的。”

 “这么说来,你妹妹很聪明喽?”冬秀笑道。

 “有点小聪明,但是和你比起来,差远了。”本尼道。

 两人聊一会儿天,本尼有意扯开话题,把话题转向冬秀的文章上:“我听说你想换一家杂志社投稿?”

 “是的,因为我现在定位是青年作家,所以我准备和《泰晤士报》合作的同时也和《卫报》合作。”冬秀说。

 “你的野心不小啊。”本尼感慨了一句,“但我相信你能做得很好,毕竟,冬秀就是冬秀,从来没让人失望过,不是吗?”

 “哈哈。”冬秀笑了,“我还没说我要投什么类型的稿件呢,你就这么肯定我一定能火吗?”

 “那你要投什么类型的稿子?”本尼问。

 “你听说过中国功夫和中国的仵作吗?”冬秀不答反问。

 “听说过,知道你们国家出了个黄飞鸿,此人武艺相当了得。仵作就不太了解了,这是干什么的?”本尼想了想,回答。

 “我们历史上那些了不得的大侠有很多,我们国家优秀的仵作也有很多,你们通常管这类人叫法医,我们通常管这类人叫仵作,就比如说很有名的——宋慈,他的《洗冤集录》对世界法医学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我的这个故事——《脸谱杀人案》就是围绕着一起案件和主人翁之间的内心活动展开的,有挣扎,有徘徊,有柔情,有果决。我想把这个故事写饱满,让所有人都难忘。”冬秀眼睛里好像有星光,看得本尼移不开眼。

 “你想写你们国家的大侠,还想写你们国家的法医?写武侠还好,法医……上次你的那篇《血色窗花》都被《泰晤士报》退稿了,看来英国的编辑不太欢迎这一类的稿件啊,而且‘武侠’大家都没听说过,好像不太有市场的样子。即便如此,你还这么拼命,我害怕结果到时候会让你失望,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啊!”本尼想了想,诚恳地建议道。

 冬秀摇摇头,好似一切尽在掌握:“没人看的话,就当我自费写着玩,当我在练笔好了。这次的稿子我还是用英文写,中国人用英文写通俗小说,我想会引起轰动。”

 “那我只能祝你好运了。”本尼接道,“如果你的稿件刊登的话,我肯定会购买,顺便拉上尼尔还有他女朋友黛西也买,给你增加销量。”

 冬秀赶紧道:“你们三个人不用买,要是真想看我的文章,我这里会有报社拿来的样报,到时候你们一人我给一份,怎么样?”

 “那这样也行。功夫,仵作,有意思!真想看看从你笔下流露出来的侠客和法医是什么样,写惯了严肃文学的吴声,写这种悬疑探案的小说,不知道会有怎样的轰动呢?”本尼笑着调侃道。

 “究竟如何,刊登时,足见分晓。”

 冬秀笑眯眯地说完,本尼也跟着笑起来。

 上午的课上完,冬秀和本尼去简单吃了中饭,之后冬秀自己一个人跑去剑桥图书馆借了四本书,而后骑着自信车去看铺子。

 “JIANG”的品牌已经挂好,门前搁置着朝里转的水球、门上内镶着水箱,水箱里养着几条花色不一的锦鲤,走进门里一瞧,一排排青色的柜子外表贴满瓷片,东方韵味浓厚,柜子里搁置着女人手掌大小的天青色瓷瓶,全部仿照大清封罐子的手法给瓷罐贴上纸条,每个瓶子上都烧有极为细腻的纹路,这一期的主题是青花瓷,所以除了蓝色外没有多余的颜色,所有纹样均用青瓷烧制而成。有的图样是翠竹林立,有的是百花盛放,有的是定制的贵族或皇室肖像,中西合璧,美轮美奂。

 这时候店铺已经开始销售,不少拖着硕大裙摆的妇人们在店铺里挑选自己喜欢的护发、护肤或者香氛类产品,冬秀在店里逛了一圈,心里对销售情况有了数,稍微交代店员几句便离开了商店,重新骑上自行车,脑海里一边想如何把店铺经营好,让销售更上一个台阶。

 冬秀骑得好好的,冷不防迎面冲来一辆马车,这架马车看见冬秀不避不让不说,竟然直接挥舞长鞭刷上来,眼看就要打到她,她干脆丢了自行车,跳到路的另一边,爬起来拍怕手上的灰,说:“你这马不懂人语四处乱窜也就算了,你也不懂人语吗?”

 “你胡说什么呢?”车夫怒吼道,“我们公爵出门,还要给你一个平民让道?”

 “哦,原来如此。他不要给我让道是因为他是公爵,但你一个普通平民,又为什么横冲直撞,难道你也是公爵不成?”冬秀反问。

 “你!”马夫被怼得哑口无言,气得脸红脖子粗。

 “口舌倒是伶俐。”马车里传出一个很好听的男声,“巴特尔,你确实莽撞了,人家一个小姑娘骑自行车而已,让让就是了,我们又不着急的,不过……”公爵话锋一转,“你是哪里的学生,嘴巴倒是厉害得很!”

 “我是剑桥的学生。”冬秀平静地说。

 “剑桥的学生?”公爵嘀咕了一遍,沉默一会儿,马车帘子突然被掀开,一张瘦长干瘪的脸露出来,他上下打量了冬秀半晌,突然道:“你就是特丽莎经常聊起的秀,江冬秀?”

 “您认识特丽莎女爵?”冬秀讶异得挑起眉毛,“是的,如果我们认识的特丽莎女爵是同一个人的话,那我就是她口中的秀。不过您怎么知道我是秀的?”

 “原来您就是我喜欢的作家吴声,今天终于让我见到真人了!我运气真不错!刚才我通过马车车窗看你从那‘JIANG’里出来,什么都没买却像逛自家花园一般,又留一条又黑又粗的长辫子,那时我就大概猜出来了。不过我真没想到你这么小,比我儿子还要小呢!怎么样,有没有兴趣来我府上玩玩?”公爵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今天我还有事,改天得空我自会去贵府上叨扰。”冬秀对这位公爵没什么好感,但语气却很平静。

 “那好吧,你能给我一个联络你的方式么?”

 “我记得我在《泰晤士报》的专栏下有留我的联系方式。”冬秀笑了笑,道。

 “我想要更方便的联络方式,不是读者和作者,而是朋友和朋友。”公爵眨眨眼,说。

 “下周周日我就要第二次在特丽莎女爵的府上举办读书沙龙,如果您有兴趣的话,可以一起来,到时候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现场问我。当然,至于如何加入,我想您一定能从特丽莎女爵那里弄到邀请函,不是吗?”冬秀想了想,还是不想得罪他,便如此说。

 “那我就承你吉言了。”公爵说完,想了想又说:“对了,我还未曾向你作自我介绍呢。”公爵说,“我叫亨利?菲查伦?霍华德,你可以叫我亨利或者诺福克公爵。”

 “我叫江冬秀,您也可以叫我秀,诺福克公爵。”

 冬秀面上微笑,心中苦笑:“这是什么样的运气,不过是看个店子,都能遇上英国鼎鼎有名的公爵。诺福克家族啊,这一家人的黑历史不是她这样一位初出茅庐的笔者能置喙的,所以还是小心点好。”

 “我听说你的店专门卖治疗脱发掉发的产品,有发油还有发膏,用的是你们国家的配方,据说用了就能拥有一头飘然秀发。能跟我说详细些吗,冬秀?哎呀,人到中年,掉发的问题总是很令人困扰的啊,作为第十五代诺福克公爵的我,面子问题还是很重要的呀。”诺福克公爵摆出一副意欲长谈的态度。

 冬秀赶紧道:“您看这样行不行,我带您直接去我们店里,让那些店员给您介绍,我在一边补充,我也不推荐您买什么产品,您觉得哪个最适合您就买哪个,怎么样?”

 “这实在是太棒了!”诺福克公爵激动地双掌相击,“巴特尔,还不赶紧给亲爱的秀把自行车抬起来,如果有任何受损的话,赔偿全由我们来掏。”

 “这怎么好意思……”冬秀勉勉强强道。

 “既然你不反对,那就是同意了。”诺福克公爵看车夫巴特尔已经把自行车抬起,推到他们眼前,巴特尔检查了一遍,确认无事后,诺福克公爵迫不及待地道:“那我们还在等什么,赶紧去你的店铺里吧,呃,我有个不情之请,你看能不能帮我办,办不成就算,全当我没问过。这件事价钱好商量。”

 “什么事情?”

 “我妻子的头发很长,但已经没什么光泽了,她也打听到你店铺的消息,所以想问问你,能不能单独给她调制一款能让头发起死回生的产品来,无论是发油、发膏、护发精华都行,价钱绝对好商量。我很尊敬我的妻子,所以我希望她快乐,希望她一切顺遂,您能帮我这个忙吗?”

 冬秀:这碗狗粮我拒绝!

 “这个有点难,”冬秀顿了顿,仔细观察着诺福克公爵的脸色,“但也不是不可以做出来,不过就像是您说的那样,这个过程很费钱,而且很费时间,因为要想调制出一款非常好用的发油,需要经过多次试验才能成功,而令夫人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心力去试验。”

 “有的有的,绝对有的!”诺福克公爵急忙应道,冬秀赶紧接过话头:“这样,你先买我的产品用一用,感觉不错再决定要不要,如何?”

 “这样也好。不过说句实在话,在看到您的头发的一刹那,我就相信那些把您的产品传得神乎其神的话都是真的了,您真的没有吹牛,您自己就是活生生的、最好的例子。走吧,咱们边走边聊。”

 诺福克公爵坐回轿子里,冬秀踩着自行车,两人行得慢,一路从护发产品聊到护肤品。看得出,这位公爵很爱自己的妻子,聊的话题都是围绕着自己的妻子来说,每到关键点,他都会认真记下。冬秀边聊一边想:“虽然她不着急谈恋爱,但是有个这样关心自己的人真是好啊,知冷知热,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这样的地久天长,比任何海誓山盟都打动人,让她动心。”

第47章 2018-12-01 23:39:41
《三寸金莲》引起轰动。
第47章 2018-06-29 20:30:00
 刚一来到店铺“JIANG”的面前,诺福克公爵就是一顿夸赞,说冬秀挑选店铺的眼光好,还详细地问了她门前放置的水球的事,冬秀一一详细地为他解答,公爵又是一顿猛夸,冬秀连忙谦虚地把功劳都推给特丽莎女爵。公爵看她这幅低调老实的模样,虽然嘴上不说什么,可翘起的嘴角已经出卖了他的好心情。

 二人刚迈入店铺,诺福克公爵就迷醉在眼前华丽而精致的装潢中,不但眼睛不断捕捉着四周的景色,嘴巴更是因为吃惊而一直张着再没合上过。冬秀刚开始还带着他在店铺里闲逛,后来公爵便完全没有精力分给她了,他游走在一架架柜台前,时不时摸摸这个,试试那个。东方的香氛和西方的香水是完全不一样的,它美得含蓄,低调又奢华。诺福克公爵很干脆地让跟在他身后的管家掏钱,说:“我要三瓶发油,还有两瓶这种香膏。这香油真是好闻,是什么花的味道?”

 “是桂花。”冬秀解释道。

 买完了东西,诺福克公爵依旧待在店里,恋恋不舍地不肯走,要是没有他的管家催促他到了要回家的时间的话,他恐怕能继续在这家店铺里待完剩下半天。

 临走前,诺福克公爵和冬秀交换了联系方式,说等他用一段时间,感觉不错的话会继续过来回购,二人这才道别。冬秀看着消失在街道尽头凝成一滴墨点的马车,长吁一口气。她是真应付不来这样的顾客,看上去他们好对付,其实最难应付的就是他们了。贵族的毛病多,他们一个不满意,你的店就要倒闭。

 “给我点钱。”冬秀走到收银员小姐姐身边,道。

 收银员见怪不怪地塞给她一沓子钱,说:“这一笔也记在账上,月末看账单的时候别忘了算你自己的花销。”

 “那是肯定的。”冬秀收好钱,往斜对角的书店走去。这个年代书还是该死的贵,有的书她在剑桥图书馆借不到,只好自己买。当然,买书的同时也不忘犒劳一下自己,买个培根汉堡配果汁吃,十全十美啊。

 冬秀买好书,点个汉堡外加一杯果汁,坐在汉堡店里,一手拿着汉堡吃,另一只手准备开始读她新买的书,没成想书还没翻开,一个高个子、带着珍珠耳环的金发女人便坐在了她的身边,一边吃炸鱼薯条一边看报,吃的时候发出很影响人食欲的声音,她“咋咋咋”地嘬手指头。

 冬秀忍了半天,终于忍无可忍了,刚想开口说什么,没想到那个女人却先她一步开口:“咦,这篇文章怎么和吴声先生的那么像?”此话一出,冬秀立刻停止了吃汉堡的动作,下意识地把目光投了过去。

 那女人见冬秀把目光投了过来,好像找到了知己,立刻开口:“你是哪里人?”

 冬秀回答:“大清人。”

 “那你一定知道吴声先生吧?你英语怎么样?”女人用的虽然是疑问句,可口气却是肯定的。

 冬秀迟疑地点点头,之后说:“英语还不错。”

 “那你来看看,这篇文章是不是抄的吴声先生的《血色窗花》?就是吴声先生投到法国报社的那篇文章。”女人把报纸推过来,指着上面的一篇文章说。

 冬秀目光一扫,心里就有了数。其实她很早就料到会有抄袭这档子事儿,只不过没想到会这么快,而且抄的还是她投到法国报纸的那篇《血色窗花》,抄完后投稿给英国的一家小报,他们居然还收了,这就很令人玩味了。

 冬秀目前发表在各大报刊的文章以及小说,数量不少,从初出茅庐的《黑猫抽大烟》、《无人出席的盛宴》、《小脚母亲》、《饺子》……再到《将军令》、《流浪者的餐前祷告》、《血色窗花》等等,她这一路走过来很是艰辛。

 一是因为她年龄小,性别为女,更重要的是她写作的风格和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作家都不大一样,她喜欢并欣赏的那些经典作家的作品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初出茅庐,比如后来的弗吉尼亚?伍尔夫,比如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又比如赛珍珠,最后一位靠着自己的作品同时获得了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也是历史上唯一一位同时获得这两个奖项的女作家。

 可惜他们现在都还处于少年时期,还未能写出那些令人惊艳到咋舌的作品。

 今生冬秀的目标是:写作不是为了获奖,而是为了改变人们顽固的思想,去为自己国家的人民争取些什么,去呐喊,去长鸣。

 冬秀想用自己的这支笔做点什么,这也是她一直强调的。她不甘于现状,出国求学也是为了充实自己,只有自己强大起来,她才能为自己的国家做点事情。她知道剑桥已经有一部分教授和学生知道她就是吴声的事实了。大概就是尼尔、黛西和本尼几个传的,不过她也不生气,那些知晓她身份的人也很有礼貌,只偷偷在远处多看她几眼,仅此而已。

 抄袭这件事,也是在冬秀的预料之中。抄袭,往贬义说是盗窃作品,但往褒义说,也勉强算是一种致敬,只是手段非常低劣,只能引起人的恶感。

 冬秀有些小惊讶,这个人抄袭得很有技巧,不但换掉了主人翁的名字,连场景也做了相应的置换,只是只要读过她作品的人就知道百分百是抄的——故事情节一模一样,说是原创鬼都不信。

 “这确实是抄袭。”冬秀喝了一口果汁,神色淡淡道,“你可以去投诉他的。”

 “不,我觉得错的最大的不是作者,而是报社!”女人气吼吼道。

 “你可以去投诉。”

 “投诉,绝对要投诉!这不是发出来故意恶心我们这些作家吴声的粉丝吗!”金发女人气哼哼道,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说:“咦,你居然头发怎么这么长?哎呀,真美啊!”

 冬秀:我的存在感什么时候这么低了,这么半天你都没发现?

 “大清的姑娘头发都不短。”冬秀吃了口培根汉堡,回答。

 “啊,对了,上次我表哥本尼那家伙还说要给我介绍一位长头发的东方姑娘呢,她也是大清人,哎,你们那边的姑娘是不是都有你这样一头靓丽的秀发啊?”金发姑娘语如连珠。

 冬秀:等等,姑娘,你这话信息量有点大,我得理一理。

 也就是说,冬秀她不过是出门吃个汉堡的功夫,就遇上了传说中的本尼迪克特?霍奇森同学的远房表妹?

 先是碰到公爵,后面又碰到好友的远房表妹,这是什么样的运气,这是什么样的概率!

 冬秀一脸生无可恋,说:“如果你口中的本尼是我的同学本尼迪克特?霍奇森的话,那我就大概是那位长头发的东方姑娘。”

 冬秀毫不意外地看见了眼前少女一脸吃惊外加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么说来……您就是作家……”少女刚要往下继续说,结果被冬秀一巴掌捂住了嘴巴,“公共场合,叫我冬秀就好。”

 “那好的,冬秀,”眼前的少女突然变得有些缩手缩脚起来,她伸出一只手来:“我叫金妮,金妮?霍奇森,你可以叫我金妮。”

 冬秀慢悠悠地握上金妮颤巍巍的手掌,她这回彻底是觉得槽多无口了,她严重怀疑这一家子是从21世纪穿越回来的,要不然怎么把《神探夏洛克》和《哈利?波特》的名字全给自家人取了呢?

 冬秀甚至想问问,你家是不是还有个姑娘叫丹尼莉丝?或者还有个远房侄子叫弗罗多?这样正好凑够英剧美影四副牌,把《冰与火之歌》、《指环王》都凑齐多好!

 当然,这话冬秀没说出口,因为这时候姑娘已经开始对她展开了问题攻势,虽然问的声音很小、问的问题也很简单,但架不住这姑娘的问得太多,她逐渐有些吃不消了,一边想着自己怎么最近运气怎么这么好,逛个街都能“巧遇”朋友的亲戚,一边赶紧咬了一口汉堡包,堵住了眼前少女想不断发问的势头。

 “那个,我想问您最后一个问题,问完我就要离开了,我在剑桥郡这里有房子……”金妮报了个地址,又说:“还有投诉那件事,我绝对会做的,请相信我,一旦有消息我就告诉你,但是我得知道您的地址,这样才方便把消息传给您,是吧?”

 冬秀:所以打听我的住所才是你的真实目的吧?

 冬秀思忖片刻,回答:“你把消息发到《泰晤士报》去吧,我把我编辑的联系方式给你,到时他会想法子把你的信息转交给我的。”

 金妮失望地点头答应下来。

 临别前,金妮问道:“剑桥大学欢迎旁听生吗?”

 “我想如果你不是为了学历而来的话,剑桥会十分欢迎的。”

 冬秀笑着说。



 回到住处已经有些晚了,冬秀翻了翻课表,发现还有一节戏剧课可以蹭,便带上包裹和笔记本出发去听课。

 她曾经的老师伊丽莎白曾经蹭过这位教授的戏剧课,还告诉她他的课非常优秀,冬秀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听课,没想到一听就出不去了,这位老师喜欢现场表演戏剧里面的片段,还时常邀请台下的同学同他共同登台表演。这次表演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需要一男一女两位学生,冬秀根本不想参与进来,但没成想教授直接把目光投向了她——“那位长头发的,对,就是你,黑头发的来自东方的女同学,上台来表演一下这一段!”

 冬秀腼腆地站起身来,别别扭扭地找着借口:“我的词背得不是很熟。”

 “没事,带本子上来也可以。”教授朝她挥挥手道。

 同学们也跟着瞎起哄:

 “快来吧,东方来的淑女!”

 “快上台!我们都等不及了!加油!”

 “鼓掌!”

 “小作家,我们看好你!”

 冬秀无奈,只好抱着本子走到了台上,教授这时已经选好了罗密欧,那人也抱着本子上台,她含蓄地抬起头来,结果眼珠子差点没吃惊得掉出来——教授选择的罗密欧不是别人,正是之前金妮的远方表哥,她的好友之一,本尼迪克特?霍奇森。

 “您好,东方的朱丽叶。”本尼自信心满满道。

 “您好,长脸的罗密欧。”冬秀挑眉,面无表情地调侃道。

 本尼的笑脸一下垮了,他身旁的教授倒是大笑起来。

 “好了,快开始吧!我们都等不及了!”教授拍手示意他们开始,本尼说:“I swear ……”

 

 表演的时间过得很快,等冬秀从台上走下的时候,本尼走在她身后,悄悄说:“演得很不错。”

 “你也是。”冬秀笑着回应,突然,她想起来这周六的读书沙龙的事情,便对本尼说:“你有兴趣来参加我的读书沙龙吗?这次是我正式邀请你,不像第一次那样,让你自己来。”

 “你的读书沙龙?”本尼咬文嚼字道。

 冬秀笑了,“不是我的读书沙龙,而是由我主持的、由特丽莎女爵举办的读书沙龙。”

 “但如果我去的话,能把尼尔和黛西也带上吗?”

 “当然可以。”冬秀想起特丽莎女爵嘱咐她的话,笑了起来,“如果你有别的好朋友,也可以带上。”

 “那就只有你了,秀,不过你是主持,好像不需要我带。”本尼调侃道。说完,二人一齐大笑起来。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本周周六,这一天晚上,冬秀穿上特丽莎女爵为她准备的礼服,画上简单的妆,头发梳成宋人的发髻,站在客厅内和进来的客人点头问好。

 这一次的客人比上一次要多得多。上一次有些人因为没时间,加上不是很相信特丽莎女爵能把她请来,所以没来。但这一次不同,上次来参加过沙龙的人回去后把沙龙的情形绘声绘色地描绘出来,而且对她大加赞扬,吴声的粉丝都坐不住了,大家摩拳擦掌,找来自己最好的衣服,呼朋唤友,一起来参加这次别开生面的沙龙聚会。

 这次来的客人有上次的老熟人,比如斯蒂芬爵士和他的女儿弗吉尼亚,还有乔治?伯纳?萧,也有些新人和他们一道前来,比如赫尔曼?黑塞,以及上次没能来参加沙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未来1909年诺贝尔奖获得者,代表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次她和女伴苏菲?艾尔肯一起来了,还有诺福克公爵,也一并带着他的夫人来到现场。

 许许多多冬秀不认识的生面孔,都走上前来和她打招呼,向她介绍着自己和朋友们,冬秀也一一回礼,表示尊敬。

 读书沙龙这次围绕着在座的所有作家的作品展开。当然,冬秀的作品是被提及最多的,她也借机向大家推广自己的新作品——《脸谱杀人案》,当提到“仵作”这个职业的时候,塞尔玛来了兴趣,提问道:“能详细说说么?这个职业的工作内容和做这一行的名人?”

 “仵作在我眼里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在我眼里,他们这一行里忠于职守的每一个人都是救死扶伤、行侠仗义的侠客。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在我的眼里,他们都是了不起的侠客,他们能通关对死者的检查将其死因娓娓道来,能把案件分析还原得一丝不差,但在我们国家,却一直没有人给这些人一个好的名头,一个好的名声,所以——”

 冬秀喘口气,“我想来做到这件事,哪怕可能没人买我的文章,我也要写,而且,这篇文章致敬的其实不单单是仵作这一个职业,更是成百上千的那些默默无闻却做出伟大贡献的人们,我想通过这一系列以仵作为主线,以悬疑破案为导向的文章告诉诸位,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伟大的人,只是我们暂时不知道而已,我们在过美好生活的时候,是他们牺牲了与家人团聚的时光,牺牲了休闲的日子,才换来我们今天的快乐。”

 “这就是我要写这一系列文章的缘由。”

 “塞尔玛,如果你想了解有仵作这一行的名人,我推荐你去读一本书。”

 “什么书?”塞尔玛听完冬秀的话很是震撼,话语不自觉地从口中冒出。

 “《洗冤集录》”

 冬秀认真道。

第48章 2018-12-01 23:40:24
《三寸金莲》让女子思考自身生活状态,让女学生们也竞相传阅。
第48章 2018-06-30 20:30:00
 “这本书能解答你对仵作这一行该干什么和能干什么的所有问题。”冬秀道,“等看完这本书,你要还没成为作者的迷妹你来找我。”

 “迷妹是什么意思?”塞尔玛不解地眨眨眼。

 “呃,就是很喜欢他作品的女性同胞。”黛西在一旁赶紧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看来他写得这本书很有内涵啊,不过我读的大部分都是民间故事,这样一本专业性的书,我能读懂吗?”塞尔玛小心翼翼道。

 “这本书也是作者在仵作这一行当里摸索写出来的,”冬秀笑着说,“专业与否,是看读者的态度。”

 “您这样说我就放心了。我是因为您才来沙龙的,不过我是真没想到,您居然如此的年轻,确切地说,是幼小!”

 这话一出,大家都哈哈笑了起来。塞尔玛继续说,“我很喜欢你写的故事,尤其是你的那篇《黑猫抽大烟》,充分写出了猫咪的狡猾、贪婪,也写出了人性的不堪,我还记得你写得那句‘猫儿的皮毛像绸缎一样光滑,它的大指和二指之间夹着一杆长长的烟枪,不时有丝绒般的烟圈从它嘴里冒出……’”塞尔玛背得很流畅,她对自己喜欢的故事喜爱到了痴迷的地步,“我觉得你这个故事是成年人的童话,但写得比许多被奉为经典的小说都要优秀。也正是因为这篇小说,我从我的家乡瑞典来到这里来参加这次沙龙。我喜欢您的所有故事,也期待您接下来的故事,哦,对了,您能告诉我您还打算写像《黑猫》这样的故事吗?对了,《小脚母亲》这篇文章我也很喜欢,看得出来,您不但是个才女,也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女儿。”

 “哪里哪里,”冬秀笑了起来,“我别无所长,唯有手中一支笔而已。《黑猫》这类的文章我还会继续写的,只要您继续订阅《泰晤士报》,会有一天看到我的其他类似这篇的小说的。”

 “这个牛吹得我给一百零一分,多一分不怕你骄傲。”弗吉尼亚把从冬秀那里学来的段子直接用在她身上,大家又是一阵大笑。

 沙龙最后,塞尔玛问冬秀:“我离开这里就回瑞典去了,一时半会儿可能不会再来,可是我很想了解你们大清的文化,你有什么推荐的书吗?基础的那种。”

 冬秀想了想,问:“我推荐的那些书,你能在瑞典买到吗?”

 塞尔玛露出有些迟疑的表情。

 冬秀看她一脸为难,就说:“我从家乡带来一套国学基础的书,你要要的话,就送给你好了。”

 “这怎么好意思呢。”塞尔玛虽然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可雀跃的神色却出卖了她的好心情。

 “就当做我送你的礼物吧。”冬秀说完,又继续道:“能请您跟我回一趟剑桥的宿舍吗?”

 “我代塞尔玛去你那里拿书吧,她的腿脚有些不大方便。”站在塞尔玛身边的苏菲开口补充说,“塞尔玛,你觉得如何?”

 “虽然我很高兴你为我着想,可是我想亲自参观一下剑桥。”塞尔玛看了一眼自己的女伴,说。

 “那好吧,既然是你自己的意愿,那我只有支持的份了。”苏菲耸耸肩。

 大家相互道别,特丽莎女爵把自己的马车借给冬秀,告诉她外面有雨,走路的时候小心滑摔跤。冬秀和塞尔玛、苏菲三人一起往剑桥驶去,不一会儿,国王学院便近在眼前,他们行过一条条街道,避开来来往往的人群,直到冬秀的宿舍前。

 冬秀跳下车,打伞走到楼前,收伞上楼,将自己带来的《三字经》、《弟子规》、《千字文》全部打包,这一套书籍是琼斯女士临行前专门给她准备的,每本书的前半部分是中文,后半部分是英文,这套书不是给她读的,是预备给她没钱的时候做家教挣钱用的。这几本书的内容她早已能倒背如流,之所以还一直带着是因为她对旧物总有种依恋,现在碰到更需要它的人,她自然要把它们送到更需要它们的人的手上。

 当冬秀抱着书走下楼梯的时候,正瞧见塞尔玛和她的另一位熟人——黛西聊着天。黛西是《戈斯泰?贝林的故事》的忠实粉丝,而眼前的塞尔玛正是此书的作者,这怎能让她不激动、高兴呢?

 “亲爱的塞尔玛女士,我想邀请您去我的宿舍转转,不知您有没有时间?”黛西兴致勃勃道。

 “这次恐怕不行了,如果我下次还来看秀的话,会去看看的。”塞尔玛笑眯眯道,“对了,”塞尔玛从包包里拿出自己的《无形的锁链》,“这本你看过吗?”

 “没有。”黛西这么说着,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黏在了书的封皮上。

 “那我把它送给你。”塞尔玛把书递给黛西,“扉页上有我的签名,希望你喜欢。”

 黛西打开书的扉页,书的右下方有塞尔玛手写的名字,她把书紧紧抱在怀里,一脸雀跃道:“我很喜欢!”

 冬秀瞧她们聊得差不多了,雨也停了,便慢慢走过去:“嗨,书我找到了,这是学习大清的文化和语言最基础的三本书,分别叫:《三字经》、《弟子规》和《千字文》。这三册书是专门为不会中文的外国友人设计的,一半中文一半英文,中文下面还有英文谐音的读法,希望你能喜欢。”

 “当然,我回去会好好拜读的。”塞尔玛谦虚道。她虽然已人到中年,面上皱褶密布,可脸上却有着本属于少年人的神采,说起喜欢的书籍来,兴奋和欢快几乎遮掩不住地从她的眼睛里散发出来。

 带着塞尔玛回到读书沙龙后,她们又交流了好一阵才分道扬镳。塞尔玛和女伴苏菲乘着马车消失在落日的余晖中,冬秀眯着眼睛往远处眺望,满脸的沉醉。本尼和黛西一左一右走到她身边,黛西先开口道:“你还在想念塞尔玛女士吗?”

 “虽然我们都是以笔杆子吃饭的,但我非常敬佩塞尔玛女士。”马车已经凝成墨点消失在街道尽头,冬秀收回目光。她今天依旧穿得一身仿宋朝的服饰,高挽发髻,踩着内增根的鞋子,画着淡雅清新的妆容,“我有机会上学,但她没有,她一直是靠着自己这么多年孜孜不倦地阅读才取得如今的成就,就努力和天赋而言,我远比不上拉格洛夫女士。”

 “她没上过学?”本尼走过来,一脸惊讶地开口。

 “当然,”黛西不淑女地翻了个白眼,“塞尔玛三岁半的时候两脚麻痹完全不能走路,她学到的知识就是亲人们给她讲得大量的故事。也正因为如此,我更加佩服这位女士,也是她让我改变了我对学历和才华的定义。原来我一直以为人生只有上大学这一条道路是正确的,但是塞尔玛的经历告诉我,只要你是金子,你在哪里都发光。”

 “而且正因为如此,我对剑桥的学历也没有以前那么痴迷了。”黛西补充道。

 “我也同样不痴迷学历,”冬秀笑了,“可在我的母国大清,大家还是把学历看得很重要,所以我就考来了剑桥。但是我考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剑桥本身,而是有了这张学历和我作为作家吴声的名气,我能为百姓发声。”

 “哇!”黛西感叹道,“看不出来啊,你还有这样宏大的理想!”

 “没想到秀的理想是做一个革命家。”本尼调侃。

 “革命家倒谈不上,只想做一个说出百姓烦恼的作者,希望上面的人能看见,对百姓好一点,仅此而已。”冬秀说。

 “上次你还说什么‘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你这么做,完全就是小侠的标准了啊!”黛西脑中灵光一闪,道。

 “成不成侠客,那得看我写得究竟怎么样了啊!”

 此话一出,大家都哈哈笑起来。



 读书沙龙结束后,黛西先行回学校,冬秀和本尼沿着路边慢慢走回去。天上的云彩懒洋洋地从穹顶飘过,因为之前下过雨的缘故,天空蓝得发青,宛如上好的青瓷,弯月藏在云朵深处,只露出一个夹角来,很快,它就要取代太阳的位置,为人们播撒动人的银光。

 冬秀看见蓝盈盈的天空,陡然起了兴致,张口便朗诵道:“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这是什么,很好听啊,是你们国家的诗歌?能翻译一下吗?”冬秀刚背完,本尼便插嘴道。

 “当然!”冬秀用英文翻译了一遍,虽然她的英文普通交流和写作都没问题,但还没达到翻译诗词歌赋都能翻译得十分精准的程度。但本尼还是听懂了,他赞扬了冬秀国家的诗歌,继续追问:“有没有什么学习你们国家文化的入门书籍给我看呢?”

 “没有了,仅有的那套被我送给塞尔玛女士了,你要是想看,只有等我下次给家里写信的时候备注上,让格致书院的夫子们给我再带一套过来了。”

 “那怎么好意思,我去摊贩那里淘一淘,说不定就有了呢!”

 冬秀刚想反驳,但随即发现她好像没有什么反驳的理由,英法联军进北京带走那么多好东西,肯定有不少都流落在这里的集市上了,想到这儿,她眼珠一转:“你下次要去逛集市的话,带我去成不成?”

 “你去那里干什么?”本尼立刻警觉地睁大眼睛瞧着冬秀,“那里人多口杂,你一个小孩子,乖乖在家温习功课就好。”

 “我是不是没跟你说过,在我的母国,我这么大年纪的小孩都当妈妈了?”冬秀淡定地反驳。

 本尼被冬秀的话一噎,好半天没找到反驳的话来,只是说:“你们那里的姑娘那么小就怀孕生孩子,不怕出人命啊?”

 “我们国家在某些方面很封建的,就比如婚育这一块,祖祖辈辈都认为女人的价值就是生孩子和操持家务。在我的国家,女孩过了十二三岁就是大姑娘了,就是成年人了。”

 “好吧,你说服我了,我答应你去我们这里的集市逛逛,不过你要跟紧我,千万别走丢了。”本尼一脸认真道,“明天是周末,你起早一点,骑上你的自行车,我带你去逛逛。”

 “谢谢!”

 

 冬秀之所以想逛这里的集市,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她想找回后半部《红楼梦》,这部书她非常喜欢,喜欢到了把里面的吃的、穿的都一比一复制出来的程度。就比如“茄鲞”、“豆腐皮包子”、“糟鹅掌鸭信”……她都能做得上来,且味儿不差。可惜曹公只写了前八十回(一说后三十回写完,但在其父手中),后面都是高鹗续的,不好看。冬秀猜想八国联军打进城的时候应该也带走了不少好书,《红楼梦》说不定就是其中一本。

 本着这样的想法,冬秀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她穿上轻便的衣服,拿上钱包,推上自行车往汇合的地方赶去。

 那一边,本尼的自行车后座上载着好友尼尔,二人一看到冬秀,尼尔就迫不及待地吹了个口哨:“嗨,秀,早上好!你今天的衣裳不错,唔,头发好像更长了些!”

 “她的头发就一直没短过!”本尼一本正经地吐槽,“莴苣姑娘的头发都不一定有她的长。”

 “这个我没测量过,不知道。”尼尔摊开手,无奈道。

 三人一路闲聊,不知不觉就来到了集市上。一来到这里,眼前的一切都令冬秀感到目不暇接:卖字画的,卖雕像古董的,卖钟表的……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冬秀一会儿站在比自己高大半个头的落地大钟前盯着它的指针瞧,一会儿跑到卖古董钱币的摊贩前翻找自己喜欢的图样,一会儿又跑到卖从大清倒运过来的大青花瓷瓶前描摹瓶肚上的纹路,她跑得飞快,这时她才像一个十二岁的孩子,重新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天真烂漫。

 终于,冬秀在一个书摊前停下了脚步,在看清这部书的名字的时候,她的目光就再也无法移开了,她的身躯微微躬起,一向高傲的头颅也低了下来,只为眼前的这本书,不,确切的说,是这部书——《四库全书》。

 冬秀眼前的这部,不过是《四库全书?经部》的一部分,但哪怕只有这一部分,都足以让人高兴地找不着北了。

 冬秀抹了抹泛红的眼眶,指了指这本书,用沙哑的口气道:“这本书,多少钱?”

第49章 2018-12-01 23:41:16
冬秀写《上错花轿嫁对郎》
第49章 2018-07-01 20:30:00
 “您要这本书?”摊贩是个上了年纪的大爷,留着满脸蓬草般的胡子,一张脸像是刷满古铜色漆料的雕像,眉毛是粘在眉骨上的两卷黑棉,他有些不解地问:“您知道这是什么书吗?这书原来是一个士兵从战场上带下来的,他本来想留着架枪杆用,奈何没等到架枪杆的那天,那士兵就死了,书就被我倒腾来了,我起初以为捡个大便宜呢,毕竟这么厚,内容一看就不少。谁知根本没人买,顾客们只要一翻内容,都是一脸嫌弃,一是不认识这书的文字,二是没有标点,这书买回去也无用,所以就一直搁置着。”

 “我知不知道不重要。您还有这样的书吗?”冬秀问。

 “嘶,我去袋子里找找,前提是您真心要要的话。两部这样的书,我只收您三十英镑。”大爷笑眯眯地伸出三个手指说。

 “你这是抢钱吧!”尼尔听到冬秀这边的动静,赶紧过来给好友鸣不平,“三十英镑买你摊子上所有的东西都够了!”

 “三十英镑我出不起。”冬秀从刚才的失态中调整回来,擦了擦眼角,“你还没有把那本书找出来呢。价钱,要看过货色才能说。”

 络腮胡大爷深深地看了一眼面前这位个子不高的东方姑娘,在自己的皮口袋里东翻西找起来,终于把一套《国榷》翻了出来,他拍拍上面的灰尘,双手捧着递给冬秀,“这部书非常沉,字儿写得密密麻麻的,如果你诚信想要我的书,这套书加那本,姑娘,五英镑你拿走,不能再少了。”

 五英镑,在20世纪初相当于后世21世纪五百多英镑,但冬秀还是毫不犹豫地付给了老头儿,一手换回一大摞破旧的书籍。

 往回走的路上,尼尔抱怨道:“你要看这样深奥的书籍去我们图书馆就是了,干嘛要跑到那个宰人的老头的摊子上呢!”

 “因为这部书承载的东西不一样。”冬秀慢慢道,“这叫《四库全书》,是乾隆皇帝主持编撰的。我相信剑桥的图书馆不会有这部书,就算有,也绝对不全。”

 “你还瞧不起剑桥的藏书来了?”尼尔一向以母校为荣,见冬秀毫不客气地嘲讽剑桥图书馆的藏书,赶紧反驳。冬秀也不和他吵,只是道:“剑桥没有的书有很多,我就问你一个问题,你知道《四库全书》有多少本书吗?”

 “几十册?”尼尔胡诌道,本尼双手合十,放在唇边,想了想,“大概上百册?”

 此话一出,尼尔立时反驳:“上百册,哪里会有那么多?”

 “‘上百册?’‘哪里会有那么多?’呵呵……”冬秀笑得前仰后合,“《四库全书》共历时9年成书,全部收书3500多种,近8万卷,36300多册,近230万页,大约8亿字,收录从先秦时期一直到乾隆前期大部分领域的学术古籍。而这,就是你们口中的不多的书籍。当然,它头上确实有一个比它少的书籍,名为——《永乐大典》,不过也有3.7亿多字,只是《永乐大典》的内容比《四库全书》更为公道些,篡改的比较少。”冬秀停了停,又继续道:“《四库全书》我们一般要自己边看要边思考,因为有些文人为了讨好乾隆皇帝改了不少内容,我们得去想原文是什么,但即便如此,它也不失为一套好书,通过它,我们能看明白很多东西。”

 这段话说完,尼尔和本尼半天没说话,他们不是不想说,而是说不出什么来。以他们的想象力,绝对想不出36300多册藏书全部密密麻麻摆在自己眼前的模样,也绝对想不出那些浩如烟海的书籍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才编写成。过了好半天,本尼才憋出一句话来:“你们中国的皇帝果然很有钱,也很有闲。”

 “而且还很会给底下的官员找事情干。”尼尔补充一句,“我的上帝啊,你们的皇帝果然对底下的官员很苛刻,要不然也不会让他们净做这些无用的事情,有这个精力不如做些别的。与其编一套不靠谱的百科全书,不如减少饥荒、战乱什么的。少打些仗,对人民和文化宽厚一些,好好将那些古书都保留下来,这样既犯不着这样花大力气地编纂,也犯不着让你们这些爱国的留学生守在这个糟老头的摊子上买书了。”

 “可是八国联军不是你们打的我们吗?”冬秀回道。这话一出口,三人都陷入了沉默。气氛一时有点尴尬,本尼左瞅右瞧,看见一个推着零食车的大婶经过,便上前买了几个南瓜馅饼和一板巧克力,转手揣进冬秀手里:“吃吧,甜的东西能帮助我们忘掉烦恼和所有的不愉快,很多事情不是我们凭借一己之力就能改变的,你只要做到问心无愧即可,只把你能做到的事情做好就很棒了。”

 “你说得很对,本尼!”冬秀狼吞虎咽完一个南瓜馅饼,又去咬另一个,“我不应该为这些我管不着的事情操心,我们继续逛街吧。我看到一块怀表不错,咱们过去看看?”

 “走吧。”

 三人肩并着肩,日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等从跳蚤集市上回来,冬秀已逛得一身臭汗,她迫不及待地洗了个热水澡,从浴室里出来,便收到了来自家乡的信——这是她来英国后收到国内的第二次信,上一次是棠皎给她寄来的,她把大家的状况都说得清楚明白,但也让她内心变得很难过。

 这一回棠皎依旧给冬秀寄了信,她的外公——吕老爷子和她的诸位先生们也给她寄了信。老爷子在信里对她谆谆教诲,让她好好学习,甚至一反常态劝她留在国外,还例行公事地对她的文章进行了点评,信件后半部分口气变成了江吕氏,江吕氏说话没有吕老那么文绉绉,只要一读信,她那泼辣又干劲十足的身影便跃然纸上。

 江吕氏不愧是江吕氏,说话比吕老露骨很多,直接就从冬秀的人生前景扯到婚姻大事上了,她的意思和以往一样,觉得胡嗣穈这孩子不错,如果她也觉得可以的话,等她从国外回来可以考虑一下。不过如果她在英国有遇到合适的男孩子,也可以带回来见一见,可以的话招个洋女婿上门她也是不介意的。

 冬秀:娘,我真不知道您这么开放啊。

 读完江吕氏和吕老的信,冬秀又读了栾学谦先生、琼斯夫人、贾斯敏、伊丽莎白等诸位先生的信,连海伦的也一并跟着读了,最后她才去拆棠皎的信,因为她怕看到信的内容心中难过,所以留在最后拆,不过就在她打算拿起棠皎信的时候,又一封信从这封信后掉了出来,冬秀一瞧,眼神不由得凝住了。

 来信的不是别人,正式那个让她头疼的胡嗣穈。

 为了让自己不那么膈应,冬秀决定和别人一起分享信的内容,这样自己就能好受一点了。她把这封信撕开,自己先大致浏览了一遍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便上楼去找黛西。

 黛西正在屋里画妆,开门的时候她只画好了一边眼影,另一边还没画,紫色的眼影扫在眼皮上好似眼睛被人打肿一般,冬秀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笑什么笑,下午不待在屋子里读书写论文,找我干什么?我一会儿要上街的!”黛西没好气道。

 “我想找你聊聊心事。”冬秀晃晃手中的信封,走到她屋里的沙发上坐下。

 “心事?”黛西拿着眼影刷把另一边的眼影也赶紧画好,接着转过身走到冬秀身边,“你不会要给我读信吧?饶了我吧,我不喜欢当别人的情感垃圾桶,也不想知道不该我知道的事。”

 “那我不给你读信,咨询你一个问题行不行?”

 “这个问题有没有关于你的隐私?”

 “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我来这里,其实也是想让你帮我一件事。”

 “说来听听。”黛西来了兴趣,一手在眉骨上扑上眉粉。

 “如何含蓄而巧妙地拒绝追求你的男性,前提是,这位男性和你年岁想当,但文化水平比你差一些,他也不是你喜欢的类型。附注一条,你的家人很喜欢他。”冬秀把胡嗣穈和江吕氏的口吻结合了一下,说给黛西听。

 “很简单啊,你找个各方面比他优秀的男友就可以了啊。”黛西眨眨眼睛,“你知道吗,尼尔就是我无意中碰到的绝世好男孩,对我好得要命。另外忘了告诉你,明年我们订婚,后年就准备结婚,到时候你有没有兴趣来做我的伴娘?”

 冬秀:“……”

 你真是撒得一手好狗粮!

 “哦,如果你问我优秀的好男孩到哪里找,我实话告诉你,你身边就有一个啊

——本尼就是!他的远方亲戚贾斯敏女士当过你的老师,他的远房表妹金妮也准备考剑桥,你看,这是多大的缘分!用你们国家的话说,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你们也确实是千里,哦,不,是‘有缘万里来相会’啊!你们若是没有天大的缘分,是不会相识相知还能成为朋友的。现在你们只差把那层如蝉翼般纤薄的隔阂捅破,成为实打实的恋人了!”

 “这难道不是凑巧么!凑巧我和他的亲戚都接触过,和男女朋友完全扯不上关系啊……我们只是朋友,再往前应该不可能了,而且你不觉得12、3岁的少女和19岁的青年这个组合很诡异?”冬秀一脸崩溃道。

 “哎呦,你就是顾虑太多!12岁配19岁,放在你们国家一点也不诡异啊!大清不是流行老夫少妻的结婚这一套嘛,哦,这当初还是你告诉我的呢。”黛西没所谓地耸耸肩,“而且,你跟本尼相处得一直不错,从朋友发展成恋人不是很好么?”

 “可我完全只把他当朋友看,他也是这样对我的啊,你这不是乱点鸳鸯谱吗……”冬秀已经被黛西的振振有词弄得彻底无话可说了。

 “那就没法子喽,要不然你和那个胡姓少年先谈着,凑合凑合?”黛西建议。

 “我拒绝!”冬秀断然拒绝。

 “啧,你真是难伺候。”黛西涂上口红,对着镜子满意地照了照,“哦,我突然有个好法子,你愿不愿意试试看?”

 “什么?”

 “你可以向校长申请调用一下咱们学院里适龄男孩儿的资料,在其中筛选符合你条件的男性同胞,再从里面筛选你的读者,那些人肯定百分百愿意做你的男朋友,而且对你肯定百分百忠心,你觉得怎么样?”

 “不行。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喜欢的不是真实的我,是虚拟的、不完全的我啊。写作的那个我和真实的我,两者并不完全相等。写作的时候,我可以‘力拔山兮气盖世’,笔力堪比打仗时的西楚霸王项羽挥舞的兵刃。但是,平常时间中的我只是个喜欢读书、想要有人关怀、也会主动关心别人的普通女孩儿而已啊!”冬秀苦恼地摸摸头发,“最最关键的一点是,我从头到尾没有一句话说过我要找对象的话啊,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啊?”

 “啧,露馅了。”黛西苦恼地撇撇嘴,“这样说吧,秀,你知不知道你就差把‘有个独一无二的人骑着白马来迎接我’这几个字写在脸上了。”

 “有这么明显?”冬秀小声地问。

 “那可不是!”黛西大声地说,“你在大清是有仆人的吧?在剑桥可没有,在这里生活,一个人既要顾全学业又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肯定有些吃力,如果有人能在你身边关心你、照顾你,还是你的知己,接受你的一切好和不好,那你一定很高兴!我估计你这两天没少接触各式各样的情侣或者夫妻,一个人实在受不了了才来找的我。”

 冬秀的脑海里飞速掠过《万物理论》中的片段:王尔德在宴会上冲霍金回眸一笑、霍金小心翼翼地找王尔德聊天、舞会上王尔德和霍金在剑桥畔相拥跳舞、霍金使出浑身解数追求王尔德……她猛然想起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剑桥的很多爱情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她去参加剑桥的舞会,说不定就能遇见能和她相知相伴的那个他。

 黛西说得没错,冬秀知道自己这些日子有些孤单,朋友是替代不了恋人的,所以她准备勇敢地向前迈出一步。

 冬秀猛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昂起头颅,望向窗外,像一只欲要展翅而飞的凤凰,她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一动也不动地站立着。过了半晌,她突然转身望向黛西,诚恳地说:“谢谢你!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后天剑桥有舞会,我一定参加!”说完这话,她冲向大门,推开后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连黛西最后的那句话也没听到。

 “本尼,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剩下的,得全靠你自己努力了。”黛西关上了房门。

第50章 2018-12-01 23:42:26
冬秀画肖像个吕氏,《三寸金莲》编成戏曲
第50章 2018-07-03 20:30:00
 冬秀在道路上飞奔,脑后的发辫是一条黑色的蛇,它在空中扭动着柔软的身躯,不时“噼噼啪啪”地抽打在她的后背上,这声音在她的脑海中回响,像是在给她的未来鼓劲,又像是在提醒她不要冲动,万事稍安勿躁。

 跑到数学桥的时候,冬秀看见了从对面走过来的本尼,本尼身边还跟着抱着一堆书的金妮。她陡然停住脚步,脑海里飘过刚才黛西对她说的话,她的面颊像擦了胭脂似的,一刹那变得绯红,她突然不知道怎么正常面对本尼了,喘着粗气准备从桥上扭头离开。但估计是她的辨识度太强,隔着几步远的距离,本尼就开口:“秀,你怎么突然跑过来了?为什么看到我和金妮又突然离开?”

 金妮也把目光投向冬秀,虽然她还不是剑桥的学生,但一举一动间已经带上这里特有的派头——严谨且专注。

 “我认错路了。”冬秀深吸几口气,强行让自己欲从喉咙里蹦出的心脏安分下来,“下午好,本尼、金妮。”

 金妮听完,没有马上回应,眼珠一转,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而且这件事还与我们有关?不会是上次抄袭的那件事吧?你放心,我已经帮你搞定了,抄你那篇文章的人已经被勒令封笔,一个星期后,你就会收到本应你得的钱。”

 冬秀赶紧点点头,她这会儿找不出什么应付他们的理由,只好说:“多谢你了。”

 “谢我干什么!”金妮笑着答,“我是你的粉丝,维护作者的权益难道不是我该做的吗?”

 “那我还是要谢谢你。哦,对了,我的小说马上要出版了,到时出版方会拿几本给我,你要不要一本?”

 “要!当然要!”金妮兴奋地说,又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能不能拜托你在扉页上帮我签个名?”

 “当然可以!”冬秀回答地很干脆。这时,金妮发觉本尼一直没有开口,用胳膊肘拐了拐他:“本尼,你今天怎么这么沉默?”

 “哦,因为我刚才一直在想后天舞会的事情,不好意思,有些走神了。”本尼说。

 “是这样啊……”金妮若有所思地说。

 “你后天要来舞会吗?”突然,本尼问。

 冬秀的脸变得更红了,她迟疑地点点头,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万物理论》里那场浪漫的舞会来,不由自主地也跟着发起了呆。金妮的眼神在二人之间徘徊,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微笑着说:“那亲爱的秀,你的舞伴找好了吗?”

 “还没有。”冬秀摇摇头。

 “那你觉得本尼怎么样?”金妮把本尼拽过来,笑呵呵地说。她话音刚落,本尼和冬秀就异口同声道:“不行!”

 “为什么啊?”金妮不解。

 “咳,”本尼咳嗽一声,“我比她大太多了。”

 这话一语双关,金妮和冬秀都听懂了。身为中国人的冬秀想得更复杂,她觉得自己的脸已经烫得可以烤肉了,刚想开口,谁知被金妮抢先一步:“舞会就是大家在一起玩啊,你弓着身子就着秀跳舞不就好了?真是死脑筋!”她又转过头来问冬秀:“秀,如果不是身高问题,你愿意和本尼跳舞吗?”

 “我……”冬秀恍惚觉得自己站在司仪面前,司仪在问自己:“你愿意嫁给他吗?”

 “我的舞伴已经找好了。”突然,本尼接上这么一句。此话一出,金妮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本尼却没有理她,继续说:“这就是我为什么拒绝和秀跳舞的原因。”

 “你怎么不早说?”金妮气得一脚踩在本尼的脚上,“秀,我们别理他,我一定给你找个像样的舞伴。”

 “我不跳舞也没事的,我可以在舞会上找人聊聊天。”冬秀觉得自己笑得一定很假,她真的很想扭头就跑,可是理智把她钉在了这里,她绯红的脸颊慢慢变得苍白,理智战胜情感后,它耀武扬威地举起大旗,把她变得坚不可摧:“听说后天舞会上的饮料和糕点不错。”

 “秀,你真的是为了吃的东西去的?”金妮不死心地又补上一句。

 “不然呢?”冬秀反问道,她眼里好似藏了一把匕首,能将任何人的心剖开端详。

 “呼,”金妮长吁一口气,“既然你是奔着吃的去的,那我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今晚你还有论文要写吗?”

 “我的论文已经完成了,就是彭布罗克学院的课还没有备好,得回去备课。”冬秀说。

 “那我们不打扰你了,你快回去备课吧。”金妮说完,拉着本尼和冬秀道别。冬秀本就不愿多待,和二人告别后迅速离开数学桥,身影消失在剑河的另一端。金妮望向冬秀消失的方向,又回望本尼:“你骗人的本领真是越来越高了啊,本尼迪克特同学。”

 “我没有骗人,我说的是实话,至于女伴是谁,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本尼一脸的自信。金妮不屑地翻了个白眼,抱着书先行离开。

 似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对天空倾诉,本尼小声地说:“我绝对能邀请到你。”



 两天后,剑桥大学的舞会在一片觥筹交错中开始了。冬秀穿梭于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她今天难得画了个淡妆,高挽发髻,一会儿吃个蛋挞,一会儿喝杯香槟,一个人的时间也过得有滋有味,突然,她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回头一瞧,是本尼、尼尔和黛西。黛西率先走到她身边,一巴掌拍在她肩头:“怎么不和我们一道来?”

 “我是来蹭吃蹭喝的,你们是来培养感情的,目的不同,所以我就先来了。”冬秀回答。

 “啧,看来是我们考虑不妥啊。”黛西意味深长道。尼尔和本尼也走过来,尼尔说:“黛西,我们先去跳舞吧。”

 “可以,但是本尼怎么办?”黛西看上去很头痛的样子。

 “本尼又怎么了?”冬秀不解地望望黛西,又看看本尼。

 “别提了,他之前明明和一个女生说好了今晚一起来跳舞,结果今天上午突然反悔,找另一个男生跳舞去了,喏,就是那对!”黛西一指人群,心中暗道:艾米,今晚暂且让你当一回替罪羊,事成之后我们一定请你吃饭。

 冬秀顺着黛西的指头向人群望去,瞧见一个高个子的金发美女,站在她身边的是一个魁梧又英气的男孩,两人十分登对。她又别过脸来瞧瞧瘦得像瘟鸡似的本尼,说:“我要是那个姑娘,我大概也会选择那个男孩。”

 黛西:……

 本尼:……

 尼尔:……

 这是什么神转折啊!怎么和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人果然不能智商太高,思考方式都和普通人不一样。黛西这样想着,又开口:“现在本尼没有女伴了,我和尼尔很不忍心。”

 “所以?”冬秀挑眉,她大概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了。

 “我们想邀请你来和本尼跳舞,毕竟我们四个是很好的朋友。我看你今晚穿了高跟鞋,他不用弯腰你们就能跳起来,怎么样?”黛西说。

 “哦,所以说来说去,你们就是想让我跟他跳舞呗。”冬秀总结。

 “呃,你这么说也不是不可以。”尼尔比较实诚,抓了抓头发,说。

 黛西瞪了一眼尼尔,也没有再多话,只是把目光投向了本尼。

 “那……”本尼开口,声音有些干涩:“你愿意当我的舞伴吗?”说着,他伸出了手,递在冬秀面前。

 冬秀看着那只修长的手,内心天人交战,但最终,她还是选择顺从自己的内心,抿了抿嘴,“我愿意。”把手搭在了本尼的手心上,本尼合起手掌,牵着冬秀步入舞池。

 舞池里,男男女女的身影和五彩的灯影交织,男人们一只手搂着女人们柔软的腰肢,女人们一只手搭着男人的肩膀,他们的另一只手和对方的手相握,好似握着世上的珍宝。胆子大的抬起眼帘直视对方,眼里全是志得意满;胆子小的眼睫轻颤,脸颊如喝醉了酒似的泛起微红,说话也是结结巴巴、含含糊糊。

 冬秀仔细地观察着众人的表情,没注意踩到了本尼的脚,本尼疼得“嘶”地一声叫了出来,她赶紧回神:“没事吧?要不要去医务室?我肯定踩痛你了,今天我穿得高跟鞋后跟挺高的,按照力学里的知识来讲,你这会儿应是痛得钻心。”

 “没事,没事,不疼。”本尼“斯哈”直喊,表面上却强装镇定,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按摩脚来缓解疼痛,另一只手却仍旧紧紧地握着冬秀的手不撒。冬秀没法子,她的眼神在人群中搜索,终于找到了正在对饮的尼尔和黛西,小声轻呼道:“黛西,尼尔,本尼脚疼!你们快过来照看他一下!”

 黛西和尼尔往他们的方向一望,只见冬秀正着急地向他们挥手,让他们过来,另一只手则被本尼握在手里。本尼蹲在冬秀的身后,他一只手紧紧握着冬秀的手,一只手揉着脚,和他们的视线一对上,立刻拼命地摇晃脑袋,拒绝的意思很明显。

 尼尔刚想说什么,黛西就在他的胳膊上掐了一把,把香槟杯递到他嘴边,摆了一个“喝”的口型,尼尔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好喝了一口。

 看着尼尔喝下一大口香槟,黛西也跟着灌下一大口,打了个嗝后说:“我们酒喝多了,现在我们也有点头晕。秀,你先送他去医务室吧,回头我们酒醒了就去。”

 冬秀:“……”

 你们真的是本尼的好友吗?

 无奈之下,冬秀只好自己拽过本尼的一只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问他:“你还能站起来吗?”

 本尼低着头说:“能……”

 “那你是要回寝室还是去医务室?”

 “医务室吧。”

 “那好,我这边使劲儿,你那边也要使劲儿啊!你只有一只脚出了毛病,另一只是正常的。一、二、三!起来!”冬秀脸涨得通红,好容易拖着本尼出了舞池,没走几步路就再也走不动了。她的力气太小,但她一向不爱认输,使出吃奶的劲儿也要把本尼拖到医务室去。

 本尼不忍心再逗她了,自己一用力便站了起来,把用力过猛的冬秀弄得差点摔个大马趴,幸好本尼一回手就把她拽进自己怀里,搂得紧紧的。

 “你放开我。”冬秀被本尼身上的汗水味儿熏得头昏脑涨的,因此腔调也不是很温和。本尼一听冬秀不高兴了,赶紧放开她:“怎么了?”

 “你洗澡了吗?”冬秀嫌弃地抽抽鼻子。

 本尼的脸色瞬间变得僵硬:“洗了……怎么了?”

 “啧,洋人身上的味道就是大,喷香水都不管用。”冬秀满含恶意地说完,不意外地看到本尼的脸色变得更差,沉默了一会儿后,本尼开口:“秀,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不啊,如果讨厌你,我们还能成为朋友吗?”冬秀绕着本尼走了一圈,检查完他的脚没问题后,歪着头说。

 “那你为什么不愿意……”本尼说不下去了。

 “不愿意什么?”冬秀穿着高跟鞋走到本尼面前,仰起脸望他,眼里藏了无数星星。

 “你不愿意让我们更进一步吗?超出同学,也超出朋友……让我们……成为恋人?”本尼对上冬秀的眼睛,不知不觉就把话说了出去。

 冬秀听完,笑了起来,微笑慢慢变成大笑,这下弄得本尼手足无措起来。

 冬秀一高兴就唱起了家乡的民谣,本尼听不懂,在原地是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等冬秀唱完,她又一步步走回本尼身边:“你认真的?”

 “我从不撒谎,尤其是对你。”本尼一字一句道。

 “可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知道你喜欢的肯定不是属于我代表‘吴声’的那一面,但你到底看中了我——在洋人眼里可以说是小姑娘、幼女的哪里呢?对这一点,我很好奇。”

 “喜欢是没有理由的,其实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有种被电流窜遍全身的感觉,那个时候我就想,我一定会和这个姑娘见第二面的——哦,那个时候你还在菜场,不顾我的叮嘱把我的去向告诉了尼尔,你那时梳着和现在一样的一条大辫子,十分与众不同。”

 “你比我大那么多,怎么会喜欢我一个小姑娘?”冬秀反问。

 “当我发现你也是剑桥的学子之后,我就想办法和你接触交流,不接触你不知道,你小巧的驱壳里竟然住着一个灼热的、熊熊燃烧的灵魂,美丽得让人无法移开视线,我不由自主地拜倒在这个灵魂的足下,也第一次发自内心地感谢上帝,把你带到了我的身边,也是从这时开始,我开始琢磨着让你变成我的女友。”

 “所以……尼尔和黛西成为我的朋友都在你的计划之中喽?”冬秀没有被蒙蔽的愤怒,反而饶有兴趣地问本尼。

 “他们倒不是,只不过后来无意中我不小心把这件事顺嘴说了出来,尼尔在我身边,他恰巧听到了,说什么也要帮我,他又说给黛西听,黛西也加入到这个计划中来,想办法让你多和我接触。可他们包括我在内都没想到你这么含蓄本分,如果换做我们国家的姑娘,或许这件事早就成了。”

 “你是在责怪我?”冬秀挑眉。

 “没有,我是感叹,感叹那样一个封闭的国家会诞生这样一位不凡的女性,更感叹上帝让我遇见了你。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可不可以保留我当你朋友的权利?”说到最后一句话,本尼难得的面露哀求之色。

 “那我给你一句实话吧。”冬秀露出了一个恶作剧的笑容。

 “朋友是不可能的。”

 本尼脸上的血色一下褪了个干净。

 “女友是可行的。”

 冬秀踮起脚尖,在本尼的下巴上轻轻亲了一下。

第51章 2018-12-02 11:51:18
大姐和人私奔
第51章 2018-07-05 20:30:00
 “其实我也喜欢你。”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冬秀略带腼腆地说,这话一出口,她的脸就像抹了层胭脂一般红了起来,本尼悄悄拉住她的手,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又轻又柔,如天上皎洁的月光。

 “什么时候?”

 “在我们一起演《罗密欧与朱丽叶》我望向你眼睛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听见了花开的声音,很微小,但很清晰。从那时起,我就把这份心意藏在心底,因为我不想听到你拒绝的话,那样我们真的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但我万万没想到你居然也对我有意,既然郎有情,妾有意,那就更不应该辜负这段感情,对不对?”冬秀把自己埋藏于心的话说了出来。

 “你真狡猾,吴声不愧是吴声,做什么都是走一步算三步。不过如果是这样,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我喜欢你的,瞧我们浪费了多少时间。”本尼抱怨了一句,

“我们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你还不了解我的品性吗?如果我们早一些在一起,现在估计就像尼尔和黛西那样了!”

 冬秀叹了口气,说:“在我们国家,女孩主动追求自己的感情叫做‘有伤风化’,必须要经过两家人的允许男女才能见面,不过我娘——就是你们嘴里的妈妈,她在这一块倒没有那么严苛,如果你在这段时间和我相处得不错,说不准到时她愿意见你一面。” 

 “真的?那看来我得好好表现啊!”本尼笑了起来,两人笑着回到舞池,又跳了两支舞,月光将他们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宛若两株相互缠绕的藤蔓。

 

 半个月后,冬秀描写仵作生涯的悬疑武侠小说《吐魄月如弓》正式出版,小说刚上市便卖到脱销,里面的各种武打招式被大家津津乐道。而作为《吐魄月如弓》的其中一个章回,《脸谱杀人案》在全书中人气极高,甚至被剧团搬上了荧幕、作为舞台剧演绎给众人欣赏,尽管舞台剧版本的《脸谱杀人案》票价不菲,但还是有大把的粉丝前来捧场,一时间,“吴声”这个名字传遍了大街小巷,更是在文坛掀起了一股“吴声热”,几乎没有作家不知道吴声这个人、读过她作品的。关于她作品的优劣,更是众说风云。但无论如何,吴声的市场已经在欧美彻底打开,就连那些批评她的人,也是一边买来她的书看一边骂。

 就在大家为《吐魄月如弓》议论纷纷的时候,1901年的圣诞节已经悄然来到。白雪携着阵阵寒风吹进大众的心窝子里,冷到人心尖子上。

 冬秀指挥着员工给店铺“JIANG”重新布置。她的店铺一直是邦德街上一道靓丽的风景,没有店铺能比她的店铺布置得更有韵味。冬天既然来了,青花瓷自然不能再用,蓝色会加重冷意,她全部换成造型别致的珐琅瓷,又把屏风换了一架,顶上的灯、脚下的地毯也都换了。趁着圣诞节,她借机推出“圣诞礼盒套装”系列,一个个精致的中国红礼盒里装满了各式各样的护理产品,要什么有什么,一应俱全。

 礼盒刚推出不多久,那些有闲又有钱的妇人们便抑制不住自己跃跃欲试的心来到店里,将自己看中的产品全部收入囊中,顺便享受一把店里免费的按摩理疗。回去的时候,走路都是飘的,她们的裙子是金鱼的尾巴,在空气里左扫过来、右扫过去,带着风雪一直扫进自己的马车里。

 忙完了店里的事情,冬秀往屋外一望,本尼正骑着自行车站在雪中等她,雪落得他肩膀和头上都是,他却浑然不觉,双手一直握着车把手,一脚踏在地上,一脚踏在车蹬子上,头朝着她的店铺望着,好像一尊雕像。冬秀只觉鼻子一酸,赶忙从店里找了件大衣,自己也披上衣服,向他的方向跑去。

 “对不起,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冬秀走到本尼身前,一边给他套衣服,一边说。

 “没事,我也没等多久,才过来你就来了。”本尼笑着穿上衣服,一手抹去眉毛上的冰晶。

 “骗鬼呢!头发和肩膀上都是雪,还说没等多久!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等我了,你先回去,我肯定忙完了就回来。”冬秀说。

 “我一个人吃饭不香,和你一起吃饭才香。”本尼笑眯眯地看着冬秀说。

 “那你以前怎么过的?不都是一个人吃的吗?”

 “以前没有你不觉得,现在有了你,感觉以前自己白活了。”

 “嘴贫!”

 本尼为冬秀把自行车后座的雪扫落,冬秀坐在本尼的自行车后座上,抱着他的腰,二人在街道上跑得飞快,越过售海鱼的小贩,路过卖橘子的阿姨,行过售雪梨的大叔。他们骑过人群,骑过嘈杂的声音,骑过岁月的印记,直到一封信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信的封面上写着:“江冬秀收”,冬秀才终于找回自己丢失在时空深处的声音:“这是从我老家来的信。”她迅速拆开信件,抖开信纸,往下一瞧,写信的日期居然是1903年5月12日,而现在已经是8月中旬。按照原本送达的日期,最迟7月份这封信就能送到他们的手上。

 “迟了一个月才送到你的手上,是不是你家乡那里发生什么事情了?”本尼穿着衬衫,汗水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流,英国的夏天的熏风要活活把人蒸干,哪怕是站在树荫下,也感觉不到有多凉爽。

 “我也是这样猜测的。”冬秀握着信纸的手逐渐收紧,“我决定回家一趟,去探望琼斯夫人。”

 “我跟你一起回去。”本尼说。

 “不用,这点事情我还是能自己解决的。这次我先单独回去见我母亲,虽然她已经知道你的事情了,但是还是要先试探一下她的口风,如果她态度比较宽松的话,下次你跟我再去也不迟。”冬秀说,“而且我今年已经十五了,虚岁也已经十七了,再过一年虚岁十八就是成年人了!”

 十五岁的冬秀站在本尼面前,已经是大姑娘了,虽然个子依旧不高,只到本尼的胸口,可一举一动之间别有一番风韵。她身上看不到传统意义上的漂亮,只有一种江南女子独有的秀美。

 “可我还是坚持跟你回去,原因有两个。”本尼看着冬秀的眼睛,认真地说。

 “说来听听。”冬秀挑眉。

 “一是,你现在名气很大,一举一动都被许多双眼睛注视着,如果不谨慎一些,一些喜欢胡编乱造的报纸会借机败坏你的形象。”

 “二呢?”

 “二是,不管怎么说,你都是个姑娘家,英国这两年也不完全太平,我很担心你,我准备把票就订在你隔壁的房间,到时你有任何情况我都可以立刻知道。”本尼认真地看着冬秀的眼睛。

 “可是你这样做,不是等于把你暴露给所有像蚊子一样的记者了么。毕竟除了我的亲友,没人知道你已经是我的男友了。”冬秀说。

 “在船上我只远远地瞧着你,不会靠近你。下船后,我也只是远远地守护你,也绝不会靠近你——除非你遇到了解决不了的麻烦。你是我的女友,保护好你是我的职责。”

 “那么,你念研究生也是为了我?”冬秀陡然转移话题。

 本尼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说:“是的,如果不是因为你还在剑桥,我可能早就去工作了。如果你还准备念完学士继续深造的话,我也会继续深造,去念博士,如果你喜欢剑桥的话,我也可以留校任教,只要你喜欢。”

 冬秀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是用尽力气搂紧这个对自己一心一意的大男孩,她这辈子第一次感激老天爷让自己遇到了本尼,如果没有本尼,她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开朗活泼。

 “那么我们一同回去吧,我带你见见我的外公和母亲。”冬秀踮起脚尖亲了一下本尼的额头,说。

 “那我要准备些什么吗,比如一些礼物?古董和首饰怎么样?对了,上个月我和贾斯敏联系上了,她让我好好照顾你,我答应她一定好好照应你,但奇怪的是,她在信中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琼斯夫人的事情。”

 “你只要人来,他们就很高兴了。”冬秀笑着说,“你,就是最好的礼物。她没提琼斯夫人,大概是忘了吧。”

 被撩了一脸的本尼恼羞成怒地亲了亲冬秀的脸颊,两人在剑河边飞奔,像两头欢快的麋鹿。

 冬秀的假条很快批了下来,因为这是她在剑桥的第三年,如果她不继续深造读研的话,她读完这一年就会回国。所以她请假的时间并不长。她很珍惜在剑桥的每一天,很珍惜和黛西、尼尔做朋友的时光,也很珍惜各位教授们的循循善诱,更珍惜和本尼相处的每一分钟。爱情没有那么伟大和热烈,只是点点滴滴汇成江河湖海,猛然抬眼,才发觉彼此的灵魂已经互相交融,无论怎么拉扯都拉扯不开。

 时间如奔涌不息的海浪,转眼就到了冬秀回国的日子。这一天,冬秀站在邮轮围栏前,她鬓角的碎发被风吹散,手里捧着一本《摩诃婆罗多》,书页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冬秀正想着书里天誓放下王位、改名成毗湿摩后发生的种种事情,不禁一声叹息,这时,一声尖锐又熟悉的叫声在她的身后响起:“天哪,居然是你!秀!”

 冬秀猛然回头,在看见那人面庞的时候不禁愣住了,因为那不是别人,正是三年未见的伊丽莎白。

第52章 2018-12-02 11:51:49
胡适学成回国,准备和冬秀结婚
第52章 2018-07-07 20:30:00
 此时的伊丽莎白和三年前又大有不同,虽然容貌未变,可脸上的皱纹却向众人诉说着她这几年过得艰难,穿着也不如三年前那样鲜亮了:她上身穿一件黑色的衣服,下身着一件褐色的长裙,处处透露着灰败和颓然。

 “秀,你在剑桥书读得怎么样了,嗯?”伊丽莎白一问话,抬头纹细细密密地像浮木一般从额头上显露出来。

 “我一切安好,您呢?”

 “我也好,也好。”

 伊丽莎白微笑着回答,可看在冬秀眼里却是处处酸楚。她忍不住问道:“是不是裨文女书院出什么事儿了?”

 伊丽莎白脸色陡变,又迅速恢复了笑容,道:“没什么事情,大家都很好,你不需要担心。”

 “如果不是出了什么事儿,您为什么要穿黑色的上衣?”冬秀刚问完就知道事情要遭,因为她清楚地看见有水光从伊丽莎白的眼里弥散开。

 伊丽莎白一听冬秀的话,再也忍不住内心滔天的悲伤,弓着背在自己曾经的学生——冬秀面前呜呜地哭起来,泪水顺着她的面颊流进嘴里,苦到心里。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冬秀焦急道。

 “琼斯……琼斯……”伊丽莎白哽咽着望向冬秀,“琼斯她走了。”

 “走”这个字有两种含义,但显然在伊丽莎白的嘴里,这个字的意思只能是后者,即为——死亡。

 “琼斯夫人……去世了?”冬秀感觉穹顶变成黑色,四周也陡然变得极为寂静——除了伊丽莎白哭泣的声音从十分遥远的地方传来,其他声音全部都消失了。“哇哇”的响声吵得她心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吵得她眼睛要从眼眶里掉下来,吵得她双腿都要断裂、碎成无数渣滓,一并倾落于大海中。

 “是正常……原因去世的吗?”不知过了多久,冬秀终于找回自己的嗓音,沙哑地问。

 “是。”伊丽莎白擦干眼泪,“琼斯夫人是在睡梦中去世的,我这次回英国也是为了通知她的家人,但她的家人都不愿来大清见她最后一面。”

 “怎么会这样……她葬在哪里?”冬秀一想起琼斯夫人为了大清的学子奉献了几近一生,临了了却落得这样的结果,心里难受得像被一只大手攥住似的。

 “她就葬在裨文女书院的后花园里。”伊丽莎白回答道,“我们正好一道回去,我带你去看看她。”

 “当然,不过一个月前琼斯夫人还能寄信给我,我真想不到一个月之后她就去世了,这实在叫人……难以接受。”冬秀回答完,伊丽莎白便接话道:“我们——所有琼斯生前的朋友和她管理的教师也都难以接受,在她的葬礼上,贾斯敏直接哭得昏了过去。”

 “我也很想哭,但是我的泪水大概会保存到我见到琼斯夫人墓碑的时候,因为我性子比较慢。”

 冬秀的幽默虽然略带苦涩,可还是把哭得不能自已的伊丽莎白逗笑了,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无论什么事情都打不倒你。”

 “应该是说,我一直很坚强。”

 “你如果没有这份坚韧,也不可能成为我们书院成立以来第一个考到剑桥去的女孩子。”

 两人各自收拾好情绪,又聊了片刻后,伊丽莎白说是有事,便先行离开了。冬秀遥望着伊丽莎白的背影,一滴泪水顺着脸颊缓缓流下。

 邮轮的速度很快,没有几天便抵达了冬秀的母国——大清。冬秀换驴车行了几日,终于抵达上海。她、伊丽莎白以及各位夫子小聚了一场,之后和他们一道去祭拜琼斯夫人,最后冬秀才启程回老家,探望三年未见的母亲和外公。从她下邮轮起,本尼就隐藏在人堆里,一直远远地望着她,她那颗因为琼斯夫人的死而灰暗的心慢慢恢复了鲜活,重又在胸腔里有力地跳动起来。

 江村仍是原来的模样,但有道是“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她鬓毛未衰,但村里的不少面孔她却都不认得了,那些孩童也并不认识她,他们有的咬着冰糖葫芦睁大眼睛瞪她,有的怯生生躲在墙垛子后瞅她,有的坐在柴火堆上准备拿弹弓射她。她还是那个她,江村还是那个江村,但几年未见,这里已经陌生到她甚至记不得许多人名了。

 冬秀躲开那些拿弹弓射她的顽皮孩童,一甩发辫,大步往自己的家走去。这个时间,她娘应该在账房,她的大脚走得快,没一会儿就到了。她轻轻敲了敲门,说:“娘,是我,冬秀,我回来啦!”

 只听屋里一阵窸窸窣窣,“吱呀”一声,门从内打开,一双小脚先映入冬秀眼帘,之后是绣花长裤,再之后是一张掩不住欢喜的脸——正是多年未见的江吕氏。

 “娘的秀儿啊!”江吕氏颤声上前,一把搂住冬秀,过了半晌才放开她,摸着她的脸颊说:“娘可得好好看看尔伲,去了这么久才回来,娘都想死尔伲这个小东西了!不对,现在秀儿长成大姑娘了,不能说是小东西,”江吕氏正思索怎么称呼冬秀,冬秀直接接话道:“不管怎么称呼,我永远是娘的好女儿。”

 “在洋人的国家待了三年,嘴甜这一点一点儿都没变。”江吕氏叹了口气,“秀儿,尔伲心里还怨娘吧?要不然怎么三年一次也不肯回来?”

 冬秀叹了口气:“我怨的不是娘,而是这青天白日下的祖宗之法。明明有不小的纰漏,众人却都当圣旨一样遵守,稍有逾越,轻则跪祠堂,重则丧命。我去这三年不回来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我学业太多,我想学成再归来,具体的内容,我们进屋详谈吧。”

 江吕氏一听这话,立马领着冬秀往主屋走,她一手招呼着身侧的丫鬟上茶,一面叫手底下的伙计把冬秀回来的消息告诉吕老爷子。

 刚迈过门槛,江吕氏突然想起什么,她抬头望向冬秀,笑吟吟道:“尔在信中说找了个洋小子,怎么,这回渠(他)没跟尔伲一道回来?昂(我)倒是挺好奇的,尔在信中那么夸渠,昂倒要看看渠是有多优秀,把昂的好女儿迷得团团转!”

 冬秀:娘,他真的没有迷得我团团转,我们是从朋友变成男女朋友的,他对我是真好,而且我也长得很一般,他配我足足有余,您真想太多了。

 “他长得蛮好看的。”冬秀想了想,说。

 “长得好看不好,容易招惹是非!”江吕氏马上接话道,“对了,三年前胡家那小子去给尔伲送过信,秀儿觉得渠如何?”

 冬秀撒开江吕氏的手走进屋子,找位置坐下,理好衣服,才开口:“我不记得了。”——实际上她对那次见面印象很深,谁叫当时海伦把她自己要吃的蛋包饭给了那个臭小子呢!弄得她还得重做一次,浪费她好多时间!

 “怎么会不记得呢!就是那个方脸的、腼腆的孩子,现在个子比尔高一个头还多呢!”江吕氏坐在上座喝了口茶,“说实在话,原本昂和嗣穈她娘是打算给尔伲和嗣穈订婚的,但尔伲来信说尔伲在英国已经相看好了对象,娘害怕尔伲不高兴,也就不乱点鸳鸯谱了,毕竟尔的意见最重要,只要尔伲高高兴兴的,加上那个洋人果真不错的话,娘就不反对。”

 “娘,你说真的?”冬秀听江吕氏前面的一句话吓得背后出了一身冷汗,但听到后面她忍不住高兴得站起身来,走到江吕氏面前又重复了一遍:“当真?”

 “娘从不撒谎。”江吕氏笑着给女儿把鬓边的头发捋到耳后,“但前提是,娘要见见渠。渠随你一道来了吗?”

 “来了。”冬秀说,“坐船的时候他住在我隔壁,防止有痞子找我麻烦。”

 “是嘛,从这点来看,是个好小伙子,渠现在在哪里?”江吕氏问道。

 “他应该会住在我们家附近,如果我们现在出门,十有八九能碰到他。”冬秀话音未落,门口便传来一阵脚步声,吕老爷子的声音还如三年前那般有力,“秀儿回来了?”

 冬秀回头一望,刚想露出个笑容迎接外公,陡然望见他身后还站着一个人,正是三年未见的胡嗣穈,他手上抱着一摞书,身穿一件褐色长衫,微低着头。她赶忙转过身子脸朝内,江吕氏皱眉道:“爹,尔伲怎么领着外男进来了?秀儿,尔伲先进屋去。”冬秀听话地进了里屋,但隔着一道门还能听见他们的对话:

 “嗣穈这孩子有一些功课上的问题要问昂,昂这才把渠领来了。”吕老爷子说,“嗣穈,刚才昂教尔伲的都弄懂了吗?”

 “都弄懂了,吕夫子。”

 “嗯,看来尔伲明年去梅溪学堂没问题了。贤英(江吕氏的名字),耘圃(冬秀的哥哥)怎么还没回来?渠妹子都到家了渠还在外忙什么,不回家里和妹妹聚一聚?”

 又听江吕氏接话:“耘圃还没得到消息,渠在外忙得很,以前也不爱归家,现在不回来也正常。只是……”

 “什么?”吕老爷子问。

 “秀儿已觅得了良人,据说是个不错的洋人小伙,阿啊(我们)要不要见上一见?”

 “就是那个叫本尼的小伙子?”

 “是的,秀儿回来这一路上还要亏渠照应呢,秀儿说渠住在我们附近,昂想见渠一面。”

 “这个主意不错,正好看看这个小子到底对秀儿真不真心,秀儿就待在房里别出来了,剩下的事情阿啊(我们)来操办。嗣穈,尔伲先回去吧,把昂让尔看的内容先背熟,有不懂的再来问昂,尔娘大概在家等着急了。”

 过了半晌,只听胡嗣穈开口:“是,夫子,不过……”

 “不过什么?”

 “昂娘想见一面秀小姐。”嗣穈声音微弱道。

 “尔娘怎么要见秀儿?上次昂说要定娃娃亲的时候渠不是给否了吗?”江吕氏不高兴了,急急道。

 这回胡嗣穈沉默的时间更长了,好半天他才开口:“娘说上次是因为年岁的原因才否了的。”

 “年岁原因?”江吕氏冷哼一声,“尔伲八字和秀儿八字很合,岁数也不过差了一年而已,奈何尔娘不同意,昂劝了多次都无用这才罢了,这回还敢提?”

 “如果夫人不愿意,那就算了。”胡嗣穈看江吕氏的面色可怖,赶紧补充,“这是昂娘亲口说的。”

 “不但是因为昂不愿意,更重要的是秀儿已觅得良人,尔娘要是问起来,尔就这般回渠。”江吕氏话还未说完,吕老爷子就咳嗽一声,接道:“什么良人不良人的,嗣穈,回去告诉尔娘,婚约不作数,尔伲读书要紧,其他的事情都先不谈,尔前程似锦,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耽误了学业才是。”

 “是,夫子。”胡嗣穈接道,“如此,学生就先行告辞。”

 “去吧。”

 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直到再也听不见了,冬秀才从里屋里探出头来,谁知刚探出半个身子,就被江吕氏发现了,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冬秀面前,抱怨道:“胡家老太太真是没眼力,昂的秀儿这么优秀,渠眼睛是长在天上了才看不见,三番五次拒绝昂的提议,啧啧,这下尔回来了,渠又后悔了,我要叫渠知道什么叫做‘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秀儿,尔伲告诉娘,那个叫本什么的住在阿啊(我们)村子哪一户,昂和尔伲外公好考验考验渠一番哪!”

 “我一出门喊他的名字,他听到就会过来了。”冬秀说。

 “那渠可会阿啊这里的语言?”吕老爷子插嘴道。

 “他会一些官话,方言估计是听不懂的。”冬秀答。

 “那怎么说话啊?”江吕氏皱眉。

 “我来当翻译。”冬秀笑着说,“我的语言学得很好的。”

 “那怎么行。”江吕氏急忙打断,“尔回尔的闺房去,午饭也在那里用,阿啊(我们)请渠来吃饭,再见机问话。昂记得爹尔伲有个朋友会洋人的语言,能把渠请来吗?”

 “渠还在当差,而且渠离旌德十万八千里远,请不来,请不来。”吕老爷子摸摸胡须,“其实也犯不着这么保守,贤英(江吕氏的名字),尔伲(你)女儿留洋回来,已经不守老祖宗规矩多年,现在突然让其(她)习惯以前的那些规矩也难,不若就同其(她)讲得那样,大家一起上桌子吃饭吧。”

 “这个……”江吕氏还想说什么,就听见一个小厮匆匆忙忙跑进来,行了个礼赶忙道:“夫人,吕老爷,外面一堆小孩儿围着一个人打起来了。”

 冬秀心里“咯噔”一下,脱口而出:“怎么回事?”

 “哎呀,那人长得与阿啊好不一样,眼睛和猫眼睛似的,那些小孩一边叫他妖怪一边拿石子儿打他,他也不反抗,现在阿啊家大门外吵得很哪!夫人要不要去看一看?”小厮道。

 “要,当然要。”江吕氏看一眼满眼激动的冬秀一眼,断言道,“秀儿,戴上帷帽,尔伲也跟着昂来。”

第53章 2018-12-02 11:52:20
冬秀结婚
第53章 2018-07-09 20:30:00
 还没走到门口,冬秀就听见孩童们嬉闹的声音,走近了便看见他们一面拿石子往本尼身上丢一面叫着“洋鬼子”或者“妖怪”。他们看见有人来了,都愣了。这时,其中一个扎着冲天辫、长得挺壮实的孩子道:“是吕老先生来了,阿啊快跑!”

 “呼啦啦”孩子们全逃了,原地只留下不知所措的本尼。

 “他们为什么要打我?”本尼摸着身上被石子砸痛的地方,用英语问。

 江吕氏和吕老爷子听不懂洋文,冬秀悄悄掀起薄纱的一角,用英语回答:“因为你是生人,还是洋人,加上你们国家欺负过我们大清,那些孩子大约听过大人们讲英法联军的事情,所以才会对你有那么大的敌意。”

 “所以我这是代自己国家埋下的祸根赎罪了?”

 “客观来说,是的。”

 江吕氏见自家女儿和对面高如松柏的洋人聊得热火朝天,完全忘了她和吕老爷子的存在,着急了,赶紧拉了拉女儿的袖子,问:“渠和尔聊些什么?”

 “他问我他为什么被我们村的小孩打,我就告诉了他是因为他们国家欺负过我们国家,所以才会被小孩揍。”

 吕老爷子接话道:“那些孩子有的还拿问题来请教昂,哼,本领没学好就找替罪羊抒发个人爱国情怀,真是不知所谓!”

 “昂倒是觉得这几个孩子有几分骨气,知道哪些是外人,哪些是家人。”江吕氏插嘴道,话锋一转,“不过这回他们打得过了,这小伙子单枪匹马地来,一看就不是找茬得嘛。冬秀,你用洋人的话跟他说,我们欢迎他来做客。”

 冬秀笑了,赶紧对努力想听懂他们谈话却无济于事的本尼说:“我娘刚才说,欢迎你来我们家做客。”

 吕老爷子插话:“别让人家站着了,进来吧。”

 冬秀翻译了吕老爷子的话,朝本尼招招手,跟在吕老爷子和江吕氏的身后往堂屋走去——会客、用饭都在那里。

 一路上本尼的眼睛都不够用了,只见:修竹几竿,青松若棵;藤萝密布,草色新新。翠藓堆蓝,白云浮玉。江家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底下佣人很多——算账的、洒扫的、端茶倒水的各司其职,他们只管低头干活,不置一词。江村的人都知道,这种气氛已经延续了几十年。而这一切规矩的根源,都来自于那个裹着小脚又没读过几天书的女人——江吕氏。

 江家整个家族在江吕氏的手中被管理得井井有条。

 来自英国普通家庭的本尼哪里见过这种场面!他不过是英国普通工薪阶层家庭的孩子,眼前的种种让他下意识地开口:“看不出来,秀你居然是公爵的女儿!”

 “没有没有!”冬秀赶紧纠正他的错误想法,“我家只是在当地比较有声望而已,没你想得那么夸张,我们国家比较保守,而且规矩非常多,至于这些规矩多到什么程度,马上你就知道了。哦,对了,上次我教你用筷子你自己练习了吗?”

 “当然,你对我的要求我都是百分之百地兑现。不过筷子吃面条不太好……”本尼还没说完,江吕氏便轻轻咳嗽了一声,冬秀赶紧住了嘴,上前挽住江吕氏的手臂,“娘,我知道了。”

 “回来要像个姑娘家,尔伲还没说亲呢,别让外人笑话!”江吕氏敲打她。

 “我知道了,刚才本尼问我我是不是贵族呢,我是为了回答他的问题才和他搭话的,其他的没说什么。”冬秀赶紧安抚母亲。

 “看来这个小子和嗣穈也差不多啊,都没怎么见过世面。阿啊(我们)江家这只算一般的氏族,要看真富贵的家族,还是得去北京,那些八旗子弟才金贵,当然,最金贵的还是慈禧太后。”

 江吕氏说到“慈禧”两个字的时候,本尼一下反应过来了,他说:“慈禧太后还好吗?”

 “放心,谁有事太后都不会有事的。”冬秀迈过主屋的门槛,说道。这时已经有仆人端茶上来了,吕老爷子冲本尼指了一把椅子,本尼愣了片刻才明白吕老爷子的意思,下意识地走过去,刚要坐下,吕老爷子狠狠一咳嗽,吓得本尼一个趔趄。

 吕老爷子捋捋胡须,江吕氏在主座上坐下,他在次座上坐稳,之后是冬秀坐好,最后才轮到本尼施施然落坐。

 “秀儿,三年不见,尔伲变化很大啊。”吕老爷子感叹了一句,接着立刻把话头转向本尼:“这就是你相看好的人?”

 “是的,外公。三年里,本尼既是我的同伴、读者也是我的恋人。”

 “这么说,尔伲早三年就已经私定终身了?”江吕氏插话道,脸色有些难看,“昂的意思是你可以相看一个带回来让阿啊(我们)考教一番,但没让你和他私下发展关系!好东西没学来,这些腌臜的倒学了不少!”

 本尼见江吕氏脸色不好,赶紧问冬秀是怎么回事,冬秀翻译了,本尼说:“如果我们相互不十分了解怎么能成为恋人?在这之前我们就是很好的同伴了,发展成为恋人是水到渠成,而且我们没有什么亲密的举止,请你的母亲万分放心。除非我们定下婚约,否则我是不会碰你一个手指头的。”

 冬秀简直要为本尼点赞了,这三年里本尼确实没有碰她一个手指头,可是她却占了本尼不少便宜。

 冬秀原话翻译给江吕氏,她的脸色才好些,但话里依然带着些火气:“这么说,尔伲这次来还想和阿啊的秀儿订婚不成?尔伲未免想得太美了,什么好事都给尔伲想去了!”

 “如果您赞成,这次我就想和秀订婚。”本尼听完冬秀的翻译,真诚地说。这话一翻译出去,倒把江吕氏噎了个正着,她把目光投向吕老爷子,吕老爷子心领神会,开始用一系列刁钻的问题轰炸本尼,不过都被本尼这个哲学大佬巧妙地应答出。最后,吕老爷子把捋得快要断掉的胡须狠狠一拽,说:“那尔拿什么娶秀儿?就凭这一张嘴吗?”

 这话一出,本尼和冬秀心有灵犀地对视一眼,本尼站起身,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木盒子,一打开,温润的色泽闪花了吕老爷子和江吕氏的眼睛——这是整整一盒的翡翠,有镯子也有戒指,有雕像也有头饰。从祖母绿、春带彩、福禄寿喜等等样样俱全。

 这美丽至极的颜色一时间让坐在主位上的江吕氏和吕老爷子一阵失语,半晌后,江吕氏才开口道:“这都是尔伲的?”

 “当然,不过我和秀订婚后,这都是她的。这些还不是全部,我在英国还有更多更好的。”本尼说完,冬秀赶紧翻译道。

 “阿啊的秀儿不是这么肤浅的人。”江吕氏干巴巴地说。

 “书我也有,这回只带来一本。”本尼从背包中把一本略显破旧的书拿出,正是当时冬秀从摊位上买下的《四库全书?经部》中的一本。

 一看到书名,吕老爷子就坐不住了,他颤巍巍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几乎要行跪拜大礼,还好江吕氏及时扶住了他,但这也改变不了这位老进士对这本巨著的热忱。他走到本尼面前,双手从他手中接过这本书,问:“这是尔家的?”

 “这是我买的。”本尼撒谎不眨眼,冬秀跟着翻译:“这是他买的。”

 “能卖给昂否?多少钱?”吕老爷子急急道。

 “这本书不卖。”本尼说,“只要冬秀与我订婚,我就送给您,这书全当见面礼了。”

 冬秀照着翻译了,吕老爷子一阵沉默,之后是一阵大笑,他拍拍本尼的肩膀,说:“好小子,尔伲真是会打蛇打七寸,不过看得出尔确实花了一番心思,昂看尔伲是和秀儿联合好来花(安徽方言,蒙蔽)阿啊的,不过确实让昂有一丝动心,但这还不够,尔伲能告诉昂,尔到底看上秀儿哪里了吗?”

 “只要是她,我就喜欢。”

 本尼毫不犹豫地回答。

 这么豪放的话连冬秀这个脸皮厚的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但她还是翻译给了吕老爷子和江吕氏,他们听完好一阵没有说话,估计也是被这么直白的话吓到了。

 好一阵,江吕氏才开口说:“你读过秀儿的文章吗?”

 “读过,不过相比于她的文章,我更喜欢她本人。”本尼又直白地表了一次态,这下不仅仅是冬秀羞得想找地缝钻了,她翻译后,正在喝茶的江吕氏剧烈地咳嗽起来,吕老爷子重重地拍了一下比他高大半个头的本尼的肩膀,说:“小子,既然这么有诚意,那这件事就订下吧。”又转过头望向江吕氏,“尔伲认为呢?”

 “行吧,行吧。既然如此,那大家就在一起吃个饭,这件事就定下了。那个,本……”江吕氏把对象的名字忘了。

 “本尼。”冬秀补充。

 “对,本尼,尔国有没有什么订婚的习俗?”

 “有。”本尼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装着一枚镶着珍珠的白金戒指,“这是我曾祖母留下的戒指,现在,我想给秀戴上。”

 冬秀这边翻译完,江吕氏和吕老爷子对视一眼,点点头,“戴吧。”

 得到肯定答复的本尼很高兴,也很激动。在英国,订婚和求婚是相等的,他平复了自己内心的情绪后,走到冬秀面前,拿着戒指单腿跪地,问冬秀:“你愿意让我在未来的岁月里一直保护你、守卫你、做你最坚定的战士、最亲密的朋友、最忠实的读者吗?”

 “我愿意。”冬秀笑着答。

 “你愿意嫁给我吗,秀?”

 “我愿意。我愿意在未来的岁月里和这位陪我共同奋进的战友、志趣相投的朋友、精神上的领路者共度,我愿意嫁给你——本尼迪克特?霍奇森、成为他的妻子,成为他手里熠熠的旗帜,也愿你成为我的英雄,我的骄傲、我心的另一半。”

 冬秀一边说一边观察着本尼的反应,她看见本尼那双虹膜异色症的眼睛更亮了,里面好似盛满了整个宇宙的光辉,漫天星辰争先恐后地越过他的眼瞳,划进空气中,围绕着她飞转一圈后穿透屋顶、直上蓝天,炸成一束束绚丽的烟花。

 本尼为冬秀戴上戒指,本想牵着她的手站起来,但考虑到当地的风俗习惯,还是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自己站起身来。

 冬秀趁机把他们刚才说得话翻译了,这次她翻译得更含蓄,没有把“我心的另一半”之类的翻译出来。可就算这样,吕老爷子和她娘也因为这些话咳嗽得不行,江吕氏听完后直接说:“昂老了,跟不上时代了。翠兰,招呼下人布菜吧,既然仪式都已经做完,大家该吃一顿团圆饭才是。玉竹,把茶都撤了。”

 江吕氏话音未落,就有一个梳着大辫子的小丫鬟上前来将茶杯端走,还有一个丫鬟走出去,招呼其他下人搬桌子吃饭了。

 这顿饭吃得风平浪静。显然,江吕氏和吕老爷子已经默认了本尼这个洋女婿的事实,没有再刻意挑刺。因为前面关于本尼的家庭背景和生辰八字的问题都问烂了,所以江吕氏换了个问法,她时不时给本尼夹菜,问他的喜好,旁敲侧击他的前程。冬秀摘了帷帽,一边翻译,一边吃自己喜欢的菜,本尼看她不停地夹一道菜,就问:“这是什么菜?”

 “大煮干丝。”冬秀含糊不清地说。

 “你会做吗?”

 “我不会,不过我家厨子会,你问这个干嘛?”

 “我想学会了之后做给你吃,这样你在英国也能吃到自己爱吃的菜了。”

 本尼说完,冬秀脸就红了,但她还是厚着脸皮接话:“好啊,这可是你说的,待会儿跟我们厨子学怎么做,你智商高,不用我在旁边翻译也能学会。”

 “客观来讲,是这样没错。”

 江吕氏见他们旁若无人地聊天,拿筷子敲敲碗,冬秀反应过来,把他们刚才说的话翻译一遍,江吕氏听完,笑了,说:“想法不错,不过烧饭太耽误时间,尔这回回去昂准备给你配一个会烧饭的丫鬟,如何?”

 “不用不用,我在剑桥这三年要么吃食堂,要么自己做,都习惯了,本尼他要是想学,您就让他学吧,反正他也没事做。”

 江吕氏:我真的怀疑渠是不是尔伲的良人,要不然尔伲怎么这样对渠呢?

 饭后大家坐着闲聊了一会儿,本尼站起身,想和大家道别。这时江吕氏开口:“来者是客,没有让客人住外家的道理,尔伲来这几日,就住在东三房吧。”

 于是,本尼当晚就在东三房安顿了下来,当晚,他就和厨子学会了大煮干丝和松鼠鳜鱼等数道菜肴,为回英国给冬秀做饭做了充足的准备。

 翌日下午,冬秀和母亲道别,因为她请的假很短,趁着最后一点时间,她赶着去南京看金方怡,接着去探望已经工作的棠皎,最后启程回英国。

 旌德到南京很快,冬秀没花多少工夫就找到了在益智书院继续就读的金方怡。做母亲后的她胖了一些,但气色却比以前更好,像一颗诱人的水蜜桃。

 看见冬秀来了,金方怡惊愕地站起身,笔掉地都没察觉到,她一步步走到微笑的冬秀面前,一把握住她的两个胳膊:“天哪,秀,天啊,居然真的是你!”

 “当然是我,我昨天刚从英国回来,见过我娘后第二天就赶着来看你。”现在是课间,冬秀找了空位坐下,“我看你气色不错,这三年过得怎么样?”

 “很好啊。三年不见,你我都是大姑娘了,不对,是你变成大姑娘、容貌更清秀了,而我已经嫁作他人妇。”

 说到这里,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你能继续读书,我真高兴。”笑了一会儿,冬秀认真地对方怡说。

 “这得感谢我家那位,他给我的娘家做了好长时间的思想工作,要不然我不可能怀着孕还能继续读书。”方怡笑着说,“哦,对了,我跟你在信中提到过我的两个孩子,他们一个叫何康荣,一个叫何康勇,康荣三岁了,康勇两岁。康荣正跟着他爹学《声律启蒙》,康勇也跟着咿咿呀呀地学,就是不知道学得怎么样了。”

 “也就是说,你的两个孩子和你现在都是学生喽,只不过是一个大的加两个小的而已。”

 方怡听完咯咯直笑,“是的,说得很对。对了,你在信中说你在西洋那边相看了一个对象,怎么样啊?”

 冬秀扬了扬手中的戒指,说:“喏,这就是订婚的标志。”

 两人说笑了一阵,冬秀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临走前,方怡从自己的脖子上拿下一条带着吊坠的项链戴到冬秀的脖子上:“这是平安符,祝你一路顺风。”

 “也祝你学业有成。”

 冬秀笑着说。

 

 南京到上海更快,只是棠皎工作的银行不大好找,找了半天冬秀才找到。

 冬秀到的时候是第二天上午,棠皎正在工作,她身穿工作服,头发一丝不乱地扎在后脑,用流利的英语和客人沟通。冬秀也不打扰她,一直等到银行中午休息,她才慢慢走过去,隔着玻璃说:“皎皎,好久不见,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第54章 2018-12-02 11:52:50
洞房花烛夜后,胡适要带着冬秀去京城(北平
第54章 2018-07-11 20:30:00
 棠皎抬头,见到冬秀后愣了一愣,问:“秀儿,你怎么从英国回来了?”

 “我请了假,回来看看你们,我见你在工作就没有打扰你。现在是午休时间,我才来和你聊天。”

 棠皎起身,拿起茶杯从侧门走出,来到冬秀面前,向她指了指旁边的一张长椅,两人走过去坐下来,棠皎才开口:“这几年我过得挺好的,因为薪酬不错,我在上海买了一套公寓,一个人也过得不错,就是有时候会感觉有些孤独。”

 “你爹和你娘不来看你吗?”冬秀觉得心被一只大手钳住了,呼吸都困难起来。

 “哎,”棠皎笑着叹了口气,看一眼冬秀,喝口水说:“自从我和那位和离之后,我爹和我娘就不再管我了,他们认为我是不识抬举,一年都难得和我通几次信,更别提来看我了。”

 “不过,”棠皎话锋一转,“我还有方怡和你,你大老远跑回来看我,我真的很高兴。方怡也是一有时间就过来看看我,哪怕是怀着孕。”

 “当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被老天爷抛弃的时候,一想起你们,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有福气的,这份福气我父母没给我,我的初次婚姻没给我,但我的朋友们都加倍地给予了我,在我觉得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在我觉得自己前路渺茫的时候,想想你们,我就觉得自己眼界太小,眼前的一切困难都是砂砾,我一吹,它们就都散了,留给我的是坦荡荡的大道,这一路有你们,我觉得很好、很好。用文人的话说就是——此生无憾。”

 听着棠皎发自肺腑的话,冬秀的眼睛不由得湿润了,她用带有鼻音的话说:“我没有你说得那么好,皎皎。”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觉得认识你、方怡还有敏琪是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棠皎认真地说,说到敏琪,她又叹了口气,“不过敏琪太可惜了,自从你跟她决裂后,她也不怎么和我们联系了,也不知道她在日本过得好不好。”

 “当时,我只是希望她能戒掉毒瘾而已,但她不肯。”

 “这个我知道。”棠皎叹口气,“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路,我们都要为自己选择的路付出一定的代价,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对了,”棠皎转移话题,“你在信里说你和你的校友谈对象了,他这次有陪你过来吗?”

 “有的。”冬秀不想刺激棠皎,把戴有戒指的手缩了缩。

 “那他见过你的父母了吗?”棠皎拖着下巴,饶有兴趣地问。

 “见过了。”冬秀看棠皎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模样,只好照实说了。

 “那应该没问题了,毕竟英国和大清不同,在他们那儿都是一夫一妻制的。我现在特别感谢自己学了英文,也特别感谢伊丽莎白、贾斯敏几位夫子。”

 “你怎么突然感谢起她们来了?”冬秀不解地眨眨眼。

 “这跟我下面要告诉你的消息有关,你要做好准备。”棠皎突然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来。

 “什么事情?”

 “我新谈了一个对象,他来自新西兰,是个混血儿,身上一半留着汉人的血,一半洋人的血。”棠皎说,“我们谈了快半年,他非常尊重我,待我极好,恪守大清的规矩,不逾矩半分,我佩服他的学识,他喜爱我的性格,我们处得很来。”

 “那不是很好么?你有让你父母知道吗?”冬秀问。

 “又不是他们嫁给他。现在我知道了,看对象不仅仅是要看他这个人,还要看他的家庭背景,如果这个儿子太听父母的话而没有自己主见的话,哪怕他再令我心动,我也依旧不会嫁的。”

 棠皎掷地有声,“青天白日的,凭什么女人就要受委屈,让男人们一个个风流快活、娶一个还搭一个的!没有这个道理!不过我得庆幸姓聂的还有点良心,不,是还要点脸,他大婚当天没碰我,去和他的正房夫人共度良宵了,之后估计也是觉得没脸见我,一直躲着我,直到我们和离当天,他都没见我,写好了休书让下人送来!呵,好一副铮铮傲骨!好一个聂家男儿!真让我长了一番见识!”

 说到这里,棠皎的脸都有些泛红,显然是动了气,但紧接着,她话头一转,语气也平缓下来:“不过我也得谢谢他,好的东西应该留给值得的人,他不值得,我也没什么可伤心的!”

 “真的是这样?”冬秀盯着棠皎,意味深长地说。

 棠皎被冬秀盯得不好意思了,她叹口气,“好吧,我没有我想的那么坚强。我们刚和离的时候,看我笑话的人很多,说实话,起初我是挺没骨气的,伤心极了,整天以泪洗面,但当我想通以后,我觉得自己太傻了,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可多得是!错不在我,我为什么要伤心?我平稳了情绪继续读书,没多久,我毕业了,琼斯夫人给我推荐到这家银行工作,薪酬很不错,因为我的英语流利,加上算账技能比一般的收银员都强,没多久我就涨了工资。”

 “也就是在我入职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我父母从南京到上海来看我,因为前一个月我在心中没藏住话,把我和离的事情告诉了他们,我以为他们是来安慰我的,可我怎么也没想到……”

 棠皎深吸一口气,“他们千里迢迢地赶来,对我当头就是一顿训斥、一顿臭骂!”

 “他们骂我没有能耐,我跟他们说了姓聂的娶的正房的背景的事,他们相对无言半晌,又把我骂了一顿,说我不该和离,给我说了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所谓的道理,我跟他们辩解,我爹听完居然要打我,还好有我娘护着。真是可笑啊!我爹从小到大都没碰过我一手指头,那天居然为了姓聂的要打我!我们闹得很僵,从那天起,除了我娘,家那边就没人再给我来信了。”

 “不过我也得谢谢我爹,谢谢他没有再管我的事。”棠皎眨巴掉眼里的泪花,咬着嘴唇说:“要不然,我也不可能在银行里遇见他。”

 棠皎从胸口拽出一条亮闪闪的项链,“这是他送给我的,挺漂亮的是不是?”

 冬秀差点被项链上的钻石闪花眼,“这个石头在洋人那里很贵。”

 “是啊,”棠皎把项链揣回胸口的衣襟里,“老詹说,这是他两个月的收入。”

 “老詹?”冬秀眨眨眼,表示不解。

 “哦,忘了跟你说,我那位叫詹姆斯,我平时喜欢叫他老詹。”棠皎笑眯眯说。

 “原来如此,不过这么大一颗钻石,他两个月的收入就能送到你手上,这说明他的收入不低啊。”

 “这个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关心了。我知道的是,他和我是精神上的好伙伴,我喜欢的,他也喜欢,我讨厌的,他也敬而远之。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他比我年长的岁数有些大。”

 “他今年二十七了,而我还不到十六。”

 “如果你们真的情投意合,这点岁数不算什么——在大清,别说差十一岁,差十七八岁都正常啊。”

 “可在他们国家,差这样大的岁数加上女方年纪很小是会被人诟病的。”棠皎叹口气,“也是因为这点,我一直没有告诉过爹娘老詹和我的事情。”

 就在这时,银行门口传来一阵笑声,两个高大的男人笑着走进银行,还未走近,冬秀就站了起来,“本尼!”与此同时,棠皎也跟着站起开口:“老詹,你怎么来了?今天你不是有事吗?”

 “向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新认识的朋友,本尼迪克特?霍奇森先生。”被称为“老詹”的男人用流利的汉语说。

 冬秀和棠皎对视一眼,均看出对方眼里的讶然,接着只听本尼用不太熟练的官话说:

 “秀,这是我新认识的朋友,詹姆斯。詹姆斯,这是我未婚妻,冬秀?江。你可以喊她秀。”

 老詹一听,也跟着补充道,“对了,这是我的心上人,棠姑娘。”

 “这可真是缘分啊。”棠皎听到“心上人”三个字有些不好意思,但紧接着她就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地调侃:“这下我们四个人都聚齐了。哎,老詹,这就是我总跟你说的那位好姊妹,也是作家……”

 “哎,剩下的就别说了吧。”冬秀打断她,“怪不好意思的。”

 “好好好,依你的,依你的,远道而来,我们也该主随客便啊!”棠皎在冬秀身后搂着她的双肩偷笑,鬼机灵一个。

 但老詹和棠皎心有灵犀,他反应极快,只听了“作家”两字他便知道棠皎要说什么了,他连忙说:“原来是吴先生啊!久闻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凡!”

 “哎,老詹!你在我好姊妹面前不用来那套虚的,我姊妹长得也就一般人,她厉害的是她那支笔,跟刀子似的,谁都不怕她本人,但谁不怕她那支比眼镜蛇还厉害的、会咬人的笔啊!”棠皎挑眉说。

 说到这里,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冬秀既想笑又想说棠皎两句,可最后她只是淡然道:“我长得有那么难看吗,皎皎?”

 “没有没有,我只是说你是一般人而已,就是泯然众人的意思。不过你气质不错,给你的脸加分了。”

 冬秀:怎么感觉你还在损我?

 四人聊了一会儿,一同去用午饭。饭后,老詹又询问了冬秀一些关于《将军令》上封建制度的问题,冬秀均给予解答。直到轮船快要开了,冬秀才依依不舍地跟棠皎告别。临别时,棠皎对冬秀说:“看到你和本尼,我觉得自己也要抓点紧了。”    

 “毕竟,幸福,只掌握在自己手中。”棠皎说。

 “更何况,”棠皎顿了顿,“大清有纳妾娶二房的毛病,那些洋人的国度可没有。与其任由大清的腐烂规矩糟蹋我的人生,我宁愿选择一位信奉上帝的洋人做我的官人。”

 棠皎望向冬秀,“我想,你会选择本尼,有一部分原因应该跟我一样吧。”

 冬秀眨眨眼,回道:“你说呢?”

 说完,两人均笑了起来。

 

 随着轮船“呜呜”的长啸声响起,冬秀再度告别这片今生养育她的土地,去往世界的另一端求学。

 站在甲板上,本尼不用再躲得远远的了,他现在是冬秀名正言顺的未婚夫,可以像普通朋友一样和冬秀聊天——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

 冬秀正在看她读者的来信,正读到关键地方,突然发现纸上出现了一片阴影,她推开挡住她光线的手,无奈道:“本尼,你能不能等我把这封信看完再闹?”

 “你都三天不理我了,要么躲在屋里看信回信,要么在甲板上看信看书。用你的话说,我是一点存在感都没有啊!”本尼可耻地在冬秀面前卖起萌、撒起娇来。

 “你要有存在感可以,喏,我这里有本《摩诃婆罗多》,我看到《沙利耶篇》第二十九章了,你就从这章开始读吧。”

 “啊?”本尼傻了。

 “怎么,不愿意?那你回你的房间吧。”冬秀把署名为“翁同龢”的信件放在了所有信件的最上面。

 “愿意,愿意!”本尼赶紧说,从冬秀身边拿起那本英文版的《摩诃婆罗多》,快速翻找起来,清了清嗓子,开始读:“持国说:我们的军队在战场上被般度之子消灭以后,全胜啊……”

 冬秀读完所有的信件,才回来读翁同龢大人的信。她怎么也想不到翁大人居然会给她一个小小的笔者来信,而且用词非常谦逊,没有一点为官的傲慢,因此,她提笔回信的时候也特别谨慎。

 这些信是琼斯夫人生前最后一批放在她那儿的,冬秀回得无比认真。当她给翁大人的信落完最后一笔时,本尼也念不下去了。

 “秀,我想去喝口水,回来再给你读,行吗?”虽然也是学哲学的,但本尼表示他从来没看过这么长、这么让人头大的史诗巨著。

 “不用了,我这些信都回完了。”冬秀收拾好东西,突然想起什么,对本尼说:“这本《摩诃婆罗多》你带回去看,这本我已经读过两遍了,这是第三遍,你不是有时候觉得和我没东西聊吗,这本书就是很好的谈资啊,你什么时候觉得已经看得差不多了,什么时候我们就有话可聊了。”

 本尼:……

 我一个研究黑格尔、斯宾塞、康德的读《摩诃婆罗多》的是不是过了点?!

 

 抵达英国的时候,离冬秀请假的日期还早了两天,冬秀趁着这些日子好好在图书馆泡了泡,每天晚上都是一脸餍足地回寝室。

 本尼对没有冬秀的日子表示很难过,尼尔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要看开点,又指了指和冬秀一起往图书馆走的黛西,说:“她们喜欢书本超过喜欢我们,这是一件值得我们高兴的事情、才符合剑桥人的作风,不是吗?”

 “但是身为一个普通的、也需要关怀的男人,我表示很难捱。”

 “兄弟,心里话就不要说出来了嘛,你这样说我也很难受啊……”

 “原来你也想黛西啊!”

 “那是肯定的啊!我又不是机器人!”

 ……

 时间就这样不紧不慢地向前滚动,转眼就到了冬秀申读研究生的日子,她选择的仍旧是哲学,只不过方向是中国哲学。她准备一路读到博士,硕士只是她的一个小目标,毕竟她年龄小,今年她也就十四,来年不过十五,硕博连读也不过五年时间,那时她也不过二十岁,所以她是一点都不担心。

 就在冬秀琢磨着未来、大家忙着考试和论文的时候,1904年悄然到来。

 也就在这时,冬秀又收到了棠皎的又一封飞鸽传书,这一次她的书信上没有别的字,只有红墨水书写的三个大大的惊叹号,冬秀抖开信纸,里面裹了一份五天前的《申报》,而它头版头条上的标题惹得她热血上涌:

 “日本偷袭旅顺,蓄谋已久的战争爆发!”

第55章 2018-12-02 11:53:13
新婚燕尔,胡适和冬秀聊天
第55章 2018-07-13 20:30:00
 1904年2月8日,日本和沙俄为了争夺大清东北辽东半岛和朝鲜半岛的统治权相互争斗,这场战争就是著名的“日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最可笑的是清政府的态度,竟然放任这两国列强在自己的国土上开炮,自己却保持中立,完全放弃了维护自己的领土和百姓的权利。

 冬秀坐在餐桌上看完报纸,心头浮现八个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怎么了?”黛西看冬秀一脸心事重重的模样,不由问道。

 “你知道最近发生在我的母国的事情么?”冬秀心情很沉重。当历史真实地呈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发现她无法保持冷静,无法当一个冷漠的旁观者,于此相反,她心里好像有一捧烈焰在燃烧。

 “最近我忙着写论文,没注意。”黛西眨眨眼睛,用刀切一块布丁塞进嘴里,“是不是你们国家又被其他国家打了?”

 “猜得没错。日本和帝俄为了我们东北辽东半岛的土地在我们国家开炮,而大清居然就眼睁睁地看着这两只外来的野狗在自家土地上抢得你死我活,完全忘记这是自己的地盘,还有自己的人民需要保护,他们竟然选择中立!连吱一声都不敢!”冬秀的英语说得飞快,最后一个单词说完时,她的胸口上下起伏得厉害,心中的那捧烈焰燃烧得更旺了。

 “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要写稿。”冬秀冷静地回答。

 “你疯了!”黛西差点尖叫出口,但在前一刻捂住了嘴。她四下望了望,说:“在这个节骨眼上写稿子,你小心帝俄的人过来把你咔擦!”她把左手在脖子前一横,比了个“杀”的手势,“我大致猜到你要写什么,就算帝俄的人不找你麻烦,你觉得你的国家能不找你麻烦吗?再怎么说,你也只是个小小的笔者,以你一己之力,能改变得了大厦将倾吗?”

 “哪怕改变不了大厦将倾,我至少做到了问心无愧,如果我不写稿,只要一回想起来这件事,我的良心绝对会过意不去的。而且我相信,有这个想法的绝非我一人,只不过只有我今天坐在你旁边将这话说出去了而已。我相信在我的母国,有千千万万的人心中的想法和我无二,只不过他们是用别的方法来拯救我们的国家而已。”

 说到这里,冬秀笑了。

 “你记不记得,我曾经说过的四句话?”

 “不记得了。”黛西摇摇头。

 “那我再说一遍。”冬秀说。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扶植纲常,建明义理是我们读书人的义务,横渠四句只不过是精简地概括了而已,以我一己之力可能不能完全做到,但只要有千千万万这样和我有同样想法的人存在并且付之以行动,那么我们的国家就绝对不会完,哪怕现在这片土地生灵涂炭,它总会苦尽甘来、安宁太平。只不过我们暂时看不到而已。”

 黛西愣愣地瞧着冬秀,过了好半晌,她才开口:“受教了。我真没想到,你心中居然有英雄主义这杆旗帜烈烈招展,跟你比起来,我感觉自己……”

 “不一样的,”冬秀打断黛西,“你的国家一直很太平,如果你的国家也像我的国家这样被列强虎视眈眈,你也会发声的。”冬秀说,“你不用再劝我,这篇文章我写定了。”

 “那你也不要用‘吴声’这个笔名吧,换一个的话他们不容易找到你。”黛西小声地说。

 “不,只有这个笔名号才会有大的号召力,而且我只说了我要写稿,又没说我要怎么写,你那么激动干什么?”冬秀笑着吃了一口苹果。

 “我害怕你会痛斥那两条野狗,之后反被狗咬。”黛西说。

 “直接痛骂不是我的风格,明褒暗贬和冷嘲热讽才是我的风格。”冬秀笑眯眯道。

 “如果是这样,等你写好了,我可要好好拜读拜读。”

 黛西说。



 当晚,冬秀将稿子的大纲写出,第二天,她照常上课写论文。一个月后,她将完成的稿子同信件一同寄回大清。信上指明要将稿子投给刚创办的期刊——《东方杂志》。

 在后世,《东方杂志》有“民国十大善本之一”、“藏界不倒翁”等美誉,陈独秀、严复、蔡元培等名人都在其上发表过文章,鲁迅先生的《祝福》就是在1924年时于其发表的。

 但现在,它不过是刚刚创办的一家普通的杂志而已。

 《东方杂志》很快通过了冬秀的稿子,主编杜亚泉先生专门给她回了一封信,感谢她的来稿,并告诉她稿子将于下月刊登在“小说”类别中。

 这篇名为《赌局》的稿子被刊登在《东方杂志》4月的期刊上,讲述的是一个赌棍在赌桌上碰巧赢了一大笔钱后四处招摇,结果被两个混混看上,不得已交出手中赢来的钱财,混混们拿着赌棍的钱重上赌桌赌博最后败个干净的故事。

 这个故事一刊登便引起热议,因为其中的隐喻不言自明,老百姓正愁没地方发泄悲愤的情绪,这篇文章燃起了大家心中埋藏已久的烈焰,大家就此撰文的撰文,评论的评论,没多久甚至连清政府都被惊动了,下令让《东方杂志》将吴声的这篇文章删除。

 最后,虽然《东方杂志》顶不住压力将这篇稿子删除,但影响已经造成,百姓群情激奋。可清政府是听不得老百姓发声的,更不喜老百姓们说出自己的想法,而这一切的根源又来自于那个阴阳怪气的“吴声”。于是,清政府的爪牙们合力将其封杀,连她过去发表的稿子也被拿出来焚烧干净,一丝不留。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一直喜欢吴声先生文章的人们使用各种方法将她的稿子保存起来,有的藏在鞋里,有的藏在房梁的缝隙里,还有的藏在钗子中,于此同时,一句话也从百姓的口中传播开来:“只要有汉人的地方,就有吴声。”

 远在英国的冬秀收到这些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五月中旬了,这一天,本尼拿着书匆匆走来:“你在大清被封杀了!清政府那边下令,一旦你回去,他们就会把你抓起来!”

 “我甚至还会被砍头。”冬秀接道,她的表情十分平静,“这些我早已预料到了。现在事情发展成这样,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所以,你是为了大义而写稿,连性命都可以舍掉是吗?”本尼的声音低沉。

 “确切地说,我是为了我这颗良心去写稿,身家性命是排在良心之后。虽然我马上就要读研究生了,但我不准备封笔,他大清能封杀我,可其他国家没有封杀我,我文章里也没有出现一次“大清”、“帝俄”或者“日本”的词,他们要挑刺,那是他们的事情。”

 “你就不为你的母亲、外祖父……还有我想想吗?”本尼孔雀蓝色的眼睛在阳光下染上一丝忧郁,“我真的很担心你。”

 “那我向你保证,我会好好的,行不行?”冬秀笑眯眯地望向本尼。

 “你一定要保证做到。”本尼不放心地补充。

 “我保证。还有一件事我想跟你说,我想一直读到博士。等我读完博士,我们就结婚。哦,对了,”冬秀拉住本尼的手,“到时候我们要办两次婚礼,一次在这里,一次在我的母国。”

 “都听你的。”本尼温柔地望着冬秀。

 

 剑桥本硕连读的人不少,但像冬秀名气这么大却也选择本硕连读的人是少之又少。拍毕业照的时候,冬秀站在第一排最中央,只听“咔擦”一声,十四岁的冬秀永远定格在了这张黑白照片上。照片里的她梳着一条及脚踝的大辫子,一张圆脸肉呼呼的,笑得腼腆,眼神温柔而平和,气质如兰。

 拍完照没两天,冬秀就去发廊里把头发剪了,把及脚踝的辫子剪到及大腿长,剪掉的头发被她送给了理发师。

 “那么好的头发剪掉多可惜啊!”长椅上,黛西惋惜地说,她马上就要读博士生二年级了。

 “马上要读研了,我没那么多时间梳头,但又不能改我们老家的规矩,所以我才剪一半留一半,剪到大腿差不多了,毕竟头发有的长呢,等再长到脚踝的时候,就是我再度回家的时候。”冬秀摸了摸头发说。

 “你呀。”黛西无奈地摇摇头,“对了,你知道吗,你们国家也要学我们搞君主立宪这一套了!”

 “啊?”冬秀惊讶地眨眨眼,“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前两天,《时报》你知道吧?”黛西问。

 “我知道,才创刊的。有康有为、梁启超先生资助的报刊。”冬秀答。

 “就是这个报刊支持君主立宪制,这件事情别说震惊了你们国家,我们都知道了呢。”黛西说,“就是不知道这两位先生的愿望能否成功啊。”

 “我看悬。”尼尔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与他同时出现的还有本尼,“秀,你是大清人,你肯定比我们对那位太后了解的更多,她的脾气,可不怎么好哦。”

 “她是个很难撇掉手中权力的女人。”冬秀点点头,“越到晚年,越是如此。这两年大清生灵涂炭,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这一点上,她不如你们的维多利亚女王。”

 “你如果在你的母国这样讲,恐怕会被抓起来直接问罪吧。”

 “所以我只在这里说啊。”

 冬秀俏皮地歪着脑袋说,大家都笑了起来。 

第56章 2018-12-02 11:53:39
坐火车路上冬秀被人讥讽,冬秀回击
第56章 2018-07-16 20:30:00
 第二天,冬秀去了邦德街上自己的店铺“JIANG”,查看这个月的营业额。她心里有一个长远的计划:她要建一所学校,不同于母国的私塾,她要建立一所新式学校,用类似于英美的教育模式,让每个学生都能找到自己擅长的学科,在其擅长的学科上加以拔高,不擅长的学科只要保持相对稳定的成绩即可。学生们每天的作业根据每个人的学习情况而定。不排大榜也不搞班级排名,每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

 冬秀知道建这样一所学校需要不少钱,索性“JIANG”的营业额从没让她失望过,估计再过不久建立学校的基础资金便能全部到位。

 就在冬秀算计金额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秀,好久不见啊!”

 冬秀回头一望,正是许久不见的特丽莎女爵,她赶紧行了一礼,笑眯眯道:“好久不见,特丽莎。”

 “你怎么有空到这儿来?学校的功课不忙吗?”特丽莎女爵问道。

 “这两天不怎么忙,我就顺道来了这里。”冬秀上前挽住特丽莎女爵的胳膊,“不瞒您说,我来这里是看店铺的营业情况的。”

 “哦?怎么突然想起看营业情况了,是有什么事情急于用钱吗?能不能和我说说?”特丽莎问。

 “我想要建一所培养人才的学校。”冬秀没有隐瞒特丽莎女爵,直接回答,“这所学校我要建在我的母国。”

 “可你现在被你的母国封杀了,文章都不许你发表,更别提建学校了。秀,要不要我给你疏通疏通?”特丽莎担忧地看着冬秀。

 “我只是有了这个想法而已,不是现在就建。”冬秀说,“如果要麻烦您的话,不用您说我就会开口的。只是还不到时候,一是我自己的学业尚未完成,没有那么多心力。二是大清的土地还没有包容到让我一个女流之辈当校长的程度。”

 “那你的意思是……”特丽莎眨眨眼睛。

 “等什么时候母国不再封杀我了,制度比眼下宽容清明了,也就是我该回去的时候了。”冬秀说。

 “那得到什么时候啊。”特丽莎女爵皱了皱眉。

 “我相信这个日子已经不远了。”冬秀笑着回答。

 “我觉得有些难,你们的太后可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人。”特丽莎说,“对了,我听阿奇说你准备一直读到博士,是吗?”

 “是的。”冬秀说完伸出戴着珍珠戒指的手,“我还有一件大喜事要同您分享,我订婚了。”

 “哦,我的上帝!”特丽莎惊讶极了,“和谁?什么时候的事?”

 “是我的校友,您也知道的——本尼迪克特?霍奇森。在我前些日子回老家的时候,本尼通过了我妈妈和我外祖父的考验,他顺利地向我求了婚,之后我们按照大清的习俗在一起吃了顿饭,又住了一晚上,临行前,我妈妈又嘱咐了我几句话,我们才离开。”冬秀说。

 “那我可得祝你订婚愉快了!”特丽莎笑着说,随即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对了,最近有没有俄国人找你麻烦?”

 “没有。”冬秀说,“怎么,您遇上俄国人了吗?”

 “是的,因为我和你熟识的缘故,有些讨厌的俄国佬居然敢找我生意上的麻烦!真是不知所谓!不过还好他们没去找你,上帝保佑!如果他们赶去找你,你一定要告诉我,我对他们一定不会有丝毫手软!”特丽莎皱着眉说,“您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也是我的好友,作为你的粉丝,我有义务维护您的人身安全。”

 “您言重了。”冬秀一看特丽莎女爵说得这么铿锵有力、义正言辞,赶紧开口,“一是我在剑桥读书,大家都比较平和,二是知道我真实身份的人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就算知道了,他们也不会对我做什么的,您放心。”

 “但愿如此吧。”特丽莎忧心忡忡地看了冬秀一眼,说。

 之后他们又聊了一会儿,冬秀看时间差不多了,先行告辞离开,随后,特丽莎女爵也坐上自己的马车离开。

 回到学校,冬秀直接去了图书馆,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刚说过的话被打脸的这么快:正当她拿着一本书坐在桌前阅读时,一个绿眼睛、褐色头发的男生走到她面前,用一口带着浓郁俄语腔的英文数落她的文章有多么糟糕;讥讽她的国家有多么孱弱;嘲笑她的长相有多么难看。

 这个男生说话的声音不小,打扰得许多剑桥学子朝他们的方向纷纷投来目光。冬秀听着这些话心里是有些不好受的,尤其是这个男生嘲笑她的国家的时候,她真的很想反驳。

 就在冬秀在“反驳还是不反驳”之间犹豫的时候,图书管理员走过来将那个男生赶了出去,但是众人的目光并没有从冬秀身上挪开,恰恰相反,他们的目光更热烈了,他们窃窃私语,小声议论着刚才发生的一幕。图书管理员又杀鸡儆猴地赶了几个学生出去,可是效果并不怎么样。直到冬秀自己带着书起身离开图书馆,那些怀着各式各样目的的目光才从她的身上挪开。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冬秀遇到了刚下课的本尼。

 “你怎么才来啊!”一看见本尼,冬秀觉得心中滔天的情绪终于有了个发泄的地方,她不顾众人的眼光,“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本尼一下慌了,赶紧搂住冬秀,“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他们算老几,凭什么侮辱我的国家?”冬秀一边哭一边捶本尼的胳膊,“就算我的国家再不好,那也是我的国家的事情,他凭什么在大庭广众之下侮辱我的母国?明明是他们占了我们国家的国土,还有脸站在我的面前侮辱我的国家!”

 “怎么回事,你说清楚啊。”本尼拍拍冬秀的后背。

 冬秀从本尼的怀里抬起头来,拉着他的手坐到一边的长椅上,把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说给他听,本尼听后皱着如山脊般的眉头,说:“帝俄的人有一部分确实如此,得了便宜还卖乖。但你身为作家,更应该放宽心啊。不过我觉得比较好笑的是,为什么别人骂你文章写得差、长得不好看你都不生气,别人一骂你的国家你就气得不行?”

 “我的母国只能我们这些子民骂,他一个外人,根本不了解我们国家的情况,凭什么空口白牙地说我们国家的不是?骂我文章写得差和长得不好看就算了,因为人人的审美都不同,这是不能强求的。可他的国家一边欺负着我的母国一边谩骂着我的母国,这一点我绝对忍不了!”冬秀一边揉着眼睛,忿忿不平地狠狠吸了吸鼻子。

 “那你准备怎么办?骂回去吗?”

 本尼递给冬秀一块手帕,冬秀接了过去,擦干眼泪,说:“不,我现在想了想,他说得也是事实,只是让我很难以接受而已。如果要改变这个事实,就必须靠我们这些中华儿女一步步地去做。”

 “你已经做得不少了。”本尼说,“你现在被大清封杀了,先暂时歇一歇吧,喏,你看看,这是什么?”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细长的纸条。

 冬秀接过来一看,惊讶地眨眨眼,“电影票!你从哪里弄来的?”

 “我和尼尔从几个博士生手里弄来的,他们论文写不出来,我们帮了他们一个小忙,他们就给了我们四张电影票,尼尔拿两张,我拿两张,怎么样?今晚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那好吧。”冬秀擤了擤鼻涕,“是黑白电影?”

 “当然,那你以为是什么?”本尼笑道。

 冬秀把“彩色电影”几个字咽下肚子,相比电影,她更怀念戏曲,尤其是老家的越剧以及国粹的京剧,一个绵软温柔,一个字正腔圆,都非常好听。且无论是越剧也好,京剧也罢,都是现场演出,大家唱功极深,身着五颜六色的服饰,扮演生、旦、净、末、丑——角色只要看脸谱和行头就能看出来。老生的胡子飘飘,丑角的脸谱可爱,旦角头上的行头更是造价不菲——据说后世的梅兰芳先生那一套行头上用的都是真宝石和真珍珠制成。

 冬秀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搬着板凳去村头听戏,无论来的是什么戏班子,她都照听不误,摇头晃脑,咿咿呀呀,唱腔和故事都刻在了她的心上,忘也忘不了。每到高潮,她的手心都拍得通红。

 因为听戏,她还认识了不少票友,大家在一起探讨“四郎探母”、“铡美案”等经典曲目,不亦乐乎。

 而电影,这还是她今生第一次观赏呢。

 “没什么。”冬秀说,“就是有些想家,提到电影,我就想到家里常听的戏曲了,大家都是现场演出,服饰和扮相都很有特色,演得也非常精彩,如果说类比的话,它有些像你们这边的音乐剧。”

 “是嘛?”本尼笑了,“等再去你的国家,我可要好好欣赏欣赏。不过今天晚上,我们先欣赏这部电影吧。”

 “好的。”

 当晚,冬秀跟着本尼去看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很可爱,名为《买你自己的樱桃》。整部电影只有四分十五秒,但是内容已经十分完整,比后世一些长篇大论的电影还要强,它总共只用了七个镜头,讲述的是一位木匠的日常生活。

 看完电影后,冬秀和本尼一起逛街,她遇见自己喜欢的商铺就进去转一转,看上顺眼的东西就买下来。不过她花钱很仔细,因为她要办学的缘故,她的钱都是一分当两分花。本尼见不得她这副样子,干脆自己当了她的钱袋子,只要是她看上的东西,他就买下来。

 “我不要,干嘛费这么多钱买它们。”冬秀赶紧叫住要去结账的本尼。

 “我想你像其他同龄女孩子一样快乐,跟快乐比起来,钱只是纸而已。”

 本尼望着冬秀的眼睛,认真地说。

 最后,冬秀拎了几袋子东西回了宿舍,脸上的笑容怎么遮都遮不住。 

第57章 2018-12-02 11:54:09
进入北京,搬到新家,冬秀和胡适收拾家庭
第57章 2018-07-20 20:30:00
 七月初,大清举行了历史上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中旬,俄国的作家契科夫去世。冬秀对位伟大的作家表示深深地惋惜,随后用英文写了一篇吊文,名为《怀念契科夫先生》,刊登在《泰晤士报》上。整篇文章以小见大地赞美了契科夫先生高尚的人格和情操,借此又侧面讥讽了一番帝俄的统治。

 文章发出没多久,帝俄就公开表示要禁止“吴声”先生发文。可惜的是,《泰晤士报》是英国的报刊。英国正愁不能打击猖狂的帝俄呢,这真是刚想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精神上的打击有时比肉.体上的打击还要有效,吴声先生的文字平实,可读性极强,无论是有文化的还是没文化的都能读懂他文字里的含义,大家争相传阅报纸,一边读一边忍不住为其中的片段而“咯咯”发笑。一时间,吴声的名字再度传遍大街小巷,这回无论是英国人还是留学的汉人,都知道了有这么一位 “爱管闲事”的作家——吴声。

 这一天,冬秀正在阅读家乡的信件。江吕氏在信中告诉她她的哥哥回家了,她的外公和她也很好,胡嗣穈已经去梅溪小学堂学习,叫她不用担心他们。最后,江吕氏在信中略带着提点她让她不要做一些男女之间的“越矩之事”。

 冬秀哪里能不明白母亲的意思?但对于母亲这么直白地告诉她这点,冬秀表示有点接受不来,恰好她是边喝水边读信的,差点没呛着。

 不过有一点冬秀不明白,母亲为何每次都在信中提到胡嗣穈?明明她已经和本尼订婚了,母亲还一而再地在来信中提起他,这就让她有些不明白母亲的做法了。不过她也没有多想,只认为母亲是把胡嗣穈当做一个学习很好的邻居小伙子,在信中提他也只是跟她聊一聊家常而已。毕竟母亲一辈子都待在乡下,没有出过远门。江家里,唯二读过很多书的就是她和她的外公,连她这辈子的哥哥书读得都很少。

 冬秀刚看完信,就听到有人在敲门,她把信叠好放在抽屉里,转身去开门。

 “黛西!”冬秀惊讶地看着一头短发、精神又干练的黛西,“你怎么把头发剪得这么短?”

 “因为再过两个星期,我就要结婚啦!结婚前剪了新发型,就有了新气象啊!”黛西一把抱住冬秀,绕了个圈,笑着跟她分享这个好消息。

 “天啊!”冬秀被晃得头晕吗,她推开黛西,惊讶得开口:“你怎么不早点说!我还没给你准备礼物呢!两个星期,两个星期我能给你准备什么……”

 “你人来了就是最大的礼物!”黛西“吧唧”在冬秀额头上亲了一口,“千万别给我准备太贵的礼物,我通通不要。我最想要的是你亲手做的礼物,哪怕一张剪纸也好。”

 “剪纸可不行,这礼物太轻了。”

 “在你心里觉得轻,在我心里一点不轻。”黛西眼珠一转,“要不然,你写一首诗送给我和尼尔怎么样?哇哦,作家吴声亲手写的诗,还放在我的婚礼上亲自朗诵一遍,想想就很带感!”

 “这个……”

 冬秀刚想反驳,黛西就出声打断了:“就这么定了!”

 “但是……”

 “我说这么定了就这么定了,我的婚礼,我做主!”黛西一脸傲然地说完又笑了起来,她伸出右手,摸了摸中指上那个已经有不少划痕的钻石戒指,说:“我和尼尔订婚已经三年了,马上就快到第四年,我还想着尼尔要是再不主动就由我来说结婚这件事好了,没想到他是想给我一个惊喜才迟迟没有提结婚这件事的。”

 “惊喜?”冬秀挑眉。

 “当然,”说到这里,黛西的笑容更灿烂了,“他买了五百二十根红色蜡烛摆成爱心的样子,在我生日那天——就是前三天,带领他们整个系的男生给我唱了一支歌,虽然我没听过这歌,但我很感动。唱完歌,尼尔他亲自切蛋糕给我吃,我刚吃一口就感觉迟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吐出来一看,竟然是一枚戒指,接着尼尔也切了一块蛋糕自己吃,也吃出来一枚戒指,我当时马上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黛西从口袋里摸出一枚简约的白金戒指,在右手的无名指上戴好,“他给我亲自把戒指戴好,我也为他戴上戒指。两个星期后,我们就会于教堂举行婚礼,现在想起全过程,我还有点眩晕呢!”

 冬秀:“……”

 为什么要在她面前秀恩爱,这究竟是为什么?

 虽然她已经不是单身狗了,但这碗热腾腾的狗粮她坚决不吃,一脚踢翻!哼!

 “那我就写一首诗当做你们的结婚礼物好了。”冬秀看着一脸沉醉在幸福之中的黛西,将心里面的小剧场打散,无奈地叹口气。

 “我绝对绝对会非常喜欢的!”黛西抱着冬秀又亲了一口。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黛西才兴高采烈地离开。

 冬秀望着黛西的背影出神片刻,便关上门,回屋里琢磨着写诗的事情了。

 第二天,冬秀上完课从教室走出来,远远地就看见本尼和尼尔勾肩搭背地往她的方向来,她下意识地想躲开他们俩,奈何本尼老远地就喊她的名字:“秀,走这么快干什么,我们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呢!”

 冬秀只好站在原地等他们二人走过来:“你的那个好消息,我已经知道了。”

 “那你说说是什么啊?”二人走到冬秀面前,尼尔笑嘻嘻地开口。

 “不就是你要和黛西结婚的事嘛,她已经和我说过了,她甚至连我要送她什么结婚礼物都帮我想好了。”冬秀抱着书面无表情地回答。

 “哎呀,”尼尔和本尼对望一眼,尼尔说:“黛西的行动力就是我快!她帮你想的结婚礼物是什么啊,能和我们说说吗?”

 “是让我在她的婚礼上写一首诗。”冬秀说着叹了口气,“让我写小说难不倒我,可是写诗……有点困难。”

 “我倒是有个好法子,你看行不行。”本尼见不得未婚妻愁肠百结的模样,赶紧补充:“你把祝贺本尼和黛西的话写成押韵的长句子,然后把这些押韵的长句子截断成三四句短句子,就是诗了,你觉得如何?”

 “听上去很容易,但估计做起来很困难。”尼尔接话道。

 “好吧,那我就先试试看。如果不行的话,我再想其他的法子。”

 冬秀说。



 两个星期后,本尼和黛西的婚礼如期在剑桥旁的小教堂里举行。黛西着一身白色婚纱,头上戴着白色花朵做成的发饰,她手捧鲜花,花童牵着她的婚纱。她在自己父亲的引领下走向那个托付她下半生的男人。

 尼尔也打扮得精神无比,他站在神父前面,手心因为紧张攥出了一层薄汗。直到黛西的父亲把黛西交到他的手上,紧张的感觉才慢慢从他心头散去。让他终于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了。

 黛西被尼尔牵着手走到神父面前站定,神父问尼尔:

 “我代表教会在至高至圣至爱至洁的上帝面前问你:你愿真心诚意与新娘结为夫妇,遵行上帝在圣经中的诫命,与她一生一世敬虔度日;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爱她;终身忠诚地与她共建基督化的家庭,荣神益人!你愿意吗?”

 尼尔望着黛西满含深情:“我愿意。”

 神父又问了黛西同样的话,只不过主角变成了尼尔,黛西看着尼尔,笑着回答:“我愿意!”

 随后,二人交换了戒指。因为太过于激动,尼尔给黛西戴戒指的时候手都有些哆嗦,黛西嗔怪地看了尼尔一眼,嘴角却暴露了她的好心情。

 戴完戒指,神父看向尼尔,说:“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尼尔轻轻搂住黛西,给了她一个甜蜜的吻。教堂里掌声雷动,尼尔的几个兄弟甚至吹起了口哨。

 “让我们欢迎作家吴声为新郎新娘贺诗一首。”神父显然也是冬秀的粉丝,念到“吴声”两个字时,声音都有些打颤。

 掌声更热烈了,冬秀从观众席第一排站起,拿着自己写好的诗往台上走去。她今天是伴娘,化了淡妆,因此看上去年纪很小。大家交头接耳,有些不相信眼前的少女就是那个公然写文章和帝俄对峙的女人。

 但当冬秀一开口,大家全都安静下来了。冬秀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十分有力,她的文字就像她本人一般,平实可靠又温暖,这一点在这首祝贺好友结婚的诗歌里面体现得更到位:她把好友黛西比喻成蔷薇,把尼尔比喻成蜂鸟,蜂鸟最后爱上了蔷薇,蔷薇也静静地为蜂鸟绽放。

 这首诗歌读完,全场掌声若雷。冬秀知道写诗不是自己的长项,能得到这么多掌声纯属是看在她是“吴声”的面子上。她也向众人鞠躬表达感谢,缓步走向观众席。

 婚礼的所有程序结束后,就是分婚礼蛋糕的时间,黛西给冬秀盛了一大块蛋糕,朝她眨眨眼说:“你的礼物真是太棒了,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

 冬秀笑得腼腆。

 当晚,黛西就搬去尼尔的公寓了。临行前,黛西把自己用不到的书本整理出来送给冬秀:“这些基本上都是我读研时的笔记,虽然我们研究的方向略有不同,但是上的课还是有不少一样的,这些送给你,希望能帮得上你的忙。”

 “多谢。”冬秀接过书籍说,“新婚快乐!”

 “谢谢。不过别光祝贺我了,你也订婚了,准备什么时候和那位结婚啊?”黛西调侃道。

 “这个事情不着急,等我们各自完成学业,那时就差不多了。”冬秀虽然这么说,心里却想着等回国以后再跟本尼结婚。她还有许多事情要做,结婚这件事被她排在后面。

 “天哪,你可真是不着急。不过这是你和本尼的事,我也管不着,我先走了。”黛西摆摆手,哼着歌离开。

 冬秀带上门,开始给家里回信。她把黛西和尼尔结婚的消息告诉给了江吕氏,另外告诉她自己做了好友的伴娘,顺便把西式婚礼的流程都在信中详细地写了下来。

 这样写信其实是为了能让母亲更了解她所在的国家的文化,也更了解她的生活。

 写完信,冬秀洗了把澡,刚准备盖上被子睡觉,就听见有人“砰砰砰”地敲门,冬秀起身去开门,原来是研二的学姐南希。

 “秀,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南希站在门口,一脸焦急地说。

 “什么事?”冬秀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问。

 “英军进入大清的国土——西藏了,”南希把手中的报纸递给冬秀,“过不了多久,英军就要占领这片土地了。”

 “什么?”

 冬秀的瞌睡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赶忙拿过报纸,刚准备看,南希提醒她道:“在第二版。”冬秀翻到第二页,标题刺痛了她的眼睛:“英军侵入西藏!早有预谋的战争开始!”她一目十行的把新闻看完,蓦然望向南希:“这么晚了给我送新闻来,真是太谢谢你了,让我知道我国的动态。不过,为什么是学姐你送来?”

 “因为我是法国人,不是英国人。你要知道,英国人很爱面子,你的英国同学才不会给你送这样的报纸来呢。”南希摸了摸头发,“对了,你这回最好别在《泰晤士报》或者其他英国报纸上刊登你对英国这次行动的观点了,搞不好你在英国也被封杀,到时候我们就失去了一位敢说真话的作家,那可是得不偿失啊。”

 “南希,你放心,我会有分寸的。”冬秀心里已经有了数,“既然英国报纸不能发,那就发在法国报刊上。至于分寸嘛,我还是有的。”

 “怼英国人,就要温柔地怼,他们才会做洗耳恭听状,不像怼帝俄,一定要用刻薄的言语怼得他们的厚脸皮被撕下来才有效果。这一点,我有把握。”冬秀望着南希,眼里若有熠熠火光闪动。

第58章 2018-12-02 11:54:38
胡适讲课,冬秀写稿
第58章 2018-07-23 20:30:00
 冬秀并没有马上就动笔,她在等一个时机,一个引起众愤的时机。这个日子没让她等太久。一个月以后,也就是1904年9月7日这一天,英军强迫西藏签署《拉萨条约》,许多文人都发文表示抗议,但均无太大效果。

 这时候,作为作家吴声的冬秀才动笔撰稿,她这一次还是像写《赌局》那样,用人物代表国家,用故事情节隐喻战争节奏写成小说。

 没过两天,名为《央金的项链》这篇文章便刊登在了法国《费加罗报》上。讲述的是:藏族女孩央金被地主老爷相中,她不愿委身于他,暗地里以贴身的项链作为信物,准备和青梅竹马的少年顿珠私奔,结果被顿珠出卖而沦落为地主老爷玩物的悲惨故事。

 《费加罗报》是法国极具权威性的报刊,创刊于1853年,其名来自于法国剧作家博马舍的名剧《费加罗的婚礼》。

 这份报刊发行量大,篇幅多,内容厚。能接收冬秀的稿子有两点原因——骂英国人只是其一,其二就是冬秀写作的口吻里有种悲天悯人和冷酷,这一点很合乎法国人的口味。

 法国一向不缺这样的作家,比如雨果、巴尔扎克,又比如小仲马、莫泊桑。但是以故事隐喻政治新闻的还是太少太少,而像吴声这么大胆敢隐喻英政府和清政府的,那可是头一个!

 所以没有例外的,这篇文章被收录在了《费加罗报》最新一期的报刊里。

 因为《费加罗报》是法语报纸,所以刊登的文章也都是法文,《央金的项链》也是被编辑翻译成法语再刊登的。但这并不妨碍读者们对这篇文章的喜爱,许多精通法语的读者把这篇文章翻译成了英文版和其他语种,有的读给自己的家人听,有的把翻译好的贴在校园橱窗里,还有的报刊机构见这篇文章如此受青睐,也通过《费加罗报》联系上冬秀,要到了转载权,重新对这篇文章进行排版后,迫不及待地刊登在他们第二天的报纸上。

 冬秀本以为英政府会因为这篇文章找她的麻烦,但奇怪的是,英政府居然保持了沉默。

 对于这种诡异的沉默,冬秀就只当他们是良心发现了。

 1904年的冬天就在这种诡异的氛围中结束了。年底的最后一天,本尼和冬秀两人牵着手,走在数学桥上,默默地享受这一刻的温馨。

 

 升上研究生后,要写的论文比本科时重了不少,但这依旧难不倒冬秀。1905年的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是下半年。

 因为学习压力变重的缘故,冬秀从1904年年末开始至今都没有再动笔,而历史却滚滚向前——

 1905年1月,驻守旅顺的俄军向日军投降。

 1905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特别法案”,准许中国学生就读西点军校。此后没几日,上海《警钟日报》被封闭。

 1905年4月,清廷将重刑:凌迟、枭首、戮尸三项永远删除,凡死刑至斩决为止。

 ……

 

 这一天早晨,冬秀看着报纸上的最新消息,难得露出了一个笑容。

 “你知道吗,大清新开办了一所大学!”冬秀激动得声音都有些不稳了。

 “又不是第一所。”黛西吃着奶酪,含糊不清地开口。

 “但这不一样,”冬秀指着报纸上的标题,“这所大学一定会给我的母国输送大量的人才的!”

 “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上海复旦大学,好名字!好开端!”冬秀捧着报纸啧啧有声地赞叹着,“我甚至在想,等我念完博士,就回国去教书。”

 “你疯了?”黛西停下手上拿着餐刀往面包上抹果酱的动作,“你知不知道,像你这样大的名气,留在英国或者法国都会找到一份绝好的工作的。不说别的,如果你留校任教,哪怕挂个名,估计都有一大堆学生闻风而来、要听你的课呢!”

 “我没疯。”冬秀把乱糟糟的报纸整理好、叠好塞进书本里,“当初,我学这一身的知识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想逃离开那个落后的、封建的环境,可当我真正在这里学习、在不断反思自己过后,我发现其实我真正要做的不是逃离我的祖国,而是在学得一身本领后,回到那个曾经让我无比厌恶的地方,去用自己的能力改变一部分那些人的命运——这才是我学习的真正目的,救国而不是叛国。”

 “我不认为你留在英国就是叛国,”尼尔走了过来,拿起桌上一串葡萄,摘下一粒丢进嘴里,“你只是像绝大多数普通人一样选择了一种更为‘妥帖’的生活方式。‘叛国’这个词用得太露骨、也太不恰当了,你这样说,会得罪一大片出国学习的清国人的心。”

 “那不用叛国,用逃离祖国总行了吧?”冬秀咬一口蛋糕,“如果人人都在习得一身本领后选择离开自己的国度,那这个国家还有救吗?肯定没有。正是因为不断有人发声,有人开展运动,官吏们才会注意到各种问题,制度才会有所改变,这个国家才有救——这也是我动笔的意义所在。讲真的,写稿子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挣钱,最开始,我只为了唤醒一个堕落的朋友而已。”

 “等等,我记得你的第一篇是《黑猫抽大烟》?难不成,那篇是你为了唤醒你抽大烟的朋友?”黛西惊得差点没把草莓酱抹在鸡蛋上。

 “是的。”冬秀点点头,“我的那个朋友沉迷烟瘾不可自拔,我在满腔悲痛中写了这篇稿子,之后的稿子大部分的缘由都是这样、或那样的不平事顺理成章地写成,只有些许关于吃食的稿子是我对生活的一点儿个人体验完成的。”

 “哦,我的上帝!”黛西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架,“你肯定在心里怨恨我们维多利亚女王吧?”

 “那倒没有。毕竟售卖烟草是一回事,但染上烟瘾又是另一回事了。”冬秀收拾好餐具,站起身,“好了,我马上要去图书馆,你和我一起去吗?”

 “不了,我的论文还没完成,我要先完成论文再说其他的。”黛西说。

 

 和尼尔与黛西告别后,冬秀一个人去了图书馆,这学期她看得书更多了,研究生的日子没有想象中的轻松,她每次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天,有时中饭和晚饭都顾不上吃。

 正当冬秀读书读到有些头昏眼花、走出图书馆坐在长椅上揉太阳穴的时候,一份便当从天而降,她一抬头,正对上本尼蓝色的眼睛,“我说是谁呢。”她低头,边打开袋子边嘟哝道,“好香,哇喔,有我爱吃的火腿肉!”

 “当然,你爱吃的我全记得。知道这是哪里来的吗?”

 “你在学校附近买的?”

 “什么学校附近!这是我做的!”本尼不满道。

 “你做的就你做的呗。我是觉得这个卖相太好了,所以才问你是不是在学校附近哪家店买的。”冬秀赶紧安慰本尼。正当她要提起筷子准备吃的时候,本尼突然开口:“我听说你读完博士准备回你的母国?”

 冬秀筷子一顿,随即若无其事道:“是啊,怎么了?”

 “我想我们应该在英国成家,而不是在你的家乡。毕竟你是要嫁给我的,不是吗?”本尼盯着冬秀说。

 “我想我们在我的母国按照我们那里的习俗完婚。”冬秀斟酌着说,“虽然我的母亲不止我一个孩子,可是我不希望她失望。”

 “可是我的父母希望我们在这里完婚,在这里有一个自己的家,以后我们还会有自己的孩子。我希望……你留下来。”本尼在冬秀身边坐了下来。

 冬秀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本尼的眼睛,过了半晌,她说:

 “对不起,本尼,这一点我无法答应你。但到时候我们可以办两场婚礼,一次在英国办,一次在大清办,我想我们大概会在我的母国安家,因为那里太多太多有天赋却没有条件学习的孩子。而我的目标是在未来、在我的母国建立一所西式学校,收纳这些孩子们,给他们搭一个桥梁,让他们顺着这座桥去到更高、更远的地方,学习更精深、更高明的知识,等学成之日,再回来报效母国。”

 “我想过了,这所学校很可能会花费我毕生的精力和心力,但我不会后悔的。之所以我把这件事提前告诉你,是因为你是我最好的伙伴,我们之间没有秘密。而经费,会从我经营的高端店铺‘JIANG’里出,你觉得如何呢?”

 冬秀望着本尼蓝绿色的眼睛,认真地问。

 “你都安排好了,我还能说什么?只能支持喽。”本尼苦笑了一下,“不过我真没想到你的目标居然是办一所学校,这个目标可不小啊,弄得我都有压力了。”

 “所以我们要好好努力才行啊。从现在开始,我们谁都不能分散注意力,一定要好好学习,要不然到时候我安排你给孩子们授课的时候,你现在没学好,到时候讲错了怎么办?”冬秀咬了一口火腿肉,振振有词道。

 “放心,这一点我还是不会做错的。”本尼笑了,“看你这么有干劲的样子,我是自愧不如啊。也是时候想想我未来要做什么事了。”

 “怎么,你不愿意未来给我的学校打工?”冬秀挑眉。

 “当然愿意,只是,除了给你打工,我觉得我还可以做点别的。”本尼说。

 “那你好好琢磨吧,我先吃饭了。”

 冬秀说。

第59章 2018-12-02 11:55:12
胡适跟冬秀聊天,探讨她认识多少字
第59章 2018-07-26 20:30:00
 就在本尼琢磨着自己的人生理想的时候,时间也悄悄溜走。11月26日,孙中山在《民报》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引起一时轰动。

 一个月后,留日学生陈天华蹈海自绝,用死亡唤醒同胞,引起一时轰动。

 伴随着雪花飘扬,1906年在钟声中悄然到来。

 ……



 4年后



 “咔擦!”

 “咔擦!”

 “秀你往中间站一点,对,来,大家露出笑容,一二三!”

 伴随着一阵烟雾升起,20岁的冬秀被定格在了一张黑白照片上。照片里只有她一个黑发黑眼的中国人,围绕着她的全是金发碧眼或者黑发碧眼的外国人。

 在这张照片里,冬秀笑得很腼腆,又梳着一条大辫子,所以颇为显眼。她身边站着同一届毕业的艾米和阿丽莎,她们都梳着短发,看上去干劲十足。

 “终于毕业了,我都不敢相信我这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已经29岁的艾米拿着照片感慨道,“真羡慕你,秀,用那么短的时间读完基础教育,你看你,多年轻!”

 “我也是运气好而已。”冬秀把照片装好,“你过奖了。”

 “这一点我觉得艾米一点没说错,你又努力又有天赋,这是件好事,就是不知道你毕业后准备干什么,是留校任教呢还是自己出去闯荡一番?”阿丽莎走过来,她今年28岁,前年结的婚,现在小宝宝已经1岁了。

 “看她这样子,大概是想出去闯荡一番吧。”艾米接话道。

 今天,是冬秀从剑桥读完博士、毕业的日子,也是她为回国做准备的日子。

 “我想先回国。”冬秀说,“我已经有三年没有见过我的母亲了,她在信中反复强调让我回家,现在是时候回去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艾米还没说完,就被匆匆跑来的黛西打断了,“秀,教授找你。”

 “好的。”冬秀应道,接着向艾米和阿丽莎道别:“那我就先走一步了,不好意思。”说完,朝二人点点头,便跟着黛西离开。

 走了好远,黛西才放缓了脚步,往四周看了看,看见没人,一拍冬秀的胳膊,说:“你怎么那么呆啊?那两个女人明显问得不怀好意嘛。要不是我叫你走,你还真准备回答那个蠢问题不成?”

 “那倒没有,我准备把这个问题巧妙地避过去。”冬秀说,“对了,不是有教授找我吗,教授呢?”

 “当然是我编的,你还真信了?”黛西一抬眉,说:“你回国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妥当了。”冬秀点点头。

 “那就好。”黛西拍掉她肩膀上的落叶,“我唯有一点感到遗憾,那就是在你回国前我还没能参加你的婚礼。我一直以为你会在读博士之前就结婚的。”

 “我是想回国再讨论这件事的。而且我已经订婚了,结婚只是时间问题。现在我一心想回国发展事业,结婚这件事,还不着急。”

 “还不着急?”黛西瞪圆了眼睛,而后又摆出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来:“正好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

 “我又怀孕了。”

 “天哪!太好了!我……我可以做这孩子的教母吗?”冬秀激动地伸出手,摸上黛西的小腹。

 黛西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然后说:“你想得美!”

 “为什么啊?”冬秀问。

 “你都要回国了,别说赶得上这孩子的受洗礼,连他出生你都未必赶得上。况且,你和本尼已经分别是伯恩的教母和教父了。”

 “好吧,那就算了,不过等这孩子出生,你一定要把他的照片寄给我。”冬秀说,“我要送他一份礼物。”

 两年前,黛西怀上了她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她口中说的伯恩,而现在,她如愿以偿地再次怀孕,成为准妈妈。

 “没问题。”黛西笑着挽住冬秀的手,向彼得学院走去。

 

 和黛西分别后,冬秀回到宿舍,她一边给老家写信,一边想着自己要带回国的行李。

 “书太多了,恐怕带不回去。不过好在我在这边有店铺,可以放在店铺后的杂物间里。”冬秀嘀嘀咕咕,手下的动作却不慢,这时,敲门声响起,她只好放下笔,前去开门。

 “布兰奇教授,您怎么会来?”

 冬秀看见站在门口的红发美人,吃惊地说。

 “我来是有话跟你说。”布兰奇走进屋子里,找了把椅子坐下,“你也坐。”

 冬秀有些局促不安地坐到床边,等待布兰奇教授开口。

 “我来,是想再劝劝你,能不能改变回国的主意。”布兰奇从随身带的包包里拿出一个文件袋放到桌上,“学校想让你留校任教,这是聘书,工薪待遇都非常优渥,秀,你真的要放弃这个机会,回国吗?”

 冬秀伸手拿起桌上装有聘书的文件袋,将它打开,拿出放在其中的聘书。她扫过聘书上一行行流畅的花体字,但她还是把它装了回去,开口道:“布兰奇老师,正好我也有一样东西要给你看。”

 冬秀在自己书桌上翻找起来,终于,她翻出一本厚实的笔记本来,这本笔记本和其他的本子明显不同,许多报纸的边角都从它的纸页里露了出来,整个本子被挤得满满涨涨,臃肿不堪。

 冬秀把本子递给满脸狐疑的布兰奇教授。布兰奇接过,打开第一页,就被满眼密密麻麻的新闻和它身边的笔记吓了一跳。这些新闻全都是大清的消息,它们的标题往往都很刺眼、夸张,但冬秀的注解却往往能把一则则新闻剖丝抽茧,得出最贴切事实的结果。

 布兰奇一页页翻过去,冬秀站在她对面也不说话。等布兰奇快速地略读完这本笔记,抬起头来,冬秀才开口:“布兰奇教授,您有什么看法?”

 “原来,你从进校的第一天,就把自己的未来安排好了。你一直关注着大清的变化,从没间断过。”

 布兰奇笑着摇摇头,“你在这里待了快九年,却没有一天不是为了回国在努力。你不是我教的第一个来自大清的学生,却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你知道吗,冬秀,你在读书上面并不具有很高的天赋——剑桥从来不缺少天才,你只是其中一名很普通的学子。但是你的信念和信仰却让我惊讶。我教了你五年,在我的眼里,你从来都很明确自己的方向,从来没有迷茫过,这很了不得。”

 布兰奇把本子还给冬秀,“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既然你早有安排,那我就祝你回国后一帆风顺。”

 “谢谢教授。”

 冬秀真诚地给教授行了一礼。

 “行了,也别谢我了。如果你在大清呆不下去了,剑桥随时欢迎你回来。这里是你人生起航的地方,也希望她会是你突破自我的地方。”

 “我相信,应该不会有那一天的。”

 冬秀笑着说。



 布兰奇教授离开后,冬秀便叫了本尼和尼尔帮她收拾行李。她的行李很多,三人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才全部打包好,最后大家累得坐在凳子上吃水果。

 尼尔笑着抱怨道:“你收拾行李比别人搬家的东西还多,这装得都是什么啊?”

 “主要是书,你们收拾的还只是一部分,我还有一多半准备放在这里不带回去,下次回来的时候再拿。还有的是这些年我做的笔记、发表的论文和小说等等,报纸什么的我都留在这儿了,带走的都是比较重要的内容。”冬秀说。

 “你连笔记也要带走?不卖了给学弟学妹们吗?”尼尔打趣道。

 “这些笔记都是我这近九年来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留着当纪念比较好。”冬秀说。

 “小守财奴。”尼尔撇撇嘴,“我这里还有一些笔记,你要不要也带走?”

 “是嘛,那赶紧拿给我。我记得尼尔你选修的课跟我和本尼不一样,正好大家的笔记可以互补,也好让我有个参考。”

 尼尔无奈地摇摇头,“你等着。”说完就起身出了房间。

 “你要那么多笔记干什么?”本尼见尼尔走了,赶紧问冬秀,“我不相信你是为了留作纪念。”

 “肯定不是为了做纪念啊。”冬秀笑了,“这些笔记是为了我以后教学作参考的,我虽然在写作方面有一些微不足道的经验,可是在教课上的经验却没有多少,为了不误人子弟,我觉得我还是应该多参考参考教授们的教学模式,毕竟我们剑桥这里的教育比大清还是领先很多的。”

 “你还真是思虑周全啊。”本尼笑着握住了冬秀的手,“但是不管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情话说得真溜。你中文学得怎么样了?”冬秀笑着反握住本尼的双手,调侃道。

 “咳咳,”本尼清了清嗓子,接着有模有样地用汉语念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两人旁若无人地腻歪着,冷不防听见尼尔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你们俩能不能收敛收敛,这满屋子的恋爱味道都快把我熏死了。”

 冬秀:……

 本尼:……

 “哥们,那只能说你来的真不是时候。”本尼说。

 “笔记还要不要了?”尼尔挑眉。

 “我错了。”冬秀赶紧认错,顺便用胳膊肘怼了怼本尼。本尼一看女友这为了学术连未来老公都不顾的模样,在心里为自己鞠了一把辛酸泪,然后说:“我们怎么是在秀恩爱呢,我们是在学中文,是吧,秀?”

 “是啊,是啊。这首诗是爱情诗,所以才会念起来腻腻歪歪的,尼尔,刚才是你的错觉。”冬秀面不改色地一边说,一边站起身从尼尔手中顺走了笔记本。

 尼尔:真当我眼瞎啊!

 冬秀表示,“学中文”这个词已经被她玩儿坏了。

 尼尔一点都不想再看见这俩人,送完笔记后就借着“黛西怀孕”这个借口离开了。

 冬秀一看人走了,赶紧开始翻笔记,连身边的本尼都忘在了一边。本尼便给她削苹果,切成一块一块的喂给她吃。

 对于男友这种贴心的服务,冬秀在心底给他点个赞。

 

 三天后,本尼和冬秀两人乘着马车离开了剑桥大学。登船前,冬秀最后拥抱了前来给她送行的尼尔、黛西、特丽莎夫人等人,而后挽着本尼的手登上了游轮。

 这时的游轮和几年前的已有不同,这时候的游轮上已有了餐厅和客房,冬秀和本尼住在相邻的两间客房里。

 收拾好东西后,冬秀来到甲板上,阳关变成细软的蒲公英落在她的发上,本尼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发,直到冬秀瞪他,他才反应过来:“你头发上有东西,我替你拂去了。”

 “是嘛。”冬秀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而后说:“这么多年没回去,也不知道国内的朋友们都怎么样了。”她顿了顿,“话说回来,我们是要先到复旦大学面试的,不知道能不能通过。”

 “通过不了的话,我们就先结婚吧。”本尼笑着说。

 “想得美。”冬秀说着转过脑袋,不再搭理他。

 本尼:……

 

第60章 2018-12-02 11:56:30
冬秀请客,众人为她倾倒
第60章 2018-07-29 20:30:00
 回到客房里,本尼从行李中拿出中文书,开始读了起来。这几年他一直在学习中文,就是为了能和冬秀更近距离地交流。虽然冬秀的英文也很好,但是英语毕竟不是冬秀的母语。

 爱一个人就要了解她的一切。本尼希望能深入到冬秀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语言也是其中之一。他现在除了文言文学得不是很好之外,流利地沟通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

 本尼一直没有告诉冬秀的是,除了他的祖母外,他的家人没有一个赞同他和她在一起。但是顶着诸方压力,他还是坚持和她订婚了。虽然他面上笑嘻嘻的,但是心里还是有些着急。

 订婚的时候,他对冬秀谎称是自己的家离得比较远,所以祝福可能会晚一点送达。但他心里比谁都明白,他的家人不愿意接受一个来自大清的姑娘成为自己的儿媳——在他们眼里,清国的人就是会吃老鼠的劣等人类,甚至不配和他们这些信奉上帝的人坐在一起。

 本尼非常想和冬秀结婚。因为就在他登船的前一天,他还收到了来自家里的信件,大意是家里已经为他相看好了一家姑娘,姑娘是纽约大学毕业的,现在在一家银行里任职,希望他回国的时候能见一见。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再把青春继续浪费在一个跟她谈了许多年感情却不愿意结婚的女人身上。

 在他们眼里,这个女人实在不配嫁入他们家。要知道,本尼的家境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也绝对算得上殷实。而冬秀虽然是一位有名的作家,但是按照家境来讲,她嫁入他家是绝对不够格的。

 不过本尼的家人也万万没有想到,本尼对这个东方来的女人是如此的执着,甚至甘心为了她放弃他们给他安排好的工作,还跟着这个女人去了那个充满糟粕的国度——清王朝。

 本尼背完一篇文言文,起身去行李里翻找他父母写给他的信。但他找了半天都无果。突然,他想起来放着他各种资料的袋子被夹在冬秀的包裹里了,他赶忙推开门,敲响了冬秀的房门。

 而与此同时,在另一间客房里的冬秀,已经读完了那封本来写给本尼的信件。

 “咔哒”一声,房门被打开,本尼刚想张口说什么,却发现了冬秀脸上未被拭干的泪痕。

 “你哭了?怎么了?”本尼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妙。

 “进来说吧。”冬秀和本尼一起进了房间,本尼眼尖,一眼看到了被搁置在桌子边上的信封。他走过去拿起来,打开信封,一目十行地将信浏览完,脸色更难看了。

 “你为什么一直瞒着我?”冬秀双手捂脸,只觉得整个人的力气都被抽光了。

 这封信的开始,本尼的母亲用最难听的语言谩骂了她这个素昧蒙面的女孩子,说她是“婊?子养的”,说她是“魔鬼”,人间一切难听的、恶毒的词语都被放在了她的身上。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位夫人,但是接下来的内容却让她的心凉到了谷底:这位夫人已经为她的男友安排了一位出身良好的小姐,并且准备在他回国后安排他们见面。

 “我不是故意想瞒你,只是……我还没有说服我的家人,你相信我,只要我说服我的家人,一切都会顺利起来的。”本尼伸出手握住冬秀的双手,说。

 “如果你订婚的时候跟我说明白,我……”冬秀定定地看着本尼的眼睛,本尼也看着她的。

 “那你就怎么样?”

 “我,大概还是会和你这个混蛋在一起。”

 冬秀说完,忍不住哭了起来,本尼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我向你保证,我会说服他们的。而且我的祖母很喜欢你,不然她也不会把我曾祖母的戒指交给我,让我交给你。”

 “可是,我娘说过,不受家族祝福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冬秀闷闷地说。

 “家族不会给你幸福,只有我会给你幸福。我们以后会更幸福,相信我。”

 本尼说完,吻住了冬秀略带咸涩的嘴唇。



 游轮抵达港口的时候,已经是数个星期后的事情了。

 再度踏上这片土地,冬秀感觉有些陌生。

 这片土地的主人再度更替,溥仪已于去年登基。而不远的将来,这位年轻的皇帝将会被袁世凯逼迫退位,为大清——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画上句号。

 几只白鸥从蓝天上略过,冬秀眯起眼睛,阳光织成纤细的丝线,一圈圈缠绕上她的心房。

 从这一天开始,她将在这片故土上完成她的抱负。

 本尼走上前来挽住她的手,“走吧。”

 “走吧。”

 冬秀转头看着爱人,无声地笑了。

 

 复旦大学的环境还不像后世那样开阔,布置极其简单。“复旦大学”四字高悬于牌匾之上,跨过门,便是后世无数莘莘学子向往的一流学府。

 冬秀和本尼被工作人员领着进入教学楼。此时,复旦大学的校长还是马相伯先生,他和几位校董热情地接待了远道而来的二人。

 面试比二人想象中简单得多。在和马老等几位校董会面后,冬秀和本尼便正式被复旦大学录用了。所不同的是,冬秀没能教授自己的长项哲学,她被安排成为文学教授,这学期教导西方文学,而本尼则是成功担任了教授高等数学的职务,成为目前复旦大学为数不多的外籍教授之一。

 因为教学体系不同,所以冬秀花了不少时间备课。两天后,她站在讲台上,在黑板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江冬秀。

 “你们可以称呼我冬秀,或者江老师、江先生,我都不反对。”冬秀身穿一件蓝色长衫,长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圆圆的发髻,用一根木簪别住。她的声音洪亮,吐字清晰,顿时获得了在座一些学生的好感。

 “教授!”一名学生站起身,“我们私下里能喊您吴声先生吗?”此话一出,不少同学都向冬秀投来希冀的目光。

 “看来这里还有一些喜爱我作品的读者呢。”冬秀笑了笑,“当然可以。”她抬手示意他坐下,“从今天起,我们有四十个课时的内容要上,如果有时间,我还会给大家多补几次课,第一次上课内容不多,但是从下次课开始,每堂课的内容都不少,我讲得东西都有出现在考卷上的可能,但书本上很多都是没有的。所以希望同学们都尽量不要缺课,每一次课我不会点名,但是期末的时候,成绩低于良的同学要补考。”

 “今天是第一天,所以我花半节课来介绍西方文学的发展史,再花半节课来聊一聊大家所喜爱的西方文学作品。下一次课,我们讲《荷马史诗》的《伊利亚特》,大家回去把这本书读一读,有疑问我们下次一起沟通。好了,我们开始上课。”

 冬秀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她看的书多而杂,文学史的脉络被她讲出了花来,在座的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一边奋笔疾书,忙着把她的话语变成铅字。

 下课铃打响,冬秀正好讲完课。她收拾好东西,刚准备离开,就被几个学生围在了中间,其中一个高个子、浓眉大眼的青年问道:“吴先生,您这次回国来,准备一直教我们文学课吗?”

 “如无意外的话,我这几年会一直待在复旦大学教授文学。”

 冬秀斟酌着回答,其实她内心是想在这学期文学课结束后,和校长商量一下能不能给她调换到哲学院去。因为文学虽然是她吃饭的家伙,可她还是更偏好于哲学,毕竟她在剑桥读了八年多的哲学,归国也是希望能在哲学上有所发展。

 “那太好了!其实我们有不少同学一听说吴先生您来我们大学,都高兴得不得了呢!对了,吴先生,如果有其他学院的学生想过来听课,也可以吗?”高个子的青年问道。

 “当然可以。”冬秀笑着说,“只要来我课上听讲的,都是我的学生。”

 “多谢您,吴声先生!”几个学生高兴地欢呼了一声,“我们有几个学数学还有机械的朋友,下一次课我们就叫他们来!”

 他们一边讨论着一边远去,冬秀无奈地摇摇头,正要拿东西离开教室,冷不防又被人拦住了去路。

 “江教授,您能给我签个名吗?我很喜欢您的书!”眼前的少年年纪不大,也就十五六岁的模样,穿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长衫,他手上捧着一本《吴声文集》,书页已经被翻得卷翘起来,封面边缘磨损得厉害,泛起白色的绒毛。

 “当然可以。”

 冬秀从少年手上接过笔,认认真真地在扉页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她想了想,又添了一句话:

 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北宋大儒张横渠的话,冬秀选取了后两句。她希望眼前的少年,还有那些在复旦里认真学习的青年们都能在未来为这个国家做些什么。不光是知识,还有中国千百年流传下来的君子之德,她都希望他们能够继承并发扬。

 学习学得不仅仅文化,更有品格和道德修养。

 “谢谢教授!”

 少年激动得脸变得通红,双手结果书籍,“我会好好努力的!”

 “嗯。”

 冬秀看着远去的少年,自己也拿着课本离开了教室,往哲学院走去。

 下一节课就是本尼的高等数学。冬秀不想错过爱人的第一次课,所以步子迈得飞快。但一进教室,座无虚席的景象还是让她愣了一愣。她真是没想到,本尼居然比她还要受到大家的欢迎。

 因为后面的座位都被坐满了,冬秀只好在第一排坐了下来。复旦大学的学生绝大多数还都是男生,所以当她一个女孩坐到教室里的时候,不少学生都朝她多看了两眼,接着跟同僚叽叽咕咕地说:“居然有个女学生!”“我记得没有女学生啊!”“旁听的?”“说不准是!”

 冬秀翻着手上的课本,没有理会他们的话,只是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上课铃恰好打响,本尼踩着铃声进教室,他来到讲台上,用流利的中文说:“大家好,我是本尼迪克特?霍奇森。这一学期教授大家高等数学这门课。”说完,他转身在黑板上用中文和英语分别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学生们本以为这位洋教授会用英文授课,所以之前都做好了心理准备。没想到这位高鼻深目的教授还是个中国通!那一手中国字写得潇洒自如,让几个字迹不甚工整的学生低下了头。

 “你们直接叫我本尼就好。各位同学在公学上课的时候应该有了一些数学基础……”

 今天的课程是实数集,下次课讲函数。这些东西冬秀早就学过,所以听起来有些漫不经心,只是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本尼。她身边的同学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而后小声地问:“同学,你怎么老盯着教授啊。”

 “哦,大概是他长得比较英俊吧。”

 冬秀脸不红心不跳的夸自家爱人。

 “可是我听说教授已经有未婚妻了,你这样盯着教授……”那位同学不死心地接着说。

 “没事,那我也能把他追到手。”

 那位同学显然已经被冬秀大胆的言辞震惊了,但是碍于面子和教养,他还是循循善诱道:“你这样会给教授带来困扰的,同学。”

 “我开玩笑的。”冬秀望着他,“而且根本不用我追,你看,他不往我这里来了?”

 本尼已经走到冬秀的桌前,绿色的眼睛注视着她:“秀,你能上去把这道题做了吗?”

 “当然可以,本尼先生。”

 冬秀从本尼手中接过粉笔,笑着走上了讲台。

 目瞪口呆的众同学:……

 快速做完题目,冬秀走回自己的座位上,还没坐下来,就有同学举手问道:“教授,她不是我们学院的学生,不能来这里听课的。”

 “哦。”本尼点点头,“可是她是我的未婚妻,也是这里的教授,看在她这么热爱学习的份上,大家就不要在意这些小事了,如何?”

 复旦众学子:……

 教授,课堂上不可以公然秀恩爱!

 但是有的学生反映更快,下意识地说:“难不成她是……”

 “吴先生!”

 本来要讲题的本尼惊的粉笔差点掉下来,回头看了看大家说:“没错,她是吴声先生。好了,大家不要对我未婚妻有过多关注了,让我们好好上课。”

 复旦众学子:……

 又被秀一脸恩爱。

 抗议!单身狗也是有尊严的!

 接下来的课程无比顺利,但还是时不时有视线飘到冬秀身上。虽然她已经久不在国内报刊上发表文章,但是她的文集却重印了好几次,加上她出国后的文章被译成中文传回国,国内对她的呼声依然很高。 

 下课铃打响,有的同学已经跃跃欲试想上来同冬秀搭话了。但是本尼早料到这种结果,拉着未婚妻的手快步离开,走到门口时还不忘了提醒:“每次作业要列入最终成绩,大家要认真写!”

 同学们看着手里几张密密麻麻的卷子,欲哭无泪。

 不是说洋教授教授课程宽松吗,为什么还留这么多作业?

第61章 2018-12-02 11:56:53
胡适工作,冬秀更新《上错花轿嫁对郎》,两人出去旅游
第61章 2018-08-01 20:30:00
 漫步在校园里,本尼和冬秀收获了不少好奇的眼神。

 “这里的学生求知欲都很高,虽然不是第一次来大清,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所学校让我对大清改观了不少。”本尼牵着冬秀的手,来到长椅前坐下。

 “一个国家的高等学府是一个国家振兴的希望。”冬秀说,“复旦大学是在震旦大学学生集体退学后开办的,这些学生绝大多数都是有志之士,是未来想为这片国土尽一份力的人。而我所能做的仅仅是给他们搭起一个通往知识的桥梁而已。”

 “你这还叫而已,那我算什么?”本尼笑了起来,摸摸冬秀的脑袋,“临行前,我听布兰奇教授说,你拒绝了在母校留校任教的机会。”

 “是啊。”冬秀拍掉男友的手,瞪了他一眼,“这个学期就算了,下个学期我绝对要教哲学。”

 “你还是教文学吧。”本尼说。

 “为什么?”

 “你想啊,”本尼笑得狡黠,“如果你教文学,来听你课的肯定不止是学校里选修这门课的学生,外院的还有一些感兴趣的校外人士都会来,毕竟你之前在国内写书有积淀。你讲课肯定跟其他教授不一样,其他教授是照本宣科,你呢,你是把你所学、所思以及一些写作经验糅合在教学里,这样的课质量就很高了,说不定因为你的课,你的学生当中能出几个真正的人才来。”

 说到这里,本尼顿了顿,“如果你教哲学的话,不是我批评你的哲学不好,而是就你的水准,跟剑桥的那些哲学老教授相比,你比得过吗?而你对于中国传统哲学,儒释道这三家,你也没有学得很深,毕竟你八九年都待在英国,闲暇时间你的热情还全放在文学创作上。在这样的条件下,你觉得你是教文学好呢,还是教哲学好呢?”

 “可是哲学毕竟是我的专业,而且我很喜欢它。”冬秀辩驳道,“就算我不如那些老教授,可是讲西方哲学史什么的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秀,如果在你所擅长和你所喜爱之间选一个的话,我认为你还是选那个你既擅长又喜欢的,而不是你一昧喜欢,但并不是长项的。”

 本尼给出了自己的中肯意见,“剑桥的学子出来,很多并不是从事自己本专业的职业。你像我,学得是工程,我不也过来教高数了吗?职业和爱好是两码事,职业、爱好和特长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三者结合,那再好不过。但如果结合不了,那最好分清楚,要不然你会很苦恼的。”

 “那好吧。”

 冬秀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过我还是不会放弃哲学的。”

 “当然,你可以私下研究。你不是喜欢看一些印度的宗教资料吗,比如《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我上次还看到你在做笔记。为什么不在国内报刊上发表你的见解呢,这不也是一种展现你爱好的方式吗?”本尼笑着为冬秀指明一条道路,“据我所知,在大清,虽然有不少人研究佛典,但是研究印度历史和宗教的却不多,你大可以一试。”

 “这倒是个好方向,谢谢你,本尼。”冬秀把手放进本尼的手心里。

 “我们之间,不需要说谢谢。”本尼说,“不过如果你真要谢我,那就吻我一下好了。”

 冬秀脸上浮起胭脂般的红晕来,“这是大清,不是英国。”

 “现在没人,你就亲我一下嘛。”本尼对冬秀眨巴着一双猫一样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上下煽动,冬秀的心跳倏地快了几拍。迟疑片刻,她飞快地在本尼的脸上亲了一下。就在她要离开她脸颊的时候,本尼温柔地捧起她的下颌,给了她一个绵长而难忘的深吻。

 “我爱你。”

 冬秀望进他的眼睛里,那里,一个满面通红的姑娘一脸呆滞地凝望着她,好像一个陷入爱情不可自拔的傻瓜。

 “我……也爱你。”

 冬秀听见傻瓜这么说。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本尼和冬秀已经在复旦待了快半年了。这半年里,他们俩这对未婚夫妇可是给学生们发足了狗粮。只要有高数课,冬秀必然会坐在第一排,专心致志地听本尼讲课,而本尼也经常会不经意路过冬秀的桌子,趁着人不注意握握她的手,或者两人心照不宣地对望一眼,笑容晃花了一干学生的眼睛。

 而相同的情况也在冬秀的课上发生,本尼也会来她的课上蹭课。因为二人的课相邻,所以每次上完爱人的课,本尼都是拉着她的手小跑着去自己的教室上高数。一路上,无数学生为之侧目。

 冬秀刚开始还怪不少意思的,尤其是看见自己学生的时候,她害羞又尴尬。但时间一长,她发现没人对此说闲话,也就淡定了。

 在这种公然虐狗的氛围下,复旦大学的氛围也发生了一些微妙的改变。比如那些只知道埋头苦学的学子们也不单只顾着学习了,有一些学生也把家中定好婚事的另一半接到身边来,履行作为丈夫的责任。一时之间,复旦大学的氛围温馨而祥和。

 对此,冬秀表示:不谈恋爱的大学不是真正的大学!

 不过,让她欣慰的是,这些学生虽然也谈情说爱,可是成绩不但没落后,反而提高了。考试成绩一下来,据她所知的那几个家中有妻室的学子居然在大榜上排名数一数二!

 冬秀有些好奇,下课的时候,她找来那几位学生,问道:“我原来还为你们的成绩担心,没想到你们这次居然比上回考得好了许多,是什么原因?”

 这话一出,几个青年都红了脸,眼神有些躲闪。作为一个外表端庄,内心想法很多的老司机,冬秀一下明白了,正打算略过这个话题,其中一个皮肤黝黑的男生开口道:“我……内子每晚为我熬汤,让我睡得很好,她督促我学习,虽然她不识字,但是她在我身边照顾我,让我很安心,我读书也忍不住更用功些,因为我不想让她失望。”

 冬秀愣了愣,这么深情的告白,居然是由一个受到传统儒学教育的学生说出口来,看来这是个暖男啊。真是真人不可貌相。

 “原来是这样。”冬秀点点头,刚要说什么,另几个学生却一个接一个的把自己和妻子的恩爱片段秀了一把,说完一个个脸还红红的,只是眼里的笑意,无论如何也遮掩不了。

 冬秀:……

 没想到万年发狗粮的我居然也有一天吃狗粮吃到撑。

 “我知道了,你们去吧。”冬秀叹了口气,她准备把这件事跟校长说说。她从来没想过,谈恋爱居然有这么好的效果。

 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

 女诗人席佩兰恐怕也没想到,一百年以后,复旦大学的学生们居然堂而皇之和自己的爱人一起读书,而且这些学生的教授——也就是她,不但不阻止,还颇为乐见其成。

 冬秀敲响了校长办公室的门,在获得许可后,她走到马老的桌前,开口:“有一件事,我想和先生您说一下……”



 两天后,布告栏

 “什么?学校说要让我们把家属接到身边来,那不是很耽误我们学习吗?”

 “这上面的意思是让我们履行作为一名男人和家庭支柱的责任。不过我和我家那位三四年都见不上一面,我还要抽出时间管她,真是头疼……”

 “可是这是校长发的布告,不过我也有段时间没见到我家那位了,还有点想念呢,不知道她和孩子怎么样了……”

 “什么,邹兄你居然连孩子都有了?”

 “嘿嘿,两年前有的孩子,是个女儿。”

 “用江先生的话说,你这叫人生赢家啊。”

 “是啊是啊,真让人羡慕。”

 ……

 冬秀站在布告栏不远处听那些学子们的对话,边听边笑。

“让已经婚配的学生把另一半接到身边”这个主意是她出的。但是她没想到马相伯老先生竟然那么轻易就同意了,而且对她这个建议赞扬了一番,说她注重学生品德和责任感的培养,临别前,还送了她一兜新腌制的咸鸭蛋。

 “江先生。”

 冬秀回过神来,看向面前的几个学生:“什么事?”

 “这个问题本来我不该问的,可是我很喜欢您的作品,所以还是忍不住多嘴。江先生您回国这么长时间,为什么没有再继续发表作品呢?”

 冬秀愣了愣,随即笑了,“因为贸然写出不合格的作品不但是对文学的不尊重,也是对你们这些读者的不敬。”

 冬秀叹了口气,“我已经有六年没有动笔了,一是因为忙于学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暂时还不想对眼下的时局发表什么建议,有时候太失望了,当真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而你们也知道,大清的报刊基本上不会让我刊登我的作品,所以我回来这半年,也依然什么都没写。”

 几个学生对望一眼,“那您有没有兴趣,在美国刊登您的文章呢?”

 “在美国刊登,为什么?”

 冬秀不解。话说回来,她还真没有在美国刊登过她的作品。

 “因为我们有办法通过一些特殊的渠道,让您的作品在美国刊登后成功转载回国内的报纸。”

 一个厚嘴唇的男孩说着,把手上早就准备好的纸条递给冬秀。

 冬秀接过纸条,上面赫然写着三家报纸的名字和地址。

 “我会考虑的,谢谢。”

 冬秀说。

第62章 2018-12-27 19:07:47
胡适记日记,冬秀讲了自己发明汉语拼音教冯氏的事情
第62章 2018-08-01 21:00:00
 纸条上是三家报社的名字和地址,分别是《纽约太阳报》、《洛杉矶时报》和《旧金山纪事报》。

 这三家报社在后世都赫赫有名,尤其是《洛杉矶时报》,更是美国西部最大的对开日报,被称为美国的第三大报。

 冬秀手拿地址,却并不着急。好作品需要的不仅仅是一时的激情,更重要的是沉淀和积累。

 但可惜的是,这几年她忙于学术加上封笔,对文字的应用已滞涩许多,不如几年前那般灵活。

 回到教师公寓,冬秀把纸片随意夹在书中,冷不防看见纸条背后的一行字:ich mag dich。虽然在英国待了几年,可是除了英文和中文,她并没有学习过其他语言。所以只皱了皱眉,便没有再关心。

 敲门声响起,冬秀忙着去开门,原来是同样教文学的李教授。

 “李教授您好,有什么事吗?”冬秀问。

 “有人打电话找你。”李教授伸手指了指方向,“好像蛮着急的。”

 “好的,我这就过去。”冬秀关好门,忙不迭快步走了出去。

 李教授笑着摇摇头,刚想感叹少年人的精力好,冷不防看见一片小纸条飞到自己脚下,他弯下腰捡起,扶了扶眼镜,一字一顿道:“ich mag dich……”刚念完,自己的老脸先臊了个通红,这么大胆的表白他也是生平仅见。他赶紧往四周瞅瞅,发现没人,把纸条团成一团,随手扔了。

 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冬秀现在则抱着电话听筒和好友棠皎滔滔不绝地说着她回国以后的见闻,棠皎在那头边听边笑,顺便把她近来的情况也告诉她:她一个半月前产下一个混血女婴,现在休了产假在家里带孩子。

 虽然之前冬秀就知道好友怀孕的消息,但当听说她产下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姑娘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为她高兴:“祝贺你,皎皎,终于当上妈妈了。”

 “那是。不过老詹说一个孩子太孤单,希望再生几个给这个小妮子作伴。唔,不过生孩子太累人,我还是打算先工作,这件事回头再说。”

 “你开心就好。”冬秀笑着说完,脸色又慢慢沉了下来,“敏琪那里,你还有消息吗?”

 “哦,你说敏琪啊。”棠皎的声音带着一丝惊讶,“你恐怕不知道,她搭上日本政坛界的人了,现在在家相夫教子,前不久她家仆人给我来电话,叽里呱啦说了一堆鸟语,我也听不懂,还好有老詹在我身边,他接过电话来,叽里呱啦地说了半天,那边才传来中文,我一接听筒,就知道是敏琪那囡子。这么多年她也狠得下心肠不联络我们,结果一联络就在那头哭得不行。”

 “哭得不行?”冬秀心里一突,“究竟怎么回事?”

 “敏琪嫁的那人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年纪不小了,而且有家暴倾向。敏琪说他在外面装得人模人样,回来就打她。前年她给男人生了个儿子,去年又添了个闺女,但是那男人照打不误,且是当着孩子的面打,每次孩子都被吓得哇哇大哭,她只敢默默流泪,还得继续伺候他生活。”

 “怎么会这样……”冬秀本以为她会漠然,但当听说昔日好友现在生活过得这般难堪,她心里却极其不是滋味:“敏琪没有想离开她吗?”

 “当然有!但哪有那么容易!”说道这里,棠皎的口气带上了一丝嘲讽屑,“日本那边,女人没有实打实的本领很难独自生存,绝大多数还是选择相夫教子,伺候公婆。”

 说到这里,她语气一转,感叹道:“你也知道,敏琪这囡子上学的时候就不专心,还吸上了大烟,就更没心思专注学业了。她虽然跟我说她到了日本后没多久就戒了,但我是不信的,烟瘾可没那么好戒。加上她说她婚后娘家就很少再管她的事,既没本领,又无依仗,根本不可能独立的。”

 “再说回来,她就算肯狠得下心来离婚,但是她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吃奶,一个牙牙学语。离婚了,那孩子归谁?肯定会归她那个太祖爷似的丈夫啊!哎,说到这里,我觉得她也是苦。每天都要跪着伺候公婆、丈夫几个时辰,连休息的功夫都没有。哦,她还跟我说,她连刷牙都要端着牙杯跪在她丈夫的床前,恭敬地说:‘请您刷牙。’要是我,哼,给他刷牙,不给他喂药都算好的了!”

 “这样啊……”冬秀心中像被风刀刮过似的,“她……还问了什么?”

 “她打电话给我,其实也是向我打听你和金方怡的状况。那么多年不联系,虽然生疏了,但好歹姐妹一场,我心里有气,也想气气她,就说了你去剑桥留学、订婚等事宜。还告诉她方怡的情况。她在那边沉默了好久,跟我说,她很后悔。”

 顿了顿,棠皎继续道:“但我又能说什么呢?人的命运都是自己掌握的,她当年在我们四个当中是各方面条件最好的。不瞒你说,冬秀,其实我是一直有些嫉妒她的。她不但长得美,天赋好,家境也那么优秀。我们上学的时候,无论是最时兴的书本还是衣服,她都能轻而易举地得到,什么好东西她都有。她的舞跳得好,字也写得好,哪怕上课不认真听,夫子也从不会批评她。和她相比,我们三个差远了。但哪怕有这一点龌龊的心思,我也从未表现出来过,还和她是要好的姐妹。但……”

 棠皎叹了口气,“终究意难平。”

 “而当我未婚夫死亡,第一次婚姻又莫名其妙失败后,我无时不刻感觉心里沉甸甸的,未来这块巨石压得我喘不上来气。而一想到敏琪,我的心又针扎似的难过,凭什么她可以那么轻而易举地获得幸福呢?而我就要这样悲惨,被人肆意践踏蹂躏?那时,我甚至想过一了百了。还好,我坚持了下来,没有放弃我自己。现在回过头来看,我的那些心思,实在是庸人自扰。但我再一想到敏琪,又忍不住落泪。”

 “你这些年,也不容易。”半晌,冬秀接话道。

 “没你不容易。”棠皎说,“你在英国那边人生地不熟的待了近九年,还意志坚定地一直读到博士再回国教书,这才是真有勇气。和你相比,我这些沟沟坎坎不算什么。”

 “那敏琪现在呢?”冬秀追问。

 “哦,忘了和你说。下个月,她和他丈夫会来上海,据说是来办公务的。她希望我们能聚一聚。方怡在南京来不了,但我们三个是可以聚一块的。”棠皎说,“不过,具体安排还是等她来了再说吧,她说会再给我来电话的。哎,我问她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联系我们,她说她被家人看得紧,好不容易才找到联系我的方式,抖抖霍霍给我打个电话,还怕被发现了,好半天找个借口才打来。”

 “等她来了,我们也该好好聊一聊。”

 

 挂了电话,冬秀心里有些沉重。涌上心头的情感千丝万缕,复杂难言。她走出房间,一边思考一边往前走,差点撞到柱子上。当她走回公寓门口,正要打开门时,一个梳着双马尾的姑娘跑到她面前,喘着粗气说:“江先生,有你的信。”

 从姑娘手中接过厚厚一沓信件,道过谢后,冬秀回到屋里,挪至书桌前坐好,一封一封看过,终于在摸到一封牛皮纸信件时停住了视线。

 寄信人一栏上,“胡适”两个字像两块黑漆漆的磁铁,牢牢地吸附在信纸上。

 “改名字了?”冬秀吸了口气。这两年,胡嗣穈一直以读者的身份和她交流探讨文学方面的事宜,她也就把他当做一个普通读者回答他的疑惑。但偶尔被本尼看见她给这些男性读者回信,还是不免吃味一番,其中尤以给胡嗣穈回信最甚。哪怕她回信的口吻极为官方,本尼还是一脸不高兴的样子,嘟哝着:“这小子绝对没存好心。”

 一直以来,胡嗣穈的寄信用的名字都是胡洪骍,不知为何,这次却改成了那个让她陌生的名字——胡适。

 在看到这个名字的一刻,冬秀恍然有种被历史潮流吞没的窒息感,滚滚洪波将她碾成齑粉,残酷无情地警告她:历史只可按原有轨迹前进,不可违逆。

 冬秀拆开了那封信。不出她所料的,一开头,胡适向她问了近况,而后啰啰嗦嗦把自己近来的情况付诸笔下。比如说他留美考试中英文发挥得不是很好,国文倒是给他胡邹八扯地考了个一百分的好成绩。又比如说他取的“胡适”这个名字是因为害怕考不取为同学嘲笑所以才改的,索性考上了,为了省事,也就不改了。还告诉了她他在美国看到了她的小说《吐魄月如弓》,抱怨英文版的读起来扭捏,如果有可能,希望她能给他寄一本原版的去,当然,费用由他出。

 读着青年带着文人口吻的信件,冬秀无奈地笑了。她正要把信收好,去看下一封,谁知道一张照片从信封里滑了出来,掉在桌上,略微一瞧,正是胡嗣穈胡适,他站在一棵树下,穿着长袍,戴着眼镜,冲前方露出一个含蓄的笑容。

 “给我寄照片干什么。”冬秀心下有些不安,但也没想太多,随手把照片和信件放回信封里装好,而后接着读下一封来自美国的信了。

 这一封信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后来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赛珍珠。而她也骄傲的在信封上用中文写上自己的中文名,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一股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笑着拆开信笺,在读到第一行字的时候,冬秀脸上的神情便凝固住了。

 “恕我冒昧,吴先生,当我读到您写得《脸谱杀人案》之时,我觉得这篇作品让我失望透顶,让我觉得您不是一个真正了解中国现状的人……”

 全篇读完,冬秀几乎可以断言,这个金发碧眼的少女虽然对中国情况有很深的了解,但对中国的一些历史进程却不够明白。这是文化差异,但如果不解释清楚的话,恐怕会有更多的人会对这篇作品产生误解。

 虽然冬秀知道,自己作品的主流市场还在中国,但是只要是自己的读者,她都认真对待。于是,她如是写道:

 “亲爱的赛珍珠小姐:

 首先,我要谢谢您能抽空阅读我的作品,并对我的作品提出建议,给我提供参考的标准以及改进的机会。而就您提出的几个问题,我也相应地给予答复……”

 为了回复这封信,冬秀特意去图书馆借了好多书来,把书名一个个抄在信上,供赛珍珠回去做参考资料。

 《吐魄月如弓》这本书原本就是一个破案悬疑小说,在英国大受欢迎的原因无外乎是风格和他们平常读到的悬疑完全不同而已。冬秀将自己所知的中医知识、民间术数、中国古代验尸法全部结合在这本书里,又加上主旨正气凛然、义薄云天,叫人看得目不暇接,大呼过瘾。

 但是赛珍珠少女却完全不这么认为,她在中国看到的是饱受折磨的贫下中农阶级,而冬秀书里描绘的官场也好、仵作也好还是奇门遁甲也好,都是她没见过的,稀奇古怪的东西。加上她的专业是心理学,更加不能理解所谓的“扎纸人”、“配八字”等风俗。在她眼里,写这些毛骨悚然、不着边际的东西纯属是为了抓住人们的视线,而不是想要专心下来写作。

 她完全没摸清楚冬秀写这些风俗的背后隐喻。

 不过冬秀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耐心。她认真回复完大洋彼岸的女读者,又拆开下一封信件。

 这一次,来信的却是一个让她现在有些避之不及的人——赫尔曼黑塞。 

第63章 2018-12-27 19:12:20
冬秀在路上听说书《上错花轿嫁对郎》
第63章 2018-08-01 21:30:00
 六年前,赫尔曼靠着《彼得卡门青》一举成名,当时他在信中的口吻异常激动,想与自己这位相结识了多年的笔友见上一面。但冬秀考虑到自己距离波登湖太过遥远,便没有赴约。直到两年前,冬秀终于答应了赫尔曼的要求,前去瑞士拜访他。原本本尼也要随行,结果他正好遇上考核。

 最后,只有冬秀一个人踏上了旅程。

 当冬秀见到那个朝她笑得腼腆的外国青年时,她内心亦是十分激动的。毕竟做了多年笔友,一见面,他们便熟稔地聊了起来。

 但冬秀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到来却让这个家另一个主人——玛丽亚贝诺利,即赫尔曼的妻子感到不满。在当晚的聚会上,她毫不客气地嘲讽了冬秀和她的国家,并用言语暗示出她不欢迎她。

 玛利亚的言辞让赫尔曼十分生气,当天,夫妻二人就冬秀产生了争吵,冬秀住在客房里都听得一清二楚,她不想让他们感到尴尬,于是第二天一早便收拾行李离开了。

 自那以后,冬秀寄给赫尔曼的信件就少了很多。那天晚上,赫尔曼和他妻子的争吵内容她可是听得清清楚楚。玛利亚管她叫“三流国家卖弄风骚的婊子”、“耍弄文字的小丑”,尽管赫尔曼极力辩驳,但奈何玛利亚气势汹汹,最后赫尔曼气得摔门而去。

 而冬秀也知道了,这位女钢琴家之所以不欢迎自己,不单单是因为她来自大清,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位年轻的、和她的丈夫有多年信件来往的姑娘。赫尔曼认识她比认识自己的爱人还要早很多年,两人说话的时候甚至没人能插得上嘴,这让这位女主人打心里无法接受。

 虽然冬秀给赫尔曼的信少了,可对方的信件却依然准时送达。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最近对方的信件里流露出一股疲倦。

 这次的来信中,赫尔曼说了自己未来几年的规划,他现在定期发表诗歌,以后还是想做个醉心田园的诗人和作家。信的最后,附注上写明他将自己最近写的几首刊登于报纸的诗一并寄来,希望冬秀能给予点评。

 冬秀读完他的信和诗歌,久久没有动作。她钦佩于赫尔曼的才华,且深深地认识到自己和赫尔曼这种天赋型作家的差距。甚至有时候她感到迷茫和羞愧,像她这样靠着一些拙劣的技巧成名的作家,和赫尔曼这样真正具有才华的作家相比,根本就是云泥之别。

 她觉得,她是没有资格给赫尔曼提点的。

 冬秀把赫尔曼的信收起,继续去读剩下的几封来信。其中一封,是来自温斯顿丘吉尔的。尽管封面是只写了W.S.两个字母,但她还是一下认出了这封信的作者。

 距离上一次丘吉尔给她来信,已经是一年多前的事了。

 冬秀不大清楚这回这位先生给她写信又是为了什么。她缓缓抽出信件来,信纸上密密麻麻地铺满了墨字,很有前战地记者的风格。她一目十行地读完,不由感到好笑。这封信总结起来就一句话:我出任内政大臣了,必须要跟你嘚瑟嘚瑟。

 想到这位后世被誉为“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领袖之一”现在还是个锐气未减的青年,她就觉得有种很微妙的感觉。

 信的最后,丘吉尔委婉地询问她有没有意向参与诺贝尔文学奖的竞选,他有朋友可以帮忙推荐。现在大清还没有任何一位作家获得诺贝尔奖的提名或奖项,丘吉尔希望自己这位朋友会是第一个参加并获奖的清国人。

 冬秀本来是觉得自己没有资格评选的,但丘吉尔显然很了解自己这位朋友的心理状况,他在信中说:“如果获得了这个奖项,那么就会有一大笔报酬”。这个金额他没有明说,但也不会很低。她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参加。

 反正基本上她是没戏的,参加就参加呗。

 抱着这个想法,冬秀提笔给丘吉尔回信。



 一个月后,冬秀在一家老式西餐店等候八年多未见的敏琪。伴随着门上铃铛的清响,她的目光也随之移动,只是走进门口的,却不是敏琪,而是棠皎,以及同样多年未见的金方怡。

 “方怡!”冬秀站起身来,不等方怡走近,便小跑到她面前,仔仔细细打量了她一番,而后紧紧搂住她,两人拥抱后,冬秀又转向一脸揶揄的棠皎,也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三人来到餐桌前坐下,各自说起这几年的情况来。

 除了冬秀,金方怡和棠皎都是做母亲的人了,所以话里话外也离不开孩子和丈夫,冬秀虽然插不上嘴,但仍旧笑眯眯地看着她们聊天。

 正当二人的话题转到冬秀这几年的作品上时,铃铛再度响起,而这回推门而入的,是一个身穿鸢紫色和服,体态纤秾合度的少妇。

 少妇的头发一丝不苟地疏于脑后,扎成一个传统的日式发髻,发髻里藏着几朵紫色鸢尾花。她容貌妍丽,姿态优雅,手提一个小包,脚踩木屐,一步一步朝冬秀的方向走来。

 近九年未见,再见之时,却料不到对方已是如此模样。

 若不是看她的五官,很难想象她就是当年那个肆意张扬的年家姑娘。现在的这个妇人,含着胸,微微低着头,宛如一株不胜凉风娇羞的樱花,早已没了当年的风姿。

 冬秀站了起来,棠皎和方怡回头一望,也跟着站起身,一起走到敏琪面前,一时间,三人谁也没有开口。

 敏琪见被人挡了去路,微微蹙眉,抬起头来,刚想说两句,可一看见来人的模样,她的话到了嘴边都悉数吞咽回去,半晌,露出一个浅浅的温柔笑容来:“好久不见,方怡,皎皎,还有……冬秀。”

 “好久不见,敏琪。”

 棠皎看着眼前的妇人,面色有些复杂,她甚至不知道面前这个女人身上还有多少属于“年敏琪”的那部分,站在她面前的,或许只是一个拥有着曾经那个少女驱壳的傀儡而已,她的眼里,温情似水,亦冷漠如冰。在她看过来的时候,虽然笑容满面,却没有一丝真实,入目尽是虚无。

 “坐下吧,你远道而来,肯定累了,我们坐下来说。”棠皎收起纷繁的思绪,撑起满面笑容邀请敏琪入座,敏琪也笑着入席,从她手里接过菜单,声音温软道:“你们都没点吗?”

 “等你呢。”

 金方怡笑着说,来时她已经从棠皎口中知道了敏琪的现况,所以自她来后便一字未提,就怕说错了引得昔日好友心中不快。

 但是她不提不代表敏琪不问,一边翻着菜单,敏琪开口:“冬秀,这么多年没见,你变化真大,要不是皎皎说是你,我一点都认不出来呢。”

 “是嘛。”冬秀笑笑,“你变化也挺大的。”

 “都当了母亲了,肯定不能和做姑娘的时候比啊。是不是,皎皎?”敏琪望向对面的棠皎,笑着问。

 棠皎没接这个略带尴尬的话茬,也不想落入敏琪的圈套,只是说:“主要是因为敏琪你来的时候穿一身和服,看上去气质太优雅了,我们这才没反应过来。”

 “是嘛。这套和服也就一般吧,毕竟不是什么太好的料子,我那里还有我夫君给我买的几套金丝线做的……”敏琪面带羞涩的聊起自己的另一半,若不是棠皎三人事先知道内情,恐怕真被她一脸幸福的模样糊弄过去。

 棠皎知道敏琪这是在用极力表现出自己过得很好的样子,但是过得好不好不是靠嘴上说的。她的目光扫过敏琪带着几道紫红色伤痕的脖颈,虽然那儿被敏琪用白粉悄悄遮住不少,但还是被她瞧了出来。

 果然就像敏琪在电话里说得那样,她老公经常家暴她。现在坐在她们眼前的她,不过是在尽自己所能挽回尊严,且想方设法秀出自己的优越感而已。

 棠皎不大明白了,光有金钱就一定幸福吗?眼前这位曾经的挚友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家底都十分丰厚。自己曾经甚至一度十分嫉妒她。但看到她现在这副不得不戴着面具过活的样子,她心底一阵阵发寒。

 年敏琪一个人口干舌燥地讲了关于各种和服材质的选择,顺便夸耀自己有整整一橱柜的和服。但说了半天却发现其他三人根本没放多少注意力在自己身上,她掩饰性地喝了口香槟,翘起的嘴角耷拉下来。这时候菜上了桌,她看金方怡使用刀叉不是很熟练的样子,掩唇笑道:“这个牛排我还真有点吃不惯呢,没有我们日料好吃,下次我带你们去我那里吃日料……”

 金方怡听她在那里滔滔不绝,切割牛排的手都不知往哪里放了,还是棠皎给她解了围:“敏琪,我们都是有家有户的人了,就算有心也没有那么多功夫啊。而且实话跟你说,这次的西餐馆还是冬秀挑的呢,方怡和我也都是第一次来这种餐馆,刀叉什么的使用起来都不是很趁手,毕竟这么多年我们各自的生活习惯都大不相同,你就大人有大量,稍微忍忍,不要计较了,好伐?”

 此言一出,方怡登时感激地看了棠皎一眼。敏琪一愣,似是没想到棠皎会这么说,半晌才重新挂起笑来:“哎呦,都是朋友,这么说就见外了,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服务员,再点几个菜,今天我请客,你们多吃点。”说着,从服务员手里扯过菜单,一双眼睛一双手全黏在上面,再不理会他人了。

 方怡几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纳闷和惊诧。敏琪这个反应,是她们所料未及的。明明是给敏琪一个台阶下,怎么她不但不接话茬,反而搞得是她们做错了一样呢?

 棠皎一句话没说错,可年敏琪却完全不这样想,她认为对方这是故意让自己下不来台,所以干脆不理人了。

 这顿饭吃得四个人都不大舒服。结账的时候,年敏琪抢着把单付了,她走到门口时,回头望了三人一眼,最后目光停留在冬秀身上:“冬秀,你的文章我看了,写得很好。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日本发展,我先生会给你安排工作。”

 “谢谢你,敏琪。但是不用了。我现在在复旦教学,和我的未婚夫一起。”冬秀笑着拒绝了她。

 “这样啊。”年敏琪矜持的点点头,“那我走了,再见。”

 “再见。”

 冬秀和棠皎、金方怡向她告别。可她们谁也想不到,这次见面便是她们同年敏琪的最后一次相见。之后,山高水长,前路迢迢,战争和烟火将她们的生活包围。而那个身穿鸢尾紫和服的少妇,也消失在了尘沙之中,再觅不得踪迹。

第64章 2018-12-27 20:21:12
编辑追来,冬秀打算停止写小说
第64章 2018-08-02 20:30:00
 和金方怡等人道别后,冬秀再度回到自己忙碌的生活中。每天除了备课就是讲课,转眼功夫,1911年的钟声敲响,雪花如白鸟飞落至人间,上海的各处街头都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洋洋。

 冬秀正和本尼商量着春节回老家过年的事情,办公室的门却被猛然推开,张教授扬着一份报纸,满脸憋的通红,活像个熟透的柿子:“英格兰佬欺人太甚!昨天他们带着兵侵犯我国云南西部的片马地区,不少人死伤,国之不幸啊!”

 一听英国又侵犯清国领土,冬秀坐不住了,赶紧走到张教授面前,盯着他手里的那份报纸瞧,标题写得一如既往的嚇人:“英军进犯云南片马,大清为何迟迟不发声?”

 她盯着报纸一目十行浏览完,皱眉道:“大清居然想息事宁人,死了那么多无辜的老百姓,居然一点表示都没有?”

 “哎,跪的时间太久,连站都不知道怎么站了!”张教授长叹一口气,脸色灰白,“我有挚友住在云南片马,这次英国进犯,也不知道他们家怎么样了!”他摇摇头,又自言自语道:“国将不国啊!”

 “张教授,隔墙有耳!”冬秀四下一扫,提醒道。

 “呵,我活了大半辈子了,什么风浪没见过?这个国家会因为我多说几个字就变得更差吗?痴人说梦!这艘破船烂到根了,木头里都是蛆啊!外人稍微一碰,这船就完了!”张教授痛心疾首道,话刚说完,便激烈地咳嗽起来,咳着咳着,吐出一口鲜血。

 “教授!”冬秀失声呼道,赶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递过去,张教授擦了擦嘴边的血渍,回头望向她,语重心长道:“江先生,我钦佩您的文采,也仰慕您的品质,只是看这情况,国家怕是要乱套了。您还年轻,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离开这片土地吧!一旦打起仗来,江浙这一带肯定都要遭殃。我是教历史的,对这些朝代变更最清楚不过了,您在英国读了那么多年书,存着一颗爱国之心回来教书育人,不能毁在这里。听老夫一言,趁着现在战事未起,早些离开吧!”

 “可是……”冬秀皱紧眉毛,“就算我离开了,我的家人该怎么办呢?他们都在乡野居住,一辈子也未走出过家族以外的地界。”

 “乱世,保命为上!哪顾及得了那许多?”张教授又激烈地咳嗽起来,“江先生,您听我的,这国家不能再待了。我若是料的没错,连学校这最后一块净土很快都会消失。到时您再走,为时晚矣!”

 “您让我好好想想。”冬秀听完,没有马上答应,只望向站在一边的本尼,“若是我们走的话,又要走去哪里呢?若是自己的国都不再了,去哪里,都如无根浮萍啊!”

 “去哪里,都比在这里强!江先生在英国待了那许多年,何不回英国去呢?虽然老夫对其侵犯我国而憎恶不已,但若是战争打响,英国却是一个可以保命的地界。”张教授将报纸收拾好,准备离开。冬秀忍不住唤住他:“那教授,您怎么办呢?”

 “我?老夫这把硬骨头,还抵得住几颗炮火!就是死,老夫也要死在这片土地上!”张教授声音低沉,脊梁挺得笔直,说完这话,他便毫不犹豫地离开了。

 望着张教授深蓝色的背影,冬秀再一次感受到这个年代文人的骨气。本尼上前牵起她的手,安慰道:“若是真的打起来,我们把你的家人带上,一起去英国。”

 “你这嘴哦!”冬秀被他的甜言蜜语逗笑了,“我可不做这种事情,到时候我家人把你吃穷喝穷,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对我爱的人,我甘之如饴。”本尼笑眯眯地说。

 冬秀没有说话,只是点了一下他的鼻子。

 年三十的时候,两人没有回家,但还是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江吕氏在电话那头念念叨叨了许久,埋怨她读书读傻了,连家都忘了回,她五六年没见到女儿,想她想得晚上枕着枕头流泪。

 江吕氏絮叨完,吕老爷子接过听筒来,把自己这两年做的事向她娓娓道来:他在庙首办了一个学堂,名曰“正蒙初小学堂”,现在他每天的任务就是教导乡里的那些孩子学四书。

 老爷子还抱怨:这些孩子虽然都是清一色的男娃,可没一个有自家外孙女子这么聪慧机灵。有的学生连留的作业都经常完不成,有的学生做出的文章狗屁不通,气得他胡子都翘起来了。

 冬秀边听边笑,笑到后来忍不住哭了起来,吕老爷子在那头一听她哭了,顿时慌了,忙问怎么回事。冬秀哽咽半晌,直达:“我想家了,也想你了,外公。”

 “想家就回来嘛,江家大门对尔永远敞开!说来秀儿你可能不相信,尔伲现在可是阿啊村里数一数二的人物!昂这里的学生有不少是冲着教出你这么个高材生才来的哩!”

 吕老爷子的声音一如当年,但冬秀心里却明白,外公已经老了,说话声音沉了,甚至还会咳嗽。她觉得自己很不孝,本该是照顾亲人的时候,她却为了自己的所谓理想和事业而离开了他们。

 “外公,我对不起你们。”说到这里,冬秀泣不成声,“外孙女不孝。”

 “尔伲怎么不孝?昂瞧着秀儿是最孝顺的!不要自责啦!秀儿放宽心,尔在上海教课为首,尤其尔是在马相伯老先生手下教学,一定要认真!”吕老爷子安抚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外孙女,“好啦,好啦!别哭啊!”

 “外公,要是万一起了战事,您老和我娘、我哥能不能一起跟我走?”冬秀慢慢止住哭声,问道。

 吕老爷子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过了许久,他长叹一口气:“老夫不会走,但尔娘若是愿意,昂让渠跟尔伲走,还有尔伲兄长,渠估计也不会走。老夫这两年也看透了,大清的江山,不会久了。但老夫不想离开,若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把尔娘带走吧!渠跟尔伲在一道剋,昂就放心了。”

 “外公……”

 “莫哭莫哭。说到这里,外公还想看秀儿把婚事办了呢,不知道尔伲和那位霍家小子可商量好了?”

 “商量了,等今年下半年,我们就回老家结婚。”冬秀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

 “好好好,老夫等着!”

 祖孙二人又聊了很久,冬秀才把电话挂了。她一抬头,本尼正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瞧,她被盯得有些羞恼:“瞧什么?再瞧也变不漂亮。”

 “在我心里,你就是最美的。”本尼用咏叹调轻轻道。

 “油嘴滑舌。”冬秀嘴上这样说,可嘴角的笑容却出卖了她的好心情。

 两人手牵手回到公寓里,冬秀说:“话说回来,如果要结婚,我们还要添置不少东西呢,对了,最重要的是我们还要买房子!”她从抽屉里拿出本子,一样一样地列出来。

 “这么迫不及待啊?”本尼看着小未婚妻认真的小模样,忍不住逗她。

 可是冬秀是谁?完不吃他那套:“好啊,”她把本子一合,“既然你觉得我迫不及待,咱们就晚点结婚,毕竟我不着急,着急的是你。”说完,站起身来,作势要走。

 本尼最吃不住她这幅样子,赶忙拉住她的手,“我错了,我错了!你想怎么惩罚我都行!别走啊!”

 冬秀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行啊,你说罚你什么?”

 “亲一个?”本尼眨眨眼。

 “美得你!”冬秀一点他的脸,“就罚你今天晚上给我念书好了,我那里有《契科夫独幕剧》、《列子》、《四方集注》……”她滔滔不绝说了一堆书名,说得本尼脸色发青,等讲完名字,她顿了顿,道:“用中文念其中一本给我听,直到我睡着为止。”

 “可是我古文一点都不好,好多字都不认得。”本尼还想拯救自己一下。

 “没事,这些书我都读过,读博士的时候无聊全部把生僻字都注上音标了,平仄也都标了,就怕哪个人来读读不懂呢。”冬秀笑眯眯地揉了揉本尼的头发。

 本尼:……

 没法子,自己找的女朋友,跪着也要从了!

 当晚,本尼虔诚地捧着一本《四方集注》,坐在冬秀的床边,抑扬顿挫地读给她听,听着听着,冬秀合上了眼睛。直到本尼听见对方平缓的呼吸声,他才收了声,呆呆地注视着对方的睡颜,半晌,他慢慢地伸出脖子,两手按住她被子的边缘,轻轻地在冬秀的脸颊上吻了一下,就如亲吻一朵娇嫩的花儿。

 “晚安,我的爱。”

 本尼的眼神温柔如火。

 第二天,冬秀很早便醒了,外面下了很大的雪,树枝、屋顶上都铺了一层的,像糖霜又像羽绒,她披了袄子打开门,被冻得打了个哆嗦,边搓手边往本尼的房间走,刚敲门,房门就开了,本尼正在屋里烧水,炉子里放的是煤炭,呛得她直咳嗽:“怎么在屋里烧水?热水学校不是一直都供应吗?”

 “早上那边是没有的,冬天放假了也不好太麻烦人家,所以我这些天都是自己烧水。”本尼熟练地用钳子换了块煤,“等水好了你来喝点,我记得你这两天身体不太好,不能冻着了。”

 冬秀脸一红,瞪他一眼,“我那保温瓶里有昨晚剩下的热水的,你放宽心。”

 “剩下的热水哪有现烧的好喝。”本尼睁着眼睛胡说八道,冬秀懒得和他争辩,找了张板凳坐下,“明天大年初二,我们回老家可好?”

 “明天回去?太冷了吧,我怕你身体吃不消。”本尼说。

 “那就等不下雪了回去,开学还有一段时间,但我总归要回去看看我的家人的,你也跟我一道回去,顺便……”冬秀有些羞赧,但还是说了下去:“把我们结婚的日子商量着定下来。”

 “那还等什么!我明天就……”本尼一激动,泛红的钳子掉在了裤子上,烧了一个洞,还好他闪得快,否则肉都得烫掉一块。

 冬秀瞧着他又是生气又是心疼,又觉得他为这事傻乎乎的样子十分可爱,平日里都高傲惯了,只遇到她的事情,他才变得像个愣头小子。

 “你哦!”冬秀嗔他一眼,“过两日,陪我一道回家。”

 于是,大年初六,本尼和冬秀踏上了回旌德老家的路。在江家,本尼被灌了不少酒,上好的女儿红从酒窖里捧了出来,吕老爷子跟着这位洋女婿喝了一杯又一杯,本来这酒应该等到冬秀结婚后再喝的,可是外孙女是要嫁到外国去,索性提前开了。

 本尼酒量本来就不大好,被上好的女儿红一灌,整个人红成了西红柿子,脸皮红得发亮,眼神也亮得像烛火似的,在酒桌上缓缓地念起《关雎》来,抑扬顿挫的,把冬秀闹了个大红脸,刚想跑了,结果被本尼抓住手,虔诚地亲了一口:“我的爱,我真想把心都掏给你!”

 这下受不了的不只是冬秀了,连没文化的江吕氏都一口酒喷了出来,吕老爷子更是涨红了脸,抬起手指着本尼,半晌却一个字都憋不出来。

 哎,谁叫自家孩子喜欢这个洋人呢?算了算了,今日是值得高兴的日子,就不说别的话来扫兴啦!

 酒过三巡,大家各回各家,江吕氏招呼着下人收拾桌子,自己找到女儿,收起笑容,略带忧色地问:“尔伲真想好了,英格兰那里山高路远的,娘真放心不下你!要是被婆家欺负了,哭都找不到拐角哭去!”

 “娘,你放心,我一定会幸福的。”

 冬秀拉紧了江吕氏的手,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可是江吕氏的眼神却还是充满担忧,她反握住女儿的手:“若是受了任何委屈,就回家来!娘替你撑腰!”

 “不说这个了,娘。我有件事要跟你说,我想让你过段时间随我一起去外国,你愿不愿意?”

 江吕氏看着这个比自己高多半头的女儿,半晌,摇了摇头:“娘这辈子就只能呆在这一亩三分地里,外国那里娘语言不通,什么也不会,反而给尔伲做了累赘,娘不去。”

 “可是,万一国家乱了呢?娘还要待在这里吗?”

 江吕氏豁达一笑,“就算是乱了,也打不到江村这里来。秀儿放心,娘会照顾好自己,也会照顾好全家老老小小的。”

 冬秀的话到了嘴边,又悉数咽了,她看着母亲明亮的眼睛,不再说什么。

 

 年初八,冬秀和本尼回了上海,两人算了算手头的钱,又看了看上海的房价,最终决定不在本地买房,到英国去买一套独栋房子。

 除了房子,还有许多东西需要添置,最主要的就是结婚戒指。本尼领着冬秀在首饰店里挑了半天,她才选了一个钻石只有米粒大小的戒指。本尼看她这幅小抠的样子,直接选了钻石最大的那款戒指,利索地结账付款,看得冬秀肉疼得很,他回过头来在她面颊上亲一口:“一辈子只结一次婚,我不想你有遗憾,我只想给你最快乐的。”

 冬秀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接下来两人又挑了不少首饰,诸如项链、手镯、耳环等等。因为想到要打仗的缘故,冬秀挑的全是足金的首饰,这些东西等以后没钱了也可以换成现金。但是本尼却以为是她审美不好,看着金灿灿的黄金首饰嫌弃道:“你戴着显老气,不如买些珍珠做的,那些显得你优雅又有气质。”

 “我就喜欢金灿灿的东西。”

 冬秀一如既往地振振有词道。

第65章 2018-12-27 20:21:45
冬秀和胡适探讨出轨离婚事情
第65章 2018-08-02 21:00:00
 不过这些金灿灿的首饰在真正派上用场的那天之前,暂且被关进了暗无天日的木匣子里。

 时间一晃就到了1911年九月,冬秀正计划着两个月后和本尼的结婚事宜,却被一封紧急调令打乱了手头的安排:学校要调派几位老师前去北平进行学术交流,其中之一就有本尼。

 临别的这一天早上,冬秀一边给本尼打领带一边说:“到了北平就给我发电报,报平安,千万别忘了。”

 “放心,忘不了。”

 本尼刮了刮未婚妻的小鼻子,笑得眼角都皱出了细细的纹路,像是树皮的瘢痕。

 冬秀看得一怔,抬起手轻触爱人的眼角,小声道:“你一回来,我们就结婚。”

 “好,那我可得早点回来!”

 本尼握住未婚妻娇小的手,打开她的手心,在生命线和感情线的交错处印下一个认真而湿热的吻。

 冬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眼前这个无论是面孔还是文化都和自己完全不同的男人,一颗心脏却像被生姜茶热乎乎地浸透过,浑身都暖暖的,让她有种要流泪的冲动。

 冬秀一直送爱人到车站,直到看见他的身影彻底消失,她才慢慢转过身,一步步往公寓走。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却是乱哄哄的,总感觉有什么不大好的事情要发生。

 而她的预感很快成真了。

 1911年十月份,辛亥革命爆发,复旦大学的学生集体罢课,多数人前去参加革命君,举着拳头高喊着“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学校内外一片乱糟糟的形式,迫于压力,复旦大学不得不停办。而没了工作的冬秀,这时却收到了一份来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推荐信。

 “这封信是谁寄来的?”冬秀昨天刚收到爱人的电报,说他今天就坐火车往回赶,所以她很放松,问话的时候语气也极其柔和。

 “我也不知道。”送信的人摇摇头,“不过看地址,是美国的一个小城市。”

 “好吧,你走吧。”冬秀摆摆手,一边打开了信封。现在她不在复旦教学了,自己在上海临时租了一所公寓暂时住着,过一段时间她还要和本尼去看婚房。他们之前在看中了一处独栋房屋,只等这回本尼一回来便把它买下来。

 想到婚后的日子,冬秀感觉未来一片光明,连眼下乱糟糟的情况都不那么难熬了。她哼着歌打开信封,抽出信纸,很快读完。

 这封信是胡适的教授写给她的,这位教授和布兰奇教授相互认识,也是老朋友。原来,胡适得知了国内的情况,知道复旦停学,担心她没有工作,就跟自己的教授略带提了提。本来他不报什么希望的,谁知道这位教授一听“江冬秀”的名字立刻坐不住了,因为他前两年经常从好友布兰奇那里听到她这位得意门生的名字,没想到自己的学生居然认识这位姑娘,忍不住问了他一大堆关于这位作家兼学者的不少事情。

 只是胡适对江冬秀的事情知道的也不是很多,加上他从小受到儒家文化的熏陶,有关家族的隐私之事全被他含糊过去了,但是教授依旧兴趣不减,他当即打电话给老友布兰奇。

 布兰奇教授也才从报纸上得知大清现在的情况——可能没多久这个国家就可能不叫大清了。她知道自己爱徒因为学生运动而莫名其妙没了工作,加上担心爱徒的安危,她跟老友便美言了爱徒几句。没成想她这位老友直接满口答应下来,要让冬秀直接去哥伦比亚大学教课,正好也让他见一见这位颇为传奇的姑娘。

 这就是发生一切的前因后果。冬秀皱着眉头,她并没有马上拒绝,而是把这封信放在了盒子里,准备等本尼回来跟他好好商量商量。

 这样想着,冬秀带着笑容系上围裙,准备做一顿好吃的犒劳犒劳自己。她这边刚把蔬菜下了锅,那边便大雨倾盆,伴随着“轰隆轰隆”震耳欲聋的雷声,扰得她炒菜的锅铲都差点没拿稳。

 刚把菜装盘,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冬秀来不及解围裙,把满手的油污随意拿水一冲就去开门,站在门外的是一个皮肤黑黝、眼珠微凸、戴着一顶深绿色帽子的瘦削少年。他一身褐色的长衫都被暴雨打透了,雨水滴滴答答顺着他的下颌直直坠入地上的棉垫里,消失无痕。

 这少年睁着一双眼白多、眼仁少的眼睛略带惊恐地瞧着冬秀,弄得冬秀本人心里也开始如打鼓般不安起来,她刚要说什么,一转眼却发现少年一只手里攥着一封信——可能都称不上是信了,雨水把这可怜的东西折磨成了一团白色的棉絮。若不是看见信件封口处微微翘起的边角,她差一点辨别不出。

 “这是……给我的信件?”

 冬秀刚伸出手要去拿,少年立刻抬高了手,急促地喘了两口气,咽了口唾沫:“这位女士,您要保证,看完这封信,不能做过激的举动。比如大哭,或者……昏厥过去。”少年想到前一个收到信的夫人看完后直接昏了过去的模样,又想到再之前一位老爷子收到信之后老泪纵横、趴在门板上哭天抢地的场景,赶紧提醒道。

 “你说什么呢?”冬秀笑了一声,“快把信给我。”少年不安地将信件递交到冬秀手里,冬秀看了一眼被洇湿的信封,上面的墨字都被冲散了,像是两团张牙舞爪的海藻,又像是两团发黑的血渍。

 冬秀眨眨眼,赶紧把脑海中这可笑的想法抛到一边,她匆匆忙忙打开信封,两指将湿哒哒的信纸拎出、展开,可当她的目光一落到信纸上,她的笑容就再也不见了,像是一滴墨水落入江流、一滴鲜血没入海绵。

 两只手掌大小的信纸上只有两句话:本尼迪克特?霍奇森先生提前一天回家,不幸遇上动乱爆发,已确认失踪。令:与他同乘一列车的人员,已有56人遇难,47人失踪。

 “骗子。”冬秀面无表情地轻轻吐出两个字,接着急促地说了三遍:“骗子!骗子!骗子!”她眼睛通红,像是只兔子,可偏偏没有一滴泪留下来,喃喃自语,声音冷静如铁:“说好了回来就结婚的!本尼迪克特你这个骗子!”

 少年看着眼前这个围着围裙的女人捧着信纸,浑身哆嗦着,胸膛随着一呼一吸起伏剧烈,像是一个不中用的抽风机似的。可她没有像他看见的那些女人一样瘫软在地,哭得不能自已,而是高昂着头颅,腰板也挺得笔直。若不是看见她颤抖的手指、听见她牙齿打架的声音,他会以为面前的女人根本没有经历失去家人的苦痛。

 但是这样宛如戏偶般高傲、沉默又自持的苦痛,却比那些狰狞、夸张、外露的苦痛更让人心生悲戚。大概是面前的女人的痛苦太让人不忍,少年轻轻地说:“这一批人都是从北平往回坐火车的时候出的事,政府已经在处理了,很快就会有答复的。我……”

 “他会回来吗?”冬秀打断少年的话,看着他不解的神色,又一字一顿重复问了一遍,“我问你,他会回来吗?”

 少年咽了口唾沫,最后被她看得低下了头。

 冬秀攥着信纸的手一下垂了下去,像是一截枯朽的木枝终于脱离了主干。

 “轰隆!”闪电伴随着炸雷在二人耳边嗡嗡作响。

 冬秀感觉自己的眼睛被那道雪白如刀刃的电光割裂开来,这道电光携带着雷声顺着她的眼眶直接破开她的身体,搅碎她的心肺和肾脏,将她淘了个肠破肚烂,她低下头去,茫然间看见一堆血淋淋的垃圾堆叠在地面上,这堆垃圾的最高处安着她的头颅,她黑漆漆的发辫将她的脸一圈圈绑住,像是一条黑色的蛇,准备张开巨口吞噬自己的猎物。

 当她回过神来时,那条黑色的蛇已经被她抓在手上,她的手腕上破了碗大的一块口子,像是被什么动物撕咬开的。

 那少年还站在她的面前,一脸复杂地望着她:“您别在折磨自己了,就算很难接受这个实事,日子总要过下去的,我还有其他信要送,先走一步了。”

 说完,少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只留下一个又一个湿漉漉的脚印。

 冬秀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伤口,又看了看手上的信纸,最后她沉默着收起了信,转身回了屋子里,开始打包行李。

 她要去北平。

 就算见不到本尼最后一面,她也要去他“失踪”的地方看他一眼。

 冬秀收拾得很快,当天下午顶着瓢泼大雨就出了门,一路马不停蹄到了北平。但迎接她的不是本尼的身影,而是本尼家人毫不客气的耳光。

 “我就说本尼跟你这个婊?子在一起一点好处都没有!他不知道被你下了什么药!什么都不肯听我的,现在呢?现在呢?都是你这个下作的女人干的好事!政府现在连他的尸首都找不到!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里!上帝啊,让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下地狱去吧!她怎么配活在这个世界上!我看她一眼就觉得恶心!”

 本尼的母亲扇了冬秀两个耳光之后毫不客气的地大声叫骂道,等她骂完,她的大女儿也跃跃欲试,准备下一个登场,好好教训教训这个黑心的女人。

 冬秀仿若毫无所觉似的开口:“如果能找到本尼,我随你们怎么打我,但是现在他还没死,你们到底是不是他的家人?难道不该去找他吗?”

 “还没死?”

 本尼的父亲狠狠瞪了她一眼,“如果他还活着清政府不会说吗?失踪!失踪!在你们这个三流国家,失踪和死难道不是一个意思?你在给我打什么哑谜?要不是你拖着本尼非得回来这里完成你所谓高尚的理想,他至于葬身在这里?不要脸又自私自利的女人,你占尽便宜,还好意思跟我们提他?你怎么有胆量站在我们面前的?”

 冬秀被他嘴里的“葬身”激得一个机灵,顶着红肿的脸颊,一字一句道:“您似乎是搞错了,是您的儿子要跟我结婚,也是他自愿跟我来大清。我不是神仙,如果知道他会失踪在这次运动里,我就算死也不会让他去!”

 “你还敢狡辩!”

 男人一副要上来揍她的架势,可冬秀却不躲不避,站得直直的,“我一定会找到他的。如果你们只想在这里发泄心中的恐惧和不满的话,麻烦你们去上帝面前,他老人家更愿意听你们这些无意义的对话。”

 “你这个肮脏的、丑恶的……”本尼的大姐冲上来要折断她的胳膊,被本尼的二姐阻止了,这个褐发蓝眼的女人看着面前这个悲痛到麻木的少女,心生怜悯。她虽然也不喜欢她,但是当看到她干枯到沁出血来的嘴唇和眼下的青黑色,就知道她内心的苦痛并不比他们少多少,甚至或许更多。

 本尼的二姐太了解她的弟弟和眼前这个女孩的感情了。九年前,他的弟弟第一次在她面前提到这个姑娘,眼神像是太阳一样明亮,她就觉得他的弟弟恐怕完了。八年过去,这份灼热的情感越烧越旺,直到今天,戛然而止,被“死亡”这杯硫酸泼得连灰都不剩。

 “我们和大使馆交涉了,但是没有任何结果。连政府都找不到弟弟,你想凭一己之力找到他,无异于痴人说梦。”本尼的二姐淡然道,“妈妈,爸爸,还有艾尔玛,你们不该把气都撒到她头上,虽然她带着弟弟来了这里,但是动乱不是她说了算的。”

 “费兹你居然帮这个婊?子说话?”本尼的妈妈一脸不可置信地望着自己的二女儿。

 “我只是说了句公道话。”费兹拉了拉帽檐,“还有,妈妈,她心里并不比我们好受多少,这么多年都是她代我们照顾本尼,本尼要是在那边知道了你这么对他的未婚妻,他心里会怎么想?”

 “我!”本尼的母亲一句话说不上来,气得差点昏厥。本尼的二姐——费兹?霍奇森走到冬秀面前,低头看着这个比自己矮了一个头还不止的女人,轻声道:“本尼已经不可能找到了,放弃吧。你还年轻,别耽误了你。本尼如果知道的话,也不会希望你沉浸在悲痛之中的。”

 “他没死!”冬秀猛然抬头,正对上费兹的眼睛,“我会去找他,只要还有一丝一毫的希望。”

 费兹看着这个固执的少女,最后吐出三个单词:“随便你。”

 当晚上,霍奇森一家便从大使馆动身回英国了,他们收到了一笔赔偿,但这无法挽回他们内心的痛楚。临行前,费兹敲响了冬秀的房门,将一个盒子塞进她的怀里:“这是弟弟在家里写的一些东西,我来的时候悄悄带来了,现在一并给你。我走了,以后应该也不会再见了,这个,给你留个纪念吧。”

 冬秀无声抱紧了盒子。

 第二日,她亲自赶往事故现场。尸体都已经被运走了,留在原地的只有一大片一大片干涸的、来不及洗净的血迹。

 冬秀闻着这股腥臭的气味,只觉得天旋地转,但她稳住了自己,和路人四处打听当时的境况,并不断询问有没有见过一个高个子、黑卷发、蓝绿眼睛的男人。路人们纷纷摇头,最后,只有一位好事的青年挠挠头说:“爆炸之后,没死的都被送到医馆里了,至于失踪的,啧,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其实也就是死了,只是没人看到尸身而已。不过,也有可能是侥幸逃了,谁知道呢?”

 冬秀听完,点点头,随即又毫不犹豫地投入寻找爱人的行动中。

 然而她在北平待了半个月也没能找到一点爱人的踪影,她不死心,又去了周边的城市,诸如天津、张家口、唐山、保定,但均一无所获。

 现实告诉她,她不应该再找下去了。但她的心却告诉她:只要有一点希望,她就不能放弃!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全国乱得更厉害起来。就在冬秀四处奔走的时候,长沙、贵州、江苏、广西、安徽、广东纷纷独立了,军队四处可见,冬秀有几次险险差点被巡游的士兵当成卧底杀死,还好她及时证明了自己的身份,要不然现在就躺在棺材里了。

 11月中旬,冬秀终于放弃了寻找本尼,她拖着瘦弱的身躯回到上海,当天打包了所有行李,连夜给家乡写了一封信,第二天一大早,托人寄出信后,买了最早的船票,离开了这片生她养她的故土。

 冬秀知道,她暂时不会回来了。这里葬送了她的爱人,她只要再待在这里一天,她就感觉自己在受凌迟之邢。她恨这个国家无能的领导者,恨这个国家昏聩无用的官员,但她更恨自己。明知道国内不稳定,却偏要带着本尼回来,结果呢?本尼永远回不来了,她一个人甚至连晚上睡觉时都害怕得不敢闭眼,因为只要她一闭眼,便是无穷尽的爆炸声、人死前的呻吟声和大片大片的血迹。

 那些血好像镌刻在她的心头,一笔一划,铁画银钩,将她的心划得血肉飞溅,笔笔入魂。

 海鸥成群结队从邮轮上飞过,冬秀仰头望向它们,好像在看一幅刚刚凝结的油画。咸腥的海风吹乱她的头发,她却毫无所觉,只瞪大了一双玻璃珠样的眼睛,一眨不眨地仰望着天空,那里,有云彩、海鸥、太阳以及半轮浅淡泛着灰色的月亮。

 “你在看什么?”一个男人端着一杯香槟走来,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举止古怪的中国女人。

 “未来。”

 冬秀指了指远去的海鸥,“它们朝着太阳飞去,看似是朝着未来飞翔,但如果真的触碰到了太阳,等待它们的,就是死亡。”

 “真是有趣的说法!”男人笑了,“看来您是个诗人,小姐。”

 冬秀低下头,没有接着话茬,自顾自往甲板另一端走去,直愣愣地望着海面,男人追上她,心里有股不好的预感:“小姐,你怎么了?”

 而这时冬秀已经抓住了栏杆,伸出腿准备翻过围栏。谁知她另一只脚还没迈过去,就被一只强有力的手抓住了胳膊:“小姐,有再不愉快的事情也不能轻生!”

 “你算老几!”冬秀回过头,用生平最恶狠狠的眼神瞪着眼前这个金头发绿眼睛的男人,“我死我的!你敢再过来一个试试!”

 “小姐,身为一名德国绅士,我必须告诉你,你如果执意这样做,我只能打晕你了。”男人一脸严肃道。

 冬秀嗤笑一声,甩开男人的手,回到甲板上,低声用中文骂了一句:“娘希匹!”

 男人皱了皱眉:“小姐,就算你骂我,我也还是会救你的。”

 冬秀对这个满口骑士主义的男人没有任何好感,因此语气恶劣极了:“是吗,那如果你未婚妻死了,别人都说是你的错,你也觉得是因为自己的缘故酿成她的死亡,别人都让你以死谢罪,你死还是不死?”

 男人被眼前女人满嘴的死字弄得心里十分难受,等她说完,他沉默半晌,回答:“我会好好活着。” 

 “嗤,”冬秀不屑地笑了,“假话!”

 “不,”男人认真地看着她,“我说的是真话。”

 冬秀看着他,嘴角的嘲讽却丝毫未减。

 “因为,”男人看着她说,“我爱她。而她,也爱我。”

 “正因为我爱她,所以我会好好活下去。而正因为她爱我,她也不会希望我跟她一起死去。”

 冬秀怔住了,一个字都吐不出。

 “虽然活着的那一方可能很辛苦,但我会带着对方的另一半活。”

 “接下来的时光,我是我,她也是我,我们不再分离,但我会活得更好。”

 男人说完,眼神回到面前女人的脸上,却蓦然发现,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然泪流满面。

第66章 2018-12-27 20:30:28
冬秀的作品被人评说,聊到她书里的婚姻,胡适进行反驳。冬秀被报社请客吃饭
第66章 2018-08-03 20:30:00
 冬秀木木地任由眼泪滑落,得知本尼身亡的那一刻她没哭,被他的家人肆意羞辱她也没哭,但是现在,当她从一个陌生人嘴里听到要连同爱人那份一起活下去的时候,她却忍不住哭了。

 人生实在艰难,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那个人却不明不白地死了。剩下的那个还不得不苟活。其中心酸痛楚,未经历过的旁人又怎能明白呢?

 冬秀不是因为男人说的话而哭泣,而是因为她认识到自己若是死了没法和本尼交代而哭。她懦弱地想找个最简单的方式了结此生,却又害怕到了底下本尼责怪她。

 现在的她无所畏惧,只除了本尼。若是本尼怪她,她又如何是好?

 “小姐,小姐?”

 男人叫了她两声,她才回过神来,用手指一点点抹干了脸上的泪痕,小声说了句:“谢谢。”便转身往船舱走去。但那个男人却追上了她,“小姐,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我不会再自杀了,你放心好了。”

冬秀头也不回地说完,抬脚就要离开,却被男人叫住:“我可以认识你一下么,就当交个朋友?”

“江冬秀。”

冬秀别过脸来,阳光下,她的头颅像一尊泛着古铜色的雕塑。

“我叫德特里希?冯?弗里德里希,江小姐。”

 男人笑着说,可他的话音刚落,眼前的女人就离开了他的视野,只留给他一个浅淡的背影。他无奈地摇摇头,刚转身,却碰上老友菲利克斯一脸兴味地望着自己:“铁树开花了,德特里希?不过没想到你是喜欢这种类型的,啧啧。虽然个子矮了点,不过身材还不错。”

 “你在开什么玩笑,菲利克斯?”德特里希摆出一副严肃古板的模样来,“你没看见刚才那位女士情绪很不稳定吗?她差点跳海自杀!”

 菲利克斯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居然……居然要自杀!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德特里希摆摆手,不愿多提:“这事你就别问了,我们素昧相识,她能听我一言放弃跳海我就很高兴了,你不知道她刚才的样子多吓人,整个人像神话里被抽去了灵魂的人,只剩下驱壳一般。”

 “哎,肯定是遇上什么特别残酷的事情了,她是清国人?”菲利克斯问。

 “看她的姓氏是。”德特里希说。

 “那就肯定是家人处事了。”菲利克斯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沓子报纸来,“你瞧瞧这新闻,清国那边闹得不可开交,各处都独立了,据说过不久清国就要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现在这个国家战火连天,死的人不要太多。这个可怜的姑娘大约是有亲人死了,否则也不会想不开要去跳海。”

 德特里希回想起冬秀跟自己说的一番话,心里有了计较,但他没有接费力克斯的话茬,只是说:“不要乱猜别人的私事。”

 “好了,好了,我就是随口一问而已。”菲利克斯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发现德特里希根本不理自己,没趣地放下手,眼珠一转又问:“哎,过几天就到美国了,也不知道哥伦比亚大学怎么样。”

 “美国佬虽然不靠谱,但是他们的大学还是不错的,再说,我们只是去做交换生,一年以后就回国了,全当放松。别忘了,到时候我们还是要进军队的。”德特里希拿报纸敲了敲菲利克斯的肩膀,幽幽地说。

 菲利克斯撇撇嘴,德特里希看他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把报纸往他怀里一塞,转身走了。

 半个月后,游轮抵达港湾。迎接冬秀的是一片完全陌生的土地和文化,她身穿一身鹅黄色的旗袍,拎着行李箱站在原地,却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眼前尘土飞扬,她的未来也在这一粒粒尘土中,随着风的力量随意被抛起,又随意被碾碎。

 “江小姐?”德特里希和好友菲利克斯正和马夫商量着价钱,无意中却发现冬秀正一个人拎着繁重的行李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德特里希身体里的绅士因子蠢蠢欲动,他拍拍好友的胳膊,在他耳边低语几句,转身就往冬秀身边走去:“江小姐,您怎么一个人在发呆?是不是没找到马车?要不要我帮您找一辆?”

 “呃,”冬秀慌忙从纷乱的思绪中抽回身,略带茫然地抬头望向这个比自己高了两个头还有余的男青年,说:“不是的,我只是不知道哥伦比亚大学该怎么走而已?”

 “您也是去哥伦比亚大学的?”德特里希眨眨眼,好看的绿眼睛在阳光下像两颗闪耀着熠熠光彩的绿宝石,“那我们正好同路,我和菲利克斯是从德国过来做交换生的,不如一起走吧?”

 冬秀没再说话,只点点头表示默认,德特里希看她一个人带着那么多的行李,主动帮她提了一部分。两人走到马车面前,菲利克斯正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冬秀:“你好哇,美丽的小姐!”

 “您好,先生。”冬秀不欲多谈,只说了这一句,便再不开口了。菲利克斯觉得无趣,但还是保持了绅士风度,先请冬秀坐上马车,接着和德特里希帮她把她的行李抬上马车,不过她的行李实在是又多又重,马车上只放了一小部分,其他的行李他干脆拿绳子绑在马车顶部了。

 车夫一甩马鞭,马儿迈着稳健的步伐跑了起来。因为路面不是很平整,所以车厢摇摇晃晃的,坐在里面的三人被颠得身子时不时歪过来斜过去,像被恶意摆弄的不倒翁。不过冬秀很快适应了环境,还饶有兴致地打开箱子,拿出一本《阿霞》看了起来。

 冬秀本人是很欣赏这些19世纪作家的。在这个世纪里,所有的名著还都没什么水分(当然,简?奥斯丁这样的言情小说家除外),作家也都各具特色。比如屠格涅夫,比如福楼拜,又比如莫泊桑。

 不过现在,书籍于她而言就是毒?品,她如果不看书的话,精神几欲崩溃,这些印在白纸上的铅字拯救了她这两个月来的日日夜夜,让她无处安放的精神有了归宿。只要读起书来,她就没有那种几欲疯狂、随时随地想找个地方自杀的感觉了。

 所以离开的时候,她带上了自己从英国带去的所有书籍——这就是她行李为什么那么重的原因了。

 冬秀知道自己很可能得了心理疾病,但是她却没有一点医治的意思,她抱着放任自流的态度,只要一天不死,她就活一天,哪天死了,哪天埋。

 车厢里除了能听见马儿“哒哒”的蹄声,就是冬秀“哗啦啦”的翻书声。气氛一时很沉闷,菲利克斯朝德特里希挤眉弄眼,示意他和冬秀说说话。

 大好的机会不把握太可惜啦!谁知道进了大学,有没有机会再能和这位姑娘重逢呢?要知道,哥伦比亚大学那么大,姑娘小伙子那么多,到时候说不定就遇不到了呢!

 德特里希被好友烦得不行,只好转头看向正在翻书的冬秀,轻咳一声:“江小姐,你就读于什么学院?”

 “读的什么专业?”冬秀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趣,“嗯,教育学院。你们呢?”

 “我们也是教育学院的。”菲利克斯急忙道,“真是太巧了,不是吗?”

 冬秀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你选了哪些课?”

 “嗯,有应用数学、哲学、种族与民族研究……”菲利克斯掰着手指头报了一遍,“德特里希的课跟我选得差不多,不过他对戏剧比较感兴趣,就多选了一门这个。”

 “是吗。”冬秀把他们两人的模样记住了,“都选了哲学啊。”

 “那是!”菲利克斯下意识地答,一头棕色的小卷毛一翘一翘的,“听说这次教哲学的是剑桥毕业的博士生呢,据说还是一位很有名的女作家,所以我才和德特里希选她的课的。不过有名的作家年纪估计都挺大的了,哎,要是是个老太婆,那就很倒胃口了。”

 “哦,在你心中,有名的女作家年纪都特别大?”冬秀合起了书,看向面前这个侃侃而谈的青年。

 “那当然!”菲利克斯接话,“至少我们国家那些有名的作家,几乎没一个看上去年轻的,都老态龙钟,或者装得一副万分深沉的模样,看着真让人不爽,想揍一顿。”

 “那如果你看这位哲学教授不爽,也要揍她喽?”冬秀刚说完,德特里希就忍无可忍地拉了拉好友的袖子,示意他闭嘴。但是菲利克斯可管不了那么多,直接道:“那我还不至于,她就算再老再丑,声音像青蛙一样难听,脾气比驴还坏,我也会对她报以笑容的,教授可是关系到我的学分啊,以我的功夫,哪怕是巫婆,我都能让她展颜一笑。”

 “看上去你很有信心嘛。”冬秀重新翻开书,她已经确定了,对方是个不折不扣的二货。

 在她这个即将上任的正牌教授面前胡说八道,胆子确实够大的。

 可是菲利克斯却把冬秀的话当成是赞美,更加跃跃欲试了:“也不知道这位教授有什么作品。不知是沽名钓誉,还是真有东西。不过我个人倾向于前者。”

 “不知道对方到底是谁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讨论为妙。”德特里希说。

 “他说得挺对的,是个沽名钓誉之辈,还是个没什么本事,一封笔就是好几年的作家。”冬秀不咸不淡地接话。

 “你也是这样认为的?”菲利克斯眼睛亮晶晶的,话头一转,皱眉问:“不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冬秀头也不抬地回答:“因为你口中那位教授,就坐在你对面啊。”

 菲利克斯登时像掐了脖子的鸡,一个字也蹦不出了,过了好半天,他才白着脸问:“江小姐,你是开玩笑的吧?”

 “嗯,是在开玩笑。”冬秀抬头瞅他一眼,接着又把注意力放到书上了。

 菲利克斯刚觉得松了口气,德特里希却开口问:“莫非,您就是wisdom女士?”

 “哦,你怎么知道我的英文名?”这下轮到冬秀惊讶了,“我只告诉过几个读者,你是哪个?”

 “原来您真是wisdom女士!鄙人德特里希?冯?弗里德里希,笔名德利奇?沃尔里希。”德特里希惊喜地望着眼前的姑娘,“我真没想到,有一天能跟您见面,不过……您看起来真是年轻啊。我记得第一次给您写信,还是在六年前呢。”

 “原来是你啊。”冬秀笑笑,“你刚开始给我写信都用德语,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学德语的同学帮我翻译,结果翻译出来的是一大堆关于我作品里语法错误的疑问,我该说不愧是德国人吗。不过我当时心生疑窦,因为当我把我的作品交给编辑的时候,我的编辑当时并没有挑出语法上的错误,所以我就怀疑到译本上去了。但是真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德语译本居然错误那么多呢。”

 “您谬赞了。”德特里希被自己喜欢的作家表扬,感觉脸上有些热,“我只是提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建议而已。”

 菲利克斯的眼神在二人之间来回梭巡,而后说:“天哪,六年前你就给江小姐寄过信,你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

 “你没问过我。再说,我只要一提文学,你哪次不是直喊头疼地跑开?”德特里希无奈地笑着说,“再说了,江小姐这个名字你可能陌生,那么赫尔曼?黑塞这个名字你总不陌生了吧?”

 “那是当然。”菲利克斯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么,我告诉你,黑塞先生是江小姐的好友,这下你该清楚了吧。”德特里希说着,无视对方能塞下一个鸡蛋的嘴巴,冲冬秀微笑道:“不过我真没想到,您会来美国。”

 “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冬秀不欲多谈,轻描淡写地揭开这个话题,“很快你们就是我的学生了,那么预祝我们相处愉快。”

 “当然。”德特里希笑着接话,菲利克斯半晌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那个,教授,选好的课还能改吗?”

 冬秀抬头,糟糕的心情陡然好了不少:“不能。”

 就在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声中,马车已经载着三人抵达了哥伦比亚大学的门口。

 冬秀是最后一个走下马车的,当她从德特里希手里接过行李,下意识往后一瞧时,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出现在她的视线中,她眯了眯眼,小声道:“胡适?”她记得他是在康奈尔大学读书,怎么跑哥伦比亚大学来了?

 那青年回过头来,面庞清秀斯文,脸上架着一副黑色圆形眼镜,梳着板寸头,身着灰色西装,看上去儒雅得仿佛从画卷中走出来一般。

 他冲她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好久不见,冬秀。”

 “你怎么知道我……”

 冬秀话没说完,但是胡适已经明了她的意思,笑着接道:“是我的教授告诉我的,正好今天我来哥大旁听,我帮你拿行李吧。”说着,看了一眼站在冬秀身边的两个高大的日耳曼青年,“这两位是?”

 “我们是来哥大做交流的学生。”菲利克斯接话,“因为我们选了江先生的课,又正好是一路的,所以就跟她一起来了。请问您是?”

 “我不过是冬秀的一位普通的读者而已。”胡适没有说出自己是冬秀亲戚的事来,只是淡淡地略过这个话题,“二位是读的什么学院?如果顺道的话,不放一起走。”

 “教育学院。”

 菲利克斯说完,胡适点点头,“那看来顺道。”他自然而然地从冬秀手中接过行李,和冬秀聊起天来。虽然大部分时间是他在说,冬秀一言不发地听,但是气氛却十分谐和。

 菲利克斯朝德特里希眨眨眼:“哥们,你再不上说不定就没机会了。”

 德特里希用余光扫了一眼静默如白梅的冬秀,想到她那天准备跳海的姿态和绝望到麻木的表情,最终一个字没说。

 他不是趁虚而入的那种人,他会等到她心房彻底痊愈的那天。

 毕竟,时间还长着呢。

 教育学院颇有古希腊时期建筑的风味,十根石柱撑起一片广阔的空间,大门掩映在其后,张开一张黑洞洞的嘴。一阶阶泛着浅黄色的石阶从学院门口蜿蜒而下,直达地面。他们面前坐落的仿佛不是一座学院,而是一座神圣的教堂、一个古老的谜语、一卷瑰丽的传说。

 到达这里,冬秀和德特里希二人就该道别了。她要去登记入职,而这两位则要准备入学。

 “开学见,江小姐。”菲利克斯跟冬秀行了个军礼,德特里希也朝她翘了翘嘴角,二人便带着行李离开。冬秀回过头去,发现胡适正皱眉看着自己,不由得问:“怎么了?”

 “冬秀,刚才我一直想问的,怎么几年不见,你瘦成这样了?”胡适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活像函数的水平轴。

 冬秀下意识地摸摸脸蛋,她并不想提起这个问题,勉强笑了笑:“大概是有些晕船,所以没怎么休息好。让你挂心了。”

 胡适没再说话,只微微颔首,但微蹙的眉心说明他并没有放弃自己内心的疑惑。他领着冬秀走到教育学院院长办公室,看着冬秀走进去,刚要转身离开,冷不防听到冬秀压抑的声音:“我想这是我的私事,与我的工作无关。”

 “但我必须要知道这件私事会不会影响你的工作,江先生。”院长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严肃而认真。

 胡适下意识地停住脚步。

 半晌,他听见冬秀用极为冷淡的声音道:“我的未婚夫在革命爆发的时候出意外死了,而原本,这个月我们就该结婚的。”

第67章 2018-12-27 20:34:08
冬秀吃饭聊写文瓶颈
第67章 2018-08-03 21:00:00
 等冬秀从院长办公室里出来,看见的就是胡适捧着一本书读得认真的模样,她也没有怀疑他偷听,走到他面前说:“已经办妥当了。”

 “那就好。”胡适收了书,从长椅上站起身,“走吧,你第一次来这里,路还不熟悉,我带你去公寓。”

 “那就多谢了。”冬秀微微颔首。

 “朋友之间,何须谈谢。”胡适说。

 “道谢还是有必要的,”冬秀低头自顾自地说完,没注意到胡适微微皱起的眉。

 眼前的女青年已经和八年前的少女完全不同了。他还记得那时候她圆润的脸蛋和长长的发辫,虽然五官只算得上普通,可却神采飞扬,三分长相愣是有七分气质出来。他还记得她把便当盒塞给他手里时略带生气却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的大度样子,像一只护食的圆滚滚的小兔子。那时的他什么也没有,但他其实很想问问她:如果我学成归来,你愿意等我么?

 不过他那时终究没能鼓起勇气问出这话来。等他现在回想起来,才知道自己错过的是什么。

 时过境迁,哪怕他和她成了笔友,他们之间还是隔着千山万水,最后,不出他所料,她先一步和自己的同学在一起了。而他得到这个消息时,才刚进澄衷学堂。而告知这个消息的却不是她,而是他的母亲。他还记得她母亲一副庆幸地表情对他说:“她比你大一岁,而且江家的那位那么宠她,你要是真跟她定了亲,娘怕你吃苦。”

 他那时是什么想法呢?他记得自己对母亲一如既往的恭顺,等回了学堂,他却一晚上没有睡着。

 他考进公学的时候,他从她的信件里得知她订婚了。这是他第一次亲口听她道出她的境况,但却没想到是这样。他那天在操场上走了一下午。

 等他来了美国,进入康奈尔大学就读时,他得知她已经于剑桥毕业了,准备回国教书。

 他好像永远也赶不上她,每当他觉得自己能够站在她身边,她总是又走得更高更远。

 他在等一个机会。

 当辛亥革命爆发、复旦大学被迫听课时,他终于克制不住自己内心的那一点隐秘的想法,在门门功课都考得前几的情况下,他和教授提了她的事,想推荐她来美国教书。而事情远比他想的顺利得多,他的教授是冬秀的粉丝,甚至还和她有过信件往来。他以为教授会把她推荐来康奈尔大学,却没料到,教授直接把她推荐去了哥伦比亚大学。

 从那天起,他便不惜从纽约州东北部跑到东南部,频频到哥大蹭课,摸清教育学院的每一门课、每一个地点和每一位导师。他不再打牌,只是烟抽得更凶了些,尤以她来信的时候,他抽得最凶。

 到了最后,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初心是什么了。

 而现在,冬秀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不能把眼前的她和八年前的她衔接在一起了。她看上去瘦了很多,圆润的脸颊瘦的只有叶子大小,原本平坦的颧骨都凸显出来,两只眼睛也失了应有的神韵,哀戚地窝在眼眶里,像两颗黯淡的黑扣子。

 不用他询问,那个答案最后由她自己说出来了。她的未婚夫死了,而她因为受不了打击,所以才来了美国。

 当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胡适甚至不知道自己内心是什么感觉。

 欣喜?不,应该说是震惊。

 心痛?不,应该说是担心。

 许许多多的情感一并涌上喉头,最后化为恐惧停在他的心上。因为他知道,从这个答案开始,他离她更远了。

 但他还是不想放弃。

 

 走到教师公寓前,冬秀要和胡适道别,她的声音轻轻的,像天上忽聚忽散的云朵:“康奈尔大学离这儿挺远的,耽误你这么久时间,真是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没有,”胡适笑得很书生气,“我经常来这里蹭课,教育学院的课的水准都很高,我读的是农科,有些感兴趣的课不一定能上到,来哥大正好方便了我。”

 “你一点都没变啊,”冬秀情不自禁地露出一个笑容来,脸上带着一点淡淡的怀念之色,“还是这么好学。”

 “过奖了。不过是些小聪明。”胡适望着这个比自己矮一个头的姑娘,笑得极其温和,“那我先走了,下次见。”

 “嗯,再见。”

 冬秀和胡适道了别,自顾自地进了公寓。关上门后,她没有开灯,只靠在门板上,望着墙角的蜘蛛网发呆。

 她终于是一个人了。

 再没人用温柔的嗓音叫她“秀”了,再没人像抱珍宝一样将她一把搂进怀里,也再没人会给她烧洗脚水,陪她度过一场场难熬的考试。

 她以为自己的二十岁会是圆满的,生活会像《一千零一夜》的每个故事那样,以“幸福生活,白发千古”为结局。奈何老天跟她开了一个荒诞的玩笑,他害她没了丈夫,没了职位,甚至连国家都没了。现在的她,不过是强撑着一口气,不让自己倒下去而已。

 冬秀想起前世很早以前看的书来:《飘》里,斯嘉丽没了一切的时候,她还有塔拉;《欧也妮葛朗台》里,欧也妮遭受爱情上的背叛之后,她的金币还在她的兜里;《红楼梦》里,薛宝钗的丈夫和家族全部消失了,最后守着孩子过活……

 她散乱的目光渐渐恢复正常,是了,哪怕没有本尼和家庭,她还有金钱!还有她未完成的事业!她还不可以倒下!她要振作起来!

 这样想着,冬秀从门板上直起身,打开灯,一步步走到桌子前,从行李里翻出纸和笔,找了把椅子坐下。

 笔尖碰到纸的瞬间,她压抑多年的情感忍不住奔流而出。而她这个故事,也像《飘》那样,她先飞快地写好了结局,再从中间一点点开始写。

 这个故事,冬秀打算写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并不急着发表出版。她要悉心打磨几年。

 因为这个故事,写得不再是别人,而是她自己。

 这回冬秀终于明白了普洛佩提乌斯的一句话:“我之所以写作并不是由于天才的冲动,而是为了舒缓爱情的烦恼和哀诉人生难以消除的痛苦。”她现在两者兼具,人生和爱情的痛苦她都无法消除。何以解忧?唯有写作。

 从冬秀搬来哥大第一天一直到她正式讲课,只要没人邀请她出去,她都窝在公寓里写作,一工作就是十个小时以上,可以说不眠不休。废稿和草纸堆满了地面,每次胡适来敲门,门被打开之后,他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冬秀,而是她身后凌乱的桌面和到处都是的稿纸。

 “你又没好好吃饭,冬秀。”胡适从随身带来的包里拿出一个便当盒,“我刚热的,你趁热吃了吧。”

 “哦,谢谢。”冬秀不好意思地扒了扒头发,眼下的黑眼圈重的像是碳粉抹的似的,看得胡适一阵皱眉。“你要不要进来坐坐?”

 “不了,我顺便过来看看你,晚上别忘了出门散散步,长期呆在屋子里不运动,身体容易发僵。”胡适说。

 “我知道了,谢谢你。”

 “没事。”

 二人又聊了两句,胡适才转身离开。冬秀关上门,又望望自己新写好的一沓稿子,只感觉脖颈痛得快要断了。

 这个时代没有健身房,除了散步就是跑步。冬秀的自制力过人,又工作一个小时后,她准时换上衣服,出门去散步。走到操场的时候,没成想却遇见了德特里希和菲利克斯两人,他们正绕着操场跑步,姿势整齐划一,一看就是常年训练过的。

 冬秀正要开口,菲利克斯率先跟她打了个招呼:“嘿,江小姐!晚上怎么有时间出来?”

 “工作太久了,出来活动活动。”冬秀笑着说,“你们体力真好啊。”

 “那是!”菲利克斯笑着说,“一起跑步?”

 “不了,”冬秀摇摇手,“我就散散步好了。”

 说服不动冬秀,菲利克斯和德特里希就朝她礼貌地点了点头,继续跑步了。冬秀则是一个人围绕着操场慢慢地散步,一边走一边构思着自己的作品。

 她要把自己这辈子的生活经历和感想全部揉进这本小说里。她不指望自己能像马尔克斯写得那么激荡人心,也不指望自己能像麦卡锡的笔触那样残酷又有力,但她能保证自己的文字流畅动人。

 虽然冬秀一开始写的时候是拼着一口气的,但是写了五章之后,她已经把这部作品当做自己人生最重要的著作来写了。

 这本书将是一本长篇小说,冬秀从结局写起,又跳到中间开始写,她把大纲详细地一条条列好,中间删改多次,直到暂且觉得没问题才动笔,先挑“死亡”的情节详细地平铺直叙,不过她却并没有进行过多的渲染,而是用一种简洁的方式揭露残酷的现实。

 一个自成一格的作家写作总是和他人不同的,比如冬秀,她在写作时强调的是“万物的空性”,所以她并不喜欢把一些无病呻吟的内容和形容词放到自己的作品中来。甚至在这部作品里,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是模糊的,只是一个浅淡的墨点而已。

 而这个面容模糊的女主人公,所代表的正是冬秀自己,也代表万千中国封建社会下、努力抗争的女性。尽管她把女主人公的面貌描绘得像是毛玻璃后的云朵,但是她的性格和思想却是水珠下的叶脉:温柔、生机勃勃却又充满韧性。

 她给女主人公取了一个很土的名字——李秋霜。在她的笔下,这位农村出身的姑娘逆来顺受惯了,因为家庭条件和规矩的限制,她从小就裹了脚,非但不识字,而且对外界一无所知,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被娘拉着去锅灶上烧饭烧菜,闲暇时间就待在床上做针线活,没过多久,她被母亲跟邻村的另一个少年订了婚。

 一切看似平淡如水,但很快,这丝平淡被一个猝不及防的消息打乱了,与她订婚的少年考取了美国的学校,在美国那里找了一个洋人女孩做女朋友,写信回来要与她取消婚约。一时间,所有的职责全部倾泻到李秋霜身上……

 冬秀花了许多笔触来描绘李秋霜的生活环境。这一点要感谢赛珍珠小姐,她后世的作品“大地”三部曲为她写这部作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现在的美国人民还并不了解中国的生存境况,与其让赛珍珠在未来用洋人的视角写中国,不如就由她这个土生土长的中国姑娘来写。

 尽管她笔下的中国可能比赛小姐的更贫瘠——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她将大把大把的民间迷信的方子以及对待女人的残酷全都通过李秋霜的视角描绘出来。李秋霜抽大烟的外公、只会歇斯底里打骂女儿又重男轻女的娘、染了一身脏病嗜赌成性的爹以及垂涎李秋霜美色却只会偷鸡摸狗的表哥。

 除了李秋霜这位主角,这家人每一个单独都能成传。

 冬秀用简介的笔触刀削斧凿地将他们勾勒出来,形象饱满又生动,好像被神仙吹了口气似的,这些人物活灵活现地从文字中蹦了出来。

 实际上,这些形象全都有原型。冬秀在江村生活的那几年,虽然大部分时光都和外公在一起读书,但女人们的八卦却从未逃脱过她的耳朵。那个卵蛋一样大小的地方,却出产着和它完全不成正比的海量的生活信息。女人们的嘴巴就是传递它们最好的工具。

 不是冬秀吹,这些唠叨的女人们可比后世的评书家还会讲故事,哪怕她们根本没学过文学也不知描写、渲染为何物,但经她们嘴里说出来的事儿却针针见血,一刀入骨。如果她们要夸一个人,那个人好似真的赛过天仙。如果她们要贬损一个人,那人恐怕下十八层地狱都不足以洗干净他的罪业。

 通常情况下,年纪幼小的冬秀都会搬着把凳子坐到门槛前,利用午休的时间拖着下巴听邻里街坊扯闲篇。因为她的娘是从来不屑于说这些琐事的,在她眼里这很掉价,但她的街坊们显然没这么高的素质。

 这些啰啰嗦嗦用方言编织成的八卦陪冬秀度过了几年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以至于当她见到这些女人口中所说的真人时,下意识地就露出了“果真如此”的神情。

 那些猥琐的、浪荡的、贪婪又寡鲜廉耻的、恩将仇报的、阴险下作的男人女人的形象从她的笔下一一显现。冬秀发现了一个自己极大的天赋,她不大会描写好人,但描写那些小人却描写得栩栩如生。等她写完这些人物重新读自己的文章,都有种把那些人揪出来往死里打的欲望。

 冬秀在操场上漫步着,她极尽所能,把所有各具缺点的人物都汇聚到了李秋霜一家子里。在这样一个畸形的家庭里,李秋霜却是一个温柔、善良而且心性坚韧的姑娘,不得不说是她这个作者的一点坏心。

 没错,其实李秋霜本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这里被设置成了一个伏笔。冬秀并不想写《红楼梦》那样上层社会的浮华,她要写的只是底层人民的无奈挣扎和呐喊,一个时代的缩影和悲剧而已。

 原因有二,一是她从未经历过上层社会的生活,哪怕她有特丽莎女爵那样的贵族朋友,但这不代表她愿意把她和她的生活写进自己的作品中来,因为她流着中国人的血,也携带着她这辈子经历所染的习惯,强行写上流社会只会弄成四不像;二是冬秀对这部作品的期望是挖掘人性,上流社会的人性流露中,虚假和不动声色的矜持更多,全然没有底层撕裂般的真实,真实到丑陋不堪,粗鄙到无话可说。

 无论是黑暗还是明亮,她都要淋漓尽致地刻画出来,但她个人更倾向于前一种,经过了本尼的死亡后,她对这个世界都有种悲观消极,她不喜欢皆大欢喜的结局,她只爱真实。

 真实,才是冬秀要表现出来的东西。她的生活这么不好过,那大家就一起来体会一下这种窒息的快感吧!

 她很期待自己的读者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欲罢不能的表情。

 冬秀此时的内心是愉悦的,当她发现自己的笔杆不仅仅可以化为利刃还可以制造风暴和言论、甚至挑起战争后,她的笔力就随着她黑暗又龌龊的内心更上一层楼了。

 她并没有赛珍珠女士内心对中国充满同情和热忱的情感,与此相反,她要回报祖国是出于义务和骨子里的责任感。而现在,这份责任感被打破了,她要把自己内心的愤怒和不满全部发泄出来。

 她对清朝的当政者和那些为了一己私欲夺权的革命家不满已久,这时候不写,更待何时?

 冬秀打算把这个故事写成四部曲,她要从清末一直写到抗日战争结束,她要揭露丑恶的统治者的嘴脸,她也要借着笔下人物谩骂日本人的罪行。

 那些以后记者们都做不到的事情,她是可以做到的。

 当然,抗日战争那部分她会等到战争爆发的时候发表出去,到时候会引起怎样的反响,就不在她的考虑之内了。

 抱着这样恶意的心态散完了步后,冬秀回到了公寓,继续自己的工作。

 第二天一早,她正式开始了自己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学工作。尽管这次她担任的是她以前梦寐以求的哲学教授的工作,但她却没有任何喜悦的心情。

 学生们期待这位知名的女作家的上课风格会很有个人特色,但他们的祈祷待显然被魔鬼听见了。

 冬秀一节课的内容比在复旦的时候还要多许多,间或夹杂着各种专业书籍的名字,她的板书写得极其放飞自我,写完不到一分钟就全部擦除。讲课虽然生动有趣,但由于节奏太快导致学生们记笔记的手断块断了。而想逃课的人就更倒霉了,冬秀每次课都点名,但凡有人逃课就会被她记一笔,留着期中的时候算账。

 嗯,冬秀说,连着逃课三次,就等着重修吧。

 为此,一些喜欢翘课的学生苦不堪言。

 不过,对于喜欢这门课的人来说,那选修这门课就是天上掉馅饼,太值了!

 一节课能学到其他教授教的三四节课的内容,对于一些学霸学神而言,简直就是无意间走进了天堂,再也不想回家了!

 当冬秀教了三个星期课以后,她发现一个熟悉的人出现在她的课堂里。

 “嗣穈?”

 冬秀惊讶地放下自己手里的书。

 “冬秀,别来无恙。”胡适推了推眼镜,笑着说:“我听说这门课很有趣,上课的内容非常多,就过来了,你不会赶我走吧?”

 “当然不。”冬秀被他逗笑了,“好了,还有一分钟就上课了,你找个位置坐下吧。”

 于是,胡适就毫不客气地在第一排的位置坐了下来。没过多久,两个日耳曼青年也走进教室——不用说,这就是菲利克斯和德特里希了。菲利克斯很意外,他看了一眼胡适,“能让我们进去坐吗,那里面是我们两个的位置。”

 胡适站起身,给他们两位让了道。

 这时,上课铃打响,胡适笑眯眯地拿出本子,准备用最工整的字做笔记。

 然而事实告诉他,他实在是太天真了。

第68章 2018-12-27 20:35:57
冬秀吃饭被胡适撞见,冬秀解释说自己写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
第68章 2018-08-04 20:30:00
 冬秀讲课的速度和干货之质量,一个字形容:多。两个字形容:很多。三个形容:太多了。

 多到在座的同学无一不奋笔疾书,连胡适也不例外。一节课下来,胡适觉得自己的手都不是自己的了。与此同时,他心里升起了对冬秀浓浓的敬佩之意。能把这样多的内容融会贯通又不失幽默地讲述出来,她本人的知识储备量果然不可小觑。

 下课铃打响,冬秀正好讲完最后一点内容,开始收拾书本。她每次课带的资料都很多,随身背着一个米黄色的大包,配上她一身黛色的旗袍和纤瘦的身材,远处一瞧,好像是一个黑色的晾衣架上挂了一个包。

 大部分的同学都离开了,唯有几个学霸围着冬秀问东问西,冬秀也全部耐心地为他们解答。等她好不容易离开教室,却发现胡适背着手在门口等自己:“你待会儿还有事吗,冬秀?”

 “没有。”冬秀回答,“怎么,你有事找我?”

 “一起出去走走,如何?”胡适说,“我想和你聊聊你新写的作品。”

 “作品啊,”冬秀略一思索,便答应了,“好。”

 二人沿着哥大的操场慢慢散步,胡适虽然还和记忆里一样腼腆,但是一旦遇到学术上的问题,他严谨又认真的性格便会暴露出来,和冬秀唇枪舌战不休。就比如现在,冬秀说要把自己老家的事情写进作品里,就引来了胡适不赞成的观点:“冬秀,我觉得在背后对他人说长道短不是君子的作为。”

 “小说本身所刻画的人物哪怕有原型,它本身也并不是原型本人,只是脱离了原型存在的一个形象而已。”

 冬秀摇摇头,她和胡适之间隔着一米左右的距离,聊起天来就像开学术讨论会,“而且,我觉得低俗的形象更能反映一些问题,你知道吗,我读了最近国内寄来的报纸,革命还没开始多久,就有人抛弃妻子了,不是很荒谬又可笑吗?我是靠操纵文字吃饭的,我觉得我有义务把这些丑陋的东西都写进我的作品中去。说实在的,嗣穈,我没有你那么高的觉悟,我也不觉得我的国家高尚在哪里,如果我们的国家高尚的话,为什么秉承着老庄思想的我们会被一群洋人打得屁滚尿流?很显然,现在是我们落后了。”

 胡适默默听着冬秀讲话,没有吱声。

 冬秀见他不理自己,自顾自地往下说:“你记不记得铁路刚引进我们国家的时候,那帮官僚阶级是怎么说的?可笑极了,他们说铁路这玩意儿影响大清的风水,破坏龙脉。结果呢?统治阶级也真就信了!花了二十万两银子买回来刚建好的铁路,不但没有投入使用,直接派人把它给拆了。现在呢?几十年过去,铁路确实没怎么再破坏龙脉,但是大清也差不多亡了。”

 “说心里话,我其实从未感谢过我的国家教给我什么,无论是所谓的祖宗规矩也好忠君爱国的道德标准也好,在我眼里,都是腐朽不堪的东西。没有一套铁打的社会规章制度和准则,这些东西只是狗屁!要说感谢,我只感谢自己有几个待我非常好的亲人和几位恩师,没有他们,我根本走不到今天。”

 胡适看向身边眼神如刀的女青年,她的每一句话都很刺耳,但他不得不承认,她说得大部分都非常对。

 “你说得对,但那些祖宗留下的规矩也并不都是错的。”胡适还想拯救自己的国家一下。

 “我刚来英国的时候,也抱着一种‘虽然我是清国人,但英国肯定有地方不如我们’的想法。但时间一长,我就不这么想了。原因很简单,我在英国待的时间越久,越发现我们和他们的差距极大,也许在未来我们的物质可以得到极大的改变,我们会变得很富裕,穷人也有资格进入更高的阶层,享受更好的待遇。但我们的思想一时半会儿是追不上他们的,为什么呢?这是受我们文化和习俗的拖累。这些习俗绝大部分都让人恶心,我想你应该都知道的,裹脚、跪拜、女人不许上桌子吃饭……”

 每当冬秀多说一个,胡适的脸色就变难看一分,所以她只说了四个就不往下说了,转而道:“当我渐渐融入英国和这个国家的传统的时候,我发现这里的姑娘比我们国家的姑娘活得快活太多了,她们可以读书,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抛头露面,甚至可以发表演讲,到各个地方工作。我记得你跟我说过,说美国这里的女孩儿要去学一大堆诸如跳舞、交际等技能,方便她们未来给自己找个金龟婿。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最起码她们是自主婚配的,她们的婚姻是自由的,无论这其中有没有夹杂其他因素,在‘自由和人权’这一点上,他们领先于我们。我们的婚姻是什么?是家族利益还是父母之命?都是!我们甚至要跟我们完全没见过的人共渡一生,无论对方的性格和自己合不合得来,对方会不会家暴,这难道不是最大的悲剧吗?”

 “而这种悲剧居然在我们国家延续了几千年。”冬秀讽刺地笑了一声,“我没跟你说过,我以前最好的一个朋友被她的父亲嫁到了日本去,婚前她根本没见过那个男人的面,而婚后,她的那位丈夫只要一不顺心就打她,轻则身上被揍得青一块紫一块,重则破皮断骨。如果这还不可悲,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可悲的。我们的国家一直是一个王权和男权至上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女人甚至都瞧不起女人,男人更多的是把妻子当成一个摆设和撑面子的玩物。你觉得,我们的国家真的如你所想那样文化深厚吗?”

 “并不是文化不深厚,而是被一部分人曲解了。”胡适推推眼镜。他还从未想过这层问题。到美国来,他一直觉得自己是用客官的态度对待两个国家,但当冬秀一番言论说出来,他觉得自己还是太偏袒自己的国家了。

 “曲解?一部分人这样做可以说是曲解,但绝大多数的人都这样做,千百年来都不改变,只能说明这个国家的文化从根上就是烂的。这个国家愚昧、无知、蠢钝,傲慢自大还自视甚高,自上而下都是这样。一部分聪明人选择离开,一部分聪明人选择做官,然后继续装傻充楞,每年能多往自己口袋里捞点是一点。还有一部分人聪明人选择去坑那些无知的人钱财,扮作道士或者大夫,你难道就没有观察过那些被骗的倾家荡产的人吗?他们最后结局可都惨透了,死了连棺材都买不起呢。”

 冬秀用一种快活的调子讲出这些来,听得人像被雹子从头打到脚,冷得牙齿发颤。

 胡适不得不提醒她:“那你为什么还要回国?”

 “大概是因为我那该死的怜悯心作崇吧。我认为这个国家烂如污泥,但总有那么几朵莲花,哪怕这些莲花很快就会凋谢,和那些肮脏的污泥融为一体。”冬秀嗤笑一声,“我原来把写作当成点醒人们的渠道,但事实证明,我太天真,想得太简单。人们需要文字,不过是得到另一种层面的认同而已,无论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因为我的文字迎合了大部分人的内心需求,他们痛恨国家无能的需求,所以我才得到那么多人的认可,我的书才卖的那么好。可是我这次不想这样做了,我写书是为了我自己痛快,是为了让我自己反复琢磨清楚这残忍的世道、这本来无聊到无谓的人生,至于他人的痛苦与否,与我何干?”

 “我现在写书,不过是和你抽烟一样,一种苦涩的消遣罢了。”

 冬秀看向胡适,做了总结。

 “所以,这些所有的人物,全是你的消遣?”胡适问。

 “从我个人那自私又坏心眼的角度来说,是这样不假,但你也可以给它安个大帽子,说我是从人类的角度思考一个社会的缩影。这些人物与我而言,就是皮影戏上的人偶,可我不是那个唱念做打的老师傅,也不是台下嗑瓜子聊天的观众,我是那个跑堂的,我眼中没有台前幕后,也没有什么秘密,所有的东西在我眼里都是提前设定好的。我不说话,只观察所有的事情,把我观察到的用我手里握着的细长的玩意儿写出来,仅此而已。”

 “这个比喻绝妙。”胡适笑了,“不过,我还是觉得你对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和规矩有一些偏见。就比如孝道这一点,我觉得我们国家在尊师重道上要比欧美这些国家地方强。”

 “呵,”冬秀笑了笑,她脑海中浮现的是后世那些玩弄女学生的教授和拿命威胁自己儿女拿钱的父母,“所以说,因为你思考问题的时候,潜意识里把自己文化里的东西放在第一位,所以你没有客观地去看待这个问题。如果说我们国家几千年来进化得最好的东西,比其他国家更厉害的东西,那可能是待人接物这方面的知识。但是待人接物是怎么来的?你有没有想过?是残酷的官场和社会带来的,我们国家的人为何温温吞吞?别看我,你也挺温吞的,说好听的叫斯文,说不好听的就是温吞。因为我们从小到大的环境、受到的教导或者教育造成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大清,一个男人可以有很多老婆,那么妾和妻之间势必有争端,他们生下的孩子争端就更大了,今天你陷害我,明天我找个由头侮辱你,或者带一堆孩子欺负你。这些破事我小时候看得可不少,所以有时候我真的感谢我去世的父亲,他至少没纳妾,我童年还挺幸福的。”

 这话一出,胡适半晌没说话。他的童年其实并不幸福,尽管他的母亲待他极好,她的品格和道德都让他称赞不已,但他从小生活的环境决定了他自小便很早熟,家族里的大哥二哥都不是省油的灯,他早早地就会看人眼色,性格也像冬秀说的那样……有些温吞。

 不过,这样被冬秀点出来,胡适还是有些赧然。但赧然之后,他决定改进。

 至少他不想在心仪的女孩面前露出自己不美好的那一面。

 “在我们国家,男人和女人离异不叫离异,叫休妻,而一般被休的女人自裁的占大多数,没自尽的活得也极其艰难,这些女人一提到前夫,可以说无一不是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吞其肉、生嚼其骨的。但是在英国,男女离异之后,他们就各过各的了,甚至没事还能见一面,喝个咖啡——至少我见过的是这样。他们甚至会抽出一部分时间照看共有的孩子。”

 冬秀笑了笑,“我一开始是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但当我的同学跟我说清楚我就明白了。在英国,男女基于爱情结婚的占大多数,而基于家族利益结合的占很小一部分。所以当两个人觉得不再合适,分开也没有问题。他们当中有一些或许会为了财产闹得不可开交,但更多的是和平解决,完全不像我国那样,离婚了,女人干脆直接一头撞在柱子上,一死了之。”

 “你和你的同学说过我们国家的境况?”胡适推了推眼镜,他自己本人在日记和信件里会聊自己对国家的想法,但这不代表他经常和自己的美国同学探讨自己的国家。

 “是的。”冬秀将一缕挡住视线的头发拨到耳后,“在交流的时候,我们尽可能不带感情色彩去聊自己的国家,做到最大限度地客观——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尤其是在清国受到全世界国家的不友好的瞩目之后。贬损自己的国家从一个角度说就是否定自己所学的东西和受到的教育,变相的也就是说自己野蛮。但和自己的同学一旦交流得多了就会发现,其实真正了解大清情况的人非常少,更多的人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我跟我的同学聊我的国家,他们聊他们的,最后我们发现一个结果,那就是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完满的,最差的国家里也会走出人才来,最好的国家里也会有败类。我们选择待在哪个国家,只不过是因为我们适应这个国家的规则制度罢了。”

 “那你觉得你更适应哪个国家?”胡适看着对面面色平淡的女青年,眼里带着欣赏。

 “我?”冬秀笑了,但话到嘴边,却被她咽下。她本想说,我爱的人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可是本尼已经不在了,她却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开始完全崭新的生活。

 “哪里需要我,我就在哪里。” 

 最后,冬秀嘴硬地说。

 与胡适聊了很久,冬秀才回到自己的公寓。她摸出稿子,刚准备拿起笔开始写,敲门声响了起来,她无奈叹口气,起身开门,原来是隔壁的琳达教授:“有你的电话,江教授。” 

 “好的,我这就来。” 

 冬秀理了理衣服,锁好门,去接电话。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次居然是个越洋电话,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前不久给她寄信来的丘吉尔。

 “嘿,秀,好久不见。”

 “是好久不见,伦纳德。”冬秀的声音染上一丝笑意,“什么事?”

 “你入围诺贝尔文学奖了,而且名次很靠前。”丘吉尔直接扔过来一个重磅炸弹,把冬秀炸得头有些懵。

 “什么?”

 “你入围诺贝尔文学奖了,而且名次靠前。恭喜。”丘吉尔笑了一声,又重复一遍。

 “你开玩笑的吧,我怎么会……”

 “我没开玩笑。”丘吉尔说,“说实话,你这么年轻能入围诺奖且名次那么靠前,我是很惊讶的。不过很快我就想通了,你写作的内容都很讨巧,毕竟现在还没人直白地写大清的事情,评审团对你的作品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所以你这回名次靠前也不奇怪,不过获奖你就不用想了,奖章都是颁给一群老怪物的。你得注意的是明天上门拜访你的记者,这个消息过一会儿估计就传得到处都是,你明天会成为报纸上的热门讨论对象。哦,你现在在哥大教学,明天以后,来你课上旁听的人我想会急剧增多,当然,你可以考虑出去搞个讲座再借机出书,赚一笔也不错。”

 “伦纳德……”冬秀有些无奈,但更多的是感激,“非常感谢你,非常。”她这辈子有这样多的朋友,何其有幸!

 听筒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传来丘吉尔的笑声,“如果你想感激我的话,下次来英国请我吃正宗的豆腐宴吧!”

 “没有问题!”

 两人寒暄了没几句,冬秀就礼貌地挂了电话。她知道现在丘吉尔很忙,所以她尽量不耽误他的时间,他本人能亲自给她打电话她已经非常高兴了。

 但是得知自己入围诺奖,冬秀心里高兴之余,更多的是心酸。

 她最想分享消息的对象不在了,再大的快乐也消弭无踪,她望着幽深的走廊,只觉得分外寒冷。她搓搓手,决定不再管这件事了,继续写稿。

 回忆伤痛不如赚钱,沉浸死亡不如赚钱。

 丘吉尔说得没错,利用这个消息,她不如好好赚上一笔。本尼不在了,建大学这个愿望,就由她独自完成!

第69章 2018-12-27 20:40:15
冬秀裁衣服穿,路过泡茶楼里听到《上错花轿嫁对郎》的故事。
第69章 2018-08-04 21:00:00
 事情果然不出丘吉尔所料,第二天上午,来找冬秀的记者就堵满了整条公寓走廊,差点害得她没法去上课。

 面对着相机和一双双满含探究的眼睛,饶是心理素质强大如冬秀也难免感到不舒服。她极尽全力冲出人群,拎着包一路跑到教室,刚喘上一口气,那群记者已经如闻到血味的苍蝇一般窜了进来,不过好在老天保佑,上课铃响了。

 冬秀打开书本,拿出粉笔在黑板上写好今天学习内容的标题,一转身,就见到几个学生举起手来,她皱了皱眉毛,随意点了一个:“对于上节课,你有什么问题?”

 那个满脸雀斑的青年摇摇头,接着一脸兴奋地说:“教授,我听说您被提名了诺贝尔奖,而且名次很靠前,有可能成为最年轻的诺奖得主。您能和我们聊聊这件事吗?”

 底下跟着一群学生附和,那些窝在座位上装作旁听生的记者们也拿好了本子,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冬秀示意他们安静,这才开口:“这件事和我的课堂无关,属于我的私事,如果今天我能提前把这节课讲完的话,我不介意和你们聊聊。当然,前提是,你们掌握得足够好,今天有随堂测评哦,甜心们。”

 “甜心”这个词儿是冬秀来美国之后第一个学会的,虽然刚开始用的时候还有些别扭,但现在她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调戏”自己的学生们了。

 “我的上帝啊!”

 “不要啊!教授!”

 ……

 教室里一片鬼哭狼嚎,冬秀感觉自己的心情更好了。她无视学生们的抗议,开始讲课。为了省出时间来做随堂检测,她把课堂内容压缩得更紧,导致这些学生们完全没有经历再去想冬秀获得诺奖提名这件事情了。

 按照惯例讲完课,冬秀开始给学生们发卷子,她要求这些学生在十五分钟内做完。虽然卷子题目都不是很多,但考点都极其刁钻,如果没有回去把她平日里讲得内容好好复习的话,不及格是肯定的。

 但恶趣味的冬秀很显然不能看到自己期待的那一幕了。哥大的学生虽然不少都很好玩,但他们学习起来的精神头也是普通院校的学生所不能媲美的。这些学生绝大部分一拿到试卷就飞速地做了起来,没有一个露出愁眉苦脸的表情。那些旁听生没有拿到卷子,就偷瞄其他学生的,但当他们一看到那些题目的时候,顿时倒抽一口冷气:我的老天,我当年也是哥大毕业的,怎么不知道现在的教授出的题都这么变态?

 没错,身为一名大二选修课教授,冬秀甚至把很多研究生甚至博士生的内容都讲了,导致的结果就是这帮学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睡眠或者玩乐时间,疯狂看书——书单上的书,足以把他们整个人都埋起来。

 十分钟时间一到,冬秀准时收卷。她大致扫了一眼这些学生的答案,心里有些高兴,几步走回讲台上,对着大家说:“我刚才草草看了下你们的答案,还不错。现在离下课还有五分钟,你们可以问我你们想知道的问题,而我,会在我认为合理的范围内回答。”她刚说完,底下就有无数只手像分叉的树枝一样冒了出来。

 冬秀随意点了一名哥大在读的学生,那是个穿着蓝色格子衫的青年:“教授,对于成为第一个被诺奖提名的清国人,您有什么想法?”

 “嗯,”冬秀收拾好卷子,“如果你想听到‘我很荣幸’这样的话,那么很抱歉,我不会如你所愿。对于提名诺奖这件事,我接到消息时刚开始确实有些高兴,但当我挂了电话,我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了。这就和你已经千方百计考到了你想要的成绩,能够进一流大学,但老师却额外给你颁发了一张荣誉证书一样,你只会觉得确实有些兴奋,但随后你还是会投入自己的生活里。”

 “您的意思是,在您眼中,得到诺奖是一件很平常的事?”男生犀利地继续问道。

 “我知道,你们很多人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至高的荣誉,”冬秀笑了笑,台下一片骚动,她说:“很不巧,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下面的人都拿一种无语的眼神看着她。

 “但是,”冬秀的话突然来了一个转折,她收起笑容,变得严肃起来,“一位作家的作品好坏以及他的成就,我们如果单单凭借是否获得诺奖来看的话,是不是太狭隘了一点呢?在没有诺奖的时候,那些伟大的作家们仍旧写出了不朽的篇章,而我们也并没有忘却他们,我们一如往昔般喜爱他们。我觉得,是否获得诺奖可以当做一个作家作品高度的标尺,但它不是绝对的。就像你们评判我的课程好坏只会被当做一部分参考,还有一部分将由我的上司决定一样。”

 最后两句话成功让学生们笑了起来。气氛变得很愉快,那位格子衫青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坐了下来。记者们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正在奋笔疾书。

 这时,冬秀的目光掠过人群,落到高举着手的菲利克斯身上,她刚想叫他,他身边的德特里希却举起了手,冬秀便下意识地叫了他。

 德特里希站起身问:“我想问,教授您已经封笔很多年,在提名诺奖之后,有没有想继续创作或者就此放弃创作?”

 这个问题充满了德国人严谨的味道。

 “好问题。”冬秀赞赏道,“其实在来哥大教学之前,我就想要写一部新的作品了,而且这部作品可能会耗费我很大的经历。如你们所见,我的课余时间几乎全花在完成这部作品上,我的房间里也到处都是我的稿纸。不过,这部作品的风格和我以往的大相径庭,所以我不知道有没有报社或者期刊杂志愿意收。”

 冬秀刚说完,教室里就掀起了同学们的热议。他们在讨论冬秀新的作品。

 以往,冬秀的文章虽然不乏很尖锐的观点,但大部分的故事都还是比较温和的,偶有一些悲惨的结局也都在大家的接受范围之内。她迄今为止描绘的所有女主人公都是可怜、可悲可叹的。

 但这部作品却将完全颠覆他们的看法。

 冬秀要描绘的是一个坏东西的人生。她很期待这群纯洁又充满朝气的青年们读到自己作品后三观被毁的模样。

 下课铃打响,冬秀没有理会追在自己身后如苍蝇般的记者们,她背着包很快回到自己的公寓,长喘一口气,给自己冲了一杯蜂蜜水,“咕嘟咕嘟”几口喝干净,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前,透过猫眼观察门外的境况。

 很好,那些烦人的记者都消失得一干二净了。冬秀想。

 她换了一套衣服,决定出门逛逛。哥大的课她每周只有一次,剩下的时间随便她怎么安排。可是她从来到这里以后就几乎没怎么出过门。而今天,她破天荒地想出去转转。或者说,她想找个营生做做。

 在英国,“JIANG”这个品牌已经被特丽莎做大做强,全英国已有五家分店,全部位于大都市中,客人络绎不绝,每年的分红让冬秀赚得盆满钵满。而美国这块土地显然还是一片咎待开采的金矿——这里还没有一个标志性的护肤品牌。

 冬秀决定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她这次上街也是为了寻找好的店铺,把它盘下来。

 都说“穷人愿意攒钱,富人愿意借钱”,这话一点也不假。冬秀作为一个低调的土豪,大金额交易她从来优先选择跟银行贷款,哪怕她完全付得起,房子也不例外。

 哥大位于曼哈顿,出了哥大,就是繁华的纽约市中心。它介于哈得孙河和东河之间,南端毗邻华尔街,与联合国总部隔河相望。在这里,你能和百老汇、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大都会歌剧院来个浪漫的约会,同样,你也可以领略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金融风暴和各大银行间的浪潮汹涌。

 冬秀买了一个汉堡,边走边吃,她成功领略到了什么叫“在美国,一切皆有可能”这句话。

 她吃完汉堡,把包装纸丢进垃圾桶,用手帕擦干净手,翻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面已经被她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纽约曼哈顿这个地界各处人流量不错的铺子。

 有些黄金地段还在开发当中,冬秀决定提前把这些地方买下来。她要打造一个比英国总店规模还要大、产品更多的店铺。

 毕竟美国无论是人口总量还是消费量都要比英国强,不是吗?

 这样想着,她向一处早已看好的、挂牌出租的店铺走去。

 接下来的五天时间,冬秀除了晚上写作,就是跑着看铺子和房子。她不但要买商铺,还要买下一栋一栋的楼房。现在美国的房价还不高,她准备多囤几栋楼,以后出租也好做公司也好都很不错。尤其是想到未来美国会有大量的留学生涌入,她就不愁自己没钱赚。

 谈好了店铺,冬秀给特丽莎夫人打了个越洋电话,在开店方面,特丽莎全家都比自己有发言权。当得知她已经买好店铺的时候,特丽莎惊讶极了,说什么也要自己负担一半的价钱。冬秀好说歹说才让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她们帮她那么多,不过买几个铺子而已,以后合作的机会多着呢,有钱大家一起赚,这才是王道啊。

 三个星期后,特丽莎带着家族中几个学商业管理的男丁来到美国纽约,招人装修店铺、进货、制作商品、宣传等等工作。大家忙得热火朝天,等冬秀回过神来的时候一看报纸:中华民国正式成立了。

 正在喝咖啡的冬秀差点把杯子扔了。

 “一月一号!”冬秀喃喃自语,“这么说,孙中山先生已经是大总统了。”

 “是的。”坐在她对面她的学生安德鲁两手交叉,嘴唇紧紧地抿着,“我真是没想到大清会这么快就被一个新的政权所替代。”

 “长江后浪推前浪而已。”冬秀无所谓地道,“我的母国朝代更迭的速度是很快的,一般情况都是由于政府太过于苛刻百姓造成,在我们国家,有一句话叫做‘官逼民反’,清王朝与其说是被中华民国推翻的,不如说是被百姓推翻的。当政府的公信力和税收程度突破人民的底线后,没有人再会为它说话。这和你小时候读的童话‘狼来了’有点像,只不过结局更惨烈一些。” 

 “那您对这个新的政权有什么想法?”安德鲁笑了一声,接着问。他现在是冬秀的得意门生,每次这门课的考试都是第一名,冬秀也乐得把自己的一些意见同他分享。

 “我的想法会被这些当权者在意吗?”冬秀喝了口咖啡,她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苦巴巴的东西,但如果要提神的话,它又确实是首选。

 “当权者不在意,但我们这些学生很喜欢听您讲讲您的看法。”安德鲁说。

 他这话引来冬秀的一阵轻笑,“你可真是会说话。不过我觉得,你是想从我这里得到我的观点,然后写成稿子发表到《太阳报》上去吧。我说得对不对?”

 安德鲁“嗯”了一声,“这关乎到我的稿费和未来一个星期的口粮,教授。”

 冬秀忍不住大笑起来,“真是诚实的答案。不过我很喜欢。”她把杯子放到桌上,“中国现在是一个怎样的状态我也只能通过报纸了解一二。我可以跟你说的只是我个人一点浅薄的看法。毕竟我不是政客,也不是间谍。现在中国看似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但实际上更大的危机还在等着我们。这些建立了新制度的英雄们肯定觉得自己干得不错,但从新闻上来看,他们至今还没有拿出一整套完整的方案来治理这个破败不堪的国家。如果不设立一个完整的制度的话,那这个政权和上一个没什么太大分别,换汤不换药。”

 “您可真是够大胆的。”安德鲁沉默半晌,说道,“不过我会把您这些话酌情删改一些,要不然您会遭受不少非议。”

 “我现在遭受的非议就不少。”冬秀不甚在乎地摆摆手,笑着说:“上个月我刚发表我的最新作品不久,那些谩骂我的信件隔着一个大洋都已经飘到我的桌子上了。说实话,以前我还不太知道中国人的骂人有那么多的技巧,除了问候对方祖宗十八代以外还有不少我没听说过的内容,可让我长了不少眼界。”

 “您还笑得出来?”安德鲁不解。

 冬秀轻蔑道:“骂我的人当中很多是中国知名学者和作家,他们认为我是给中国抹黑,败坏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名誉。天知道其实我们国家根本没有那玩意儿!不过是这群人的自尊心和丑陋的嫉妒心作崇而已。我可以很直白地说一句,在当今中国文坛里,没有几个人的作品是真正有力度的,有些没有崭露头角的作家反倒未来可能会成为大师,但现在这些,啧,没作品也没内涵,只会抱着一堆腐朽的规矩骂我一个女人。一个词:低俗。”

 “不过……您最近发表的作品《田》确实让人惊讶,风格和您以往的文章有很大的不同。怎么说呢,我个人拜读的时候简直无法相信是教授您写的,每个人物太过于鲜活饱满,以至于我做梦的时候都会经常梦到。您写的这些是您编的还是参照一些资料写成的?”安德鲁问。

 “都不是,是我的个人经历。”冬秀回答。

 这个答案明显把对方吓了一跳,他消化了很久,才继续问:“您没开玩笑吧?难道您是在这样的家庭里生长出来的?”

 “不啊,但我的邻居家、亲戚家的孩子以及好友们,很多都是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的。我被骂的一大部分原因是我说出了中国底层的现状和政府不作为的、丑恶的嘴脸,这部分内容那些高层的得利者肯定是不希望我说的,不过我是不会在意这些的。作家的本职有一部分就是通过作品帮助苦劳大众,哪怕我这部作品令我和当今高层交恶,我依旧会发表。”

 冬秀大腿敲二腿,神情高傲,像一名手握盾戟的女战士,“中国传统文化里确实有不少糟粕,但有一句话却说到我心坎里了:‘人生在世,要行得正、站得直、坐得稳,方为大丈夫’,我从来没忘记过这句话,也把它当做我的人生准则。”

 “您做到了。”安德鲁突然笑了,欣慰中带着憧憬。

 “我做到什么了?”冬秀不解地皱眉。

 “您不知道吗?您在杂志上连载的这部作品已经在美国掀起了飓风,连总统都公开说在下班读您写的文章呢。”安德鲁扔下一个炸弹,“最不可思议的是,美国国会因为您的这部作品和产生的影响力,准备要对中国进行援助。”

 “什么?”冬秀只知道自己这篇文章的稿费极高,也知道因为自己的文章,报纸卖得非常好,但她还不知道自己居然能惊动美国国会。

 这实在是太出乎她的预料了。

 “这是我得到的内部消息。”安德鲁耸耸肩,接着表示:“不过我由衷地敬佩您,在我心中,您就是我的英雄。”

 “这是个巧合而已。”冬秀拿起咖啡杯喝了一口,将自己的赧然掩饰住。

 “就算是个巧合,但结果不会改变。”安德鲁说,“有您这样才气的作家,没有这样的勇气。有您这样勇气的作家,没有您的才情。您是一位用笔杆子战斗的英雄,可能在您的作品持续不断的连载之后,骂您的人会愈来愈多,但请您坚定您的信念,别忘了,哪怕您的祖国未来会抛弃您,您还有您的学生以及更多喜爱您作品的读者们,我们都会在背后默默支持您。所以,请您一定要坚持写下去,不要为他人言论所扰!”

 “放心,我不会的。”冬秀举杯,“但还是谢谢你了,告诉我这个消息。”

 三天后,冬秀居然收到了来自南京国民政府的电报,大意是让她停止发表有损中国形象的文字。冬秀置之不理,没多久,她在中国被彻底封杀。

 但冬秀却乐得自在,这一天,她站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讲台上发表演讲:“我只能做到我能做的,用文字发声,揭露中国社会底层的各种问题,揭露人性背后的社会制度导致各类的问题。”

 “我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个有些良知的中国人而已。”

 “像我这样的人,中国有无数个。”

 “谢谢你们喜欢我的作品。”

第70章 2018-12-27 20:51:24
冬秀教编辑唱起《上错花轿嫁对郎》的主题曲
第70章 2018-08-05 20:30:10
 冬秀不知道的是,她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发表过演讲后产生了多大的影响。此刻,她正头疼地批改着学生们的论文。一个博士看本科生的论文总是哪儿看哪儿不舒服的,鲜少能找到一篇让她满意的文章。不过她还是宽容的,只要看得过去的,她给的分数都不太低。

 别看上课的时候冬秀要求非常严苛,在论文这方面她可比绝大多数教授都宽松。因为她一般布置的作业除了论文还有别的!

 按照书单在规定时间内读完只是基本要求,诸如课后检测、读后感、研究报告等等才是硬菜。

冬秀的教学和她的作品一样不走寻常路,只要她能想到的帮助学生们增强学习能力的方法,她全都用上。这让那些刚开始因为好奇选她课程的学生们叫苦不迭。

 这些学生不会知道冬秀的一片良苦用心,他们也不会知道这些在他们看来麻烦又无趣的作业能在未来就职时给他们带来多大的便利。

 这一天是冬秀22岁的生日,她本以为又要自己过的,没想到还有人能记得。当她被德特里希和菲利克斯约出来,收到他们二人送的生日礼物时,她既惊讶又感动。

 “你们怎么会……”冬秀有些语无伦次。

 “是胡适告诉我们的。”菲利克斯哥俩好地抱住德特里希的肩膀,“快拆开来看看喜不喜欢。”

 冬秀当即拆开礼物,银色包装的是德特里希送的,里面是一套绿宝石首饰。她刚打开就被宝石闪闪发光的颜色晃了神,她抬头看向对方:“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对我而言,它只是一份礼物。”德特里希的笑容一如他的性格一样浅淡,却让人感觉温暖又舒服,“如果你把它看成一份普通的礼物,你就不会觉得有贵贱之分了。”

 “关键是它不普通啊,”冬秀苦笑一下,“你拿回去吧,其实你们俩能想到我的生日,这一点我就非常感动了。”

 “你让我拿回去,我只能扔了。”德特里希看着冬秀的眼睛说。

 “难道不能退吗?”

 “这是……”菲利克斯刚想把“他家祖传的珠宝首饰”这话说出来,就被德特里希一眼瞪了回去,“他来到美国前买好的,退不了。”

 “但这实在是太贵重了,”冬秀摇摇头,“你是个学生,买这么贵重的礼物给我,我没法接受,要不然你告诉我这套首饰的价格,我把钱给你?”

 德特里希抿抿嘴唇,眼神有些黯淡,菲利克斯立刻察觉到了,用手肘拐拐他,笑着冲冬秀说:“哎呀,教授,您难道不知道我们的身份吗?”

 “不就是留学生吗?”冬秀笑着问。

 “我们来自部队,你觉得我们不会有薪水吗?而且告诉您一个小秘密,德特里希的职衔不低的,薪水也非常丰厚哦。”菲利克斯挤眉弄眼。

 “可是……”冬秀还想推辞,这回却被菲利克斯打断了:“送出的礼物没有收回的道理,大不了您下次回送给德特里希就好啦。我告诉您哦,他这小子的生日是在3月3日,正好还有大半个月时间,您可以好好想想给他送什么礼物。”

 德特里希看了好友一眼,没说话。菲利克斯知道他心里很高兴,但这个闷骚的家伙一向喜怒不形于色,和他爹一个德行。没法子,只好他这位好兄弟帮帮忙啦。想追到姑娘,不用点把戏花招怎么行?

 “那好吧。”冬秀点点头,她接续拆开下一个金色的包裹,里面是一支钢笔。虽然价值比不上那套珠宝,可她一看见牌子就知道这小东西也绝对不便宜。

 “你怎么也送这么昂贵的礼物?”冬秀抱怨,“普通的钢笔就可以啊。”

 “送您这种钢笔有两个原因,一是我觉得只有好的书写工具才配得上您,上次上课您不是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就是这个道理。二是作为您的忠实读者和粉丝,我觉得一支好的钢笔在书写时有助于促进灵感的迸发。”菲利克斯不像德特里希,油腔滑调起来连冬秀都不是他的对手。

 “好吧,那我就收下了。”冬秀叹口气,知道自己是斗不过他了,但看见对方洋洋自得的脸,她还是难免牙痒痒的。

 “其实我们还有一份礼物要送给您。”菲利克斯招呼服务员,“把我们定好的蛋糕拿上来!”

 不一会儿,一个插着“22”蜡烛的奶白色生日蛋糕被捧上了桌子,冬秀惊讶地望着她的学生们,半晌道:“这太出乎我的预料了。”

 “快许愿吧,秀。”

 德特里希温和地说。

 冬秀闭上眼睛许愿,接着睁开眼睛,吹灭了蜡烛。

 她许了一个可能今生都无法实现的愿望。

 “好喽好喽,切蛋糕!”菲利克斯把刀子递给冬秀,冬秀先分别切了两大块给他们两人,之后才切了一小块给自己,拿叉子一点点抿着吃。

 “你不喜欢奶油?”德特里希问。

 “不是,”冬秀回答,“只是我甜食一般吃得很少。”

 “那你喜欢吃什么?”

 “中国菜。”冬秀想了想,“我喜欢吃自己烧的菜。”

 “哇喔。”菲利克斯眨眨眼,“教授您还会做菜?”

 “当然,”冬秀自豪地说,“别看我看上去好像除了工作什么也不会,实际上我做菜的味道可是很不错的。”

 “那什么时候您请我们尝尝您的手艺?”菲利克斯问。

 “等下次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请你们吃‘豆腐宴’。”冬秀说,“这是我的拿手宴席。”

 “太棒了!”菲利克斯小小地欢呼了一声,“话说回来,我还没吃过豆腐呢。听说是一种很美味的食物?”

 “当然,等你吃到我做的菜,我保证你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冬秀笑眯眯道。

 吃完蛋糕,两位德国绅士送她回了教师公寓。冬秀和二人道别后,关上房门,一个人泡了杯绿茶,慢慢地喝。她最近总是噩梦连连,她梦到小时候差点被裹脚的经历,画面一转,突然跳到本尼被炸弹炸成灰烬的场面。等她睁开眼睛,只有窗外灰白色的阳光和鸟儿吱吱的叫声。

 以前她从来不会想要把自己的个人经历和伤疤写成小说,但是这回她却选择了用最残酷的口吻来写自己的故事。她上辈子加这辈子的年龄已经不年轻了,这使得她在文字的使用上更熟练,但却无法令她有一丝一毫的快乐。

 或许她在写作的时候还是会感到快乐的,只是很快被回忆冲散,搅成一锅搜豆浆,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都坏得很。她觉得自己恶趣味十足,把这锅搜豆浆前挂上“豆汁儿”的名号,卖个来自各个地方的人,无论他们拒绝与否,只一股脑儿灌下去,时间一长,这些人居然也能忍受着刺鼻的酸臭味经常光顾她的豆汁铺子,甚至不来一碗豆汁就难受。

 冬秀一页页地翻阅着自己的稿子,嘴角挂着一丝笑容。她想不到美国国会议员甚至连现任总统都喜欢她的文章。确切地说,他们感兴趣的不是她的文章,而是她文章里反应的中国的实际情况。毕竟美国这个国家对那片古老的土地还是了解的太少了,她的文字正是他们需要的。

 《田》这部小说的名字冬秀想了很久,它的原名很长,她删删改改,最后留下了这个朴实到无声的名字。其实她是打算写出“四部曲”来,只不过后面几部作品她会发表得慢一些,她连它们的名字和大纲都拟定好了,只待开工。

 未来的二十年里,她准备只完成这四部作品。《田》还在连载中,她一点也不着急,尽可能打磨好作品里的每一个细节:大到一个国家的荣辱,小到一双碗筷、一份面条。

 这点还得感谢后世那些专注于民俗民风的传统作家,诸如贾平凹、莫言、陈忠实等人,他们的作品给了她不少灵感。当然,也得感谢马尔克斯,在冬秀眼中,这位作家的作品是前无古人的,在不知道他作品之前,她觉得《红楼梦》很了不起,等真正读过、理解了一些他的作品之后,她觉得这位作家才是真正的了不起。

 冬秀花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在打字机上,她有时会抬头向窗外眺望,看月亮有没有挂上枝头。

 等她回过神来时,天已经黑透了,她的肚子和头脑都在敲警钟,如果她再不吃点东西,她就该去医院打吊水了。 

 冬秀有些惋惜,现在方便面还没有被发明出来,所以她不得不去食堂——天知道美国佬的食物她一点也不喜欢。

 哥大的食堂氛围和这所院校一样热闹,冬秀端着餐盘随意夹了一点沙拉和意大利面,刚准备找个位置坐下,就听见背后有人叫自己:“嘿,江教授,你也在这里啊!一起拼桌怎么样?”

 冬秀回头,来人是安德鲁和一个不认识的姑娘和一个青年,他热情洋溢地为她介绍道:“这个姑娘是布丽安娜,来自法学院。还有这位是梅森,来自商学院。布丽安娜,梅森,这位就是我们最喜欢的教授——江教授。”

 “你们好。”冬秀笑眯眯地看着这个金发戴着眼镜的姑娘。布丽安娜是标准的金发蓝眼,鼻子生得高而坚挺,眼角向上微挑,美得别具一格。她让她想起自己的好友黛西。而另外一个黑发的少年梅森也戴着眼镜,穿着西装,个子非常高,肩膀宽阔,气质清冷,嘴角的笑容恰到好处,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商学院学生的特质。

 “您好,江教授。”

 “您好,教授。”

 四人第一次见面,气氛倒还不错。安德鲁领着众人找了靠窗的位置坐下,只见他一边盛了一勺青豆塞进嘴里一边用含糊不清的声音问:“教授,现在没有别人,能不能跟我们剧透一下《田》的内容啊?”

 问题一抛出,不单是冬秀的手顿了顿,梅森和布丽安娜的目光也被吸引过去。

 “不能。”冬秀微笑着拒绝了安德鲁的提议。三个学生登时露出失望的眼神,冬秀看他们蔫吧的模样,忍笑补充一句:“但你们可以问问我关于这部作品的一些想法,我会在不剧透的范围内告诉你们。”

 “那真是再棒不过了。”安德鲁一下恢复了精神,他咬了一半煎蛋下肚,“我想问问,您为什么要把李秋霜的身世设置的这么悲惨呢,您看看她周围几乎没有好人,一个能帮她的都没有,我看了几章,真是越看越揪心。”

 安德鲁问完,布丽安娜也忍不住跟着点头,“讲真的,看这部小说我真是感觉中国的女孩子太惨了,‘活在水深火热中’这个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江教授,安杜鲁跟我说,这部作品是您自己的生活经历,这是真的吗?”

 “是的。”冬秀给予她肯定的答复,“这篇作品绝大多数内容是我的个人生活,有的就是我自己的经历,有的是别人的经历。至于为什么要设定的这么悲惨,这是整部小说的基调,你往后看就知道了。”

 布丽安娜推了推眼镜,“据我手上的资料显示,您12岁的时候就考取了剑桥大学哲学院。想必您幼年的生活一定十分精彩。”她加重了“精彩”这个词。

 “确实可以这么说。”冬秀点点头,“你们有从社会底层走出来的学生吧?对于当时的夫子,也就是老师来说,我就是那个社会底层的学生,我来自一个守旧又封建的家族,这个家族令我十分厌恶。甚至现在的我也仍旧不愿意回到那里。”

 “为什么?”梅森一边切牛排一边问。

 “这和我少年时期的一个经历有关。”冬秀用叉子卷着意大利面,瞳孔变得空洞,思绪飘回了遥远的过去,“你们家里有仆人吗?”

 “我家有!”三人异口同声道。

 “那你们要好好对待他们。”冬秀吃了一口面,“在我们那里的仆人不像你们这里,他们几乎是没有人权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当家主子的手里。我从小有一个贴身照顾我的女仆,长得可爱,聪明机灵,但就因为在族里帮我多说了两句话,被族里的人活活打死了。”她声音轻轻地,“她死后还不允许被埋在墓地里,她没有父母,最后长老们给她随意找了个破席子裹了,扔在后山上喂狼。原本我以为他们至少会给她一副薄棺,但他们眼里奴才根本不是人。等我回去的时候,那个姑娘被啃得只剩下几根骨头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冬秀眼里有光点闪动。曼路是横亘在她心口上的一道疤,从她死的那天起,她就决定要带着她的那份信念好好活下去,就像她所期望的那样。

 无数坎坷她都一步步挺过来了,未来她也将一个人走下去。

 冬秀说完,其余三人吃饭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他们没法想象这种毫无人权的方式,而冬秀的语气又过于冷淡,冷到他们的骨子里,就连看上去最淡定的梅森也默默地放下了叉子,抿了抿嘴唇,问:“我能问一下,是这位仆人说了什么话导致的死亡?”

 冬秀看了他一眼,“那时候宗族里的人希望十一岁的我停止学业,找人嫁了,那个姑娘就为我辩解了几句。宗族里的人觉得她说的话冒犯了他们的权威,即刻下令把她仗杀。”

 “十一岁?”布丽安娜强装镇定地反复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虽然我在您的小说《田》里看到您对于中国女性嫁人的描写,不过十一岁……这也太早了吧?第二性征都没发育好吧?”

 安德鲁差点把一口西红柿喷到桌子上。

 “在我们那里,习俗如此。十一二岁订婚,十三四岁结婚,十六七岁生子,而后像他们的父辈们那样继续延续那种生活方式过一辈子。”

 冬秀想起后世的中国不少地方的农村仍旧没有改变这种可怕的习俗,面上不禁带了些悲哀之色,“得不到教育,又别无所长,在农村,女人们就是生育的工具。她们裹了脚,被束缚住身躯,哪怕有心也走不去。更可悲的是,每年不少女孩子是生孩子生死的,大出血是常事,血溅三尺绝不是说笑的。因为她们年纪实在太小,盆骨没有发育完全,根本没做好承担一个母亲义务的准备。”

 布丽安娜的叉子“叮咚”一声掉进餐盘里。

 “可她们的死毫无价值。”冬秀继续道,“在中国,女人生孩子就像过鬼门关。这一点我在《田》里已经写过了。你读过我的书,应该知道那些侥幸活过来、但孩子夭折的女人她们孩子的去向吧?”

 布丽安娜吞了口口水,“那些孩子就跟猪狗的尸体埋在一起,给农作物做肥料?”

 “没错。”冬秀面不改色地吃了口奶酪。

 “我以为这是您编出来的夸张情节。”半晌,梅森说,“没想到这竟是真的。”

 冬秀心道:“你还不知道后世中国那些未婚先育的姑娘们直接把活的婴儿冲下水道的事呢,要不然你听完会更受不了。”

 不过冬秀不会这么说,她只是点点头:“是真的。我的这本作品说的都是中国的实际情况,没有夸张的地方。死去的生命没有任何价值,他们的尸体作为肥料是最好的去处。这就是赤条条的中国现实。没有所谓的人道主义精神。”

 “我有些了解您为什么会被中华民国封杀了。”梅森露出一个略囧的表情,不大符合他商学院学子的身份,“像您这样揭短,他们不跳脚就怪了。”

 “那是他们的事情。”冬秀喝了口奶油蘑菇汤。

 “您写这部作品给一大部分不了解中国的人带来的冲击力是巨大的。”布丽安娜说,“昨天,总统威廉发表演讲的时候直接引用了你作品中的话,今天报纸上都传疯了,您知道这件事吗?”

 “我听说国民政府也气疯了。”安德鲁在一边不咸不淡地补充,“我敢打包票,要是江教授敢回去,他们准会拿枪蹦了她。”

 “呵。”冬秀淡淡地开口,“他们不敢拿我怎么样的。”

 “为什么?”

 “实际上,”冬秀露出一个略带狡黠的笑容,“我大概明年就能拿到绿卡,加入美国籍了。”

 “哦,我的上帝!”

 安德鲁惊喜地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架,“这么说,不久后您就是美国人了?”

 “是的。”

 冬秀点点头,“本来我不想这么做的,我原本打算加入英国籍的,不过世事无常,考虑到我未来几年都会待在这里工作,所以我觉得加入这个国家更保险一些。要替我保密哦!”

 “当然!”三人再度异口同声道。他们都是冬秀的忠实书迷,在偶像面前,书粉从来都是理智全无,满脑子红桃心的。

 “谢谢你们。”冬秀笑着说。

 “我可以叫您吴先生吗?”突然,梅森问。

 冬秀一愣,紧接着道:“可以啊。直接叫我冬秀也没问题,课上我是你们的教授,课下我们就是普通的朋友了。”

 布丽安娜忍不住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随即感觉自己太激动了,咳嗽一声把笑容收了回去,“冬秀,那我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会想写这本书?”

 “向上走。”

 过了一会儿,冬秀给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

 “什么意思?”安德鲁等三人没反应过来。

 “我希望每个中国人都向上走,不仅仅是有机会出国深造的中国男人,还有那些没有机会念书的女人,我也希望她们极尽全力脱离出桎梏她们的樊笼,获得真正自由的、舒心的生活。我希望她们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被男人们摆布,无论是父辈还是丈夫。”

 “我写的是我自己,但也是我的邻居、我的玩伴、我的亲戚。”

 “我有机会走出来,是我抗争和努力的结果,我深知这机会来之不易,我紧紧抓住它,一步步改变了我既定的命运。我也希望那些千千万万的女孩能够把握每个机会,没有就去制造机会,去拨开遮挡眼界的云雾。努力一步是一步。至少,不要再付出血和生命的代价。”

 这些话是冬秀临时想出来的,不知怎么的就从她的嘴里自然而然地吐露出来。等她说完,面前三个人都呆呆地盯着她瞧。

 冬秀被瞧得很不好意思,赶紧低下头吃饭。

 “您说得实在太好了。”

 最后,布丽安娜说。 

 冬秀看着恍然的布丽安娜,一个灵感蹦上了她的心房。她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写什么了。

 大纲,需要做一个小小的调整。



 第二天,《田》的最新章节刊登在了《华盛顿邮报》上。不到一个小时时间,各大报亭的报纸就兜售一空。人们边喝咖啡边看文章,被文章里面骇人听闻的情节吸引住了全部心神。作家们甚至因为最新的章节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讨论。

 因为这次冬秀的题材非常敏感,她写了一个很多作家都不会写的地方,或者想不到的题材。她把人口拐卖写进了作品中来。

 买卖婚姻,虽说在后世也不少,但在晚清以及现在的中华民国是极其频繁的。

 她通过李秋霜的视角将邻居家一个被拐卖的女孩的心里描绘得淋漓尽致,从她被拍花子买来、假装怀孕、策划逃跑、事情败露、被抓回来直到生产大出血死亡一整个过程全部用简洁又老辣的文字描绘出。

 冬秀之所以能将这个悲剧写得这么生动,是因为前世她有个同学就是被人贩子拐到了深山里,卖个一个残疾人当老婆。但她很聪明,她饿了自己很多天,活生生把例假延迟了,接着假装自己怀孕,最后逃出生天。

 不过冬秀想描写的是这个时代的故事,所以结局自然不怎么样。她最近收到的信件里充满了各种问号和表示惊恐的句子。很多读者问她这是不是真的。作为一个客观的作者,冬秀坏心眼地告诉他们: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而且在中国很常见,完全不必如此大惊小怪。

 小说的剧情已经从晚清慢慢过渡,即将进展到中华民国了。对于接下来这个时代,冬秀表示自己会好好写。

 她喝着咖啡,一边翻看国内的报纸,少量的八卦消息,更多的是现在国家的政策。

 冬秀觉得很无趣,正要把报纸搁到一边,突然在最后一版看到了一篇有关她作品的品评,虽然是以文言文写就,但观点独到,别具一格,如果忽略尖利的语气的话,是一篇顶好的文章,令她眼前一亮。她再一看作者,“周树人”三个大字晃得她眼睛疼。

 嗯,很好,鲁迅先生,失敬失敬!



 现在的鲁迅先生还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任第一科科长,还尚未到他在文坛上大展拳脚的时候。但仅从这篇对于《田》的书评来看,鲁迅先生的文字功底已经很是了得了。

 冬秀决定跟鲁迅先生结成笔友。

 话说,鲁迅先生今年都三十多了,她给他寄信会不会被对方嫌弃?

 在自己前世的偶像面前,冬秀难得的忐忑不安了。

 但脸皮厚如冬秀,在沉吟了一番后,还是给周树人先生寄去了一封信。

 半个月后,伴随着《田》最新一期的刊登,周树人先生的回信也一并送到了冬秀的手上。

 打开这封信的时候,冬秀的手指甚至有些颤抖。

 周先生的手稿字迹清隽,态度温和有礼,他在信中大胆地和冬秀这位素未谋面的青年女作家聊了聊他对时政的看法,笔触犀利独到。冬秀一个字一个字读完,刚准备放下信纸,却发现信后面还贴着一张小纸条,她拿下来一瞧,纸条上写着另外一段文字,大意是他很喜欢《田》这个故事,希望她好好写,不要害怕。

 还有什么比被自己偶像表扬了更让人高兴的事情呢?冬秀激动地脸颊泛红,她使劲拍了拍脸蛋儿,刚准备用打字机给他回信,却又放弃了这个想法,转用毛笔给周先生写信。

 周先生都是用手写的,她怎么可以偷懒呢?

 虽然冬秀已经很少用毛笔了,但她的一手小楷还是写得颇有风骨。行云流水般给周先生回了信件后,冬秀这才注意到书桌上还铺着几封信件,她随意拆开来,却发现是自己的老朋友托马斯哈代寄来的。

 冬秀跟哈代结为笔友也有年头了,只是她一直没跟这位大作家见过面,只是以信件的形式交流着他们对文学的看法。他们是忘年交,在写作上,两人惺惺相惜,或者说,臭味相投。

 哈代原来是建筑专业的,直到33岁才正式放弃建筑行业,把所有精力都投放在写作上。

 尽管哈代正式步入写作道路不算早,但他的天赋很高,无论是《苔丝》还是《无名的裘德》,都能反应出这位伟大作家对现实社会的讽刺与抨击。

 这次哈代的信件里一开头就写了一排“233333”,这是冬秀某次寄信时候的笔误,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宅属性。结果没成想哈代会揪着这个点问她,无可奈何之下,冬秀只好告诉他,这玩意代表“笑得不能自已”的意思。

 从那之后,活学活用的哈代为了省笔墨和向好友表达自己高兴的心情,直接用这些简短的数字表示,每次冬秀读到这些形容猥琐的字母的时候都是一脸的囧囧有神。

 不过她很庆幸自己没把颜文字和网络用语什么的都教给他,否则这个老顽童恐怕会当街……啊,是写信开车,而且开的还是火车。

 哈代的来信很简单,他对冬秀的作品大大的表扬了一番,接着提出自己的观点来。他觉得《田》到目前为止大起大落和戏剧化的反转情节已经足够,是时候稍微收敛一点了,他有些担心冬秀在美国会遭受跟他在英国一样的非议,他被那些评论家搞得已经多年不写小说了,只能苦巴巴地写诗歌,天知道他有多想写小说!

 冬秀一边读老友的文章一边忍俊不禁,她想到上次哈代寄给她的照片,歪头思索了一会儿,决定给哈代画一幅素描寄过去。虽然照片像素不高,但冬秀的绘画功底还是有的,两个多小时过去,哈代这个桀骜不驯的老头子便支着两片八字胡,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素描纸上。冬秀把这幅画卷好转好,连着信准备待会儿一起寄出去。

 这还得多谢裨文女书院各位女夫子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教诲,她至今为止都没有将那些魔鬼训练学会的技术抛之脑后,甚至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练习练习。无论是立体剪裁、雕刻还是园艺她都溜溜的,绣起花来手法也娴熟得很。

 冬秀:突然感觉自己不当个贤妻良母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她从来没有和外人显摆过自己会的知识,也并不爱用她掌握的手段雕琢外在。她所有的经历都投入到工作里去了,忙得时候甚至连面霜都懒得擦。

 女人的美不止看皮相,那是肤浅的,思想比外貌重要得多。

 冬秀将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收回,重又从桌子上摸出一封信来。这封信的署名是K.M。她有些糊涂了,难道是新的读者?

 打开信件后,纸上优雅的文字很快吸引住了她的视线。来信者的文字细腻入微,却又精简干练,没有多余的修饰。她从各个角度品评了《田》这部作品目前发表文字中各位女性的心理状态和性格。看到最后,冬秀自己都有些惊讶了。这位没有写全自己姓名的读者甚至算得上是她的一个知己了!尽管这是她的第一封信,但冬秀感觉自己好像认识了对方很久似的。她立刻换用钢笔给这位女士回信,兴奋和快乐跃然纸上,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发自内心的高兴了。

 读完这封信,其他的信件都令冬秀昏昏欲睡,她强打起精神将一沓信件看完,终于在倒数第二封上看到了又一位老友的名字——萧伯纳。

 萧伯纳对于冬秀的这部最新作品是持肯定态度的,他本人出生于小职员家庭,早年的生活经历让他饱尝人间冷暖。而冬秀的小说一向合他口味,确切地说,这部作品最合他口味。他本人笔下大量地描绘各个阶层的人物,讴歌人性也讽刺人性。不过他确实是被冬秀这部作品“shock”到了。

 他在信中这样说道:“亲爱的秀,你不会知道你的文字激发了我对你故乡无法扑灭的好奇心,我甚至想带上我的皮包漂洋过海去你的家乡看看,去观察那些吃人的恶魔和滴着露珠的鲜花……”

 冬秀把那些具有戏剧特色的修饰词全部去掉,简而言之这封信的意思就是:老头子我很想去你家瞅瞅,你啥时候有时间捏?

 对此,冬秀表示爱莫能助。她提笔回复对方,未来的几年之内,她估计都不会回国了。她现在在哥大教书教的十分愉快,如果对方有兴趣的话,可以来哥大跟她见个面。

 她把回信一鼓作气全部完成,接着把信件全部装在盒子里,一并送到邮局去。这些寄信的钱报社都报销,所以冬秀出手很大方,多要了几个牛皮纸袋把她的画儿包得严严实实,预防中途出什么岔子。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是三月份。寒冷的冬天即将过去,春天在朝着未来招手。

 3月3日这一天是德特里希的生日,冬秀早早把屋子打扫过,将狭小的空间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她把德特里希、菲利克斯、胡适和跟他们要好的几个同学教授一并请到公寓来,众人先送上礼物和祝福,之后冬秀做了一桌子豆腐宴,大家吃得大呼过瘾。

 吃完饭,冬秀捧上一个自制的三层生日蛋糕,上面特意雕刻了一个迷你的德特里希,小面人一脸严肃的模样逗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寿星许了愿,大家分了蛋糕,说说笑笑,一直到很晚才纷纷离开。最后走的两个人是菲利克斯和德特里希,菲利克斯看出好兄弟有话和教授说,先一步溜了,只剩下德特里希和冬秀两人待在房间里,一阵静默后,德特里希开口:

 “冬秀,我……”

 他的话刚要出口,就被冬秀抬首止住了,她看着这位日耳曼青年的眼睛,极为认真道:“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德特里希,可能这样做有些不尊重你,但我没法答应你的要求。我的未婚夫失踪还没有几个月,我也根本没有心情展开一段感情。我不想给你希望,这会显得我厚颜无耻又自私。实话说来,如果我在未来找不到我未婚夫的下落了,我会保持独身一人过活,也不会接受任何一个人的追求。”

 德特里希苦笑了:“冬秀,你非要这么直白吗?”

 “感情上的事情,于我来说必须直白,我不喜欢暧昧,也不喜欢纠缠不清,我要对我的爱人忠贞,因为这是我的底线。他说过,我们像两匹孤傲的狼,在雪地里相依为命。他为我付出的无人可以想象。我们互相深爱对方,他陪伴我走过我的少年和青年,他是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不可割舍的一部分。这种感情甚至超越了爱情本身。”冬秀黑漆漆的眼珠像一片汪洋,“抱歉,德特里希。”

 德特里希看着这个比自己矮上两个头的少女,突然觉得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她。这一刻,她才真正迸发出独属于她的光芒,耀眼却又温润。但这样的她却不属于他,他不是没有遗憾,但这种遗憾在这个日耳曼青年的心中很快散去了。他自认为对冬秀的情感只是一些浅薄的喜欢,或者还带着一些怜惜在里面,远没有她嘴里那位爱人深厚。

 所以,他选择退出。

 “该说抱歉的应该是我,冬秀。很抱歉给你造成了困扰。”德特里希真诚地看着对方,“你能接受我的道歉吗?”

 “当然,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冬秀笑着给对方发出了一张“友情卡”。



 告白事件过后,德特里希就不再像以前那样带着特殊目的接近冬秀了。但是这不代表对方打扰她的时间变少了,与此相反,德特里希放弃了自己德国绅士的外壳,开始像他这个年纪的青年男孩一样用抑扬顿挫的语调和犀利的问题给这位年轻的教授制造各种麻烦,一时间冬秀的头都被愁大了。

 友情卡发的太狠了,现在收回还有用吗?

第71章 2018-12-27 21:01:05
冬秀去茶楼听自己写的书
第71章 2018-08-06 23:17:10
 两个月后,《田》停止连载,对外宣布出版消息。

 1912年5月1日这一天,各大书店里都堆满了《田》的实体书,这些书籍被摆成阶梯的样子,外面用牛皮纸包裹住,中文字“田”和英文单词“field”交相呼应。首印十万册,一上午时间就被抢售一空,出版社通宵加急印刷,第二天赶出三万册,不到两个小时又被兜售一空。

 一时间,《田》造成了洛阳纸贵的局面。人们以买到这本书、读过这本书为荣,买不到的也想尽办法从黄牛那里高价购入。书商们和投机倒把的人看到了商机。最贵的时候,一本《田》在书市里被炒到快一百美金的价格,令人咋舌。

 与出版带来巨大利润相辅相成的,就是冬秀的名气再度上升了一个台阶。但她不认为卖书卖得多少、名气的高低与作品的质量同等。她谢绝了大部分的上门采访,一个人待在公寓里默默地写旌德四部曲之二——《草》。

 第二部她其实只剩下开头没写了,剩下的内容删删改改都已完成。她只是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来写这个开头。她不想像后世的华语作家那样以模仿外国作家的口吻为荣,但她也不想只用中国传统文学作品的方式来写这部作品的开头。

 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冬秀把稿子放进抽屉里锁好。一个人在昏黄的光线下做了两个菜,一个人就着一碗饭吃完,提着几本书出门,去图书馆消磨一个下午。

 孤独真是一种可怕的病症,没人喜欢孤独,它负面又尖锐,像一把手术刀,专往人最薄弱的地方剪。但患了这种病的人却无处可逃,声音和眼神都无法传达出被这把利器宰割的恐怖。

 图书馆里一片阒寂,冬秀将新写好的短篇小说《坏脾气的姑娘》手稿整理好,离开了这里。

 哥大的晚上和剑桥一样,年轻的情侣们手挽手从她身边如鱼儿般游过。他们细碎的如稻粒般的话语声洒进她的发梢里,化作一小块一小块银色的胶水,将她的过往与现在粘连。

 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裙子,冬秀在月光下变成一弯流水,潺潺地流淌过哥大的街道。

 她不知前方,也不知归途,只木然地循着灯光和人流多的地方流动。

 那些欢声笑语和各种气息,离她既远又近。一个女孩子的五官化作水银流淌下来,黛西的五官出现在了那张空白的脸皮上,她的眉头扭曲成了两道反比例函数图像,她口气满含担忧:“秀,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本尼怎么照顾你的,把你照顾成了这个样子?”

 “本尼是谁?”

 冬秀反问道。

 “你不记得了吗?”那个有着褐色头发的黛西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他是你的未婚夫,也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啊!你怎么会把他给忘了呢?你和他的感情好得我和尼尔都嫉妒呢!”

 “可是我真的不记得了。”

 冬秀摇摇头,“我只记得我要找一个人,可那个人的样子我全然忘了。你能告诉我吗?”

 她刚说完这话,一道羽绒般的关怀在她耳边裂开:“江教授,您怎么了?”

 冬秀眨眨眼,发现她拉着那个褐发的“黛西”的衣袖,而那个“黛西”的脸上却露出极为担忧的神情,虽然她长着一张不属于黛西的脸。

 “我没事,我很好。”冬秀摇摇头,正要离开,那个褐色头发的女生在她身后说:“江教授,您的状态很不好,您去一趟医院看看吧。我真的很担心您。”

 “谢谢,我挺好的。”冬秀微微回头,朝她弯了弯嘴角,举步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褐发女生的眉毛仍没有松开,她快步往院长办公室跑去,敲门进屋,她坐到沙发上,略带不安道:“院长,今天我遇到江教授,她的情况有些不对劲……”

 第二天一早,冬秀正在收拾书本,准备去上课,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动作,她无奈地叹口气,前去开门,站在门外的却是院长和昨天晚上她遇见的那个褐色头发的姑娘。

 “院长,您有事找我?”冬秀把二人迎进屋里,一边倒热水一边问。

 “这位同学跟我反映了你昨天的情况,我这次来是想让你暂时休息一天,去一趟医院检查一下,没有问题再回来教课。”院长斟酌着说。

 冬秀倒水的动作停了一下,继而若无其事道:“我身体好着呢,能有什么病?”

 院长从她手里接过水杯,看着她说:“不是身体上的疾病,而是精神上的,江教授。”

 冬秀的脸色一下变得难看起来。

 “我帮你把课调到周五去了,今天你可以去一趟医院。精神上的疾病还是早看为妙,不光是这位同学,我们大家都很关心你。”院长真诚地说。

 “我不认为我……”冬秀还想辩解,就被院长打断了:“一般得了精神类疾病的人都觉得自己很正常。我是以前辅修过学心理学,昨天一听这位同学的描述就大概知道你的情况了,不过我不是专业医生,没法给你开药,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去一趟医院,好好看一看。如果需要住院治疗的话,到时候跟我说一声。”

 冬秀沉默了一会儿,才点点头:“谢谢您,院长。”

 “跟我客气什么。你只有把病养好了,才能写出更好的作品啊!”院长笑了笑,“不打扰你了,我们先走一步。”说完,带着褐色头发的姑娘离开了。

 冬秀关上门,用双手无助地遮住了脸颊,她现在一句话都说不出口。无边无际的黑暗正在吞噬她残存的理智。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精神出了毛病,这代表她是个内心软弱不堪的人,而她一点也不想承认这点。

 不过冬秀很快就振作起来,她收拾好东西去了最近的医院,排一上午的队,终于等来医生。

 房间四方皆白,充斥着药水的味道。冬秀很久不来医院,未免有些战战兢兢。她挑了一个位置坐下,才发现坐在她对面的医生也是个黄种人。

 医生拿过病历扫了两眼,看向她:“中国人啊,我也是。只有你一个人来?”

 “是的。”冬秀点点头。

 “家属呢?”

 “都不在这里。”

 “他们知道你的情况么?”

 冬秀摇摇头。

 接下来医生问了她不少病情方面的问题,她都一一答复。医生在病历上飞快地书写,边写边叮嘱她:“你这是轻度的躁郁症,不影响正常生活,也没到住院的地步。我给你开点药,回去早点睡觉,不要贪黑,多吃点含钾高的蔬菜,一个月之后再来复诊。对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大学教授。”冬秀把“作家”两个字咽了回去,她不希望明天报纸上头版头条报道自己得了躁郁症的新闻。

 “高知分子得这种病确实概率更高一些。如果没事的话,回去读点佛经。”医生认真地说。

 “佛经?”冬秀眨眨眼,“这对病情有帮助吗?”

 “当然,”医生点点头,“读也行,抄也行。《心经》、《金刚经》、《妙法莲华经》都不错的,时间不够的话就读《心经》,时间充裕可以找点玄奘法师翻译的经书看看。人生没什么过不去的坎儿,想开点,比什么都强。”

 冬秀没说话,只微微点头。

 离开医院的路上,冬秀就把药吃了。她顺道去了一趟刚刚开业的店铺看看,发现运营良好后,才慢悠悠地回了学校。

 院长是个好人,没有直接停她的职,而是给她时间让她去看病,看完病后再回学校继续教书。冬秀打心里感谢这位老人,她买了些水果和熟食送给院长,顺便告诉他自己的病情。院长听后放下心来,让她这周继续讲课。

 还没走到公寓,冬秀就遇到了熟人。胡适拿着一本书坐在长椅上看,一见有人走近,下意识地抬头,看见是她,温和地笑说:“我正有事找你,没想到你这么快来了。”眼神又转到她手上拎着的袋子上,开玩笑道:“来了还有东西送我?”

 “可不是送你的!”冬秀也笑了起来,转移话题道:“什么事找我?”

 “恭喜你新书大卖。”胡适说,“我一早就等在书店外排队,好容易抢到一本,当日读完了,写了些心得,发在了我们学校的报刊上,谁知道被主编看到了,她让我做一篇关于你的采访,我这才来找你。”

 “是嘛,”冬秀若有所思,坐在了长椅的另一头,把装了药的袋子也放在上面,“那你问吧,今天我正好有空。问完我就回去了。”

 胡适的目光在袋子上转了一圈,突然道:“你病了?”

 “一点小毛病,不碍事的。”冬秀说。

 胡适知道她这是不愿意多说的意思了,也很识趣地不再多谈,转而一板一眼地拿着视线写好的问题提问。冬秀也很官方地答了,待胡适问完,她起身便要离开,对方却叫住了她:“冬秀,你娘从老家来信了,托我带给你。”

 “什么信?”冬秀伸出手来,胡适却没有马上给她,而是说:“我娘也同样给我寄来了一封信,我想这两封信的内容都差不多。”

 冬秀忽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当她打开信的时候,这种不好的预感成了真。

 半晌,胡适问:“你如何想?”

 冬秀面无表情地把信纸塞回信封里:“我们不合适。”

 胡适苦笑了一下:“你难道不为你娘考虑一下吗?”

 “我的答案就是我娘的答案,她不会逼我做什么,也没人能逼我做什么。”冬秀眼神灼灼地看向胡适,让他心中那些想法无所遁形。

 “你还是一点没变。”胡适无奈地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了,这件事我会和我娘说的。”

 “麻烦你了。”冬秀微微颔首,拎着药抬脚就要走,胡适的声音却跟了过来:“那你能告诉我你得了什么病吗?”

 “感冒。”

 冬秀别过头,轻轻地说。

 这次见面以后,冬秀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见到胡适。她知道她的言辞可能伤害了他,她虽然心里有些愧疚,但如果时间重来,她还是会这样说。

 暧昧是她最厌恶的,藕断丝连、纠缠不清都不在她的词典里。她不喜欢玩弄别人的情感,这种罪过她承受不起。

 那些口口声声喜欢她的人,又有几个真正了解她、且愿意包容她一切的呢?这世上只有一个本尼,再没有第二个,也不会有了。

 一个学期很快结束,伴随着蝉的声声鸣叫,冬秀开始发表短篇小说、散文和评论文章。这些作品人气也极高,因为稿费的缘故,她的文字辗转了三家报社,最终定在一家稿费出的最高的。

 读者们热爱她的文字,作家们嫉妒她的文字。这就是冬秀的现状。很快,报社联系出版商给她打了个电话,问她愿不愿意把发表的这些文章出一本合集售卖,到指定地点和读者互动,顺便举办一场签售会。

 犹豫片刻,冬秀就答应下来了。她现在需要大量的钱来完成自己和本尼的约定。

 一个星期后,冬秀的短篇小说集《前方》出版。她本人穿着一身墨蓝色的旗袍,长发梳成两个长辫出现在活动现场,准备签售会。

 很多读者都是第一次见到自己欣赏的女作家,激动之情难以言表。气氛甚至不用炒热,大家自发地踊跃提问,注意力全部放在冬秀一人身上。虽然她的外貌只能说是清秀,但气质却很好,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自然而然的优雅。

 “您现在对外的身份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您又要写作还要教课,但您把两者兼顾得很好,能说说秘诀吗?”一位戴着眼镜、看上去是个大学生的女性读者问道。

 冬秀笑笑:“秘诀就是,孤独。”

 “孤独?”读者们感到不解。

 “当周围只剩下你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没有借口再去消磨时间了。当孤独包围着你的时候,你会不自觉地找事情做。孤独本身不是个好东西,但它令我把时间利用到最大化。不经意间,做事就变得井井有条起来,虽然我本不是什么有条理的人。”冬秀摊了摊手,引得台下发出一片善意的笑声。

 读者们和冬秀之间的互动其乐融融,之后的签售活动也十分顺利。每给一位读者签完名,她都会微笑着真诚道:“谢谢您。”

 一时间,众人对她的好感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二天,报纸上就刊登出诸如“好的作家言行合一”、“细数作家吴声的作品”等文章。冬秀看着这些夸夸其谈的新闻,深感新闻业的水深,赶紧写几段文字压压惊。

 她正一边吃着甜甜圈一边敲着打字机的时候,敲门声响起。她来不及整理凌乱的桌子,上前打开门,原来是出版社的编辑和一位不认识的先生。两人进屋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编辑向冬秀介绍:“这位是电影制片人保罗先生,冬秀。保罗,这位就是《田》的作者,江冬秀小姐,笔名吴声。保罗先生对您的小说《田》很感兴趣,想把它拍成电影,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价钱好商量,江小姐。”保罗先生补充道。

 冬秀被这个问题问得一愣,她还从来没想过自己的作品能在这个时代被改编成电影。犹豫了一会儿她问道:“价钱之后再说。我有一个疑问,我的作品里人物几乎都是中国人,就这点来说,您如何选角呢?”

 保罗和编辑对视一眼,才说:“我们想找一些华裔演员来演这部戏,如果您愿意的话,我诚邀您来剧组担任编剧,薪酬绝对让您满意。”

 冬秀点点头,“说真的,我很意外。因为我之前还从未想过作品改编的事情。”

 “您可以慢慢想。”保罗赶紧补充,“我们这次来主要是看看您的态度。您知道的,您这部小说非常火,上至议员下至老百姓,无人不晓,无人不知。我是个商人,自然是以利益为准,您的这部作品蕴含着巨大的商机,而我瞧中了它。为了表示诚意,我可以直接跟您说,如果您愿意来担任编剧,那么在这部电影的话语权上您有绝对的权利,不仅是演员的挑选,甚至舞美、道具您都有置喙的权利。”

 冬秀思索了一会儿,问:“导演你们找好了吗?”

 “当然。”保罗说了几个名字和代表作,冬秀都没听说过。这个年代电影行业才刚刚起步,还是个蹒跚而行的幼儿,所以她很担心最后的成品。

 “你们打算把片场控制在多久?”冬秀问了一个问题。

 “呃,”保罗眨眨眼,想了一会儿,试探地问:“三十分钟?”

 冬秀没说话。

 “三十五分钟?”

 冬秀面无表情。

 “最多四十分钟,不能再多了。”保罗说。

 “低于一个半小时,我都不会同意的。”

 冬秀说。

 最后三人不欢而散,冬秀却没有一点后悔的感觉。作品就像是她的孩子,现在这个年代还没到后世IP满天飞、抄袭成风的时候,大家对待作品都很认真,虽然也有不少投机倒把的,但毕竟是少数。

 冬秀不希望自己的作品沦为他人的玩物,如果改编不如她意,她宁可不卖版权,她还不差这点钱。后世的《飘》长达

 送走保罗等人,她一个人坐在床上喝果汁,没过一会儿,又有人来敲门,是隔壁的玛丽女士:“有你的电话,冬秀。”

 “知道了。”冬秀放下杯子,匆匆出门去接电话。

 她本以为是书商打来的,没想到是远在地球另一端的特丽莎女爵。她兴奋地告诉她,‘JIANG’即将在加拿大温哥华开业,她诚邀她这个幕后老板来剪彩。

 冬秀算了算时间,最后还是婉拒了这个诱人的请求,她告诉她那两天有课,对方虽然感到遗憾,但还是尊重她的选择。

 突然,冬秀想起了自己作品的事情,她随口说:“特丽莎,今天有个制片人来咨询我关于小说改编成电影的事情,最后我没同意。”

 “为什么呢,秀?”特丽莎问。

 “因为时长太短了。他居然只想用四十分钟的时间描述跨越几十年的故事。”冬秀无奈道,“我这部作品是四部曲,我才写了第一部,剩下的稿子都在我的抽屉里呢。”

 特丽莎在电话那头笑了,“那么冬秀,我的孩子,你有没有兴趣把这部作品交给我呢?”

 “您想拍我的小说?”

 “我想,我们可以合作,找位著名导演,一起把这部片子拍出来,你亲自担任制片人和编剧,我们家族投资,如何?片子时长随你心情,不过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尽你所能把这部片子的剧本打磨好。不过不着急,这件事可以往后挪一挪,因为你不是说还有好几部吗,等你这一系列作品全部出版之后,我们再来说改编成电影的事情。”

 “真是太谢谢你了,特丽莎。”

 “跟我说谢字做什么。”特丽莎笑声一如当年一样轻快,“好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未婚夫的消息,我派人在北平给你打听到了。”

 冬秀愣住了,下一刻,一滴水珠顺着她的眼角“滴答”一声掉在了地板上。

第72章 2018-12-27 21:01:38
冬秀准备办女子茶舍,计划好后回去买月饼
第72章 2018-08-09 23:00:00
 冬秀几乎是立刻开始打包行李,在学校请了假,买了当日的船票就往北平赶。这次她是独身一人回去,除了特丽莎夫人没人知道她的行踪。

 下船的时候,她一手捂着帽子一手拎着行李一路狂奔,等到实在跑不动了,她才叫了人力车,把她送到同仁医院去。

 车夫还没见过穿得这么时髦却满头大汗的小姐呢,本来有心跟她搭上几句话,奈何对方只一个劲儿的催促他快点跑、再快点跑,到了地方给他加一倍的钱。弄得车夫只得铆足了劲儿拉车,好容易给对方拉到医院门口,谁知道她跳下车就跑了,一眨眼连影子都不见。车夫连喊都来不及喊,正觉得自己倒霉的时候,他回头往车里一瞧,一个闪闪发光的银币躺在座上。

 “赚大发了。”

 车夫咬着银币,嘿嘿一笑。



 冬秀进了医院,看见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就抓着对方问:“您知道这儿有一位高个儿、留着黑色卷发、绿眼睛的外国人吗?他叫本尼迪克特霍奇森。”

 穿白大褂的男人被她的眼神嚇住,嘴唇抖了半天,“我不知道,我只负责看病,但这个月来没接待过外国人,你可以去前台问问。”

 冬秀匆忙说了句“谢谢”,掉头就跑。前台排队问询的人很多,她也顾不上素质不素质了,直接插队,挤开人群,钻到前台前:“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位高个儿、留着黑色卷发、绿眼睛的外国人?叫本尼迪克特霍奇森。”

 工作人员瞅了瞅她满头大汗的狼狈模样,皱皱眉,“你跟对方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的未婚妻,我叫江冬秀,去年革命动乱,他在爆炸时失踪了,我找了他两个月都没找到。我前两天刚得了消息,说他可能在你们医院里住着,收拾东西就来了,求求您了,能不能告诉我他的下落?”冬秀的手指扣在冰凉的桌面上,眼神恳切。

 本来指责她插队的众人听了她的话都沉默下来,甚至乖乖给她腾出了些地方,方便她待会儿找人。

 工作人员有些动容,但还是决定要公事公办,她把一张纸递给她,指着上面的空格说:“写上名字还有家属的身份,以及常住地址,你就可以去看他了,我把他的房间告诉你。”

 冬秀忙不迭地填好表单,递交给对方。对方收好后,告诉了她详细地址。冬秀千恩万谢一番,抓着行李就冲出了人群。她不认得住院部的路,一路上逮到一个护士就问一句。因为她这两日一路颠簸,脸色青白,眼神也带着一丝疯狂,护士都被她吓得不行,差点握不住手里的药水瓶,不过迫于对方的压力,她们还是乖乖指了地方。冬秀一得到自己要的消息,掉头就走,步伐飞快,脚跟被磨破了都不知道。

 一楼、二楼、三楼。冬秀转了个弯儿,看见门上的标号,一路向北走,在倒数第二个房间停下了脚步。她大口地喘着气,像一条脱水的鱼,刚想敲门,却发现门是开着的,她干脆一把推开门,阳光刺得她差点睁不开眼。而坐在病床上的青年则下意识地问:“是陈医生吗,我今天感觉好多啦。你……”

 青年抬起头来,手上的书“吧嗒”掉在了被子上。

 冬秀也望着他,只是喘气,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口来。她的手松了紧,紧了又松,过了好一会儿,她才一步步走到对方的床前,如释重负般地喃喃自语道:“我可把你找到了。”

 本尼正要说什么,下一刻却听见“噗通”一声,冬秀晕倒在了地上。他顾不得腿伤,拖着身子就下了地,奋力把她抱起来,一边大喊:“医生,医生!有人晕倒了!”

 几秒后,护士们鱼贯而入,好几个正好是之前被冬秀抓着领子问本尼住址的姑娘。她们相视一望,心里嘀咕:“这姑娘刚才明明壮得能打几头牛不在话下,怎么一转眼就晕倒了。”

 护士们把冬秀抬到房间里另一张病床上,陈医生也在这时匆匆赶来,他给冬秀做了个简单的检查,转头对本尼说:“这姑娘身体情况不大好啊,严重贫血加上精神波动太大导致的昏厥,本尼,她是你什么人?”

 本尼的眼神一直黏在冬秀身上:“她是我爱人,我们本来去年就该结婚了。”

 “原来竟然是江先生啊!”医生惊讶极了,随即露出迷弟的眼神,“好了,别担心,先生她没事。我让护士给她打了针剂,先让她睡一会儿。等醒过来,你们两人再叙旧。哦,如果可能的话,能不能让我和先生合张影?”

 “她同意我就没问题。”本尼这才露出一个笑容来,“谢谢您,陈医生。”

 “举手之劳。”陈医生笑得温文尔雅,“不过我得再给你检查一下,因为你刚才的乱动,说不定伤口又崩开了。”他上前给本尼检查伤口,确认没什么毛病,找来护士,叮嘱几句,这才离开。

 本尼看人都走了,赶紧撑起身体下床,一点点移到冬秀的床前。看着未婚妻瘦的几乎脱了相的面颊和眼下的青黑色,他忍不住红了眼眶,又怕醒来被她看见,赶紧用手背把咸湿的泪水揩得一干二净。

 “对不起,秀,对不起。”本尼连说了好几个“对不起”后,便用手摸着爱人的眉心,想把她眉心的皱纹抚平。

 这时,送药的小护士走过,无意瞟了一眼病房,结果看见这么一幕,赶紧说:“霍奇森先生,您怎么又不听医生的话下床了?赶紧回病床上躺着去!”

 “不行,我要守着她。”本尼置若罔闻。

 “您要是不听话,我只能叫医生来。”小护士板着脸说。

 “可以啊,顺便多叫几个护士,把这两张病床并到一处,好方便我守着她。”本尼固执道。

 被喂了一嘴狗粮的小护士表示,她真的很想骂一句“娘希匹”。

 “如果把两张床并到一起,你要保证你不再乱跑。”小护士勉强扭正了自己抽搐的脸颊说。

 “当然,当然。”本尼赶紧点头。

 “信你就有鬼了。”小护士嘟哝一句,还是喊人过来。她可是知道这位烦人精的本事的。自打他从昏迷状态中清醒过来,每隔两天就要尝试着下地逃跑,有几次差点被他得逞了,最后是三个护工联合起来把他绑回来的。他的作死行为导致其病情反复,伤口好容易长好了一点,又裂开了;再长好一点,又裂开。要不是看在陈医生的面子上,她们这些护士真的想把这个烦人精扔出她们医院,每天净给他们添麻烦。

 这位霍奇森先生进院的时候,几乎没人知道他的身份。因为他被抬进来的时候,腿部、后背、还有前胸都严重烧伤,脸上也糊了一层血迹,根本看不出来身份。他身上的衣服和皮肉像是长在一起似的,一剪子下去都是血。好在有陈医生妙手回春,在他的治疗下,昏迷中的霍奇森先生后背和前胸的烧伤好了个七七八八,连一点疤痕都没有。本以为他的腿伤也能很快痊愈,奈何这位先生醒来以后就可劲儿折腾,导致他从入院到现在五个多月时间过去都没好全,实乃神人也。

 当大家得知这位是原来复旦的教授的时候,也是震惊的不行。

 有这么不着调的教授,那他的学生该是啥样啊?

 小护士和几个护士合力把两张床并到一起后,又不放心地给这位“大侠”检查了一下伤口,顺便附送他几个白眼,才鱼贯而出。

 傍晚时分,冬秀终于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结果一睁眼就看见本尼坐在她旁边削苹果,神色温柔。她一下坐起身,把本尼吓了一跳,手上的刀子差点割到手。

 “我要吃。”

 冬秀盯着苹果说。

 “我以为你会说‘我想你了’或者‘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得多辛苦’之类的话呢。”虽然嘴上这么说,本尼还是把苹果切下一块,塞进她的嘴里。

 冬秀嚼着果肉,好一会儿没说话,本尼把剩下的苹果削完,抬头就发现她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眼神很是渗人。他心里一沉,“你怎么了,秀?”

 “没事。”冬秀赶紧低头,“我还要吃苹果。”

 本尼就一块一块地喂她吃。

 等吃完苹果,冬秀看着本尼,慢慢地说:“看见你还活着,我就放心了。我本来打算的结果是找到你的遗体,然后带去美国安葬。等我死了,也跟你葬在一块儿。”

 “可上帝保佑,我还活着。”本尼看见冬秀木愣愣的神情,心中痛极,勉强扯了个笑容,抓住冬秀的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你摸摸,我好好活着呢。”

 冬秀却是一下抽走了手,一个人坐在床上发呆,眼神空洞。

 本尼感到极其不安,爱人的这个情况有些像他上中学时一个得了躁郁症的女同学,她的神情和那个同学几乎一模一样,他赶紧喊医生来,让他帮忙看看这是什么情况。

 陈医生只治外伤,精神类的创伤一概不通。他看了眼冬秀,就走出去找另外的专家了。过了一会儿,一个瘦高个儿的男人和陈医生一道走进病房里,陈医生介绍说他是姓王,是治疗精神类疾病的好手。

 王医生先是观察了冬秀一阵,又问了她有关生活和病史的问题,冬秀一一作答,最后他才低头道:“坚持吃药了吗?”

 “一直在吃,不过今天晚上的这顿药还没服。”好半天,冬秀才说道,顺便把药名也说了。

 “那别忘了把今晚上的药吃了。”王医生点点头,对本尼说:“躁郁症早期,她这算不上严重,但也不能轻视。精神上的疾病要慢慢调养,因为这种病很怕刺激,一旦刺激就会加深。一旦变成重度躁郁症,几乎就没有挽回的可能了。”

 本尼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万万想不到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冬秀会出这么大的事。随即他又想到对方得病肯定是因自己而起,心里就更加难过了。

 医生们走后,冬秀从行李里翻出药来,自己下地打了杯水,就着水把药送服下去。本尼觉得这一幕颇为刺眼,好好一个姑娘,因为他得了病。

 “你这药要吃多久?”本尼问。

 冬秀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不知道,有一种药原本只吃一片的,后来医生让我吃到一片半。不知下次还要不要加量了。”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冬秀的病情在加重。但她本人却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等我彻底好了,我们就在北平买处房子,我在这边的大学找个工作,然后我们结婚,婚后你就在家里专门写作,我来照顾你。”本尼说。

 冬秀为难地看着他,“可是我现在没法在北平待着。”

 “为什么?”本尼皱眉。

 “我没告诉你,我这次是从美国赶回来的。一年以后,我就要移民成为美国人了。”冬秀回答。

 本尼深呼吸一口气,“那我们的愿望怎么办?”

 “我那时候以为你死了,所以准备在美国一个人承担起全部。”冬秀坐回床上,“你失踪后,我几乎要疯了,到处都找不到你,乱民横流,四处都乱七八糟,我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哥伦比亚大学在这时抛来橄榄枝,我几乎想也没想就应了,我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片土地。”冬秀顿了顿,抛出一个惊雷:“坐船的时候,我想跳海自杀,结果被一位先生阻拦了下来。”

 本尼一下抓住她的手,嘴唇有些发白:“对不起,对不起。等我好了,要好好谢谢那位先生,他救了我的爱人。”

 冬秀摇摇头,“等我到了哥大才知道,他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甚至他也选了我的课。”

 之后,冬秀把自己重新提笔写文、提名诺贝尔奖、遭到民国政府封杀、被学生告白等事情都说了。本尼一开始还有些吃惊,后来只握住她的手,一个字的都吐不出。

 他这些时候也看报纸,只是中华民国的报纸报道国外的事件很少,甚至根本没刊登出冬秀提名诺奖的事情。他没想到这个政府居然小心眼到这种程度,随即他又想到自己未婚妻的个性一向是想什么写什么,是完全不顾及当政者态度的,他又有些后怕,还好冬秀这次回国极为低调,否则被人盯上,暗杀了也不是什么难事。

 “你要移民就移民吧。”本尼说,“若你还是个中国人,这样写文章会很不安全,美国人的身份多一冲保障。不过就算你是个美国人,在这里也要小心。”

 “我知道的。”冬秀说。

 半个月后,在本尼的积极配合下,他的伤口痊愈了。出院那天,小护士们高兴极了,这下可终于把这位大神请走了!

 因为冬秀已经把行李都打包去了美国,所以二人离开时几乎没带什么东西,他们唯一需要多带的东西就是印着大红印章的结婚证书。不过是薄薄一张纸,却重有千斤。

 回到美国后,本尼通过哥大的面试,继续当教授。七月份,他和冬秀在附近的教堂举行了婚礼。来宾中有远道而来的特丽莎女爵和她的家人、尼尔夫妇、本尼和冬秀的同学等人。冬秀的母亲和本尼的父母也都一并到场。

 当得知自己儿子还活着的时候,本尼的母亲差点昏厥过去。但随即她就反应过来,极力反对儿子和冬秀在一起。奈何这时对方已经和冬秀领了证,甚至直接把喜帖随信件一道寄来,这位母亲看见又差点晕过去。最后,架不住对儿子的思念,她还是带着两个女儿和丈夫一道参加了这场婚礼,不过就是对新娘子没什么好脸色就是了。

 冬秀一向是无神论者,但当得知本尼平安无事时,她发自内心地感谢上帝。此时此刻,她虔诚地祈祷:“愿上帝与我们同在,祈求仁慈的上帝祝福我们的姻缘。”

 “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神父说。

 本尼迫不及待地吻住爱人的嘴唇,生离死别后,他们更加珍惜彼此,谁也不能再将他们分开了。

 走出教堂,冬秀放开新晋老公本尼的胳膊,向身后抛掷捧花,人群中传来一阵呼声,她下意识地往后一瞧,没想到接住捧花的居然是胡适。

 命运真的彻底改变了。

 原来的轨迹中,冬秀嫁给胡适,一辈子得过且过。她甚至把出轨的丈夫比作是“掉进粪坑的大额钞票”。而现在,她和本尼结为连理,作为美好祝愿的捧花却落进了胡适的怀里。

 冬秀朝愣怔的胡适温柔一笑,挽住爱人的胳膊,一步步走远。

 她相信自己会更加幸福的。



 1912年底,法国幸福生活奖委员会(今费米娜奖)将当年“外国小说奖”颁发给来自中国的作家——江冬秀小姐。颁奖当日,江冬秀因怀孕并未出席,由她的朋友代为领奖。第二天,她得奖的消息传遍大街小巷。同年,江冬秀加入美国籍,成为一名美国公民。

 1913年夏,她和本尼的第一个孩子亚度尼斯出生,他们给这个孩子还取了个中文名——江怀中。同年,胡适与曹诚英订婚。

 1915年,冬秀辞去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的工作,专职写作。四月份,她的旌德四部曲《草》顺利出版,当日销售量破20万,半年销售量超过150万。她的作品致使她富豪排行榜上年纪最轻的富豪。这一年秋天,她与本尼的第二个孩子弗朗切丝卡出生,中文名为江念冬。 

 1916年,江冬秀与本尼的第三、第四个孩子伊西多和亚历山大出生,这一对双胞胎为他们带来很多快乐,他们的中文名是江见月和江长青。

 1917年,江冬秀受邀在《新青年》上发表文章,当天便引起热议,中华民国政府并未采取措施将其封杀。同年五月,冬秀受蔡元培先生邀请,携丈夫和孩子回国,于北京大学开始教学工作。

第73章 2019-01-05 15:51:24
冬秀遇到一个女的问她没裹脚,她认为对方可怜,思想落后
第73章 2018-08-12 01:46:42
 “几年不见,北平变得我都认不出了。”

 冬秀和本尼一手抱着一个孩子,两人手上还分别牵着一个,走在北平的大街上极为惹眼。

 “是啊。”本尼笑着说,“只要你好好的,在哪里我都无所谓。”

 这两年,冬秀的躁郁症反反复复。本来结婚时已经缓和不少,但当第一个孩子亚度尼斯出生后,她的病情再度加重,有一次差点从楼上跳下去,还是佣人发现把她从阳台上拽下来的。本尼知道后,担心得嘴上起了一排水泡,他甚至想辞去工作照顾妻子。奈何冬秀不答应,他没有办法,只好尽可能早点完成工作,抽出大把时间回家照顾她。

 当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弗朗切丝卡出生后,冬秀的精神问题有所好转。这个金发绿眼的小姑娘给他们一家带来许多欢乐。可是好景不长,当冬秀再度怀孕之后,她的精神一度濒临崩溃边缘,因为怀的是龙凤胎,几个月后她的腿就肿得没法下地行走,只能躺在床上,她的手也经常痉挛,打不了字。生产的时候,她的状况十分凶险,好在医生专业素质过硬,冬秀和她的两个孩子都平安无事。

 担惊受怕够了的本尼表示:再也不能让老婆生孩子了!

 一直以来,家中做主的都是冬秀,多生孩子也是她主张的。但是每次一怀孕,她的精神状况就会变得很不稳定,所以当江见月和江长青出生后,本尼偷偷去医院做了结扎手术。

 这次回国来,冬秀准备几年之内都不走了。国内这几年相较于前几年太平很多。他们两人在北平租了一栋房子,又招了两个保姆带孩子。而她和本尼则专注工作,闲时逗逗孩子,好不自在。

 27岁的冬秀无论在个人成就还是财富上都超越了民国同时期绝大多数女性。她本人恬淡安然,穿着用度都很简朴,她把挣来的一部分钱用来投资,一部分钱储存在瑞士银行里,以便为建设大学做准备。

 可其他人却不这么想。一些自诩为爱国之士在报纸和刊物上抨击她,说她是个卖国贼,不但自己嫁了洋鬼子,还在文章中揭发国内的各种不足之处。说她用这种下作手段赢得洋人的同情心和口袋里的钱,却极大的影响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名誉。

 “我发现这里的一部分文人对你有很大的偏见。”本尼的眼神落到妻子买的两个糖葫芦上,说。

 “他们一直对我抱有敌意。”冬秀拿着冰糖葫芦逗自己的二女儿,直到她撅起小嘴来,才把糖葫芦放进她肉呼呼的小手里,摸了摸她满头金发,“不过日子是过给自己的,要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那我不得气死。”

 “话虽然这么说不假,可是我还是不希望那些人不分青红皂白地抹黑你。”本尼把儿子江长青换了个姿势抱着,说。

 “他们其实也没完全说错。客观来讲,我确实指出不少国内的弊病,酸腐的儒士肯定看不惯。”冬秀笑了笑,转移话题,“明天我要参加一个聚会,到时候会有很多国内的文人到场,你明天有没有时间,我们一块儿去?”

 本尼看着妻子神采飞扬的脸庞,不忍拒绝,就说:“好的,我和你一起去。”

 夫妻二人走过大栅栏,顺路买了好多小吃和玩意儿,这才欣欣然打道回府。

 第二天,冬秀穿一身崭新的浅蓝色旗袍去参加北大文人聚会。聚会上有北大的各位学长(相当于系主任):陈独秀、夏元瑮。还有胡适、李大钊、鲁迅、刘半农、王世杰等著名文人。以及一些北大的学者和学生。

 冬秀挽着爱人的手坐在角落里,并不怎么和他人搭话,只是微笑着听别人高谈阔论。但是她的身影还是十分打眼的,聚会来的大部分都是男性,鲜少有女性。有几个忍不住好奇的年轻小伙子走到冬秀身边,笑着问道:“我们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慕名前来参加这次聚会,第一次见到先生,不知先生名讳?”

 “我是北大哲学系的教授,姓江,名冬秀。”冬秀笑着说,“这是我爱人,你们可以叫他霍奇森先生,或者霍先生,都可以。”

 一听冬秀介绍完自己,这几个法学院的学生脸色一下变了,笑容满面转为尴尬沉默,他们几个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才由一个戴着眼镜、头发梳成三七分、相貌清俊的青年开口:“原来是江先生,久闻先生大名。我叫徐章垿,是北大法学院的一名学生,这些是我的同学……”他一一介绍过来,望向冬秀,“今日有幸得见先生,真是三生有幸。前些时日恰逢我拜读先生的作品,心中留有一些问题,不知先生能否为我解答?”

 冬秀正感觉徐章垿这个名字怎么听怎么耳熟,而后她又多瞅了几眼青年的容貌,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徐志摩这个千古渣男啊!

 想到他未来抛弃妻子、在多名女性间打转的事迹,冬秀望向他的眼神里就带着一丝意味深长。

 讲真话,她本人并不排斥对婚姻自由的渴望,但明明已经缔结了婚姻,却对家庭不负责任,任性妄为,还和比自己小一轮的女人暧昧,为了所谓的爱情和发妻离婚,这就让她无法理解了。

 一个成熟的男人应该知道,比爱情更重的是责任。在决定要肩负起责任之时,就应该确立好自己的心,不能轻易为了一些外界的诱惑和欲望而放弃。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别轻易担负责任,或者将其抛弃,那不但代表这个男人不成熟,更代表他本身是软弱不堪、人品差劲的货色。

 当时,冬秀把这句话拆解开,隐秘地写在自己的小说《草》中。她这个观点引起了一批国内文人的不满。眼前的这位青年显然也包括在内了。听着徐章垿咄咄逼人却又站不住脚的疑问,冬秀笑了,慢条斯理地开口:“那徐同学,我想听听你说说你的爱情观,在你心中,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

 “自然是与所爱之人双宿双飞,婚姻也是缔结在这个基础上的。若没有心有灵犀的相伴,那婚姻又与坐牢何异?难不成,先生觉得没有爱情的婚姻也算婚姻吗?” 徐章垿振振有词,他周围的几名学生也连连点头。这时,一些文人也聚集过来,不远不近地围在他们周边,当他们看向冬秀的时候,目光带着一丝审视、不屑和厌恶。

 冬秀当然是知道的。这些文人中有些借着“革命”的由头休妻再娶,甚至娶了再离婚,那是常态。像冬秀这样在国际上揭露他们恶劣行为和心思,不亚于当面狠狠打他们的脸。现在几个北大的学生围住了她,正方便这群人看一场好戏。

 胡适看见情形对冬秀不利,刚想上去说两句,却被一旁的周树人拉住了袖子。

 这时,冬秀鼓起掌来:“说的好!只不过需补充一句,不愿意肩负责任的男人也算男人吗?”此话一出,周围一些休妻再娶过的男人脸色都变得不大好看起来。

 “先生何意?” 徐章垿皱眉。

 “我的意思很简单。”冬秀笑了笑,“若是婚姻是由双方家长包办的,而男方本人也默认,且与妻子履行了婚姻之实,那么若是婚后再与其他女人拉拉扯扯,嚷着要休掉发妻,这样的行为不但不负责任,也是人品低劣的表现。若是自由恋爱结成秦晋之好,婚后没多久却又借着‘真爱’一词与其他女子暧昧,那这爱情未免太过廉价,莎翁在世也不会认同。也看得出,这男人足够滥情和软弱,爱上这个,转眼又忘了,想去找那个,所谓的‘真爱’不过是管不住自己欲望的借口罢了。”

 虽然她的声音不大,却如一柄利刃刀刀扎进周围人的心里。

 “先生未免狭隘了!先生在康桥读了那么多年书,应当更理解西方人先进的爱情观才是。追求爱情的第一步就是要摒除掉阻挠,难道包办婚姻中的妻子不是阻挠吗?若不摒除,怎能获得人生知己,达到人生的目标?”

 徐章垿脸色憋得通红,对方句句话好似都戳在自己的肺管子上,他前几年同张幼仪结婚,心里自是不满这桩包办婚姻、且想在以后追求自己真爱的。可这桩婚姻他当时也默认了,也与妻子发生了关系。他自己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只是完成家中父母抱孙子的心愿,但是听到冬秀这么一说,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是那彻彻底底的“人品差劲”的男人了。只是他还是不甘地说了一嘴,想要证明自己的渴求是没错的。

 “当然,你可以说我狭隘,也可以说我的观点不对。但是你莫忘了,不管你学了多少西学,读了多少文学名著,你骨子里还是个中国人,我骨子里也是个中国人。中国人讲究什么?仁、义、礼、智、信,尊重他人是最基本的,发妻难道不算在人这个范畴里?这些都做不好,何谈为大丈夫?更何谈顶天立地、去改革去呼喊?连最亲近的人都可以随意舍弃,”冬秀的观点如刀锋一般将诸位的小心思扎破,她自己的表情却十分平淡。

 这时,一位穿着酱色长衫的先生走到她身前,说:“先生说得有理,可是有些人未免会想到这一点。往往是稀里糊涂就在父母之命下结了婚,婚后才遇到对的人,是否有什么两全之策呢?”

 “当然有。”冬秀点点头,“但是我不觉得什么叫‘遇到对的人’。科学家说,一个人一辈子能结识的人平均有一万多个,在这一万多个中,‘对的人’可不止一个两个。在中国传统家庭中,父母会为孩子挑选出适合他的妻子,这个儿媳在他们眼里也是‘对的人’,至少品性、相貌都不会太差。如此说来,只能说男人婚后留恋玫瑰,甚至为了她想把自家花瓶里端庄的芍药拔了,在这样的前提下,只有一个办法能解决。”

 冬秀喝了口茶,“请在离婚前,给予发妻同等的尊重,也要在经济上给予对方一部分足以让她生活无忧的补偿。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些抛弃妻令娶的新闻,无一例外都闹得很难看,根本问题还是对对方不尊重,既不想沟通,也不想关照对方,只想用简单的法子打发了,或者说休弃了。”

 男人们都沉默下来,冬秀的话说到他们心坎里去了。不少休妻的心里其实根本瞧不起原配,在他们心中,“土包子”、“没文化”、“配不上自己”是发妻的标签,撕都撕不下来,这样的情况下,谈何尊重呢?有些人品坏的连钱都不想给,只想早日休妻,好与真爱共度良宵罢了。

 但偏偏还有杠精上来挑事,语气极为不善:“那如果,沟通和钱财都给到位了,对方还是不肯自请下堂呢?有的女人性情极其卑劣,容貌粗鄙不堪,根本不配为妻,先生怕是一叶障目了吧?”

 冬秀嗤笑一声,“这另找新欢本来就是男人的错,怎么听您的口气,搞得好像是女人有错似的?我承认,一般失败的婚姻双方都有责任,可若单方面寻花觅柳,您说是哪方的责任?您说对方性情卑劣、容貌粗鄙不堪,可若您真的硬气,那大可在父母定下您和对方婚事之前反抗啊。我就送您一句话:早干嘛去了?有本事休妻,您倒有本事和父母叫板啊?没本事抗拒婚姻,只能欺负老婆,把过错都推到对方头上,这算什么本事?恕我在西洋留学多年,孤陋寡闻了,不知道阁下竟有如此厚的脸皮和如此大的气量啊,佩服,佩服。”

 一并被骂进去另找新欢的诸位:“……”

 “要么负责到底,要么一开始就别接受。休妻再娶的,想反抗的不是命运或婚姻的不公,说到底,想反抗的都只是满足不了欲望的卑劣的内心而已,给自己加戏太多,只能更快的证明这一点。”

 冬秀笑着望向徐章垿,“徐同学还有什么疑问吗?”

 徐章垿本来想说没有的,他万万没想到不过是讲了两句话,竟能引出文人这么大的骚动和对方这么尖利的观点来。不过迫于心中对文学的热爱,他还是问了:“您最近长篇小说《草》中,为什么要把李秋霜的丈夫下场描述的那么悲惨呢?是您单方面对休妻再娶的男人感到不满吗?”

 冬秀笑了起来,她看向眼前这个青年,只觉得他只是一个满身满心只有罗曼蒂克的幼稚男孩:“我反问你一个问题,一个作家要写一本现实主义小说,她会把很多个人情绪带进作品中吗?”

 徐章垿思索了一阵,摇摇头。

 “那就是了。”冬秀说,“你太把李秋霜的丈夫当做一回事,把他看成一个标杆,觉得这是一个新时代青年的榜样,为了真爱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你眼里的榜样,在我笔下也就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剪纸人偶而已,我前面大把大把描写李秋霜贫寒困苦的生活,为的是将我个人对生活本质的思考和对人性的反思付诸笔下。我承认,创作第一本《田》的时候,我是带了一点个人情感和私欲的,再版的时候我已经删改许多,但到第二部《草》的时候,我只留下一个完整的故事出来,甚至渲染的部分都很克制,就是不希望有人觉得这本书不过是我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浅显的认知。”

 “那您对现今的中国现今的大学生有何看法呢?”胡适走上前,笑着转移话题道。

 冬秀想了想,才开口:“我只能说说从我个人角度来说一说我对中国大学生的看法。在我成为一名作者后,我收到过很多读者来信。大部分的来信都是二十五岁、三十岁以上的人,他们在这个社会上担任各种职业,跟我提的问题也经常会夹杂着他们的职业特征,我很喜欢跟他们沟通。不过我也收到过来自大学生的信件,我指的是在我出国之前,信件不多,而且在信件中几乎没有个人观点和想法。”

 她顿了顿:“我当时没感觉到什么,只觉得这可能是学生的通病,是我多虑了。但等我去了英国,后来又去了美国,开始发表我的各种小说作品,收到更多的读者来信的时候,我发觉我错了,我对国外的一部分学生误会挺大的。他们能把信件写成一篇论文,论据论证条理清晰,末了还附赠我长长一串书单,看得我眼花缭乱,让我不得不认真对待他们的信。当我再度回到国内,继续担任教授,我会有意地去观察我的学生们,我发现绝大多数学生不是为了课业奋斗,就是为了一部小说情节争论不休,或者自己提笔写一些浪漫、抒发个人并不成熟的情怀的诗篇之类的,我在国内读书的时候也是这么过来的,看到他们就想到了自己,我觉得他们很有前途。我想到自己在国外的时候,课余时间学生们要么开party,要么聚餐、在一起喝酒啊,狂欢一整晚都不是事儿。两厢一对比,觉得母国的学生素质真不错。”

 “但过一段时间,我的态度发生了一些转变。因为我见到的学习状况和我收到的论文质量不成正比,这令我感到有一点失望。原本我不赞同像哥大那种考前图书馆灯火通明,临时抱佛脚,就为了考试拿个好成绩,我认为他们那样知识只是过了下脑子,根本消化不了,但事实证明我错了,我对他们有偏见。上次北大里弄个了征文比赛,我担任评委,读了不少学生的小说、散文等等体裁的文章,出彩的也有,但极少。更多人的文章像是脱水白菜。而我在哥大的时候,也举办过这样的征文比赛,学生们积极参与,出彩的稿子令人目不暇接,甚至可以说远超我的预料。他们把课本上学到的东西,诸如历史事件、哲学观点、文学经典句式等等全部运用到小说里去,有的稿子文笔极其优秀,我自愧不如。”

 “于是我开始反思我们的教育问题,禁锢的教育制度导致思想僵化,学习再勤奋也无法改变这一点。不可否认,我们国家也走出不少人才来,但就总体来说,还是太少了。更多的人思想被拘禁,导致的结果就是他们写出来的东西或是干瘪无物,或是套话连篇。”

 冬秀说完,气氛一时陷入沉默之中。她从国内外大学教授的角度看待国内的大学的问题,角度新颖,观点独到。出过国的人不说话,是因为知道她说的基本没地方可挑剔。没出过国的人不说话,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来反驳。

 这之后,聚会的中心便由着“中国教育问题”而展开。不少人士都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冬秀再也没开过口,当然,也没人来问她。大家都知道了这位女中豪杰的一张利嘴的厉害,尽量绕着她走。

 聚会结束后,众人陆陆续续离开场地。冬秀正要和爱人也一并离开,却被人唤住了:“江先生,请留步。”

 冬秀一回首,就看到了那标志性的胡子,她眼睛亮了亮,“是周先生啊!久仰!”

 “不敢,不敢!”周树人连连摆手,“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江先生。”

 “您请说。”

 “先生说男人要对家庭负责,可是若是男女只有一纸婚约,其他都不具备的话,男方若是再寻伴侣,算人品低劣吗?”周树人问。

 冬秀知道对方指的是他被骗和朱安结婚的事,她认真地说:“如果是在阴差阳错下缔结成婚,男方也没有履行任何义务和责任的话,若作为人之常情,找一个合心合意的伴侣是没错的。但如果站在女方的角度考虑的话,还是要顾及好对方的感受,虽然这个国家现在对离异的女人较为宽松一些了,但大环境里,离异的女人都不大好过的。”

 冬秀说完,周树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和对方寒暄了两句,挽住丈夫的手离开了。

 聚会后第二日,她“舌战群雄”的事迹就被刊登在了报纸上,引起一部分国民政府在职军人的不满。但更多是是赢得了各大学校女学生和太太们的赞扬,觉得她是个在男权社会中敢于说话的,她们纷纷寄信到报社来要求见一见这位女英雄,弄得编辑们一个头两个大,草草应对后,打电话给冬秀,问她这件事如何处理。冬秀一笑,直接道:“下个月有我小说《草》的签售会,让寄信的女士们都来参加,任何问题大家都可以和我沟通。”说完,她便把电话挂断,继续逗弄自己的女儿了。

 然而没等到冬秀举办签售会,新一年的诺奖提名公布,她赫然在名单上。

 这回,国内再不能按住她的消息不发了。

 翌日,大街小巷的头版头条都报道了这件事。冬秀的小说也迎来了一个新的销售热潮。不过冬秀本人却仍旧低调,该上课上课,该写书写书。

 可是这一天,她刚踏进教室,却发现班里诡异的寂静,她往墙上一看,鲜红的大字充满了她的视野——“汉奸滚出中国!”

第74章 2019-01-05 15:52:15
一大堆呼吁解放女性的文章刊登在《申报》上
第74章 2018-08-14 23:59:57
 学生们在座位上窃窃私语,有好几个学生望向冬秀的眼神很是同情,但没一个走上前去把这几个字擦掉的。

 冬秀心中了然,知道这几个字要么是针对她的人写的,要么就是这些学生被人当枪使写的。

 大学生看似最有主见,但也是最容易被洗脑的。

 冬秀不但没生气,还温和地笑了笑,对同学们说:“虽然不知道这几个字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说一说。《辞海》中曰:‘汉奸原指汉族败类,现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度的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或引诱外国入侵中国,出卖祖国利益的人。’我们学校的教授和讲师都一心为国,讲课也是兢兢业业,从不懈怠。我看到这几个字就算了,但其他教授若是看见了,心里难免不舒服,。好了,我们开始上课。”

 可她想轻而易举把这一页揭过,可有些人却并不想这么轻易放过她。有个男同学直接站起来,高声道:“为什么教授不觉得这几个字是写给您的呢?”

 此言一出,学生哗然。

 冬秀的眼神却依旧温和,望着那位学生说:“因为我从心里不接受这样毫无根据的指责,自然不会这么觉得。”

 她顿了顿,道:“我说个故事吧。”

 “在竹林精舍修行时,佛陀曾经被一婆罗门谩骂,言语难听之至,可他未曾有分毫的怒火,只一言不发地看着谩骂指责他的人。婆罗门说了半天,发现佛陀理都不理他,等这人稍微安静下来的时候,佛陀说:‘婆罗门啊,你家也会有访客吧?’婆罗门点头称是。佛陀又问:‘在那时,你偶尔也会款待客人吧?’婆罗门点头称是。佛陀说:‘那么在那时,如果访客不接受你的款待,桌上的菜肴归谁呢?’婆罗门说:‘如果他不吃的话,那菜肴自然归于我喽’。佛陀慈悲地看着他,说:‘婆罗门啊,今天你在我面前说了很多坏话,但我不接受它,所以那些无礼胡骂,它是归于你的。如果我被谩骂,再以恶语相向,就如何主客一起用餐一样了。因此我不接受这个菜肴。’”

 冬秀说完这个小故事,学生们都安静下来。他们中很多人读过黑格尔、尼采、叔本华、费希特、胡塞尔等西方哲学家的书,但很少有人去研究佛学的。所以当冬秀将这么简单却蕴含哲理的故事讲出来的时候,很多人都很吃惊。

 而那位出声挑衅的男学生,则是涨红了脸,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最后是被旁边的同学强行拽住衣角坐下的。

 不过冬秀却还没说完,她笑吟吟继续道:“佛陀说:‘对愤怒的人,不以愤怒以牙还牙的人,可以得到两个胜利:知道他人的愤怒,以正念镇静自己的人,不但能胜于自己,也能胜于他人。’这个故事正好可以运用到现在,我不接受这样无端的指责,这指责只能归还于发出指责的人。你们还有疑问吗?”

 底下的学生默默不语,半晌,有个女同学鼓起掌来,又过了一会儿,更多的人一起鼓起掌,掌声响彻了整个教室,就连冬秀本人也吃惊地挑挑眉,脸颊泛红:“好了,这掌声我就当是送给佛陀的。”

 这时,那位最先鼓掌的女学生站起身来:“江先生,我想知道那位婆罗门的结局最后如何?”

 冬秀打开课本,笑着望向她:“他呀,直接在佛陀跟前出家了,不久后,证得阿罗汉。”

 女同学一脸恍然和崇敬,“先生喜欢读佛学方面的书籍?”

 冬秀点点头,“是的。”

 “有没有可推荐的方面的书呢?”女同学接着问。

 “当然,如果你们有任何人对佛学感兴趣,我建议先从佛陀的故事开始读起。之后再去读经文。好了,我们开始上课。”

 冬秀把歪到一边的话题摆正,认认真真地讲起课来。

 下课后,关于上课时发生的插曲长着翅膀般传遍了整所北大。当上这节课的学生把冬秀恬淡自如、侃侃而谈的事迹说给其他同学和室友听的时候,他们无一不露出敬佩的神色。

 要知道,虽然教授们表面上都是一副清高的模样,可他们私底下的样子却并非如此。有的教授为了名额一点脸面也不顾,公开和他人开撕;有的和自己的学生关系不正经;还有的专干为难学生的事。

 若他们像是江先生这样被指着鼻子骂,没当场跳脚、要把写字的人揪出来就气度很大了。谁能做到像江先生这样“八风吹不动”甚至谈笑风生呢?

 一时间,对江冬秀的佩服的学生有如过江之鲫般络绎不绝,许多人听了这件事之后,都想着办法来冬秀的课上蹭课。最后整个教室里的座位都坐满了,学生们不得已就直接坐在地上。冬秀一进教室,看到的就是满堂乌压压的脑袋,嗯,她的讲台不远处还有几个坐在地上,一脸求知若渴的神态,令她有些受宠若惊。

 “你们这是……”冬秀迟疑地问。

 “我们都是法律系的学生,是慕名过来旁听先生的课的!”一名个子高高的男生推推眼镜,坐在地上义正言辞道。

 “对对对,先生不会赶我们出去吧?”另一名男生问。

 冬秀笑了,“当然不会。好了,我们……”她话音未落,一个人影似旋风般从她眼前刮过,她眨眨眼,再一瞧,呵,这不是民国渣男之一的徐章垿徐志摩嘛!他怎么跑来听自己的课来了?

 不过人家既然来都来了,冬秀也不好赶人。只是她对这位学生实在是没好感,加之他又坐在最前面的地上听课,一堂课上得她是如鲠在喉。下了课,她收拾好书本就要离开,耐不住徐章垿和几个毛头小伙子拦在她眼前。

 “是有什么问题吗?”冬秀问。

 “不是问题。”徐章垿脱口而出,随即红了脸,“我是来向先生道歉的。”

 “向我道什么歉?我不记得你做错了什么。”冬秀一下就把对方接下来的话堵死,“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我就先走了。”

 冬秀朝他们微微点头,即将错身而去的时候,徐章垿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没有爱情的婚姻哪怕是牢笼也必须坚守吗?”

 “如果没有爱情也不夹杂欲望,”冬秀轻轻回过头来,阳光在她的脸扫下一片金光,她宛如一座圣像,“你当初是怎么心甘情愿地钻进这个牢笼里的呢?”说完,她转过头,再不理这几个混小子,踩着坡跟鞋“哒哒”地离开了。

 这几天,京城的聚会邀请冬秀的明显变少了。不过她也没时间参加就是,整天闷着头写短篇小说,除了正常的上课和散步以外,多余的交际都被她摒弃。

 在她眼里,参加聚会的一部分人嘴里说着“爱国”的言辞,可行为却和言辞毫不相称。明明祖国现在还并不完全安稳,这些人却沉浸在灯红酒绿中不可自拔,熏熏欲醉的模样让她颇为不舒服。

 这些人中有官员、有文人、有军人,甚至连学生也有。她深深地为国家的未来担忧。如果中国的未来承载在这部分人身上,她真不知道明日迎来的将会是什么。

 冬秀想起日军侵华的事件,浑身不由得打了个哆嗦。现在已经是1918年了,离日军侵华只有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她想起冰心写的“太太的客厅”,在这篇文章里,那些参加聚会的文人墨客不顾国家的衰亡,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甜梦里,觥筹交错,好不快乐。

 原来,现在就已经埋下伏笔了。

 冬秀心中烦躁,她摸摸二女儿金色的卷发,叹了口气。

 江念冬察觉到母亲的心情不好,抬起头来,睁着一双碧翠色的大眼睛,说:“妈妈为什么心情不好呢?”

 “念冬,如果你从小出生在一艘华丽的大船上,后来这艘船被人烧了,和你关系最好的人差点死在船上,而你则费尽心思逃离了它,跑到另一艘船上生活,过了几年,你忍不住思念又回到这艘船上来,这时,船已经换了旗帜,上下都被重新粉刷一新,你本以为这船还能继续航行,永不沉没,却无意中发现,船的木头里涌满了船蛆,很多零部件都出了问题,而船上的水手们却整日沉浸在挽救了这艘船的喜悦里,完全没有再检查这艘船的想法。你说,你是会选择逃离这艘船,还是留下来修补它,不让它沉没呢?”冬秀问。

 念冬转着眼珠子,两手摆弄着陶瓷娃娃,天真地说:“妈妈,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择逃离的,哪怕我非常喜欢这艘船。”

 “为什么?”冬秀不解地看着女儿。

 “因为好的船有很多,但我只有一个呀。在哪里生活不是生活呢?”念冬垂下眼睛,亲了亲娃娃的脸蛋,“我听爸爸说过很多故事,你这个故事其中的部分跟他讲得差不多,那时候我的回答是留下,但爸爸说应该离开。他说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救不了全体,只有留着命,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和希望。嗯,虽然我完全搞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东西,但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念冬露出了一个“我爸爸果然最棒”的痴汉笑。

 冬秀:……

 果然,女儿养好了都随她爹啊。

 满怀复杂地捏捏念冬的小脸,她说:“你哥哥呢?”

 “他啊,”念冬撅了撅小嘴,翻个白眼,“又被爸爸带出去买书了。哼,整天就知道看书教训我,我才不要两个爸爸呢!”

 冬秀:这话我真不知道怎么接。

 心累的冬秀回到书桌前,把昨天写好的稿子整理好,准备出门寄出去,这一期小说要发表在《新青年》上,所以她写得格外认真。稿件后还附带了一首白话文体诗歌。现在诗歌也倡导用白话文来写,只是绝大多数作品都很干瘪,无论是意境还是深度都几乎没有。

 她想到后世顾城惊艳的诗歌《杨树》:“我失去了一只臂膀,就睁开了一只眼睛。”,不禁摇摇头。这样充满才气的诗作伴随着的却是悲哀。有时候,平庸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这样想着,她把自己原来那首小诗取了出来,重新铺开一张纸,提笔写下《平淡的幸福》:

 “你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我是歇息在你脚下的鹧鸪。

 你用绿荫为我遮风挡雨,

 我用歌声令你走出空虚。

 你是我坚实的后盾,

 我是你柔软的心。

 我们相互依偎,默默无言,

 只为这一刻刻,一天天,

 平淡的幸福。”

 这首诗在冬秀看来,写得只算得上一般,她知道自己在写诗上毫无新意和亮点,但最起码讲求押韵,现在发表的绝大多数诗歌都是把一整句话拆开来,拼拼凑凑就是一首,甚至连美感都不具备。冬秀深知自己虽然不具备写诗的才华,但可以作拙作一首,把一些后世的技巧融合在其中,让更多有才华的人从中获得灵感。这也是件好事。

 把稿件连带着小诗一并寄出,冬秀又恢复了往常的生活。只是慕名而来听她课的学生和校外人员越来越多。甚至连胡适、周树人和其他几位教授也经常有事没事过来听她上课。

 每次看着爆满的教室和连脚都放不下的讲台,冬秀觉得自己有必要和校长反应一下。

 蔡元培先生对冬秀提出的建议想都没想,直接通过。他给她安排了一间全系最大的教室,这样所有人来听课都有位置坐了。

 一眨眼,一个星期过去,这天,冬秀收到了《新青年》编辑的来信,这位编辑用热情洋溢的口吻告诉她,她的小说和诗歌都通过了,诗歌写得很有新意,也非常大胆,受到了编辑部一致好评,他们觉得她可以再接再厉,多创作几首诗歌来,让更多的人欣赏。

 对此,冬秀微微一笑,表示拒绝。

 她真心不希望自己在后世被标榜上一个某某派诗人的称号。她觉得自己写小说还行,但写诗歌就算了,那根本是不懂装懂嘛。她记得自己前世小时候买过的诗集,绝大部分写得都很一般,有的看得直教人尴尬。有的则一看就很有水平,哪怕诗歌极为短小。

 写诗这件事,和文采只有一定关联,更多靠的是想象力。虽然徐志摩是个大大的渣男,但他在写诗上很有一番天赋,这是她不得不承认的。

 同期的一部分女诗人则相对而言写得比较一般了,无论是冰心也好,还是后人称颂的才女林徽因也罢,写出的诗歌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读起来很少有令人回味悠长的,大多数是草草看过,留不下多少印象。

 冬秀觉得,她是属于那种想象力不够、技巧来凑的。但她只写这一首,不愿再给人徒添话柄了。

 《新青年》最新一期出刊后,有很多北大的学生都买了。他们在校园里讨论着上面的文章,而讨论最多的话题是围绕着江先生新写的诗歌《平淡的幸福》展开的。

 其实,这些学生对白话文诗歌也有自己的看法。不少人认为现在的白话文诗歌还太过于幼稚了,写出来的东西虽然不能叫做“狗屁不通”,但绝对是经常看得人一头雾水。没有想表达的思想,也没有优雅的措辞,就简单地写两句白话,就叫做诗了。

 《平淡的幸福》一出,大家都公然叫好。虽然这篇算不上令人惊艳的佳作,但比以往的白话文诗歌强得不知道到哪里去了。要想法有想法,要措辞有措辞,而且读起来朗朗上口,不叫人心生尴尬还不好说——要知道,那些写白话文诗歌的大部分都是他们的教授,写得不好也没人敢说不好。

 等冬秀再上课的时候,学生们便让她就《平淡的幸福》一诗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冬秀只笑着说:“我在写诗上并无任何才华,只是想着不能丢掉我们国家传统诗歌的习俗,就把一些技巧放在了这首诗里,这首诗也担不得‘佳作’二字,以后我也不会再写。只希望给一些在诗歌方面有想法的同学一些鼓励,如果这首诗能激发你们对写诗的热情,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这一番话说完,引发了更多的学生对她的敬佩之情,课下,他们在一起聊天,总结道:“江教授极有大师风范,气度让人钦佩。”

 第二天,就连胡适也跑过来打趣她:“你当真不再写诗了,江大师?”

 “当然。”冬秀笑笑,“大师就免了,我只是个普通的教书的。”

第75章 2019-01-05 15:53:45
冬秀文章被人骂,她想要通过别人骂她的这场骂战写一篇文章。
第75章 2018-08-17 18:32:18
 当冬秀最小的两个孩子都会走路的时候,“五四运动”爆发了。北平的学生们纷纷罢课,在天安门前举行机会,他们还和人民群众一起走上街头游行示威,打出“拒绝在巴黎条约上签字”、“收回山东权利”、“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等口号。

 5月4日当天,冬秀被本尼带回家,她很想去看看自己的学生,却被本尼劝阻:“现在外面很乱,到处都是军人和乱民,一旦走失,后果不堪设想。”

 冬秀无奈,只好待在家中,在阳台上遥遥地望着不远处人头攒动的街道。她看见学生们高举着拳头、声嘶力竭地喊着口号,脸涨得通红,却被穿着制服、面无表情的军人拿着枪支镇压。

 学生是最容易被蛊惑的,情绪也是最容易被激起的。这样一来,流血不可避免。

 冬秀在心里向各位神灵祷告,希望学生们不要受伤更不要死亡。

 但是这回神灵没听见她的祈祷,等北大恢复正常上课时,原本爆满的教室不少地方都空了出来。很多同学眼睛通红,眼神空洞。

 冬秀脸色有些发白,她的声音微微颤抖:“我今天要点一下名,请大家不要帮同学喊到。”她一个名字接一个名字地念过去,一半多的学生都喊到了,但还有一部分的名字永远沉寂下来。

 等她念完所有名单,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一个学生不忍,站起身说:“先生,您别难过了。”

 “是啊,先生,虽然我们中有人不在了,但是剩下的我们有义务完成他们未尽的心愿,我们要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虽然声音还带着少年人的火气,但话语中满满的爱国之情却不可磨灭。

 冬秀掏出手帕,擦掉面上的泪水,“是啊,就算有一部分人不再了。活着的我们要替他们更好的活下去。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对方在你心中留下了什么。”话虽这样说,可她心里还是极其苦涩。那些鲜活的生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消亡了,只因这个政府无情地镇压。

 国是什么?家又是什么?人是什么?这几个问题在冬秀的脑海里不断翻涌,她甚至对自己在博士时读的书籍产生了深刻的怀疑。

 在残酷的事实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无力。那些构成她传统世界观念的词汇被一个个打破,化作鲜血和晦暗的姓名。

 当天晚上,冬秀熬了个通宵,写出了荡气回肠的《青年论》。这篇文章的内容是公然和当今国民政府唱反调、对着干了。文章里,她没有再说那些浮夸的废话,也没有歌功颂德,更没有鼓吹爱国主义精神。她只是劝导学生,在热血的同时,也需要有理智,鲜血有时不能换来胜利,只有智慧才可以。

 这篇稿子写完后,冬秀又改了三天,才发给《新青年》。但她没想到的是,这篇稿子被退了回来,编辑无奈地告诉她,陈独秀先生被捕,《新青年》停刊了。

 冬秀只好把这篇稿子发往其他报社,但无一例外都被退回,原因都是一个——“反民国政府,不予采用”。

 思来想去,冬秀心中憋着一口气要把这篇稿子发表出来,她去找了胡适,将稿子给他,想让他帮帮忙。

 胡适阅完,抬头看着她:“先生的文采又进步了。”

 冬秀苦笑着摇摇头,“哪里哪里,我只希望我的学生不要再只顾一腔热血地出击,不顾后果。热血是好的,但我更希望我的学生能真正意义上的去改变这个国家。若是对这个国家制度不满,那就自己努力学习,成为一名官员进行改革。若是对军人不满,那就自己进军校,以后保家卫国。只有大家齐心协力一点一点从根源上改变,这个国家最终才会繁荣富强。上街游行没问题,但关键问题在于,民国政府的态度啊,他们是一群披着人皮的豺狗,趁你不注意将你撕碎,我的不少学生就这样永远永远地沉寂了,我感到非常痛心。他们还有大好年华,应该读书、恋爱、组成美满家庭,而不该就这样躺在冰冷的墓地里默默无闻啊。适之,说实在话,相比于红色的鲜血,我更喜欢白色的智计,因为玩硬的,绝大多数的百姓是抗争不过民国政府的。如果直接的抗争达不到目的,难道就不能采用迂回战术吗?”

 胡适定定地看着她,“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不过,冬秀,你的观点总是令我大吃一惊。”

 “你过奖了。”冬秀笑容浅淡,“不是你没想到,而是你没说出来而已。你的文字和你的人一样,温和、润物细无声、彬彬有礼,理智又犀利。但我有时做不到这点,看着我的学生受迫害,我就变成了一头发怒的母狮子,想将伤害我学生的那些人全部碾碎。可我的能力又做不到,所以我只好写出这篇文章来,让那些尚在懵懂中的大学生稍微头脑不那么火热些,静下心来看待事情。我真的怕再出事。不是怕死亡本身,而是死亡的价值。”

 胡适被冬秀的言论逗笑了,他笑起来也同他的为人一样温和,令人如沐春风,不过冬秀却是不接这茬的,她皱着眉望向他,很是不解。

 “你的这个比喻太过贬低你自己了,冬秀。”胡适止住笑意,“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会把这篇文章发布在《每周评论》上,如何?”

 冬秀点点头,刚准备离开,胡适在她背后说:“下个月,我就要和曹成英结婚了,冬秀,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冬秀回过头,“既然是朋友,那肯定会参加。只是,请柬呢?”

 胡适笑了起来,从抽屉里掏出一封请柬来,双手递到她手上,冬秀也双手接过:“谢谢。”

 望着冬秀纤细的背影,胡适笑得有些苦涩。人生中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但在情路一途上,却最为令人苦痛。

 

 最新一期的《每周评论》刚一刊登出,就引来一片哗然。《青年论》这篇文章更是成为言论的中心,不少人认为冬秀的行为是直接跟民国政府对着干,一部分人认为她的文字是哗众取宠,还有的人则想着像她这样写文章不被逮捕才是怪事。

 这些人的想法虽然偏激,但并没有错。就在冬秀在北大讲课的时候,一队士兵破门而入,他们的的枪杆在阳光下散发出冷冷的光泽,像一根根锋利的獠牙将她包围。

 “江先生,对不住了。”为首穿着黑色制服的军官说完,他身后的军士走上前来,给冬秀戴上手铐。

 学生们一片哗然,他们顾不得学堂礼仪,直接从座位上冲下来,跑到军人们面前:“你们凭什么带走江教授?”

 “她犯了法,上级勒令逮捕她。”军官皮肤黝黑,回答起问题来声音低沉,宛如沉在水里的古钟。

 “上级是哪位?只不过写了些教导我们的文字而已,教授并没有犯罪。”一个女学生不忿,大声道。

 “我们是军人,执行命令是我们的天职。”军官面无表情地回答道,朝冬秀瞥一眼,“带走!”

 “教授!”

 “教授!”

 “江教授!”

 学生们跟着冬秀一起跑出了教室,像一片雪白的鸽子拍打着双翅扑来。他们的眼眶发红,紧追在冬秀身后。

 冬秀对架着自己走的军士摆摆手,示意他停一下,她有话和自己的学生们说。军士和军官交换了个眼色,军官微微颔首,军士朝后一挥手,所有人停下了脚步。冬秀转过身,正好迎上向她飞奔而来的学生们。她对他们笑了一笑:“都回去吧,我不会有事的。当务之急,你们是照顾好自己,好好学习,珍爱生命。”

 “可是先生,我们非常担心您啊!”一位学生忍不住哭了起来,他上前挽住冬秀的手,“他们会不会对您行刑?会不会逼问您?”这样说着,他望向军人带上了丝咬牙切齿,“一群狗娘养的东西!”

 一个士兵听不下来去,皱眉要掏出枪来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瞧瞧,却被军官按住了手,他摇了摇头,示意他别轻举妄动。

 “别担心我。”冬秀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安抚道:“回去吧,都回去吧。”

 学生们还是不愿意离开。冬秀皱起眉,板起脸来:“怎么,连先生的话都不听了吗?”

 看见冬秀严厉的模样,大家缩了缩脖子,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他们频频回头,却发现冬秀已经被军人们领着带走了。

 “赶紧告诉霍奇森教授!”那位同学找到自己的好友,摇着对方的胳膊说,“一定要赶紧把这个消息传出去!要快!”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江冬秀教授被捕”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北大。本尼心急火燎地从办公室往外跑,路上还跌了一跤,下巴磕破一块皮,鲜血“滴滴答答”往下淌,可他顾不得那么多了,跑得像一阵旋风般,几步就出了北大校门,叫了黄包车,往警务司赶去。

 冬秀坐在灰暗的牢房里,她坐在一张椅子上,双手被手铐缚住,嘴唇干裂。她的眼前坐着一位女警官,她的眼神像一只鹰隼,直勾勾地叨进她的心房里:“嗯,江冬秀,27岁,说说吧,你觉得你犯了什么罪?”

 “我无罪。”冬秀扯起嘴角,“古人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位小姐,难道不懂这句话的含义吗?”

 对方冷哼一声,“我劝你还是少来大学老师清高的那一套,老实点!说吧,你为什么要在报刊上发表那些鼓动人心的言论!”

 “鼓动人心?”冬秀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对面的女警官不寒而栗,“我写作,是为了良心,是为了我的学生不去抛头颅、洒热血,躺在冷冰冰的棺材里。怎么能被安上‘鼓动人心’的标签呢?想来,你们上级想为难我,就发明出百般说辞来,何苦呢?”

 “闭嘴!女警官重重地拍了下桌子,冬秀却一点不畏惧地直视着她的双眼,道“如果说我真的有罪,那就是我好心好意地回来这个国家,想尽我所能帮助这里,却发现一片真心被狗吃了。这大概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烂好心的罪过吧。”

 周围一群监督的年轻士兵偷笑出声来,女警官把军棍狠狠一敲,大声道:“严肃!”又转头望向冬秀,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若是不想吃军棍,就老老实实交代!”

 “怎么,利诱不行改威逼了吗?”冬秀淡然地道。

 女警官正准备挥下警棍,冬秀的一句话止住了她的动作:“很可惜啊,您恐怕没那个机会。因为我不是中国人,我是美国公民。而我的丈夫,是英国人。您如果想挑起争端来,请随意。” 

 女警官的脸白了又青,青了又红,最后恨恨放下军棍,正要再说什么。审讯室的门被打开,之前那位男性军官走进来,行了个军礼,道:“她的丈夫来了,上级选择放人。”

 “什么?”女警官不可置信地说,“为什么?她还没交代呢!”

 “不放人不行了。”男军官说,“他的丈夫说,如果再不放人,他就要闹到美国大使馆和英国大使馆去,到时候会出大纰漏,谁也别想轻易收场。”

 女警官张张嘴,望向冬秀一脸恨恨,却又无可奈何。

 冬秀回首一望,本尼正站在审讯室门口,下巴上还滴着血。

 眼泪倏地从她的眼角滑落下来。

第76章 2019-01-05 15:55:02
冬秀和胡适聊起她写的文章来
第76章 2018-08-17 23:12:24
 那位军官为冬秀卸下手铐,她活动活动僵硬的手腕,看向身边一脸忧色的丈夫:“我们走吧。”

 “好。”本尼牵过爱人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一路上,不少警察都向他们投来异样的目光,不过二人全然不理会,兀自走出警务司。

 他们刚回到北大,学生们就得知了这个消息,一窝蜂地聚集过来,围在他们身边问东问西。

 “先生,您没事吧?他们有没有对您……”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少女担忧地问。冬秀一眼看出她不是哲学院的,但她仍旧摸摸她的头发,和蔼地说:“没有,我不是中国人,所以他们不敢对我怎么样。”

 “教授不是中国人?”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教授不是中国人啊。老天保佑,还好还好。”

 ……

 大家七嘴八舌地说着话,冬秀微笑着看着他们年轻而充满勃勃生机的脸蛋,“我记得你们当中不少人,下堂课是霍奇森先生的吧?”

 她话音刚落,学生们的声音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下一刻,大家作鸟兽散,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

 冬秀则捂着嘴巴呵呵笑了起来,本尼无奈地看了妻子一眼,“你还有心情笑。知道我刚才多担心你吗?”

 “知道,知道。”

 冬秀连连点头,在本尼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好了,这是歉意。我亲爱的本尼先生,我有没有荣幸去你的课堂听讲呢?”

 本尼昂起下巴,宛如一只高贵的猫咪,只是耳根的颜色和红玫瑰有的一拼,“当然。”

 冬秀又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挽住爱人的手臂,两人一起往教室走去。



 五四运动结束后,冬秀又恢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只是国内却不如以往那般太平了。

 1920年7月14日,直皖战争打响。那天冬秀正好和本尼出去逛街,差点被横飞的子弹擦中,他们两人躲在巷口的车棚底下,才幸免于难。

 没过多久,粤桂战争爆发,报童们在街上到处吆喝着最新的战况,街道的另一边,却能听见妓子们软糯的话语和民国军官们的得意的大笑。

 冬秀待在家里为大儿子和二女儿织毛衣,她这两年对国内的境况看得越发明白,但越是这样,她却越不愿多说。自《青年论》发表后,不少报社、杂志社都对她伸出橄榄枝,想给她出本杂文集,但都被她谢绝了,也再没写过这类文章。

 她自己可以不怕死,但她还有自己的家人要顾及啊。她不希望本尼再像上次为了她那般狼狈了。

 若是必须要在国与家之间做选择,她会选择家庭。

 虽然很多人说“没有国,何来家?”,但对她而言,只要有家在,哪里不是生活呢?至于为什么待在中国,那只是她对故土的眷恋在作崇罢了。

 冬秀一个人想得出神,没注意到自己的大儿子亚度尼斯已经放学回家。他小心翼翼地放下书包,蹑手蹑脚地走到母亲身后,突然把双手蒙在她眼睛上,压低声音问:“猜猜我是谁?”

 “啊,让妈妈猜猜。”冬秀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是不是我的乖宝宝亚度尼斯呀?”

 “妈妈!”

 亚度尼斯不高兴地撅起嘴巴,他不喜欢被妈妈叫宝宝。正当他发呆的功夫,却被突然转身的冬秀抱了个正着,她在他圆圆的小脸上左右各亲吻了一下。亚度尼斯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这才反应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一张小脸涨得通红,愣愣地望着冬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冬秀呵呵地笑着,“妈妈都亲了怀中了,怀中是不是也该亲亲妈妈啊?”

 亚度尼斯——江怀中的脸更红了,但他还是腼腆地在母亲的脸颊左右亲吻了一下。

 “妈妈,明天老师要带我们去郊游。”江怀中站直身体,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男子汉。

 冬秀的笑容慢慢收敛起来,“去哪里?”

 “我们要先去卢沟桥,在那里参观京汉铁路……”江怀中看着妈妈的脸色,越说声音越小。

 “明天你跟老师请假,我带你出去玩。”冬秀听完儿子讲完,直接拍板道。

 “为什么啊,妈妈?”江怀中倒没有生气和埋怨的意思,只是单纯的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要不让自己去秋游。

 冬秀摸摸儿子毛茸茸的头发,神色恍惚了一刹那,这小子的发质和他爸一模一样,又黑又密又卷,好似黑色的藤蔓,“因为前不久,京汉铁路那一带才发生过战斗,我和你爸爸那天正好经过那一带,差点就回不来。当时你爸爸和我怕你们担心,所以没说。最近北京也并不怎么安全了,所以我希望你明天跟学校请假,明天妈妈带你去玩,好不好?”

 “那能不能让弗朗切丝卡也跟我们一起去郊游啊?”江怀中扁扁嘴,“虽然我并不想让她打扰我跟妈妈的二人时光。”

 冬秀被儿子严肃的表情和可乐的话语逗得“噗嗤”笑出声,她揉揉儿子的头发,“我差点忘了,她跟你读一个年级,只是不同班。那好吧,明天让她跟我们一起出去。”

 江怀中点点头,刚想逃离妈妈温暖的怀抱,却被冬秀抱紧了,对着他的脸蛋又亲了一口。

 冬秀和本尼的优良基因显然全部遗传到他们的孩子身上了。明明江怀中只有七岁,但他直接跳级跟着学堂最高一年级的孩子学习。弗朗切丝卡——江念冬也不逞多让,她是学堂里唯一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可她的智商比她哥哥还要强,不过她又不愿意超过哥哥太多——这样就没人被她整了,她喜欢看自家大哥气得跳脚的样子。于是她选择和江怀中读一个年级,只是同级不同班而已。

 但最让江怀中咬牙切齿的是,每次考试二妹居然都是年级第一!他发奋读书也赶不上她,每每想在对方面前智商矮一截,他就感觉心好累!

 偏偏这死丫头还习惯朝他露出一副悲天悯人的圣母笑容,拍着他的肩膀说:“没关系的,亚度尼斯,我相信下一次你绝对能超过我的。”

 亚度尼斯:……

 “怎么了,怀中?”看着儿子在走神,冬秀摸摸他的脸蛋。

 “妈妈,”江怀中一脸郁郁,“你在生弗朗切丝卡的时候是不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啊?”

 “灵丹妙药?没有啊。”冬秀不明白大儿子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

 “那为什么每次她考试都考得比我好,每次她都是年级第一,我总是年级第二。”江怀中问。

 冬秀忍住了喉咙间的笑意,摸摸儿子的脑袋,“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五个手指伸出来还有长短啊。弗朗切丝卡擅长学习,可你运动细胞比她好得多呀!她跑一小段路就上气不接下气,你踢一天球都不累呢。古人都讲求‘文武全才’,你两方面都发展得很不错,从这点上来看,你比念冬要强得多。”

 “真的吗?”怀中睁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望向妈妈。他已经被妹妹超强的学习能力打击得体无完肤了,现在妈妈这样鼓励他,让他觉得有些不可置信。

 “当然。”冬秀摸摸儿子柔软的头发,说。

 第二天,冬秀左手牵着亚度尼斯,右手牵着弗朗切丝卡,往大栅栏走去。母子三人一路走一路买好吃的,亚度尼斯吃着豌豆黄,弗朗切丝卡嚼着冰糖葫芦。终于,三人在“北京烤鸭”店停下了脚步。

 “妈妈,我想吃烤鸭。”弗朗切丝卡含糊不清地说。

 “好。”冬秀捏捏二女儿的脸蛋。

 “吃货。”亚度尼斯淡定吐槽。

 “搞得好像你不爱吃似的。”弗朗切丝卡毫不犹豫地还口。

 冬秀无奈地摸摸他们二人的脑袋,领着他们进了店,点了半只北京烤鸭和一些配菜,便和自己的儿女聊起天来。

 “老师上课教的东西太简单了,不拿第一名实在对不起妈妈呀。”弗朗切丝卡吃完糖葫芦,把签子往垃圾桶里一丢,冲大哥挑衅地掀了掀眼皮。

 “是嘛,可是文武双全才是正道,光学习好,体力不行也是一种失败啊。”亚度尼斯淡定地回答。

 两人你来我往地打嘴仗,冬秀笑吟吟地边看着他们边嗑瓜子,直到她在餐厅里看见了另一个人,不,确切地说是两个人。

 胡适和一个陌生的女子。

 冬秀脸上的笑容瞬间没有了。前些时候,她才参加过胡适和她表妹曹诚英的婚礼,一转眼功夫,这位先生怎么就和其他姑娘好上了?

 看着胡适体贴地给那位姑娘去掉鸭骨头,把鸭肉放进她的碗里。冬秀只为自己表妹不值。

 她不想让二人污了自己的眼,干脆扭过头,继续听自己的儿女们说话。过了一会儿,烤鸭和菜都上了上来,她示范性地包了一块鸭肉给亚度尼斯和弗朗切丝卡瞧,两人立刻学会了,也动手托起薄饼,往上面刷甜面酱、铺鸭肉、夹葱条、黄瓜条,裹成长筒状,一口咬下,酱味四溢,唇齿留香。

 同龄的孩子吃东西都会弄得脸上手上都是的,可亚度尼斯和弗朗切丝卡却完全没有这个毛病。他们俩吃得又快又优雅,手上干干净净的。过了一会儿,两人暗暗叫起劲来,比谁吃得更快更好,一碟子鸭肉很快见了底,冬秀哭笑不得,只好就着饭吃菜。

 等三人都吃完饭,冬秀起身去结账,嘱咐两人待在原地别到处乱走。等她结完账回来,发现胡适正和他身边的姑娘逗弄她的孩子,她心中不愉,但还是笑着走上前:“适之,好巧啊,你也来这家餐馆吃饭。这位是……”

 “这是我的一位朋友,陆小曼。”胡适笑着介绍,“小曼,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江冬秀江先生。”

 “原来是江先生,”陆小曼露出恍然的表情,“久仰久仰。”

 “哪里,”冬秀勉强扯出个笑容来,不欲接话。

 可陆小曼没看出来,仍旧一脸笑容地说:“先生的儿女都非常可人聪慧啊,您真是好福气。”

 “谢谢。”冬秀摸摸二女儿的头发,“适之,陆姑娘,怀中还有作业要写,我们就先走一步,下次再聊。”

 胡适笑得很温和,“再见。”

 “再见。”

 等冬秀领着两个孩子走出很远,亚度尼斯才问:“妈妈,我作业都写完了啊。”

 “笨蛋亚度。”弗朗切丝卡翻个白眼,“你没发现妈妈脸色很难看嘛。”

 冬秀深呼吸一口气,“你们记得上次我带你们参加过这位叔叔的婚礼吧?”

 “记得。”两人异口同声道。

 “婚礼上的新娘子还记得吗?”冬秀问。

 “当然,不过好像不是这位陆女士啊。”亚度尼斯刚说完,就捂上了嘴,一副发现新大陆的样子。而弗朗切丝卡则一脸“你没救了”的表情望着大哥,小大人般地摇着头。

 “走吧,我们回家去吧。”

 冬秀不想再管这种糟心事,带着两人回家了。

 胡适和陆小曼吃饭的风波过了没一个月,他俩暧昧的事便传到了胡适正妻曹诚英的耳朵里,她正怀着孕,知道这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当时就流产了。

 一时间,胡适在北大的日子也变得难捱起来,不少女学生看他的眼神都带着些异样,只是碍于他在学术上的权威,都没有说什么。

 得知曹诚英流产这个消息时,本尼夫妇二人正在食堂里吃饭,这回连饭都吃得不香了。

 “自古文人出渣男。我以为我什么都不说就没事了,但结果都一样。”冬秀面无表情地扎了一块梨子说。

 “你这把所有文人都骂进去了啊。不能这么无差别攻击。”本尼颇为无奈地看着妻子。

 “不过我至今遇到的学文的男人,很少有不渣的。”冬秀意味深长道。无论是徐志摩、胡适、郭沫若,还是徐悲鸿、傅雷,都是渣出了级别和境界的。这些人是披着文人外衣的渣滓,在对待情感上不但不忠诚,而且爱让女人买单。

 曹诚英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一个月后,曹诚英要和胡适离婚,胡适不同意,他们才刚刚结婚没多久,离婚不但会惹来非议,对他的名声影响也大。可是曹诚英铁了心要离,她甚至不远万里来到北京,找到江冬秀,想让她帮自己出出主意。冬秀自然是满口答应下来,她希望自己的表妹能够跳出这个火坑来。所以,她不但帮她找来律师,还亲自下厨为她做菜打气,曹诚英极为感动,连凹陷无光的脸颊都变得圆润有光泽了。

 这场官司的结果以曹诚英胜利而告终。当走出法庭的时候,她搂住了冬秀的脖子,在她肩膀上无助地哭泣起来,随后说:“我要好好读书,出国去。”

 “有志气。”

 冬秀说。

 胡适就此在圈子里跌了个跟头,但他没有放弃对爱情的追求。他知道自己已不能明着追陆小曼,便把眼光继续放回在异国他乡的韦莲司身上。他们之间的信件绵延不绝,感情如亘古长河般涓涓流淌。

 1925年,曹诚英只身赴英留学。冬秀为她写了推荐信,她不愿自己的表妹继续沉浸在情伤里。临走前,对方望着她的眼睛,握着她的手:“表姐,幸好你嫁给了表姐夫。看一个男人,才华也好、外貌也好,都比不得人品来得重要,可笑我现在才瞧明白。我祝愿你和表姐夫白头偕老,恩爱一生。”

 “傻姑娘,”冬秀摸了摸这个比自己小十二岁女孩的面颊,“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你也要好好的。”

 曹诚英无声地点点头,拎着行李离开,像一只飞离巢穴、展翅飞翔的大雁。

 冬秀叹口气,亚度尼斯在她身边安慰道:“妈妈,我们回家吧。”

 “是啊,回家吧。”冬秀看看儿子,“你以后要是对女孩子始乱终弃,我就打断你的腿!”

 “我发誓绝对不会的!”亚度尼斯赶紧保证道。十二岁的他比冬秀高了两个头还不止,但是眼神仍旧是个孩子。

 这一年,冬秀将自己的旌德四部曲第三部《火》完成了。第二部《草》写完的时候,她就没有再动笔,外界很多人都猜测她是写不下去了。但在这一年,她终于将第三部完成,作品刚一上市便大获成功,译成英、法、德、日、俄、意等语言在全世界销售。

 同年,冬秀获得德国克莱斯特文学奖、詹姆斯泰特布莱克纪念奖。此事在全国引起轰动,一时间,采访冬秀和要跟她拉关系的人络绎不绝。但都被她以照顾家人为由拒绝。

 不过该来的还是会来,无论冬秀如何低调,她也成为了上流社会和文人界的谈资。因为那些老外们把冬秀比喻成了“民国文人的杰出代表”——无论这些文人们乐不乐意。

 文青们谈起她是一脸复杂,女文青们谈起她则是一脸向往。她的形象在每个人嘴里都不大相同,大家像揉捏橡皮泥一样把她揉捏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冬秀厌倦和那些口是心非的文人交流。上一回她去听梅兰芳的戏,没成想被几个军官堵了个正着,若非她亮出身份来,这些人不知要做些什么。等戏散了场,她正想去找梅兰芳要个签名、合张影什么的,却无意中发现他正在和一个女戏子纠缠不清,而他们嘴里的对话更是不堪入耳。

 哪怕在戏曲上成就颇高,也不能摆脱戏子风流的本质。冬秀感觉一阵恶心,出了戏院就疯狂呕吐起来,脸色苍白地回了家。本尼一看见她难看的脸色,一下慌了神,以为她的躁郁症又犯了,赶紧打了电话叫来医生。医生检查完冬秀的身体情况,一脸复杂道:“霍奇森先生,江夫人不是生了病,而是她怀孕了。”

 一脸呆滞的本尼:…… 

 “我明明做了手术,”本尼刚说完,就收获了冬秀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他赶忙道:“这不可能啊!”

 “即便是做了手术,也不能保证完全的,只不过概率很小罢了,江夫人又属于易孕体质,所以,恭喜你们。”

 医生交代一番注意事项,便拎着医疗箱子走人了,留下面面相觑的二人。

 “本尼,你是不是该跟我交代一下?”冬秀望着丈夫说。

 “我错了,老婆!”本尼连忙认错,把手放在爱人肚子上,一脸担忧,“不过你三十五岁生产,我很担心啊。”

 “有什么好担心的,正好我可以借此机会休假了,也能推掉那些无聊的聚会邀请。”冬秀说,“咱们最小的长青和见月都去英国留学了,咱们两个空巢老人连说笑的都没有,上天这不是听到我的愿望了,才把这个孩子送来。”

 “也好。”本尼把脑袋贴在爱人的肚子上,“又要做爸爸啦,我好高兴。”

 冬秀摸着本尼掺杂了几根银丝的头发,没再言语。

 三个月后,当冬秀的四个孩子放假回到家里,看到的就是妈妈挺着大肚子写作的模样。

 他们眼神诡异地望向本尼,十二岁的亚度尼斯开口:“老爸,你真厉害!”说完,竖起一个大拇指。

 本尼毫不客气地给了这臭小子头上一巴掌。

 “真的,妈妈这么大年纪还能怀孕,我也很佩服爸爸。” 弗朗切丝卡补刀道。

 本尼:感觉老脸丢光了。

 伊西多和亚历山大则好奇地围着冬秀,摸着她的肚子,兴致勃勃。

 “你们将迎来一个弟弟或者妹妹。”冬秀吻了吻伊西多和亚历山大的额头,笑着说。

 1926年,冬秀最小的孩子艾伦出生,中文名为江乘山。冬秀再度成为报纸的焦点,她和她最小的孩子成为北大学生新的谈资。年底,冬秀成为《大公报》主笔。

 1931年,四十一岁的冬秀第六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提名当天,她正和特丽莎女爵通电话,女爵年纪大了,说话有些含糊不清,但她仍旧耐心地聆听,对方希望能在她有生之年把她的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这一次,冬秀没有拒绝,只是她提了一个要求,要把旌德四部曲拍成上下两部,《田》和《草》合为一部,《火》和剩下的一本合为一部。特丽莎女爵直接答应了。

 她们刚聊完天,弗朗切丝卡就握着报纸兴冲冲地走进屋来,“妈妈,你又被提名啦!真是太好了!我好希望你能获奖啊!”

 “获不获奖有什么干系?”冬秀摸摸女儿的脸蛋,“咱们念冬都一晃都十七了,是大姑娘了,有没有喜欢的小伙子,嗯?”

 “妈妈你又打趣我!”弗朗切丝卡皱着眉,“还有一件事,林女士邀请你去她家参加聚会,就在这周末。”

 冬秀的笑容收敛起来。

 她当然知道女儿口中的林女士是谁。除了林徽因之外,不做他想。

 “为什么不是她亲自跟我说?”冬秀问。

 “呃,她可能比较怕您。”弗朗切丝卡转着眼珠子,说。

 冬秀笑了笑。当然她怕她,林徽因和徐志摩在一起有说有笑被她撞见了,能不怕她吗?别看徐志摩现在已经在文坛上小有名气,可到底当年是她的学生。连徐志摩见到她都一本正经起来,更遑论林徽因?

 “好了,我知道了,你告诉她,我会去的。”冬秀亲了亲女儿柔嫩的脸蛋,说。

第77章 2019-01-05 15:56:16
冬秀从别人嘴里知道胡适出轨了,她很郁闷很生气,想在文章里加点料
第77章 2018-08-19 22:58:42
 林徽因的住处离冬秀的家有一段距离,所以她叫了辆人力车,和女儿弗朗切丝卡一同上路。

 “妈妈,这几年您为什么没把旌德四部曲最后一部完成呢?特丽莎奶奶都抱怨好几回了。”弗朗切丝卡不解地说。

 “因为最后一部发表的时间还没到,所以妈妈一直没有写。”冬秀摸摸女儿的头发,满目柔情,“你长大了,妈妈也老了。”

 “哪有!”弗朗切丝卡反驳,她拾起冬秀肩上的辫子,“您看上去可比同年龄的女人年轻得多,瞧,连一根白头发也没有。相比之下,爸爸比您苍老很多呢。”

 现年四十出头的冬秀因为保养得当,身材极好,心里又没什么烦心事,加之很会打扮,所以看上去也就三十岁左右。

 冬秀愣了一下,“小甜嘴就会说话哄我。你说你爸爸比我老,是因为你爸爸本来就比我大呀。这话可不能当着你爸爸面说,不然他该伤心了,明白了吗?”

 弗朗切丝卡点点头,表示同意。

 林徽因在北平的住所就在钱钟书先生的家旁边,两家虽然是邻居,可来往却并不多。冬秀明白其中缘由,也不愿多舌,看见杨季康杨绛领着女儿钱瑗从屋子里走出来,冲她打了个招呼:“杨夫人好啊。”

 杨绛愣了愣,认出她来,立刻笑着道:“竟是江先生,您今天怎么有空来我们这儿?”

 冬秀摸摸女儿的头发,“还不是她,代我答应了林女士的聚会,我这才来的。”

 “这样啊。”杨绛立刻露出个了然的神色来,她低头看看女儿:“快喊先生好,姐姐好。”

 钱瑗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冬秀,奶声奶气道:“先生好,姐姐好。”

 “你好,你好,真可爱!”冬秀在口袋里摸了摸,找到一枚平安扣拿出来,蹲下身子给钱瑗带上:“第一次见面,没准备什么东西,只能送你这枚平安扣了,祝你一生喜乐,平安无忧。”

 杨绛讶然地看了冬秀一眼,又对女儿说:“还不谢谢先生。”

 “谢谢先生!”钱瑗认真地看着冬秀,似是想把她的模样刻在自己的大脑里。

 弗朗切丝卡看妈妈送了这小姑娘东西,自己也不能落下,但是她出来的匆忙,只好把手腕上带的五色绳解下来,缠在小姑娘胖乎乎的手腕子上:“这是我在金陵栖霞寺求的五色绳,大师开过光,送给你。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姐姐,姐姐真漂亮。”钱瑗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煞是可爱。

 弗朗切丝卡被萌了一脸,“吧唧”在钱瑗脸颊上亲了一口,又摸摸她柔软的头发:“你也很漂亮。”

 杨绛和冬秀对视一眼,均笑了起来。两个女人聊了聊,冬秀才带着弗朗切丝卡离开。钱瑗被带走的时候还颇为依依不舍,遥望着弗朗切丝卡的背影,又看向杨绛:“妈妈,姐姐好像爸爸给我买的布娃娃,不过她比布娃娃还要好看。我也想要个这样的姐姐。”

 杨绛:……

 “阿瑗,只有爸爸或妈妈的家庭里有金发碧眼的人,才能生出金发碧眼的孩子。”杨绛耐心地给女儿解释道。

 “可是我还是想要个姐姐。”钱瑗拱着鼻子小声哼唧道。

 杨绛无奈了:“如果妈妈再要一个宝宝,不爱阿瑗了怎么办?阿瑗不是很可怜?”

 “这样也没关系啊,我更爱妈妈不就好了。”钱瑗使劲摇摇头,“我要个妹妹或弟弟嘛,妈妈。”

 杨绛摸着女儿的头,叹了口气。

 如果是阿瑗坚持的话,她要和爱人商量一下。

 

 冬秀并不知道历史因为她的无意中煽动而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改变,此刻,她和女儿一先一后走进了传说中“太太的客厅”。她刚一进屋,欢声笑语像被按了暂停键似的全部消失殆尽,过了一会儿,才又恢复了原样,只是大家说话时都带了一丝拘谨。

 无外乎他们如此,在场的文人有一多半不是冬秀的同事就是她昔日的学生,学生占的比例更大。这些学生在上学时有好一些是暗恋过她的,只是冬秀不知道,所以他们才这样束手束脚地放不开。

 “江先生今天怎么有空来这里?” 张奚若端着杯子笑吟吟地走到冬秀身边,问道。

 “我女儿对这个聚会很感兴趣,偏要带我来,我拗不过她,就跟着一起来了。”冬秀对着张奚若报以笑脸道。客套话是必须要说的,对方是清华大学的系主任,在她发文时也多有照拂,所以她对他也颇为尊敬。

 “原来如此。这位就是江小姐了吧,听闻小小年纪便已是牛津大学硕士生了,真是年少有为啊!”张奚若感慨道。

 “先生谬赞。”弗朗切丝卡脸蛋通红,像擦了胭脂的月亮,“和妈妈比起来,我还差得远呢。”

 张奚若哈哈大笑起来,“这边请,这边请。”

 与冰心所撰“太太的客厅”不同,梁家并不奢华,几张简简单单的沙发,桌上摆着新鲜的花朵、一碟瓜果、一只茶壶和几只茶杯,墙上挂着几张书画,窗子大开,偶有雀鸟的叫声传来,叽叽喳喳地颇为悦耳。

 冬秀和张奚若、周培源等人聊得很愉快,他们正要就“西方哲学思想与东方哲学思想异同”这个话题继续展开的时候,林徽因走了过来。

 这是冬秀第一次见到林徽因本人。对方没有陆小曼的气质,样貌也只算得上清秀,可就这样一个姑娘,却吸引了在场许多男士的视线。虽然客厅里也有不少女性同胞,可没一个有林徽因的影响这么大。

 林徽因柔柔一笑,幽默道:“大家聊得这么开心,我都不知该如何开口了。”

 “林先生不开口,我们才没什么可聊的呢。”一个高个子的男士笑着说,他说完,其他的不少男士也跟着起哄。

 弗朗切丝卡有些不安,她能瞧得出这些男人们瞧着林徽因的眼神里都藏着什么,所以有些害怕,她手心里全是冷汗,冬秀在一边看出了女儿的异样,握住了她的手,无声给予她鼓励。

 “妈妈,我……”弗朗切丝卡小声地嘀咕道,眼神和冬秀对了个正着。

 冬秀摇摇头,亦压低声音:“回去再说。”

 林徽因和这些先生们打趣了一会儿后,就站在客厅里和诸位侃侃而谈起来。她的话题大多围绕着国事、思想交流展开。冬秀听了两句便忍不住犯困。她是哲学专业毕业的,所以一般的哲学话题吸引不了她,通常只有她给别人科普的份。今儿倒好,被一堆老掉牙的闲话堵住了耳朵。她也不发声,只是坐在座位上,用手指给女儿梳发。

 林徽因一早注意到了坐在拐角里低调的冬秀和她漂亮得像人偶似的女儿。她提前特意准备了不少哲学方面的资料讲出来,就是为了能引起对方的共鸣,她想得到她的认可,这样也能进一步证明自己。可是眼下看来,对方对自己的话完全不感兴趣呢。

 想到这里,林徽因脸上有些挂不住,声音提高了些:“刚才聊了这么多,不知江先生对此有何看法?”

 冬秀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心道:这姑娘真是沉不住气啊,嘴上却说:“挺好的。”

 林徽因却觉得这就是认可了她的说法了,语气里不由得带了些雀跃:“先生早些年写过一首诗歌,叫《平淡的幸福》,内涵深刻,寓意动人,我拜读后,为我后来写诗也提供了许多灵感,真是要谢谢先生。”

 “不敢当,拙作而已。林小姐在写诗上比我有天赋得多。”冬秀说。

 林徽因等的就是她这句话,当即谦虚又不失炫耀地说起自己写诗的心路来,冬秀平静无波地听,不作声也不接话,冷眼看着那些男人和对方搭话。当中,不免有些女士不忿,言语间带了些刺来和林徽因较量,但都被其三言两语打发了。

 冬秀心中只飘过四个大字:“文人相轻”。

 何必呢?林徽因看似温柔如水,其实内心颇为高傲。高傲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事,文人高傲很正常,关键怕的是仗着自己一分才华,生出十分高傲来,再用这十分高傲点评议论这个、瞧不起看不惯那个,一叶障目是很可悲的。

 林徽因虽然字字句句都是软的,可那份骨子里的高傲和微酸是骗不过冬秀的。对方第一眼看她的时候,眼神间的复杂和涩意就像一枚细小的钉子砸来,虽然不疼,可也碍眼得很。偏偏对方觉得自己掩饰得极好,穿一身旗袍站在客厅中央,像一只长颈子的白鹭。

 为何复杂?嫉妒,羡慕,不甘,无可奈何,小心奉承等等等等。这种神情冬秀见过很多,也不差林徽因一个,所以也没多往心里去。

 只是她默然不语,不代表对方会放过她。

 “最近我拜读了江先生的作品《田》系列,只觉得胸中有无限敬佩。只是我有个问题想问,我听胡先生说,这些情节有不少都是您家乡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不知道先生的同乡人对此有没有什么意见?”

 此话一出,客厅里一片哗然。冬秀叹口气,目光平静地看着林徽因。她当然知道来者不善,只是没想到她气量狭小到如此地步。这等于明着说她是长舌妇,变相地也是指责她人品有问题、是个伪君子了。

 “林小姐既然说了‘改编’二字,那么这些故事也就不是真的。而且作者写文章,肯定原意不是为了说事而说事,隐意都在小说深处啊。就像鲁迅先生的《祝福》,现实生活中人物肯定有原型,鲁迅先生加以改编,就成了一篇精妙的文章,您会去问祥林嫂的同乡对自己在此作品中的形象有何意见吗?肯定不会吧。我们看作品,看得是整部作品的价值,不会揪着一点东西不放,那便是读者的遗憾了,他没能将这本书的精髓吃进去,也体味不到作品绝妙之处。再回到问题本身来,作者写文章总要有个参照来说明一些东西,而他们生活中的例子就是最好的参照物,但作者一般不会照搬,避闲只是一方面,更多是为了契合故事本身,所以他们会进行加工、打磨——这可是功夫,在这一点上,我认为鲁迅先生比我强,他的人物都塑造得活灵活现的,让我观之可亲。我有时写出的人物像是纸片,风一吹就跑了。所以我提醒自己,提笔时一定要三思,不然对不起我的读者啊。”

 冬秀笑着说完,便迎来一片掌声。她这话平和从容,四两拨千斤地把林徽因的挑衅撇开,还顺便谈了谈写作的事情,收获了在场男男女女的好感。

 林徽因脸色有些不大好看,她懊恼自己刚才失了态,怎么会下意识问这个问题,应该问些别的的,不过她也只能陪着笑脸道:“先生说得极妙,是我肤浅了,望先生不要与我计较。”

 “我只是作答你的问题罢了,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人问过我,你问了我,大家都知晓、明了了,不是更好吗?有什么需要计较的呢?”冬秀笑眯眯道。

 林徽因暗暗咬牙,脸上有些发白,只觉得对方是在嘲讽自己,可她还是扯出个笑,“先生所言极是。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先生为何迟迟不动笔完成最后一部书呢?”

 冬秀心中暗叹,这姑娘肯定是钻牛角尖了。但她还是开口道:“因为有些其他事情要忙。”

 “什么事比吴先生写书还来得重要?”吴有训笑着问。

 “旌德四部曲系列要改编成电影了,我需要担任制片和编剧。”冬秀笑眯眯地扔下一记重磅,炸得大家愣怔了一瞬,下一刻便开始热烈讨论起来:

 “天哪,先生的作品居然要改编成电影了吗?”

 “好期待啊,不知主演会是谁?”

 “我不希望上海滩那些女人来演啊,妖里妖气的。”

 ……

 林徽因听着这些奉承和惊叹,只觉得耳朵嗡鸣,头脑眩晕。

 梁思成看见妻子难看的脸色,知晓她为何如此。徽因什么都好,就是太好强。而自己总是看不得她受苦难过,总想把她护得好好的。眼下,怕是他护得太好了,只是这么一个小挫折,她就忍受不住了。他叹口气,坐到她身边,“别想那么多。”

 林徽因眼神有些空洞,只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愧是大师啊。”

 “何必妄自菲薄?”梁思成皱眉,“你也极其优秀的。”

 林徽因没再吱声,只盯着桌上的一瓶花瞧。

 弗朗切丝卡目睹了一切。她插不上话,就观察客厅里的人,却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真让她不知该说什么。

 不过这地方她下次也不会再来了。说什么“梁家茶会”,根本是“梁太太的个人秀”嘛。这样一个名不副实、德不配位的女性,站在这里不觉得脚上像火烧的一样吗?

 不过就是和牛津里一些所谓的“班花”、“校花”那样,有一张勉强上得了台面的脸和些许才华,便四处招摇了。

 真是让人失望。

 这时的弗朗切丝卡还并不知晓林徽因和梁思成、金岳霖以及徐志摩的情感纠葛,要是她知道了,估计还会翻一个大大的白眼,唾弃原来心里仰慕对方的自己呢。

 冬秀听着那些奉承话却并没有多开心,面上仍旧淡淡的。这根她的经历和心性有关。

 其实,冬秀和绝大多数文人都是点头之交而已,偶有几个关系不错的,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她把绝大多数时间放在家庭生活和工作上,并不希望因为社交而破坏了这种难得的氛围。

 年轻的时候,如果说她还有些按奈不住、蠢蠢欲动的虚荣,青年的时候就被磋得差不多了。自从经历过本尼失踪的事情后,她把家人放在第一位,事业都可以往后靠,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一切。

 名利,她放得下也拿得起。

 现在说出她的作品要改编成电影,也是借此宣传,到时候多卖些票,为了开设大学做准备罢了。

 茶会结束后,冬秀带着不少人的名片和祝福离开了。

 坐在黄包车上,弗朗切丝卡愤愤道:“踩别人捧自己,算盘打得真精明!”

 “这是常态。”冬秀拍拍女儿的手,“你多看看也好,知晓社会人心复杂,以后就不会那么容易被骗了。况且,妈妈不也捍卫了自己的名誉吗?”

 “呃,是啊,不过鲁迅叔叔要是知道您拿他做例子,不知道会不会生气呢?”弗朗切丝卡说。

 “不会的。”冬秀笑了起来,“鲁迅先生气量还是可以的,这些不痛不痒的议论,对他来说就是地上的唾沫,理都不用理,走自己的路就好了。”

 弗朗切丝卡低下头,思索起来。

 1931年底,冬秀赴英国和特丽莎女爵商议小说改编的事宜。因为要两部合拍,所以在剧本上她下足功夫,半年多才将剧本打磨好。她和特丽莎女爵一同甄选导演和演员。导演定夺很容易,未来拍摄《乱世佳人》的维克多弗莱明无疑是这部作品的最佳人选。他的作品很少有个人色彩,但大家都能记住他的作品。

 演员相对而言比较难找了,冬秀否定了邀请当红明星的想法,而是通过大使馆发出消息,向全社会招募女演员,无论有没有拍摄经验的都可以。一时间,雪花般的照片和信件向大使馆涌来,前来面试的女性不计其数。可是冬秀看了这些人总是不满意,于是她决定回到自己的家乡找演员。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这一找下去,特丽莎女爵却等不到了。

 1932年夏天,特丽莎女爵病逝。临终前,女爵的遗愿就是让自己的儿女帮助冬秀完成电影。

 特丽莎女爵的儿女也把冬秀当做家人一般对待,所以对她的遗愿并没有什么疑问。

 参加完特丽莎女爵的葬礼,冬秀带着摄制组奔赴自己的老家旌德,在江家的胡同里,她看见一个戴着抹额、面目清秀、眼神坚毅的少女,她正在看一本《论语》,看得十分专注。

 冬秀小心地走到她身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江雪。”对方答,“你又是谁?”

 “我是江冬秀。”

 江雪惊诧地嘴巴微张,“竟然是江先生!”她立刻站了起来,“江先生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是的,我现在要拍一部电影,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冬秀笑眯眯道。

第78章 2019-01-05 15:57:31
胡适说自己没出轨,冬秀相信他了
第78章 2018-08-21 22:46:10
 江雪接过冬秀递来的剧本,才读了几页,便留下泪来。她连忙抹去面颊上的水珠,眼神有些慌乱地瞧了冬秀一眼:“不好意思,看见这个故事,我情不自禁地就落泪了。”

 “哦?”冬秀来了兴趣。

 “这本子里的主角……经历和我有几分相像。”江雪说完,微微叹了口气,将自己的事情娓娓道来。

 原来,江雪是江家分支中一位商贾的女儿,大前年她父亲给她订了一门亲事,男方比她大九岁,相貌端正,据说品性也不错,他在上海求学,等上完学回来就和她结婚。

 但人算不如天算,江雪的未婚夫在读研期间喜欢上了自己的师姐,当年便嚷着要退婚,说江雪是个乡下的无知女人,配不上他。江雪的家人拗不过,只好将这门亲事作罢。

 可明明是男方违约在先,流言蜚语却一股脑指向了江雪这个不过十三岁的少女。他们背地里说她不守妇道,说她克夫,什么最难听、恶意最大说什么。每每江雪听到,都一言不发,躲在自己屋子偷偷地哭,哭完发奋读书,顺便放了裹脚布,她未来不想倚靠夫婿。这次的失败的订婚让她明白,世界上除了自己外,没有什么是靠得住的。

 她在乡下读完了女学,又去城里读公学,她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如果不出乎预料的话,等她读完公学和大学后,就可以出国了。

 “我看见李秋霜,就好像看见了那个时候无措的自己。”江雪摇摇头,笑得苦涩,“为什么男人在外偷腥,都要怨怪到女人头上呢?被退了婚事后,我爹差点就一病不起,要不是我争气,真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样子。不过从那以后,我爹也再不管我的亲事了,多少人说媒他都避之不见。爹给了我许多钱,让我好好读书,未来做个女夫子,光宗耀祖。我也是这样想的,反正我对男人是一点好感都没有,以后独身一人也比随便嫁了个混账强。”

 江雪说完,长叹一口气:“我很喜欢这个角色,可是,戏子这个名号,我终归不想安上。” 

 冬秀了然,她笑了笑,“这部电影拍完,不会先在民国上映,应该是美国和欧洲上映,后面才到民国,而且,若是你抱着出国留学的想法的话,演戏这项社会实践对于你申请外国高校来说是个加分项。国外人也不会认为戏子有多丢脸的,演员这个职业和其他职业一样,都是靠技术吃饭哪。”

 “是吗?”江雪惊讶地眨眨眼。

 “当然,我在英国待了近十年,在美国也待了几年,这些门道我还是通的。”冬秀说,“而且我们演戏也是比较宽容的,我只是看你很适合这个角色,你有李秋霜眼里的坚毅和百折不挠,不饰演她实在是可惜了。”

 “我……”江雪犹豫了片刻,一咬牙:“好,我答应你。”

 “嗯,不过还得需要试镜,我给你的剧本并不完整,只是一部分,你把这部分熟悉了,关于李秋霜的戏全背下来,过两天我会给你来通知,派人来接你。”

 冬秀说。

 “好的。”

 三天后,冬秀派人去接远在旌德的江雪到上海的驻英大使馆来试镜。

 江雪这几日都在家中琢磨“李秋霜”这个角色,她甚至买来了旌德四部曲完本的前三部,边看边做笔记,书页上到处都是她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等她真正抵达上海、进入驻英大使馆时,她才觉得一切恍如梦境。

 我一定能行的。江雪攥紧拳头,暗暗给自己打气。

 面试江雪的人除了冬秀以外,还有导演、副导演和翻译,一共四人坐在她前方的桌前。他们要求她表演的是李秋霜被未婚夫抛弃的片段。

 这一段对别人很难,但对江雪来说却再简单没有。她微微呼吸一口气,眼眶便微微发红,眉心也蹙起来,像有把无形的剑扎在她的印堂中央。

 她脑海里闪现出自己被邻里同乡讥讽、被昔日好友冷嘲的场面,此时的她不是江雪,而是套着这身皮囊、收到来自异国他乡未婚夫退婚信的李秋霜。她决定用旌德方言来演绎这个片段。

 “爹。”李秋霜抬手轻轻顶了顶漆黑的抹额,“昂原先就说了,渠不是昂的良配,这会子,渠退婚了,也怨不着……渠。”她咬着后牙槽说完最后一个字眼,说完眉头极快地、深深舒展开来,眼睛像是两片柳叶子似的倒吊了一刹那,脱框而出的泪水就这么活活被眼皮子抿了回去,她腮部的肌肉向后鼓出一个包,但下一须臾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快的像是众人的幻觉。

 “尔伲给昂和渠定下这门婚事,昂就想了,哪怕阿啊有点小钱,可那毕竟是读书人家,怎会瞧得起商贾人家的女儿呢?”李秋霜说完,头颅向下歪了几寸,她的舌头好似无意地在门牙上一划,一滴血便溢了出来,她毫不在意地舔了,可牙上还留着一抹红,刺眼得很。

 她低头聆听了父亲的话片刻,突然笑出了声,这笑声不像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倒像是从胃里、腔子里吐出的,低低的声音像是沉闷的雷鸣,她把歪着的头摆正,脸上的表情的从似哭非哭、似笑非笑慢慢变成了面无表情,最后她的眼神也放空了,半晌,她的手一松,帕子掉在地上,她垂首去捡帕子,一滴水珠倏然砸落于地。

 “很好。”

 片刻后,导演带头鼓起掌来,副导演和冬秀也跟着鼓掌。冬秀是真没想到江雪能表演成这样,她自己加上去的那些小动作把李秋霜心里的无措、慌乱、怨恨、不甘、怀疑和坚毅表现得淋漓尽致。

 冬秀原来就觉得江雪饰演李秋霜没有问题,现在更是板上钉钉了。

 接下来江雪的事情就是导演们操心的了。她还要去找男主角和各大配角的演员呢。虽然伙计比选女主角轻得多,可也不能马虎。

 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冬秀跑遍了江南的小镇,终于把她需要的角色找全了。这些人很多都是抱着“管饭就一定好好演”的态度来的,试镜的时候格外卖力,最后导演都忍不住说:“你挑的这些演员可真是敬业。”

 冬秀挑挑眉,全当默认。

 1933年,旌德系列之《田》开机。冬秀辞去了工作,专心跟进剧组拍摄。拍戏地点就在冬秀的老家旌德。导演维克多弗莱明为了更深入了解中国,甚至专门跑去学了中文,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当地讲得是方言,所以他又不得不苦巴巴地跟着剧组里的演员学旌德方言,边学还边被演员们笑嘻嘻地嘲弄,说他口音可爱。

 维克多弗莱明:再这样讲我就真把你剔出去了哦!

 但不管怎么说,《田》这部戏总算是进入拍摄正轨了。大家齐心协力,每天除了吃饭的时间都铺在研究本子上,就连只有几句台词的配角也是翻来覆去地琢磨自己饰演人物的内涵,势必让每个小角色都能发光发热。

 五个月后,《田》正式杀青。

 全彩影片在当时极为少见,虽然也不是没有,但因造价高昂,所以基本没人拍。不过这回投资冬秀这部影片的是女爵家族,又因为特丽莎女爵生前的嘱托,不少英国老牌贵族都给她的这部片子投了资,冬秀也不矫情,所有的设备都用当时最好的,全彩必不可少。但在服饰造型方面,她却要求原汁原味地还原,摒弃了造型师的设计,直接采用当地人的服饰为蓝本造型。

 冬秀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所以成果可想而知。

 1933年12月25日圣诞节,《田》在美国上映,当天便引爆了美国电影市场。照理来说,一部外语片不该有那么多人喜爱。但谁叫冬秀的粉丝遍天下呢?况且《田》的第一版就是冬秀用英文撰写的,所以人们欣赏起电影来毫不费力,小说对当地的风土人情已经解释得十分到位了,可当亲眼看见的时候,还是让人感到极为震撼。

 这时的美国,来过中国的人还是极少数的。他们了解中国的方式不是通过纸媒宣传,就是道听途说,他们绝大部分人还是第一次、以坐在放映厅里的方式亲眼目睹那个遥远东方国家的一切,这怎不让人新奇又激动呢?

 每个人都专心致志地欣赏电影,刚开始还有人讨论女主角不够漂亮这样的话,但渐渐地,大家都被女主的演技征服了,甚至有人问她叫什么名字,希望未来能找她要张签名云云。

 上映两周,《田》便创造了票房神话,以4.4亿美元成为当年当之无愧的霸主。

 在当时美国GDP都不过660亿的情况下,《田》的票房就占了一百五十分之一,可见其分量。

 1934年,由英国选送的《田》包揽奥斯卡最佳导演奖、最佳女主角奖、最佳剧本奖、最佳影化奖,最佳摄影奖、最佳服装设计奖和一系列提名。

 每获一个奖项,《田》剧组的人员们便纷纷起立鼓掌,大家互相拥抱,表示深深地祝福。

 初出茅庐的江雪得知自己获奖的时候整个人都蒙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初次在荧屏上青涩的表演居然能荣获国际表演大奖。

 在说感谢词的时候,她还有些语无伦次。当她开口用流利地英语介绍完自己的心理历程和要重点感谢的人以及全组工作人员的时候,底下不少人都吹起口哨来。等她羞涩地接过奖杯回到台下,导演维克多弗莱明看着她,笑着说:“哦,现在你是美国新一代的东方女神了。”

 江雪连忙摇头,说不敢不敢。

 维克多弗莱明笑得更大声了。

 冬秀和《田》全剧组获奥斯卡奖的消息第二天便传遍了民国的大街小巷。这回连想酸冬秀的人都不知道该如何酸了。当你还想方设法攻击别人的时候,别人已经站在你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了。

 等冬秀再度回到国内的时候,已经是1935年春天了。这回,迎接她的不再是一浪高过一浪的流言蜚语,而是源源不断的鲜花和掌声。

 许多名校前来邀请冬秀到学校演讲,请她在学校担任挂名教授。冬秀挑选了几所合心意的接受了。她正式任命为中央国立大学(即后世南京大学、东安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等的前身)哲学院教授,本尼也妇唱夫随,卖掉了他们在北平的房子,把工作和家庭调到南京来。

 没过几个月,她没想到的是,蒋介石夫妇竟然要见她和她的丈夫。

 冬秀内心有些慌乱,虽然她现在已经是美国人了,可是蒋介石毕竟位高权重,想要杀她还是很容易的。她只是一介普通文人,完全没有想法参与到国家大事中去。

 可该来的始终会来。

 当蒋中正笑眯眯地挽着妻子宋美龄的手进入冬秀家的时候,本尼夫妇一同起身,互相问过礼后,蒋中正才道:“我们是来恭贺江先生荣获奥斯卡最佳编剧的,顺便想同江先生聊聊,吃个饭,不知江先生意下如何?”

 冬秀怎么敢说否定的话?当即点头,连连赔笑着让保姆去做菜。

 宋美龄一双美目在本尼身上流连,目光若蛇,偏偏冬秀还无法说什么,只得转移话题,聊些对方可能喜欢的东西来。比如美国的风土人情啊,她对电影的想法啊之类的。

 作为一个经历过后世自媒体时代熏陶的女性,冬秀一眼就发现了宋美龄具备“中华田园女权”的特质,所以话题也不自觉往那边引。她把后世的标题党充分发挥到极致,什么“男人对你好不好,要看他做了这几条!”、“都说女人读书无用,屁嘞!”、“努力向上的女人光芒万丈”等等。

 夸张、排比、对偶、拟人,各种修辞手法冬秀信手拈来,举例举的天花乱坠,宋美龄听得是连连点头,蒋中正在一边听着还不忘看看冬秀,当听到“不会出轨的男人不是穷就是丑”这个话题的时候,差点把喝到嘴里的茶喷出来。偏偏他的太太一副“你说得非常有道理,我怎么没早点认识你”的模样。

 蒋中正:我太太不是很聪明的嘛,怎么江先生才说几句,她就跟喝了迷魂汤似的?

 等保姆把一桌子菜置办好,四人正式开饭。蒋中正终于开始进入正题,大意就是要招揽冬秀,说她是个难得的人才云云。冬秀自然是装聋作哑,转头就和宋美龄聊起“要想他好我也好,就让老公吃这几样东西”。

 蒋中正:……

 本尼:……

 这绝对是报复吧!绝对是!

 总而言之,蒋中正临走时都没能和冬秀谈完。临走的时候,他还想说什么,结果被宋美龄掐着腰间软肉走出了门。接着,那些站在冬秀屋子里的军官也都陆续退了出去。

 冬秀关上门,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

 一天后,宋美龄的电话准时打到冬秀的家里,她邀请她出去做礼拜,不知她愿不愿意。冬秀当然是二话不说答应下来。她可想象不到,自己要是拒绝了总统夫人的邀请,下场会是如何。

 教堂的气氛十分安宁,宋美龄塞给她一本黑皮的《圣经》,就和大家一同闭眼祷告了。冬秀默默地聆听,一边翻阅着手上的书籍,她对基督教的感觉是模糊的,虽然她在剑桥待了快十年,可是对于宗教的了解却少之又少。

 礼拜结束后,宋美龄和冬秀又聊了一路的天。冬秀从对方三言两语中便得知了她更多的偏好,说的话题也更得对方心意起来。没过一个星期,宋美龄就把冬秀领入了上流社会太太们的交流圈子里。这些太太们本来对这位大作家还有些疏离,但当冬秀用各种自媒体话题带路之后,所有人都被吸引过来。

 诸如“这十种东西吃了皮肤会变得又白又亮,让你老公欲罢不能”啦,“比琴棋书画更令男人心动的是什么”、“说说民国文人的那些事儿”等等。冬秀侃侃而谈,那些太太们听得眼神亮晶晶,拿出小本本记录好。聚会结束后,一个个都不愿意离开,大家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才各自乘着马车走了。

 冬秀深吸一口气,暗自庆幸自己前世的经验没丢,忽悠这些没读过多少书的太太们实在是再好没有。

 就在冬秀忙着授课、讲座、写书和参加聚会时,1937年悄然到来。

第79章 2019-01-05 15:58:14
冬秀和大家准备过年
第79章 2018-08-24 23:43:50
 “号外!号外!日本人在卢沟桥开枪射击我国守军!炸毁宛平城!”报童挥舞着手上雪白的纸张,宛如一只只迎风而立、即将展翅高飞的白鸽。

 然而白鸽这次带来的却并不是喜讯,而是噩耗。

 “什么?日本人达到卢沟桥了?那不是离北平非常近了吗?”一位身穿校服的小姑娘捂着嘴巴,面露惊慌。

 “日本人下一个目标会不会是我们南京?”一个梳着板寸的青年人手捧报纸,皱眉道。

 “小日本侵占了东三省不够,这回终于把魔爪伸向北平了。”

 ……

 人们议论纷纷,脸上的担忧和惊惶几乎化成水滴落下来。冬秀推开层层人群,召来一辆黄包车:“送我去中央国立大学。”

 车轮吱嘎转动,冬秀捏着手中报纸的手不断攥紧。七七事变发生,即代表着南京大屠杀也不会太过遥远了。

 想到怂包的民国政府,她咬紧了后槽牙。这回,她的孩子们全部在国外,都各自或成家或立业,而她也会选择辞职,且在辞职前给自己的学生们写推荐信,让他们能跑多远跑多远。

 从这一年开始,中国将进入全民抗战阶段。然而政权内部居然还在因个人利益斗争。前段时间,冬秀在聚会上听到那些太太们对红军的各种不满的话,边说边搓麻将,桌边有果盘,背后放着唱片,全然想不到战争的惨烈。

 在剑桥留学的时候,冬秀的不少同学都谈及到关于战争的看法,绝大部分人都是恐惧战争的,因为他们家里有人参加了一战,基本上去参战的很少能回来,就算回来的也是一身的病痛。

 现在一战结束没几年,二战就开始了。可笑的是,民国南京这里的军队势力居然十分薄弱。他们难道就想不到,日本都打到卢沟桥了,到南京还会远吗?如果日本打到南京,他们这些准备不足的将领和士兵要怎么办?那些城里的老百姓要怎么办?

 冬秀太清楚这些玩弄政治的人的手腕了,他们嘴上说着为老百姓谋权谋利,实际上他们是不把底层人当人的。为何会有南京大屠杀,别的地方没有?说日本人凶残只是一方面,更多的是为了全方面摧毁、瓦解中国人的意志力和尊严哪。大屠杀发生的时候,留在南京城的都是一堆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和几名军官,高层的势力都走了。这已经充分说明问题。

 冬秀不信这些当政者不懂,他们懂得肯定比她要多得多得多,但即便如此,他们也不愿意花心思在这上面。

 那些普通人,包括学生、老师、工人、农民、小贩,还有怀着孕的、带小孩的、刚结婚的女人,以及养家糊口的男人,他们又有什么错呢?凭什么他们就得被刺刀捅死呢?难道只是因为生在这个千疮百孔的国家吗?

 日本兵甚至能把孕妇肚子里的孩子剖出来插在刺刀上观赏,她不相信这帮子心理扭曲的畜生能做出什么有道德规范的事来。

 但跟这群没有任何底线的日本兵想比,民国的军官和高层的做法不是更令人寒心吗?

 明明做足准备就可以避免一场杀戮,可上面的人却只顾自己的利益,把生死说成是数字,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吗?

 冬秀表面上与民国高层的各位军官的太太们打好关系,实际上她是不喜欢她们的。她们当中有一部分人会关心这个岌岌可危的国家,但更多的人是漠然的,大国利益也好,小国幸福也罢,她们都不在乎,只要天天有麻将可打,有唱片可放,有八卦可聊,有穿不完的旗袍和戴不完的首饰,她们就能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别人的死活,与我何干?

 这些太太们尚且如此,他们的丈夫的态度可想而知。

 政治家是披着人皮的野兽啊。

 冬秀感慨了一句,从车上下来。她已经快五十岁了,大风大浪全见过,现在,哪怕是有人拿着枪抵在她的太阳穴上,她都不会害怕。

 现在的她说不出为国为民这种大话来,但她觉得自己可以为自己的学生和同事做点事情。

 明天,国立大学将会邀请她发表演讲,她要冒着被枪毙的风险,将日军侵华的劣迹和民国政府的打算一一道出。

 “吴先生,明天您的演讲准备的怎么样了?”

 哲学院的主任笑眯眯地问道。

 “您放心,准备好了。”

 冬秀将下节课要讲的资料备好,揣着资料出去上课。

 回到南京教学以后,她和棠皎、金方怡恢复了以前的交往关系,大家经常在一起喝茶聊天。但是鉴于大家年纪都不小了,棠皎和方怡又有孙子辈的孩子要带,所以聚在一起的时间都不长。前段时间冬秀拍了电报给棠皎,大意是让她赶紧跟着丈夫回对方的母国,她得到最新的消息,日本打完北平的下一站,极有可能就是上海。

 不过到现在为止,冬秀还没收到棠皎的电报,一颗心一直悬着,她看了看表,快步走向教室。

 今天班里的学生来得格外齐整,冬秀象征性地点了下名,便准备开始讲课。

“今天我们要讲……”冬秀刚开口,一个梳着齐刘海短发的少女举手站起身来,“先生,日本兵已经打到卢沟桥了,您难道没有什么话要说吗?”

 少女的眼睛漆黑,像两颗锃亮的铁扣,直直地瞧进她的心扉里。

 冬秀深吸一口气,不自在地摸摸鬓角,“我确实有话要说,但不是现在,明天早上有我的演讲,届时我们再来探讨这个问题,你先坐下吧。”

 短发的姑娘点点头,坐回座位上。

 冬秀正常开始讲课,但她这回的眼神却没敢再放在这些年轻的躯体上。她只要多看他们一眼,就难免联想到日军侵占南京后中央国立大学的惨景。这些可怜的学生们也难逃噩耗。

 那一幕,她万万不想见到。但历史只会滚滚向前,不会因她一人的意向而停留。

 冬秀打起精神将课讲完。她现在年纪大了,少年人的锐气在她身上几乎没有,但身为一个江家人的傲骨犹存。她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一切发生,她要为自己的学生们和生活在南京的百姓做些什么。

 第二天一早,所有的学生聚集到操场上,等待著名作家与学者江冬秀发表演说。

 冬秀穿了一件赭色的旗袍,胸口处别了几朵栀子花,阵阵清香散溢,沁人心脾。她并没有穿时下流行的高跟鞋,只蹬了一双绣花布鞋,走上讲台。她手上没有拿稿件,因为稿子自在她的心中。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国家与人民的关系。”

 “我们国家有着五千多年灿烂而辉煌的历史与文化,我们的祖先,华夏先民在黄河流域中下游定居,形成了最早的炎黄部落。之后,唐尧、虞舜、夏禹等首领纷纷粉墨登场,夏禹之后,我们第一个封建王朝夏朝诞生。不过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夏朝在历经了471年后灭亡,商超取而代之。王朝的更迭如长江后起之浪,绵绵不绝,直到最后一个封建朝代清朝为止,封建制度统治了我们近五千年。在这样长的一段历史之中,我们留下了许多灿烂的文明,但同时,我们的人民也饱受痛苦。因为史书记录的,永远是皇族、贵族和名士,普通人的事迹,几乎没有。但是所有的贵族加在一起,也不过百分之二,剩下的百分之九十八,都是不识字的,普通的老百姓,或者识字的,却没有功名的普通书生。”

 冬秀将历史史实和现实用话语串联在一起,向大家娓娓道来中华文明的魅力。大家听得很是入迷,但紧接着,她的话题急转而下:

 “我刚才说,人民在国家遇到战乱的时候,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在史书上,我们看到的伤亡往往只会有一个模糊的数字,史官不会多花笔墨在其上,因为对历史来说,这些伤亡都是小事,但是对人民本身而言,生或者死,吃饱饭不挨饿,有钱送孩子上学,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事。至于哪个人上位统治,哪个人夺得了那块地皮,那跟他们没有多大的关系,也没有什么意义。历史如此,现在亦是如此。如果可以精益求精的话,我们现在发生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刚说的每一句话都在变成历史,我们也是历史当中的一员,是历史中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对于历史本身,我们没有多少存在价值,我们的价值和意义,只有我们自己去衡量。而在战乱面前,我们无力抵抗,和待宰的牛羊没有任何区别。作为百姓的我们,不能拥有武器,也不能发表激进的言论,因为那会换来枪击就和死亡。而对于普通人而已,死亡,意味着终结,意味着一颗星星之火的熄灭。”

 “在座绝大多数的学生们,你们有不少都是我的学生,还有其他学院来旁听我课程的学生,昨天,有人问我对‘七七事变’有何看法,我没有直截了当的告诉她,我说我今天会来说这个事,现在是我该履行诺言的时候了。”

 冬秀顿了顿,底下的学生一片哗然,系主任变了脸色,刚想上台,却被身边的同事拽住了袖子,示意他继续听。

 “日本人之前侵占了我国的东北三省,建立了伪满洲国,现在他们打到卢沟桥,残忍的杀害了不少我国的士兵,很显然,他们这是在示威。日本的野心不会小的,也不会止于这一步。我为什么这么说?我在美国任教的时候,也碰到过来自日本的学生,我们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她跟我说,现在他们国家举国上下勒紧裤腰带省吃俭用为军方集资。每个妇女也好,在工作的男人也好,甚至是老人,都豁出一口气,只为了伟大的帝国能够大胜仗,占领我们华夏的领土。这是极其可怕的。因为相比于日本齐心蓄力、士气高涨,我们国家的士兵、军官甚至军阀之间的斗争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停歇。俗话说,攘夷必先安内,现在我们自己的问题都没解决,又怎么可能将狼子野心的日本人赶出我们国家呢?”

 “现在的日本打到了中国曾经的首都北平,下一步很可能就是上海——别忘了,三一年的时候他们炸了我们的商务印书馆,毁了建筑可以再建,毁了文化几十年上百年都无法恢复,损失也永远无法弥补。打完上海之后,他们就会打南京。因为南京是我们民国的首都。如果在军力不足的情况下,南京被占领了,以日本人外表有礼、内心残暴的性子来看,他们会怎么对待我们南京的民族呢?大家想一想。我给出自己的答案,两个字——屠杀。”

 同学们倒抽一口冷气,甚至连校方的脸色都十分难看了。但没人上去阻止冬秀把话说完,都静静地听她说下去。

 “你们可能觉得我危言耸听了,不过我举个例子你们就明白了,日本在东北的时候,对中国不少人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一般被做了实验的,身体都会出各种毛病,或者瘫痪、永远醒不来,或者死亡。他们自古就一直对我国虎视眈眈,因为他们地域狭窄贫瘠,在他们原始文化里,乱伦都是理所应当的。和我们国家建交后,看到了我们国家的繁盛,便十分垂涎,学习儒家文化也好、礼仪道德也好,都是幌子,他们真正想要的,是我们领土本身。但苦于我们强大,找不到机会,不过他们一直贼心不死。后来他们被洋人撬开了国门,进行了明治维新,学会了欧美那套东西,不断扩大自己的军事力量,反过来第一个就要对付我们。他们认为‘大和民族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那在他们眼里在战争中不断失败的中国人,那就是蝼蚁了。蝼蚁,只会被他们轻轻碾死。”

 “对于中国其他城市的百姓,他们可能还会保留一份所谓的‘仁心’,不杀他们,但对于南京——民国的首都,他们一旦占领,除了屠杀,别无其他选择。因为他们要杀死的不是中国人的肉体,而是疯狂的践踏、碾碎中国人几千年的文化、精神以及我们的傲骨和尊严。让我们想想吧,他们会怎么对待我们?男人,肯定是拿绳子绑成一排,推到坑里去,一排排枪杀,日本人还喜欢比拼谁杀的人多,这些都是军功啊。他们杀了人,还会去翻看一遍,看有没有侥幸活下来的,如果还有有气的,就再补上一刺刀。女人呢,这里我要声明一下,十二/三岁、九/十岁的小姑娘在这群暴徒眼里都算女人,强奸都是轻的,最大的可能是轮奸,之后杀死。怀了孕的妇女就惨了,你们想想他们对人体做实验的狂热,再想想他们男尊女卑的思想,就该知道他们会怎么对待怀了孕的女人。”

 台下一片寂静无声,连各位教授都说不出话来了。他们的眼里带着愤怒的火焰,更多的是恐惧和深思。

 “我今天说得话绝不是危言耸听。各位可以好好想一想。在历史中,政治的牺牲品还少吗?会差我们吗?政府会怎么做?有一句话说得好‘总统靠得住,母猪能上树’。我们历经的失望够多的了,但因为火没烧到我们身上,所以我们总也不知道疼。但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们就是池子里的鱼,还游得很开心,认为那些战争离我们很遥远,认为有军方保护,一切高枕无忧。不瞒各位说,我和我爱人在北平北京大学教书的时候,亲历了一场战争,要不是躲得快,我们差点就死在那里。在国家不太平的时候,任何掩耳盗铃的行为都是不成熟的,这种不成熟甚至会导致死亡。”

 “我今天之所以讲了这个话题,不是让大家当个逃兵,而是让大家保存实力,不做无谓的牺牲。因为你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作为中央国立大学的一员,你们每一个人都是一颗鲜活的种子,种子只要在好的地方,有适宜生存的条件,就能开花结果。这个地方不仅仅是中国,也包含全世界。”

 ……

 冬秀讲完话后,向台下众人深深鞠了一躬。众人静默了片刻,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活动结束后,她走在回办公室的路上,一大堆学生围住她,问:“那我们要怎么办呢,江先生?”

 “有能力的,带着全家老小出国,没能力的,近期带着家人离开南京,离这里越远越好,上海周边都不要考虑。日本人发起疯来没人挡得住。如果自己想出国的,我会尽我最大的可能给你们写推荐信。只要你们成绩够格就行。加油吧,为了活命,你们要好好学习。”

 说完,冬秀推开人流,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时间,中央国立大学的学生们全部进入了疯狂学习的状态中。他们觉得冬秀说得很对,只有保存个人实力,才有无限的未来。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这些青年人害怕的不单单是死亡,还有日本人的酷刑。他们一想到冬秀给他们形容的日本人能干出来的事情,就两股战战,更加努力学习了。

 大一、大二的学生尽力取得交换生名额,其他的则是卯足了劲儿离开这里。他们也写信回家,反复说明了事态的严重性后,绝大多数家长都搬了家。相比于他们大字不识一个的粗人,他们是十分信服这些读书人的,更别提江先生是读书人中的翘楚,他们更是深信不疑。

 而那些听了冬秀演讲的教授、讲师和干部,虽然嘴上不说,也都纷纷开始准备出国或者搬家。

 冬秀对此表示很满意,她没想到主任居然没开除她。要是严格算,她这算是煽动民心啊。但是主任什么都没说,只让她好好教课,别耽误了学生们。冬秀深深看了主任一眼,刚准备离开,主任叫住了她:“冬秀,你有没有渠道把我们大学图书馆的书带走?”

 冬秀愣了下:“您的意思是……”

 “我和校长以及各位领导都商量过了,我们也早已看出日本人的野心,打到南京只是时间问题,所以在这之前,我希望你能帮我们保留一些火种,这些书都有极大的价值,如果连文化的根都断了,哪怕以后国家还在,人的脊梁也折了。”

 冬秀点点头:“我在美国有朋友,我想把这些书都带到美国去。等到战事不这么吃紧,国家太平,我再把这些书带回来。”

 主任点点头,“放在你这里我放心。不管怎样,都不能留给小日本。”

 冬秀笑了起来。

 除了国立大学的学生之外,那些老百姓通过报纸也知道了冬秀的演讲内容,报纸的标题写得极其夸张,但百姓们看完后都各有思量。一时间,南京城竟然空了大半,大家能搬家的都跑了,学生们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也马不停蹄地乘船离开。拿不到录取通知书的也该退学的退学,该转学的转学,一个个都安排好了后路。

 冬秀十分欣慰。

 一个月后,来自美国哥大的几位学生抵达南京,冬秀跟他们说明了情况:“书籍我和几位教授把所有的类别都整理好了,你们得用卡车装走,我估计能装几十辆,工程浩大,但必须要一次性带走,不能有任何一本遗留。我们只有三天时间,要抓紧。”

 大家都严肃地点点头。

 “我还有本尼教授这次跟你们一道离开,这些书运到我们在美国的独栋别墅,我那儿有个巨大的地窖,这些书能装下。”冬秀说完,打开图书馆的大门,“来吧。”

 三天之后,几十辆卡车浩浩荡荡从中央国立大学开了出去。哲学院的主任站在门口,一下子好像苍老了几十岁,背也驼了起来。他长叹一口气,回到屋子里。桌面上,放着冬秀一张辞呈。

 九月下旬,冬秀和一干哥大学生抵达美国,他们将这些书分门别类装进冬秀家的地窖里。这个时候,冬秀的五个儿女全都齐聚一堂。弗朗切丝卡看着满地窖的书赞叹道:“天哪,这藏书量和我们牛津有得一拼。”她现在是牛津大学的讲师,对自己的大学很是推崇。

 “那是当然。”冬秀含笑道,随即笑容慢慢消失,“我想到这些书若是留下,就会被小日本烧毁或带走,心里真是惋惜啊。”

 “所以妈妈你很英明。”弗朗切丝卡抱了抱冬秀,“你和爸爸还打算走吗?”

 “当然不。”冬秀摸摸女儿光滑的金发,“从今天开始,妈妈要征服星辰大海了。”

 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入南京,正准备展开惨无人道的大屠杀,却发现这里是个空城,绝大多数百姓早就能跑则跑,街道上一个人也无。

 日本士兵&军官:……

 你他娘的是玩我?



 远在美国准备建立大学的冬秀不知道,自己无意中挽救了近三十万民众的性命。

 她此刻,正在为在哪里选校址而头疼。

第80章 2019-01-05 15:59:40
冬秀写新书重生文,写未来的事情
第80章 2018-08-27 23:55:11
 冬秀的原意是想像自己的母校剑桥那样,把自己的学校建立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尽显学术风范,更有格调。

 但事与愿违,在她给校方拉拢资金的时候,投资人要求把这所学校建在曼哈顿周边。在两方刀枪舌战下,冬秀一方败下阵来,只好答应。

 不过好在现在的曼哈顿及周边和后世的寸土寸金想比还差得远,可供冬秀挑选的地方也很多,所以她带着人把曼哈顿四周的每一个拐角几乎都考察变了,最后拍板,决定在曼哈顿以北、布朗克斯以南的地带买下一块土地来建设大学。

 大学的名称冬秀已经想好了,她用她的英文笔名‘wisdom’给这所大学命名,中文翻译过来就是“韦斯顿大学”。

 建设一所大学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背靠特丽莎女爵及众多英美财阀,冬秀完全不担心钱和人力的问题。她只要负责把人才挖到手就可以了。

 于是,冬秀开始了她的忽悠大计。她先把英美法德俄等国家优秀大学及最好专业的名单全部罗列出来,接着把名单抄录上百分,发给那些财阀大佬们,看看他们对这些学校的评价,顺便问问有没有熟食的人在这些大学上班,教课教的怎么样,论文在哪些有力度的刊物上发表的情况等等。如果有自身条件十分优秀的教授或者讲师,且对当下的薪水或待遇不满的话,冬秀就会奉上第二张开满了各种诱惑条件的单子,不怕他们不动心。

 这些事情做完,英美国家的学校冬秀就全权交给这些大佬们了。毕竟她办学,但这些人出力,既然大家都想干好一件事,就不会使绊子或者敷衍了事,到时候大学建起来了,名声却没有自己的,对于这些精明似鬼的大佬们来说是万万不能接受的。他们不会因为这一点小事计较。当冬秀把这个任务交到他们手里的时候,这些人就差遣秘书们忙东忙西起来了。

 而冬秀呢,则是带着自己从国内带来的人脉资源,,开始给或回家颐养天年好或在北大清华教书的老师们打电话、写信。

 和北大、清华、中央国立不同的是,冬秀要教授第一个看的是人品。

 在后世,国内的不少大学里都出现了教授猥亵女学生的事情,她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学校被这些腌臜事儿染上,所以分外强调这一点。她教的朋友也都是人品可以担保的,但这些人品可以担保的人呢,有一部分又往往看不起当下的学术环境,有的选择回老家教书了,还有的直接退出了学术界,改去干别的,连参加革命的都有不少。

 但冬秀是谁?这一点要能难倒她,她就不是江冬秀了。

 她一个个亲自打电话问她的这些故友,看他们对当前工作满不满意,如果满意的话,就问他们对以前的工作还有没有什么遗憾。一般改行干别的的人,要么就是自己能力不足,要么就是不受上面赏识、环境不好这几个原因,也会有对以前工作不喜欢的,但毕竟是少数。成年人做工作,大多是为了养家糊口,如果一样工作干得熟练了,谁没事愿意换呢?

 冬秀抓住了这几点,软磨硬泡,又抛出了绿卡、优越的薪资、免费住宿等等饵料,没哪条鱼能抵挡得住这种诱惑的。

 果不其然,她打了十通电话,九个人当即就说会考虑,六个人说定了确切时间到美国一趟,只有一个人死活不答应。不过冬秀也不强求,毕竟对方年纪也大了嘛。

 冬秀的电话打了两天,当她看见最后一个号码的时候,有些犹豫。

 这个号码,是胡适的。

 虽然胡适在学术上很不错,但人品上是真心有问题。冬秀想了想,最终摇了摇头,把这个号码撕碎了,扔进垃圾桶里。

 但冬秀不给胡适打电话,不代表对方不给她打电话。1937年圣诞节那天,冬秀正和家人往碧翠如玉的圣诞树上挂礼物和袜子,电话“铃铃铃”响起,十一岁的艾伦——江乘山光着脚跑到客厅前的桌子上一把拿起话筒,用熟练的英文问:“请问是哪位?”

 对方沉默片刻,也用英语道:“是冬秀家吗?”

 艾伦眼珠一转,把话筒拿远,冲着冬秀喊:“妈妈,是你的电话!”

 “来了,是谁?”冬秀把手里的礼物递给弗朗切丝卡,穿着拖鞋走过来,从儿子手里接过话筒,“喂,请问是哪位?”

 “是我,冬秀。”胡适温润好听的声音传来。

 冬秀一愣。自从她离开北平,他们就很少通信了。她想了想,明白了缘由。

 “原来是适之啊。”冬秀强挤出个笑容,让话语里透出一股快活劲儿来,“你这个大忙人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冬秀你就别打趣我了。”胡适也笑起来,但只笑了几声便停了,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小心翼翼:“冬秀,我听说你在招募教授和讲师?”

 “是的。”冬秀在国内除了自己的丈夫,没跟别人说自己要建立大学的事情,现在她来了美国才开始着手办这件事,也只跟国内相知甚深的朋友说了她要招募讲师和教授,没说原因。但她相信胡适是猜得出来的,毕竟她这两年赚的钱是相当多,但几乎没用在自己身上。

 “你想办大学?”胡适问。

 “没错。”冬秀干脆利落地承认了,“现在在建设中。”她说完这句话就不开口了,一句也没提邀请胡适过来当自己的大学教授的意思。当然,她相信胡适肯定明白。从她在处理他和他前妻的事情以及这件事之后的态度,他应该知道自己现在对他的观感如何。

 胡适也正如冬秀所料,没提任何一句这方面的事情。只是说如果有需要的话,他可以给她推荐人选。冬秀没说要,也没说不要,只敷衍了他几句,便揭开了这个话题。两人草草聊完,冬秀便挂了电话。等她抬起头,本尼正一脸意味深长地望着她,好像她做了什么难以启齿的事似的。

 “看我干嘛?有人打电话来,我总不能不接吧。”冬秀挑眉。

 两鬓斑白的本尼霸道地把冬秀搂进怀里,“那我也不高兴。”

 “那我亲亲你,你总该高兴了吧?”冬秀仰头望向他,眼里好像有星星。

 本尼望向妻子并不年轻的面庞,露出一个几不可见的笑容。

 包括弗朗切丝卡在内的五个子女:我们这么大了还要被喂狗粮,天理何在!

 冬秀在爱人的脸蛋上亲了一亲,回头一瞧,她的五个孩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往圣诞树上挂礼物,只是礼物总是从树上掉下来,倒有种欲盖弥彰的味道。

 “艾伦,你巧克力都拿不稳了吗,我可记得那是你最爱吃的。”冬秀点点小儿子的鼻子,说。

 “我只是被你跟爸爸酸的牙疼。”

 艾伦一本正经道。

 不出所料,这个瞎说大实话的男孩被他的爸爸赏了一颗爆栗。

 三七年过去,三八年很快到来。国内,抗日轰轰烈烈的进行着。而冬秀却开始写她的旌德四部曲的最后一部——《坟》。

 在这一部书里,她用细腻的笔法描绘了日本兵如何折磨中国人的场面,她将修辞手法运用到了极致,神态情态描写达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李秋霜在经历了被逼退婚、差点被小叔子猥亵,一气之下进入大城市做生意,结果被骗了全身家当后,好不容易学了医术混口饭吃,结果这个时候日本人却来了,他们像一窝野猪,将他们国家丰厚的财产吃得干干净净,吃不完的就祸害,甭管是长好的还是没长好的。

 在这本书里,冬秀没有把日本兵比作野猪,而是直接说这些日本兵“当中有好几个裤子后都开了个口子,露出道裂缝,里面伸出一截弯弯曲曲、像一截干树枝似的猪尾巴。”、“……他们一不注意,鼻头就会朝上翻起,露出两个门洞似的鼻孔,‘哼哧哼哧’地冒着热气,嘴里发出野猪的叫声……”

 多谢加西亚马尔克斯教导她的现实魔幻主义写作手法,让她可以肆意地描摹这些日本兵。虽然他老人家现在还很小,但是冬秀依然把他奉为自己的写作导师。

 在旌德四部曲前三部里,冬秀也用过不少意识流、表现主义和魔幻现实主义,但都没有这一本的笔墨多。她在这一本里极尽所能贬损日本人,将他们在中国人身上做实验、慰安妇等事件全部写了进去。虽然这样对于作品来说有些不妥,她本人也很有可能遭到诟病,但她不后悔。

 身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生长于南方的中国人,看见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不恨不怨是不可能的。

 她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人,不是神,也不是佛。

 因为是抱着一种激荡热烈的心情写稿,所以第四部她很快就写完了,仅花了一个月时间。这一部在后面还提到了日本战败的事情,只是没具体说出时间来。不过这并不重要,因为整部作品的时间都不是十分确切的,并不影响阅读效果。 

 冬秀写完,当即决定要出版。

 她不想拖了,这本书出版后,她要在最快的时间内改编成电影。只要她的作品足够好,拉起美国对中国的同情心、打压日本人的士气是肯定的。虽然她不知道自己能打压多少,但只要能把日本那些军官气一气也是很好的。

 1938年2月1日,《坟》出版。距离上一部《火》出版的时间已经过了十三年,但抵挡不住读者们的热情。销售第一天上午,当即卖出八万册。书商们认为这便是极点了,毕竟前年出版的《飘》到现在还霸占了图书销售榜单的第一名的位置,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满。没人想到冬秀这样一个华裔作家一出马,眼看就要挤走对方的位置了。

 到底是该说吴声先生的文章写得好呢,还是说美国人民对自己的国家关心没有对东方的好奇重呢?

 书商们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苦笑着数钱数到手抽筋了。

 可是到了第一天销售的下午,买书的人流量居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原因无他,因为不少人在买了冬秀的书后,回家就读,谁知道刚读了一个片段就气得不行,书里揭露了大量日本人“不是个东西”的详细描写,正面、侧面烘托他们丑恶的嘴脸以及他们十恶不赦的罪行。这些人中包括记者,也包括各位作家、评论家,乃至于政坛政客们等等。这时候的人民思想淳朴居多,好事者不少,一位著名的评论家上午花了两小时把《坟》看了一半,胸中一口郁气不吐不快,当下大笔一挥,写就了一篇影响极大的评论文章——《论吴声先生的《坟》:法西斯主义对国家的影响和政治家的面貌》

 这篇评论文章厉害在他句句都是说冬秀的文章多么多么差,但是却句句都是反语,句句骂的都是日本和那些不正义侵犯他国的国家。用后世网友的话说就是:“看错了,楼主是友军”、“我好不容易拔出了四十米大刀收回去很累”“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送给你个橘子吃吃”。

 因为这位评论家和编辑部关系特别铁,所以文章上午写完上午就发了,发完还不算,各大喇叭里都播放。大街小巷的人都能听到,等于是给冬秀免费的做了一波广告。这就造成了人们对这本书极大的好奇心,纷纷跑到书店里购买。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美国人对日本人在中国做的事儿其实还不是很了解的,但一看冬秀的书,我的上帝,这日本人真不是个玩意儿啊!居然连剖开妇女肚子、把婴儿挑在刺刀上的事情都干得出!居然拿人体做实验!

 越往后看越心惊。本来读者们只认为有问题的是日本兵,当他们看到慰安妇的时候,就对整个日本的好感跌倒谷底。

 人干事?

 畜生都不如!

 索性冬秀给他们了一个好的结局,在书的最后,绝大部分日本兵都死了,他们投降了。可是中国的士兵也折损大半,有许许多多的好男儿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在了战场上。李秋霜在最后一部成了一名军医,但她却救不了那些嘴里喊着“我不想死”的青年士兵。

 不是她医术不精,而是医疗物资不够,只能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离去。

 她在最后离开了战场,没人知道她的去向。冬秀也把她的结局模糊了。是生是死,全靠读者的联想。

 这四部作品反映的东西并不单一,非常庞大,但冬秀把他们系统地捋清楚、表达清楚了,所以读者们在看的时候并不会觉得难过。在被无数战争场面包裹的时候,他们也会陷入沉思:战争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都说政治史不流血的战争,战争是流血的政治。可对老百姓而言,活着就是希望。

 冬秀将这个充满隐意的结局留给读者,也把结局留给世界。

 这部书将旌德四部曲的立意一下提高了好几个档次,原来只是描写人性、精神世界、社会现实,到最后一部,悲天悯人的情感和哲学思考全都涌现出来。

 冬秀在描写战争上可能不是最优秀的,在描写人性和精神世界上也不是最优秀的,但这些综合到一起,暂时还没几个人能写得比她更好。虽然前面有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前,但那本书里更多的是爱情、战争、金钱、人性,而不是把人性放在首位。不同于《飘》中斯嘉丽从他人口中听到南北战争的各种消息,《坟》中,通过女主角作为军医的第一视角更深刻地亲历战争、思考战争。

 这一点上,这些年的女作家中无人可及。冬秀的文笔也在这部作品中上升了一个高度。

 华丽的辞藻、冗长的语句写出文章来不是难事,简洁的语言、压抑的语境写出文字来才难。

 冬秀认为前三部她还没达到那个境界,但第四部她做到了。她突破了自己,写作往上去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这还要感谢她对日本人的满腔愤恨,没有这些鬼子,她也写不出这样一部作品来。

 《坟》上市仅仅两个月,销售额超过800万册,打破《飘》的记录已可预见。但是冬秀却没那个时间铺在写作上了,大学基本框架已经呈现,两年内盖成不成问题,现在她愁的问题是招生。

 美国那么多所大学,别人凭什么来你这里读书呢?

 本尼见妻子愁眉苦脸,便说:“既然大学都办了,不如成立一个文学奖啊。”

 “我哪有资格办文学奖。”冬秀摇摇头。

 “之前可能你还没有,但这部作品写了以后,你办文学奖的资格是绝对够的。而且你可以出个颁发奖项条件,以毕业于韦斯顿大学的学生优先考虑。”

 冬秀还是有些犹疑,“等我先把《坟》的电影投资拉到手再说吧。”

 本尼见妻子坚持,就把“你今年很有可能获得普利策奖”的话咽进肚子里了。

 他不说的话,这个消息对妻子而言就是个惊喜了,不是吗?

 四月上旬,冬秀开始给《坟》找投资商。她本以为这件事儿不是很容易,没想到她刚一发布消息,不光是正儿八经的投资商来投资,一些政客也表示要投资她的片子。这倒是个意外之喜了。

 就在冬秀忙得脚不沾地的情况下,一个消息炸懵了她“普利策奖项公布,华裔作家吴声荣获普利策文学奖”。

 知道消息的时候她还在屋子里改剧本,还是她儿子艾伦拿着报纸送到她眼前她才知道的。

 冬秀真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能获得普利策奖。但她只感叹了一下,便继续投身于事业中。

 五月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给冬秀颁发完奖项后,她就马不停蹄地开始了拍摄工作。上一次和维克多弗莱明导演的合作极其成功,所以这回她继续选择跟他合作。对方也立刻就爽快的同意了,并且将原班人马都尽肯能的组配好,当即开始拍摄。

 江雪这时已经是复旦大学的一名学生了。她在日本侵占上海的时候差点被日本兵强奸,所以对日本人深恶痛绝,演戏的时候代入感极强。经常演完了都回不过神。她偶尔会跟冬秀聊到自己在上海时发生的事情,但神色都很难过。她有几个同学死在了最美丽的年华里,她现在只能通过合照想起他们的点点滴滴来。

 《坟》这部片子是万众瞩目的。上一部《田》打下的良好观众缘仍旧带到了这部上,美国人民也很乐意为它买票。

 1939年,《坟》横扫奥斯卡各大奖项。江雪再度夺得奥斯卡影后。那些美国女演员在台下个个咬牙切齿,只恨怎么不是自己攀上了冬秀这棵大树。奈何冬秀对大多数戏子没有好感,对于他们的奉承和示好,也都一笑了之。

 这一年,韦斯顿大学正式成立,与此同时,冬秀在深思熟虑后,决定借着自己一时无二的名气成立“吴声奖”,颁发给来自世界各地的华人作家,不管移没移民,只要曾经是中国人或还是中国人,就有机会获得。当然,吴声奖中也分支出了一个奖项,专门颁发给其他的优秀作家,只是奖金较少而已。

 奖项一出,韦斯顿大学第一年的入学率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远远超出董事会的预料。

 所有人都在感叹冬秀号召力大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她有那个实力。

 但这个时候,日本和中国的对决也到了如火如荼的关键时刻。

第81章 2019-01-05 16:00:27
冬秀和读者聊文章
第81章 2018-08-29 15:27:21
 中国全面抗战的消息被源源不断送到冬秀的桌子上,与消息同时送达的,是不少因为战乱从国内大学转来的学生。他们自国立浙江大学、国立武汉大学、国立北京大学和国立清华大学。至于排名第一的国立中央大学,那些学子绝大多数在三七年日军侵占南京前就去了耶鲁、哈佛、哥大或欧洲名校,所以并没有人入学。

 这些远渡重洋而来的中国学子们就算是换了个环境,仍然不减爱国之情。他们经常三个、五个的坐在一起探讨祖国发生的大事,有些姑娘甚至一边说一边就红了眼眶。更有人把自己在国内经历的战争用笔记录下来,打算为未来冲击“吴声奖”做准备。

 经过这么多年,虽然冬秀对“国家”这个词的看法已经模糊了,可是她还是不得不感叹:相比于天高云淡的欧美,她更喜爱自己的家乡。因为那里充斥着她儿时的回忆,虽然现在想来,那段时间包含了很多歧视,可是在记忆的作用之下,再不好的内容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冬秀走在韦斯顿大学的小径上,一边走一边静静地听着学生们交谈。他们的话里话外都围绕着祖国和自己的学校、父母、朋友,虽然他们也间或会提到现在的生活,但大部分人对这里的归属感都很弱,更多的人是想学得一身本领,回国后报效祖国。

 冬秀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想法。可随着后来对社会的认知不断上升,对国家和政局的态度也慢慢转变了。阅历将她的一腔热血磨灭了,现在留在她心中的,只有对故土的思恋,这种思恋无关利益,只是一种刻在骨髓中的习惯。

 正这样想着,本尼的声音却追了上来:“秀,一个月后就要举办晚会了,你决定好要带着学生表演什么节目了吗?”

 冬秀笑笑:“当然。还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

 “什么事?”本尼不解。

 “我在着手准备翻译《摩诃婆罗多》,将这本书译成中文版,至今还无人这样做。”冬秀说。

 “天!这可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本尼吃惊不已,“那你要花大量的心血在其上了。”

 “是啊。”冬秀牵住爱人的手,“不过这是我年轻时候的愿望,后来我陆陆续续学完了巴利文,再去翻译就没那么困难了。未来十年,我打算完成这项工程。”

 “就你一个人?”本尼眨眨眼。

 “不。还有你,你来做我的助手,以及我们现在在韦斯顿大学教书的女儿——弗朗切丝卡,她精通的语言很多,足够做我的左膀右臂了。”冬秀老神在在。

 本尼无奈地看着神采飞扬的妻子,说:“只要是你要求的,我都尽力帮你完成。”

 两人往大学门口走去,一对对情侣在看到他们的时候会下意识地跟他们打招呼。没法子,谁都知道江校长和霍奇森副校长是一对恩爱无比的夫妻。有些学生来这所学校读书一方面看得是韦斯顿大学的师资力量,还有一部分也是怀揣着希望能在大学里找到另一半的想法。

 而冬秀和本尼的模范夫妻给了底下学生一个很好的榜样,在韦斯顿大学成为眷侣的男男女女不计其数,几乎很少是单身狗。

 无论学渣学霸、学酥学神,在韦斯顿大学总能找到中意的爱人。

 这句话作为一条潜在标语被打出去,居然鼓励了大量的高中生前来就读。虽然韦斯顿大学的学费不低,但架不住这些荷尔蒙旺盛的小伙子小姑娘们对异性的渴求啊。成家立业这四个字,成家永远比立业先一步。这些对爱情保佑幻想的青年男女就这样落进了韦斯顿大学招生部的怀抱里。

 冬秀对这一切都知道得十分清楚,但她不会说出来。此时,她正为晚会节目苦恼呢。

 就在这时,桌上的一份报纸引起了她的注意。

 “张自忠将军为国捐躯!中国还能奋战到几时?”

 现在是四零年五月份中旬,日军兵力看似与中方不相上下,实际上中方折损的军士已不知几何。张自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他的背后,千千万万的士兵用骨肉筑起城墙,累成铁壁,只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让自己的家乡不被外人侵占,自己的亲人生活得平安。

 冬秀长叹一口气,闭上了眼睛,脑海里仿佛又听见郭兰英女士唱得《我的祖国》这首歌。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这条大河不是长江,也不是黄河,而是每个中国人心中毗邻家乡的河流,可以是涓涓流淌的小溪,也可以是汹涌澎湃的江河。

 中华文明起源于两河,每个人对水,对河流都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

 战士们保家卫国,护士们在前线救死扶伤,记者们为了最新的消息奔走于战火之中。每个人都在尽全力拯救这个岌岌可危的国家,每个人都不想让自己最爱的家乡落于别人的手中。

 国家,先有家,后有国。保卫了国,就是保卫了家。

 每个中国人都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为了自己的家园,哪怕是拼上一条命,也在所不惜。

 现在,中国军方士气低迷,冬秀决定将乔羽的《我的祖国》提前借来一用。这首歌不但能常进士兵的心里,也能唱进千千万万的中国人的心里。

 冬秀召来学生会会长,让他帮忙挑选在歌唱方面较有天赋的中国同学。而后她带着这些同学练习演唱。

 拜她母亲江吕氏所赐,她这一世的有一把好嗓子,虽然很少在人前演唱,但她私下里有时间就会跟丈夫和孩子们唱歌,江南的小调也好,民歌也好,她都不在话下。而因为岁月的积淀,她的歌声没有那么多华丽的技巧,只有一种足以打动人心的淳朴。

 彩排比想象中顺利很多。所有的学生都在她的指挥下将曲调记得清清楚楚,每个人都想把这首歌演绎好,送给自己的祖国。大家拼命联系,最后合唱起来的效果极好。

 三次正式彩排后,终于到了正式登台的那天。

 冬秀穿了一件青色的丝绸旗袍,难得踩了双高跟鞋,画着淡妆,站在合唱团的最前方。

 当学生们齐唱“一条大河波浪宽”的时候,全场略带嘈杂的声音都渐渐消失了。

 这时,轮到冬秀个人演唱的部分,她一开口,江南水乡的韵味便像一副水墨画一般徐徐展开: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这是美丽的祖国,是我生长的地方。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有明媚的风光!”

 学生们的声音和冬秀的嗓音合二为一,爱国之情和思乡之情合二为一,将这首《我的祖国》诠释得十分到位。

 演唱结束后,全场的中国人、华人、华裔都起身鼓掌,很多听众都红了眼眶,有的女孩甚至留下了眼泪。

 或许政党之间有纠葛,或许贫富有差距,或许口音有不同。但每个人只有一个祖国,每个人心中也都爱着这一片土地,哪怕她并不完美,但她一直是我们心中最为柔软的地方。

 这首歌演唱后不久,演唱视频和录音就被传到了中国大陆来。广播里也开始经常播放,学生们唱,妇女们唱,士兵们唱,委员们唱,唱起这首歌的时候,每个人的脸色都有发自内心的骄傲和自豪,对未来的希望,以及对故土的深厚的情感。

 这首歌甚至在不久后被选进了中学教材之中,也被许多歌手翻唱。但没有一个歌手能唱出冬秀带领学生们演绎的那个味道来。也因此,冬秀和韦斯顿大学学生演绎的《我的祖国》被誉为最经典版本。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大街小巷之中到处放的都是《我的祖国》。冬秀朴素如流水的声音从广播里倾泻而出,听到的人都不由得露出微笑,跟着广播轻轻哼唱。

 于此同时,冬秀的新小说《故乡》出版,这一次她通过华裔的角度来诠释中日战争,角度新颖,获得一片赞誉,当年获得加拿大总督奖。

 1946年,冬秀出版自己的短篇小说集《惘然集》,在国内掀起新的文学思潮。

 ……

 1949年10月1日这一天,冬秀站在家里的阳台上听广播,眼光却投向遥远的天空,几只画眉横过云彩,阳光在田野中悠悠地行走。

 “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广播里传来男播音员磁性的声音,冬秀脸上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来。

 从她来到这个世界过去了将近六十年,她终于等到了新中国成立的这一天。见证历史除了让她感到欣慰,更多的是怅然。

 冬秀慢慢走到客厅里,那里放着一张她和本尼的合照——正是当年本尼去北京前跟她合照的。照片已经泛黄,相框四个包裹铁片的拐角布满锈痕。但是照片上高大帅气的男子和娇小清秀的少女却一如往昔,笑得灿烂。

 恍惚间,冬秀好像回到了四十年前,本尼一身黑色西装穿得齐整,站在门口跟她道别:“秀,我走了,很快回来!”

 冬秀没想到丈夫会失约,也没想到自己会拼尽全力找他,哪怕希望渺茫。

 好在上帝宽恕她,最后,他们结了婚,还拥有了五个出色的儿女。

 虽然皱纹爬上了冬秀的脸颊,她的记忆力也已大不如前,但她从容的老去,因为她有一个和自己相知相爱的人。他们一同面对疾病、丑陋、衰老和死亡,他们无所畏惧。

 她想起前段时间遇到的青年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她对她说:“我真是羡慕你,拥有一个那么爱你尊敬你的男人,哪怕你们的国家文化完全不同,他依然像骑士一般守候在你左右。”

 冬秀转身去披了一件羊绒衫来,顺便戴上眼镜,一边阅读《摩诃婆罗多》一边翻译,手头的资料堆成山,那是本尼给她整理好的。她保养得宜的手一手拿着笔,一手在密密麻麻的文字间翻找,一时间,只能听到钢笔在纸页上“唰唰”书写的声音。

 好不容易翻译完一页,电话响起,冬秀走过去接听,半道跌了一跤,好容易爬起来,腿脚都有些不听使唤。她感叹年龄不饶人,一边拿起听筒,那边一个有些傲气的声音传来:“吴先生在吗?我是爱玲啊!”

 “原来是你啊。”冬秀笑着答,“有什么事吗?”

 这些年国内最出名的作家当中,就属张爱玲小姐的风头最盛,她也是他们当中最骄傲的,无论是公共场合还是私下的聚会,从来都高昂着一颗头颅,气势炽热得仿若太阳。

 “没事就不能打电话给您吗?”爱玲在那头说。

 “当然可以,”冬秀笑了起来,“不过你每次来电话不是让我帮你看稿子就是咨询情感问题,说吧,这次又遇到什么事了?”

 “吴先生,我想去美国……想去你的大学应聘当教授,不知您同不同意?”

 那个骄傲如太阳的女子声音略带怯怯地发问道,倒叫冬秀愣了愣,问:“发生什么了?”

 “等我把手头的工作忙完,我就不在这里待了,您知道我以前的事情,也知道我的处境。我想换个地方生活,如果可能的话,我想加入美国籍。”爱玲在电话那头声音有些哽咽,但她很快收住了声,转而道:“对了,吴先生,我想把我写好的小说寄给您看看,不知您百忙之中有没有时间?”

 “行啊,不过我最近确实有些忙,你寄过来吧,我有时间就帮你看看。”冬秀笑着说。

 “先生最近忙什么?”爱玲一向对冬秀的事情很感兴趣,在她心目中,这位前辈是文坛上的一个传奇,她不但写得一手好文章,曾经被诺奖提名,还获得过两次奥斯卡最佳编剧奖,创办韦斯顿大学、设立全球闻名的“吴声奖”。她们这几代人都是读着先生的文章长大的。

 最重要的是,在那许多文人当中,先生的品质是一等一的好,令她刮目相看。打仗的时候她欣然解囊,没有一丝不舍。办学的时候她更是动用全部的资金运作,打心里想为国家贡献人才。单从这两点来看,几乎没有一人能做到像先生这样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了国家着想。

 爱玲想到她自己挣得的第一笔稿费被她迫不及待地拿来买最时兴的口红了。现在想起来,她委实心态太年轻,她自问自己,完全做不到先生那样为国为民,胸怀宽阔。

 正当爱玲走神之际,冬秀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我还在着手翻译《摩诃婆罗多》,想把它翻译成中文版,现在市面上这本书还没有中文的版本。你知道,我曾经在哥伦比亚大学和一位教授学习过巴利语,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冬秀叹口气:“本来这件事我应该前几年就着手办的,奈何前两年仗打得不停歇,加上我忙于编剧的事情,就没有动笔。现在时间宽裕了不少,学校这边我也不像刚建成时一般操心了,所以正好我可以用来翻译,现在已经翻译出了一部分,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工了 。”

 “先生工作要忙,但一切还得以您身体为重,我上次看您老是咳嗽,现在怎么样了?”

 “还不是这样嘛。人这身体就像机器,刚出厂的时候是最好用的,时间一长,不管怎么修理都不好使了。老人和你们青年人岂能相提并论?”冬秀笑着说。

 冬秀笑着和爱玲又聊了好半天,才挂了电话。她挪到书桌前,戴上眼镜,继续完成自己的工作。没多久,门铃响起,她打开门,站在门口的是一位个子颇高的中年男子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妇。

 “您好,江女士,我是威尔森,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文理学院的院长,这是艾米丽,是我的秘书。今日冒昧打扰,想跟您商议一下下个月您到我校演讲的事宜。”

 “您好,威尔森,艾米丽,快请进来,我这里有果汁和水,你们要喝什么?”两人进了屋,冬秀关上门,转身问道。

 “白水就好,麻烦您了。”威尔森有些拘谨地坐在沙发上,目光在冬秀的公寓里转了一圈,心想:“不愧是江先生,生活过得节俭却不简陋,这房子虽然没有富丽堂皇的装修,可却处处透着一股温馨和读书人特有的优雅宁静,看着非常舒服。”

 艾米丽却很大胆,开口道:“江女士,这房子真不错,是您自己装修的吗?”

 “是我和几个朋友一起装修的。”冬秀端着两杯水过来,笑着说。当年她初到美国,悲痛难抑,是德特里希、安德鲁、梅森、布丽安娜等等她的这些学生帮她共渡难关,现在想起来,她的心里都暖暖的。这房子,就是在他们的建议之下装修的。快三十年过去,没想到还有人欣赏这里的装饰,她心里有些高兴,但还是抿抿嘴唇,把笑容压了下去。

 “您的朋友?”艾米丽显然对冬秀的私人生活感兴趣,“我在报纸上看过您的采访,说您不但有美满的婚姻生活,身边的朋友也非常多,其中不少是您的学生,而且我看后续采访,他们很多都成了世界名人,我有些好奇,您当初是怎么教导他们的,究竟有什么秘密法宝,让他们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无往不利,嗯,用您的话说,走上人生巅峰?”

 “呵呵,”冬秀笑了起来,“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每个学期开学,我都会说一句话,不管你们现在学得是什么专业,只要做你们想做的,尽自己全力做到最好,不会后悔,那便足够。这句话现在听来有些假大空,但当时很多学生都认认真真记在了笔记本上,后来举办同学聚会,大家聚在一起,很多人都说是这句话给了他们力量。”

 “哇哦,这么厉害!”艾米丽在笔记本上飞速记录,一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那我回去可得好好研究研究。”

 “不过我想,在人生前二十年里,大部分人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的,尤其是一些考进哥大的来自家族企业的学生,可能以后的人生就是被限定管理公司或是继承家族事业。但是我是想让他们的视野变得更为广阔一些,不为眼前的风景所迷惑,这句话与其是说让他们做自己喜欢的事,更准确来说,是让他们坚持自己要走的路,因为人生领域中,只要在正确的道路上坚持走下去,很难不成功。”

 威尔森却不这么认为,插嘴道:“可是很多人没有天赋或者机遇,一辈子也就碌碌无为了。”

 “我想,就读于哥大的我的那些学生们,天赋是不缺的,而机遇,哪怕没有,也会自己创造。”冬秀淡笑着回应,顿时把威尔森噎得无话可说。半晌,威尔森道:“您说得很对。现在我们该谈正事了,我代表宾夕法尼亚大学诚挚地邀请您于下月十五日来我校演讲。报酬您随意开。”

 冬秀想了想自己的日程安排,便一口答应下来。前脚送走二人,后脚本尼就进了家门。现在他也老了,但依然是个帅气傲娇的老头子。银白色的两鬓和脸上的皱褶也阻挡不了他的气质,背脊挺得笔直,像一棵轻松。

 冬秀在厨房里忙着包饺子,听到开门的声音直接道:“过来洗手,没事就帮我搅馅子。今天晚上弗朗切丝卡他们都要回来,我们要准备多一些。”

 “遵命,老婆!”本尼在冬秀脸上亲了一口,获得爱人一记瞪视后,这才心满意足地卷起袖子,帮她搅肉。

 夫妻搭配,干活不累。没一会儿,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饺子便被本尼端上了桌子,冬秀还在厨房里忙着包饺子,这边门铃就响了起来。本尼把手在围裙上擦擦,上去开门,没想到第一个回来的就是他们最小的孩子艾伦和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

 本尼直接忽视了艾伦,上前抱住自己的孙女爱丽丝:“有没有想爷爷啊?”

 “想!”爱丽丝奶声奶气道。

 “爷爷和奶奶包了饺子,想不想吃?”本尼继续逗这个金发蓝眼的小姑娘。

 “想吃!爷爷最好了!”爱丽丝说。

 “爸!”艾伦当然知道自己的爹接下来要说什么,赶紧制止。这可是他的宝贝女儿,哪怕是他爹来拐也不行!

 本尼狠狠瞪了儿子一眼,抱着孙女上了桌子。爱丽丝很有礼貌:“姑姑和大伯他们还都没来,等他们来了我们一起吃。”

 本尼刚要说什么,门铃又响起来。说曹操曹操到。这回来的是提着大包小裹的弗朗切丝卡、亚度尼斯还有伊西多和亚历山大。

 冬秀才把饺子下锅,就听见有人进屋吵吵闹闹的声音。她出来一瞧,就被二女儿抱个正着。

 “妈妈。”弗朗切丝卡抱着冬秀不撒手,“我都一个月没看到你了,想死我啦!”

 “这不见到了?”冬秀捏捏女儿的脸,沾了她一脸的面粉。弗朗切丝卡却一点没发现,还说:“路上遇到亚度尼斯他们,我们就一起来了。”

 “真是巧!”亚度尼斯补充,“哪怕隔着几个国家居然都能赶在一起回家来,不愧是兄妹啊。”

 “谁要做你妹妹啊!”弗朗切丝卡抱着双臂冷哼道。

 “你这臭丫头!”亚度尼斯咬牙切齿。

 冬秀和本尼的五个孩子,除了弗朗切丝卡在美国韦斯顿大学教书外,其他四个都定居在世界其他国度。大儿子亚度尼斯是业界著名的工程师,他带着三个儿女定居瑞士。伊西多在英国牛津大学担任副校长。亚历山大则是一位著名歌手,每天工作忙得不可开交,这两年稍微好了一些,他和他的妻子儿女在德国生活。

 虽然大家相隔万里之遥,但每年都会在一起聚一聚。祖孙三辈的欢声笑语充斥在房子的每一个角落,空气里都是饺子暖烘烘的香味。

 “开饭了!开饭了!”

 冬秀和弗朗切丝卡把饺子端上桌,小一辈的早就等不及了,拿筷子的拿筷子,拿叉子的拿叉子,一口咬下,汁水四溢,好吃得不可思议。

 “外婆的饺子包的最好吃了。”说这话的是弗朗切丝卡的女儿伊丽莎白,她今年十多岁,出落得亭亭玉立,继承了霍奇森家和江家的优良基因,现在跳级在耶鲁读商学院。

 “是啊是啊。”爱丽丝一边说一边往嘴里塞饺子,生怕被人吃完了。

 伊丽莎白看着表妹的吃相,“噗嗤”笑出了声,她一回头,就看见表哥比尔微笑着看着她,“恭喜你,利兹,考上耶鲁商学院。”

 “幸不辱命。”伊丽莎白举起装了饺子汤的碗,一饮而尽。话说《水浒传》里要大碗喝酒才算兄弟。她这以汤代酒,不也表达了自己对这位天才表哥的敬意?

 比尔:……

 身为亚度尼斯的儿子,比尔对弗朗切丝卡姑姑的感情十分复杂,他知道自家老爸和姑姑从小不对盘,而姑姑又处处比老爸优秀那么一些,所以老爸对于他的期望很高,如果他比姑姑的女儿出色,那从一方面来说他老爸就比姑姑成功。

 虽然比尔完全不能苟同,尤其是看着这么蠢萌的表妹,心里柔软的不可思议。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比尔和伊丽莎白之间的暧昧虽然细微,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冬秀看着比尔和伊丽莎白的互动,眼前的时间好像被上帝按了倒退键,所有的一切都急速消失,她回到了几十年前的那个上午,一手抱着面包,一手拎着装满菜的袋子。

 本尼在街道上狂奔,像一头矫健的猎豹,又像一阵过境的飓风。她在这里和他碰了个正着。

 当他看向她的时候,蓝绿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变得像蓝珀一般闪闪发亮。

 她刚想开口,对方却说:“你好,待会儿有个高个子、金色头发的男人会过来,如果是找我的,你就跟他说不知道,拜托了!”

 她看向这个青年,微笑起来,像一朵茉莉,“当然,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青年眨了眨眼睛,“什么条件?”

 “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全书完)  

第82章 2019-01-05 16:04:33
冬秀和读者互动,帮助收到的文章润色给读者提建议
第82章 2018-08-30 21:29:40
 江小雪很苦恼,因为上周她的导师给他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求他们就民国著名作家吴声,即江冬秀江先生的作品进行讨论,顺便表述一下个人和对她作品的看法。

 今天就是交作业的最后一天,但她到现在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她当然知道这位鼎鼎有名的作家,她不但是太奶奶江雪的好友,也是太奶奶的贵人。

 可以说,没有江冬秀,就没有江雪,也不会有她之后的传奇人生。

 身为著名好莱坞演员兼制片人江雪的后人,江小雪继承了太奶奶的高智商和一贯低调的作风,她从没跟外人说过自己的家世,也不喜欢张扬。谁知道她却是从小就是听着江先生的故事、学着有她文章的课本长大的呢?

 尽管她智商不低,在文学方面她却没有半点天赋。作文从小到大都是写的干干巴巴,一篇文章憋半天才能写完,像脱水白菜。到了大学里,不管她喜不喜欢、擅不擅长,又都有文学必修课,于是,文科的论文成了她的老大难。

 这学期他们重点讨论的就是亚洲文学。古代的部分他们讲得很快,重点放在近现代文学上。

 在近现代文学当中,独占一壁江山的,除了江冬秀江先生,不作他人想。

 不过无论是和江小雪祖上有无关系,她都没法子把一篇论文写好。

 想到这里,江小雪不由得叹口气,若是太奶奶还在世,她这篇文章就好完成得多了。

 江雪年纪大的时候,最喜欢坐在摇椅上,一边看着相片,一边跟重孙女江小雪说自己年轻时遇见江先生的经历。

 哪怕那些时光早已化为沧海明珠沉在水底,太奶奶还能用自己灵活的言语编成一张网,将这些宝贝打捞上来,细细擦拭,让它重新散发出耀眼夺目的光彩。

 然而,沧海明珠终究不属于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随着太奶奶的离开,这颗明珠也重新回到海中。

 那些伴随着太奶奶独有的、属于那个时代的气息早已随着棺椁深入地下,不见踪迹。

 丝绸旗袍、唱片机、红红绿绿的麻将、JIANG家桂花头油、桃木梳子、大波浪卷发、弯月眉、凤眼、圆脸儿,组成了江小雪儿时对民国那个飘荡在纸墨中的时代最初的记忆。无论她在大学里学了多少有关民国的课程,看了多少PPT和照片,也无法掩盖住她心里最开始的想法:民国,是个浪漫、思潮翻涌却又残酷而迷惘的时代。

 正如江先生的小说集《惘然集》里面《论女权》中写道:“我身处的这个时代,看似浪漫多情,实则黑暗下作,女人剪掉长发,却减不掉一身的包袱。女人以前只要三从四德,勤俭持家,现在不但要求这些,还要会洋文、拥有高学历、不俗的谈吐等等。看似光鲜亮丽,高不可攀,实则还是为了嫁个好夫婿铺路罢了,这是女人的悲哀,也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江小雪家里的书房中,拥有全部吴声的书籍,各国语言的、各个版本的应有尽有。虽然她自己在文学上并无天赋,可要论起对吴先生作品的熟悉程度,她数一数二。

 思绪飞到天边,江小雪赶紧把脑洞拉回来,一看到只有标题的笔记本电脑,她的脸又苦成一张紫甘蓝。

 找不到灵感,只好上Quora上去搜搜,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敲下“Jiang Dongxiu”这个名字,立刻蹦出几千上万条的问题来。

 其中有问文学问题的——

 “读了江冬秀先生的《惘然集》,你有什么看法?”

 “旌德四部曲主要想表达什么?”

 “江冬秀为什么被称为‘亚洲作家第一人’?为什么鲁迅、胡适、沈从文等人不能担得起这个名号?”

 “为什么江冬秀获得诺奖无数次提名,最终却没能获奖?”

 “江冬秀获得的文学奖项在国际上都是什么等级?”

 “《黑猫抽大烟》用现在的角度来看,给你什么感觉?”

 “在亚洲作家里,江冬秀的作品至今无人超越吗?”

 “江先生的作品里有哪些让你记忆犹新的句子或者片段?”

 也有人生成就方面的——

 “江冬秀的‘吴声奖’这些年获奖的作家和作品都有什么共同点?”

 “谁来说一说江冬秀和她子女后人的情况啊?前段时间有人说她的孙女进政坛了,是下一届总统竞选的黑马,但国内对她介绍的都很少,谁能说说?”

 “能推荐JIANG的好用产品吗?因为江先生慕名想去买一点头油,据说养发,特别好用,有推荐的味道吗?”

 “上过韦斯顿大学或正在上的,对这所新进常春藤名校有何看法?我分数XXX分,想申请,够格吗?还需要哪些条件?”

 还有八卦关系的——

 “江冬秀跟宋美龄的关系据说一度不错,可为什么两人后来掰了?”

 “据说胡适先生临终前希望见江先生一面,可为什么被江先生拒绝了?两人是什么关系?真如传闻所说两人差点结为连理吗?”

 “江冬秀的追求者众多,有文人大牛、军阀、政治要员等等,为什么最后选择了霍奇森教授?”

 “江冬秀为什么当年看中了籍籍无名的江雪参演电影《田》?是看中了对方的才华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

 其中,高赞前几位中,有一篇名为“江冬秀和那些民国文人间不为人知的事”的文章,获得高达十万个赞,还是今天上午发布的。

 一上午就有十万赞,由此可见美国人对江冬秀的关注程度。

 江小雪以为会有干货,结果点进去一看,居然是八卦江冬秀暧昧对象的。不但说江先生和胡先生暧昧,还说她和她的学生都有关系。将高高在上的一位文学家说成人品败坏的女人,极尽遐想,文笔令人想入非非。把江小雪气了个仰倒。

 身为江家后人兼江先生的死忠粉,江小雪怎么能放任这种随便污蔑人的事情出现呢?她当即在后台把这篇文章举报了。不过有人比她速度还要快,她还没收到网站的回复,再一刷新页面就找不到这篇文章了,连发表这个文章的号都被封了。

 江小雪有些好奇,顺手就问了一下后台是谁干的这件事。后台发给她一个没有头像的账号,名为‘JING KONG’。她加了对方好友,声明自己是江冬秀的粉丝,不一会儿就通过了好友认证。

 江小雪发了一条消息给对方:“请问你是江先生的粉丝嘛?谢谢你帮忙把这篇文章封掉。”

 对方很快给了回复:“是的,你呢?”

 江小雪抿出一个笑容来,手指在键盘上敲得更快:“我也是先生的粉丝,看见这样的文章蛮生气的,顺手在后台举报了,没想到你比我动作还快。顺便还把这号封了,你是怎么做到的?能说说吗?”

 对方沉默片刻,就在江小雪忐忑不安的时候,对方给了回复:“Quora里面有人是我以前的大学同学。”

 江小雪发了个了然的表情过去,又补充一句话:“我今天是要写有关先生的论文,找不到素材,就上网来搜,谁知道搜到诽谤先生的文章。先生的后人要是看到这样诽谤自己祖辈的文章,肯定也很难过。”

 两秒后,JING KONG回复:“我不但难过,而且会对对方提起诉讼。”

 江小雪愣了,片刻后,发了三个感叹号,顺便说:“您……是先生的后人?”

 对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复:“是的,不过我是出家人,只算得上半个后人。”

 江小雪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她的太奶奶和江先生确实有不少来往,可是到她这一辈和对方家族的来往就断了。没想到,无意中上了一次网,居然能碰见江先生的后人。

 她运气实在是太好了。

 再看对方的网名,她一下明白过来,JING KONG不就是“净空”的意思吗?怪不得,看来这位江先生的后人还真是位出家的师傅。

 既然对方都把身份告诉她了,她也不该隐瞒自己的身份。

 江小雪敲了一行字过去:“我的太奶奶是江雪。”

 半晌,对方回复:“那位著名女演员?我曾曾曾祖母的好友?”

 “是的。”江小雪笑了,“原来江先生是您的曾祖母。”

 “嗯。我是先生的第六代后人。”

 江小雪和净空你来我往的聊了很多关于江冬秀的事情,直到净空表示自己还有晚课要做,她才恋恋不舍地结束了对话。再一看手机上的时间,都五点了!她懊恼地抓抓头发,开始写论文。

 哎,太奶奶说她很会写论文,这本事还是江先生辅导出来的。为什么自己就没能在太奶奶的那个时代生活呢?

 江小雪吭哧吭哧地把论文敲完,发给导师,等她做完这些,外面已经全黑了。她泡了碗泡面当晚饭,冲了个澡,倒头就睡。

 第二天下午,江小雪捧着课本到教室里去上课,一开始教授点评了班上其他几人的论文,大部分写得都是关于旌德四部曲的探讨,教授指明他们写得优秀的部分,说他们对江冬秀的文章理解的很到位云云。

 虽然教授的点评在江小雪的耳朵里纯属鬼扯。她太奶奶在世的时候经常跟她聊这部作品。不但会说作者江先生本人的看法和对每个角色的揣测,还会说导演的看法。大名鼎鼎的导演维克多弗莱明因《田》被世界熟知,之后拍摄了《飘》更是成为世界瞩目的大导演,而这位大导演在和冬秀合作的时候却处处表现出一名学生对老师的恭敬。据太奶奶说,维克多导演光是做了关于《田》的笔记就写了三大本!

 这些笔记被维克多导演留给了他的后人,但是复印件却送给了冬秀和江雪一人一份,现在这些复印件还在她家书房里待着呢。

 江小雪正想着笔记里的内容,却冷不防被教授点到名字,开始说她的论文。

 文辞方面江小雪已经放弃治疗了,所以无论教授的批评多严厉,她都左耳进右耳出。但当教授开始质疑她对江先生作品的观点和看法的时候,她就没法忍了。

 开什么玩笑!这些可不是她提出的观点,这些脑洞大开、匪夷所思的观点都是先生本人在《田》的剧本旁边留下的批注好吗?

 当然,教授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位在文辞上没有一点天赋的学生纯属胡说八道,他严厉地批评了她,并且问:“你究竟是怎么想到这些东西的?观点和论证从哪里来?你不能这样侮辱吴声的作品!”

 江小雪的火一下大了,她好好写个文章也能出这么多问题,明明她很认真写的好吗!

 于是她皮笑肉不笑地说:“《田》的剧本,教授。《田》的剧本旁边有江先生的批注,我是根据先生的批注写的论文,因为这样最贴切作者本意。”

 她话音刚落,其他的学生炸开了锅。他们口中说着“骗人的吧,她怎么会知道《田》的剧本的内容?”、“说谎话也有个限度!”、“仗着自己和先生有一个姓就往自己脸上贴金,脸皮真厚!”,但看她的眼神却大多带着嫉妒和惊疑。

 看吧,这就是人性,嘴上不屑,心里嫉妒羡慕得要死。哪怕这里是耶鲁。

 江小雪无奈地耸耸肩。

 可是教授并不放过她,咄咄逼人道:“《田》的剧本距今有很多年了,网上都找不到资料,图书馆里也没有,你是从哪里来的资料?”

 江小雪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我有特殊渠道,不过详细的恕我无法交待,如果教授您实在不信,我可以把剧本旁的批注拍照给您看看,江先生的笔迹很有特点,您一看就知道了。”

 这话一出,班上都炸了锅。连教授都推推眼镜,伸长脖子问:“你是江先生的后人吗,江同学?”

 “恕我无法告知。”江小雪回答。

 之后的半节课画风突变,原本被教授评价为“最差的论文”一跃成为“最有价值和特色的论文”。

 看着同班同学羡慕嫉妒的脸庞,江小雪只能摇摇头,叹口气。

 大部分人真正喜爱的不是江先生的作品,而是喜爱她的名气和成就。他们的心理很好揣测:只要能跟江先生沾上一星半点关系,也够我炫耀一生了。带来的附加值更是不计其数,毕竟政坛、文坛和江先生要好的人不要太多,被她至交的后人照拂一下,不用那么辛苦也可以平步青云。

 江小雪想起江先生低调的后人和那些喜爱拿她名气获利的不相干人员,心中感慨万千。

 都说江先生是伟大的作家、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奖、革命家、韦斯顿大学创办者、“吴声奖”创办者,但谁知道,她本人在人品上也是无可挑剔的呢?虽然有名如她,却从未有绯闻,有钱如她,却把所有的金钱都投入到教育建设上,她建立的韦斯顿大学,每年为中国输送多少人才啊!更别提“吴声奖”了,这个奖项现在就是华语作家获诺贝尔奖的风向标,只要前一年获得“吴声奖”,未来三年间极有可能获诺贝尔奖,因此现在连不少日本著名作家都在学中文,想在吴声奖中占据一席之地,为诺奖冲刺做准备。

 走在耶鲁大学的路上,江小雪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不免想到百年前,江先生是否也是和她的爱人走在剑桥的路上呢?

 江先生现有的照片里,她都梳着一条黝黑黝黑的大辫子,穿着旗袍,对着镜头笑得十分灿烂。虽然容貌只算得上一般,但气质却独一无二。没有属于那个时代女孩子的纤细和柔美,相反,她活得大气又潇洒。她从不畏惧和丈夫合照,黑白照片里,有时她牵着霍奇森教授的手,有时她靠在教授的肩膀上,有时她在为教授拿帕子擦汗。甜蜜的氛围让人一看见就忍不住露出笑容,感到幸福的味道。

 据说有不少明明能上常春藤的学生最后都选择去韦斯顿大学,原因就是希望早日脱单。

 毕竟在美国这个环境不像中国,学习好其他方面一般没人捧你,找不到女朋友的概率很大,所以这些学霸学神为了自己未来的幸福人生着想,都跑去韦斯顿了。

 江小雪这样想着,手机却响了起来。发私信的人是净空:

 “你昨天问我有没有先生的全家福,我问了问我的祖辈,今天找到了,发给你。”

 下面是一张全彩照片,不过因为年代久远,照片有些褪色,但不影响观感。

 照片里是一张饭桌,坐在最中间的是江冬秀江先生和她的爱人本尼迪克特霍奇森教授。坐在二位左右的,是她的五名子女,这五名子女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都很出名,在业界内均有很高的评价。这五名颜值超高的人身边,是他们的孩子,都是少年或者幼儿,有一个小姑娘还在往嘴里塞饺子,嘴边沾了几滴醋,眼睛瞪得溜圆。

 江小雪“噗嗤”笑了出来。谁能想到,这个吃饺子的小姑娘未来会成为美国首屈一指的物理科学家呢?而在饭桌上眉来眼去、含情脉脉的那两个少男少女,虽然是表亲,但郎有情妾有意,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伊丽莎白女士成为画坛著名画家,而她的丈夫则选择了和祖母江先生相同的职业,成为一名作家,虽然在名气上远不如江先生,但作品质量不可小觑,98年摘得“吴声奖”中“最佳外语作品奖”后,第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两人晚年定居加拿大,虽然一辈子没有孩子,生活却无比惬意。

 将照片看完,江小雪敲了一行字:“是真名士自风流。这句话送给江先生和她的后人”

 过了一会儿,净空回道:

 “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无论是英雄还是名士,江先生都是那个时代最耀眼的星辰。”

 江小雪抿出一个笑容,抬头向远方看去。白云悠悠,绿草如茵。江先生已经走出了她的道路,而她的未来也将由她自己走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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